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现在,我仍然舍不得她。”沈重阳的声音愈来愈低,“我爱她,一直都爱……”

  “可她不爱你了。她马上就要结婚了,你们这样斩不断、理还乱,对你对她都不是好事。”

  “我知道。我也答应她,她结婚以后,我一定会找个女朋友,尽快忘记她。”

  我犹犹豫豫地问:“那她的婚礼上,你会不会失态?如果你要我跟你一起去丢脸,我可没那么仗义。”

  “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和朵儿难堪的。”

  “那就好。”我嘴上答应着,却还是担心沈重阳受不了那样的场面,怕他受刺激,有什么冲动之举。届时,朵儿不仅会难堪,她要面对一个男人的纠缠,还有另一个男人的责难。

  那些小菊花灿烂地开放了几日,便陆续凋谢,花瓶四周落了一大片细小的花瓣。

  这种难以挽留的感觉令人悲伤。

  我把干枯的花瓣放进一个牛皮纸信封里,心里还怀想着它们盛开时的模样。

  朵儿俨如这些小菊花。她已从沈重阳的现实生活里枯干凋谢,但在沈重阳心里,她一直盛开着,怒放着。他一直记得她最美好的样子,即使那种盛开的美好,是用他悲伤的心血浇灌。

  菊花谢了,重阳节也快到了。

  朵儿结婚的日子瞬息逼近。

  我一直注意着沈重阳,他还像平常一样,白天在家里睡觉,晚上出去走穴。可他越平静,我就越不安。

  人如果太压抑自己,总会在某一个契机里适时爆发。

  白天,我赖在楼下,抱着几袋薯片,坐在电视前看《憨豆先生》。这个开Mini绿色小车的英国男人,聪明而幼稚,简单而古怪,他不用说一句话,就可以驱散我所有的坏心情。

  夜里,沈重阳去上班,我就打着雨伞跟着他。我也不知道这莫名其妙的跟踪是为什么。可能是我无事可做,闲得要死。也可能是像乔妮突然兴起的偷窥癖一样,我身上突然有了跟踪癖。

  到了九月八号,朵儿即将结婚的前一天,我叫沈重阳晚上不要去唱歌了。

  “我没什么。”沈重阳面无表情。

  “叫你别去就别去。”

  “那么霸道,小心你嫁不出去。”

  “嫁不出去就不嫁,一个人也活得挺好。”

  沈重阳刻意看了天气预报,重阳节是个晴天。他看着电视,恍惚地说:“她穿上婚纱应该很美。”

  待了片刻,沈重阳忽然决定出门。临走时,他回头对我说:“薇宝,你不要再跟着我,我认得你的黑雨伞。”

  我怔了怔,没想到自己的伎俩这么容易就被他戳穿。

  沈重阳前脚走,我马上尾随其后。我觉得他有点不对劲。他不要我跟,肯定是他自己要搞什么猫儿腻,那我就非跟不可。不弄清楚,我心里实在不踏实。

  街上的霓虹闪闪烁烁,像许多促狭的孩子在眨眼。

  我目不转晴地盯着沈重阳。他一出门,我就知道他不是去走穴。平常他都坐公交车,但那天晚上,他匆匆地打车走了。

  车停在海淀蓟门里一个高档住宅区外面,沈重阳下车径直走了进去。

  我不远不近地跟着他,看着他在一个单元楼前停下来,然后拿着手机打电话。片刻之后,沈重阳的身边出现一个娇小的身影。她的角度一直背对着我,我看不清她的脸,但我肯定那是朵儿。朦胧的夜色里,她穿着白色的睡裙,看起来单薄而缥缈。

  我在心里沉沉叹息。

  沈重阳太傻了。走到这一步的女人,怎么还有可能挽回呢?我猜他找到这里来,是不愿意放弃最后一丝希望,还想力挽狂澜争回朵儿。

  有时候,沈重阳就是这么天真幼稚。许文强都没有争回冯程程,何况是他呢?

