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个电话问他。”
“好,你打吧。你听听林央至怎么说,好好见识一下男人是多么冷酷的动物。”
我已领教林央至的低劣品格,但为了乔妮肚子里的那块肉,我还是给他打了电话。我告诉他乔妮怀孕了,问他打算怎么办。
他在电话里笑着说:“乔妮脑瘫了吧,这种招数也好意思拿出来跟我玩?”
“不要把别人当傻子。这种轻易就能戳穿的伎俩,她有必要跟你玩吗?”
林央至在电话里沉默许久,才清淡地说:“她自己的麻烦,叫她自己解决。”
“你说的叫人话?”我忍不住骂他,“林央至,男人谈恋爱最好别像耍流氓,你挥霍了欲望,就把你的女人甩在一边,是不是太过分了?你要是个男人,就应该对你的感情负责任!乔妮怀着你的骨肉,怎么就是她自己的麻烦?”
“她是成年人,不是十八岁少女,都到了当妈的年纪,如果连避孕的智慧和技巧都没有,弄出麻烦来,找男人有什么用?是她自己活该。”
“下三滥!”
“别说得这么难听。大不了我拿几个钱,问她要多少?不是狮子大开口的话,我愿意满足她的要求。”
“你不觉得你可耻吗?你认为别人对你真诚付出的感情,只是几个钱就能打发?”
“我没有要求她付出。她心甘心情愿地付出了,我只是被动接受而已。你不能拿她的付出来讨伐我,更不能拿她肚子里的孩子来要挟我,这没用,我根本不在乎这些。她聪明的话,自己麻利地做了,也许还能在徐娘半老之前找个蠢货成功嫁掉。”
林央至说完便挂了电话。
我胸口闷闷的,感觉自己快心肌梗塞,良久透不上一口气来。
乔妮满脸都是心灰意冷的绝望:“你现在该知道了,男人永远没有幻想中的美好,永远会令女人失望。他们虚伪世故,心里长不出莲花,连狗尾巴草都不生一根,只塞着一堆发酵的欲望,一堆恶臭的狗屎。”
我叹气说:“有些人根本不值得动感情。你从来都不会慎重选择他们的品格。所以,你总是受伤。”
“我只想找个人好好相爱,平凡相守,为什么这么难?”
我安慰她说:“别想那么多了,你会遇到一个真正疼惜你的人。”
“等我遇到他,估计快到夕阳红了,找个老头黄昏恋?”
“胡说。”
“随便找个男人嫁了,就省心了,没有这么多纠结烦恼。”
“随便找个武大,你也嫁?嫁了还要出去偷人,岂不更繁忙劳累?”再灰心,也得撑持,自暴自弃的结果,还是一团狼藉。
第二天,我陪乔妮去医院做人流。
她穿着黑色的衣服,戴着黑色的墨镜,把自己遮掩得密密实实。
医院的药水味很重,我几次想掩住鼻子,不愿意呼吸这种逼近死亡的刺鼻空气。
乔妮说:“薇宝,你说我怀的是男孩,还是女孩?”
“你是不是犹豫了?又不想打掉孩子,想生下来认证一下是男是女?”
“我只是想想……”
“你一个爱情穷光蛋,妄想也是奢侈。老实地闭上眼睛躺到手术床上,等着挨刀子!还想个屁想,有什么用?”
“我多想有个家,有个爱我的男人,我可以生下这孩子,而不是亲手扼杀。”
乔妮靠着我的肩膀哭,我轻轻地拍着她的背:“不哭了,以后你什么都会有的。”
大江东逝的青春,浪花淘尽的男人,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报废了这一个,还有下一个,生命的常态就是循环不息。感情亦是如此。
我们坐在医院的走廊里,墙上的时钟一格一格地走,时间缓慢而悠长。坐在长椅上等候就诊的人愈来愈少,乔妮呆坐着发愣,直到护士开了诊室的门,探头出来叫乔妮的名字时,她才紧张地抓了一下我的手。
她的手很凉,没有一点温度。
我镇定地说:“别怕,咬紧牙,很快就过去了。”
乔妮点了点头,独自走进诊室,背影透出淡淡的凄凉。
我一个人坐在外面,尽量不去想乔妮躺在手术台上的样子。那一刻,我和乔妮大概都恨透了林央至,恨透了男人,恨透了当初生猛的欲望。
原来这所有的一切都毫无意义,只是美丽的虚空。
时间停滞许久,乔妮从里面出来时,我急忙上前扶住她。她的身子变得很轻,人飘飘荡荡,像一片从树上坠落的枯叶。
乔妮说:“没事,我挺得住。”
“疼不疼?”
