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懊丧不已。沈重阳的来历,我知之甚少。他从哪来,往哪去,都非我所知。

  林央至迟疑了片刻,说:“我今天找沈重阳的前女友吃饭,问出了他家里的地址。你休养两天,我就带你过去找他。”

  “原来她故意瞒着我……”之前我问朵儿沈重阳家里的住址,她说她不知道。虽然我多少感觉到她是在说谎,可当我发现事实果真如此时,我还是感到一丝被蒙骗的气愤。

  “她告诉你,她有什么好处,让你和沈重阳终成眷属?”林央至冷冷说,“只有你这种心无城府的女人,才会做毫无利益的事情。”

  “那她怎么肯告诉你?”

  “有钱能使鬼推磨,买个地址算什么?”

  “你为什么帮我找沈重阳?”

  林央至轻描淡写地说:“你找到他,就会发现你根本无法挽回他。你认为他会接受你的过错,会有胸襟原谅你的龌龊?——如果你这么想,我只能说你太天真了。你根本不了解男人。在男人心里,一个女人有了污点,就如同附骨之蛆,再深厚的感情也弥补不了那种裂缝。”

  “你想让我死心,然后一心一意地跟着你?”我的语气满是讥讽。

  林央至不以为意,他说:“我想让你明白,像沈重阳那样的男人价值薄弱,一无可取。当你需要一架飞机的时候,他只是个竹架子糊的纸鸢,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一定轻飘飘地脱离你的视线。你心思剔透,何必愚顽?什么样的男人才值得托付,你应该考虑清楚。”

  “我需要什么样的感情,我自己明白,不劳你忧虑。即使我失去他,我也绝不会跟你这种小人在一起。”

  林央至叹气:“好了,我不跟你争。你赶紧回来吧。”

  “我回我自己的住处。”

  “我订了后天直达青岛的车票。你要有心理准备,别抱太多希望,也许他根本不在青岛。你收拾一下,后天早上我去接你。”

  我沉沉地答应一声,心里却感到颓丧。

  从始至终,我和沈重阳的感情不被任何人看好。所有人都觉得我们不合适。不仅仅是年龄、性格,还有难以扭改的世俗观念。在许多人看来,男人一定要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为后盾,才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的男人。似乎只有财势,才能体现一个男人的价值。沈重阳什么也没有,他被人鄙夷,被人轻视,在这个现实的社会里,他那么微不足道。但在我心里,我看重他、欣赏他,也珍惜他,卫护他。我不需要自己的男人腰缠万贯,也不需要他才高八斗,我只需要两个人在一起,温暖愉悦,岁月安好。

  这简单的愿望,如今已是奢侈。

  搭火车去青岛那天,我穿了一条耐磨耐脏的牛仔裤,穿了沈重阳送我的那双球鞋。我想,这一行势必要走很远的路,我需要一双能陪我一起跋涉的鞋子。

  出门时,我在镜子前踌躇片刻,还是往头上戴了假发。如果找到了沈重阳,他看到我短发的样子,一定会觉得突兀和陌生。而且,我短头发的样子很不好看,像一只被剪了毛的猫,自己看起来都不习惯。

  夏天的阳光灿烂明媚,我戴了黑超遮挡了大半张脸。

  林央至走在前面,我远远地跟在他后面。即使只看他的背影,我也觉得厌恶。这个阴魂不散的男人,总让我想起那些屈辱的画面。我走在他身后,想象自己是持刀歹徒,对憎恨的人咬牙切齿,目露凶光,然后一步窜上去,用刀抹了他的脖子,以泄心头之恨。

  有些人的暴力只会发生在思想的制约里。

  人应该具备智慧,懂得生活需要的不是鲁莽凶悍,而是冷静抗衡。

  我和林央至都很冷静。他有他的目的,我有我的想法。只是这样各安心思的两个人相处起来,委实别扭。

  火车风驰电掣,但我心里仍然有种难以言表的焦灼。林央至的沉默也有些不可捉摸。我担心他是否真的愿意带我去找沈重阳。

  我问他:“沈重阳家住在哪里?”

