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习惯了。再说,我也没那么脆弱。”

  沈重阳叹气说:“别的女人忙着逛街、谈恋爱、看韩剧、找金龟婿,你呢?机械得像上了发条一样,闭上眼睛睡觉,睁开眼睛跳舞,没有一点生活乐趣。一个皮光肉滑的女人,真不适合在社会的绞肉机里旋转,拼命地压榨自己的血汗,毫不退避地承受生活的刁难。我该说你勇敢,还是该说你愚顽?薇宝,你这么年轻漂亮,却活得这么辛酸,你不觉得自己亏待自己吗?像你这样的女人真的太少了。”

  我一脸执拗:“自力更生总比做男人的金丝雀光荣些。起码我不会为了钱辜负自己,变成在感情里毫无尊严的二奶,也不会为了享受生活而辜负我深爱的男人。这样无愧于心,立正行端,没有任何心理包袱,也很轻松自在。就算被绞成包子馅,我也认了。”

  每个人的取舍不一样,选择什么样的生活,就要接受什么样的负累,这没得抱怨。

  我在家养伤,朱鲲来看了我一次。他平时不修边幅,那天却正儿八经地穿着黑衬衫和黑西服,手里还提着大花篮,像是参加追悼会,来给我送葬似的!

  “狗日的!”我见他就骂了一句。

  朱鲲莫名其妙说:“你在家养伤,怎么把脾气也养得这么猛?”

  “探病的时候,麻烦你穿得鲜亮点儿,别穿成老鸹子似的,来赶我的丧。”

  “靠,你毛病不少。”

  朱鲲问我那几个打人的混混长什么样,说非得把他们揪出来好好收拾一顿。

  我说:“忘了。”

  他夸张地叫:“你没老年痴呆吧?”

  “你别烦我了,赶紧走。”

  “我就不走。”

  “犯贱是吧?非得拿鸡毛掸子轰你才走?哪天我胳膊腿折了,你再积极探视,充当个生活保姆之类,还能派上点用场。我现在四肢健全,生活无碍,用不着你献殷勤。”

  朱鲲畅言:“薇宝,你要是跟了我,我绝对不会让你遭这份洋罪。我会把你当成观音娘娘,三茶六饭地供起来。谁敢欺负你,我就跟谁玩命。”

  我无比挫败,垂丧地说:“强扭的瓜不甜,咱俩不合适。玛丽对你不错,你应该把心思用在她身上,别跟我浪费时间。”

15 可爱的村姑

  朱鲲不说话,耷拉着脑袋生闷气。

  我不理他,蒙着脑袋睡觉。他走的时候,把门摔出极大的动静,以此发泄他的不满。

  男人成不成熟,似乎与年龄无关。朱鲲一把年纪,照样是个老小孩。

  养好伤之后,我又兢兢业业地去上班。

  朱鲲对我拒绝他求爱的事,一直耿耿于怀,有好些日子没理我,不跟我碰面,也不跟我说话。但是,他指使几个马仔每天夜里护送我回家。我好像成了美国总统,走到哪里,身后都跟着一队随从保镖。

  不胜其烦。

  我跟朱鲲抗议了几次,直到半个月后,那几个马仔才陆续消失。我想请他吃顿饭,答谢他对我的照顾,但想想还是算了,免得他误会我欲拒还迎,那就更扯不清了,还是保持距离的好。

  平静了没几天,朱鲲又喝多猫尿,借着酒意缠着我耍疯。我找借口开溜,他展开无耻的熊抱,把我牢牢捆住。我厌恶地挣着朱鲲,这种隔三差五的纠缠让我脑壳都大了。

  他抱着我说:“你今天晚上不许走,留下来陪我……”

  我气恼地往他脸上喷骂:“你少发癫痫病,我早把话跟你说清楚了,你怎么折腾都没用,我就是不喜欢你。我求你别今天唱一曲,明天跳一段,跟个娘们儿一样黏黏糊糊。”

  朱鲲直勾勾地看着我,醉得舌头都大了:“我就是娘们儿怎么了?我就黏黏糊糊。我喜欢你,有什么错?你烦我也没用,谁叫你招人喜欢,活该你……”

  我拿这混蛋一点办法也没有,幸好林央至及时出现,帮我解围。

  朱鲲跟林央至磨叽了几句,已经醉得直打盹儿,我叫人把他架走,然后有些烦心地点了支烟。

  我跟林央至道谢。他神情冷淡,只低声说了一句:“你在这种声色场所上班,自己多注意些。”

