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昨天叶欢穿了件天蓝的阿迪达斯的T恤;我说今天叶欢连进了几个漂亮球…说的时候兴高采烈手舞足蹈,而且我说的每句话都与叶欢有关,并不在乎他现在已经有了女友。
是的,叶欢的女友是英语系的系花,我与她站在一起,便成了营养不良的豆芽菜。
我与叶欢在一起的时候也是那么侃侃而谈。但不同的是,我从不会在他面前提起谢炀。我所谈的全是生活里我感兴趣的话题,比如说,最近看的王文华的《蛋白质女孩》是多么无厘头,再比如说惠特妮·休斯顿要来北京开演唱会…
我知道自己是个不受欢迎的第三者,卡在叶欢和他的女友之间,让他的处境很尴尬。叶欢刻意地与我保持距离,我在向他说起这些我感兴趣的话题时,他总是把目光瞥向一边。
可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他的每一句话,甚至说的每一个字,都如同投向我湖心的一块石子,叮咚有声,继而溅起层层涟漪。
我知道我在等待,等待着叶欢终有天会爱上我,会驾了马车来找我。但我也知道,这就如同那场荒诞的《等待戈多》,有因无果。
而我等待的结果是叶欢在高三结束的时候考到了北方去。他是追随着他的女友的,那个美丽而骄奢的女生。
我并没有实现我的愿望,那个我为之努力了千百次的X大并没有向我敞开它的怀抱,我只考上了我们本市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专科学校。
谢炀说,洛洛你不要难过,你的身边至少还有我。
而谢炀读的是我们学院的本科,我们的教室离得很近。可是这有什么用呢,没有了叶欢,我还能和谢炀有什么共同话题呢,我和他唯一共同的话题便是以往我们三个在一起的日子。而现在独独留一个他在这里,让人触景伤情。
我不想再见到谢炀。我躲开他,像是躲避一场心伤。
可是他却是如影随形的。我坐在图书馆的时候,他就会坐到我的身边来;我的手里捧一本席慕容的《七里香》,他拿起三毛的《撒哈拉沙漠》。
我放下书出来,他便也丢下书紧随身后。
我转过身说,谢炀,你烦不烦啊。
我看着谢炀的娃娃脸上,那莫名其妙出现的沮丧,真是让我哭笑不得啊。

我开始写信给叶欢了,写从书里摘抄来的句子。我是想着给他一些暗示的,却又不敢,我写得虚幻而闪躲,而叶欢总是离我几光年的距离。
当然了我写信的时候,谢炀也在写。我趴在图书馆桌子的一头,谢炀趴在桌子的另一头,偶尔抬起头来相对一笑。然后信写好了,再一块寄出去。
我们总能同时收到叶欢的来信。

第二十二章 回不去的疼痛时光(2)

叶欢给我的信总是短短数言。无非就是要我好好学习争取拿奖学金,小心身体不要生病诸如此类的老生常谈的话题。我总是抢了他给谢炀的信,他给谢炀的信总是洋洋洒洒,云里雾里。他总是在信末告诫谢炀一定要争取主动,不要丧失了如此好的机会,所谓近水楼台什么的。每每看到他说这些,我就很伤心。
叶欢他怎么就不明白我的心呢?
