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闲抬了下眼皮:“还有事?”
他悉悉索索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什么,迟疑了一下还是交到了苏闲的手里:“林芝的照片,不过是小的时候的。”
苏闲低头看着掌心里那张一寸大小的黑白照片,十来岁的女孩笑的十分开朗活泼,她的容颜,与盈盈有八分相似。
钟云从也凑过来看,这一看眼角不由得发酸:“她们母女俩……可真像啊。”
苏闲薄唇紧抿,一言未发。
等到李志军离开,钟云从征求意见:“我把这照片贴到墓碑上?”
苏闲沉默了好一会儿才略略颌首,钟云从便接过照片,端端正正地贴在了墓碑上。
贴好之后,他正歪着头观察有没有贴歪,苏闲蓦地开腔:“你为什么会突然对盈盈的父亲感兴趣?”
钟云从犹豫了一下,还是实话实说了:“我跟你说过吧,我当初是被人注射了针剂,迷昏了弄进‘孤岛’的。当时的情形是,我一个人待在封闭的房间里,那个人无声无息地就出现在了我的身后,之后我又莫名其妙地到了‘孤岛’……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可见识过盈盈的能耐之后,我大概就……想通了。”
苏闲骤然变色:“你的意思是……那个人很可能也会空间传送?而且……”
“还很可能跟盈盈有关系。”钟云从叹了口气,“除了像你这种特殊情况,通常,两个人拥有同一种异能,想必不会是偶然。”
苏闲的冷汗涔涔而下:“听你这么一说,莫非已经有人……踏出过‘孤岛’?”
他小心翼翼地觑着他的脸色:“看样子,好像是的。”
“怎么会?”苏闲仍旧难以置信,“怎么可能会有人能天衣无缝地绕过治管局的‘网’……这是不可能的!”
“我想,那个人的异能一定比盈盈要强得多。”钟云从字斟句酌,“虽然他暗度陈仓了,不过好像也没让外边的人知道,你也不用太担心……”
“你不懂,有这么一个能够随意出入‘孤岛’的家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隐患了。”苏闲摇摇头,“万一哪天他……突发奇想,那么整个城市都很可能因此遭到灭顶之灾。”
钟云从哑口无言。
“我必须把这件事上报。”苏闲面色凝重,他说着看了一眼身边的人,“到时候,可能会有人找你调查……你的身份可能瞒不住了。”
钟云从一时有些茫然无措。
“你放心。”他听到他低声说,“我……我们会保护你的。”
“也不会把你的身份外泄的……我保证。”他又补充了一句。
他微笑起来:“好。我也会尽力配合的。”
苏闲点点头,目光和缓了些许。
钟云从垂眼:“也不知道盈盈会不会来看一眼,毕竟是她亲妈呢。”
苏闲冷笑起来:“她要是敢来,那才好呢。”
他闭了闭眼:“认识了她这么多年,我从来不知道她的心思竟然这么重。”
“有时候,小孩才是最会骗人的。”钟云从听得出他言词间的挫败之意,“毕竟,年龄真的很有迷惑性。”
他说完,又看了一眼墓碑上苗林芝的照片:“我估计她爹也不是什么好人,不然的话,苗阿姨人挺好的,怎么会养出这么个……”
他对那个疑似盈盈父亲又对他下黑手的家伙,实在没什么好感。
苏闲也盯着苗林芝的照片,有些艰难地开了口:“你刚才问我跟她的关系……我母亲在我七岁的时候就没了,而那个时候,我……经历了一场意外,差不多处于生死边缘吧,那段时间人心惶惶,人人自危,是她把我带回了家,给了我一口吃的。她说,我母亲是她的恩人,所以得报答她……她对我一直很好,差不多抚养了我两年,那对她来说很不容易……而那个时候,她女儿又还很小,她养着两个孩子,几乎要了她的命。但就算是这样……她也没有放弃我。”
钟云从的鼻子酸酸的,他心痛苗林芝,也心痛苏闲。
在“孤岛”里活着的人,都太不容易了。
“我九岁的时候,第一次出现了异能,然后……我闯出了一个大祸,她心急如焚,我怕连累她,就悄悄离开了。之后进入了综管局的收容所,再然后……进了治管局的训练营,最后,你知道了。”
苏闲在谈到他自己的经历的时候,情绪倒是挺平淡的,钟云从却是分外的难过,忍不住又拍了下他的肩——这一回他没急着把手拿开,而是暗搓搓地放在了他肩上。
他似乎没意识到,自顾自说自己的:“虽然后来我能够自立了,但在我心里,她一直是我半个母亲……”
“这话你肯定没对她说过吧?”钟云从问道,苏闲没有反驳,就是默认了,他又是一声叹:“你啊,就是太傲娇了,现在后悔了吧?”
