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欢望着秦红颜嘴角那没有意义的笑容,心头忽然烦躁起来。他倏地出手,将秦红颜拥在怀里。他将她抱得那样紧,紧得让两人之间没有一丝缝隙。
“你从来不知道,曾经有许多次我都想不顾一切要了你。”奚欢将鼻端埋在秦红颜的发丝上,深深地嗅着她身上若兰的香气。
他的声音里带着点欲念的沙哑,就像是麻醉剂刺&入血管,让人骨头酥麻。
是的,秦红颜从来不知道,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带着男人侵略性的奚欢。他虽没有做下一步的动作,可是他的气息却显示出自己在经受着一种属于男人专有的忍耐。仿佛只要他的意志崩溃,她便会难以逃脱。
奚欢从没在秦红颜面前表现出对她的占有欲,在他潜意识里一向认为秦红颜是他的专有物,她会始终在原地等待着自己。虽然秦红颜的美丽吸引过不少男人,可她却对那些人不屑一顾,每天都安静地待在家里等待着他。
以前与他住在一起时是这样,后来去了美国也还是如此。
这样的经验让奚欢安下心来,他以为秦红颜会一直等待着,等待着他完成生命中最重要的事。
可意外往往在意识最松懈时出现,那个叫沈盛年的少年竟缓慢地蚕食着秦红颜的生活,还差一点就夺去了她的身体。
奚欢从没碰过秦红颜的身子,终其原因是尊重她,珍惜她。然而那个少年却在背地里看着那些不堪入目的影片靠着想象亵渎着秦红颜。
这让奚欢感觉到愤怒。
而让奚欢恐慌的是,秦红颜对那个少年的态度——她竟就这样放过了他。
奚欢了解秦红颜,她对那个少年并没有爱,但却有感情。
原本以为秦红颜的世界里只可能有自己,但沈盛年的出现让奚欢明白,任何可能都会出现。
也许某天,秦红颜会爱上别人,从此离开。
这个想象像是只大手抓挠着奚欢的心,午夜梦回之时令他惶恐不安。
“我很想要了你,但我担心你在未来的某一天会发现我并不如你想象中那样好,我害怕你会恨我。我知道自己与付郁的事让你伤心难过,可我和她之间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也不会发生。我爱的人从来都是你,和她在一起是为了复仇……关于这些事我之后会告诉你。现在,我只想请你给我点时间让我处理好一切。”奚欢的唇贴着秦红颜的发丝,他每说一个字便喷出一小点热气,那些热气聚集起来,足以让秦红颜沉醉。
他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内心。
他竟也是爱着她!
她长久的等待成了现实,未来也重新明晰。多年以来她都像是在黑暗的海上沉浮,没有目标与终点,内心充满惶惑。而如今,奚欢的承诺像是海上的灯塔,照亮了前路。
他给她的不仅是承诺,同时也是点亮她未来道路的灯。
她会等待他。
即使他是恶魔,她也会随之一起堕&落。
自从明晰了奚欢对她的感情,秦红颜觉得整个世界的花都瞬间开放,这是她第一次感觉到世界是这样美好,以往命运给她的残酷她都可以一笔勾销。
只要她能与奚欢在一处。
秦红颜迫不及待地约乔悄在“理智与情感”咖啡店里见面,将这件事告诉了她。然而乔悄的表情却很微妙,非但没有为她开心,反而眉心间蹙着担忧:“红颜,你不觉得奚欢的保证太飘渺了吗?如果说他在结婚前都没办法得到自己想要的,那他是不是会继续和付郁结婚?”
秦红颜当然清楚奚欢并没有给予她足够的保证,也清楚他们未来的路还很艰难。可是她信他,比相信自己还信他。
“我觉得你还是慎重一些比较好。”乔悄劝道。
秦红颜用小勺搅拌着咖啡,终于问出了个疑惑很久的问题:“乔,为什么你对奚欢的印象会这么不好呢?难道是你知道什么而没有告诉我?”
闻言,乔悄眼里闪过幽黑,但很快她便垂下眸子。她的睫毛细而浓,遮住了眼里那流转的光:“我一直待在孔利身边,偶尔也听见过关于奚欢的一些事。他虽然外表文雅,可手段却比孔利更为狠辣,我是害怕你吃亏。”
秦红颜安慰道:“不会的,他对我倒是一直很好。”
秦红颜无条件信任奚欢,如果她连他也不相信,还能信谁呢?
乔悄虽然没再说话,可脸上对秦红颜与奚欢未来的担忧却是显而易见。
秦红颜本来是想与乔悄分享这一喜悦并且得到她的祝福,可乔听见后却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这让秦红颜心头如塞了块重石。
从咖啡店出来后,秦红颜独自走在街头。初冬寒风萧瑟,无端便能令人心情灰暗。
秦红颜知道,乔悄的话对她还是产生了一些影响。
自从给予她承诺后,奚欢来秦红颜家里的时间并不算多,他们无法像正常的情侣那般厮守,不能去逛街看电影,不能光明正大地出现在众人面前。当然,在秦红颜看来,这些都是小事,只要能和奚欢在一起,什么都无所谓。
但唯一让她难受的,便是听着奚欢与付郁的消息。
午休时,秦红颜总会听见一些八卦的职员在谈论这两人的婚事。大家都知道付家家长对这婚事并不赞同,极力阻挠。于是各种版本纷纷出现:有说他们已经抵抗不住压力分手的;也有说两人恋情火&热,决定离开付家自己过活的;更有甚者还传出付郁已经怀孕,想要先斩后奏。
秦红颜每每听着,再想象奚欢与付郁在一起的亲密,便是忍受不住的难受。
秦红颜虽然信任奚欢,但终究是女人,逃脱不了嫉妒的干预。
她嫉妒付郁。
正胡思乱想着,忽然有人挡在了她的前方。秦红颜抬头,一眼便望见了沈盛年那流转着幽暗光泽的眸子。
她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全身的每个细胞都选择了逃离。但随即意识到如今时间是大白天地点是在大街上,谅他也不敢做出什么。
秦红颜将双手放置xiong前,做出隔离的姿态:“你在这里出现,应该不是凑巧吧?”