  “四方区。”林央至简短地答。

  “四方区什么地方?”

  林央至聚精会神地看报纸,头也不抬地说:“你放心,我说带你去找他,就不会食言。”

  四方,四方……我在心里反复念着这个地名,它对我来说充满亲切感。我想到这个地方深藏着我挚爱的人,便想急切地奔向它。

  火车到站之后,林央至说找宾馆先休息一下,我不同意。他无可奈何,只好带我直奔沈重阳家。

  沈重阳家住在四方区重庆南路一个普通的居民区,地段不算繁华,但生活气息十分浓郁。我们按图索骥,不过多久,便顺利地找到了沈重阳家楼下。那楼不高,只有五层,楼墙上的涂料斑驳褪色,显得沧桑老旧。楼墙上爬着一大片藤类植物,没有阳光照射的时候,便有些绿森森的阴暗。

  我对林央至说:“你可以走了。”

  “过河拆桥也用不着这么快吧?”

  “那你想跟我一起去见他?”

  林央至冷笑说:“怕什么?他又不知道那照片里的男人是我。”

  “你马上滚!”

  “你放心,我不会给你捣乱。你们现在破镜难圆,就算我想使坏,也没处发挥。”

  我不理他,径自上楼。

  敲门之前,我摘下墨镜,整理了衣服,然后深深地呼吸了一下,才忐忑地举手敲门。

  那咚咚的敲门声一如我紧张的心跳,一声声,恍如擂鼓。

  半晌之后,有人开门,却不是沈重阳,是一个中年女人。她穿着朴素灰暗的衣服,有些肥胖和苍老,眼睛浑浊无光,整张脸都弥漫着一种愁苦。

  我猜想,这个女人可能是沈重阳的母亲。

  她打量我几眼,问:“你找谁?”

  “阿姨,您好。沈重阳在家吗?我是他的朋友,从北京过来找他的。”

  她敞开了门,愁苦的脸上略微露出一点笑容:“重阳出去上班了,还没回来。你进来坐吧。”

  我听闻沈重阳果然在家,心里一喜,激动得红了眼圈。我控制着情绪,缓缓走进沈重阳从小居住的地方。

  沈重阳的家很普通,家里都是平平常常的摆设。屋子里采光不好,不朝阳,狭小的窗子紧紧地关闭着,像一张严肃的脸,表情深沉。墙壁很久没有粉刷,已经黯淡发黄。屋里堆积太多杂乱的东西,显得有些拥挤。

  我局促地坐下来,问:“阿姨,您是沈重阳的妈妈?”

  “是啊。”沈重阳他妈笑了笑说,“我今年四十八岁,看上去像五十多了吧?”

  “怎么会呢?您很年轻,不显老。”很多时候,人都是心境苍老而已。

  沈重阳他妈感慨着说:“我是操劳命,从结婚到现在,没过几天舒心的日子。我倒不指望大富大贵,只想一家人平平安安地过日子。可老天爷就爱刁难我这样的苦命人,前两年,重阳他爸脑溢血,弄得半身不遂,我身上的担子更重了。现在是一年一年地熬日子,心劲用尽,人老得越来越快了。”

23 最熟悉的陌生人

  这些家事我无从插嘴,只好宽慰她说:“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您只要放宽心,别想太多不顺意的事情。忧虑伤身,还是豁达些好。”

  “你说的是理儿,我自己心里也明白。可事情摊到谁头上,谁才知道那个苦楚啊。”沈重阳他妈叹了口气说,“你先坐着,我去扶重阳他爸起来。”

  片刻后,沈重阳他妈推着一辆轮椅出来,轮椅上的男人有些衰老,头发已经花白了一大半。大概是长期卧床不见阳光的关系,他的皮肤呈现出一种毫无血色的青白。已经快到盛夏,他仍然穿得很厚实,膝盖上搭着一条毯子,脚上套着一双毛拖鞋。

  这个瘦弱病苦的男人就是沈重阳的父亲。他坐在轮椅上,表情僵滞,眼睛里几乎没有光芒。我看着他,分辨他与沈重阳的相似之处。但看了许久,我发现人年轻时和苍老时,完全是两张脸。那眉目之间的形态,真的难以复位,也无从琢磨,令人感觉沮丧。

