她记得那时候自己是笑了。还有什么“以后”。她一生所有的希望都结束在那个昏黄的雨天,只剩下践行纸条上宋靖东留给她的诅咒一样的遗嘱:“照顾好妈妈和弟弟。”
那场雨一直下到今天。
车速慢下来,满街都是匆忙躲雨的人,
宋菀打开雨刷器,“南城还是这样,雨说下就下。”她笑了笑,觉得这样恐慌好像消退了少于。
叶嘉树背上缠着纱布,隐隐的疼痛让他提不起精神,只是平淡地“嗯”了一声。
上楼进屋,叶嘉树跟宋菀打了声招呼,进屋倒头就睡。
宋菀忙过一圈回到卧室,在床沿坐下。他趴睡着,脸让重量压得变形,发丝落在额头上,眉头皱作一团。
她看着他,心里出奇地柔软,却又带着一种宿命般的悲剧预感。
小时候下暴雨,只一个下午,小学门口便淹了水,宋靖东淌着大腿深的浊流将她从大门口栏杆上方接出来扛在肩膀上,她举着一柄聊胜于无的小红伞,被雷声吓得一声尖叫,赶紧撒了手。那伞被湍流冲向远方,像飘在水面上的一朵红花。宋靖东步子迈得更快,抵达水势渐小的上坡地段,将她放在汽车顶上,嘲笑她胆儿小。她哭得早没了力气,用响亮的打嗝以示抗议。那天回家冲过热水澡,从浴室出来,看见宋靖东坐在客厅里,手捏着棉签给自己上药。她走近才发现他的小腿肚让不知道什么东西剌出老大一条口子,旁边垃圾桶里一团沾了血的棉球。
活到现在,两个男人为她拼命,为她受伤,一个是她父亲。
一个在眼前。
她突然想把叶嘉树喊醒,问问他图什么,在她这样一个人身上,他还有什么可图的。
可倘若他什么也不图…
她发现自己怕的便是他什么也不图。
叶嘉树闻到一阵食物的香气,起初他以为是错觉,睁眼闭眼几次,那香味缭绕不散,近得仿佛就在跟前。
他从床上爬起来,牵扯得伤口疼了一阵,他歇了片刻,循着香味找过去,在厨房里逮到一个忙碌的身影。
他租的这房子五脏俱全,上任房客留了整一套的厨具,但他不会做饭,从没用过。眼前这场景比梦里更不真实,直到宋菀抬起头来看他一眼,“能帮忙添饭吗?”
客厅里老式的圆桌是房东留下的,上了年代的东西,桌面上伤痕累累,他拿好几层报纸盖着,压了盆绿萝,是对门搬家的时候拿不走硬塞给他的。
如今他与宋菀围着圆桌坐下,大口的盅子里乘着排骨汤,两个素菜做陪衬,米饭飘着热气,他踌躇着不敢动筷。
“尝尝吧,虽然我七八年没弄过了,但应该能吃。”她拿勺子给他盛汤,递到手边。
叶嘉树端起来尝了一口,汤火候不错,是入了味的,拿筷子一掀,排骨也炖得很烂。
“你还会做饭。”
宋菀笑说:“觉得稀奇?以前我想要什么东西,不好意思开口,就煲汤哄我爸开心。”
叶嘉树这是第一回听宋菀提起她的父亲。他见过宋芥,见过黄知慧,但从没见过她父亲。他虽不问,但猜想她父亲应当是已经离世了——若还在世,怎么忍见自己女儿跟着一个和自己年纪差不多大的男人,还是以不清不楚的身份。
像是明白他的疑惑,宋菀接着说道:“…他已经不在了,拿塑料袋子,套在头上窒息而死——他判了十年,只是十年而已,我等得起,他却等不起。”她眼前模糊了又清晰,清晰了又模糊…这已经八年了,她被撇下,单独一人熬过了八年,如果宋靖东还在,两年后他们便该重逢了,她便能被他带出这无间地狱,就像那年他淌着泼天的洪水接她回家一般。两年,只差两年…
叶嘉树捡不出合适的语句回应。他在猜想,在这桩公案里,唐蹇谦扮演了什么角色?