  我正替沈重阳黯然伤感时,又发现局势有变。不知何时,他们中间多了一个男人。这男人想必是陈胜国。他们三个人搅和在一起,剑拔弩张,说不准就大动干戈。我飞快地跑过去,但沈重阳还是被陈胜国打了一拳。

  这一拳也是活该。

  沈重阳跑到人家门口,约会人家即将过门的老婆,这种挑衅的举动等于造了一顶无形的绿帽,而且还跃跃欲试地要往人家脑袋上扣。

  这谁能受得了?

  陈胜国那一拳也够狠的,沈重阳被他打得一个趔趄,险些栽倒。他要还手,朵儿怨斥说:“我明天就结婚了,你别再搅乱我的生活了!”

  沈重阳一时愣神,陈胜国一把推开朵儿,猛地又给了他一拳。

  两个人扭打在一起,朵儿情急地劝说:“别打了,沈重阳,你停手。”

  我站在旁边叹气:“朵儿,你公平一点行不行?是你的男人先动手打人的,你叫重阳停手,是叫他毫不反抗地被人打吗?”

  “你要我怎么公平?我要跟陈胜国结婚了,我不可能帮着外人来跟他作对。如果他理解我,就不该这个时候还跑来纠缠我,他要我怎么做人呢?”

  “任何时候,你都只想你自己。你从来不想想他的感受。他那么爱你,你要结婚,你知道他心里有多疼?”

  “我管不了那么多!”朵儿不再跟我多说,企图以她薄弱的力量阻止两个如狼似虎的男人互相殴打。

  我急忙拉开朵儿,怕拳脚无眼伤着了她。

  朵儿却挣开我,执意过去拉架。

  我气得张口痛骂:“你自不量力地拉什么呀?大晚八岔的,两个大老爷们儿像疯狗一样,咬得满嘴都是毛,还不如叫他们两个一堆儿打死干净!结婚的紫头肿脸地结,参加婚礼的,也青绿花搭地出去丢人!咱们披红挂彩,大家喜庆!”

  朵儿颤声哭起来,沈重阳听见她哭,便停了手,结果又被卑鄙的陈胜国趁机打了一拳。

  我无奈地叹气。

  第一个为朵儿做出牺牲的,永远是沈重阳。

  朵儿站到陈胜国身边,厉声说:“沈重阳,你滚!”

  我头皮一阵发紧,曾经相恋的人,有过多么美好的感情,可一旦翻脸无情,就变得如此残酷。我扭头望向沈重阳,他嘴角扯出一抹笑,可眼神却黯淡绝望。

  他最后一次问朵儿:“你真的决定嫁给他?”

  “你早该看清楚,我的心里眼里就只有他一个人。你枉自多情,予人笑柄。”

  沈重阳怔了怔,然后迅速地转身,大步离去。

  不知从哪里刮来一阵风,让我觉得那么凉。我淡声说:“朵儿,你变本加厉地伤害他。”

  朵儿眼神里有一丝忧伤,但她很快掩饰。“那你可以给他疗伤,正好发挥你的作用。”

  我无话可说,默然走开。

  站在夜色里的女子仍然是穿着纯白裙子的朵儿,可她的内核却早已变了颜色,仿佛淬了毒,鳞火闪闪,通体幽蓝。

  爱情里无论有多少曾经,也只不过是遥远记忆里的曾经罢了。沈重阳只能翻越历史和如梦前尘,去记忆里寻觅一个苍黄单薄的朵儿——他无法在现实里找回朵儿的初始纯白。

  我和沈重阳在马路上一直走,他像暴走族一样,在繁华的夜色里奔走如飞。从蓟门桥到北航,再到中关村。沈重阳走在前面,我跟在他后面。我的脚趾被高跟鞋磨得生疼,走路一扭一扭,好像踩高跷的企鹅。

  我脱了鞋,光着脚走路,还是跟不上沈重阳。我体谅他精神上受了刺激,已经无法和常人相提并论。但我从来没走过那么多路,最后实在累得受不了,一屁股坐在地上,掰着我疼痛的脚丫子,在后面大声喊他:“重阳,我走不动了。”

  沈重阳没理我,一溜烟走没了影。

  已经夜里两点了,街上没有多少人。我大剌剌坐在地上,也无人见怪。我从兜里摸出烟来抽,正在那里吞云吐雾无比惬意时,沈重阳又掉头回来。

  他把我的烟掐掉,怒斥说:“你再抽烟,四十岁就得癌。”

  “喂,你心里不爽,也不用这么恶毒地诅咒我吧?”