  原来时光的苍凉,是如此不留余地。

  “叔叔,您好。”我起身跟沈重阳他爸打招呼。

  沈重阳他妈俯身在他耳边大声说:“这是重阳的朋友,从北京过来看他的,叫什么?……”

  “我叫薇宝。”

  “噢,薇宝。”沈重阳他妈笑说,“长得多漂亮的孩子,就是太瘦了。”

  沈重阳他爸含糊地说了两句,我听不明白。他妈尴尬地说:“他脑溢血之后,口齿不清楚。他叫你在这里好好玩几天,别见外。”

  “谢谢叔叔阿姨。”我顿了顿问,“沈重阳大概什么时候回来?”

  “他整天往外面跑,也不顾家。晚上回来得晚,好像在一个什么地方唱歌,每天都弄到三更半夜才回来。”

  “是什么地方?”

  沈重阳他妈沉吟道:“说是这地方最大的一个夜总会,叫什么世纪歌城。”

  我从沈重阳家里告辞出来,打车直奔那个叫世纪歌城的地方。

  奔波了许多日子,只有那一刻,我感觉自己浑身灌满力量,仿佛脚底生风,连走路的身姿都变得挺拔有力。

  我知道,我和沈重阳已经越来越近。

  世纪歌城大概是四方区最豪华的娱乐场所,我只跟司机说了一句,他二话不说就载我过去。

  时间刚到晚上六点,歌城前面的停车场排了一大溜轿车,放眼看去,一片灯影璀璨的繁华。这歌城实际上是一家综合的娱乐场所,上下共有六层,分有洗浴、酒店、KTV、酒吧、迪厅、自助餐吧。各种设施,一应俱全。

  我进去便听见楼上传来震耳欲聋的电子乐,那种直逼心脏和脑壳的嘈杂让人觉得无比烦躁。我去了三楼的迪厅,找了一个不起眼的位置坐下来。

  服务生过来时,我问他:“沈重阳是在这里上班吗?”

  服务生礼貌地说:“对不起,我刚到这里上班,不认识你说的人。”

  “好,谢谢。”我略有些失落,一个人坐到角落里,默默地喝酒。

  有几个男人过来搭讪,我没理会,他们自讨没趣,各自散去。

  我大概是太累了,在一片喧嚣之中,竟然也会不知不觉地睡着。不知过了多久,我被一阵激烈的摇滚乐吵醒。我坐起身,从舞动的人群中看过去,台上有一个小型乐队,纷乱的灯光在台上旋转不定,闪得我眼花缭乱。但我还是一眼就在人海里分辨出那个熟悉的身影,我激动地站起来,往人群里挤过去。

  我看清台上的主唱,正是沈重阳。

  分别了一段日子,沈重阳的变化让我吃惊。

  他在台上十分疯狂,神情冷峻地弹着电子贝司,喉咙里的声音也是我从未听到过的高亢,甚至带有几分歇斯底里。他比原来瘦了,也黑了,头发长长了。他低头唱歌时,漆黑的发丝遮住了他棱角分明的脸。

  台子下面有许多妩媚的女人对他尖叫。

  我忽然感觉到沈重阳的磁场比从前强大了。他在唱摇滚时,有一种前所未有的爆发力。这种力量贯穿了他的音乐,还有他的精神气魄。

  我在群魔乱舞的人群中呆呆地看着他,仿佛是初次相识。

  这个正逐渐脱去稚气的男人在他的音乐里狂野而强悍。那种可以驾驭一切的神情,竟是那样动人。

  我开始懂得沈重阳。他没有在世俗里纵横驰骋的才能。音乐,才是他寄生的世界。他对那个世界驾轻就熟,只有在那个领域里,他才可以挥洒自如,如鱼得水。他对那个世界有多执着,他对现实就有多无力。

