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

“让她砸吧,把这房子拆了都没关系!”

回到前面的房子,走进客厅,他一屁股坐到沙发上,点根烟,狠狠地抽了一口。

“这可怎么得了,太太最近情绪特别反常。”管家也进来了,站到他身边。

“什么反常,她不一直是这样吗?”他大口大口地吐着烟,好像要把心里恶气吐出来一样。

“是啊,已经被太太赶了四个保姆走了,”管家低着头,“服侍您的小玫马上也要回老家嫁人了,这里的人手都不够了,所以…我想请示先生,是不是再雇几个人进来。”

“雇人这种事不需要通过我,你自己看着办吧。”

“还有,先生…”

“我累了!有事明天再说!”

他不耐烦地站起身,头也不回地上了楼。进了卧室,他疲惫不堪地倒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心里又是空空的没有着落了。

这场婚姻究竟是谁的错呢?

不是谁的错,而是一种惩罚,老天在惩罚他。难道不是吗,现在的他应有尽有,唯独没有美好的婚姻,老天什么都给了他,唯独不给他爱情。他躺在床上在想,如果没有那场车祸,和他结婚的就是心慈而不是碧君。他的确是带着责任和她结婚的,但也没想过她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她心理的残疾比她身体的残疾更叫人难以接近。难道这辈子就这么跟她过下去吗?虽然有名无实,可她毕竟是他的妻子,他做不到像他的父亲一样随便抛弃一个女人。他已经受到惩罚了,不想再遭天谴。

这场婚姻源于十年前那场可怕的车祸。

心慈和碧君是闺中密友,她们的父母也都是世交,当时两人刚刚从香港大学毕业,碧君将要和家人一起移民加拿大,走之前特意来内地看望即将走入结婚礼堂的心慈。心慈的未婚夫就是朱道枫。他们是在香港认识的,朱道枫去看望皈依佛门的母亲,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刚刚读大二的心慈,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就难分难舍。好不容易挨到毕业,心慈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朱道枫的求婚,她等这一天实在是等得太心急了。朱道枫也是。

婚礼就定在春节的前几天,心慈随父母来到内地,双方家人见面商讨结婚事宜。心慈很喜欢梓园,一进去就流连忘返,天天缠着朱道枫带她到庄园后面的林间散步。庄园后面是一座小山,上面种满桃树,因为正是冬天,桃花还没开,心慈总是问同样的问题,桃花怎么还没有开啊,还要等多久啊?那天她又问,朱道枫就笑着说,“你这么急干吗,到要开的时候自然会开嘛。”

“我就是等不及啊!”心慈挽着他的手,小鸟依人般撒娇道,“我怕我还没等到桃花开,你就变心了。”

“胡说!你都戴上订婚戒指了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这怎么知道,谁不知道你认识我之前很花心啊。”

“小傻瓜,那是认识你之前嘛,现在我就在你身边,我的现在和未来都是属于你的。”朱道枫拥住她,在她额头轻轻一吻。

“威廉,”心慈双手缠住他的脖子,直直地看着他,“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有种患得患失的感觉,我很怕失去你,我是爱你的,知道吗?”

他顺势搂着她的纤腰,深情地看着她说:“当然知道,第一眼见到你就知道了,心慈,我承认过去我荒唐过,我也曾经以为自己无药可救了,是你挽救了我…”

第29节:三朱道枫(1)(6)

“别这么说,傻瓜,我们两个就像是宇宙中两颗孤独旅行的星球,不知道旅行了多少亿年才相遇,我们不存在谁挽救谁,我们只是用彼此的光芒照耀着对方,从此我们不再是行星了,是恒星,相依相存,只要宇宙还存在,我对你的爱就不会消失…”

“傻瓜,宇宙是无穷无尽的,也是永恒存在的,”他将她紧紧揽入怀中,仿佛真是拥着一颗遥远的投奔他而来的星球,“所以我们两个永远都会在一起,即使有一个先离开这世上,他也一定会用他爱的光芒照耀着另一个人…”

她笑了起来,调皮地说,“你比我还会说啊,感觉我们在说莎士比亚的台词…”

“哈哈…”他也笑,看着怀中的女友,情不自禁地吻住了她。

两人从后山回来的时候,还没进屋,一个女孩就从里面冲出来惊喜地抱住了心慈。“碧君!”心慈也抱住她,两人兴奋得又蹦又跳。

“你怎么才来啊,我等你好多天了,”心慈激动地说,“我还准备要你做我的伴娘呢。”