苏闲皱了下眉,他一把拍开他的爪子,顺带冷漠地警告了一句:“别蹬鼻子上脸啊。”
钟云从龇牙咧嘴地揉着自己的手背,嘴角却是止不住地往上翘。
雪越下越大了。
“时间不早了。”星塔寂寥的钟声远远地传来,钟云从若有所思,“对了,那个……”
他蓦地期期艾艾起来,苏闲不明就里,他小小声说道:“你妈妈……也在这儿吗?如果方便的话,我想……看望一下。”
苏闲沉默片刻,摇摇头:“不用了,她的有点远,而且……人也没躺在里头。不早了,回吧。”
钟云从没敢细问,胡乱地点了点头:“好,我们回去吧。”
苏闲在新冢前站立片刻,忽然俯下身,轻轻地拂去一片沾在黑白照片上的雪花,温柔地告别:“再见了,苗姨。”
第38章 贼喊捉贼
她已经在山底躺了三天。
最开始的时候,她全身的骨骼几乎都摔得粉碎,整个人似一摊烂泥一样瘫着,而这已经是幸运之神眷顾的结果了——她跳下来的那个断崖下面又是一处山头,生长着一片以落叶松为主的针叶林,寒冬料峭,落叶松的松针铺了厚厚的一层,加上下坠的过程中撞着了树枝缓冲了一番,才勉强保住了命。
虽然尚存一息,可天寒地冻,缺医少药,又没人照顾,换做是一般人,也断然活不过二十四小时。
但她不是普通人。
她在这片幽深而静谧的松树林中一动不动地度过了第一天,任由飘下的白雪与松针将她覆盖,如果不是微弱的呼吸和偶尔睁开的眼睛,她同一具死尸无异。
在这个关键的二十四小时里,她近乎破碎的身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的骨骼和内脏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自我修复着,其速度和效率,约为普通人的几十倍。
她是位异能者,超乎寻常的自愈能力便是她的天赋,只要不伤及关键部位,如心脏和大脑,她能从绝大多数的外伤中痊愈。
这也是她孤注一掷自愿充当诱饵的资本。
翌日清晨,她已经能自由转动脖子,两条胳膊也能够做一些简单的动作,譬如将附近那条同她一起摔下来的狗拖过来。
当然那条狗没有什么特殊能力,早就已经一命呜呼了,它摔得粉身碎骨,七窍流血,外加龇牙咧嘴,死相难看。
她费了好一番力气才把它的尸体拽了到身边,当然不是大发善心要挖个坑埋了它,恰恰相反,她要吃了它。
自愈能力再怎么逆天她也不是神仙,没吃没喝也是会死的,况且身受重伤,身体极度虚弱,更加需要营养。
说实话,她对狗肉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此时此刻她连站都站不起来,更遑论去寻找食物了,为了活命,她只能把这条死去的狼狗当成口粮了。
感谢严寒,狗尸被冻得僵硬,所幸没有变质,她忍着恶心撕开了狼狗颈部的皮毛,开始生啖其肉。
生肉的腥味让她不住地反胃,可即使如此,求生欲望还是让她压下了作呕的冲动,硬是将生狗肉咽了下去。到了实在忍受不了的时候,她就抓一把积雪塞进嘴里,和着生肉一起嚼。
活下去,其他都不重要。她的脑子里只剩下这个念头。
这般野蛮粗暴的茹毛饮血,让她挨过了第二天。
第三天醒来之后,她明显感觉到身体机能恢复了不少,甚至能够支起上半身,探一探周边的环境,考虑着之后的出路。
那条狼狗体型硕大,也足够强壮,完全充任了她的“粮仓”和营养品,让她在短时间内无后顾之忧。
又经过一整个白天的修复,夜间的时候,她试着活动了一下双腿,竟然已经能够屈伸了,她心下一喜,又进食了一些生肉,静静等待着黎明。
在松树林度过的第四个清晨,她扶着树干,终于站了起来,右腿上的那个枪眼还没痊愈,但并不妨碍她站立。
她躺了整整三天三夜,两条腿软的像面条,而且也没有彻底复原,最初,她如同婴儿一般走的磕磕绊绊,不过稍加练习,她总算摆脱了这个状态,算不上恢复如常,不过至少借着外力行走了。
虽然伤势好转了许多,但她依旧是个病号,按理来说应当再养几天,可她仰起头望着顶上那片乌压压的山崖,她又担惊受怕起来了——要是那些人心血来潮找到这里可怎么办?