  “耳朵塞驴毛了是吧?叫你别跟,你偏跟来,怎么那么烦人?”沈重阳阴着脸,坐到地上,开始一根接一根地抽我的烟。

  我问他:“你也想得癌?”

  他怒吼:“你再说风凉话,我就扁你!”

  我识趣地闭嘴,但沉默不到两秒钟,就忍不住打破沉默:“你明天还参不参加朵儿的婚礼?”

  沈重阳迟疑了片刻,然后说:“她结婚,我一定要去。”

  “干吗?死缠烂打到最后一刻?”

  “我想看看她做新娘的样子。”

  我拍着他的肩膀,语重心肠说:“沈大情圣,我该说你什么好?你这是吃不着猪肉,还想看看猪跑。”我真想扒开他神奇的头颅,瞧一瞧里面装的是什么。

  沈重阳没跟我饶舌,拨拉着我的脚说:“真没用,才走这么几步路,就走不动了。”

  我拿高跟鞋丢他,愤然说:“你要欣赏我的莲花玉足,我没意见。可你拨拉烂菜帮子似的拨拉我的脚,就让我很没面子。再说你也不是走几步路,而是走了几站地。我穿的是高跟鞋,你见过哪个女人穿高跟鞋长途跋涉?你跟唐僧取西经似的,扛着脑袋玩命地走,你是准备直奔小西天,去会见我佛如来吗?”

  红尘多劫难,做和尚也很潇洒。

  沈重阳定定地看我,说:“薇宝,你不要像鸭子一样嘎嘎嘎的聒噪。”

  我更加气恼:“我天生大嘴巴爱说话,你嫌我吵,有本事把我的嘴缝上。”

  语声未落,沈重阳猛地欺身上前,用他的嘴唇死死地堵住我的嘴。

  我惊诧地瞪大了眼睛。

10 荒谬的吻

  倘若不是沈重阳疯了,就一定是我神经错乱了。

  以我纵横情场多年的经验来看,那也算不上是吻。因为我们只有嘴唇的接触,并无吻的缠绵。

  沈重阳骤出此举,我不知道他是何动机。

  也许,是想借此叫我闭嘴。

  也许,是思想迸发的无厘头。

  也许,只是没来由的一个激动……等我反应过来,我们的嘴唇正胶着在一起时,便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沈重阳用手捧住我的脑袋,嘴像吸盘一样,牢牢固定在我的嘴唇上。最后,我的头晃动得太厉害,还呜呜哇哇说话,沈重阳一气之下用牙齿狠狠地咬了我的嘴唇。他咬得很痛。我一下子恼了,一脚踢开他,骂:“你属狗啊?”

  让男人咬了,比被狗咬了还稀奇。

  沈重阳一脸轻蔑:“你看我有没有法子让你闭嘴!”

  我面红耳赤地说:“沈重阳,朵儿打击你,你就报复在我身上,我成了炮灰没什么,可怜我一世纯洁,全让你给毁了。你毁完还不算,又咬我一口,你有没有狂犬病啊?要有的话,先送我去医院打个针。”

  沈重阳没理我。他把我的高跟鞋捡起来,一左一右揣到兜里,看着我说:“你的脚大概磨破了,我背你回去吧。”

  “不劳驾。”

  我光着脚丫子走了一段路,费劲地打了车,刚坐进去,车门还没来得及关,沈重阳也跟着坐进来。

  司机回头看了一眼。

  沈重阳说:“是一起的。”

  “谁和你是一起的?下去!”

  我刚威风一下,司机先生却马上让我的威风扫地。他非常果断地开车就走,还乐呵呵地说:“小情人吵吵架,挺有情调。”

  “什么小情人?!”