“那没问题,你的伴娘我不做谁做?”碧君说。

朱道枫在香港就见过碧君,三个人还在一起吃过饭,他很有风度地招呼碧君,带她参观梓园,盛情地款待未婚妻远道而来的密友。碧君目瞪口呆,当她参观完富丽堂皇的梓园后变得沉默了,她自小生长在香港,跟心慈一样,父母都是中产阶级,也见过一些有钱人,却没想到在内地还有如此奢华的富豪。当初心慈把男友介绍给她认识时,她还不以为然,在她看来,内地经济滞后,思想保守,她一度很为美丽的心慈找了个内地人而感到不解,但跟朱道枫接触几次后,她改变了看法,游遍世界的朱道枫风度翩翩,幽默有智慧,见多识广,言谈举止非常有教养,一下就让她刮目相看。但她还是认为朱道枫顶多也就是个内地暴发户的儿子,再富有跟香港的有钱人比起来那是没得比的,尽管年轻英俊的朱道枫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个暴发户,他高贵得像个王子呢。可是当碧君亲临梓园后,她被彻底折服了,晚上关上门跟心慈说闺房话时,她由衷地说:“心慈,你真有福气,找了个这么有实力又这么爱你的未婚夫。”

“你也会找到的。”心慈满脸幸福。

“我可就没你这么好的运气了,虽然我们的家境差不多,可你比我漂亮,又有气质…”碧君明显的有些懊丧。

“别这么说,缘分未到嘛。”心慈安慰她。

“缘分?”碧君冷笑,自嘲地说,“等缘分降临我身上时,我都人老珠黄了,心慈,我很服你知道吗,在香港时你对那些富家公子理都不理,我以为你不喜欢有钱人,原来你有更大的目标…”

心慈一听这话有点不高兴了:“你怎么这么说呢,我跟威廉认识时根本就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也不知道他有钱没钱,我爱他,深深地爱上了他,就算他是个一无所有的普通职员,我也会跟着他的,我是和他在美国订婚后才跟他回的内地,才知道他是有一些钱…”

“是吗?也许吧。”碧君的脸上暗淡下来,不再说话了。心里却在想,如果他没钱,你会跟着他?鬼才相信。

但是第二天,她很快又忘掉了昨晚的不愉快,跟心慈兴高采烈地逛市区、购物、尝美食。朱道枫是全程陪伴,当了一天专职司机。市区最大的购物广场和最豪华的酒店都是朱家开的,只要是碧君看中的东西,根本就不需要付款,记在朱道枫的账上就可以了。这让碧君又是好一阵心潮起伏,在朱家开的那家酒店用晚餐时,她看着甜蜜的心慈不无醋意地说:“这下好了,心慈,你以前老嫌百货公司的东西贵,现在你想要什么都不必在乎它贵了,不用你付钱呢。”

“是吗?”心慈笑了起来,心无城府地说,“可我现在很少逛百货公司,跟威廉回来这么久一次也没逛过,今天也是陪着你才出来的…”

碧君当即面红耳赤,下不了台。朱道枫很会察言观色,连忙打圆场,“她的意思是,她现在沉浸在爱河中,无暇顾及购物,而且什么商品都比不上她的未婚夫好看…”

第30节:三朱道枫(1)(7)

“讨厌,脸皮真厚!”心慈捶了他一拳。

三个人都笑了起来。气氛这才得以缓和。可是第二天,心慈试婚纱,碧君看着美若天仙的心慈从楼梯上走下来时,再次受到打击。老天,那个天使一样的女子就是心慈?她美得不带一点杂质,简直不是人间所有!婚纱是从法国运过来的,出自名师之手,复古式,头纱是纯蕾丝,一直披到脚下,裙子的领口和袖口都镶满珍珠,裙摆好大,蓬蓬的,有点宫廷装的味道。心慈穿上就像个欧洲公主,清纯古典高贵!碧君看得目瞪口呆,朱道枫也看得目瞪口呆。

“好美,心慈你好美!”

