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不易看出,大夫曾说这辈子最好别去触动,否则牵扯多了,一旦病发神仙难救,这也是我极少露出表情的原因。”他的笑容渐渐隐去:“可见了你,我莫名其妙地破戒,那样不由自主微笑的时候,竟是从未有过的开心,原来我很久没有那样笑过了,原来我大可不必绷着一张脸去死,以至于这些年我常在想,开心的死和痛苦的活,哪一样诱惑更大…别误会,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庄严地点了点头,了解了解。不是什么事儿都可以往男女关系上琢磨,人与人,越单纯越可贵。

“好了,夸也夸完不留遗憾。明天这个时候想起我的一番溢美之词,只怕也轮不着亲口道谢了。”

“怎么,你要离开?”

“刚一出世父亲便将我托付给陆先生,这里是我真正的家,还需去哪。”

“你是说…”

“陆先生在白雁阁等你。”

一下讶然无语,须臾缓过神来:“谢谢你的传话,和临别赠言。”

他撇嘴:“我只是出来打酱油的。”

“还是谢你,俩师兄走后就没人对我如此关怀体贴了。”

“不用客气,打酱油也要敬业。”他挥挥白玉小手,转眼飘飞不见。

白雁阁上空总有白雁成群结队地经过,想必不远处便是他们栖息之地,因雁声哀怨,我们私底下又叫它悲催楼。

今日悲催楼的四周萦绕着若有若无的笛声,很显然,师父又在身体力行他的课业了。很早的时候除了练剑,我的副业便是吹笛,只因他认为闯荡江湖武功可以技不如人,却一定要有范儿,比如你来到一处景物怡人之地或冷酷肃杀之场,只是骁勇厮杀是很煞风景的,此时此刻若是横笛一曲,抒发心中小感,也不枉腥风血雨快意恩仇的江湖上走一遭。

而且,乐曲亦可减少杀意。

一个人杀意太甚,第一个伤到自己。太快的刀总是容易折损。

拾级而上,师父就在凭栏处,手中依然是平日惯使的碧玉笛,夕阳下更显苍翠欲滴。黄昏黄花秋满地,此去不知几年归。念及此处忽而有些莫名的悲伤。

“就要脱离苦海了,为何在你的脸上看不见欣喜。”他骤然停下吹奏。

不知等待我的是什么,如何安然欢愉?

他遥望天边:“知道为什么我教你吹笛,而于然学琴子洛学箫呢?”

这倒从未想过,只觉得多出一门手艺,管它是什么手艺:“这几样…有区别吗?”

“因为笛子比较容易上手,即学即用不至露怯。男人可用来泡妞,女人可用来被泡。”他微微一笑,甚是包容万象:“没想到你居然视如一物,可见已到参禅的境界了。”

我别过头,狠狠给了地板一个白眼。

他还是玩音乐时比较不讨厌。

“十年前我承诺过总有一天会告诉你我们是谁,我们在做什么,现在时机已到,该是向你坦白一切的时候了…”

忙说不敢,这坦白一词承受不起。

“听说过大内密探么?”他忽而看着我,庄严而神圣地问道。

第13章 第 13 章 诸公兖兖向风尘

不可逆转地澎湃了,郑重地点了点头。

“你们比大内密探还要牛叉。”他神秘地放缓语调:“大内密探手中至少还有块腰牌,而你们一件足以证明身份的物件也无。没有身份,所以没有限制,唯一约束你们的是良知。”

“我不明白,那我们又有什么用处?”

“简而言之,你们听命于我,我听命于皇权,有些捕快官差甚至大内密探都办不了的案子,你们毫无身份限制,反而事倍功半。”

原来多年栽培,为的是有朝一日效犬马之劳。这原没错,哪怕驯养牲口都是为了吃肉下崽儿。世上没有豪不牵扯利益的养育。可真的给皇帝老儿卖命?若非昏庸无能怎会受人蒙蔽使我爹受了不白之冤。

一番权衡,几番思忖,下定决心道:“无论今后我做什么,不为旁的,只当为了报你救命之恩。”

“好在你没说为了正义,否则我就要笑场了。”

不违背正义公理是基本的信任,不然这么多年岂不是白和这帮人朝夕相处。

我想了想:“大师兄、二师兄、包括你们之前训练的那些人,包括石琰…都是你说的这种人?”