但我还是没有间断地给叶欢写信,他却并非每一封都回。那时候我基本把等待他的信当成了我生活的唯一内容。
我望穿秋水地等待着叶欢的信,生活没有丝毫亮色。
我们的学校其实离得不远,二百里的路程。我终于决定乘坐公共汽车去看叶欢,我喜欢坐车,无论什么样乱七八糟的车,我都爱坐。或者是喜欢那种颠沛流离的感觉,我这个人自小就心理灰暗。
我没有告诉谢炀,我坐那样的车去看叶欢。车里很拥挤,每个座位上都搭着一块带有小广告的白布,但被乘客摸得很脏,车里的所有东西看起来都很脏,因此我只有缩在一个小小角落里,想一想事情。
我在想,见了叶欢我该说些什么;我也在想,我见了叶欢的女朋友该说些什么。我提前没有跟他打招呼,不知道他见了我会是什么反应。我走下车,那时已是夏天,天气闷热,行道树都是死气沉沉,我的裙子一路上被折腾得皱巴巴的。我就这么去见他,灰头土脸的。
叶欢那天逃课了,我就在他们的教室门口等他,我发现他们班的学生每出来一个都会往我的脸上扫视一下,接着离开。没有人问一问我,从什么地方来的,来这里是要找谁。总之,我一直在他们的教室门口站着,像个小丑,我觉得自己当时一定很狼狈。
叶欢来的时候,我看见他正拉着一个陌生女孩的手,看到我的时候他下意识地撒了一下,随即又牵了起来。我觉得那一刻挺滑稽,那个女孩子的表情也很滑稽。
我记得叶欢说过,像他这样一棵过于伟岸的树,偶尔招一些狂蜂浪蝶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我倒也坦然,或者我早就想到了这些。

但那个女孩很快离开了叶欢,这多么像是一场困兽之争。因为在她上厕所的时候,我追过去告诉她,我才是叶欢的女朋友;我说如果你不信你可以去问他,我常常写信给他,还坐了二百里的公共汽车来看他。我一口气说完这些,没有任何停顿,我喘着气看她的反应,她居然信以为真。
她不听叶欢解释就转身跑去了。叶欢要去追,我拉住他的衣裳。
我说叶欢,你为什么就不能爱我一次呢?
我不知道是不是叶欢在报复我,那个夜晚我感到出奇的寒冷和疼痛。炎炎的夏天,我却在黑暗里缩成一团。
叶欢俯下身来亲了一下我的额头,而这个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的吻,让我狠狠地打了一个寒战。
我会对你好的。
我看见他眼神飘忽,穿越我,穿越墙壁和黑暗,茫茫地飘向远方。
我傻傻地看着他的脸,想着,这并不是我要的结果。
后来叶欢出去买晚餐,我打开关了几天的手机时收到了谢炀的短信,竟然滴滴地响了十几次。
你去哪里了?你去哪里了??你去哪里了???
我的眼泪居然忍也忍不住,我忽然想念起谢炀来了。他给我的总是如同一碗热汤的关怀,我从不曾在他的身边感到孤立无援,身陷绝境。
叶欢那几天对我也真的很不错,完全是对待女朋友那么体贴。他离我那么近,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王子。我甚至可以看到他没有刮胡子不修边幅的邋遢样子。我忽然觉得走近了,其实我们很陌生。
他的样子总是和记忆里的谢炀的样子重迭起来,然后视线开始变得模糊不清。
我变得如此多愁善感。
叶欢牵着我的手去校外吃早餐,我面无表情地被他牵着。忽然我看见了谢炀,他从一堆陌生的人群中出现,那么突兀地出现。我下意识地抽出自己的手,眼睛变得又酸又涨。
谢炀几个箭步冲上来,冲着叶欢的脸就是一拳。
行啊你,叶欢,你他妈还是人吗?谢炀忽然变成一头生猛的野兽。
叶欢摸着自己流血的鼻子,说,我他妈没那么高尚,你问问她,是她主动要跟我的。
谢炀拉起我的手就走。我就像是一个丢了灵魂的牵线木偶,被谢炀牵着去了车站。
叶欢没有追上来。那里坐车很方便,我们很快就坐上了回去的公交车。
在车上,我靠在谢炀的肩膀上睡着了,我困极了。我梦见自己被一头面目狰狞的怪兽追赶着,无路可逃,然后打个哆嗦就醒来了,我发现谢炀在低头看我。
他说,别怕,有我在。

我一直不知道谢炀是不是清楚我和叶欢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也不曾问,还是像以往似的,对我无微不至。
我深深地记得,我曾明确地告诉他,我喜欢的是叶欢而不是他。
谢炀就给我讲了一个笨学生从最后一排挪到最前面一排的励志故事,而后他说,爱情也一样。他说,除了叶欢,你最喜欢的人就是我了,那我就是第二名。你能保证有一天我不会成为第一名?