  “嗯。”我应了一声,之后,我们便无话可说。

  “少抽点烟,对身体不好。”

  我点头,又狠狠地抽了几口,摁灭烟蒂。

  林央至说:“我先走了。”

  “好,你走吧,我不送你。”该走的总是要走,人一生要经历大小离别无数,道不完的珍重,说不完的再见。谁走都没有什么了不起,人本来就是孤独的个体。

  十二月的夜晚,天气萧寒,半空里飘旋着轻盈的小雪花,落在路灯下,一片烟云般的微白。

  出了酒吧,我穿着高跟鞋在薄雪上行走,走了一段,回头看自己踩出的一行脚印,显得孤单而清冷。没走多远,我听见林央至在背后叫我:“薇宝,你等一下。”

  我停了脚步,回过身时,林央至已经快步走到我面前。他郑重其事地说:“我还是想请你吃饭。”

  “你刚才不是走了吗?”

  “我一直坐在车里,等你出来。”

  “你干吗这么执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此等劲头,实属顽强。

  林央至无奈苦笑:“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

  我恰好饿了,对食物充满渴望之情,便点头答应跟他一起吃饭。

  林央至开车带我去了一个西餐厅。

  乍然从昏暗的酒吧到白煌煌的西餐厅,我很不习惯,厌恶地把头埋低,眯着眼睛,逃避光线。我想我还是喜欢躲在阴幽的洞穴里,那会让我有十足的安全感。置身于明亮之处,我会觉得自己像一只在镁光灯下等待接受解剖的小白鼠。无处可藏,便让人倍感心慌。

  西餐厅的服务生衬衫洁白,领结端正,都戴了相同的面具一般,每个人都彬彬有礼,笑容可掬。餐厅中央放置着豪华钢琴,弹钢琴的亦是个穿白裙子的女孩,长发披肩,面目清秀,悠扬婉转的钢琴曲在她指下行云流水。

  这种优雅的小资产阶级情调让我觉得自己与周遭一切格格不入。

  林央至娴熟地点了乳酪、牛排、沙拉、甜品,还有冰淇淋和红酒。他问我点什么,我脱口问:“有螃蟹吗?我想啃两只。”

  林央至微微扯动了一下嘴角,点了咖喱蟹、芥末生蚝和法国田螺,算是照顾我的口味。点完餐,他问我:“你吃过西餐没有?会使刀叉吗?别出洋相,要不要我教你?”

  我脸有点绿,但还是笑着说:“不用了,我这人就喜欢出洋相。”

  最后,服务生询问我们要听什么曲子。

  我睨着林央至,心想着你嫌我啃螃蟹丢你的脸,那我就豁出去,让你丢脸丢得更彻底,让你嫌弃我嫌弃得更深刻。反正你不是我的谁,我没必要包容你。你给我难堪,我势必要回敬。大家都不想好好来,那索性你来我往一起扯淡。耍刀玩枪都奉陪。盛年男女,绝不缺少战斗的激情。

  我的鼻孔向外扩张了两下,哼着说:“给我弹个《纤夫的爱》。”

  服务生怔了怔,然后说:“对不起,没有这首曲子。”

  “怎么会没有?”我悠然无理取闹。

  “对不起。”服务生委婉地说,“我们的钢琴师只弹世界名曲,请小姐照顾一下别的客人。《纤夫的爱》不适合在此弹奏,请您另外点一首。”

  “只弹世界名曲是吧?那好,咱不弹《纤夫的爱》,弹肖邦的《葬礼进行曲》。”我说完了,服务生脸上的笑容也僵固了。欣赏别人笑得比哭还难看,也是一种罪恶的享受。

  林央至面无表情地说:“对不起,她喜欢开玩笑。请钢琴师弹一首肖邦的《夜曲》。”

  服务生躬身而退。

  林央至大概从未遇见过像我这样的女人,我毫不客气地丢人现眼,刺激得他五内蹿火,七窍生烟。他看着我,一言不发,意甚不平。我不管他,低声哼着:“妹妹你坐船头,哥哥我岸上走……”

  我会的流行歌曲不多,难得来了兴致哼哼几句。林央至聆听我美妙的歌声,一定神魂颠倒,在九十年代的农贸市场与西餐厅之间徘徊不定。

  他很快就忍受不了噪声侵袭,发声问:“你不喜欢在这里吃饭?”