他默认,目光依然停留在远处。

“我不做助纣为虐泯灭良知的事,除了这些愿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命都是人家救的,该回报时动不动犯迟疑就不地道了。

他目光一寒,胸有成竹地:“你若为非作歹,轮不到外人伸张正义早已被清理门户。”

连怎么惩治败类都筹划好了,师父您想得真周到。

废话说了一箩筐不知正事为何,一前一后地下了白雁阁,萧瑟秋风中无比忐忑地聆听领导布置任务,要怎么说是领导呢,不罗嗦也当不上领导,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里里外外地一通描述,越听越是迷惑,就好像天上掉下个西瓜,你扎稳马步,气沉丹田双臂鼓劲,才发现掉下颗芝麻,风一吹便消失不见。

说白了就是太后丢了东西,又不好声张,因为东西还未送到便已踪迹全无。送礼的人更不好声张,因那是太后千岁大寿时准备惊艳亮相震撼全场的,如今无声无息莫名被盗,两边倒都踌躇起来,这话怎么说都是给自己和对方脸上抹黑,再者一旦公诸于众皇家颜面何在,威仪何在。

偷的不是东西,是面子。

找的不是礼物,是信心。

于是我就成了助皇家重拾信心之人,这身份使我一时难以适应。又问师父为什么选我了结这桩事体,他的回答使我再一次澎湃了。

“因为这是个万众瞩目而又隐秘万分的案子,一旦成功,你觉得你会得到什么?”

名誉地位且不说,立足于江湖的资本却是最大收获,对于一个新人来说,一段炫目的资历往往比过硬的实力更为重要。

师父是有意成全我的少年得志。

没想到我出道以后的第一个任务无须动用武力,只需智力,原本也对自己的功夫无甚把握,如此更好,不免露出窃喜的神色,只见他突然停下脚步,十分慎重地注视着我。

“师父你是不是有什么临别赠言。”

“多说无益,江湖险恶只有摸爬滚打血肉模糊后才无师自通。”他缓缓叹了口气,几乎一字一顿地道:“只有四字赠你,你若真正做到,自可腥风血雨中全身而退。”

“哪四个字?”

“不要天真。”

我愣住,良久不曾从这浅显直白的几个字中回过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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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中洪王府。

胯下黑马一路奔波,忍不住一阵嘶鸣,一个响鼻之后终于拒绝往前迈一步,岂止是它,我也在一个月的颠簸中精疲力尽,还好眼前便是我们的目的地。

洪王雄踞一方,分封数十年来天高皇帝远,财力雄厚日子悠闲,整座王府堪称气势恢宏。

“姑娘可是来自同州陆府?”守门的侍卫见我勒马,抱拳问道。

尚未自报家门便被人认出,也不知他们何处得来的消息,我在马上点头:“在下姓杜,求见洪王殿下。”

偏厅里等了一个时辰。

茶水喝饱,算算也是晚饭时分,询问个案情尚需等这么久,当然也不能怪洪王,人家忙嘛。正想告辞明日再来,一个身着华服的年轻人不疾不徐地走了进来。

此人除了相貌堂堂,难得的是浑身散发着一种如假包换的贵气:“杜姑娘久等了,在下洪洛。”

我行礼:“参见世子。”

“父王公务缠身,便由我款待姑娘,至于案情也可直接问询于我,因为案发时只有我一人在场。”言罢吩咐下人准备客房,彬彬有礼地转问我:“天色已晚,一路风尘,姑娘稍作休憩,明日再行详谈如何?”

