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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自己的妹妹,李勇深长地叹气:“潇潇,已经几年不和她父母说话了。”

“树哥有办法。”常宁浩笑眯眯地说,对谭永树很有信心。

“永树是有法子,就是太纵容我妹妹了。”俨然李勇对自己妹妹近来的表现也不太满意。

对此常宁浩不予置评。

李勇啜了杯小酒,突然语重心长地说道:“宁浩,你得常回家看看。去了美国后,你好像不怎么回家了。事业再重,也没有家人重要。”

“我知道。”常宁浩仍然是笑,笑得有些哑,便举起酒杯与李勇碰碰杯。

李勇看他把杯里的酒一口喝完,望向对面的花店,说:“还买花吗?”

“买。本来就是要买花送女朋友的,偏偏被你们给搅和了。”常宁浩半开玩笑地念叨。

“小初在哪里工作?”

张茜初毕业后,原是在N市找了一家翻译公司。

刚毕业的学生没有经验,找到的公司自然是好不到哪里去。这家翻译公司不仅是规模小,招揽的业务多是些文书翻译工作,有口译也是要跑到周边的小市去。最惨的是,有时候一个月都没有业务,老板以克扣员工维持公司运转,员工的工资奇低无比。

张茜初在忍气吞声了一年后,决定跳巢。听说国内翻译公司属于起步阶段,大都如此。做外贸,其实是谈生意居多,而且劳心劳力。经一番慎重思虑,她选择去民间培训机构任教职,业余再自接些翻译的业务。

今天是七夕,但是对这方面大条的张茜初没有这种意识。

她到N市一流的“真才英语培训”公司进行面试,当着众考官上了一堂别开生动的小学生英语课。不无意外,拿到英语八级证书和翻译证CATTI,精通两门其它外语,在学校经广播台训练上课胆子大说话风趣,应该说很难被挑出毛病的她,顺利通过面试。

公司里的教导主任刘生和负责英语教学教导组的姜组长恭喜她明天正式来上班。

张茜初在人事部签署有关文书后,走出公司大门步下大厦的楼梯。

一个高挑的男人手里捧着束玫瑰花,在楼梯边上的人行道上走来走去,好像在等人。

张茜初便想:这是谁?等女朋友的吗?抱玫瑰花真是俗气。

等那男子听到临近的脚步声抬起头,对着她惊喜地挥挥手:“小初!”

张茜初差点脚下滑一跤:原来这么俗的男人是自己的男朋友。

其实他们两人半个月前才见过一次面,那时常宁浩刚刚回国,没回家便是先来遇她。这一次看来也是,从B市打完官司回来,迫不及待抱了大束玫瑰讨女朋友欢心。可惜他的女朋友向来与众不同。

“多少朵?能转卖吗?”张茜初边走边四处张望,“我来的路上看见有人在路上卖花,不然我们也贱价把它们售出去吧。”

常宁浩可怜巴巴的:“我买了九十九朵,要卖到什么时候?”

“所以说你笨,买一朵多好,我可以剪剪给大黄当头花插。而且,一朵是一心一意。”张茜初安慰地拍拍她的小笨熊男朋友。

这自然全是玩笑话。男朋友买来送的,哪怕是买一大车一飞机,哪怕是再俗气的东西,她都会很费心地想方设法让它们全保留下来。

自从出来工作,张茜初坚持搬出家住,就此搬进了潘雯丽原本就租住的一套两房一厅的房子。

常宁浩帮她捧着玫瑰,看她打开三楼的房子。这是他第一次进这套房子。

“雯丽在公司上班,经常要出差。今晚可能不回来。”张茜初摁下灯的开关。

厅堂顿时亮堂起来。咖啡色的沙发,茶色的玻璃茶几,一排组合柜,有冰箱电视DVD机,家具电器一应俱全,场地宽敞,还有个小食厅。这样的房子,楼层不高,又是在优雅安全的文明小区里,以N市的地价而言,一个月租金没有两三千以上是租不下来的。

