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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

我打了份尖椒牛柳,从两排桌子的中间过道,一直走到底,拣了个空位坐下来。一望,楚襄慢悠悠地跟过来了。

他英俊的容颜吸引了两旁吃饭之人的目光,我看到他一行走,人们一行就把眼睛对着他——我脑子里简直出现了磁铁吸大头针的沙沙声——等他端着餐盘坐下,我忍不住酸溜溜说了句:“可惜‘Bliss & Talent’是女装。”

“什么?”

“我感觉你更适合做平面模特儿。”

“是吗?”他毫不谦虚,志得意满地说,“我也觉得我很适合。”

“…”

显然跟这人不能多说话,我开始闷头吃饭。

他握着一双筷子,却没开动,把胳膊肘支在餐桌边沿,左手覆上右手,不说话,看着我。偶然一抬头,恰好对准了他满脸不正经的笑容,我赶紧又吃了口牛肉。

“嗨,徐欢欢,我的提议你重新考虑过了吗?”这时他问,语气很潇洒。

我早就想好了说辞,敷衍:“公司原来有个常用模特儿,就是那个脸尖尖挺好看的,你看过原先的宣传册吧,一直用她,这次换人不妥当吧。”

他“哧”地一笑。

“徐欢欢。”他慢悠悠把筷子搁在餐盘上,“你究竟哪里不放心?”

我一听,觉得自己得强硬点儿,不然这人不肯罢休了。

我也把筷子放好,跟他对峙,说:“你为什么老叫我拍广告?我压根不是模特儿,也没兴趣当模特儿,拜托!”

他居然不生气,看我一眼,表情莫测。半天,微笑说:“知道你不是模特儿。”

然后津津有味喝口食堂免费汤:“嗨,徐欢欢,但你有个很大的优点,昨天你从公交车下来,走过红太阳路,只看一眼,我就发现了。”

“我的优点,什么优点?”

他深沉地说:“你合我的眼缘。”

我顿时欲言又止。“我跟男朋友快结婚了。”想了想,旁敲侧击地告诉他,“所以,你知道结婚很忙的,没时间空出来。”

我注意看他,他不动声色。

“是吗。恭喜。”

“谢谢。”

“这么说你真的不想做这季的平面广告?”

“不想。”

“刚才我已经给‘Bliss & Talent’打过电话,其实你们老总非常乐意。何菲儿也很乐意。当然啦,不能强迫你。”他看我一眼,继续说,“这样吧,你如果改主意了,就去店里找我。”

“店里?”

“我的店子在红太阳路17号。”

“好的,好的。”

“难道你不把这个地址记一下吗?”

我一听忙掏出原子笔。

“几号?”

“红太阳路17号。”

不知为什么,他有点小小的意兴萧索。我不理他,在手掌心记下这个地址。

餐盘里的饭微微发凉,我挖了勺白米饭,带片牛肉,放进嘴里吃起来。眼睛一瞥,见这时食堂东侧一扇小门被打开了,某个西装笔挺的青年将手挡在门上,阻止门自动闭合。很快,五六个正装男人陆续走了进来,脸上都带着笑容。

我认得其中两个,是本市春宜总经理办公室的。当然他们并不认识我。

那一行人拿了餐盘,交头接耳喁喁低语,朝食堂打菜口走过去了。

我嚼着牛肉打量他们。

冷不丁,看见其中一个西装男朝我这边望过来,眼光竟猛地跟我对上了,我立即避开他的眼光,若无其事又吃口饭,再抬头时,那男人朝这边徐徐走了过来。

那男人四十不到的年纪,五官很周正,而又不失沉稳,气度相当成熟,正是我最喜欢的类型,不禁多看了他几眼。

他越走越近,偌大一个食堂,百来号人,竟毫不迟疑地朝我走来,不久,停在我旁边。我忍不住把嘴里的饭给使劲儿吞了下去。

“喂。”他欠身拍拍楚襄的肩膀,再没看我一眼,笑道,“你怎么在这儿?”

原来是楚襄的朋友。我不禁松口气,又有点微微的失望。

楚襄的座位是背向,这时才看见他,马上转头,很熟悉又很亲热的样子,兴高采烈打招呼:“关泽!好久不见!最近忙什么哪?Kiwi那混蛋请我吃了几次饭,你都不到。”

那叫关泽的男人微微一笑。

楚襄问:“你在这儿吃饭?”