自然说好,客随主便呗。

趁着机会正好再复习一遍台词,先设计再背诵不得不说压力还是蛮大的。

当真涉及此案才发现远没有抓贼拿赃那么简单,只因当今太后不是圣上的生母,当年的皇后并无所出,立储之时便立了侧妃之子,太子登基她仍是太后,这本没有什么,偏偏新皇的侧妃生母是洪王的妹妹,理所当然洪王贵上加贵成了国舅,而令太后千岁尤其不满的是新皇无论对外作何姿态,心里总是偏袒生母舅舅一家,昔日情敌变成政敌,对抗以自己为首的外戚集团。其实外戚何必为难外戚,一个是手握重兵的太后家族,一个是腰缠万贯的国舅家族,这关系从里到外就变得很微妙。

朝野上下处理起这两家的事务来也不得不小心谨慎如履薄冰,师父属于哪拨的目前尚未得到结论,且他不主动交代问亦无用,所以我将面对的洪王一脉从一开始就逃不掉微妙的宿命。

由此可见师父纯属故意,人果然不能天真,我竟曾天真的以为他有意培养我的能力磨练我的意志,其实是眼看这桩事体不好摆弄,便交由我来弄,新人嘛难免犯错,弄好固然可喜可贺,弄坏也是情理之中。

怀着悲愤的心情享用完丰盛的蜀地风味的饭食,美美在精致的牙床上睡了一觉。次日早早起床,最为犯贱的是还保留着晨起练剑的习惯,好吧,那就练,待得出了几身汗洗个热水澡换身衣服用罢早饭,仍不见有人敲门,根据我缜密地思考和冷静地分析——只怕是被人晾了。

第14章 第 14 章 天将妍暖护双栖

作为一个被晾之人,最聪明的做法是扮演好倒霉蛋儿的角色,因为人家既然晾你,定有不得不逃避的理由,兔子急了还咬人,把微妙变成尴尬无益于形势的发展。

他越避而不见,你越安之若素,他反倒急了。

七天后,洪洛请我小亭一叙。

亭外的梨树结满垂坠的果实,遮住一抹干燥的阳光,我们的甜点也是梨,冰糖雪梨盛在一只古意盎然青瓷小碗里,观之便已神清气爽。

现下他由静变动,而我由动转静,所以不急开口,只用铜质小勺挖出柔软的梨肉,一下一下不紧不慢地送入口中,静等他接下来欲意如何。各自沉默有一阵,他一面打开扇子一面道:“盗取宝物的人我始终没有看清。”

看着他的折扇,发现落款和师父的字迹有七分相似,这细微的探寻使我短暂地愣了愣神,见洪洛停下叙述,我笑了下:“草书不错,苍劲有力。”

他道谢,继续回忆:“翡翠观音是蜀中即将运往京城的祝寿之礼,故一直存放于书房暗格之中,启程前一晚父王派人严加看守,我不放心,当夜亲自坐镇,直到天将破晓也没有任何异动,大家都松了口气。本地盗贼为患多年,当中最棘手的便是一个叫做‘流音’的神秘组织,门人不多手段却诡异无常,至今为止从未失手,专以盗取富贵人家为乐,此次运送宝物,防范最多的便是这帮出了名的飞贼鼠辈。岂知稍有松懈,窗棂一动,一个黑色的影子无声无息地飞掠而来,迎面不及看清已被点了多处穴道,也不知此贼如何知道宝物藏身之处,竟直奔暗格,顺利打开机关,得手之后原路返回。那时心急如焚喉咙间却发不出半点声响,若非天亮之后侍卫求见,这穴道还不知何时解开。说也奇怪,屋外侍卫层层布防,按说一只苍蝇也飞不进去,当晚守卫之人数百,无一人发现那个神秘身影。”

梨子吃完,故事也听完了,老实说这故事不怎么精彩,还不如我的小说呢。

“也就是说世子从头至尾都没有见过贼人的真面目?”

“虽无蒙面,身法奇快。”他望了望远处,淡淡地:“比如一片秋叶,疾风飞旋之下如何看得清纹理。”

“宝物丢失,世子就没有设法追踪么?”

“来无影去无踪,不留任何蛛丝马迹,在下想查,却无从查起。莫非姑娘有线索?”