  我直率地说:“我就喜欢大排档,吃不惯豪华西餐。你可以使劲嘲笑我没品味,我不介意。”

  他撇嘴笑了笑,不说话,不表达他的看法。

  戴着白手套的服务生开了一瓶红酒,十分精确地在容器里倒了1.5盎司红酒,轻晃之后,又倒进我面前的高脚杯里。

  红酒的色泽深沉艳丽,一缕缕浓郁的葡萄醇香沁人心脾。那瓶酒看上去不是国产品牌,酒瓶上全是我看不懂的蝌蚪文,像是外国红酒,当然也极有可能是本土仿造的假洋货。

  林央至也不一定识货懂行,但他喝得有模有样。

  按盎司来喝酒,对我这种伪淑女来说,真是太矫揉造作。我遣退了服务生,自己提起酒瓶,倒满了一整杯红酒,咕咚咕咚地喝了个够。

  我就是那种恶俗恶俗的女人,出身不富贵,生活不优越,平时懒得要死,吃饱了就去睡觉,没空研究贵族、淑女以及都市小资们的生活情调和繁文缛节。我觉得那鸡零狗碎的的东西都是吃饱嫌撑,自找麻烦。我喜欢像纯爷们儿一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活得潇洒自在,不用为了别人的眼光而受累。

  哪天嘎吧一下死了,好歹对得起自己。

  我喝掉大半瓶红酒,脸颊微微有些灼热。

  林央至看着我,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食物端上来,他像个娘们儿一样缓慢而优雅地进食,一边吃一边盯着我,那副故作深沉的死德行,让我想把菜扣到他脑袋上……我只是想想,不会真的那么干。很多事在思想里发生就够了,真的实行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

  那一顿饭,林央至大概食不知味。但我十分专心地切割了我的黑椒小牛扒,把冰淇淋和沙拉倒在一个盆子里,风卷残云,十分过瘾。

  离开西餐厅时,林央至说:“薇宝,你像个可爱的村姑。”

  我一笑:“谢谢你对我的夸奖。”

  相处不来,敷衍无趣,谁也无法假装愉悦。

  外面的雪下得更大了。

  林央至问:“要不要我送你?”

  “不劳驾。”我瑟缩着脖子,独自往街上走。

  今年的第一场雪,下得冷清清的,悄然无声,只有被我踩在脚下的碎雪发出咯吱咯吱的寂寞声响。

  我抱着肩膀,站在街上拦车。

  林央至一定很后悔和我吃饭。我们明显是两个阶层的人,互不搭边,没有共同志趣和品味,只有无法掩盖的个性差异。谁也扭改不了谁的生活习惯,结果只能是相看相厌。

  车站的广告灯箱还亮着,是周润发拍的一个洗发水广告。画面很温情,一个男人细心地呵护一个女人的青丝长发,看了叫人感动。

  我望着那画面出神,沈重阳忽然像鬼一样从我身后冒出来,吸溜着凉风说:“冷死了,我等你半天了。”

  我被他吓了一跳,诧然问:“你怎么在这儿?你什么时候开始等我?”

  “你出了酒吧,我刚要上前,就被人捷足先登。你跟那个白领男一起去吃饭,我不好意思打搅你们。我以为他会送你回去,谁知道他那么不负责任,半夜了,叫你自己在这里搭车。”

  “以后不要再等我了,冬天冷,你下班了早点回家,别傻呵呵地在外面冻着。”大冬天的,沈重阳在外面一站两个多小时,傻呵呵地喝北风,没来由地叫我又生气又心疼。

  沈重阳说:“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仅仅是这一句话,便让我难以自持。这偌大的城市,只有沈重阳如此关心我。

  我鼻子一酸,怆然落泪。

  一个人独自夜归时,心里荒凉冷落,很多时候觉得自己是孤魂野鬼。那种阑珊的孤独感,会凉冰冰地覆盖我所有的知觉。是沈重阳令我感到一丝温暖。我会因为他默默的守候而感动,也会为他一句贴心的话而泪流满面。

  “你看你是怎么啦,干吗哭啊?”沈重阳慌忙伸手为我拭泪。

  我别过头:“没哭……”

  沈重阳抱住我,轻轻地拍着我的脊背。

  那个冬夜里,沈重阳温暖的怀抱是我唯一的慰藉,我抓住了,不愿放手。我们就那样拥抱着,一直站在空旷的街上。出租车来来去去,带起一阵阵萧寒的冷风。我和沈重阳就像风里的塑像,相拥着,一动不动。