当时我呆头呆脑地听着他的话,想着我心目中的叶欢。
然后我总能随便找个话题岔开,然后谢炀就不再继续说下去。
我在心里偷偷笑他。
而现在我渐渐失去了方向,像一个飞向高空的风筝,身子下面的线忽然断掉,彻底失去了方向感和依托,变得无路可走。
我还是无法喜欢谢炀,他太熟悉了,熟悉得像是我的亲人,但我就是无法喜欢他。
我在想我还要不要再联系叶欢呢?我的心里很矛盾。是我自己要那么做的,毫无保留地给他一切,难道是我自己反悔了?
我想起记忆里叶欢滴血的样子,忽然觉得这一切的一切,错的是我。
我又开始给叶欢写信了,还是以前的信纸,还是以前的那支英雄笔。我还是很认真地写,像从前一样,写一些生活里的琐事。我说有姑娘开始喜欢谢炀了,我说其实谢炀很会照顾人,他的确值得好姑娘来爱。我说谢炀每周都会坐公交车去看望他的女朋友,他女朋友也时常过来看他。因为他们两个以前并不认识,是在选修美术的时候认识的,我说谢炀选修美术课是因为我当时选修了美术。然后我写着写着,眼泪滴了满纸,然后撕掉,提起笔,重新开始写。
很快我就收到了叶欢的信。信变得比以前长了许多,说了很多关心我的话。说天气凉了,要多加衣裳;说禽流感肆虐,不要再买鸡蛋…然后在信的最下面说,洛洛,对不起。
他还说会为我负责。
我的心感到隐隐的疼痛。
毕业后我随叶欢去了南方,我轻易原谅了他;或者说,他并没有错,却在要我原谅。
谢炀则留在北方。
我在一家杂志社做编辑,叶欢在一家私人企业。
生活开始波澜不惊,我甚至忘记了什么是幸福。这么多年了,我终于明白恋爱是一回事,生活又是另一回事。
终于有天我在家里等到一个陌生的女子,她问我,你是谁?
我迷惑地看着她。她说,这里是不是叶欢的家?我是叶欢的女朋友,你是谁?我想起两年前的那个午后,我一口气说给一个女孩子的话。
而现在,一切重来。
我说,好,你等一下。
我关上门开始收拾我的东西,麻木地把箱子打开,将毛巾洗面奶简单的衣服统统放进去,然后把门拉开,头也不回地离开。
我坐在火车上接到叶欢的电话,我挂掉;然后又响,我再次挂掉。紧接着我收到他的短信:你去哪里了?事实不是那样子的,你听我解释。
事实是什么样子的呢?我想起上次我和叶欢赌气后的离开,他无奈地看着我离开,那一刻,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生下来就注定与他纠缠一生。
我关掉手机把头转向窗外。我说过的我喜欢坐车,无论什么样的车。我喜欢在路上的感觉,一直在路上。我渴望着列车在这一刻跑成永恒。
我总是在路上失神,像外面开的懒洋洋的向日葵。我幻想着这一个安静美好的时刻可以从此永恒,永恒。

我躺在床上,恍恍惚惚地看见,从我生活中消失了很久的爸爸和妈妈都冲我走来,微笑地看着我。他们说,洛洛,不要再这样下去,你要快乐起来。没有人可以救你,能拯救你的只有你自己。
然后他们笑着转身,离开。
日子重新恢复了平静。这个平静的冬日时光,谢炀坐在我的对面,依然是那个叫“欢颜”的咖啡馆。
我还是放心不下你,谢炀说,洛洛,我可以放弃我现在的女朋友,我一点都不爱她。他说,洛洛,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咖啡馆里放着的永远是温柔的音乐,Suzanne Vega。
My name is Luka,living in the second floor…
孤芳自赏的声音,带着一点点的疏离。
我忽然开始喜欢这样干净平和的声音了。
谢炀看着我的眼睛,轻声而又笃定地说,让我来做你生活的动力好不好?
