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玻璃盒里的蝴蝶标本,那他便宁愿化身为银钉。
他囚住了她,而他也同时失去自由。
他吮&吸着她的柔&软,像是要吸去她的生命。动作并不见爱欲,而是一种疯狂。
他想要将她整个吞入腹中,与他共存。
“你不要我,反正从头到尾你都没有想过和我长久。那好,你就还给我一个孩子。只要你给我个孩子,我就放你走。反正你这么狠心,连第一个孩子都能杀,一定也能轻易抛弃第二个。那你就生下一个孩子,装作永远也不认识他,把他给我……”
沈盛年絮絮地说着胡乱的话,直到他看见了秦红颜的眼泪。
她的眼泪,无声无息地从眼角淌下,浸湿了发,在地板上聚成小团泪痕。
沈盛年顿时怔住,他不敢相信——从来都是他在她面前哭,而他几乎没见过她哭过,
而今天,她却哭了。
他放松了手,她得以用手臂捂住自己仍在不停渗出眼泪的双目,
“你真的以为我会不难过?你真的以为我会不在乎那个孩子?如果我不在乎他,我也不会在最后关头放弃了吃药,也不会为了保护他而被殴打得浑身青紫。”秦红颜用手臂遮挡着大半张脸,沈盛年看不清她的表情,只听得见她沉稳至悲痛的声音缓缓响起:“沈盛年,他住在我的身体&内,我的骨血铸就了他。你永远也无法明白他被人从我体&内生拉活扯去的感觉,从那之后我就觉得自己是幅永远缺失了一块的拼图,一辈子也无法完整。”
这是沈盛年第一次听见秦红颜谈及那个逝去的孩子,他原本以为她是不在乎的,所以当初她才可以在苏醒后那么平静地面对孩子已经不在的事实。
当时她的表情就像是孩子从来没降临过那般,然而无论如何他也想不到她竟对那孩子有这样深刻的感情。
他俯下&身子,将脸埋在她的xiong前,略微疑惑以及惊喜地道:“我不知道……你对孩子显得那么不在乎,对杀死孩子的凶手也毫不关心,我以为你并不爱他……如果你对他有感情,那么我们更不应该分开。我们重新开始,好好过,再生一个孩子好吗?”
“你为什么还是不懂?”秦红颜叹口气,这口气似乎耗尽体&内所有的力气:“杀死孩子的凶手,是付玲子,是我,更是你。”
一股冰冷在沈盛年的血液里快速窜过,他做不得声,只能木愣愣地听着秦红颜接下来的话——
“沈盛年,你以为你很爱孩子吗?说到底这个孩子对你而言首先是想要困住我的工具,你觉得这样将他生下来对他公平吗?你总是站在道德制高点训斥我伤害孩子的行径,可是你没想过造成这一切的人,就是你!”
“我是个孤儿,我的父母便是在不适合的条件下生下我,随后他们后悔了将我遗弃。我恨透了那些不负责任的父母,对我而言,你这种行为也是某种程度上对孩子的不负责任!你使得这个孩子的母亲对他的到来感到恐惧与抗拒,你使得这个孩子的母亲不得已做出想要伤害他的举动!”
“你觉得付玲子是杀死那个孩子的凶手,但实际上呢,如果不是你因为自私三番五次地欺骗她,给她希望,让她绝望疯狂,她会做出这些事吗?我之前就说过,我们之间的事情我们自己解决,不要牵扯无辜的人。可是你呢,先是付玲子,后来又是林木木,你把其他人当成草芥,根本不在乎他们的感受,最终遭到报复。说到底,真正杀死这个孩子的人,就是你!就是你这个口口声声说爱他的父亲!”