  从前,我总认为他在现实里逃避退缩,不肯认清实际,也不肯脚踏实地。其实,我从未走进他的内心,也从未理解他的想法,只一味地以自己的角度去衡量他的生存状态,用自己的逻辑来评判他的行为模式。我的思想被桎梏在一个固定的框架里,眼光偏狭,自以为是。

  也许像我这样的人,已经被世俗污染,只知道庸碌钻营,一身恶俗的铜臭味。

  沈重阳是高贵的。他有理想,有纯粹的精神世界。这些东西,许多人早已不知不觉地丢失。像沈重阳那一类人,他们不臣服于世俗,不被名利驱使,对生活热忱执拗,会为了梦想去奋力追逐。他们心里生长着一种庞大的信念,脉络蓬勃,根深蒂固。而我没有这类东西,我活在一片踏踏实实的虚空之中,麻木不仁,俨然一具没有灵魂的臭皮囊。

  这是我和沈重阳最大的区别。

  我站在人潮中,忽然不知道要如何走近他。我们的距离是那样近,但却相隔得那么远。

  我独自从世纪歌城出来,在街对面的长椅上坐着吸烟。

  城市的夜空是一片深邃的幽蓝色,宛如一朵绽开的蓝鸢尾,巨大而诡艳。烟头上的荧红忽明忽暗,我张开嘴吐出的烟雾几乎在一瞬间便被风卷走。还有我寂寞的叹息,都无声无息地飘散在夜色里。

  我坐了很久,远处高大的楼钟一声声地敲响。

  我一直望着世纪歌城的旋转门,沈重阳从里面出来时,我起身向他走过去,走得很慢,脚步迟疑。

  沈重阳看见我,停在马路边,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我走近他,轻声说:“重阳……”

  他面容冷淡,问:“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一个人真想找另一个人,总会有办法找到的。”

  “你找我干什么?”沈重阳看我的眼神里依然深藏着愤怒和冰冷。

  我嗫嚅着,不知怎么回答。

  沈重阳说:“我们已经没有瓜葛,你回去吧。”

  “我可以跟你解释,事情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我可以听你解释。”沈重阳轻漠地说,“这些日子,你一定编好了很多理由,才理直气壮地来找我。你一条条说,我愿闻其详。”

  “重阳,你把我想得如此不堪?”我被他的话刺得心口生疼。

  “你自己做出怎样的事情,别人自然会怎样看待你。”

  我沉了口气,缓缓说:“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你,照片里的男人……是林央至,你也认识他,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他,我是为了借钱才跟他发生关系。他要我跟他上床,才肯把钱拿给我。你当时急需用钱,我也没有别的法子——”

  “我找朵儿借的钱,你还好意思振振有词?”

  “我并不知道你找朵儿。我拿到钱时,你才告诉我。如果我早知道是这样,我根本不会去找林央至。”

  “都是为钱,是吧?”沈重阳低头在他的斜肩大挎包里一阵乱翻,翻出一叠钱扔给我说,“刚好今天结了薪水,你拿了钱走吧,以后别在我面前扮演贞节烈妇!”

  沈重阳把那一叠钱朝我劈头盖脸地扔下来,纸钞漫天纷飞,悠悠下坠。

  我看着沈重阳绝情的脸,很没骨气地哭了,眼泪断了线,噼哩啪啦地从我干涩的眼眶里滚落下来,瞬间淹没了整张脸。我不知道我跑来找沈重阳究竟是为什么?为何有些隐忍的爱不能表达完整,只能任由那些丰盛的感情被深爱的人曲解得支离破碎?

  我的眼泪流进嘴角,爱一个人,原来如此艰辛痛苦。

  半晌之后,我说:“重阳,我来找你,是因为我不愿意放弃我们之间的感情。如果你能懂我的心意,会以为我是来找你讨钱的吗?”