  司机笑说:“不是情人没关系,我和我们家那口子也是冤家对头。”

  “别扯你们家。”

  “我们年轻时,也像你们一样,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吵架就像吃便饭……”司机非常健谈,他极有兴致地诉说他过来人的经验,说年轻人都是这样,性子躁,不知道互相包容,什么鸡毛蒜皮都吵,就不愿意平心静气地坐下来,好好解决问题。

  他还规劝我们,说吵架的时候,应该明白吵架不是目的,吵翻了天,除了伤感情,还能有什么好处?他和他老婆也是吵得孩子都几岁了,才逐渐收敛……我完全插不上话,只能确定一点,那就是我非常不幸,在半夜搭车时遇见了一个大唐高僧。

  于是,从中关村到东直门,“唐僧师傅”把他的人生经、哲学经、婚姻经、爱情经,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统统倒出来,把我好一顿教诲。

  下车时,我差一点就口吐白沫,切腹自杀。

  沈重阳倒是没什么感觉,一直木木的,不说话。

  我不搭电梯,沈重阳和我一起走楼梯上去。他越不说话,我越觉得气氛诡异。

  我问他:“你在想什么呢?”

  沈重阳停住脚,回身对我说:“除了朵儿,我没吻过别人。你是我吻的第二个女人。”

  “那不是吻。”我挫败地纠正他,正埋头思索关于吻的形容词,一抬头,却发现沈重阳跟我愈靠愈近。他黑亮的眼睛望着我,我竟然在那一瞬间,慌乱得不知所措。随后,沈重阳揽住我的头,嘴唇温柔地覆上来,深情地吮吻纠缠。

  那样的火热缠绵,终于把一个暧昧不明的吻诠释得淋漓尽致。

  我满脑子的意念都是:我被沈重阳吻了,吻了,吻了……在某一瞬间,我几乎有种错觉,以为这个吻我的男人,一定是深爱我的。可等我微微睁开眼睛,看清沈重阳,看清了我自己,我才知道有的吻和爱情无关,只不过是一种荒谬的纠缠。

  我推开沈重阳,心里漾出一些酸楚。

  沈重阳微微喘着粗气,低声问我:“这算不算是吻?”

  安静的楼梯间里,似乎有嚣响的风声来回飘荡。沈重阳被撩起的欲望似乎并不甘心消退,他在黑暗里又一次抱紧我,亲吻我的颈项。

  我推开他,甩给他一耳光。

  黑暗的楼梯间一瞬间变得明亮刺眼。

  沈重阳脸色潮红,我心里却苍白如雪。我们良久缄默,感应灯亮了,又灭了。

  “你要发泄的话,我可以给你叫鸡。”我冷声说完,飞快地跑上楼。

  不爱我的男人,我不稀罕。他吻我,只让我觉得屈辱。

  灯光一层层渐次亮起,一层层渐次熄灭。

  那一整晚,我翻来覆去,无法入睡。一闭起眼睛,眼前就是沈重阳和朵儿的脸,一张张悲伤的、绝望的、深情的、冷漠的脸,在我脑海里飘浮不定。

  我打开窗子,夜里风很大,窗帘婆娑飞舞,我的头发被风吹得高高掠起,三千烦恼丝,像轻盈的波浪,弯弯卷卷,起起伏伏,没有箍扎拘束,散乱成一片模糊的黑影。

  我烦躁地站在窗前抽烟。

  灰白的烟雾散在风里,瞬息之间,了无痕迹。

  一切来得快,去得也快。想伸手捕捉,都来不及。

  时间不知不觉地流逝,我在床上躺到天亮,下床去泡澡。放满了热水,我又往浴缸里滴了一些芬芳淡雅的蓝甘菊精油。在朦胧的水气里,我看见镜子里的自己色若死灰,像一只幽暗的鬼。