沈盛年大骇,内心像是翻江倒海般,所有的情绪都混杂成一团,分不清晰。
在说话之间,秦红颜推开他,支起身子,半坐在地板上。她的脸,逐渐向着他靠近,直到鼻尖触到了他的鼻尖。
秦红颜的那双眼里,泛着冷幽的火光,直视着沈盛年,像是直接灼烤着他的心。
“沈盛年,对于我们的关系,你一直保持着受害者的态度。你说自己对我一片痴心,为我做了那么多的事,可我仍旧对你绝情。那你就没想过我为什么会这样?是的,你够聪明,你有足够的计谋,你一步步地让我陷入了对你的依赖中。可是感情光靠聪明和计谋是不够的,你根本就不懂得怎么让我幸福!我承认你对我好,可是你的那种好是有条件的。和你在一起,我没有自由,每一天都要防备着被你算计,那种感觉真的很可怕。我希望自己的另一半能给我一杯水,一点空气以及一碗清粥小菜,可是你却给了我一个黄金的牢笼。这不是我想要的,所以就算是再华美珍贵我也不会开心。沈盛年,我这辈子都过得不太顺遂,我也认命了,余下的日子只想要平平淡淡生活下去,我真的不想每天都生活在算计与防备之中,所以我必须离开你,因为……你不是我的幸福,是我的灾难。”
当天夜里,沈盛年在酒吧喝得酩酊大醉,他脑子里不断回想着秦红颜的话。
“你总是站在道德制高点训斥我伤害孩子的行径,可是你没想过造成这一切的人,就是你!”
“真正杀死这个孩子的人,就是你!就是你这个口口声声说爱他的父亲!”
“你不是我的幸福,是我的灾难。”
这些话像是尖刀,不断地戳着沈盛年的脑子。
疼,漫无边际的疼,他已经分不清到底疼是从哪些地方蔓延出来的。
他知道秦红颜和自己在一起是不快乐的,但却没想到她竟会用“灾难”两字来形容自己的爱。
原来在她的心里,他竟是这样一个存在。
从十六岁到二十岁,她是他的女神,是他的生命,是他的所有。
然而他呢?却是她的灾难。
他万念俱灰。
第五章(7)
沈盛年正在酗着酒,忽然一只手放在了他肩膀上,不待他回头,一个千娇百媚的声音便在他耳边响起:“帅哥,你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干脆我陪你好了。”
沈盛年转过头,看见一个打扮美艳的女子,正用眼睛勾魂摄魄地望着他。
怎奈景色虽美,却不是自己想要的。
沈盛年只瞄了那女子一眼便将眼睛转开,不想搭理。
虽然吃了一个闭门羹,但女子却越挫越勇,干脆将整个身子都压在了沈盛年身上,饱满的xiong部故意蹭着他的肩膀,声音像是含着水:“是不是失恋了?没关系啊,天涯何处无芳草,她看不上你是她的损失。再说,她有我漂亮吗?不如我当你女朋友好了。”
“失恋”两字恰好刺中沈盛年的痛处,他的眉毛上扬起一个厌恶的弧度,他上下打量女子一番,语气尖酸:“你……连她的脚趾甲都比不上。”
沈盛年就是这样一个人,对爱的人是甘愿低声下气恨不能挖出自己的心肝跪地奉上,对不爱的人则是冷酷无情恨不能直接将其踩在脚底。
那女子在酒吧里向来是所向披靡,都是男的主动来搭讪,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当即也恼了,便唤来几个男性朋友,共同攻击起沈盛年。
沈盛年本来心情也不好,便也发了狂似地与他们对打。沈盛年不要命时的模样很是吓人,那几个帮手看起来块头都大,然而却在他的凶猛攻势下倒在了地上。但毕竟寡不敌众,沈盛年头上挨了一酒瓶,鲜血直淋淋淌下。
酒吧的灯光昏暗,照在他那染血的脸颊上,显出了妖魅的味道。
沈盛年一步步走向旁边那已经吓得浑身发颤的美艳女子身边,贴近她的耳畔,轻声道:“我说的是真的,你确实连她的脚趾甲都比不上。”
说完,沈盛年大跨步走出了酒吧,一出门便看见了前来接应的沈昂。
原来,酒吧老板和沈昂相识,见沈盛年与人发生争执便赶紧通知了沈昂。沈昂将沈盛年带去了医院,包扎完毕,又将他带回自己家里。
