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角落的一块悄无声息地打开了,乍看起来这间书房是没有门的,只有壁炉和书,实则暗门隐藏在书架上。身穿红色长袍的高瘦老人走了进来,默默地站在桌边,把一页纸放在桌上。
那是一张速写,画的是一具黑色的机动甲胄,甲胄对面是衣冠楚楚却又战战兢兢的东方男人。画画的人恰到好处地重现了夏皇面对鬼武者的那一幕,通天宫也有教皇国的间谍,可惜没法带相机进去,便只有用画笔重现那一幕。
“我已经看过了,我猜,楚舜华是故意要让我们知道他已经拥有机动甲胄了吧?”教皇走笔如飞,头也不抬。
“三百甲士朝明堂,楚舜华只不过是坐着甲胄骑士抬着的肩辇上了一次殿,轰动效应就已经传到了三千公里之外,大夏龙雀之威真是如日中天。”史宾赛厅长淡淡地说,“以楚舜华的性格,从来不会做无意义的事,他也很清楚自己功高震主,夏皇听到他的脚步声连呼吸都不敢大声,这样做只能进一步在夏国国内树敌。但他还是这么做了,这当然是故意要让我们知道,夏国已经能够制造自己的机动甲胄了。我们在金伦加隧道差点就能彻底摧毁夏国的中央军,那是因为技术上的优势在我们这边,而现在技术差距正在缩小,下一场东西方的对抗中,双方登场的都是甲胄骑士了吧?”
“你是懂技术的人,对这张速写图,你怎么想?”
“不可思议的杰作,虽然还无法知道它的功率和武器配备,但仅从形体上就能看出,它很可能是速度极快、敏捷性极高的机动甲胄,我们的‘炽天铁骑Ⅳ型’在火力上强于它,但灵活性上可能还处于下风。根据情报,楚舜华在明堂前展示的甲胄只有100具左右,这很可能是他目前的全部家当。但第一代甲胄的设计就如此纯熟,以我的估计,不超过三年,他就能组织出第一支具备实战能力的甲胄骑士部队。”史宾赛厅长说。
“枢机会很担心,他们对东方人的信心全部源自机械技术,现在楚舜华掌握了机械之力,枢机卿们就像是被夺走了玩具宝剑的孩子,立刻惶恐起来。他们已经下令加速新一代机动武器的研究,无论是密涅瓦机关正试图重建的炽天使战力,还是原罪机关正在开发的普罗米修斯Ⅲ型,都要加速。”
“原罪机关的普罗米修斯或者密涅瓦机关的新型炽天使,枢机会总要成功一个,对么?”史宾赛厅长说,“到底是普罗米修斯Ⅲ型更强还是新一代炽天使更强,这决定了未来教皇国的军队结构。”
“是的,据说普罗米修斯Ⅲ型的进度很顺利,只是缺乏足够强大的骑士而已,之前他们最强的骑士在马斯顿被西泽尔砍掉了脑袋。”
“不知道Ⅲ型比起Ⅱ型,战斗力提升了多少?”
“四十年前,‘秘银之鬼’彼得罗夫造出了普罗米修斯Ⅰ型,那台原型机已经逼迫当时的枢机会出动最强的炽天使装配圣剑装具·Excalibur将其摧毁。”教皇缓缓地说,“看起来炽天使只用了一剑就终结了普罗米修斯Ⅰ型,但也只有那位当年的骑士王搭配升级安装军才能做到,第一代普罗米修斯的战斗力,已经超越了大部分炽天使。圣堂装甲师装配的事改良后的第二代,高度从7米提升到10米,战斗力进化到初代的170%。而原罪机关正在研究的这一代,据说采用了和炽天使相似的神经回路系统,战斗力大约能提升到初代的三倍。”
“三倍于炽天使么?那就意味着除非密涅瓦把西泽尔变成新的骑士王,否则炽天使是没可能战胜普罗米修斯Ⅲ型的。”
“所有的数据,归根结底都是算出来的,但真正的战场,是无法被计算的。”教皇冷冷地说,“佛朗哥那边的进度怎么样了?”
“开局相当顺利,据说昨晚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史宾赛厅长顿了顿,“西泽尔殿下正在快速地找回之前的自我,除了积极配合复原炽天使的实验,他还召回了三名之前担任他助手的见习骑士,都是很优秀的年轻人,可以说他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班底。都灵圣教院方面,西泽尔殿下已经入学了,科目成绩对他来说不是难事,虽然在马斯顿浪费了点时间,但还是很快就会跟上的吧?”
“这种消息以后不用告诉我,以他所受的培养,如果连这些都做不到,那他还有什么存在的价值?”’