我微笑着不置可否,谢炀也开始微笑起来。
然后我的目光,穿越他,穿越窗外人群,落在远处。我看见叶欢竟然出现在了这个他离开了很久的城市。
他拖着一个大大的箱子,他的目光漫无目的地搜寻着,像一个迷了路的孩子。

第二十三章 离你,只一个转身的距离(1)

1.或许这一切的一切,就是初恋的滋味
胡菜一直都记得,第一次注意到夏树是开学两周以后的事。胡菜所在的高中需要住宿,而一直以来都是走读的胡菜对住宿生活还有些不适应。那种群体生活的嘈杂气味,那种喧闹的气氛,那种被烘托得愈演愈烈的寂寞,常常让胡菜在漆黑的夜里哭红眼睛。不过没几天,胡菜就从这种低落的灰色情绪里走了出来。或者,女孩子就是这样,善变得像是六月的天气。
心情一好转,便处处是风景。胡菜觉得自己像是脱胎换骨成了另外一个人。夏树那天正在诗报栏前往里放新油印出来的诗报,阳光很好,透过轻薄的泡桐叶子洒在夏树的身上,胡菜就一直站在他身后看。夏树后退的时候踩了胡菜一脚,只不过轻轻地踩在胡菜的脚尖上,就赶紧转身说抱歉。胡菜看见夏树,不好意思地笑笑,同样十六七岁的年纪,露出整齐的牙齿来,一副明媚模样。
后来知道他叫夏树,九六级十二班的学生。她还知道他不仅仅会写诗,诗报上的插画也是他配上去的。一直以来胡菜就喜欢这样的男孩子,安安静静,干净清爽,懂得读书写文,知道谁是村上谁是夏目漱石。
胡菜的班和夏树的紧挨着,她每次下课都要出去,仿佛是怀揣着某种期待,特意从夏树的班门口经过。她总会有意无意地往里面瞥上一眼,那个她期待的男孩,若是看到了,心里紧张得像是揣上了九只兔子;若是看不到,心里便像是被人丢进了一粒石子,那种空寂的感觉泛滥开来,一圈又一圈,噎得人喘不过气来。
夏树开始走到胡菜的梦里来,在那样的青葱年纪里,带着她熟悉的笑容,看着她。他们一起看烟花,霎时,烟花腾空而起,而后又渐渐隐灭在黑暗里。胡菜忽然感到了一种隐隐的绝望,正在细细密密地牵扯着她的心。她睁开眼睛,看见的只是倾斜的月光。
2.很爱很爱一个人,连望他一眼,都会心痛一直以来胡菜就喜欢读书,喜欢三毛,喜欢张爱玲,也喜欢席慕容暖暖的诗句。她总是伤春悲秋,因此第一次看见夏树,胡菜的心就像被抻拽了一下。或许这就是佛在前世成就的那份因缘——胡菜觉得他的笑容已经在她的梦里盛开经年,因此现实中的再次相遇,像是对胡菜的一种温柔伤害。
后来在报栏前面见到夏树。夏树问,你喜欢读诗?
她的心扑扑直跳,嗯。她的声音很轻。
读谁的呢?夏树又问。但她却没再吱声,她甚至都不敢看他了。
胡菜记得,三年来,她并没有和夏树有过多的接触,但她心里对夏树的那份感情却一直没有变淡。
胡菜也觉得奇怪,善变的她对夏树的感情为什么能够一直那么坚韧?