  也许是孤寂的内心让我们互相贪恋,谁也舍不得先放开对方。

  时间似乎凝滞——

  雪下得愈来愈急,我在沈重阳怀里瑟瑟发抖。

  过了许久,我推开他,轻声说:“回去吧。”

  沈重阳拦了车,我坐进车里,为了片刻前的拥抱而发窘,沈重阳却不动声色地握紧我的手。幸福和甜蜜随之奔涌而来,涨得我心里满满的,像一张鼓起的帆。平时漫长的车程忽然变得极其短暂。我沉浸在飘飘然的眩晕里,还未回神,车便停了。

  我们一起下车。上楼时,沈重阳有意无意地拉住我的手。我紧张得一颗心怦怦直跳。

  人如果能一直行走在甜蜜里该有多好。可这世上的许多事情,诸如甜蜜、幸福、收获、成果,都是得之不易,有的甚至来去如风,倏忽即逝。

  那晚,朵儿毫无预兆地出现。

  我们回去时,看见朵儿抱着膝盖蹲在楼梯口。她长发散乱,憔悴的脸上落着乌青的伤痕,眼睛也哭得红肿,看上去狼狈不堪。

  照面时,朵儿错愕地看着我和沈重阳,她惊讶的显然是我们交握的双手。

  我在她眼里看到一抹痛色。

  沈重阳几乎没有任何迟疑地走向朵儿。他把她扶起来,急忙追问:“朵儿,怎么回事?”

  朵儿顺势抱住沈重阳,头埋在他的肩膀里嘤嘤哀泣。

  我有些失落,指尖失去了沈重阳手心里的热度,渐渐凉了下去。

  进房间之后,朵儿委屈地哭诉她的遭遇。她满身的伤都是陈胜国打的,眼泪也都是为那个混蛋流的。

  我没有很意外。家庭暴力不是什么新鲜事。我对陈胜国没有一丝好感,直觉那样翻脸不认人的粗鄙男人,势必会做出伤害别人的事。果不其然。

  沈重阳激愤不已,大骂陈胜国不是东西,问朵儿:“那个王八蛋为什么打你?”

  朵儿抽抽搭搭地哭:“他误会我和别的男人搞外遇,说我红杏出墙,给他戴绿帽。”

  “到底怎么回事?”

  “我的车前两天送去保养,正好我今天想出去逛街,就叫他的司机开车陪我去……我逛了一整天,下午回来时,他不分青红皂白就把我骂了一顿,说我跟他司机有染,我受不了他的侮辱,回嘴争辩,他就对我大施拳脚。晚上,他跟狐朋狗友出去应酬,我就跑出来了。我怕他喝醉了,晚上回家又不饶我。”朵儿眼里流露出的恐惧。

  沈重阳恨声道:“最无耻的男人才打老婆。无凭无据的事情,就拿你任意撒疯,太过分了!”

  我问朵儿:“你身上的伤要不要紧?去医院看看吧。”

  朵儿摇头:“只是皮肉轻伤,没有大碍。”

  我微微叹息一声:“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朵儿没理我,只用求助的目光望向沈重阳,哀切地说:“小九,你帮我,我不想回去……”

  “你放心,没人逼你回去。”沈重阳安抚朵儿说,“你先在这里住下来,离那个老瘪三越远越好。”

  我默默地起身,不愿横隔在沈重阳和朵儿中间。他们可以任意亲近,但我不能,我防范心重,对别人存有疏离感,哪怕是片刻之前令我怦然心动的沈重阳,也令我感到遥远和陌生。我只会在别人的亲昵里黯然旁观,或者远远走开。无法参与。更不屑纠缠。

  朵儿泫然哀泣。我想,我甜蜜的心动安插在朵儿咸涩的泪水里,只能是一枝早早夭亡的玫瑰。

  一切还未开始,已然终结。

  之后的一段日子,沈重阳忙着照顾心灵受伤的朵儿,没有空闲再在我面前出现。

  下了夜班,我兀自一个人回家。

  城市的深夜一片萧索。这花花世界,热闹总是别人的热闹,孤独永远是一个人的孤独。

  独自回家时,我才体会到形单影只的寂寞。也许,沈重阳已经让我养成依赖的习惯。每晚下班之后,我一出酒吧就会下意识地望向街角,期盼着沈重阳会如往常一般出现。

  其实生活没有太多惊喜。

  有时候,人只能重复一次次的失望。

  我明知道沈重阳不会来,但还是心存希冀地左右张望。当我看到周润发百年润发的广告灯箱时,会想起那个长久的拥抱。我不知道那是爱情表露的迹象,还是我自以为是的幻觉?