“感觉不到疼,心好像被凿开一个大窟窿,风飕飕地往里灌,冷了,心冷了。”乔妮说着,一行眼泪顺着惨白的脸倏地滑下,像一个苍凉的惊叹号。
做完人流之后,乔妮在家静养了一段日子。
我给她洗衣做饭,每天炖乌鸡给她补身。乔妮很是感慨,说她可以没有男人,但绝对不能失去我这样的朋友。
这样的话就像打在我脸皮上的耳光。
我一想到自己和林央至之间的苟且,心里便有一种沉重的愧疚,像卡在喉咙里的利刺,吞吐艰难。我只有对乔妮无微不至地好,才能让良心多少好过一些。
乔妮躺不到一个星期,就再也躺不住。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她和林央至的大床搬出去。
一个人睡那样一张庞大而空旷的床,确实寂寞。
我叫乔妮找工人搬,她不听,坚持要自己搬。这个女人发挥愚公移山的精神,一点点地从卧室里拖出了她的大床垫,不管不顾地把床垫扔在客厅里,那样突兀碍眼。
她也不再睡她自己的房间,每天晚上都挤到我的床上睡。她说她不愿意一个人睡觉,怕冷。我能理解她的感受。一个被掏空的女人,最后拥抱的只是孤独和寒冷。
那个春节,我和乔妮在一片清冷中度过。我二十五岁。乔妮二十九岁。我们在青春的末梢上寂静地伫立,犹如一脸郑重的猫头鹰。
乔妮说她讨厌过年,讨厌节日。她唯一还算喜欢的节日是愚人节。只有那一天,她会觉得自己很聪明。她会在那一天提防一切事物,防止被人捉弄。但过了那一天,她就恢复蠢娘们儿的本质,会把地上蹦的癞蛤蟆当成进口小吉普,轻信所有美好,盲从所有许她山盟海誓的男人……不甘示弱。
死不悔改。
我以为经受这一次教训,乔妮应该对男人死心了,但没想到,她还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过了年,还没出正月,她又去找林央至了。
这样的行为让我彻底无语。
乔妮笑着和我说:“你觉得我贱吧?天下男人都死光了,我偏偏咬着林央至不放。”
“你也看清他无情无义,根本不值得你为他付出。”
乔妮说:“没办法,感情里谁陷得深,谁就得认命。付出不付出,我顾不了那么多,我只想跟他在一起。”
“没这个男人,你活不了是吗?”
“是……”乔妮很艰难地吐出这一字,脸上带着难堪的窘态。
这样的执着,别人无能为力。
到了情人节时,乔妮和林央至已经和好如初。林央至会给乔妮买玫瑰,会深情款款地对她说我爱你,会用一切浪漫伎俩表演柔情蜜意……我始终认为,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不是表现在这些形式上,而是当那个女人需要他的时候,他能负起一个男人的责任,或者承当她的支柱和依靠。他得像个顶天立地的爷们儿,而不是一个缩头缩脑只会撇开女人溜之大吉的懦夫。
林央至恰好在乔妮最需要他的时候,龟缩躲避,毫无担当。这样的男人,根本不值得爱。乔妮就像他手里的棒球,他高兴时把玩把玩,不高兴时,恨不得一棒将她打出天外。我无法说服乔妮,让她摆脱林至央的爱情魔障。她被那个男人哄得晕头转向,脑子已经让屎糊住。
沉迷在爱情里的女人容易患上失忆症,总是在男人无情的伤害里上演无数次的不计前嫌。对别人,对自己,都一无保留。
过了年之后的一段日子,我攒了些钱,想给沈重阳做手术用。
那段时间,沈重阳没有工作。
我不喜欢他游手好闲,便时常劝诫他。他很不耐烦,每次都用他光辉至极的梦想充当挡箭牌。除了与歌唱事业有关的工作,他对其它事情完全不屑一顾。我跟朱鲲说好叫他去酒吧驻唱,可他又说看朱鲲不顺眼,不想在他的地方上班。
之后,我真的黔驴技穷,对这个男孩子无可奈何。
那一刻,我认识到沈重阳只是个男孩子。他不成熟。我也不知道怎样才能让他成熟。
我问他:“你不工作,在这个城市靠什么生活?”