毕业的时候,19岁。她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学校,而他考到了广东去。
她看见他拖着重重的行李往学校外面走,她跑过去,站到他的前面。她觉得自己有很多的话跟他谈,但看到他又忽然不知该说些什么。她看着他,良久,她咧开嘴笑起来说,夏树再见。夏树也微笑着和她说再见,他的脸上没有一丝的离愁别绪,却是一副踌躇满志的模样。
他看不见她的伤感,她十九岁的忧伤深深埋在心底,不为人所知。她一直站在他的身后看着他,她甚至想,若是变作他的行李就好了,若是他可以把她也带走就好了。
胡菜在北京读她的大学。交学费的时候,她看见一个人转过头来,冲着后面的女孩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她觉得那个笑容似曾相识。她知道自己又想到夏树了。她在书上看来一句话:很爱很爱一个人,连望他一眼,都会心痛。胡菜想,这句话说得多好,哪怕望到的不过是他的背影。
只是她也清楚她是看不到夏树的,他和她远隔千里。没有夏树,世界都是黑白色。
她千方百计地打听夏树的电话,最终从一个同学那里知道了。她第一次为他买了张IP卡,她知道IP卡还省钱些。
但是校园里的那些IC电话不能用IP卡,她得跑到学校里的小店铺里去打。那里每天都有成群的学生在排队。胡菜焦急地等待着,她太想立刻听到夏树的声音。但真的轮到她,刚才想好的台词便像是雨后的蚯蚓,在胡菜的脑海里纷纷出现,随即又乱作一团。她拿起听筒,不知道如何开口,她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他说,喂,你好,你要找谁?
她的声音甚至变得有些哽咽。她说,是我。
是你啊,那个爱读诗的女生。她听见夏树的话带着欣喜,她的心都要跳出来。他还记得我,他居然还记得我啊,胡菜几乎要哭出来。
3.明知道这是一场下不完的雨,你来了也没有用她开始给夏树写信了,在信中只写美好和愉快的事物,关于草的香味,舒畅的春风,月光,电影,喜欢的歌,感动的书之类,无关感情。她把信放到好看的宣纸信封里,那是她找了很多的邮局找到的。她在每个信封上都会手绘一些简单的图,有时候是朵百合,有时是一束鸢尾。
夏树也给她回信,薄薄的几张纸能让胡菜反复看好久。他的语气平淡,但她反复揣度里面的意思,生怕会错过某个温暖细节。
冬天,北京开始下雪。踩在雪上,发出咯吱声,像是胡菜心底里的寂寞声音。但因了夏树的信,这个冬天变得不再寒冷。有很多的男生开始写信给胡菜,也有邀请她出去吃饭看电影的。其实在很早以前就有人对胡菜表达爱慕了,但都被她一一拒绝。
她只喜欢夏树,是的,从她的十七岁开始,一直到现在的二十岁。
她忽然决定要去看他了,从北京到广东的S城,三十三个小时的特快。大凡女孩的初恋都是这样的吧,为了那个第一次心仪的男孩,即便跋山涉水飞跃重洋也在所不惜。她第一次坐那么长时间的火车,趴在拥挤的车厢里的行李桌上给夏树写信。她说,我就要看到你了,夏树。从北方到南方,不远千里地来看你了。
她想起《半生缘》里给世钧写信的曼桢来,但她不会像曼桢那样吝于表白,以至于错过半生缘分,空留怅恨。她写完后,放到宣纸信封里,决定在见到夏树后亲手交给他。
其实夏树过年的时候就会回到北方来,但胡菜太想念他了。她就是这么任性,想念一个人,就想立刻去见到他。
她在车站,拖着自己的行李给夏树打电话。夏树来了,她再次看见他的样子,半年多的时间,夏树变得黑黑的,也高了。
他说,你怎么会来?