“作为父亲虽然严苛一些好,但也不宜太多严苛吧?他确实从小就接受顶级的培养,但他的特长是统率军队而非从底层往上冲。给他点时间,等他成为真正的上位者,潜力自然会爆发出来。”
“不,史宾赛,你错了!”教皇在一份文件上签下名字,“真正的狮子,你把它放进荒原,它自然会杀出一条血路成王。如果他必须是个上位者才能爆发出潜力来,那他根本没有资格做我的儿子。我等着他踏着血路杀到我面前,要求我为他加冕,但他最好不要让我等太久。”
“明白了,博尔吉亚家的雄狮们只能在世界的巅峰会面,如果西泽尔殿下不能凭自己的力量到达那里,那他就只有被放弃。”史宾赛厅长微微躬身。
“现阶段给他的支持已经足够多了,别在他身上浪费时间了。”教皇冷冷地说,“还有三个月就是万国盛典,诸国使团将要抵达翡冷翠。金伦加隧道的失败直接影响了我们在各国心中的地位,如果不借万国圣典抬升地位,我们的麻烦会越来越多。”
“这个国家在倾塌的边缘啊。”史宾赛厅长望着满是雨水的窗户,轻声说。
秋天也降临在了中山国。
这个国家位于高加索山的东麓,是大夏联邦的成员国,奉夏国为宗主国。它和锡兰国很像,地处东西方之间,国土面积不大。’
西方交界处的国家通常民俗特别,充满异域风情。但中山国的习俗跟夏国非常相似,包括它的王都也是参照洛邑而建的,只是格局小了很多。这是因为它是由移民建起来的国家。百年前这片土地还被视为蛮夷之地,人烟稀少,但随着山中发现了金矿,大量移民从夏国迁来,最终形成了今天的中山国。
秋天是中山国最好的季节,一望无际的黄草沿着山坡蔓延开去,仿佛黄金羊毛织成的毯子,耳边是溪水潺潺,放眼是白云悠悠。身穿素裙的乐姬们操着二十五弦琴和洞箫,奏响了夏国公卿中正流行的霓裳舞曲,身穿白衣的仆役们捧上绯红色的生鱼、薄切的牛肉和冰过的米酒,一张原色的木桌在山坡上摆好,一主一客坐在桌边。青色的丝绸步障围成一圈,全副武装的卫士们提着火铳占据了附近的制高点,以免偶尔路过的人打搅到桌边的贵人。
今天是中山国国主原诚在郊外设宴,为刚刚回国的外交大臣叶素理接风洗尘。
中山国虽然坐拥金矿,但毕竟地处偏远,所以在东方诸国中并不出名,除了那支悍勇的“一字曰心”冲锋队。但金伦加隧道的争夺战结束后,国主原诚也算是声名鹊起。因为他带着冲锋队奇袭教皇,提振了夏军的士气,那一战中光芒最夺目的人当然是楚舜华,可光芒第二的人,就该算是这位“忠勇豪侠”的中山国国主了。
因为西风东渐的缘故,夏国公卿们在多数场合都身穿西式的礼服和长裤了,在这个靠近西方的国度中,西式习俗更是随处可见。国主穿着白色衣裤,一双雪白的皮鞋,翘着二郎腿,俨然一副西方贵公子野营烤肉的做派,作为臣子,外交大臣更是夸张,身穿暗蓝色的花呢上衣,头戴白色礼貌,漂亮的紫色丝绸系成如今翡冷翠最流行的斯科特结,一双小牛皮靴擦得闪闪发亮。如果不是那一小撮山羊胡子,远看上去绝对会误以为他是身穿便装的西方贵族。
“甲胄骑士果真不同凡响!今后的时代光凭勇气和长枪是没法建功立业了!”原诚感慨。
“可不是这样么?国主要是自己跟我去西方游历一圈就明白了,那里的城市早已拆除了城墙,因为在这个机械和火药的时代,城墙已经没什么大用了,反而阻挡了进出城的道路。那里的贵族人家,冬天用蒸汽热力取暖,夏天还有名为冰箱的东西可以储藏冰糕和水果。那里的人用机械织布、烧砖和磨面,又快又好。国主你在金伦加隧道所见的只不过是西方人用机械武装起来的军队而已,机械的实际功用可远不止那些,机械可以强国啊!”叶素理摇头晃脑,“可洛邑那些王公贵族却还觉得机械是奇技淫巧,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如果不是那位骑士王叛变,金伦加隧道的争夺战就是我们输了。看了夏国越来越靠不住了,不如改抱教皇国的大腿如何?反正我国恰好在东西方之间,黄金输出到西方就是了,要不然就像那个马斯顿一样,号称我们是中立的商业国!”原诚猛拍大腿。
这话说得中气十足,丝毫没有羞耻感。
作为那一战中的东方英雄,中山国国主原诚的美名已经传遍四方,不知多少作家和诗人赞美他是国之栋梁。可回国没几个月他就像着另投他主了,转换之快尺度之大,跟战场上那个嘶吼“我乃中山国原诚”的男人判若两人。
若是别国的大臣,多半会为自己侍奉这样的君主感到羞耻。但叶素理不,叶素理觉得蛮有道理。
叶素理太清楚原诚的为人了。
这位豪侠般的国主其实是个篡国者。
他本来是个大商人,贩卖麻布往来于大夏联邦的各国之间。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和当时的中山国国主搭上了关系,得到了独家的黄金出口权。从那以后原诚的麻布商队就开始贩运黄金了,并且建立了自己的武装,以免半途遭到抢劫。
他赚了很多很多钱,可是越来越不开心。
他跟叶素理讲过当年的心里路程,他说:“我当商人当得越久就越明白,世上只有两种人,掌权的和不掌权的。商人和最下等的人民一样,是不掌权的,上到君主,下到收税的官吏都能欺负你,你只能靠贿赂让他们暂时满意,才能获得方便。男子汉大丈夫不该过这样的生活,所以我决定要掌权,我要变成掌权的人。我得篡夺一个国家,中山国我看就很好,
当年那位中山国国主和他以朋友相称,给了他很多方便,但也问他索要了很多东西,按照原诚的话:“应付那个男人应付很多年,总要对他卑躬屈膝,想想还是把他杀掉我会开心些。”
原诚素来都是很直接的人,他这么想了,就这么做了。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他联合了中山国的大臣们杀死了国君,把这个小国据为己有。
有正义感的人士都非常不耻原诚的为人,他们私下里议论说方面原诚为了获得前任国君的信任,甚至不惜进献自己美貌的妻子!