朱道枫眼睛都湿润了,他走过去,拥住心爱的女人,感动得无法言语。曾经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遇到自己的真爱,女友换了一拨又一拨,还弄得自己疲惫不堪,落了个花花公子的名声。其实他内心是很纯情的,虽然出身富贵之家,可从小就跟同环境中的孩子不一样,喜欢艺术,崇尚自然,成年后即使再浪荡不羁,内心始终保留着一块净土,期待着能有一个纯洁美好的女子来占领这块净土。后来认识了心慈,从认识她的那一刻开始,他心中所有的位置都被占据,包括那块净土。他心甘情愿,无怨无悔,甚至是感激不尽,感谢老天在他的有生之年让他品尝到爱情最纯美的幸福。

他也是个固执的人,固执得不可理喻,一旦认定一件事或否定一件事,谁也别想改变他的坚持。爱情也是如此。不轻易爱上一个人,一旦爱上就死而后已。碰上心慈之前,他也曾爱过,初恋情人是他的家庭教师,比他大几岁,教他中文,他爱那个女子很多年,如果不是家人刻意拆散,他现在可能还在爱着她。后来他的女友很多都比他大,中文流利,会写文章,他的父亲就警告他说,你这个样子早晚会把自己毁了,你太固执。可是他的固执恰恰就是继承于父亲,父亲为了寻找那个离家出走的佳人花了三十年时间,更加固执得可怕。所以他得到心慈后格外地珍惜,到哪儿都带着,生怕有一天丢了再也找不回来,因为他自知没有父亲的毅力为一个女人可以寻找三十年,他怕活不到三十年就会在思念中孤独地死去。有时候他也知道自己的个性很危险,因为这个世界充满不确定,你确定的东西,上帝不会给你确定,随时都会从你手里夺走,然后呢,你就伸长脖子去寻找吧,一直寻到坟墓里。可是没有办法,个性是与生俱来的,他对上帝的安排无能为力,也对自己的固执无能为力,只能在自己认定的路上走下去,如果上帝非要在他手里夺走什么,最好先把他的命带走。

婚礼的准备工作基本就绪,请柬也发了,酒席也订了,连蜜月的机票都订了。婚礼只差两天了,心慈要碧君陪她去珠宝店选婚宴的首饰,婚礼上的首饰朱道枫已经给她准备了,是一条从伦敦拍卖会上以天价拍来的蓝宝石项链,据说价值连城。婚礼的当晚要举行舞会,礼服准备了几件,项链只一条肯定不够,得多准备几款。朱道枫那天要去公司处理事务,一早就出去了,他打电话要司机开车送她们去珠宝店,还跟心慈约好用午餐的地方,等他忙完公司的事就去餐厅跟她们会合。

一切跟平常没什么两样。没有任何征兆。

心慈和碧君是坐一辆宝蓝色轿车出门的,事故就发生在林荫道路口附近,当时两人还在车里热烈地讨论首饰的款式、服装的搭配、发型…突然,从对面驶过来的一辆大巴车猝不及防地朝她们的车子猛撞过来,一声巨响,世界在翻转,什么都面目全非了。

轿车司机和大巴车司机当场死亡,车内两个受重伤的女孩子被紧急送往医院。朱道枫赶到医院的时候,碧君刚刚被推出手术室,医生说腰椎断了,可能一辈子都站不起来了。“另一个呢?”他一把抓住医生的衣领,两眼通红,“她怎么样了,怎么样了?”

“我们在尽力…”医生抖抖地说。

可是半个小时后,医生还是这句话,语气却变了:“我们…已经尽力了…”

“什么,你说什么?”朱道枫脸色煞白。

第31节:三朱道枫(1)(8)

“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医生重复说,“她伤得太重,导致大量内出血,脾、肺全部破裂,你…你去见她最后一面吧…”

心慈,我的心慈,怎么会这样,不是说好了永远相依相伴的吗,你怎么可以自己先走了?宇宙这么大,你又去哪里旅行,连个招呼也不打!宇宙这么大,你迷路了怎么办?宇宙这么大,你叫我上哪去找?可怜的朱道枫一生都没有走过这么长的路,心慈就躺在手术台上,他从门外走到手术台边仿佛花了半生的时间,比父亲寻找佳人的三十年还漫长。她静静地躺在那里,浑身是血,手垂下来,耀眼的订婚戒指沾满鲜血。他走到她的身边时,她还没有断气,可是已经不能说话了,无力地睁着眼睛,无力地看着他。

