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没有鞠躬,一声不吭,昂然下台。

  沈重阳去了后台,我跟着他过去,见他正在跟一个经理模样的人争执不休。我远远地听见那个经理气急败坏地说:“你要不能好好唱,就给我卷铺盖走人!”

  “我对唱歌比什么都认真,我怎么没好好唱?”

  “客人不买帐,你认真算个屁呀?你以为自己是张学友刘德华,想怎么唱就怎么唱?你现在是靠唱歌吃饭,别人要你怎么唱,你就得怎么唱——卖唱,懂吗?”他很不客气地损着沈重阳说,“这年头,别玩什么个性,你以为就你一个人会唱摇滚?告诉你,会唱的人多如牛毛!可谁听你?没人听,回家给你姥姥唱去吧!”

  沈重阳没再吭声。

  一个人打从心眼里不认同另一个人的观点和立场,说什么都是鸡同鸭讲,徒费气力。

  保持沉默是明智的。

  那晚,我从世纪歌城回去,一整夜睡不安稳。我担心沈重阳的这份工作快保不住了。他已经很努力,但他付出的努力总是缘木求鱼。也许,他真的不适合在这个社会里生存。可他的家庭还需要他来支撑,如果他失去了这份工作,那个家想必愁云惨雾,眼下将来,都一筹莫展。

  思来想去,我去世纪歌城找了那个骂人的经理。我跟他谈条件,只要他可以让沈重阳一直在那里上班,我每晚便去跳两个小时的钢管舞,分文不取。

24 夜初上浓妆

  一开始,他觉得我的条件可笑,异想天开。我不在意,扔下包,然后脱掉衬衫,只穿一件黑色的蕾丝吊带背心在他面前跳舞。我知道,我必须用这一支舞征服他,让他应允我的条件。所以,我使出浑身解数,时而诱惑撩人,时而热辣劲爆,时而妖媚狂野。我跳舞那么多年,并以此为生,靠舞技谋取一份职业已绰绰有余。

  跳完之后,我平静地站在一旁,胸口微微起伏。

  那个经理怔了半晌,然后拍手叫好。他答应了我的条件,爽快地说:“你晚上来迪厅跳舞,我把沈重阳安排到小酒吧,他爱唱蓝调唱蓝调,爱唱摇滚唱摇滚,他的工作暂时不会有问题。”

  “好,谢谢。”

  “你跟他是什么关系?”他暧昧地笑着问。

  我冷淡地说:“你觉得是什么就是什么。”

  别人爱怎么想都随便。除了沈重阳,其他人的思想都与我无关。

  白天,我在少年宫教跳舞。到了晚上,我去世纪歌城跳钢管舞。我想我能帮上沈重阳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城市月光凄清,我穿梭在爱情里,锦衣夜行。

  每次去跳舞,我都很小心,避免跟沈重阳撞面。我会化很浓很浓的妆,争取连自己也认不出自己。

  这样相安无事地过了大半个月,我仿佛一个隐形的人,在沈重阳身边藏匿起来,悄无声息。

  那天晚上,四方下了大雨,我搭车去世纪歌城,出租车上的调频电台里放着王菲的歌,是那首《夜妆》——

  风吹动那月光 夜初上浓妆

  点红唇管何年发成霜

  我有我的痴狂 废墟变天堂

  曾几度过往 不怕山远水长

  谁把往事思量 笑时泪半行

  转眼两颗心天各一方

  窗我拿来守望

  你一念之间 我动情一场

  多少空想

  渴望 难挡一次情伤

  要为所欲为才无恙 我了如指掌

  轻看人间风浪

  我听着这首歌,心里淌满寂寞。我和沈重阳或许也是如此——他一念之间,我动情一场。但我仍然怀念我们朝夕相处的日子。

  回头想想,那些日子美好得令人感伤。

  车停下,外面的雨仍然噼哩啪啦地下个不停。我付了车钱,打着伞下车。路上漫着很多积水,我走了几步,高跟鞋一滑,人猛地趔趄一下。幸好,我的肢体平衡感不错,反应迅速,虽然没有摔倒,但腰在猛地一闪时感到一阵疼痛。

  我稳住身子站了站,那突袭而来的痛楚渐渐缓解。我也没在意,进了歌城,径直到迪厅后台换上跳舞穿的性感热裤和裹胸上衣,如往常一般上台。

  跳舞时,我才感到不妙。

  当我扭腰弯腰时,腰愈来愈痛。我咬牙强忍,想着怎么也要坚持跳完这一场。但到了最后,我从钢管上做一个倒挂伸展的动作时,腰霍地传来一阵钻心的剧痛。

  我猝不及防地从钢管上摔下来,整个人趴伏在台上,动也动不了。

  台下的人群嗡嗡嚷嚷,刹那涌起哗然声浪。

  我挣扎着想站起来,但实在是疼得使不上力。我茫然望着台下,心慌无助时,我看到离我最近的人,竟然是沈重阳。

  他紧紧地皱眉,眼神里翻滚着痛楚:“薇宝,你别动,我帮你……”