“唐蹇谦是我爸的客户,也是朋友…”
果然,宋菀亲手做这一桌子菜不是没有理由的,她防人防得深,因为心里的每一点秘密都剔骨剜心,她不说不是因为怕,是因为会疼。她在煮水的时候,烧油的时候,守着骨汤汩汩熬熟的时候,将防线一点一点敲碎,才能借此契机向叶嘉树吐露些真相——他为她拼命,他值当得起这些真相。
“那时候我爸出了事,是他在上下奔走,否则我爸可能会判得更重——当然,不是没有代价的。”
代价不言而喻。
宋菀已经把筷子撂下了,低头任由眼泪一颗一颗往下落。这真是件奇怪的事,这些她想烂死在肚子里的话,却能对叶嘉树说出口,因为他替她挡了一刀吗?还是他曾往她手里塞进一把微凉的栀子花?
“…再回到八年前,我还是会做同样的决定。但我得防着我爸,我什么东西也不会给他送——他用来自杀的塑料袋子,是我给他送进去装点心的。”
这是唐突吗?不合时宜吗?他有这个资格吗?
身体先于这些问题做出行动,他搁下筷子起身,将那颗低垂的脑袋按进自己怀里。他尽量站得笔直,想让她觉得自己是可靠的,即便这个世界都背叛她,他也会为她一条路走到黑。
雨还没停,天色昏沉如同已经天黑,啁哳的雨声里听见一些人声吆喝,在离他们很远的地方。
他手指触到冰凉的泪水,一种仿佛幻觉之中的痛感,远胜于背后的伤口。活到二十二岁,他年少轻狂时跟一些人荒唐过,逢场作戏过,但第一次实打实觉得在劫难逃,好像是灰烬里凭空出现的一粒火星,非要将他烫伤,烫出属于活人的牵肠挂肚。他去拍打,反让风烧得一发不可收拾。
命与劫,降临的时候原本便不会管你是不是已然兵荒马乱。


☆、第十二章

叶瑶避开了宋菀伸过来帮忙的手,一旋身去捞汤锅里的面条,把宋菀彻底隔绝在外,“伺候人这种粗活哪是宋小姐你能做的,我来就行了,而且我哥的德行我了解,他看似万事好商量,实则挑剔得很。”她侧头冲宋菀笑一笑。一个纯粹的“自己人”的笑。
叶瑶是在叶嘉树受伤的第二天过来的,她以为宋菀已经搬出去了,带来一大包行李前来继续借宿,一推门却感觉到气氛有了一种诡异的变化,与十几天前叶嘉树将宋菀领回来时完全不同。这种变化将她彻彻底底地排除在外。
叶嘉树赶客,说这几天没空接待她,她瞧见了搁在桌子上的药水和纱布,问“谁受伤了”?叶嘉树站在大门口,宋菀站在窗口,两个人都没说话,像是达成了一种沉默的联盟。
叶瑶抿着唇,手指一松,行李落在地板上,她上前一步便去扒拉叶嘉树的外套。
“干什么?”叶嘉树往回一扯。
“你受伤了?怎么搞的?”叶瑶动作迅猛,扯外套不成又去掀他衣服,虽然被叶嘉树及时抽回,但她还是看见了缠在后背上的一抹白色。
叶嘉树往前走一步,赶人的架势,“你先回去吧,我得在家待几天,你住这儿不方便。”
叶瑶往宋菀那儿望去一眼,她仍然面对着窗口往外看,留给她一道无从窥视的背影。
“怎么不方便?你受伤了总得有人照顾吧?”叶瑶不退反进,硬生生挤了进来,一副“你奈我何”的架势。
叶嘉树皱眉,“你准备住哪儿?打地铺?”
“打地铺就打地铺!”
叶嘉树认识叶瑶这些年,很清楚这人无所谓“要脸”一说,她在感情和生活上都有一种到了黄河也不死心,就地便把自己沉了的狠劲。
可宋菀与她截然相反,她无所谓决绝不决绝,不过对着生活见招拆招,拆不了的招便拱手认输,输与赢,到底能有多大差别。
宋菀识趣,知道叶瑶的敌意冲她而来,她原本就是个牵连无辜的闯入者。她什么话也没说,进屋去收拾东西。
身后响起脚步声,灯光让人一遮,“你不能走。”
“总不能真让叶小姐睡地铺。”
“她爱睡就让她睡,你现在能去哪儿?”