他说:“我不觉得我现在的生活有什么问题。”
“那你以后也一直这样过下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把唱歌当事业的人,多数穷困潦倒。不是谁都能成名做歌星,名利渺茫,而现实肉痛,你唱到三四十岁时,做不了偶像派,也成不了实力派,到时怎么混?你不觉得你一门心思干的事业一点都不踏实吗?”
沈重阳脸色愁闷,说以后想写歌给唱片公司,等有机会了,再出自己的单曲或专辑。
我要看他写的歌,他勾着脑袋叹气。
“写不出来?”
他烦躁地说:“没灵感,暂时找不到感觉。”
“你靠感觉吃饭,靠得住吗?”
“我对挣钱的事情不感兴趣,找一份机械的工作,也不过是行尸走肉,毫无意义。”
我不再辩驳。他选择的生活方式到底是对是错,终究是他自己的事情。我能做的只是给他窘迫的生活增添一点物质的零零碎碎——买很多食物塞进他的冰箱,买足够他穿用的衣服鞋子,帮他缴租、缴水电费,像个老妈子一样,打理他一塌糊涂的生活。
这些琐碎的事情微不足道。但我常常疑惑,我对沈重阳的好是源于爱情,抑或其他质素?
这样的问题,我自己也搞不清楚。我只是无法忘记,在我受到欺侮时,沈重阳是唯一一个站在我身边用尽全力保护我的人。
我觉得这个比我小两岁的男人给了我许多情意。
我一直感念于心。
所以,我甘于拿出自己所有的钱给沈重阳做手术。
当我把钱送到沈重阳面前时,他却漠然拒绝我。他说他不需要这些帮助,也不让我操心他的事情。
我苦笑:“重阳,你觉得我在拿钱施舍你、可怜你?”
他低声说:“我知道你为我好,但我自己的事,我会自己想法子面对。”
“你不去赚钱,还能想出什么法子?你再不拆掉腿里的钢板,将来会变成跛子!你这么大个人,能为自己、为别人负起一些起码的责任吗?”
他暴躁地吼:“是不是所有女人都瞧不起不会赚钱的男人?”
“不是别人瞧不瞧得起你。”我沮丧地说,“是挤压的生活会把你逼到走投无路。”
“赚上几个臭钱,就能在这个社会四通八达是吧?”
“你有资格跟钱清高吗?一口一个臭钱,好像除了你之外,所有人都一身铜臭。说到底,你就是个没钱的穷人,而且还是个不好好进取,只会跟生活翻脸的小丑!”
20 菩提树下的愿望
良久之后,沈重阳冷哼说:“薇宝,原来你是这么看待我。你尽管取笑我、藐视我,我不在乎。像你这样一个只知道在声色场所里卖弄风情的女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精神托付,什么是价值归属。”
这几句话,像钉子一样扎进我心里。
沈重阳说得没错,我的确是声色场所里卖弄风情的女人,有很多很多人都瞧不起我。我只是想不到,这些人里面会包括沈重阳。我一直掏心掏肺默默对待的人,原来也对我充满鄙夷。
我心里掠过一阵凌厉的疼痛,极力忍住涌上眼眶的泪水,在汹涌的液体泛滥之前,迅速地转身离开。
沈重阳随后跟出来,把钱还给我,然后一个字也不说,冷漠地关上了门。
我望着手里的钱,嘴角几番牵扯,才露出微笑。可笑着笑着,我的脸孔便扭曲变形,眼泪一串串地急剧滚落。我捂着脸,在楼梯间里不可遏制地哽咽,在一种难以名状的悲痛里,委屈地颤抖。
不知何时,沈重阳成了我心里最亲近的人。我待他一腔热忱,结果却变成一个多事讨嫌的庸俗女人。
所有真诚的心意和规劝都成了过错。
错就错在我蠢,蠢得先于男人生产感情。如果我心中没有情念,我不会在乎,更不会记挂他的事,平常交往,风清云淡,何至如此情难以堪?