思来想去,她还是决定尽快离开,临走的时候,她把狼狗残缺的尸体用松针和树枝掩埋了起来,之后便拄着树枝一瘸一拐地下山了。
第四天夜幕降临的时候,她终于筋疲力尽地来到了山脚,走进了一个小镇,第一次见到了“外面”的世界。
我活着逃出来了。她站在人流之中,望着夜晚亮起来的灯火,几乎有流泪的冲动。
却不知另一路的同伴们怎么样了。
>>>
“他叫钟致远,今年应该是五十七了,身高一米七五左右吧,身材有点发福,还有点秃顶,戴着眼镜……”钟云从仔仔细细地回忆着自家老爹的模样,可惜孩子对父母的关注总是不那么上心,很多细节总是记不清,他基本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对了,血型和我一样,是O型……”
苏闲一挥手打断了他:“你说的这些也太笼统了,有没有什么明显的个人特征,或者更直观一点,他的照片?”
“哦对了!照片!”钟云从如梦初醒,他一边拍着脑门一边从衣兜里掏出了手机,“我真是太蠢了,我手机里有一张老爹的照片,我早该想到的……呃,手机没电了,开不了机。”
他可怜巴巴地看着苏闲,后者摊开双手:“那这样的话,我也爱莫能助了……”
“等等!”钟云从猛地一拍大腿,“我怎么忘了我的老本行!”
苏闲莫名其妙地瞅着他,他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来转去,视线在屋子里晃来晃去,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你有没有纸笔借我用一下?”
苏闲猜到了他的用意,走到一个杂物柜前,拉开了抽屉,找出了一个笔记本和一只圆珠笔,丢给了钟云从。
钟云从得到纸笔,就像是一名剑客找回了他的佩剑,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他翻开一页纸,握着笔,流畅地勾勒起线条。
苏闲抱着手臂倚在柜子上,静静地看着他涂涂画画,一时间室内安静得很,只剩下圆珠笔尖与纸面的摩擦声。
十几分钟之后,钟云从把一张人物速写交给了苏闲,他扫了一眼,钟云从画出来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微胖男子,身形外貌和他自己描述的差不多,就是多了些细节,让钟致远这个人直观了起来——他身高适中,相貌普通,挂着和善的笑容。
他把画折了起来放进了外衣的口袋里,又看了一眼钟云从:“我会让所里的人留意的。”
“多谢了。”钟云从真心实意地说道,苏闲却是摇摇头:“不用这么早谢我,我不保证一定能找到你父亲。”
“有这个心就好了。”他微笑着摆手,“总比我一个人无头苍蝇似的乱转要好。”
苏闲未置可否,他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翘起了二郎腿,顺手拿起了一份《梦川晚报》,快速地浏览着各版面。
钟云从闲得无聊,也凑到他身边,伸着脖子:“最近,还有什么大新闻吗?”
苏闲见他那副探头探脑的模样,皱了下眉:“你指的是哪一种?”
“就是之前那种……”他吞吞吐吐,“失踪什么的。”
苏闲明白了他的意思,眉宇之间蒙上了一层阴霾:“我向总部报告了‘暗影’的存在,也下了通知,让各个治安所都注意这个组织的风吹草动……不过他们似乎是蛰伏起来了,暂时还没发现异动。”
钟云从闻言,心念一动:“对了,那我的……事儿呢?”