“心慈…”他抱起她,吻着她的脸,也已经说不出话了。

她肯定是想说什么的,一直看着他,目光散落在他身上,温柔地抚摸他的脸,最后嘴角动了动,感觉很疲倦了般,轻轻闭上了眼。她那么美,像睡着了一样的,躺在鲜花铺就的水晶棺里时,更像是睡着了,她穿着婚纱,戴着婚戒,脖子上也挂着那条价值连城的蓝宝石项链,就像童话中的公主一样,等待着心爱的人吻醒她。可是没用,朱道枫吻了她千遍万遍,整夜地呼唤,她始终没有醒过来。

她的墓,就在梓园后山的桃林中。她一直想看桃花盛开,终于看到的时候,她已经躺在了黑暗的地底下,花谢花飞,想必她已经闻到了花香吧。朱道枫的卧室正对着后山,远远的,虽看不到她的墓,但是他每晚都会站在窗前看,望眼欲穿,却看不到她;他也仰望星空,漫天繁星,他在心底责怪她,连个记号都不留,谁知道哪颗是她呢?

七年。他没有走出来。他的固执再次让他尝到了什么是生无可恋。他开始疯狂地收藏女人,只要长得像她的,哪怕只有一点点像,他都占为己有。没有人可以拦得了他,也没有人劝得了他,连他的太太碧君也无能为力。

碧君是在心慈去世后的第二年嫁给他的,车祸后她一直坐在轮椅上,跟父母移民加拿大后生活得很不幸福,朱道枫去看了她两次,就把她接到了身边。但并没有娶她的念头,他只是觉得照顾她是理所当然,就像他觉得某个女人长得像心慈他就要弄到身边是理所当然一样。他把她照顾得很好,可以说是百依百顺,除了上床,他都尽力地满足她。有一次她提出要去夏威夷度假,那阵他刚好有空就答应了,可是她拒绝带保姆去,他虽然犹豫也同意了,到了酒店,她要他帮着脱衣服洗澡,他无可奈何也只好同意。虽然身有残疾,但她毕竟是个女人,又还年轻,光着身子,他要说没反应当然是假的。他们做爱了,在浴缸里做的,感觉很不好,至少他感觉不好,索然无味,草草收场。他觉得对她的身体没欲望,主要是因为她没有吸引力,相貌平平,既不性感也不动人,既不温柔也无内涵,他身边的哪个女人不是如花似玉柔情似水,她没有一处吸引他的地方。所以他不能接受她,跟她身体残疾并无关系。

可是她却不这么认为,她觉得他碰了她的身体,他就是她的了,必须属于她!为此两人闹得很不愉快,白天在沙滩享受日光浴,她看他,他却看别的女人,甚至跟那些女人搭讪调情,她发脾气又没道理,晚上回到房间,她脱光衣服睡在他身边,他无动于衷,有几次好不容易满足要求,他又是应付了事。而他也确实是在应付,每次做完都懊丧不已,后悔答应带她出来度假,可是又没办法拒绝得太露骨,毕竟她是个女孩,有自尊心的。反正只有这一次,再也不会有第二次了,他这么安慰自己。谁知人算不如天算,度假回来后,碧君怀孕了!他简直快疯掉,却又无计可施,碧君在他面前泪水涟涟的,哭着说要把孩子生下来,即使他不爱她,也要把孩子生下来。而朱家人知道后,每个人都劝他留下碧君和孩子,因为朱家人丁单薄,添子抱孙对于他们这样的家庭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喜讯。没有选择,没有退路,他只好和碧君举行婚礼,但婚前他就把话讲得很明白,他说不要奢望我会对你忠诚,我娶你的原因你自己也知道,所以别干涉我,能给的我都会给你,包括名分,不能给的你也要不到,比如爱情。碧君虽然委屈,但也答应了,只要结了婚,他就属于她。她就是这么认为的。

第32节:三朱道枫(1)(9)

这一点在试婚纱的时候就暴露出来了,她对那件从香港订做的婚纱极为不满意,把婚纱摔到他面前说:“你根本就不在乎我,心慈的婚纱是从法国订做的,为什么我的只能到香港做?”

没办法,只好临时又从法国运来一件婚纱。可是她还不满意,嫌婚礼太低调了,客人太少,又对他发脾气,“你和她的婚礼可以那么铺张奢华,为什么我跟你的婚礼这么冷清,我又不是二婚!”

他本来要发火,看在她肚子里孩子的分上,忍了。

谁知她还是咄咄逼人,又怪蜜月选的地方不好,叫嚣道:“你跟她度蜜月可以去欧洲旅行,为什么我跟你的蜜月你选在泰国,我没看过人妖吗?”