到沈昂家后,沈盛年径直在客厅落地窗前坐下,仰头望着满天的星——当初,他就是在这里遇见秦红颜的。
那一天,那一眼,便是天长地久的纠缠与痴恋。
“说吧,怎么弄成这样的?”沈昂拿来一瓶酒,递给他。
虽说有伤口不应饮酒,但沈昂看得出今夜的沈盛年很不对劲,他需要酒精来抒发情绪。
“有女的想调&戏我。”沈盛年笑嘻嘻地道:“我为保清白,只能拼死对抗。”
沈昂懒得和他废话,直接开门见山地道:“你和秦红颜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听见那个名字,沈盛年的笑容僵在脸上。半晌,他才幽幽道:“叔,我真的栽在她身上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他将他与秦红颜之间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那些沈昂所知道的,所不知道的,他都完完整整地讲述了一遍。
不仅是倾诉,也是对这段感情的审视。
沈盛年向来早熟,唯独在沈昂面前,他会变回与自己年龄相符的模样。
此刻的沈盛年,就是一个彷徨任性无措的小孩。
在认识秦红颜前,他是一个任性的孩童。能轻易得到世界上的任何东西,他以为世界是围着自己而转的。而在遇见秦红颜后,他虽然受到了挫折,但他自信于自己的聪颖与计谋,设下各种陷阱,造出各种阴谋,最终得到了她。其实内心深处,他从这种追逐中得到了游戏的快&感,因为他们的关系一步步的都按照他的计划在进行着——他仍旧是那个任性的,不可一世的小孩。
而这一次,他真正意识到了,原来很多东西不是有计谋便能得到的,比如感情。
在这段感情里,他只会谋划,但到最后却谋划得连自己都乱了。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她要什么,我都会给她,包括我的命,可为什么她还是要抗拒我?甚至还说,我是她的灾难。”那两个字像是带着刺,戳得沈盛年心窝疼。
“女人和男人要的东西不一样,男人要的是结果,而女人要的则是过程。”沈昂坐在沙发上,手拿着酒杯,并没喝,而是望着杯中红色的浓郁液体,缓声道:“你觉得不管过程中用了什么样的手段,只要最终两人能在一起就好。而她在乎的,则是在一起前的过程中你所使用的手段。”
“我不明白。”沈盛年皱眉:“她想要很多的爱,我就给了她。她不想寂寞,我就陪着她。可是她最后却不要我。”
即使此刻他头被白色纱布包扎着,可是那张蒙着月色的脸却依旧轮廓完美,美得脱尘。
“因为你给她的爱是冰冷的,就算是再浓烈再多,也不过像是个巨&大的冰块,想要强行占据她的整个世界,那样只会害她被冻伤。她希望要的是一段有血有肉有温度的爱,没有计谋与算计,就是相濡以沫,相依相伴。”沈昂到底是沈昂,言简意赅地将道理通透地讲了出来:“你倾其所有将自己最珍贵的苹果送给了她,却没想到,她要的却是一只梨。”
“你的意思是,我应该要给她一只梨?可是如果我只有苹果怎么办?”沈盛年不解。
“你应该学会怎么去爱一个人,学会了之后,你的苹果自然会变成梨子。”沈盛年意味深长地道。
闻言,沈盛年什么也没说,只是转头望着星空。像是在咀嚼着那番话,又像是什么也没听进。
“你自己在这里好好想想,我先去休息了。”沈昂还是了解自己侄儿的,估量着他需要时间与空间去思考。
他总会想透的。
其实沈昂很明白,感情这回事,不过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深陷其中的人都需要走许多的弯路。