她觉得很疲惫。坐在夏树的单车上,看着南国高大的棕榈树,葱茏得像是梦境一般。
他们经过电影院的时候,电影院的门口贴着大大的海报。胡菜说,要不看场电影吧。
夏树很委婉地拒绝了她,他说今天晚上还有其它的事。
胡菜也没有嗔怪,能看见他就是好的,何况他没有忘记自己。胡菜甚至觉得,坐在他的单车后架上已是很幸福的事了。
她轻轻靠在夏树的背上。
夏树说,你可不要睡着哦,会摔跤的。
南方的天气说变就变,开始下起雨来,但只是雨点,不是很急,夏树加快了蹬车速度。坐在夏树的车子后架上,胡菜忽然想起一首歌来。
忘记是谁唱的了。歌词是这样的:
这是一场下不完的雨,你来了也没有用,你来了也没有用…
4.杯子上的玫瑰花朵已凉,她依然等不到他一到学校,夏树就让他的舍友来招待胡菜,他说社团里有活动,离不开他。胡菜的心里堵得慌,却又不能表现出来。她不远万里地来看他,他却不肯抽出一点时间来陪她,还好他的舍友对胡菜很热情。校园里的灯光亮起来的时候,夏树还没有回来,他的舍友提出要请胡菜去吃饭,可以坐在那里等夏树。那时外面的雨已经停了,露出红色晚霞。
胡菜很爽快就答应了。他们坐在夏绿蒂,她说想给夏树打个电话,他的舍友就拿出手机来给夏树打。
她看着他拨出一串长长的、她觉得陌生的号码,原来夏树已经有了手机。
夏树说有时间的话他一定赶过来。夏树的舍友为她要了杯茉莉奶茶,他们就坐着等。
我叫苏阳,他主动找话题。
她一直看着门口,盼望着他会出现。她的手握着杯子,可是杯子上的玫瑰花都渐渐凉了,她依然等不到他。
后来苏阳为她要了三鲜面,牛肉汤,胡菜却吃得毫无味道。
夏树一直没有来。后来苏阳要请胡菜看电影,但胡菜拒绝了。苏阳说电影很好看,是梁咏琪演的《心动》,胡菜心里想她当然知道是《心动》。
他们坐6路公交车回去。刚进学校就遇到了夏树,他正在和一个女生有说有笑。看见胡菜,他赶紧招呼,他让胡菜今晚到那个女生的寝室去睡,他还说今天学校的礼堂要演一出话剧,一定要去看,因为剧本是他写的。
胡菜对这部话剧还是有所期待的,她希望能看到她熟悉的情节。
但是整部剧和她一丁点关系都没有,是说一个大一的男生喜欢上他的师姐。很俗套的情节,却引来了台下女生们的尖叫,夏树在舞台上,一副光芒四射的样子,甚至不时会有人往台上扔一朵玫瑰花。
胡菜就坐在第一排的位置,离夏树那么近。她看见夏树飘忽的眼神一直没有落到她身上,那一刻,她又觉得他离她其实是那么远。
5.她忘记是在哪个瞬间,不经意地踩了苏阳的脚胡菜回北京的时候,夏树和苏阳都来送他,她冲着他们微笑。他看见苏阳用力地向她摆手,而夏树站在他的身后被他遮住了。
火车越开越远,但是胡菜一直没有看到夏树的脸。
她摸到那封写给夏树的信,她看到信封已经变皱了,像此刻自己的心。
胡菜回到北方后依然还给夏树写信,还是那种宣纸的信封。胡菜写好了,很用心地装进去,还会在信封上手绘一些简单的图案。只是,胡菜觉得那个城市现在这样遥远,那段岁月比那个城市更加遥远,那个人呢,如在云端。他的脸庞躲在了一层雾后面,越去越远。
夏树的回信越来越少,甚至一两个月不会来一封。她给夏树写信,她说收发室的门坎都快被她踏平了,但还是收不到他的信。
很快她就收到了回信,拆开却是苏阳的。
他跟她说,他以前读高中的时候,和她是一个学校的。他说他知道她喜欢看三毛的书;他说当时她个子很矮,坐在第一排的位置;他还说,她中午打饭的时候喜欢打红烧茄子…
后来她经常收到苏阳的信,但她从来没有给他回过。她想她喜欢了夏树那么多年,但为什么他总是离她那么遥远。
她想起以前的她,每天能在校园里看见他,便觉得是件幸福的事;她想起第一次给他打电话,她等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他却心不在焉地敷衍了几句;她想起为了他头发上的洗发水香味,她跑遍了所有的超市才找到了那种叫伊卡璐的牌子,自此这种味道在她小小的寝室里遍地开花;她想起她每次跑那么远为他买宣纸的信封,还很用心地绘上一些花朵的图案,每次都不尽相同…
可是他却一直都不曾在乎过。
她喜欢了他那么多年,从17岁一直到23岁。她一直觉得只要她一直坚持,他总会离她越来越近,而现在她觉得他像是水上的浮萍,她的手指轻轻一碰,他却悄悄飘远了。
毕业后胡菜留在了北京工作。她第一天去公司上班竟然看到了苏阳,他的办公桌就在她的对面,他正在冲着她微笑,她觉得很亲切。
苏阳说起胡菜以前的往事,很多连胡菜自己都记不起来了,比如胡菜一次看诗报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一个人的脚,她看着他,却没说对不起。
胡菜问,你怎么知道得这样多?