“租金不贵,包水电费,一个月平摊下来每个人五百。”张茜初带着好运的口气说,“是雯丽的同事的房子,他自己不需要,好意租给了雯丽。”

常宁浩清楚是怎么一回事。这套房子其实是谭永树的。当他听说张茜初要自己出来住,便是拜托谭永树通过潘雯丽让女朋友不受委屈地住进套好房子。他不会把这个秘密说出口,傻笑着揉揉女朋友头发说:“每个人总是有好运气的时候。”

“你说的没错。”张茜初仰起头答他。

他看见了她脖子上悬挂的蓝石,心中柔情一动,便是低下头来啄她的唇。

屋子的铁门拉开,接而木门打开,潘雯丽低着头换室内鞋边叫道:“小初,你在家啊。”

常宁浩的吻就此生生地被女朋友伸来的手阻住。

张茜初转过脸对潘雯丽笑着介绍:“雯丽,我男朋友,你以前应该见过的。”

潘雯丽见到常宁浩,像是多年熟络的老朋友神情自如地问候:“早听小初说了好多次,说是以前在老家的车站就见过面。现在一见,果然是见过的。”

“是。是见过的。”常宁浩的眼睛停顿在她翠绿的荷叶裙子和朴素柔媚的长发上,她这个样子,与他记忆里的那个女孩和谭永树给他看的一些相片里是一样的,但与在车站所见的是不一样的。所以,他终是对她露出了真心的微笑。

“你们很久没见面了吧。你们谈,我今晚刚好也和朋友有约。”潘雯丽旋身把鞋子重新穿上,便出了家门。

同桌如此果断地避开,张茜初反而有点不好意思了。赶紧跑到门口,她对同桌说一声:“雯丽,记得今晚要回家。他最迟十点左右就会走了。”

潘雯丽仅笑笑,挥挥手下了楼梯。

张茜初反身将门关上,说:“你刚下火车,应该饿了,我给你煮条面条吧。”

“不了。我和李勇哥刚在外面吃过东西。”常宁浩解开西装一排扣子,脱下来披到椅背上面,舒服地坐下来出口长气。

张茜初站在原地,望着他,微微地笑。其实他人本来就衣架子不错,个子又高,穿西装打领带的样子很好看,显得人俊秀长拔。然后,她便是回想起先前偷偷跑去B市,第一次看他出庭,因为她实在忍不住了。

那时候,他在法庭上穿戴黑色律师袍,那袍子是宽松的短装,前摆为开放式,竟让她一下子联想起哈利波特里面的巫师袍。

她躲在旁听席上角落里默默观听。老实说,她对那些辩词对抗听不懂两句,只觉得他忽然站起来挥袖陈述辩词的风范,犹如电视剧里那些衣袂飘飘的仙人,潇洒、有力、迷人。之后,她不得拍拍自己脸上两巴,太没出息了,把男朋友看成在篮球上打篮球的明星了。

在B市回来后,她有一阵子沉醉在他站住法庭上的那一幕。以致有点后悔,那时为何不与他报同一专业,说不定就能坐在他旁边与他一起努力了。

她是不懂法庭争辩,但是她从他的语声里可以听出他饱满感情的一颗怜悯生命之心:任何人,即便是国家机关,都没有专制制裁于他人的权利。敢于做无罪辩护的律师不多,可是她的男朋友坚持打这样的仗,哪怕是再无望的案件。

这就是她的常律师,以另一种方式拯救饱受冤屈的人命,一点也不比她的医生父亲逊色。

走过去,两只手蒙住他的双眼,她轻声说:“宁浩,我终于知道你送我的那尊塑像代表的是什么了。”