“嗯。”关泽说,“一直在开会,等下还有事,先随便吃点。”

楚襄乐呵呵:“你老婆昨天还给我打电话,叫我给奔奔搞一套原版的哈利波特,你儿子才上幼儿园,就学英文了啊。哈利波特,她自己看得懂吗?”

我看到那个关泽微微苦笑,说:“你给她搞来就是了,只要我在家,她还要求我每天晚上给奔奔念英文故事呢。”

“你儿子不烦啊?”

“还好,他遗传我。”

这俩人聊了五分钟家长里短,我有点惊讶,因为这个叫关泽的男人,穿着一丝不苟,看上去挺严肃,也挺高层,总之像那种款语发号施令的人,谁知竟在谈老婆孩子,我不禁暗暗发笑。

他们说了一会儿,关泽终于想起看我一眼,问楚襄:“你朋友?”

楚襄很随便地应道:“是啊。”

关泽便向我也打个招呼,然后告辞说:“那先走了,慢吃。”我朝他笑了一下,表示礼貌。

朋友离开以后,楚襄若无其事埋下头,开始吃他的糖醋排骨,啃半天,大概觉得餐桌气氛太低迷,没话找话地问我说:“你们春宜商场,在跟南嘉集团合作吗?”

我一愣,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提这种话题。

我说:“…好像是吧,你怎么知道?”

他抬起眼睛,看我一眼,又低头重新开吃,一边抽空说:“你不知道吗?刚才那人,是南嘉的老板。”

我险些把汤喷出来。

“刚才那人?跟你打招呼那个?”

“是啊。”他很无辜的样子。

“怎么可能!你认识南嘉的老板?”我忍不住拖长声音,瞪着他,语气很质疑。然而一出口,便觉得有点不妥当,因为这话听上去比较蔑视,太不礼貌。果然他“噗”地笑了,深深地看我一眼,半晌没说话。

我忙扯开主题,笑道:“这么说他岂不是有钱人?还在食堂吃饭啊。”说着有点忐忑,怕楚襄懊恼,大家尴尬。

幸好他还算随和,一笑,悠悠说:“正因为在食堂吃饭,所以才变得这么有钱。”

吃完餐盘里的最后一口,他慢条斯理地掏出一个款式时尚的太阳镜,戴上了。

然后端起餐盘站起来。

对我说:“徐欢欢,红太阳路17号。别忘了。”

我目送他离开食堂。

忽然觉得,这人虽然神神道道,但似乎也没之前想的那样坏。

下班之后我忽然想见吴诚,便坐公交车去了本市郊区的大学城。S大虽是所没什么名气的普通院校,但在我的感觉里,校园宽阔、现代而美丽。有崭新的图书馆和教学大楼,气派的欧式广场,四处点缀的精美建筑小品,还有个不大不小的湖泊,树木阴翳,鸟语花香。

但我知道,吴诚挺嫌弃他的学校。

记得有一年,我跟他在S大散步,远远望见学校的三期新楼正在建设。

他嘴里嘀咕一声:“垃圾学校。”

我笑话他:“还嫌垃圾啊,新造的楼,多漂亮。”

他哼道:“把钱和精力花在造房子上的,不可能是好大学。”

本科毕业的时候,他心心念念,想考另一所重点大学,L大的研究生。可惜把握实在太小,最终还是含恨报名了地利人和的母校。

我毕竟只是个职高生。

但凡大学,对我来说都可望而不可及。实际上,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乐意去S大,老觉得,站在校园里身份不配,心里发怵。

直到有一次,去吴诚的寝室玩儿,发现他室友全买了电脑,簇簇新的,威风凛凛摆在桌上——吴诚的桌子却是空的。

我什么都没说,回去悄悄攒了三个月工资,给他买了台联想,配液晶显示器。

电脑搬过去的时候,吴诚简直傻眼了。

不知为什么,从那时起,忽然觉得自己底气足了起来,行走在S大校园里,不再躲躲闪闪,反而挺直腰杆,好像名正言顺似的。

下公交车后,买了两斤进口红提,又买了一斤苹果。苹果捎给寝室楼大妈。那大妈已经认识我了,我在吴诚寝室进进出出,她从来不拦,对我笑呵呵的。

寝室门虚掩着,里头传出阵阵的说笑,有男有女,我听见了吴诚的声音。

推门一看,寝室人人都在。几个室友专心致志打魔兽世界,吴诚的电脑黑着,他正跟一个女生聊天,聊得很欢。

看到我突然出现,他显然很意外,吃了一惊的样子。

我嘿嘿一笑,说:“今天没去图书馆呀?”耍宝似的把红提拎到他面前——他最喜欢的水果。

吴诚也笑了:“欢欢,怎么来之前不给我打电话啊。”

