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答应你这是最后为他干的傻事。”那真的是最后我仅能做的事。
“喂,林四月,仔细想想,乔安迪纳家伙并不怎么样。你瞧他一大堆的缺点,睡相不好,一件衣服要穿好几天才肯换,又没有金钱概念,有爱打肿脸充胖子。球技又差,棋品又不好。而且,还说话不算话。。。。。”
“而且,长得也不怎么样,还有,长手长脚的看起来就像是大猩猩,还有,总是说话不算话。”乔安迪说的最大的谎是说要和林四月白头偕老,我低叹:“方浩,你说,那家伙要是听到我们联合起来说他的坏话,会不会气的直跳脚。”
“可他,再也没有发言权了”
是啊!好可惜,他再也没有发言权了。
致爱丽丝(二)
挂掉电话,我呆呆的望着窗外。
“方浩是谁?”我转过头去,蓝桢烈在一边支着脸问我。这个孩子从来不会掩饰他的好奇心。
“方浩是方浩。”是的,方浩是方浩,在我心中很是独一无二的方浩,静如远山,动如流云,在我那些几近绝望的日子里,他对我说:“林四月,你会好起来的,你只是需要时间。
“他一定是爱丽丝很亲近的人,你说起他时的语气很温柔。”
“是啊!他是我很亲近的人。”我和他投缘的连乔都嫉妒。
“好了,不说他了。”我环顾了一下房间的周围,再看看蓝桢烈的样子:“蓝桢烈,我生病的时候是你在照顾我吗?”
“嗯,那个,那个照顾病人也不是什么难事。”他耸耸肩,眼神有些不安的瞄了瞄房间里的垃圾桶,那里,躺着许多玻璃杯子的碎片。
“累了吧?”我用手帮他整理凌乱的头发。第一次,想和这个孩子亲近一点,在这异国度里:“回去睡觉吧,我现在好很多了。”
他走了过来,用所触摸了我的额头,然后,点了点头:“那我回去睡觉了,我可困死了。”
他走后不久,罗杰太太也来了,她给我带来了可口的食物,我也真饿了,一顿狼吞虎咽后才想起问她一个问题,我身上的衣服是谁帮我换的。
“呵呵。。”那位女士笑的像的孩子似的:“爱丽丝,你的弟弟真有趣,那时你的衣服全被汗水弄湿了,我的家庭医生说要给你换上干衣服,因为我的家庭医生是男性。蓝就是不肯让他换,最后,把我叫来了,所以,你的衣服是我给你换的。”
我在心里暗自庆幸,还好,是罗杰太太给我换的。
我用红笔在台历上个二月十七日圈上了记号,这一天,我会到慕尼黑去和另一名因红十字会会员会和,然后一起前往开普敦。我还是忍不住把目光放在二月十七日前的另一个日期上,二月十四日。狠狠的,我用笔在那个日期上一笔一笔的划着,直至,我再也看不清楚它的面目。
晴好的天气,我和蓝桢烈临时当了一回罗杰太太的洗衣工,用一个上午的时间洗了一些毛巾,床单。最后我们把它们搬上了阳台。累极了的我脱掉已经湿了的鞋子和外套,靠在阳台上的栏杆上看着洁白的床单在阳光下像风筝一样伸展着,深呼了一口气我闭上了眼睛,迎面而来的阳光落在我的脸上,温暖而庸懒。这是难得的好时光。
蓝桢烈在我身边坐了下来,他也脱掉了鞋子,学我的样子把脚趾头伸向阳光地带。蓝桢烈有一双好看的脚,脚型秀丽,脚趾头修长,这时,我又不得不抱怨上帝对于眼前的这个男孩子的偏爱。
我呆呆的看着我们彼此的脚袒露在阳光底下,我连我在想些什么我也不大清楚,就这样,我伸出了脚去触碰了蓝桢烈的脚,我觉得他的脚太过于好看了,也许我是嫉妒了,闭着眼睛的他张开了眼睛看了我一眼,微微一笑,也学我的样子吧他的脚伸向了我,就这样我们你一下,我一下的玩起脚趾头游戏,我听到我们的笑声溢满了整个阳台。
到最后不知是谁先摔倒在地,当意识情况有些不对时,蓝桢烈正趴在我的身上,他的眼眸底映着我的样子,乌黑的头发云一般的散开着,笑容明媚,趴在我身上的少年怔怔的看着我,笑容也还挂在嘴边,透过他的肩,天空无限堪蓝。
所以的意识就那样启动了,就像刺猬嗅到了危险,一下子张开了所有的刺,林四月,你在干什么,刚刚你和那个孩子在干什么?类似情人般的调情?