苏阳说,因为我喜欢了你那么多年。
三十颗月亮宝石。
石枫和于大宝是我高三时最好的哥们儿。
石枫有着1米82的个子、健硕的体形加上俊朗的笑容,人称“小胡兵”,是引得女生尖叫阵阵回头频频的第一号“校草”,有传闻说隔壁女校的狂蜂浪蝶曾经倾巢而来只为一睹他的风采。我庆幸自己不仅和他同校同班,而且还是他的前桌。我常常握紧拳头在心里面嘿嘿地笑:你们知道什么叫近水楼台先得月吗?
于大宝是石枫的同桌,一副老实憨厚愚顽不化的样子,简直就是一块除了考古学家没人会喜欢的“活化石”。按说石枫这样一枝独秀的红花根本用不着绿叶来配,可于大宝就心甘情愿做这样的一片破树叶。这两个人整天形影不离,好得简直可以穿同一条裤子。
看着他们形成的鲜明对比,我常常忍不住想笑。他们两个一高一矮,一瘦一胖,一个衣着光鲜一个衣衫不整,一个天性乐观一个沉默寡言,一个英俊潇洒一个外形粗陋。还有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对比就是:一个各门功课成绩名列前茅,一个成绩则奇差无比红灯高挂。但很不幸的是顺序调了过来,前者是于大宝,后者是石枫。
我发现自己已身不由己地陷进对石枫的迷恋当中了。“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决定打入“敌人”内部,赢取全线胜利。
石枫上课从来就没有好好听过课,不是在金庸和古龙的刀光剑影中沉醉,就是到梦乡去和周公对弈。我便自告奋勇顶替于大宝,肩负起为石枫站岗放哨的光荣职责,如果有老师过来就会轻轻敲一下他的桌面提醒他。比起因为上课认真做笔记而时有疏忽的于大宝,我尽责多了,为了让石枫可以安枕无忧地继续他的大侠梦以及和周公的游戏,我不允许自己出现万分之一的差错。
石枫是个运动天才,尤其是篮球。他那潇洒的上篮动作,吸引了无数女生的眼球,每到石枫上场,球场旁总是围了一圈又一圈高喊他名字的fans,我就是其中喊得最大声的那个。由于石枫和于大宝是影子关系,所以在球场上自然也少不了于大宝的身影,据说让于大宝上场是石枫上场的唯一条件。只不过于大宝的球打得臭极了,几乎每一次都是在他手中失球,还好这边石枫得球频频喝彩连连,最后也还是能扳回败局的。
等石枫打完了球,我便跑过去细心地擦去他额头上的汗珠,并适时地为他递上一瓶冰镇矿泉水。看他微笑着仰头喝下,我心里面真的是甜蜜无限。该死的于大宝这时候却偏偏打断了我这片刻的温馨,只见他端了一杯开水过来对我说,小月,你也喊得口干舌燥了,喝点水润一下喉吧。我皱着眉头喝了一口,然后去为石枫收拾换下来的球衣球鞋,紧紧地攥在手里,生怕别的女生出其不意抢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