结结实实地被这个烫手山芋砸中,想我一个涉世未深的大龄女青年,毫无江湖经验,一出道便遇上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无头公案,也不知造的什么孽:“世子不妨回想一番,是否遗漏什么重要之处,我这儿着手调查也不至全无头绪。”

“哪里哪里…陆先生的人,我与父王定会鼎力相助,如有需要,整座王府中人任凭差遣。”

我说那真是感激不尽。

他颇疲惫地说那就到此为止,有进展再行计议,并且预祝我顺利破案,之后便起身离去。

为什么这个人从头到脚都给人一种“我很不开心但是不值得对别人说”的感觉?明明是又一个罕见的命好得让人妒忌的身世,王爷独子,没有兄弟相争,王妃所生,全无嫡庶之患,他日位高权重的一方封疆大吏异性之王,身上却总带着挥之不去的倦怠,也不知天性身在福中不知福还是遇上什么事儿打击了弱小心灵。

听完案情我原本信心十足的脆弱的小心灵差点儿也被打击了,寻常案子好歹还有个目击证人或者凶器什么的遗留线索,这个案子牛叉了,啥也没有,唯一的目击者比没目击的还茫然,叫我一个外来插足人员情何以堪啊。

引蛇出洞成了唯一办法。

我在房里沉寂两天,做足苦思冥想状,然后拍案而起宣布一个石破天惊的消息——案子破了。

洪洛闻风而来,示意他退去左右,再有意提高声音,宣称被盗的玉像是假的,真品仍在王府,又道已查明飞贼行踪并且暗中布置好了伏击,时机一到一举拿下云云。听得洪洛云里雾里,我暗示他只需配合即可,他便由得我胡言乱语胡吹海夸,一副形势竟在掌握之态。

不多时这消息就会传扬出去,直到传进飞贼的耳朵。你若身在包围中,怎不设法逃离?由静变动由暗转明,目标自然一下子清晰许多。

噼里啪啦,如意算盘打了几天,胸有成竹竟也渐渐变成心虚,似乎好像大概人家根本没上当啊…

又过了若干时日,我这万恶的始作俑者终于坐不住了,师父给我三个月的时间,路上就要花去两月,也就是说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可以专注于侦破案情,眼下日子不知不觉过去一半,丝毫没有进展,这样下去怕是很难交得了差。

死马当做活马医,左右都是破不了,不如一搏。

“烦劳世子一件事。”

“请说。”

“我要方圆五百里的当铺和黑市的名单。”

他诧异地:“此举无异于大海捞针。”

“那也要捞一捞。”

我又提出府中大门紧闭,若有人问便“无意”中透露洪王因破案不力,太后震怒,于是被朝廷追究其罪,总之从里到外散发着倒霉味儿。失主获罪,唯一的受益者是那贼,终于等到风头过去而将赃物脱手,恐怕这世上没人因为单纯的收藏目的而甘冒其险盗取皇家之物。

洪洛虽犹疑倒也配合,布置妥当,当晚我们便在书房对照销赃地点和讨论次日的暗查路线。

谈至半夜,他忽然有些心不在焉。

“今天就商议到这儿罢。”

“不。”他回过神来,缓缓展开一个微笑:“我在想,如此深秋之夜,倘若下一场冷雨,真是凄凉到骨头里。”

“是吗?”

“蜀地多雨,难得几天晴朗,时日一长,反倒习惯湿热的天气了。”

“可惜今天没有下雨,沉了一天的云,就是闷热得可以。”我扬声道:“外头的朋友觉得呢?”

洪洛没有动,烛光似摇非摇。

窗棂上多出一人,身量不高,清瘦的脸上一双眼睛亮如星子,真是个有灵气的姑娘,比美则美矣没有灵魂的妩媚全然不同,倾城绝色倒不如一抹清新来的怡人。

“你和我一个朋友的轻功倒是难分轩轾。”比一闪念的速度还快,如此的身法世所罕见:“他叫白初初,殷家的传人。”

“按辈分我该叫她表姐,不过多年没有来往…”她的神情似乎很是不耐,懒懒地打了个哈欠,单臂一扬,一个包袱重重落在桌案上,足有一尺多长,外头裹着厚厚的黑布。

洪洛周身一震,按住包袱,神情极为复杂。

“你若因为这个东西被皇帝老儿降罪,我可担待不起,玩也玩了,还你罢。”她话语轻快,伴随着垂下的一条腿在窗台上来回晃悠。

这坐姿看起来甚是舒服。

洪洛看起来就没那么舒服了,反而很是纠结与痛苦:“既已得手,何必又来自投罗网。”