我一把推开了蓝桢烈,收起了全部的笑容,转身往楼梯口走。
“怎么啦?刚才我们不是玩的好好的吗?是不是摔疼了?”蓝桢烈追了过来,拉住了我的手。
“蓝桢烈,我身体有点不舒服,我想会房间休息了。”我觉得自己很害怕这个少年,害怕某一些事情到了最后连自己再也控制不了。
二月十四日,罗杰太太敲开了我的门,嚷嚷着这样的日子像我这样迷人的姑娘不应该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头,而她的侄女,英国姑娘丽安娜更是不由分说的把我拉上她的车。
丽安娜是个热心的女孩,拉着我来到在当地很很有名气的酒吧里。
我们在吧台坐了下来,我看了一下周围,来这里的大多是一些年轻的情侣,也许是因为情人节的关系,酒吧明显是经过精心装扮过,气氛很是温馨甜蜜,在酒吧中央摆着丘比特的雕像,金色的灯光打在他的身上,像是浪漫的诗章。
调酒师过来和我们打招呼,看样子他认识丽安娜。我要了一杯鸡尾酒。
很快的,有人在我身边坐了下来:“嘿!”我转过头,那是个年轻男孩。
“中国人还是日本人?”他用英语问我,我也没有理他,继续喝酒,这时,丽安娜拉着我的手走向了舞池:“爱丽丝,我们去跳舞。”在喧闹的音乐声中,她在我耳边喊。
喧闹的音乐,迷离的灯光,随处可见的人影,这个世界热闹如斯,可我站在舞池上,只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我跟着他们旋转,在一圈圈的旋转中,我似乎看到金门大桥,看到大桥上的灯光,看到自己坐在车上向车窗外大喊:“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那时,乔在我身边微笑瞧着我,那天,也是二月十四日。
“嘿,你是中国人?”有人扶住了我摇摇欲坠的身体,是刚才在吧台和我搭讪大男孩,灯光照着他褐色的头发,他有一双蓝色的眼睛。
“是的,我是中国人,我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我朝他大喊。
“我喜欢中国人。”他露出了笑容,牙齿洁白整齐。我的心一痛,这样的笑容似曾相识。
在我离开美国时,我的心里辅导师跟我讲了很多暗示性的语言,我还知道为什么方浩让我来到这里,我都知道,是的,我知道我还未曾从那场阴影中走出来。是的,我偶尔还在做着那个关于时光倒流的梦,我还带着印度人给我的手镯,那种手镯据说可以召唤亡灵。
“嘿,漂亮男孩,你的女朋友不要你吗?”我的语气轻佻。对着眼前的男孩说。
“是的,因为我没有昂贵的钻石给她,所以,她不要我了。”男孩做出一副沮丧的样子。
我垂下头,盯着自己手腕上的手镯,它在若暗若明的光线下闪动着诡异的光芒。我抬起头来:“你要不要请我喝酒?”
于是,我们重新回到吧台。酒精让我们一下子亲密无间起来,他的手甚至搭在我的肩上。我不住的朝他笑,乔不喜欢我喝酒,他说我喝酒就会乱笑,而那种笑总会让男人觉得心痒痒的,那年,在渔人码头,乔的朋友在一片酒意中亲吻了我。一向不爱打架的他一掌打掉了他朋友的门牙。他朝我生气的喊:“林四月,你是木头吗,怎么能让别的男人那样吻你。”在微醺我朝他笑:“我也不知道他会吻我。”我话未说完,他的头就附了下来,吻住了我。他说:“记住了,以后,不要再喝酒了。”林四月有个习惯一喝酒就会傻笑,而乔安迪不喜欢林四月对别的男人笑。
男孩说话的时间越来越少了,看我的时间越来越长了。那眼光很是火辣。我觉得自己好像醉了,可我觉得我的脑子异常清醒。我甚至知道是自己主动勾住男孩的脖子。男孩吻住我时,我心跳的特别快,我祈祷着我心里的愿望快点实现,乔不喜欢我喝酒,乔更不喜欢别的男孩吻我,乔会把那个吻我的人的门牙打掉。
我像个任性固执孩子,我任凭那个陌生的男孩疯狂的吻我,任凭他的手不安分的在我身上游走,我固执的觉得戴在手中的手镯就是那根最后的稻草。
泪水开始溢满了眼眶,我紧闭着眼睛,不让它蔓延开来。他不在乎了吗,连别的男人吻我也不在乎了吗?
