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门,海雅见着客厅的真皮沙发就觉得浑身骨头都散架了,一坐上去便跟一滩雪水似的化开,最后干脆躺在上面一动不动。
好舒服,好柔软,暖风吹得她晕晕乎乎,感觉马上就要升天了。
轻缓的脚步声慢慢靠近,一杯水和一板药放在了茶几上,谭书林拍拍她的背:“吃了止疼药洗过澡上床睡。”
海雅努力撑开眼:“……你怎么知道我头疼?”
“废话,你一直捂着脑袋,我又不是瞎子。”
谭书林钻进自己房间翻了半天,出来的时候带了一件新浴袍几条新毛巾,甚至连新牙刷都有。
“起来了,去左手最里面的房间,有浴室。”
难得这样细心的谭书林,她不由感慨地夸他一句:“你就是小叮当啊!”
“有空废话不如赶紧睡觉。”谭书林明显懒得搭理她的玩笑,转身走回自己的房间,砰一声把门给关上了。
客厅里没有声音,她没有再说什么。谭书林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从见到她一直到现在,它们始终不争气地微微颤抖着。
三年没见到祝海雅,大学毕业的时候他本以为她会和自己一样留在英国读研,谁知她悄无声息早已报好美国的大学,连一句解释都没有给他。他气过,伤心过,甚至没有送她离开,自己先赌气回国过暑假了,研究生毕业后他也没有去美国看她,虽然那时候他们通信正常,关系也恢复如初,他依旧在赌着一口气似的。
没有人比他更明白,这种赌气毫无意义,可他又能怎么办?变回以前那个蛮不讲理的熊孩子?他们都不是十几岁了,两个成年人,彼此有千丝万缕脱不开的干系,谁都不想让关系再度变得冰冷。
何况,被她毫不留情的拒绝后,他就对过去的自己产生了无与伦比的厌恶。他想改变,想变得更好,想成为可以让她刮目相看的男人,但她视而不见。
谭书林靠在门上,缓缓吐出一口气,想要把内心的躁动吐出来似的。
和她分开的这三年,他想过喜欢别人,他也不想吊死在祝海雅这一棵树上。他学的越多,年纪越大,便越发现到,他和她之间更像是一场交易,当他们越成长,经历得越多,产生感情的可能性就越低,即便真的结婚,幸福的可能性也很低。
他是学商的,及时止损他明白,比起她不爱他,他更害怕自己的感情在漫长的折磨中被消耗殆尽,最终变成恨,这样的结局让他不寒而栗。
三年来,朋友介绍,长辈介绍,他见过不下几十个女孩子,比祝海雅年轻美貌身材好的更是一大把,他也试着交往了几个,可他怎么也忘不掉她,午夜梦回,眼前只有她的双眼,她的容颜。
想她,他好想她,想得要疯了。
他不知道怎样才能抑制自己推开门再度去找她的冲动,太愚蠢的行为。
轻轻的关门声传来,祝海雅应该是进客房了。谭书林无声无息地拉开房门,客厅里暗沉一片,几个巨大的行李箱堆在沙发旁,她的丝巾也放在上面。
他慢慢走过去,将那截柔软的真丝围巾握在手中,低头深深吸了一口气。
祝海雅的味道,残留的香水味,洗发液的淡香,化妆品和护肤品交织在一起的香气,好像他已经将她拥入怀中一样。
真好,她回来了,与他一墙之隔,近在咫尺。
他没有办法喜欢上别人,任何人,祝海雅一定对他落了什么咒,叫他这样死心塌地,无可奈何。
早上在公司开会的时候,谭书林总有些心不在焉,老想着自家金屋里藏着的祝海雅。她起没起?该不会一个招呼都不打又偷偷溜掉吧?他忘记冰箱里有没有食物了,她肯定饿坏了……
这个上午过得真难熬,好不容易午休,谭书林跟一阵风似的窜出办公室,路过必胜客买两只披萨,兴冲冲地往家赶。
轻手轻脚打开房门,客厅里的窗帘都已经被拉开,一室阳光,浓郁的咖啡香弥漫在空气里,海雅从厨房伸出一只手算是跟他打招呼:“你过的什么日子啊?冰箱里除了啤酒就是过期的面包,连盒鸡蛋都没有,买冰箱是当摆设的吗?还好我翻到厨房柜子里有咖啡……”
谭书林有种浑身都暖洋洋的感觉,这真是又熟悉又让他怀念的情景,好像他们又回到了英国,时常她打开他的冰箱,对着空空如也的冰柜怪叫,然后他就可以吃到她亲手做的饭菜了。再到后来,他开始故意不往冰箱里放吃的,就为了可以每天等她打工回来跟他一起吃饭。
“我带了披萨。”他晃晃手里的披萨盒,“中午先将就着吃吧,晚上带你去吃好的,我请客。”
海雅端了两马克杯的咖啡出来,可能是刚起,她身上还穿着浴袍,长卷发松松散在背后,半干不干地滴着水。
谭书林喉头有些发紧,他一面撕开披萨,一面故意开玩笑:“穿成这个样子就出来,是想勾引我么?”