常宁浩任她捂着双眼。他送她的是蒙蔽双眼的正义女神像,他是借着这希望在任何时候她都能成为提醒他律师职责的身边人。而她,果然是能理解他与支持他的小初。

她慢慢地俯下身,温柔地在他唇间印下一吻。他便是反手抱住她的头,将这个吻持续。

走到楼下的潘雯丽,望着三楼敞开的窗户,那掀飞的米色窗帘底下露出一盆栀子花。这盆栀子花是她放到窗台的,却是张净送的。

她眼神转为幽暗,拨通了对方的手机,道:“哥,常宁浩回来了。”

“没关系。我和他迟早会在法庭上见面的。”张净传来的声音一样是镇定,或是说更自信了。

“哥,你怎么能这样自信?”潘雯丽压抑着忧心。

“因为这世界上,唯有强者为胜。”

明显有人并不这么想。

当女方主动结束这个吻,常宁浩恋恋不舍地舔舔唇上她遗留的芳香,想再拉她来上一吻。张茜初已是搬了张椅子坐到他旁边,面色严肃地问:“你和李勇哥谈些什么了?”

常宁浩拨拉拨拉额前的刘海,控制住喉咙里透露的渴望,咳咳嗓子说道:“在出火车站的时候无意间遇见的。话说,你是没见过潇潇她哥哥吧?”

“是没有见过。”张茜初感叹,“潇潇一直崇拜这个哥哥。偏偏我就是没见过。听说他在刑警支队工作。”

“嗯,是个干部呢。”常宁浩不与女朋友具体说李勇的职位,因为有些事她知道得愈少愈好。

“我本是想问,他有没有提到潇潇的事?”张茜初一听他口气有所保留,机警地转话题。

“潇潇的事交给树哥处理就好了。”常宁浩同样听出她的小心翼翼,却是突然斩断潇潇的事,主动出击道,“其实呢,有件事我和李勇哥谈了后,可能需要你帮忙。”

“我?”张茜初拿指头指指自己,司法的事她一概不懂,能帮什么。

“你不是在大学里认识我那个张净师弟吗?”常宁浩眼睛笑眯成两条缝。

“哦,你说台长啊。我是认识。”张茜初坦直地承认。

常宁浩见她答得过于爽快,心里便不太爽:“小初,你不会表示一下吗?”

“表示什么?”

“好歹,当时那么多人在我耳边呱唧你和他的事情。”常宁浩下巴磕着椅背,使劲儿瞪她,像小狗儿期盼她来一句安慰的,最好再来一个愧疚的吻。

“切。我的心从来就在你这里,你有什么好吃醋的?”张茜初摆明了他这是自作自受的表情。

常宁浩气恨得牙痒痒的:“你就不会吃醋吗?”

“你要让我吃醋吗?”张茜初咧开排牙齿,形如威吓的狼牙。

常宁浩赶紧缩回脖子。如果惹得她吃醋,他绝对是得不偿失。

“好啦。”张茜初向来是软硬兼施的腹黑人物,拍抚男朋友的肩膀说,“你吃醋也没用。我和他很久没见面,都不知道他上哪里去了。”

“我知道他在哪里。所以需要你替我走一趟,去看看他。”常宁浩两只眼又是笑眯成一条线。

张茜初不知常律师在搞什么鬼。

第二天到公司只是熟悉环境,下午能提前回去便抽了空上常律师所指的法庭瞧热闹。

这时候她才知道张净如今是在市的检察院工作,刚由助理检查员升任至检查员。走在法院里面,她询问今下午开庭的某刑事庭,向这里的工作人员提到张净,却是挺多人知道他的。想想,以张净的容貌与才华,必是年轻有为的话题人物,她并不出奇他会引人留意。

此次庭审公开,允许民众聆听。张茜初又得在庭内四处物色个隐秘的地方,静悄悄地观察。

到此刻为止,她仍摸不着她的男朋友打什么鬼主意。

即使是吃醋,也不该吃醋到让她来听他假想情敌的庭审吧?说他假想,是由于她一直不以为张净会是他情敌,她这颗心本来就不可能飞到张净那里。

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斟酌中,她见着张净走进法庭。

几年没见,他一样是一身清秀,仿若出污泥不染的尘莲。她忽然想的是:他的腿还犯毛病吗?