先前苏闲提前跟他说过了,会向上级报告那个暗度陈仓的家伙,而暴露他的存在,亦是不可避免。
他正忐忑不安地等着结果,苏闲的神情却是有些微妙:“我还没有得到上头的反馈。”
钟云从楞了一下:意思是,暂时就没有我的事咯?
“对了,”缄默片刻之后,苏闲复而开口,“最近没事不要出门。”
钟云从有些无奈:“你刚不是说,最近‘孤岛’没有什么大案子……还算平静吗?”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苏闲的语气不太好,“平静这个词从来都和‘孤岛’无缘。”
他嘲讽一笑:“这座封闭的城市里,不知道有多少人食不果腹,衣不蔽体,贫穷是滋生罪恶的温床,每分每秒,都有人在干打家劫舍的勾当——有时候只是为了一口吃的。再说了,还有相当数量的异能者存在,其中也有不少不安分的家伙……仗着有一点本事,跟个搅屎棍似的到处兴风作浪。”
“简而言之,这里的治安很差,治管局的人手一向不足,另一个部门简直就是吃干饭的。”他侧过脸,目光炯炯地盯着钟云从,“你最好听话,乖乖地缩在家里……”
“家里?”钟云从仿佛就听见了这一个词,他双眼闪闪发亮,“你说,这是我的家?”
“……口误而已。”苏闲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他迅速地找补,加上了一个主语,“我的意思是,我家里,总之……别到处乱跑就是了。”
钟云从听了他一番解释,也没有露出任何不悦之色,而是笑眯眯地应了。
结果高兴还没两分钟,就乐极生悲,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怎么了?”
“没什么,可能是身上衣服有点单薄,”他揉着鼻头含糊不清地说道,“千万别感冒啊……”
苏闲看了看他,转身走进自己的卧室,钟云从以为他要睡一觉,因为他两个小时之后就要出门执勤,没想到他很快又走了出来,手臂上还搭着一件呢子大衣。
他看也不看他,直接把大衣往他身上一扔,语气平板:“张既白应该不希望你再去蹭饭了。”
这雪中送碳的行为让钟云从感动的不得了,他紧紧地把衣服搂在怀里,热切地望着他:“你是在关心我吗?”
“你这个人啊,”他皮笑肉不笑地勾了下嘴角,“最大的毛病就是想太多。”
钟云从耸耸肩,没跟他争论这个没什么意义的问题——反正不管真相如何,这家伙都不会承认的。
两个小时之后,他目送着一身制服的苏闲出了门,之后便回到客厅,忙碌了起来。
他找出了先前的纸笔,又开始了速写,而这一次除了他父亲的画像,他还加上了一段文字,大概耗费了二十分钟左右,他做出了第一张寻人启事。
苏闲没有猜错,他是打着某种主意,尽管苏闲答应了帮忙留意他父亲的下落,但无所事事的钟云从无法心安理得地待在屋子里,什么也不做。
之前的那副速写倒是启发了他,他决定自制寻人启事,张贴到人流量最大的街道去。
苏闲没有明说,不过言下之意基本是禁止他出门,钟云从也不是吃饱撑的非要跟他作对,只是身为人子,他有自己的责任。
苏闲说是会帮忙,但人家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不可能围着他转,寻找钟致远于他而言只是顺带留心,可对于他来说,不过是自愿还是被迫,既然来到“孤岛”,这件事就非做不可。
他不聪明,也没多大的本事,只能想到这种笨办法。
他又花了差不多两个小时,赶出十份寻人启事,他放下笔,甩了甩酸痛的手腕,然后穿上了苏闲给他的大衣,准备上街张贴。
他不是不知道“孤岛”的夜晚格外的不太平,可白天苏闲在家,他肯定找不到机会出门的,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出此下策。
他的手放在了门把上,想了想又缩了回去,他转身,走进了苏闲的卧室,从他的床头柜抽屉里找出了一把□□。
再然后,他便带着这把枪出了门。
楼道里很安静,他很幸运的,一个邻居也没碰上,下到了一楼之后,寒风扑面而来,他竖起了大衣的领子,走进了风雪之中。
钟云从来到这里也有好一阵子了,但还没好好逛过这座城市,除去苏闲那间五十平米左右的房子,他待在张既白诊所的时间最长,其次是乌烟瘴气的西城,和异种打交道的次数都比正常人多一点。