在我几近绝望的时候,有一双手隔开了我们,用的力量很大带着愤怒的气息。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开始变得轻盈了起来,像踩在云端。他终于穿过时空看我来了。
致爱丽丝(三)
在一片泪雾中,我看着漂浮在我一片泪眼朦胧中的那个人影,穿着格子衬衫,是的,我的乔很喜欢穿格子衬衫。
我朝他扑了过去,勾住了他的脖子,把自己的脚架在他的腰上,我觉得现在的我一定想极了八爪鱼,但是,我管不了那么多了。重要的是我抓住了他。
“你终于来了,乔。”我把脸埋在他的肩膀上,喜极而泣。我迫不及待的想去看看那张令我朝思暮想的脸。
我想我是疯了,我诅咒这世界竟连我这微小的愿望也给不了,我诅咒这莫名其妙的缘分,我用手狠狠的捶打着这个人,我哭的很放肆:“蓝桢烈,为什么又是你。为什么你要穿格子衬衫。”是啊,又为什么如此轻易的打碎了我的梦。
“爱丽丝,你喝酒了,我带你回去。”蓝桢烈抱住了我,我拼命的挣扎,也不知在挣扎些什么,我甚至想在蓝桢烈漂亮的脸上留下我的指甲痕,只觉得在这一刻我很讨厌他,讨厌他总是瞧见了我最为狼狈的时刻。
“回去?”我对着他咯咯的大笑:“我不会去,我才不回去。蓝桢烈,你一定在心里嘲笑我吧,你一定觉得我就像个疯女人吧?”
“不会的,我永远不会嘲笑你的,我怎么会去嘲笑你呢。”他轻轻的平拍打着我的肩膀,分明只是个十七岁的孩子,但在这一刻却让我相信了,就算是全世界在嘲笑我又痴有狂,但他永远不会。我趴在他的肩上像个孩子一样哭泣着,这一刻,这个少年就像我最为亲近的人,如父母,如兄弟,如姐妹。。。。。
蓝桢烈背着我走出了酒吧,这个少年的背有些单薄但却温暖,他的发末有着柠檬清香,我在他的背上,我说:“蓝桢烈,给我唱回家的路吧。”少年真的唱了,嗓音轻柔,和着这长街的风,像一段久远的梦。
“姐姐,把他忘了吧,就那么一点一点的忘了他,我想,他一定不喜欢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少年轻轻的说。
是的,是该把他忘了,就那样一点一点的把他忘了,所以的泪水都为他流干了。所以的傻事都为他做了。我凝望着天际,乔,听到了吗?这次,我是真的想要把你忘了。思念太辛苦,我怕自己再这样下去会变成疯子。
在蓝桢烈的背上,我梦见了一望无际的银色海洋,我站在海岸上泪流满面目送着乔扬帆而去,想起了许久以前他说的话。我的乔许久以前就懂得了死亡的意义,他只是去远行,去追寻他爷爷的脚步。只是比我先离开而已。
醒来时我看到的是这样的一个光景,长手长脚的少年缩在短小的沙发上,身上盖着他自己的外套,我记得昨晚他背着我走了很长的一段路,最后,我们停在酒店门口。我就那样蹲了下来,细细的看着他的模样。第一次,我知道男孩子的睫毛原来也可以长成这样,我伸出手一碰,长长的睫毛抖了一下,如蝴蝶在微微抖动着羽翼。我再想去触碰时,他醒了。我有些谄然,感觉自己就像偷擦了妈妈口红的孩子:“呃,蓝桢烈,你醒了。”
走出酒店后,蓝桢烈一直没理我,平常他一直走在我的身旁,而现在他走在我的前面,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蓝桢烈,你昨晚怎么会出现在那里?”