看他站立的姿态,并不是有腿病的人。或是说,即使腿再痛,他也不会表现出来,在这么一个神圣又庄严的地方,在他要表现出压倒性力量的时候。

他提起的控诉铿锵有力,比起她所见过的所有公诉人都要来得凶猛,像是口吐剑锋,阵阵刀光血影,不仅把犯罪人,也把辩护律师砍得体无完肤。配合着外边雷声轰轰落下的雷阵雨,审判长揉了揉眉角,做出最终判决:死——刑。

是的,张净不止是要定人罪,而且是再三要求从重量刑。当如他所愿,最高刑罚从审判长口里落出来时,他稀薄的唇勾起一个完美的弧度,就像凯撒征服他国凯旋归来的荣耀。

张茜初的心是寒了一阵,看不见那些受害者家属大呼正义万岁,却是隐约注意着死刑犯家人的痛哭流涕。

哎,到底她是一个医生的女儿,不想承认也得承认,老爸某些观点她是继承了下来。人命,终是人命一条,虽然她十分清楚杀人需偿命的道理。

别人都走光了,她方是像是梦醒一般,忽地站起来往外走。

到了楼梯口拐角处,遇见抱着公文包的张净。

他外面是一件黑色西装,里面是人民检察官的制服,打了条领带,本是英俊小生的容貌,因过于严肃的举止,给人感觉是一位严厉得不近情理的——阎罗王。

确实是阎罗王,他刚才动动嘴,便致了一个人于死地,即便那人是罪犯。

于是张茜初本想叫台长,后一想转念:“张检察官。”

“张茜初,好久不见。”张净嘴角弯弯,走上来一巴像是好兄弟拍到她肩头上,“你还是没变,在穿着打扮上。”

张茜初嫌弃西装裙子不好跑着追公车,从公司出来时换上运动衣和牛仔裤,几乎没有一点女人样。

然而在张净看来,这样自然清新的她,才是他所欣赏的张茜初。

“台长,你现在是住在哪里?”张茜初陪他一块走去大门口时,没话找话说着,心思最好出了门,他往右,她往左,南辕北辙。

“老地方啊。你也不来坐坐,自从大黄和雯丽都走了后。”张净说,口气夹带酸酸的责备。

年前由于谭永树的强烈要求,考虑到潇潇,张茜初便把大黄寄养到了谭永树那里。

“哈哈。”张茜初干笑两声打迷糊眼。说起来,他自己怎不到她那里坐呢?毕竟雯丽与她住一起呢。

只能说,两人心里都有鬼。

“我送你回去吧。”张净要她在门口等着,自己去开车出来。

张茜初两手插着牛仔裤裤袋眺望,他跟人借的小型面包车升级了,变成一辆白色东风驶出停车场。

“检察官大人就是有钱耶。”她啧啧出声,拉开车门不客气地坐进去。

“我们的工作是稳定,兼有保障的福利。这是为了防止内部腐败产生。因此拿的钱,绝对没有律师多。”张净嘴边浮现的笑像是自嘲的富兰克林,从前座的车前镜望着她,“你男朋友不是律师吗?开的应该是雪佛龙还是劳斯莱斯?”

“哦。他与张检察官你是在同一间大学毕业。”张茜初仍捏着鼻子在张望他车里的物品,就怕有香水。

“我知道,他是我师兄。所以,我好奇你怎么会在法院里出现?他今天在这里的庭审担任辩护吗?”张净好像若无其事地问,一个师兄的身份。

张茜初哑巴,总不能说常宁浩让她来看的是他的庭审。她只好继续捏着鼻子说:“是的,张检察官。只不过法庭很多,我一时找不到他在哪里。或许我找错地方了,又不想他知道。”

“张茜初,可以提个要求吗?”