我继续做着卖弄风情的舞娘,在热闹的喧腾中,寂寞地跳舞。
有时候,我会和那些脑满肠肥的男人出去厮混,和他们一起吃饭K歌,一起喝酒买醉。经常有男人勾引我,抛出各种诱饵,想包养我残余的美色和青春。我脸上笑着,心里却是满满的疲惫和厌倦。更多时候,我会躲在酒吧的角落里,像猫一样蜷缩在沙发上,大口地吸烟,再吐出一个又一个苍白的烟圈自娱自乐。
我喜欢抽辛辣呛喉的烟,一上口,就被强劲的气味侵占。
日子太清淡,便越来越喜欢浓烈的东西。就连穿衣服,也不喜欢颜色太素的。审美与人相异,好像我这辈子注定就是高雅不起来的一个俗货,浑然天成,无须塑造。
吐烟圈时,我满脑子都是沈重阳。我们已经有很长一段日子没再见面,他不来找我,我也不去找他。我害怕再跟他发生争执,然后又一次刺伤彼此的自尊和感情。
虽然不见面,但我还是惦记他,惦记他衣食饱暖,不饥不寒,惦记他的腿要及时拆钢板。
我不知如何让沈重阳接受那些钱,让他及时做手术。尽管我不愿意承认朵儿是沈重阳心里最重要的人,可我明白,她说一句,比我说一百句都顶用。
我约朵儿出来见面。她推脱几次,终于答应。
那天,我们在一家茶楼碰面。茶楼里放着琤琤悦耳的古筝曲子,那清雅之音让滚滚红尘里的所有纠葛都轻若烟云。
朵儿照例迟到许久,她到茶楼时,我远远地凝望她,想看清这个住在沈重阳心里的女子到底有怎样的魔力。朵儿穿着白色的衣服,由远及近,犹如款步走来的一只雪白狐狸。她神采奕奕,昂着饱满的胸脯,抬着尖削的下巴,毛细血管都散发出优雅和妩媚。
她坐到我面前,淡淡问:“你找我有事?”
我点头,缓声说:“重阳的腿该做手术了,我想请你帮忙——”
朵儿打断我:“上次我拿给他五万块钱,已经仁至义尽,我可不是有求必应的观世音。他要是还我那五万块钱,我再给他凑些手术费倒不成问题。可他现在像杨白劳一样,整天缠着我压榨,我可受不了。手术费叫他自己想办法,我帮不上忙。”
“你误会我的意思。”我从包里拿出钱,跟朵儿说:“我想让你帮忙劝他及时做手术。我拿钱给他,他不要,也不听我的劝告。也许只有你能说服他。手术的钱我来出,你不要告诉他就行了。”
朵儿稍作踌躇,便点头答应。
我诚恳地跟她道谢。
她闲适地喝茶,用眼梢瞥着我说:“你对他这么好,是喜欢他吧?”
我笑了笑,怅然说:“他还是你原来的那个小九,心里只有你一个。”
朵儿轻蔑地说:“男人都贱,你对他越好,他越不把你当回事儿。你对他们死心塌地,满足了他们的征服欲,他们就会三心二意,对你弃如敝屣。只有最傻的女人,才对这些滥贱的男人一片痴心。”
我低头喝茶,不置一词。
朵儿唉声叹气地发牢骚,说她跟陈胜国之间的种种不快。言辞之间,也流露出一种后悔情绪。她说她其实很怀念跟沈重阳在一起过的穷日子,虽然窘迫,但至少有一个男人真心疼爱她,不让她受任何委屈。
“感情没有回头路。”
“真让我回头,我也舍不得这种锦衣玉食的日子。付出了青春,才换得这样的安稳,怎么可能倒退回去?”