“蓝桢烈,还好你最后来了。”
“蓝桢烈,你给我站住。你是生气了吗,可你为什么生气,是不是我太重了,让你背起来很吃力?”我在后面追着他,就像以前他在后面追着我一样,一边追着一边说话逗着我。
“蓝桢烈,你等等我,我穿着高跟鞋,走不快,而且。。。。”而且丽安娜这个热心的小姐昨天把我折腾了一番,让我穿上她的高跟鞋,换上她觉得很性感的衣服,还戴上了她的耳环,所以,在这个寒气未散的初春,衣着清凉的我惹来不少的回头率。
我的话音还未落下,就传来了口哨声。蓝桢烈终于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朝我走了过来,先是扯下了我的耳环,接着,他脱下他的外套披在了我的身上:“丑死了,你们女孩子真奇怪,衣服的布料越少越喜欢。”
“但不包括我,我可不喜欢布料少的衣服,穿着冷死了。”我冲他笑。
“说说看,如果昨天我没有出现,你会跟那个人走么?”蓝桢烈扶着我的肩,一本正经的问我。
“你最后不是来了么。”我避开他的眼睛,其实,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答案:“蓝桢烈,其实,我也不知道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幸好,最后你来了。”
“爱丽丝,以后别这样了,我很喜欢你,你在我心里就像我的姐姐一样,看到你昨晚的样子我心里很难受,再怎么想念,在怎么恋恋不忘也不能用那样的方式。”
“知道了。”我垂下眼睛低低的应,我也知道自己做的不对。
“那好,”他拉住了我的手:“请我吃饭吧,昨晚背了你走了那么长的路应当会值一顿饭吧。”
“当然。”我随之呼应:“蓝桢烈,你怎么会知道我在那里?”
“我向罗杰太太打听来的。”
登山车,骑着登山车的骑士和夹带着周遭人们的尖叫声在我和蓝桢烈的说话间向我们迎面冲来,一切来的太快,以至于我们都忘了躲避。紧随着,一双手把我扯了过来,那双手不是把我推开,而是把我当做那种类似于盾的道具去挡住那辆失控的山地车。而那双手的主人在几分钟前还说在他的心里一直把我当姐姐般喜欢。
在我摔倒在地时,心里不是不失望,因为是蓝桢烈才失望。因为对那位如天使般的少年倾注了感情了,才会有此时心底里的失望。
还好,那只是一辆山地车,还好,车子只是轻微的擦伤了我。那位车主走过了把我从地上扶了起来,向周围的人借了手机,看样子,是想报警。我阻止了他。用英语跟他说没事,他似乎很过意不去,我一再向他保证,告诉他我从事医疗工作,所以很清楚那只是一些皮外伤。只需要擦点消毒水就行了。
车主是一位中年男人,他从他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些药品和一张名片递给了我。确认我只是轻微的擦伤后才和我告别。
我坐在路旁的长椅上,用消毒水清理了手上擦伤的部位,然后,涂上了消炎药,自始自终,蓝桢烈都保持着刚才的姿势,没说过一句话,我微眯着眼看他,也许,此时他在自责。也许,此时他也想不明白他为什么会选择那样做,可,我知道,那是一种本能,永远先于我们的动作,先于我们的思想,永远忠于自我,而那种本能,许久以前我便知晓了,所以,我也不想怪他。甚至于我也在怀疑,他只是先做了我会做的事。
“蓝桢烈,你过来吧。来帮我卷袖子。”
他帮我把袖口挽了起来,让它不去碰到伤口。
“蓝桢烈,你也不需要自责,换做我,我也许也会那样做,所以,你也不要责怪自己,”我用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看了我一眼,眼神复杂,许久才说:“现在,你后悔认识我吗?”