“你还担心我没去处吗?”
一阵沉默,宋菀还是补充了一句,“我去找宋芥,之后再做打算。”
叶嘉树走近几步,低下头去看她,“昨天这一刀明显冲你来的,知道你车正好停在那儿,借你车的朋友也脱不了干系。宋菀,你得罪了多少人?”
宋菀笑了,“躲在你这儿就安全吗?”
叶嘉树烦躁地皱了皱眉,伸手掏了支烟点上,“既然我救了你,一报还一报,你总得听我一次。”
“我不能继续给你添麻烦。”
“你已经给我添麻烦了,以为付点儿医药费就能两清吗?”叶嘉树微眯着眼,看入她的眼里。
年轻男人的眼里有一种掠夺与挑衅般的锋利,宋菀扭头避过。
最后,叶嘉树居中调停,叶瑶让了一步,同意不住在这儿,但白天都要在跟前照料。
宋菀从未遇过这般尴尬的场景,但叶嘉树仿佛是乐见她尴尬局促,他展露出了一种专属于年轻人的促狭,好像是一直蛰伏的棋手,步步为营之后终于将了对方一手,他想将这胜利的滋味延续得更久一些。
狭小的出租房里,三个各执心事的人挤在一起,倒显得热闹了起来。叶瑶逮到机会总要抖鸡冠子似的挑衅宋菀,但每一次都被宋菀以“似笑非笑”这同一招化解。她这样直来直往的性格,最拿宋菀这种心事深沉的人没辙,就像她一贯拿叶嘉树没辙。
倒也不是没有宋菀也颇觉无可奈何的时候,比如叶瑶无聊了,非要拉着她与叶嘉树玩扑克牌。叶瑶以为宋菀不精此道,没想到几局下来让宋菀打得落花流水。
又一局,宋菀率先打完了手里的牌。
叶瑶输得没脾气了,“喂,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你觉得我是做什么的?”
叶瑶撇撇嘴,“大小姐好命呗,平常不需要工作,最擅长这些不学无术的东西。”
“叶瑶。”叶嘉树警告。
宋菀神色倒是丝毫未变,伸手把散落的牌一揽,“还来吗?”
“不来了不来了!没意思!”叶瑶在两人跟前凑了两三天,挑不出宋菀的一点错处,反而越看她越顺眼——她初时觉得宋菀是个眼高于顶的人,后来发现她脾气十分和顺,有时候她背着叶嘉树刁难宋菀,支使宋菀给自己打下手,宋菀二话不说也就照做。她吆五喝六,故意的说些刺耳的话,宋菀也从来不恼。
晚饭过后,收了桌子,宋菀主动去帮忙洗碗。叶瑶却嫌弃似的将她玩外赶,“你出去吧,不要你帮忙。”
脚步声远了,叶瑶打开水龙头,水哗哗流了好一阵,她方才回过神来,捞碗的时候,水滴砸在手背上。
她想起最初见到叶嘉树的时候,每一次演出结束,都有各色女人缠着往他的夹克里塞玫瑰,塞钞票或者名片。叶嘉树从来不收,离开酒吧在后巷将外套一抖,各色东西雪片似的落一地。少年有一种睥睨尘世的傲慢。他靠着墙壁,点一支烟,品尝演出成功的滋味。叶瑶问女伴要了一支烟,大着胆子上前去找他借火。他偏头看她一眼,把自己的烟递给她,挑眉问道:“会抽吗?”她硬着头皮猛吸一口,呛了好半天,仰头道:“以后就会了!”