“你倒是理智得很。”
“是不能糊里糊涂过日子,跟男人交往,每笔账都应该盘算清楚,不然,吃亏的是自己。”
我跟朵儿要银行账号。像她这样喜欢算计得失的女人,想必对那五万块钱耿耿于怀。我把钱还给她,她和沈重阳都能松一口气。
她笑问:“你为沈重阳做这么多事,图他什么?”
“没什么。”
人总有一些感情不求回报,更无所图谋。
沈重阳健康无恙,我就心满意足。
那次见面之后,朵儿很快履行承诺。我不知她用什么方法让沈重阳答应做手术,但这个结果还是令我欢喜。
手术很顺利,沈重阳的腿没有出现任何弊害。医生说只要出院休养一段时间,做好复健训练,他的腿完全可以恢复如常。
我想托朵儿照顾沈重阳,可她斩钉截铁地说她是陈胜国的老婆,照顾沈重阳算什么?
那之后,朵儿就不再露面。
我只好再次出现在沈重阳面前。
一段日子没有来往,再见面时,我和沈重阳都不免有些尴尬,之前说的那些刺痛彼此的话在耳边一声声回响,令人益发难堪,便只好没话找话地说天气,说医院食堂的饭菜,说每次过来巡床的护士……当这些话题都说完了,我们相顾无言。
这隔阂而生疏的关系让我有些难过。有时候,心里对人的感觉很亲近,却拙于表达,更不习惯与人亲昵。如此含蓄内敛的感情,总在不知不觉当中与人疏远。我不知道沈重阳是否明白我。也许,谁都不应该指望别人懂得自己。
人心难测,想了解一个人,需要花费很多精力和耐力去勘探琢磨。所以,不要试图被别人理解,只需要理解别人,这便会好过许多。
夜里下班之后,我搭车赶到医院。凌晨三四点钟,万籁俱寂。病房里黑着灯,沈重阳也早已熟睡。我脱了高跟鞋,悄无声息地走进病房,在沈重阳床边坐一会儿,然后趴在椅背上入睡。
这样守着一个人,心是满的,有充盈的踏实感。
白天,我会回家给沈重阳做一些可口的饭菜。医院食堂的饭菜很难吃,里面好像有一股药水味。
沈重阳叫我不要跑来跑去,我耐心地对他说:“你现在是病人,我要好好照顾你。等你好了,想叫我跑来跑去,我也没空理你。”
“薇宝,你干吗对我这么好?”
“我是罪魁祸首,这你条腿是怎么被打折的?我是没办法,不得不对你负责任。”
“我真的庆幸那天恰好去了酒吧,恰好在茫茫人海中遇到你,跟你做深情厚谊的朋友。为这些,断了条腿也值得。”
“傻瓜。没有遇见我,你也会遇见别人。我又不稀奇,像我这样的女人俯拾皆是。”
“可你对我来说珍贵而特别。”沈重阳笑,“就像从撒哈拉里淘出的一颗明珠。”
“乱说话……”
“我是认真的。”
沈重阳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让我心慌意乱。他从未用这种深情的眼神看过我。突如其来,我招架不住,只能急忙躲避,低垂着脑袋不吭声,装聋作哑。
他淡淡地重复一遍:“薇宝,我对你是认真的。我想把我的心放到你手里,让你封印。”
这别有深意的话让我脸热心跳。
我内心激动,却不敢去捕捉他话里的线索,只心乱如麻地想:别再勾引我,别再诱惑我,我蠢蠢欲动的情感经不起任何撩拨。
“薇宝,你怎么不说话?”
“我不知道跟你说什么。”
“你不用说任何话,只需要知道我的心就好。”
渐渐地,我和沈重阳之间的裂隙一点点弥合。我会在他忘记吃药时,狠狠地拍他的脑袋,想把他打成一个白痴。他会在我闷着脸给他削苹果时,蹦出几个冷笑话,非得让我脸上的严肃全摊成一堆褶子才算完。
晚上我去上班时,沈重阳看我的眼神带着几分寂寞的眷恋。那很像一只小狗的眼神,温情脉脉,充满依赖和不舍。
那样的眼神叫我心疼,也让我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