“傻瓜,你想到那里去了。”我拉了拉他的衣服:“走吧,不是要去吃饭吗。”
我们还像以前那样的走着,他走在我的身旁,但似乎感觉有些不一样了,人类是一种敏感的动物,装满了各种七情六欲。尽管嘴上说着不在乎,但发生的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我们总无法让它视而不见。跟何况是我,一个并不善良的人。
我们回到各自的房间,在一天一夜的时间里,蓝桢烈自始自终都没来敲我的门,而我,也没有主动去找他。
致爱丽丝(四)
我听过许多人弹奏过《献给爱丽丝》乔弹过,方浩弹过,音乐老师弹过,我还在礼堂里见识过声乐家倾情演绎过。可只有蓝桢烈的《献给爱丽丝》真正的弹进了我的心里头去。
当丽安娜带着我走进了肖恩的俱乐部时,我看到了这样的情景。蓝桢烈在蓝色的舞台上弹奏着《献给爱丽丝》他微侧着头,轻快的音乐就这样在他的指尖流淌了出来,像田园里的风。这是我妈妈最爱听的乐曲。我熟知它的每一个旋律,它们曾在我和母亲暗淡的时光里如春风般的跳跃过。
我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分明,周围有人在窃窃私语着,分明,周围有人在轻轻的碰杯着。我闭上了眼睛。于是,世界上只剩下了钢琴声,透过钢琴声,我似乎看到贝多芬和那名叫特雷泽的女学生在老旧的学堂里脉脉私语,秋日懒洋洋的洒在他们的身上,透过钢琴声,我还看到我依然年轻的母亲坐在日光铺满的台阶上听着音乐,小小的我趴在她的身上打着瞌睡。
曲终,蓝桢烈站在小小的舞台上,他微微的鞠了个躬,说:“致,爱丽丝。”
台下的人们把掌声毫不吝啬的给了这个有着高超琴艺的东方少年。那位少年在一片掌声中缓缓的走了下来,这个人是天生的发光体。我身边的丽安娜已经开始语无伦次:“噢,他,他真像个天使,噢,他,他真是太完美了。。。”
当蓝桢烈离我越来越近时,我站了起来,转身朝门口走了出去,其实,那应该说是在逃。也不知道为了什么,也许,是在害怕,害怕在我以后漫长的人生里,这个少年会占据着我的一部分思绪,害怕自己也会像贝多芬一样一直牵挂着那名叫特雷泽的女学生。
蓝桢烈追了出来拉住了我的手,我狠狠的甩开了,我朝他大喊:“蓝桢烈,你以为你是谁,谁叫你弹《献给爱丽丝》。”是啊,蓝桢烈,你为什么要弹《献给爱丽丝》,你可知道,那样熟悉的,带有关于母亲的回忆的旋律总是轻易能让我变得脆弱。
“《献给爱丽丝》是专属于你的吗?你以为真是爱丽丝?你以为我是弹给你听的吗?真可笑。还是,你对那天的事耿耿于怀?”蓝桢烈在灯光行下冷冷的瞧着我。
“就当是那样吧?”我回以同样冰凉的语言,就让一切到此为止吧。原本,我们只是一场萍水般的相逢,原本,我们都是骨子里都有那种天生的薄凉,又何必,在临别之际来一出煽情的戏码。
天刚亮的时候,我就收拾好行李向罗杰夫妇打了招呼。他们把我送到了门口,我们在晨曦中道别,我在回望了“老伙计”一眼,那个大红灯笼依然高高的挂着。
到了慕尼黑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我找了酒店住了下来。
第二天早晨,我打开房门时,随着我房门的打开,蓝桢烈就这样摔了下来。
“你怎么会在这里?”他的背上还背着一个大背包,一脸的睡眼朦胧,刚刚他应该在我房门外睡着了。
“姐姐,你可真是太迟钝了,我一路从日内瓦跟着你到慕尼黑你竟毫不知觉。”他从地上爬了起来,用手疏了疏头发,再拍了拍自己的脸。
“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到这里,”我冷冷的看着他:“你应该明白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那天的事对不起。”他垂下里眼睛:“但,请相信我,那不是我的本意,在我十岁的时候,我爸爸就离开了我,他临走的时候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孩子,以后,活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是要学习保护好自己。’于是,不知不觉的,我就变成了这样了。”
“爱丽丝,你是不是对我失望了,所以,你不想再看到我,所以,才没有和我说一声就走了。”蓝着烈重新抬起了眼睛,眼里流露着某种不安的情绪。