他问了几次路,终于到了据说是东城区最热闹的一条街。
作为“孤岛”为数不多的热闹地段之一,东西南北的小巷将这其划分成斜十字形——这条长乐街沿路多是两层高的砖木结构的老房子,有内走廊,还有雕花栏杆,一楼作为店面,二楼则是住宅。
不知道白天的光景如何,但此时此刻,这些正儿八经的店铺显然不是主角,整条长乐街几乎都被小摊小贩占据了,它们密密麻麻地堵在道路两旁,将店面招牌也遮的严严实实,如流水席一般从街头摆至街尾。
钟云从只能从旮旮旯旯的缝隙里窥到招牌的一角,勉强认出了这是卖馒头面条的,那是卖衣服鞋子的,还有一间什么都卖的杂货铺……
依照拥挤的程度,他是没机会进去逛了,好在这里一层还一层的,还有数不清的摊点等着他光顾。
他兴致勃勃遛了一圈,发现了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在这样的夜市里,各式各样的小吃摊绝对是当仁不让的王者。
和他想象的不大一样,即使物资贫乏,但人们的创造力和动手能力向来就似弹簧一般,遇强则强。小吃摊上的食物品种还挺丰富,米面糕点,汤汤水水,饺子馄饨,不过最多的还是烧烤。
烧烤的食材以素菜居多,红薯玉米豆干之类,但也不乏肉食,钟云从估摸着也就是牛羊猪之流吧,那串在竹签上的肉块,洒了香料,放到炭火上一烤,铺天盖地的香气湮没了大半条街。
林林总总的烧烤点让整条街都充斥着烟火气,钟云从倒还挺喜欢这种食物的香气和木炭的烟气交织在一起的味道,让这条街、这些人有了人情味儿。
他刚到这里的时候,去过另一条金雀街,也就是去找治管局总部的那回——那时候是白天,他的印象仍然很深刻,满大街木雕泥塑的一样的游魂,每个人都沉默压抑,目光空洞。
同这里的情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食物能赋予人灵魂吧?钟云从望着满大街吆喝的小摊小贩们,心里很有些唏嘘,结果他只顾着感慨,没意识到自己挡在了一个烧烤摊前。
“小哥,要不要来几串?”钟云从转身一瞧,老板三十出头的年纪,留着小胡子,手里还拿着两根大肉串,笑容可掬地招呼着他。
说实话,钟云从面对着这一圈的吃食,早就心动了,要是搁以前,他已经吃了半条街了,可这会儿……不是回不去从前了吗?
他摸了摸比脸还干净的口袋,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不好意思,不用了。”
这话一出,方才还和气生财的烧烤摊老板瞬间就拉长了脸:“那就麻烦让一让,别耽误我做生意!”
钟云从讪讪地走开了,不过被这么挖苦了一遭,他才从沸反盈天的热闹里醒过来,想起了自己的正事。
这繁华路段的基建还是比其他地方好一些的,至少路灯亮得起,他在一根灯杆上张贴了第一张寻人启事,第一次的时候颇为心虚,自我感觉像是贴小广告的。
不过这种事一回生二回熟,反正也没人管,很快心理素质就锻炼出来了,得心应手地贴了一路,可以说是相当的游刃有余了。
他贴的起劲,手里就剩两三张的时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已经偏离了热闹非凡的长乐街夜市,来到一条不知名的小巷,黑灯瞎火,荒无人烟。
钟云从一时间转不过状态,很不适应,不过这种阴冷昏暗的环境本来就会让人很不舒服就是了。
这巷子的尽头估计有个垃圾箱,那销魂的味道直接飘到了他这里,一个劲儿地往鼻子里钻,还有神出鬼没的野猫野狗,甚至潮湿的路面上还时不时传来可以的悉悉索索的声音,钟云从十分怀疑那是老鼠在成群结队地过街。
他本来还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在这里留一张寻人启事,不过最后的老鼠们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这破地方,就算是白天也没什么人会来吧?
他这样想着转身便要离开,刚走了几步,忽然从断裂的围墙上跳下来个人,气势汹汹地往他面前一站,凶神恶煞地开了口:“小子,身上有多少钱,都交出来吧!”
……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