  我从匣子里找出沈重阳送的那支淡粉红的美宝莲,在嘴唇上轻轻涂抹。涂完之后,我发现我的脸幻化成朵儿的脸,她冲着我,巧笑嫣然。

  这影子叫人讨厌。

  我用手抹掉嘴上的口红,用力地擦了擦镜子上的水雾。擦了许久,终于在那一片雪亮中找到自己。我用口红在镜子上写自己的名字:罗薇宝。我爱你。

  自恋没什么不好。

  没有人爱我,那我还可以自己爱自己。

  那天是阳历9月9日,朵儿大喜的日子。女人尘埃落定,找到归宿托付终身,是件幸福的事。朵儿拥有一个停泊的港湾,沈重阳也失去一个牵念的梦想。生活便是这样不断拥有和失去,凡常如日升月落,谁也阻止不了,谁也改变不了。

  我化了明亮的妆,穿了紫罗兰色抹胸小礼服,打扮好了,下楼去找沈重阳。

  门铃只响了一声,沈重阳便开了门。他穿着得体的黑色西装,更显得气宇轩昂,丰神俊朗。我仔细地看了看他,幸好他脸上没有明显的瘀青。

  沈重阳望着我,脸上的表情有些僵硬。

  昨晚那个吻,谁也不能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即便我和沈重阳彼此回避,绝口不提,却仍然摆脱不掉那无孔不入的尴尬。

  “对不起,薇宝。昨晚,我不该那样轻薄你……”

  我笑了笑,见沈重阳兀自沉浸在愧疚的情绪里,便开玩笑说:“像我这样的倾城美女,那自然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刘德华见了刘德华也栽!你这样的凡夫俗子,怎么抵挡得了我的魅力?”

  “你让芙蓉姐姐上身了?”沈重阳露出淡淡的笑容。

  “你收拾好了,咱们就早点走吧,路上可能会堵车,迟到就不好了。”

  沈重阳一边系领结,一边问:“你吃饭没有?”

  “噢,我忘了。”

  “老忘记吃饭,饥一顿饱一顿,你的胃早晚出问题。”沈重阳系好领结,出门时拿了一盒春卷给我,边走边说:“天亮时就给你做好了,都放凉了,在微波炉里热了好几次。”

  我拿着饭盒,低声说:“你不必对我太用心。”

  “我习惯了给你做春卷。”

  “那如果我变得依赖你,你再收回你的习惯,我要怎么办?”

  “你依赖我?”

  我受不了他探询的目光,摇头笑说:“我说着玩,别在意。”

  书上说,养成一个习惯需要七天,需要七天的重复性和持续性。但戒掉一个习惯是多久,没有人知道。

  戒掉习惯远比养成习惯更难。

  我害怕沉陷,害怕自己的感情在别人轻松的习惯里变得沉重,难以自拔。因为这些习惯都不在自己的把握之中,只是别人的给予,不稳定性极高,随时都有可能失去。

  失去的滋味不好受,沮丧、悲伤、抑郁,需要长久的日子才能回缓伤痛。

  有时候,人就是如此懦弱,怕受伤,付不起感情的代价。

  我和沈重阳赶到朵儿举行婚礼的酒店,刚好八点钟。

  车停在酒店门口时,沈重阳在车上默默地发呆。过了片刻,司机开始不耐烦地催促。

  我问他:“你不会临阵退缩吧?”

  “当然不会。”他苦笑说,“我只是在想今天见到朵儿时,要和她说什么好。祝她和陈胜国永结同心,白头偕老?——这么言不由衷,多虚伪,多没劲。”

  “可你毕竟来了,来了你就应该祝福朵儿,哪怕只在嘴上祝福她,她也会很欣慰。即使你心里不那么想,也没有人会怪你。”

  “我失意懊丧的时候,你都在我身边苦口婆心地安慰我。”沈重阳一本正经说,“谢谢你,薇宝。”

  “别说这些话。”

  下车时,沈重阳看了一眼我脚上的高跟凉拖。我窘然笑说:“我脚上的水泡破了,只能穿这个。”

  他问:“走路疼不疼?”

  “没事,只要你不像昨天那样狂走几站地,我还可以坚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