不过随他们怎么说,原诚根本不理。没人能否认在原诚的统治下中山国这几年越来越富强,国君的宝座虽然来路不正,却被他坐得越来越稳。于是鄙夷他的人越发鄙夷他,忌惮他的人也越发忌惮他。
长袖善舞和不要脸一直都是原诚的治国策略,被骂得太狠了他就耍起无赖来:“我本来就是个商人嘛!商人重利轻义,你们难道不知道么?我们商人也没想着青史留名,你们再骂我就把你们杀掉!”于是骂他的声音就会暂时低落下去,因为他说杀就真杀,很不讲理也很不要脸。
在金伦加隧道的一战中他原本已经被十一禁卫军捕获,按理说多半会被押送会翡冷翠受审,就算不杀他,也得中山国支付什么代价才能把他换回来,这也算是对待高等战俘的惯例。
但第三天原诚就自己回来了,因为他跟十一禁卫军元帅安东尼将军认真地讲了个道理。
他说,你看,我是篡国得位的,再国中的地位相当不稳。你们拿我当人质问我的国人索要黄金,他们肯定不会理你们,他们巴不得我死呢,我的儿女们还小,我死了我的大臣们就把国家霸占了。我的国家距离夏国又很远,夏国估计都不愿管这事,到时候你们就只能枪毙我,一克黄金都换不到。我看不如这样,我个人签字画押,说明我愿意支付300公斤黄金当赎命钱,你们放我回去,我就去筹钱。我要是一去不回呢,你们公布我亲笔写的字据,我必然名声扫地。我堂堂国主的名声还是值300公斤黄金的嘛。
就这样他拍拍屁股就返回了自己的军营。不过事后他真的从国库中调出了300公斤黄金送往翡冷翠,换回了那张欠条。
作为夹在东西方之间的小国,国力本就有限,却又盛产黄金,若不是原诚这种鲜廉寡耻的人,真未必守得住。当然,这也多亏了叶素理的帮衬。
叶素理的名声不在原诚之下,他俩并称“君臣双花”,但不是什么好花,而且鲜廉寡耻之花。
其实他原本名声很好,是闻名东方的隐士,不但擅长治国,还精通占卜,多国国主都想请他出仕。他住在南方某个行省的小镇,每天早晨起来,门前的小河上都是首尾相连的客船,排出几里路远。那些都是名门望族的使节,来拜访或者拉拢他。
叶素理因为隐居闻名,又被这名声拖累,每日过得鸡飞狗跳。实在受不了了就跑到山里,出家当了僧人,结果门前排满了拜佛的香客。原本不起眼的山中寺院陡然间成了天下闻名的巨刹,厨房的僧侣改用铁锹炒菜,进山瞻仰叶素理先生风采的香客们排队等着吃饭。
叶素理想自己有朝一日死了,一定会被寺里的和尚们做成肉身佛一类的东西贴上金箔,每天还是被参观,人人都传诵他的淡泊。唯一能够改变这悲剧人生的办法就是把自己的名声搞臭,只要他不再是令人赞赏的隐士,大家也就不会苍鹰般围着他转了。
于是他游历各国,暗中找机会,最后他来到遥远的中山国,原诚设宴款待他,厚着脸皮说:“我看叶先生你过得也不容易,不如出仕我们中山吧。”
叶素理说:“我一路到这里,七个国家要给我总理大臣或者外交大臣的职位,我都没同意,您又要给我开什么条件呢?”
原诚说:“顶多也就是总理大臣或者外交大臣的职务吧,中山虽然有金矿,可总不好意思在薪水上过于破格,免得别的臣子不满所以薪水跟别的国家应该也没什么差别。不过先生当了一辈子君子,也当的蛮累的,一直没有机会试试当真正的小人吧?难道不遗憾么?我可是篡位当的国主,大家都知道我是个小人,但在小人的国家里,有时候比在君子的国家里面,更容易见到人的真性情,你说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