  我记得,玛丽说我是个自以为是的女人。

  也许,我真的会错了意。沈重阳只是把我当作朋友,或者姐姐。再没有多余的感情。

  沈重阳没跟朵儿住在一起,他帮朵儿买了被褥、睡衣、洗漱用品,然后把朵儿打发到我和乔妮面前,恳切地说:“你们都是女人,住在一起方便些。”

  乔妮说:“我不打算让出房间给劈腿女郎睡。”

  朵儿怨怼地瞪了乔妮一眼。

  乔妮呲着牙笑说:“我说的是事实,你用不着羞愤。敢做就要敢当。既想做婊子,又想立牌坊,哪有那么美好的事?”

  “你胡说什么?”我推开乔妮,跟朵儿说:“你先住我的房间吧,我跟乔妮睡一间。”

  朵儿幽怨地看了沈重阳一眼,而后进了房间,砰然甩上房门。

  沈重阳尴尬地说:“薇宝,你别见怪。她不懂事,像个小孩,爱耍小脾气。”

  “放心,我不会跟她计较。”

  缄默许久,沈重阳才嗫嚅说:“薇宝,那天晚上,我——”

  我笑着抢话说:“那天晚上是个误会……你不用放在心上。”如此否定一切,伸头一刀,斩断了所有乱麻。在朵儿出现之后,我忽然那么不自信,极其害怕沈重阳说出一句半句伤害我自尊心的话。届时,我真的会瞧不起自己,一低低成了一粒尘埃,自己也找不到自己的位置。

  沈重阳被我堵住了嘴,神色有些挫败。他一言不发,径自下楼。

  朵儿住下来,每天只穿着一条薄丝睡裙,在我们眼皮底下晃来晃去。裙子里面大概是真空的,她昂头挺胸地走路时,可以隐约看见裙子里面的光景,两个沙丘一样的乳房呼之欲出。她穿成这样去找沈重阳,让我心里很不舒服。我想象沈重阳受不了诱惑,跟她干柴烈火地纠缠在一起……越想越烦闷。

  乔妮轻蔑地嘀咕:“这个小骚货,结了婚,还跑出来勾引沈重阳,挨揍也活该!她那瞎老公怎么不一拳打死她?小贱人吃着碗里,还要占着锅里,一个也不想放过,隔三差五地跳出来耍弄咱们的呆瓜情圣,真是太叫人生气了。”

  我淡然说:“你不要把她想得那么坏。”

  “我把她想坏了?真是笑话。她贪慕虚荣,朝三暮四,狗尾巴草一样在两个男人之间翻来倒去,你觉得她是什么好货?”

  乔妮厌恶朵儿,住在一起矛盾频繁。朵儿懒得厉害,除了吃饭睡觉,什么事也不做,不洗衣服,不打扫房间,自己用过的碗筷也从不洗涮。凡事只等着别人伺候,习惯坐享其成。我还能容忍几分,乔妮可不惯着她,直接把她的脏衣服扔出去,把她用过的碗筷摔到她床上叫她洗。

  朵儿见乔妮泼辣,不敢惹她,只态度傲慢地拒绝洗碗。

  乔妮指着她的鼻子骂她是母猪,随手把碗砸到地板上,碗稀里哗啦碎一地,吓得朵儿一哆嗦。乔妮骂骂咧咧:“晚上下床小心点,老子不爽,就在你床下放图钉砌玻璃片。我叫你懒,我有的是招数整治你。住在我们的地头儿,还祖奶奶似的跟我们耍懒,你算个屎球!”

  乔妮天天把碗砸到朵儿脚边,没几天,朵儿受不了这种刺激,乖乖洗碗。

  平静的日子没几天,陈胜国就带了几个人找到了我们的住处。

  我在猫眼里看到是陈胜国上门,急忙把朵儿藏到衣柜里。

  朵儿紧张地抓着我说:“薇宝姐,你帮我,我不想回去……”

  “你先别出声,能帮我一定帮你。”我关了衣柜门,叹了口气。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别人只能帮得了一时,最后,还是要自己面对所有问题。

16 搁浅的初恋

  我开了门,陈胜国带着一伙人气势汹汹地冲进来,进门不打招呼,张口就审贼:“我老婆呢?你们把她藏哪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