  “你的来意与我无关。也许人一辈子只能用尽全部气力去爱一个人。这种情感对垒是命中注定,谁欠了谁,谁就要为谁偿还。我爱过朵儿之后,已经伤了原气,恢复不过来了。你跟我之间的感情,就当是一场烟花,开过了就散,顺其自然。”

  “我只想两个人平平淡淡在一起而已。”

  “我的气力都拿去爱朵儿了,尽其所有,一无所剩。如今,她遥不可及,我也不去妄想。”沈重阳有些沮丧地说,“薇宝,我对你真的做不到全力以赴。你伤我分毫,我都不知道怎样复原。我无法热烈地爱你,我们最多只能温吞吞地相依相守。然而,你终究不是一个可以平淡生活的女人。我们在一起,又有什么意思?”

  我急切地说:“我可以等你慢慢恢复,往后还有那么长的岁月,你对朵儿的心灰意冷只是暂时的阴影,不会永远残留在你的爱情里。而且,感情是两个人互相平衡的,我不需要你用尽全力来爱我,我们彼此相爱,彼此付出,难道不行吗?”

  “薇宝,如果我最开始爱上的人不是朵儿,而是你,那该有多好。”沈重阳平静地说,“我也想对爱充满信心,可你和林央至毁了一切。我现在不需要感情,爱来爱去,纠缠得太累了。我只想做自己想做的事,你不要打扰我。去找一个值得你爱的人,好好过日子。被别人爱,比爱别人更幸福。”

  沈重阳说完这些话,便头也不回地离去。

  我无法挽留他,只能看着他苍凉的背影在夜色里越走越远。我心里升起一阵恐慌,愈来愈觉得爱情令人沉溺。而我,就像一条快要失去呼吸的鱼。我已在这段感情里沉陷,沈重阳却决然离去。

  也许,有些人注定是爱情里的过客,再怎样情深意浓,到头来,还是擦肩相错。

  我蹲下身,一张张地捡起那些零落的纸钞。

  人在俗世里活着,多少挣扎都是为了钱。如果不是生活逼人,也许很多感情都会完好无损。

  我搭车去了沈重阳家,把钱从门缝里塞进去,然后悄然离开。

  小城市里,凌晨时分的街道已十分冷清。

  我在街上徜徉,不知往何处去。我边走边想着年少时的沈重阳和朵儿。也许,他们和我走过同一条路,只是我们每个人的悲伤欢喜,都各有时空。

  我找了一家酒店住下来,白天在街上到处逛逛,晚上去世纪歌城听沈重阳唱歌。他唱的几乎都是摇滚,那样沸腾高亢的歌声总让他的神情看起来有些激愤。但我却可以看到他内心的脆弱,那么透明,那么易碎。

  沈重阳没有再理我。哪怕一句话,一个眼神。他把我当成陌路人,即使我一次次地出现在他面前,他始终冷漠无视。

  我心痛,但不放弃。

  林央至似乎早已料到我们的结局。

  他订了两张回北京的车票,总结地说:“像你们这样性格迥异的人,根本就不适合在一起。沈重阳太幼稚,还爱钻牛角尖,他不能原谅你的任何过错。你想想,两个人要天长日久地在一起,结婚生子,相伴老去,那是风风雨雨一辈子。谁都会犯错,一次无心的错误,你最爱的人都不能原谅你,你指望这样翻脸无情的男人会照顾你一生,陪你经历人生的种种磨难?”

  我心里溢满悲伤,已没有愤怒的情绪去恨林央至。我开始明白,原来爱和恨,都如此令人心力交瘁。

  我对他说:“林央至,也许你泡过不少女人,但你根本不懂得爱情。我不会跟你回北京。沈重阳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你到什么时候才能醒悟?”