  沈重阳跳上台,不顾人群喧哗,把我抱起来,匆匆离开。

  我靠在他的肩膀上,觉得自己在做梦。我想我一定是发了美梦,才能再次触摸到这种幸福。

  下过雨的夜晚格外凉爽,地上的水洼倒映着绚烂的霓虹,细碎的光影在水纹里摇曳晃动,如梦似幻。

  沈重阳送我去医院时,满脸焦灼。他抱着我在街上奋力拦车,额头上沁出薄薄的汗。

  我强撑着微笑说:“我没事,只是腰扭了。”

  “别说了,我照顾你。”沈重阳望着我,原来的冷漠都变成压抑的深情。

  我心里涌起一股酸楚。即使我做出令他无法容忍的事,即使他心里如何恨我,但在我受伤无助的关头,他依然会陪在我身边,成为我的依靠。

  我问他:“你怎么会在迪厅?”

  “我们乐队的一个哥们儿过生日,他说迪厅里的漂亮女孩多,便怂恿一帮人来迪厅里泡妞。我看见台上跳舞的人很像你,就一直站在底下看着你。你摔倒时,我有强烈的感觉,断定台上的人就是你。你需要我。”

  “你也泡妞吗?”

  “我伤得还不够深?”

  “对不起……”

  “不用说这些。”

  我抚摸他紧锁的浓眉,含泪说:“你走之后,我每天每夜都想你,总是想起你说你恨我,想起你的愤怒和绝望。所有过往旧事都像刀子一样,只要我想起一遍,就在我心口上扎一遍……”

  沈重阳握住我的手,紧紧地拥抱我。我的眼泪渗进他的衣服里,第一次感到流泪也如此幸福。

  到了医院,医生确定我只是腰肌扭伤,敷药静养一段日子便无大碍。

  我急切地问:“大概要静养多久?”

  医生说:“至少两个月不能做剧烈运动。”

  “这么久……”

  沈重阳安慰我说:“放心吧,你会慢慢好起来的。”

  医生开了处方,沈重阳去拿了一些活血散淤和跌打损伤的药。我们离开医院时,已经夜深人静。

  沈重阳问我:“你住哪里?”

  “我可以自己回去。”

  “你不要再逞强了。”

  迟疑许久,我嗫嚅问:“重阳,你原谅我了?”

  “不知道……”

  “你还恨我?”

  “我现在已经不恨你。但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忘记那些事。”沈重阳缓缓说,“我想我们都应该冷静地想清楚,我们是否真的适合彼此。”

  我没再说话。

  搭车回去时,沈重阳忽然问:“你怎么会在迪厅里跳舞?”

  “我……”我支吾了一声,搪塞说,“我在这里住,需要挣钱养活我自己。”

  “你为什么不回北京去?”

  “我想跟你在一起,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我一个人回北京有什么意思?”

  沈重阳沉默良久,才说:“北京还有林央至。”

  “如果我选择的是他,那从一开始,我就不会和你在一起。我也不会死死地耗在这里,等你回心转意。”

  我看着沈重阳,他却不愿面对我的眼神,只别过头,以沉默作为回应。

  那些天,沈重阳很细致地照顾我。

  我卧床静养,他怕我闷,买了很多书回来。我平时很少看书,顶多有耐性翻翻杂志,还只限于《瑞丽》那种杂志,什么服饰搭配、美容化妆之类,我还比较感兴趣。别的书看上两眼就打瞌睡,比心理医生的催眠都有效。

  “你弄那么多书回来干吗?我根本不喜欢看书。”我承认我是一个没内涵的女人,肚子里装不下一点墨水。

  “那你看电视?”

  “不看。”

  “那你躺得住吗?不怕闷?”

  “你陪着我,我就不会闷。”

  “我晚上还要上班。”

  “你白天有时间就好。”

  “嗯。”沈重阳简短地应了一声,脸上一片严肃。

  有责任心的男人,言出必践,随便嗯一声,亦是份量足够的承诺。言而无信的男人,说得再多,也只是天花乱坠的虚言。我相信沈重阳,因为他不曾骗过我。

  沈重阳晚上上班,白天过来陪我。他很细致,也很有耐心,每天早上都给我煮粥,有时是紫米粥,有时是八宝粥。每次他把粥碗端到我面前时,都会叮嘱一声:“小心烫。”我想,像这样肯为我用心煮粥的男人,一生能遇到一个,已是莫大的幸运。但我却开始害怕沈重阳待我的好。我意志不坚,容易沉溺,一旦失去,又会悲痛不已。