就这样熟识起来。以后常会一起撸串,聊一些意气风华的少年梦想——她都忘了那时候自己还是有梦想的。陈斯扬挽着季雪,叶嘉树独自一人,她也独自一人。叶嘉树是没有伴,她是那些伴都带不上台面。她常在想如果能早一些遇见叶嘉树那就好了,或者如果她早一些知道自己在未来有一天会遇上叶嘉树那就好了。那么再辛苦再困难,她也能再咬牙坚持,不必去走那条最后仅剩下的,唯一的路。
叶瑶在一种认命般的怅惘里洗完了碗,将灶台也擦得干干净净。她踏出厨房门,看见叶嘉树和宋菀并肩站在一起,都在抽烟。宋菀懒散靠着窗台,那缭绕而起的烟雾衬得她五官若隐若现,像是旧式上海挂历里的美人。似乎一个话题刚结束,他们都没有说话,但沉默反倒比语言更意味深长。在这长而久的沉默之中,叶嘉树眼里有笑,无法掩饰般的又延伸至嘴角。
这笑刺得叶瑶心里一空。
叶瑶站了许久,方出声道:“喂!你送我一下。”
宋菀转过头来——经过几天的相处,她已经自觉地将“喂”字与自己划上等号。
宋菀把烟揿灭,朝叶瑶走过来。她在门口换了鞋,跟着叶瑶一道下楼。
老式的建筑,得猛跺脚灯才会亮,有人刚回家,摔得铁门“哐当”一响,整栋楼都跟着晃一晃。
“嘉树吃了很多的苦。”在楼前的阴影里,叶瑶定下脚步。
宋菀对她突如其来的掏心掏肺有所预感,沉默中还是决定听她继续往下说。
于是她听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叶嘉树。
才华横溢不可一世,自己创作自己演唱,每一次在酒吧的地下演出都能满场,硬是从零开始,以黑马之姿在南城的地下摇滚乐团中闯出名声,直到现在还有忠实粉丝收藏着他们自费出的唱片。
叶瑶忽然问:“三年前河西区发生过一场大火灾,死了四个人,你有印象吗?”
宋菀想了想,点了点头。
叶瑶顿了顿,继续说道:“…火了以后,有唱片公司跟他们接洽,让他们从地下转入正式的商业发展。叶嘉树和陈斯扬产生分歧,大吵一架。当天晚上陈斯扬喝得酩酊大醉,楼上失火,死了四个人,也包括陈斯扬…叶嘉树觉得这是自己错,如果没吵架,陈斯扬就不会喝那么多酒,也就不会…”
叶瑶长叹一声,“…乐队解散了,陈斯扬的父亲大病一场,叶嘉树把所有责任都揽了下来。不靠音乐,他也就没别的本事了,接一些散活,赚的钱减除自己日用,剩下的全给了陈家。”
这是她所见证的叶嘉树的全部。他现在黯淡如一粒尘埃,渐渐让人忘了他原本其实一颗星星,原本那样明亮而耀眼。
而在方才他忍不住微笑的那个瞬间,她似是见到了久违的微光,曾经照亮她也灼伤她。
“…宋菀,我不知道你们身份相差悬殊,究竟是怎么认识的,我也不知道你有什么目的。”叶瑶抬头看她,目光近乎逼视,“…但你别辜负他。”
叶瑶一贯化着艳俗的浓妆,但这一刻宋菀从她脸上看见一种清水洗尘的恳切真诚。
可惜啊。
宋菀在心里叹了声气,她转头把目光望向远处沉沉的夜雾,那里望不见任何星辰,连灯光都是模糊的。
“…抱歉了,我做不到。我配不上他。”


☆、第十三章

叶嘉树伤口不算深,休息了一周多,便可以拆线了。
清晨,宋菀陪他到附近社区医院,将人送进检查室,自己去大厅里等候。社区医院早上很冷清,铁制的座椅上寥寥数人,一位父亲抱着孩子焦虑地抖腿,一位老人手帕按着嘴轻声咳嗽,一位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满不在乎地嚼口香糖。
窸窣细碎的声响,与白天也亮着的日光灯,无一不在制作一种陌生感。
宋菀把手机从口袋里掏出来,再度看了看——信息是早上刚起床的时候收到的,她一点不感到意外,甚至觉得它比预料之中来得迟了些。
唐蹇谦:差不多闹够了,晚上回芙蓉路吃饭。
手指摁在屏幕上,顿了又顿,最后往左一划将其删除。
没等多久,检查室门口传来护士叫号的声音:“下一位。”
宋菀看了一眼,冲着从门口出来的叶嘉树很淡地笑了笑。
叶嘉树走过来,“我以为出来就见不到你了。”
“什么?”