“够了!你还想要什么?”他再也忍无可忍,指着她说,“你有什么可以跟她比的,你没有一样可以跟她比,不仅是容貌…我已经给了你名分,别想再要求什么,我什么都不会再给你,如果你觉得不满意,不想要这个名分了,我随时满足你!”

碧君哑口无言,这才知道她惹恼了这个男人,不敢吭声了。但是为时已晚,她已经留给他十分恶劣的印象,无论她之后如何弥补挽回,他都不理睬了,蜜月还没过完就借口公司有急事消失得无影无踪。她终日以泪洗面,最终导致流产。他知道后只打了个电话安慰了几句,还是见不到人。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她变得歇斯底里,明知道丈夫在外面逍遥快活,却无能为力,如果她是个正常的女人,哪怕跟他吵架也好呀,可是他连吵架的机会也不给她了,即使回来顶多看她一眼,宁愿跟那些朋友通宵达旦地喝酒聊天也不陪她。于是她选择自杀,试了一次,更加绝望了,他居然对她说,如果你想死,随时都可以,因为我才真的生不如死,但愿你死在我前面,如果死在我后面恐怕没人会给你葬个好地方。直到这个时候,她才意识到她失败了,虽然住在豪华的庄园,锦衣玉食,成群的人在身边伺候,却如同住进了坟墓,活不了,又死不掉,她没疯,周围的人就已经把她当做疯子了。

“朱道枫,我来世变鬼也不放过你!”她曾这么对他说。

“你已经是个鬼了,你以为你还是人吗?”他满不在乎,冷冷地回击道,“是你自己把自己变成鬼的。”

“其实我才是个鬼啊,白天体面风光,说笑聊天,到了晚上,站到窗边看着后山,我就觉得我真是活得像个鬼,一个孤独的鬼,明知道销声匿迹的爱情再也回不来,却放弃做人的机会,死守着那座坟舍不得离开…”这是朱道枫在日记里写的一段话。他有写日记的习惯。

“但愿我死在这个女人后面,这样我才可以自主地将自己葬在后山,否则我怕自己尸骨无存。”他在日记里叹息道。

“如果你死了,想举行一个什么样的葬礼?”

这天晚上他约了牧文在一间酒吧喝酒,喝得有点多。以前他不酗酒的,最近不知为什么,心情很不好,一是碧君格外的吵,二是精神状态异常低迷,对女人也没什么兴趣,只能借助酒精让自己短暂地麻痹。

“你没事吧,怎么好端端地说这种话?”牧文听他说什么葬礼大为诧异,“我还没活够呢,谁会想到死啊,你也是,看上去挺正常的,怎么脑子跟个精神病患者似的。”

“我觉得我就是个精神病患者,跟另一个精神病患者住在一起,整个梓园就是个精神病院…”他自嘲地说。

“她又闹了?那你就躲啊,你以前不是挺能跑的吗?”

“我不能跑,怕错过,我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那个人离我越来越近了。”

“哪个人?”

“那个孩子,或者说,那个蒙面的女子…”

“又来了,真受不了你!”

“是真的,我仿佛已经闻到了她的气息,听到了她的脚步,感觉她就在黑暗中注视着我,那双眼睛比海还深…”

“你最近没看恐怖片吧,我怎么听着这么阴森啊?”

“她看得到我,我却看不到她,你说这算什么?”

“行了,别越说越来劲,”牧文打断他,岔开话题,“我看你得去找善平瞧瞧了,他刚从日本学习回来…”

第33节:三朱道枫(1)(10)

“我找他干什么?”

“你难道不觉得你就是心理有问题吗?得好好看看…”

“胡扯!”

“对了,大侠也回来了,今儿给我打电话,约我们明天去王府茶楼聚聚。”

“是吗,那好啊,我们六君子是好久没聚在一起了。”

“六君子”指的就是声名远扬的“茶话六君子”,最先提出这个称谓的是牧文。他们六个人,朱道枫、牧文、善平、哲明、东波、吴昊是多年的老友,经常聚在一起喝茶聊天,聊起天来可谓是通宵达旦天昏地暗,时间长了牧文就提议干脆六个人统一名号,就叫“茶话六君子”,马上得到大家的认同,从此这六个君子干什么都在一起,只要有空,或碰上谁的生日,谁有了喜事,谁有了难处就会呼啦啦一起上哲明的茶楼(王府茶楼就是他的),有时候也在牧文的画廊,或在朱道枫的梓园。