  “别对我太好。”我微微地叹气。

  “以前,我也常常想对你说这句话。”沈重阳说,“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然后我们一起幸福地生活,这样总比互相保留,彼此伤害的好。”

  沈重阳说完这些话,我怔怔地盯着他看。他似乎渐渐原谅了我,会无意识地说出几句关于未来的话。这此话里都带着一个温暖的字眼——我们。

  一声我们,也会给我带来庞大的喜悦。

  沈重阳见我眼巴巴地看他,便尴尬地拧身出去。他去上班,我一整晚都沉浸在那一声我们的美好憧憬里。

  但那天晚上,沈重阳没走多久便回来了。他脸上带着愤怒和痛苦的神情,看着我时,倔强地咬着牙,嘴唇紧闭,好像在竭力克制自己。

  我心里一沉,讷讷问:“重阳,怎么了?”

  他沉声说:“薇宝,我不需要你用无偿的付出来交换我的价值。你这么做不是在帮我,而是在侮辱我!”

  我明白沈重阳说的是什么事情,便不再掩饰,愧疚地说:“对不起,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想为你做点事情。也许是我太笨了,做的每一件事情都令你讨厌。”

  “一个男人哪怕再辛苦,也必须用自己的力量生存。我不需要女人来扶持我,这会让我觉得自己很没用!”沈重阳说完,怒气冲冲地走了。

  我呆了半晌,在想我是否真的做错了。

  男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大男子主义。他们喜欢小鸟依人的女人,对他们言听计从,满足他们的保护欲和虚荣心。对沈重阳来说,我就是一个保姆型女子,事事为他着想,为他铺垫,会花尽气力去爱他,不会自私任性地只等着被他娇宠。

  这样的女人,真的不讨人喜欢。

  男人会认为,你已经那么坚强,不仅可以照顾自己,还可以照顾别人,跟你在一起,英雄无用武之地,而且还弄得自己好像一个扶不起的阿斗,处处都要你来插手帮衬。

  我为沈重阳做的事,其实都是我自以为是。

  沈重阳走了,我以为他不会再理我。但到了第二天,他回来了,手里还拎着鲜绿的蔬菜。我知道他回来是因为我受伤了,他心里还牵挂我,无法扔下我不管。

  我不知该和他说什么,说我心里的感动,还是感激?

  或许,这些话都不重要了。

  沈重阳看了我一眼,也没说话,径自去厨房做饭。

  我听见他在厨房里笃笃笃地剁饺子馅,那声音充满烟火味,令人觉得温暖安心。

  沈重阳在厨房里弄了一个多小时,包好热腾腾的饺子给我吃。在外面飘泊,很久没吃过别人亲手包的饺子。这种隆重的美食,好像只有过年才可享用。

  “你一定饿了,快趁热吃吧。”沈重阳把碗筷递到我面前。

  我夹起一个饺子,大口咀嚼,连同那些酸涩的滋味一起吞下肚。饺子是韭菜馅的,味道鲜美。我连吃了好几个,然后低头对沈重阳说:“谢谢你回来。”

  “是我不好。”沈重阳平心静气说,“你为我做了那么多事情,我应该感激你。再也没有人像你一样,会为我付出这么多。如果不是因为我,你现在也不会变成这样。说到底,是我欠你太多了。”

  “感情的事,分不出谁欠谁。”

  哪怕是彼此相爱,有些事情,仍然是谁也帮不了谁。

  沈重阳被炒鱿鱼,每天无事可做。他多了很多时间陪伴我,我本该开心才是。但我看得出他不快乐。他话很少,大多数时候都沉默无语。我跟他说话时,他也常常心不在焉,答非所问。

  一个月眨眼间就过去了,时间像光束一般,从人的身体发肤穿透而去。

  那一个月,沈重阳心情沮丧,而且逐渐心浮气躁。他在厨房里做饭时,经常不小心打烂碗碟。那天,他坐着发呆,我闻到厨房里传出一股焦糊味,进厨房一看,锅里煮的食物已经焦如黑炭。

  沈重阳跟进来,缓声说:“对不起,我忘了。”

  “没事。我来做吧。”

  “不用,你去休息,我重新做。”

  沈重阳挽起袖子,用力地铲掉锅里黑糊的食物,然后倒上洗洁精,再用铁丝球狠狠地刷锅。但刷着刷着,他烦躁不堪,胳膊一甩,把锅摔出老远。

  那铁锅咣啷一声,在地上蹦了两下,锅底便破了一个大窟窿。

  我劝慰他:“重阳,你别这样。”

  “对不起,我心情不好,想出去走走。”沈重阳扔了手里的铁丝球,在水龙头下飞快地洗了手,然后转身离开。

  我拉住他的胳膊说:“我能陪你一起去吗?”