在上楼梯前,沈昂像是想到什么,回转头来,道:“还有,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能让秦红颜离开HG公司,离开付家的人。别问为什么,这是为了你们好。”
沈盛年将这话听进了心里,他知道,沈昂说话向来不会是没有缘由的。
其实沈盛年心里一直有疑惑,之前在废弃仓库里,沈昂用一份文件挟制着奚欢,令他放了自己。当时沈盛年便隐隐怀疑那份文件的内容是与秦红颜有关,毕竟奚欢找上自己是因为秦红颜,而放了自己也只能是因为秦红颜。当时他来不及调查便发生了一系列的事,忙得不可开交,便将这事忽略了。而今天沈昂的那句话更是确定了他的猜想,看来那份文件上的内容他必须要查出来。
自从那晚秦红颜将自己心中的话全说出来后,沈盛年便像是人间蒸发般,再没有了消息。对面的屋子空荡荡的,也没有人出入。
秦红颜明白,自己那天的话其实很重。
沈盛年确实对她做了很多不好的事,但同时他也帮了她许多。
他对她的爱,她感受得到,也很感激,但接受起来,却很艰难。因为他始终学不会怎么去爱,他给予她的爱,是令她动容也令她窒息的。她不得不说出那样的重话,这样才能逼得他离开,才能让他们都释然。
沈盛年没了踪迹,秦红颜的生活也回到了过去的轨道,上班下班去孤儿院做义工。
孤儿院所在街道要进行拆迁,需要搬去新地点,所以这段时间,大家都在整理孤儿院的杂物,秦红颜便尽可能抽时间去帮忙。
院长分配给她的任务是整理一间储物室的物品,那间储物室存放的是多年来的各种杂物,其实很多是各个孤儿被送来时随身携带的物品。
比如写着出生日期的字条,比如包裹住孤儿的衣服,比如简单的
长命锁等等。
因为年代久远,整间屋子都散发出潮湿发霉的味道。秦红颜倒没在乎这些,挽起袖子便干了起来。她手脚利索,思绪清明,不过半天便整理出了大半物品。然而自从流产之后,秦红颜的身体便大不如以前,只能时不时停下歇息。正在喝水时,她眼角一扫,却发现了角落中胡乱放着一个ting熟悉的饼干盒。她走过去拾起那破旧的饼干盒,用纸巾擦拭去表面厚厚的灰尘,发现那铁皮饼干盒漆面斑驳,侧面还划了一个桃心的形状。
秦红颜忽得忆起,这饼干盒正是当年林阿婆用来放钱或者重要物品的盒子。而那桃心还是他小时候顽皮,用小刀划上的。
那瞬间,过去的记忆纷至沓来,秦红颜心潮起伏,仿佛又回到了居住在城郊村的时光。
那些晦暗的,嘈杂的,脏乱的,却是她生命最初的时光。
边回忆着,她边打开了盒子。林阿婆无亲无故,而在她逝去后,仅有的财物也被城郊村的人拿走了,秦红颜不知道这盒子里还能装有什么。
打开盖子,她看见了里面躺着一条项链。
那是条不值钱的装饰项链,大概是二三十年前流行的款式,项坠是圆形,上面刻着一个字。
一个“婉”字。
第五章(8)
不知为什么,看见那个“婉”字,秦红颜总觉得心里模模糊糊地,似乎有影子一闪而过,快得抓不住。
正在这时,院长忙完手中的工作,赶来帮忙,秦红颜趁机向她询问有关这条项链的事。
但因为年代久远,院长也没什么印象,只依稀记得当时林阿婆脑溢血忽然去世,孤儿院赶去接秦红颜时,她们隔壁一个打扮伧俗妖艳的女人把这盒子给了孤儿院的人,说这是属于秦红颜的东西。
秦红颜有点印象,那个女人必定便是当初时常欺负自己的名叫焊头的小男孩的母亲,她记得那个女人与林阿婆关系ting不错,指不定林阿婆临终前对她说起过什么。
按照那女人的说法,这项链是属于秦红颜的。可是林阿婆本名叫林淑芬,名字里并没有“婉”字。也就是说,这条项链很可能是属于秦红颜的母亲,而她的母亲名字里也许就有个“婉”字?
但是,天底下名字里有“婉”字的女人那么多,又能从何寻找呢?
况且,秦红颜并不太想寻找——她的父母早已经放弃了她,而且多年来从没出现过,说明他们并不愿意与她相认,既然如此,她又何苦还要巴巴地找去?