  “我永远不能像你一样清醒,我愿意糊涂。”活得太明白,对所有事情都洞若观火了然于胸,那还有什么意思?难得糊涂。人傻一点,更容易攫取幸福。

  那之后,林央至没再找我,大概独自回了北京。

  我在四方区租了一间房子,离沈重阳家只有几站地远,是一套小户型的居民房,屋子大概有五十多平米,对单身的人来说,已经很宽敞。

  我买了一张躺椅放在阳台上,又买回了一些绿葱葱的吊兰,还有几盆盛开的白茉莉。

  黄昏时,阳台的茉莉花散发着幽微的清香,飞鸟在天空里盘旋,橘红的落日将半空的云朵晕染成淡淡的蔷薇色。大片蜻蜓在低空中飞来飞去,仰起头看,它们就像许多架袖珍飞机。

  风起时,街上的地锦槭哗哗地响,如泣如诉。

  我安顿下来,然后开始找工作。我想过一些淡泊平静的日子,便没去酒吧一类的场所,只在四方区的少年宫找了一份临时工,代替怀孕的舞蹈老师教小孩子一些简单的舞蹈。

  这份工作收入微薄,但那些活泼的孩子能让我感觉到一丝快乐。他们的朝气蓬勃像初升的太阳,温暖地照耀我心里的寒霜。

  我很喜欢这份工作,从周一到周五,从不缺席一堂舞蹈课,比在酒吧上班认真得多。

  到了周末,少年宫放假,平常的热闹都如潮退去,到处都是一片冷清。

  少年宫有一片开阔的院落,仿佛一个小型操场,有篮球架、高低杠、秋千、跷跷板。院子里绿草如茵,院墙边盛开着一大片波斯菊,白的、粉的、红的,交错地开放着,一朵朵小花迎风摇曳,如火如荼。

  我坐在秋千上荡来荡去,有时一坐一整天,一个人静静地消磨寂寞。

  晚上,我还是会去世纪歌城。我知道沈重阳不会理我,所以,我只是躲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他。

  不再打扰他。

  不再纠缠他。

  这样远远地守着心爱的人,于我来说,也是种幸福。至少,我能看到他、听到他,与他相近相邻。

  渐渐地,驻唱的歌手又多了几个人,他们会用沙哑的喉咙唱《2002年的第一场雪》、《披着羊皮的狼》、《秋天不回来》——他们懂得迎合世俗大众。所以,他们愈来愈受欢迎。而沈重阳,总是一本正经地唱摇滚,鹤立鸡群地与众不同。没有人接受他的独特和自我,他被人骂成是垃圾、白痴、神经病。

  我无奈而悲伤,觉得人跟世俗对抗如同蚍蜉撼树,螳臂挡车,那么不自量力。

  世俗太强大,太多的人对待不能接受的东西,哪怕无悖于道德伦常,也无法包容理解。他们的思想里会长出恶毒的柴刀,会疯狂地砍掉鹤的双脚,看它变成一只老老实实的板鸭,服帖而驽钝,配合他们的智慧和审美。

  沈重阳上台唱歌时,有许多人哄骂,叫他从台上滚下去。沈重阳的脸色很难看,但他仍然顽强地站在台上,无所畏惧地大声唱歌。

  那些客人跟沈重阳的矛盾愈演愈烈,闹得也愈来愈凶。他们甚至公然把酒杯、可乐罐、鞋子丢到台上,放肆地哄赶沈重阳。

  乐队其他几个人陆续下台,沈重阳孤零零地站在台上,好像被所有人抛弃的异类。我看着他孤独不屈的模样,眼里蓄满泪水。

  沈重阳弹着吉他,顾自引吭奋歌,歌声激烈,震彻全场。

  我心疼他孤立无援,还有他不被人理解和接受的难堪。我走上台,站在沈重阳身边,安静地看着台下密密麻麻的人群,好像看着一大片黑压压的苍蝇屎。我嘴角浮出一丝笑,脸上带着鄙夷和骄傲。那些积压已久的愤怒和悲伤似乎都变成某种力量,我猛烈地跳舞,用疯狂的舞驱赶世俗的逼迫。

  乐队的人又陆续回到台上,为我和沈重阳尽力伴奏,每一个鼓点和节拍都像在敲击那些难以推翻的庞然巨物——愤世嫉俗。

  不甘妥协。

  台下的人似乎被这种强硬的抵抗震慑住,良久,不再有人起哄。

  沈重阳唱完之后,便冷漠地离场,没有像以往一样,向着台下鞠躬。他不需要他们的掌声,不需要他们的喝彩,他只需要他们给他最起码的尊重。可是,他只得到嘲笑和谩骂。他确实不必委曲求全地讨好这些苍蝇屎。给他们鞠躬,是对他自己的折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