“还是叫我台长吧。”张净笑笑,把车里那瓶香水放到下面的小匣子里关上。

夜色渐浓,从大厦四十六的高层放眼眺望,万家灯火,妆点没有星星的夜空,奢华,一点不需惭愧。

转眼,潘雯丽在这家公司工作已是有五年之久。她常常回想第一次在这里办公室见谭永树的情景,谭永树独具慧眼,挖掘出她天生对潮流的鉴赏力。她以进公司时一个高中毕业生的低等学历,却最终在公司里坐上了一主管的位置。她的好学、她的忍苦耐劳、她的努力,全是为了得到他,好像是这样的…她其实已经分不清最初的目的是什么。

论起来,她与谭永树在公司里接触的机会真的很少很少。他是公司最高层决策者之一,她是底下碌碌人生的小员工。天差地别的地位,又是公司里原则上禁止员工在办公室发生私情,他与她基本没有交集的可能性。

但是,她知道,没有谭永树,她进不了这家待遇丰厚前途光明的大公司,更无法摆脱贫苦的生活和被人鄙视的地位。

谭永树先有恩于她。

而到底,她如张大爷所说的,不是个坏到底的女孩子。

拎起手提袋走出部门的办公楼层,此时办公大楼的人应是差不多走光了。乘坐电梯到一半,电梯门叮当打开,迎面走进来谭永树。

“你好,谭顾问。”她低头望着他的黑皮鞋,一直在猜想,他穿的是什么牌子的鞋子。几年来,她与他寥寥可数的见面次数,每次留给她最深印象的,是困惑——她永远猜不出他身上衣物的来源。

有人说,他全身的每一样均是他精心挑选出的设计师为他专门裁制。

他的品味,他的独道,渐渐成为公司里的人广为相传的传奇。

这么一个优秀非凡的人,她不理解李潇潇为何会看不上眼。论李潇潇私下勾搭的那位医生情人,在她眼里,不过是一个肤浅的公子爷,远远无法与谭永树相提并论。

谭永树在电梯到达底层的时候,望望表,说:“潘主管,今晚有空吗?我想请你去喝一杯。”

他对任何人说话,都会带着礼貌的笑容。

潘雯丽低声应好。

他向来绅士,为她拉开通用别克车门。她一只脚先伸入车里时,一道清风拂起她的翠绿荷叶长裙子,露出一双玲珑有致的小腿。略感羞涩,她赶紧坐进车里,用双手收拢裙子盖住腿部。

然而,他似乎始终没有注意到。帮她关上门,走回自己的驾驶位,动作一如的规矩、刻板,像是个从未动情的男子。

她则是知道的。

曾一次无意在大街撞遇,心血来潮跟踪他来到某个地下酒吧。结果,他到那是为了李潇潇。李潇潇在酒吧里喝得烂醉如泥。他立刻脱下西装外套轻柔地披到李潇潇的身上,不管李潇潇如何冷嘲热讽,他一概只是宽容地宠溺。

当时她遥远地站在角落里凝望,心里的酸涩为他静悄悄地泛开去。之后,她做了一个重要决定。

白色别克进入市中心一豪华住宅小区。

他带她来到一家地下酒吧,介绍说:“我在美国的朋友自己开的,在大陆几大重要城市都设有分店,统一叫做‘Pla’。”

行星,一个富蕴寓意的名字。怎么想,酒店老板汤姆都必是一个不凡的人。

看起来,也是。格局清新的清吧,装潢以黑白为主调,吧里悠荡的是雅致的吉他乐。老板汤姆是一名英俊潇洒的金发男子,穿着酒保的黑色燕尾服,手里摇晃一银色调酒壶。见到谭永树带人来,他立马放下活儿走过来,欢声道:“好久不见,詹姆斯。”

詹姆斯是谭永树的英文名。

“好久不见,老朋友。”谭永树同样伸开双臂,与汤姆热烈拥抱了一下。

潘雯丽默默地在旁观看:他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带着满丛的迷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