“不是的,蓝桢烈。我呢,是个害怕面对离别的人,所以,我才选择不辞而别的。”半个多月的相处已经让我做不到去无视他的不安与愧疚了:“至于那天的事,你不必放在心上,我不是没事吗。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吗。”
片刻的沉默后,那孩子终于笑了。
我们在街头的一家餐厅吃早餐。在这个早晨,我们喝着当地最具盛名的慕尼黑啤酒,透过明净的玻璃窗看街上形形色色的人们或匆忙或悠闲的行走着。
“我们以后还会在见面的,对吧?”蓝桢烈突然说。
以后?以后是一个难以捉摸的命题,可我知道,和眼前的这位少年将在这里结束,林四月的世界不想来得太复杂。四年后,找一份较有意义工作,然后随遇而安,也许,会结婚。也许不会。
“姐姐,我们还会遇见吧?”他又再问了一遍。
“蓝桢烈,过了今天,就回家奇吧。”我没有回答他:“很小的时候,我就觉得离家出走是一件很酷的事,但我从来没有离家出走过,不是不敢也不是不想,而是我舍不得。舍不得让妈妈难过,让妈妈担心,因为,我听说,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纤细敏感的动物,所以,回家去吧,你的妈妈现在一定很当心你。”
蓝桢烈没有回答,而是出神的望着桌上的杯子。
二月末的慕尼黑依然寒气未散,我望着垂直的阳光,意识到再过几个小时,我和身边的这个少年就要分开了,不由自主的我拉了蓝桢烈的手:“蓝桢烈,我们,去玩吧。”
我想,蓝桢烈对于慕尼黑这座城市并不陌生,他轻易的带着我找到了那些热闹好玩的街区,还带着我逛了地下跳蚤市场。也知道在那里可以吃到免费的啤酒和面包,我笑他是一张流动的地图,他说那是他一次一次的离家出走换来的。
最后,我们来到一处广场上,广场的中央有雕塑,有喷泉,周围是哥特式的建筑群,古老的让人平添惆怅。
“爱丽丝,把你的手机号给我吧。”蓝桢烈拉了拉我的衣服。
“手机号,手机号啊?我的手机早就丢了。”那些话在我的第一反应中脱口而出,其实,我的手机没有丢,它只是坏掉了。在我的内心里,模糊的对这个美丽的少年有了某种连我也说不清楚的害怕,害怕他会改变我往后生活轨道。
“这样啊。。。。”蓝桢烈顿了一下:“那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马上回来。一定,一定要等着我,嗯?”他的样子逗乐了我,此时的蓝桢烈,就像是害怕被大人遗岂的孩子。
在得到我的保证后,他走了。
在广场的角落处,有画像师在为白发苍苍的夫妇画着画像,他们面目苍老但却笑得甜蜜幸福,妻子不时伸手拍一下自己丈夫的肩膀,像是在安抚一个没有多大耐心的孩子,我想,她的先生一定是个急性子的人,呵,我的乔正好也是个急性子,不知不觉的。我的眼底浮起了泪雾,这思念忽然而至。
“怎么啦?”有人在我面前蹲了下来:“我多愁善感的爱丽丝姐姐。”
“蓝桢烈,”我指着那对正在画像的夫妇:“我觉得我永远不会获得如他们那般的幸福。”
“谁说不能。”蓝桢烈拉着我来到另一个画像师面前,用英文对他说:“把我们画得看起来有多幸福就有多幸福。”
十七岁的少年也许还不明白,幸福又怎能是一只画笔就能呈现出来的,但他还是用如此霸道的方式驱走了我些许的哀思。
画纸上的我和蓝桢烈看不出有多幸福,但却一样的眉目清冷。一样用淡淡的眼神看着世界,画像师一个劲儿的说着:“sorry,sorry。”
我把画像留给了蓝桢烈,我说留作纪念吧,蓝桢烈。我说,我们就在这里告别吧,蓝桢烈。
他从他的包里掏出了新的手机把它放在我的手中,他说:“可我还想再见到你。爱丽丝。”
爱丽丝,至今他还以为我的名字叫□丽丝,有一次他曾问我有没有中文名字,我随口就说没有,看看,我总是谎话连篇,我垂下了脸,接着,我看到蓝桢烈一直戴着的手表不见了。他曾说那是他爸爸留给他的遗物。
“蓝桢烈,你是不是把手表拿去换手机了。”
“那个,你放心,我会把它赎回来的。”
“蓝桢烈,”这古老的建筑,这正逐渐变得暗沉的天色让我生出了依依不舍之情,这一刻,有些话就这么的冲口而出:“以后,好好的生活,别再离家出走了。我会祝福你的,蓝桢烈。”
就这样,我们在慕尼黑的广场一个往东,一个往西。
在临登机前,我把蓝桢烈给我的手机送到了失物招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