“没什么,走吧。”
“去哪儿?”
“你想不想出去散心?”
宋菀毫不犹豫,“不想。”
叶嘉树低头看她,“怕唐蹇谦?”
宋菀蹙了蹙眉,抬眼反盯住他,“你在撺掇什么?”
叶嘉树愣了一瞬,自嘲一笑,“你倒看得起我。”
似是觉得这话题继续聊下去便是自取其辱,叶嘉树收回目光,径直往外走。
白T恤里肩胛骨轮廓若隐若现,这样看去才发现他真的年轻,尚有一种偏于少年感的特质。在他迈出大门的一瞬间,光影恰如其分地切作明暗两半。年轻男人越发变成一个混沌而暧昧的概念。
宋菀站起身,捏在手中的手机落进包里,“咚”的一声。
她追上去,“去哪儿?”
脚步一顿,叶嘉树回过头来。他笑起来,眼底像风拂过青色的麦浪。
·
太阳沿着古镇民居的屋顶切下,在水泥地上投下参差不一的阴影,人在阴影里行走,衣袖当风,叶嘉树点了一支烟,淡青色烟雾四散开去。
西南的古镇,距离南城五六百公里,还是一片尚未开发的净土。
他们刚在一家餐馆吃过饭,店里的服务员说着土话,普通话都不大听得懂,交流起来连比带划。
这八年来宋菀基本都待在南城,即便出门也都是唐蹇谦安排好的,欧洲与美洲的繁华之地,过去便是购物,几趟下来索然无味。于是心生惫懒,反正都是打发时间,不若就待在自己家里,省得舟车劳顿。
宋菀问叶嘉树要了一支烟,也抽起来。她已经入乡随俗换上了当地风格的棉麻长裙,藏青底碎花,底色极深,衬得人皮肤白得发亮,让人想到初春阳光下的雪,要融化了一样。
“想下乡去玩吗?”
“这还不算下乡?”
叶嘉树笑说:“我有两个朋友,在镇辖的民族乡,他们这两天过节,有歌舞晚会。”
“你在这儿都有朋友?”
“以前搞摇滚的时候认识的,他们做民族音乐,以前也在南城打拼。”
“好啊,那去看看吧。”
“提前说好啊,那儿穷乡僻壤,没镇上便利。”
宋菀犹豫了,“要在那儿留宿?”
“那倒不用。”
叶嘉树的这两位朋友是两兄弟,一个叫阿吉,一个叫阿顺,傈僳族的,现在在配合政府和学者搞民族音乐采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次日清晨,叶嘉树在镇口跟两兄弟碰上,两人开着一辆面包车,正在往车里搬运大型的摄录设备。
叶嘉树搭了一把手,问道:“现在出发?”
“差不多了,叶兄弟跟我们一块儿去,还是自己去。”
“车里位子够吗?我还要带个人。”
“够。带谁?”
“一个朋友。”叶嘉树往后看了一眼。
两兄弟跟着看过去,嘿嘿笑了声。
叶嘉树不解释什么,朝宋菀招呼一声,“可以出发了。”
后座堆了些东西,三人座变成了两人座,位置有些挤。叶嘉树尽量靠窗户坐着,给宋菀挪出空间。
宋菀往旁边看,堆放的是一张黑漆漆大鼓,几支鼓槌,还有些叫不出名的奏鸣乐器。
坐副驾驶的阿顺往后看了一眼,笑说:“嘉树,你今晚也表演个节目吧,好久没听你唱歌了。”
“不唱。”
“你不唱那就只能你朋友唱了。”
“她也不唱。”
“你俩过去白吃白喝,连个节目都不肯表演。”
“我们是客,客人还得表演?”
阿顺百折不挠,“不唱歌,跳舞也行啊,你这位朋友学过舞蹈是不是?”
叶嘉树看宋菀一眼。
宋菀问阿顺,“这也能看得出来?”