“凭你府上这些人?”下巴微微扬起,眼中闪过自负的光。

我决定不再沉默,否则真对不起这十多天的辛苦卓绝,更对不起师父赋予的伟大的身份与使命,最为重要的是,这孩子当我不存在啊!当下长身而起冷笑数声:“如果我请你留下呢?”

她的目光划过我,又划过洪洛。

“你和世子大人是新朋还是旧友与我无关,抓你归案却是我分内之事,只是没想到局还未设你就来了,不过刚好——”我解开包袱,露出一抹翠色,金座玉像,成色堪称绝世:“人赃俱在,束手就擒还是做做样子挣扎一下?”

第15章 第 15 章 而今真个悔多情

“琴瑟。”洪洛忽而沉声道:“…我不知你会来。”

“我也不知道会傻到相信你出事,原物奉还不是我的风格呀。”她依旧靠在半扇窗上,眼中泛出深不见底的失望。

原来是琴瑟,名满江湖的女飞贼,因盗遍皇亲国戚权贵世家,朝廷悬赏已高达千两黄金。

作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大好青年,我着实不该首先想到活捉此人就发财了,但拔剑的冲动确实是金子激发的,所以是那样的迅捷那样的义无反顾。

琴瑟几乎同一时间消失在窗棂,我追出去,轻功虽然没有二师兄那样出类拔萃,好歹不算二流,够与她一前一后好一阵儿的。

眼看越来越近,身后突然有风。

顾前不顾后也不是我的风格,回身挡住攻袭,双方力道相差无几,可扇子的杀伤力远远不及一把剑,剑尖还是划过他的肩胛。

“包庇朝廷钦犯——”

“罪当处斩。”洪洛面无表情地接道。

琴瑟飘然独立院墙之上,投来一个嘲讽的目光,那双亮亮的眼睛最终看向洪洛冒血的伤口,隔了老远也瞧得出那是一种关切的神色,最终又被嘲讽取代,勾了勾嘴角,走了。

我的金子…

“罪当处斩!”狠狠地把话题拉回来,愤然瞪视这位狼狈的世子大人。

苍白的脸,坚毅的表情,血染长衣只是深深地皱起双眉。目睹佳人安然离去,他挺立的身影终于晃了晃,血涌得更多了。

重情义的男人终归没那么讨厌,只听他低声道:“我会给你一个交代。”

好,我等着。

通体剔透,碧绿晶莹,雕工上乘,价值连城亦不为过。

多少人梦寐以求,冒险得手之后又完璧归赵?只怕连宝物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这世上为了财宝自相残杀夺人性命者多,为救人一命甘愿弃之者寡,须怎样的交情才做得到这一步?

“喜欢吃话梅糖么?”

喜欢呀,酸酸甜甜我的最爱,当下从果盒内拿起一颗放入口中:“大男人也爱吃这个吗?”

“从前不爱…”洪洛含糖的神情充满回味。

机关开启,翡翠观音再度回到暗格之中,历经艰险却又安然无恙。光阴不足一月,却不自觉地认为过了一年。翡翠观音若有心,也会苍老些许罢。

“琴瑟是个特别的人。”下意识望了望她曾坐过的窗台,那个惬意无比的姿势:“几天来脑中始终浮现她的样子,坦白说,她很难让人轻易忘记。”

“杜姑娘,你有特别牵挂的人吗?”

“很多。”

“我这辈子,双亲在堂,并无兄弟,所以没试过想念一个人的滋味。”

“若当真想念,又觉是种折磨。”

他一怔,点了点头:“你说得很对。”

“很多人都习惯地说和某人的某段经历我不后悔,可要我说,每一次没有回报的付出我都后悔,可下一次还是一如既往拿出真情实意,有时真想把不争气的自己一巴掌抽死——”

世子大人朗然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