  “不,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沈重阳一走,房子里再无声响,只剩下一片空荡的寂寞。

  人心情烦闷的时候,一个人会更加郁悒。

  我想陪在沈重阳身边,即使做一个无声的影子。

  八月了,过了末伏,夏天仍然拖着尾巴死皮赖脸地盘踞在城市里。街上烈日炎炎,蓝瓦瓦的天空里飘着分散的卷层云,白色云涛印在湛蓝的天空里,像一张精美的明信片。

  沈重阳的白衬衫在阳光下亮晃晃的,犹如一朵浮动的云。我跟在他后面,他手插在裤兜里,走得很慢,似乎有意在阳光下暴晒。我忘了戴墨镜,眼睛在阳光下眯紧,四周景物都是一片反光的白。

  走了一段路,沈重阳缓缓回过头来。他的脸孔背光,我一时看不清楚。他隔着很远对我喊:“薇宝,我带你去看海好不好?”

  我用力地朝他点头。

  沈重阳带我去了崂山。他说青岛最美的海,就是崂山下的海。栈桥的海水脏,浴场的人太多、太热闹,海景也显得污浊俗气。

  我问:“你经常去看海?”

  “我从没去过崂山看海。我在北京待了很久,也从未去过长城。人有情致的时候,才会去观赏景致。可普通人的情致很奢侈,大多数时候,小市民都只能为生活奔忙,无暇顾及其他。”

  人的生命其实很短暂,除去学业、事业,吃饭、睡眠,数十载的人世游,错过的风景数之不尽。

  “天这么蓝,海天一色一定非常美。”

  “夏天去看海比较好,不会太冷。夏天能见度高,晴天时海水的颜色是深蓝色。那种蓝,比任何宝石的颜色都美,碧透而深邃。”

  “如果有相机就好了,我们可以拍张合影。”

  “记在心里的风景还不够?何必执着于形式?”

  “可放在心里的东西太多了,人记忆有限,总有一天会逐渐淡忘。”

  “能记住的,就怀想。记不住的,就遗忘。古代人没有相机,可他们的诗句比任何风景照片都优美传神。相机拍下来的东西并不比珍藏的记忆宝贵,前者一成不变,后者形神兼备。有空间的美,引人遐思,不是更好?”

  “你脑子里的想法总是跟别人不一样。”

  沈重阳说:“你觉得我像偏执狂吗?”

  “那你将来结婚打算拍婚纱照吗?”每个人都有自身的性格,自然会有独特的思想和行为方式,这也是个性使然,而非偏执。

  “我连结婚都没有打算过,像我这样挣扎着生活,过完今天,不知道明天在哪里,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怎么为另一个女人负责任?”

  我心里有些失落,原来我和沈重阳的结局,那样遥不可及。

  那一路上,我都想着沈重阳说的过完今天,不知道明天在哪里……其实,我也有这样的迷茫。我和沈重阳宛如飘浮的蒲公英,不知往哪里落,不知在哪里生根。未来的生活,我们都无法揣测。世事如棋局,不走到那一步,永远不知道未来处境如何。

  我们搭了很久的车,下午时终于到了崂山。

  这座殖民城市留下了诸多欧洲列强的痕迹,欧式建筑和小教堂在崂山随处可见。

  崂山是海上名山,也是最著名的道教圣山,标榜的是“九宫八观七十二庵”,历史悠久,景点繁多。我们对道观不感兴趣,只想爬到山顶上看海。

  沈重阳怕我的腰再有闪失,不肯让我劳累,要从索道上去。我不愿意,觉得徒步登山才是乐趣。争执半天,沈重阳同意跟我徒步上山,却执意要背着我。游览区的石径并不陡峭,我的腰已逐渐好转,可以自己爬上去。但我争不过沈重阳,只好伏在他瘦削的背上,任他背着上山。

  我们爬一阵儿,歇一阵儿。

  沈重阳累得气喘吁吁,抱怨说:“薇宝,你变重了,快赶上一头猪了。”

  “我在你的背上也很辛苦。你太瘦了,骨头硌死人。”

  沈重阳轻声笑起来。

  那是我们重逢之后,我第一次看到他笑。他的笑容像夏天流淌的阳光,那样温暖而明亮,让我倍感珍惜。

  到了山顶上,居高临下地俯瞰山下蔚蓝壮阔的大海,因为视觉高远,所有壮丽景色尽收眼底,当真是海阔天空,令人霍然感到心胸开朗,神魂通透。

  俗话说居高声自远,我面朝大海,试着喊了一声,声音在空中激荡而去,俄而,一重重的回声便缭绕迭起,经久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