虽然这么想着,可秦红颜还是留下了那条项链,毕竟那是她母亲留给她的唯一纪念品。秦红颜当过一次母亲,她清楚舍弃孩子时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
或许,她的母亲当初舍弃她时,也是同样的心情吧。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苦处,秦红颜并不是圣母地想要原谅自己的父母,而是不想在心头增加恨意。
那样只会令自己不开心。
收拾完东西后,秦红颜回到家,在浴缸里泡了大半个小时,这才驱散了身体的疲惫。梳洗完毕后,她躺在chuang上查看购物网站,想要买点书籍,谁知登录时不小心选择了自动登录,竟进&入了沈盛年的账号里——上次沈盛年赖在她家里时用了电脑,所以留下了用户信息。
秦红颜从来没有窥探别人*的习惯,误进后便想马上退出,谁知无意间却发现沈盛年的账号在卖东西。
仔细一看,发现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基本上稍微值点钱的东西都在卖。最令秦红颜感到诧异的,是沈盛年的账号首页竟摆着那套他最爱的别人连mo也不能mo的帆船模型。
居然连他最心爱的模型都要卖,秦红颜怀疑沈盛年已经穷疯了。
其实秦红颜依稀听林木木说起过,沈盛年因为调&戏了林木木所以被沈昂给整治一番,如今已经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秦红颜知道沈盛年的性子,基本上可以担当得起“骄奢淫逸”四个字。沈昂从小就教他金融,他炒股票与期货很厉害,钱来得容易,用得也洒脱。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旦经济上被挟制,自然过得很凄惨。
但,这应该与她无关了。
秦红颜告诫自己,她与沈盛年已经分开,就不需要再去搀和他的事情。
然而缘分就是这样奇妙的一件事,不久之后,秦红颜在公司加班到十点多钟,腹中饥饿,忽然想起了有次听林木木说起在她学校附近有一家牛肉面店,特别美味,便决定前去品尝。然而走到那间面店不远处,她却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个人的面前放了一大堆毛绒玩具,他用那因为长时间吆喝而变得嘶哑的嗓子高声叫道:“来一来,看一看,各种毛绒玩具,三十一只,五十两只,多买多送,童叟无欺。”
那个人放弃了名牌服饰,周身只穿着便宜休闲的大裤衩以及白色背心,双脚上被蚊虫叮出了许多小红疙瘩。
那个人再不复往日的精致与潇洒,头发略微凌乱,双唇上也有来不及剃的小胡子。
那个人,就是多日未见的沈盛年。
秦红颜站在原地,用陌生的眼神望着他,只怀疑自己认错了人。然而那眼睛鼻子嘴巴,哪一处都是沈盛年的模样。
这周边都是夜宵店,香味肆无忌惮地飘散在街道上,沈盛年似乎饿了,他吸吸鼻子,吞了口唾沫,又不断地揉着肚子,像是在极力忍耐着饥饿。
秦红颜告诫自己不要理会,告诫自己要转身立马走开,告诫自己沈盛年是死是活都与她无关。
然而在她这样告诫自己的同时,她已经走到了沈盛年面前。
身不由主是世界上最令人为难的事。
乍见到秦红颜,沈盛年整个人都呆住了,很快的,一抹红色便袭上了他的耳朵。
毕竟,他想让她看见的是自己光鲜的模样,而不是现在的邋遢样。
秦红颜只说了一句话:“陪我去吃点东西。”
他们来到了牛肉面店里,秦红颜叫了三碗牛肉面,给沈盛年的两碗里还各自加了份牛肉。林木木没有夸张,这里的牛肉面确实很好吃,面条劲道,汤汁浓郁,牛肉有嚼劲。
沈盛年很快便将自己的两碗面吃完,他心满意足地拍拍肚子,正准备掏钱,秦红颜却拦住他:“今天我付账。”
“我从不让女人花钱。”即使到了现在的境地,沈盛年仍旧有自己的坚持。
“那你就别把我当女人。”秦红颜完全无视他的大男人骄傲,不由分说召来服务员,付了账。
沈盛年内心很纠结:“你这样,会让我觉得自己像是被包&养了。”
秦红颜瞪他一眼,冷冷道:“两碗牛肉面?你的价格也太低了。”
沈盛年没有做声,只是低下头用指甲掐着脚上的红疙瘩。他的皮肤很敏&感,只要被蚊虫叮咬后便会肿成大团,此刻他的小腿上大片大片的全是红肿疙瘩,令人看上去都觉得痒得慌。
秦红颜移开眼睛,装作不在意地问道:“怎么会混到这种地步的?”