我蹦上去,挽住他手臂。

吴诚扭头对那女生:“介绍一下,这是我女朋友,徐欢欢。”又对我笑说:“这是师妹,跟我一个专业,大四学生,也在准备考研。”

那女生挺文气,穿鹅黄色衬衫,牛仔裤,一看就像大学生。她微笑朝我点头:“方霖。”

这名字,挺陌生。

我忙招呼她吃水果:“刚买的提子,吃点儿。”

她倒不客气,笑眯眯地打量我,说:“早听说吴诚有个漂亮的女朋友。”

吴诚向我夸奖道:“论文要做个调查问卷,全靠方霖帮忙,半张卷子都是她设计的,高材生啊。”他松开我的手,走到她身边,从书架拿下一摞纸,递给我看。

方霖笑得眼睛弯弯的。

“吴师兄,问卷明天你自己统计数据啊。我有事。”

“什么?帮人帮到底嘛。”

“怎么这么懒啊,索性结论分析我也给你分析掉算了。”

“那太好了。”吴诚笑呵呵地说。

他们又开始热乎地聊起天来,不知为什么,我心里猛然觉得,有点不是滋味,把问卷放回书架,不吭声。那个叫方霖的女生忽地跟我搭讪。

“欢欢姐。”她很热情,“听说你在春宜商场上班?”

其实,她的语气非常正常,但我心里的某根刺立即竖了起来。“哦,对了。”我鬼使神差地说,“吴诚,我要去拍平面广告,就是‘Bliss & Talent’的下季宣传册,主打牛仔裤。”

“平面广告?”吴诚很吃惊。

“是啊。设计师那边商量定了。”我装作不在意。

“不是诈骗吧?”

“不会,何菲儿那边我都问过了,是给公司拍。”

“欢欢姐,那是女装牌子吗,你买可以打折吗?”方霖冷不丁插嘴进来,惊喜地问。

“嗯,女装,你想买的话尽管来找我好了,可以拿到折扣的。”我笑道。

方霖看上去很高兴,一个劲跟我说话。

“欢欢姐,你拍平面广告肯定好看。”

“欢欢姐,吴诚经常说起你呢。”

“欢欢姐,你用什么牌子的眉笔,啊,是眉粉吗,也在春宜买的吗?”

“欢欢姐,…”

我应付着她。

忽然发现,她始终跟吴诚站在一起。吴诚高大儒雅,方霖苗条文秀,他们并肩站着,简直浑然一体,像北京奥运会的口号,one world one dream…

这场面为什么如此古怪!

心猛地一沉,又一想,我肯定多心了。吴诚跟我八年,真可以说风雨同行,何必斤斤计较啊,为了这么点莫须有的小事闹不愉快,值得吗?

大学城的末班车在晚上10点,快离开的时候,方霖站起来笑道:“我陪欢欢姐去车站,欢欢姐,下次什么时候来学校,找我啊,我们一起去外面小店吃麻辣烫。”

我点头,冲她笑笑。

然而心里无端浮出一句话:无事献殷勤。

第二天一早,我换了条新连衣裙,稍微化妆打扮下,便去找那个平面设计师楚襄。

——红太阳路17号。

沿着马路搜寻了十分钟,在公交车站附近,找到一间灰不溜丢很不起眼的小商铺,锈迹斑斑的蓝色门牌号订在墙壁上,17号的那个“7”字被蚀掉半个。

我大跌眼镜。

一向以为,搞艺术的人,尤其是搞伪艺术的人,都挺自恋的。那个楚襄,看上去人五人六,没想到工作室居然这么寒碜。

拨开塑料软门帘,探了进去。

登时发现又想错了。

这不是一间艺术工作室,这居然是家书店。

书店门面虽小,进深却出乎意料的深,望进去像一条隧道。最深之处,显然光线不足,挂了盏白幽幽、晃荡荡的节能灯。店子四壁书架,和中央的矮柜,堆起各种书籍,满得简直快要溢出来。空气中塞满了纸张和油墨的特殊臭味儿。

门边有个收银柜台。

守在柜台后的店员是个年轻女孩,长卷发,穿着相当朴素,左手无名指却戴了枚闪闪发亮的钻石戒指。她埋头在笔记本电脑里,噼噼啪啪飞快地打着字。

“你好。”我走过去把手搭在柜台上。

“你好。”她抬头,微笑问,“有什么要帮忙的吗?”

“这里是红太阳路17号?”

“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