“能啊,挺明显的,芭蕾是吧?”
宋菀笑了,“那能看出来学了多久吗?”
“七八年是有的吧。”
“哎,”叶嘉树踢一踢副驾驶椅背,“怎么看的,跟我说说?”
阿顺嘿嘿一笑,“不告诉你。”
乡镇道路颠簸,车开得很慢,沿路都是树林,满目浓荫,人仿佛走在打翻了的绿色颜料之中。
阿顺心情畅快,突然喊号子似的高喊了一声,紧着拖长声音,放声高歌。
那音色高亢又嘹亮,号角一样穿透了这铁皮车厢,一声一声,荡得越来越高,越来越远。叶间有鸟振翅,扑簌簌地飞起一片,阒静的树林立时便热闹起来。
叶嘉树忽地探身往后,从后排座位上,拣出一把乐器,拨了两下。
这乐器长得有点儿琵琶,但共鸣箱是六角形状的,比琵琶小,只有四根弦,上面缀着一条红白两色绸布缝制的背带。出来的音色悦耳又明亮,恰能和阿顺的歌声完美融合。
歌是方言,听不懂,但隐约能感觉是首情歌。
开了近两个小时,车到了村里。阿顺阿吉都是村里的人,家里父母听说要来客,早起就开始准备招待了。
村里多个民族混居,住在木头和石头砌起的瓦房里,树木葱茏,掩映其间。
阿顺阿吉家里还有个七八岁的小妹妹,叫阿喜,也不怕生,见面就拉着宋菀去后面洗手。
后面院子里有口水缸,阿喜拿葫芦瓢从缸里舀了一瓢水,慢慢浇在宋菀手上。她汉语说得不大流利,有点儿咬着舌头,“姐姐,你长得真漂亮。”
宋菀笑说:“阿喜也长得漂亮。”
“不…阿吉哥哥一直说我丑,”她指了指自己脸颊,“我有雀斑,雀斑真难看。”
“美国有一个童星,叫林赛罗韩,也有雀斑,而且比你还多呢,一点也不影响大家觉得她长得好看。”
“真的吗?”
“当然。”宋菀摸一摸她乌黑油亮的辫子,“阿喜长大了一定是个大美人。”
宋菀顿了一下,忽感觉到一束目光。转过头去,叶嘉树正站在通往后院门口的檐下看着她。
屋里有人喊阿喜,阿喜应了一声,丢下葫芦瓢跑进去了。瓢在水缸里摇摇晃晃,像浪涛里的一叶小舟。
吃过中饭,阿吉阿顺他们到村口去帮忙,那里正在搭晚上演出的舞台,穿短衫的汉子们一人肩上扛一摞器材,在烈日底下跑得汗流浃背。
宋菀帮不上忙,就躲在棕榈树的阴影下,守着茶壶和茶碗的阴影静静地看——这是叶嘉树托付给她照看的,说是阿吉妈妈特意给他们泡的,有草有叶,壶在井水里凉了很久,喝起来清凉,清热又解暑。宋菀偷偷尝过,有一股药草的怪味,但竟然越喝越喜欢,趁他们不注意,多喝了两杯。
没一会儿,舞台搭建好了,阿吉和叶嘉树拿搭在肩上的毛巾擦了擦汗,过来喝茶。
阿吉提起茶壶掂了一下,嘟囔:“…怎么快没了?都让阿顺省着点喝了。”
“…”宋菀云淡风轻地别过了目光。
叶嘉树喝了口茶,把茶杯搁在小板凳上,提着T恤的下摆抖了抖。
阿吉看他:“怎么了?”
“背上,好像有虫爬进去了。”他又使劲抖了抖。
阿吉掀开他T恤看了一眼,叶嘉树白皙的背上不知道让什么蛰了个疙瘩,红了好大一片。“哎呦,不得了…赶紧去洗个澡,擦点儿药。”
“没事,”叶嘉树把把T恤放下去,“忙完再说吧。”
两个男人重回到舞台,调试音响设备。
这一地晒处热,阴处凉,宋菀背靠着树,无事可做,让向阳处的热风袭得昏沉欲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