海雅压根不搭理他无聊的玩笑,毫不客气抓起一块披萨咬上一大口,腮帮子都鼓起来了,紧跟着再喝一大口咖啡,要是叫她妈妈见着她这样吃东西,少不得就是一顿骂,太粗野太没形象。
可他一点也没觉着她粗鄙,留学的那几年她忙起来连饭都吃不上,为了节省时间,她吃饭的速度被压缩到最快,甚至经常一边啃面包一边下楼。比起曾经那个细嚼慢咽淑女般的祝海雅,他像着了魔一样,反而更喜欢现在这个她。
“下午你有什么打算?”谭书林将披萨上的青椒全挑出来扔在盒子上,一面问。
“你不上班?”海雅好奇地看着他,之前沈阿姨和妈妈不是都说谭书林摇身一变成工作狂人了么?不像啊。
“暂时没什么要紧事。”他也塞了一嘴披萨,“可以趁机休个小假。”
“你做主吧。”海雅将剩下的披萨塞嘴里,“北京你待三年了,你比我熟,不过我可不想去爬长城,明天要坐飞机回S市呢,我才不要又累得腰酸背疼。”
谭书林微微一惊:“明天就回?这么快?不多玩两天?”
“总有机会玩的。”海雅抽出餐巾纸擦手,“这么久没回家,还是早点回去看我爸妈,而且回S市也有些手续要办,签证要换了。”
谭书林眼里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黯然,慢慢放下披萨,近乎调侃地开口:“还真要回美国工作啊?一夜睡过来还没清醒点?”
那时候海雅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坚持留在美国找公司实习,为此他父亲很有些意见,原本他是想让这两个孩子毕业后一起来谭家的公司上班的,何况海雅几乎年年都能拿奖学金,资质上非常优秀。
要不是他压着,她哪里来的机会在美国逍遥两年?
海雅没有回答,低头默默地撕披萨,片刻后,忽然说:“回头还要麻烦你,把这些年我家欠的账做一下,我回S市后也要看看家里公司的账目,能还一部分先还一部分吧。你也不要再给我爸打钱了,这不是帮忙,而是纵容恶习。”
谭书林一听到这种话就烦躁,她急着还钱就好像急着跟他们家斩断关系似的,他忍不住嘲讽:“你真以为能还清债务啊?还是你就想这么拖着,既不出钱也不出人?”
这话说得太难听,海雅放下披萨,定定望着他,良久,她终于开口:“公司股份可以转让的。”
谭书林终于惊愕了:“转让股份?你父母知道吗?”
这些年谭家不是没想过走这条路,可海雅的爸爸始终固执地不肯放手,海雅上来就谈转让股份,她父母还不得气死?
海雅的神情始终平静,语调更是平淡无波:“我只是告诉你,我没有那么卑鄙。”
是啊,她宁愿转让股份,也不愿意和他结婚,就像当初,她宁愿跟一个恶劣的诈骗犯谈恋爱,也不愿跟他说一句话。
怒火又烧了起来,很快被他强行压抑下去。她刚回国,为这些事吵起来实在煞风景,更何况,大叫大吵起来,他和以前的自己还有什么区别?
谭书林低头将餐巾纸折成一只纸飞机,随手抛出去:“好了,不说这个。换衣服去吧,我带你逛逛。”
——所谓带她逛逛,就是来故宫吗?
海雅有些傻眼地看着眼前的人山人海,再抬头望向谭书林,问:“来故宫‘逛逛’?”
她本以为随便找条商业街看看,要么就是去人民大会堂啊天安门啊,再不行还能去水立方啊鸟巢啊,甚至后海的酒吧一条街她也能接受,来故宫是什么意思?
谭书林摩拳擦掌兴致勃勃两眼放光:“我早就想来玩玩了,今天总算有了个机会。”
这位大少爷,到底是他陪她,还是她陪他啊?
更倒霉的是,海雅穿的是细高跟,走了不到半小时就萎了,找了条石板凳坐着,死也不肯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