朱道枫虽然交游甚广,但在这座城里真正来往得密切的还就这几个君子,相交多年了,知根知底,处得像兄弟。而兄弟最大好处就是,喝醉了的时候不会担心露宿街头,会有人送你回家。毫无疑问,朱道枫这次又喝得烂醉,又是牧文送他回梓园,这活他经常干,轻车熟路。把车开进去,按几声喇叭,里面自然会有人跑出来把醉得胡言乱语的朱道枫抬下车,又抬进楼上的卧室。

“沈先生,您辛苦了。”跟往常一样,管家很恭敬地送牧文到门口。

“真是交友不慎,认识他后我简直就成了搬运工,下次叫我出去,我得叫上善平和哲明…”牧文直摇头,苦笑着上了自己的车。

可是被搬上楼的朱道枫躺在床上没多久又清醒了些,不知道自己喝的是水还是酒,怎么越醉越清醒,牧文的车子驶离梓园时的发动声他全听得到,酒精的麻痹作用是越来越小了。他从床上爬起来,又站到窗户边遥望后山,今晚的夜空格外璀璨,漫天繁星,哪一颗才是心慈呢,这个问题他已经问过无数遍,没有人告诉他答案。

他必须让自己麻痹,否则心里的疼痛会让他彻夜不眠。他不由分说就下楼到餐厅的吧台又拿了瓶酒,也没上楼,踉跄着脚步往后山去了,一边喝一边唤着心慈的名字。

心慈的墓掩映在后山桃林中,很气派,整个地面和墓身都是汉白玉砌成,两边各有一个哭泣的天使雕像,中间是高大的欧式拱门,墓碑上刻着:爱妻任心慈之墓。虽然没有举行婚礼,但朱道枫是以丈夫的名义下葬心慈的,为这碧君还经常跟他闹,活人争不过,她连死人也要争,这个女人是越来越精神错乱了。

因为墓的两边亮着长明灯,即使是晚上也可以清晰地看到墓碑上心慈美丽的容颜,朱道枫抚摸着冰冷的碑石上永恒的照片,泪水无声地流淌下来,他真后悔当初建这墓时怎么不给自己留张活动的门,这样他就可以随时进去躺在心慈的身边,陪伴她度过这漫漫长夜。她孤独,他更孤独。

他靠着墓碑坐在冰冷的地板上,望着天上闪烁的星辰,一口接一口地灌酒,真希望天上的心慈能下凡来,哪怕只是在他身边短暂停留,看他一眼,他就是醉死在这也心甘情愿。不知道是因为疲惫,还是酒真的喝多了,他昏昏欲睡,神思迷离起来,似睡非睡间,他好像听到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踏着石阶一步步向他靠近,他立即变得激动,心慈来了吗?她真的来了吗?

朱道枫努力睁开眼睛,老天,真的有个人站在他面前!是个女人,长发,月光自她头顶的夜空照下来,在她的头上肩上洒下一片银辉,因为背着光,她穿的又是黑色的衣裙,蒙着白色的丝巾,看不清脸,但那双眼睛…

他的酒立即醒了大半,那双眼睛,林荫道上的眼睛!是梦吗?可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背部的酸痛,这是长久地靠着墓碑的缘故,他看着那双眼睛,比深邃的夜空还浩瀚,目光如鬼魅,利剑般穿透他的胸膛,直中他的心。

“你…你是谁?”

他呻吟着问,不是因为恐惧,而是酒精没有麻痹他的大脑,却麻痹了他的四肢,让他无力地瘫坐在地上动也不能动。

第34节:三朱道枫(1)(11)

“我是你命里的。”

她冷冷地回答。还在走近他,黑色高跟鞋踏在石阶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在寂静的墓地显得格外惊心。她的影子被月光拉得很长,正好投在他身上。他偏了偏身子,想将她看得更清楚些,可还是不行,长明灯的光线从她背后投过来反而让她的身影更黑暗,他问她:“我命里的,什么意思?”

“就是你心里的鬼啊,你忘了吗,我就是那个鬼…”

他当然没忘,挣扎着想爬起来,“你…来了?”

“是的,我来了!”她点点头,站在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皓月当空,感觉她像个月光幽灵,一身的寒气,目光落在他身上让他顿觉置身雪地般阴冷刺骨,她身上的寒气何以这么重,冷得他发抖,他全身都在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