“你说摆地摊啊,我又不是为了挣钱,只是体验下生活而已。”沈盛年还在撑面子。
秦红颜毫不客气地戳破他的谎言:“你都穷得快要卖裤衩了。”
沈盛年只能道出实情;“这次我被林木木给害惨了,我叔为了惩罚我,故意给了我假消息,让我买了一支股票,害得我血本无归,还欠了债,只能靠卖东西摆摊来还。前段时间生意还ting不错,ting多小女生买的,可是这段时间我不修边幅,生意也差了。”
秦红颜这才明白,沈盛年卖的根本不是毛绒玩具,而是脸。
夜深了,也没什么客人,秦红颜便帮着沈盛年将毛绒玩具搬到了他新租的屋子里。那是位于小巷深处的平房,低矮潮湿,简陋得很,但胜在租金便宜。
“因为向来没在学校住,所以也没缴纳住宿费,现在缴纳又要好几千,干脆就住在这里,离学校近,也方便。”沈盛年解释。
屋子里只有一盏昏暗的橘红色灯泡,房间里摆放着一张破旧的chuang,除此之外,堆的全是毛绒玩具。
秦红颜无法想象向来骄奢,连水都要喝依云的沈盛年居然能在这里住这么久。
她清楚,这一次绝对不是沈盛年故意装可怜。
可怜和落魄是有区别的,对沈盛年而言,如今的境况会让秦红颜觉察到他能力的不足,这便是落魄,是他万万不想让秦红颜看见的。
“其实在这里住着ting好的,反正我只是每天回来睡一觉。而且只要我存够了本金,很快就能东山再起了。”沈盛年反倒安慰起了秦红颜。
“你要多少本金,我借给你。”秦红颜道。
不论出于何种关系,她都不忍心让沈盛年再陷入现在的糟糕境况里。
“我不会要女人的钱。”沈盛年态度坚决:“就算是借也不行。”
“你以为自己是大男人吗?”秦红颜也动了气:“沈盛年,让我告诉你,你这种为了意气而令自己难过的行为本身就很幼稚。”
“我在你心里,不管做什么,都是幼稚可笑的是吧。”沈盛年平静地问道。
他的声音在狭小的屋子里显出了一种苦涩的寂寥。
他抬起眼,望着屋里那盏灯,一只飞蛾不知何时飞入,正围绕着灯泡飞舞,不时撞了上去。灯泡的温度很高,烫得它不时发颤,然而却仍旧执迷地围绕着那灯泡。
只为了那期盼已久的光明。
沈盛年觉得自己就像那飞蛾,即使扑火焚身,也必须执着地追逐着他的光明。
想到这,他也放平了情绪,道:“我真的不是逞能,也不是大男人主义。我只是希望能够让你看见,我不凭借任何人的帮助,单靠着自己就能站起来……其实自从那天你骂了我之后,我想了很多。以前的自己确实很偏激,我以为是为了你好,却没想到那些行为会给你带来那么多的伤害。过去的事情我已经无法补救,只能寄希望于未来……我现在并不会向你许诺什么,也不会对你要求什么,我只会做,只会让你看,只会努力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只会努力去学会怎样爱一个人。”
他的声音是从未有过的平和,令秦红颜失了神。
第五章(9)
但即使沈盛年的话再如何打动秦红颜的心,她也不想再有旖念。
他们不适合,这是经过四年的爱恨痴缠得出的结论。
四年太长了,长得像是度过了小半生。这四年的时光令秦红颜疲倦不堪,她不想再陷入,不愿再重复。
秦红颜稳下心神,决定再不去想沈盛年。她知道,沈昂总不会让他侄儿饿死的。而且,现在的她也没有心思去想沈盛年——奚欢要回来了。
这是付磊在公司大会上宣布的,是由董事长付长博亲自下发的调令。奚欢在德国分公司的表现非常出色,短短一年多的时间,便将分公司管理得有条有理,并且还实现了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