出乎她意料的是,沈盛年很诚实。
“秦姐,我很想你。”他说。
他的语气很平静,如同无波无澜的湖面。他总是这样,总是用很平静的声音诉说着对她的感情。可越是平静,越是真切。
倘若是奚欢说出这番话,秦红颜会感动。可是对沈盛年,她感情复杂。
她知道他喜欢自己,可是那种喜欢却让她害怕。
“我不会和你在一起。”秦红颜直接道:“我不喜欢你,也不可能喜欢你。”
沈盛年却丝毫不在意:“没有关系,我爱你,这样就够了,你只要待在我身边享受我的爱就好。”
秦红颜想起了他们第一次上课时,沈盛年说的那番话:他最喜欢鱼,而喜欢的方式便是将它吃下去。
而他爱她的方式并不是要让她快乐,而是将她困在他身边。
秦红颜想,自己可能是一辈子也无法与沈盛年沟通的。
“如果说,我不想和你在一起,你打算怎么做?”秦红颜问:“绑架我?囚禁我?还是……”
“我不会做这些伤害你的事。”沈盛年打断了秦红颜的想象:“我只是想让你给我机会,想让你看见,和我在一起生活并不是那么糟糕的事。”
沈盛年望着秦红颜,那目光很深,像是瞬间望进了她的心里:“秦姐,我懂你,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比我更懂你。你不要物质,不要权力,你只想要爱,很多很多的爱。而我可以给你很多很多的爱,只有我才能给你没有瑕疵一心一意的爱。”
沈盛年的这番表白照旧是平静至极真诚至极的语气。
她不能怀疑他的这番话。他父母已经离国,他从不结交朋友,他的生活便是上学,放学,与她在一起。
他给她的爱,确实可怕,也确实纯净。
而他也确确实实是懂她的,懂她内心的渴望:得到许许多多的爱,弥补自己幼年的缺憾。
从某种层面上来说,这个少年与她很适合。但可惜的是,他不是奚欢。
秦红颜只想要奚欢的爱。
她照直说了出来:“我心里有其他人,所以不可能和你在一起。”
“是奚欢律师吗?”沈盛年竟一口提及那个名字,让秦红颜猝不及防。
“没关系,我会等着。”沈盛年笑着,那笑容很和熹,和熹得与这初冬的冷清格格不入:“我会等着他和付郁结婚,等着你对他失望。秦姐,到那个时候请你记得,我随时随地都在。”
第三章(2)
沈盛年的话一直回响在秦红颜的脑海里,经久不散。如同一只鬼魅的手,隐藏在暗夜中挑动着她的神经。那就像是一种魔咒,一种预言,令秦红颜时刻不安。即使是与奚欢在一处时,她也会禁不住失神。
秦红颜的模样引起了奚欢的注意,终于在这天,奚欢选择开口询问:“最近似乎有心事?”
“没有,只是有些累,可能工作太忙了。”秦红颜选择用谎言掩饰。
问出这话时,奚欢正在打开她家的冰箱,却发现前几日他送来的甜甜圈秦红颜却没怎么动。
以前,再多的甜甜圈她隔天便能吃完——只要是他送的。
奚欢的眸子暗了暗,随即貌似漫不经心地问道:“对了,最近那个沈盛年有没有来打扰你?”
秦红颜正拧开矿泉水往玻璃杯里倒,她一直看着水从玻璃底升到杯沿,才道:“没有,后来一直没见过。”
她隐瞒了那次见面,也隐瞒了那次对话。
奚欢与付郁现今的关系成为了秦红颜的禁忌,她不想与他提及这个话题。
闻言,奚欢关上了冰箱,冰箱内的冷气喷在了他的面颊上,似乎瞬间便积聚在他那双细长的眸子里。他清楚,秦红颜在撒谎。这些天,他都派手下跟踪着沈盛年。而前几天,手下报告说沈盛年在街上拦住秦红颜,对她说了一番话。
这应该不是什么值得隐瞒的事,可是秦红颜却选择了隐瞒。
秦红颜与沈盛年之间究竟说了什么,这成为奚欢心头的一根刺。
更确切地说,沈盛年已经成为了他心头的一根大刺。
以前,秦红颜是从来不会对他隐瞒的,而他也能一眼看清她的内心。可是如今,他们之间似乎也有些隔离了。
当奚欢转过头看见秦红颜时,双眼内又瞬间充满了柔&软。他伸手抱住她,轻声道:“如果他再来骚扰你,记得一定要告诉我,我会帮你解决。”
是的,是时候除去这根刺了。
一辆粉红色的法拉利停在G大大学校门前,付玲子正端坐在驾驶室里,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想要从里面找到那个心仪的身影。
自从沈盛年决定留下后,她也放弃了出国,跟着他进了G大。
之前,她偷偷跟着沈盛年,却无意中发现他搬进了那个名叫秦红颜女人所在的公寓。这个发现让付玲子嫉恨交加,要不是害怕沈盛年杀了自己,她肯定会冲上去撕烂那个秦红颜的脸。
幸好前段时间,秦红颜终于搬家,没再与沈盛年见面,付玲子这才稍稍平静下来。
虽然上次在生日宴会上,沈盛年对她恶语相向,可她仍旧没有放弃。付玲子对沈盛年的感情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爱,而是一种逐渐可怕的执念。
她一定要得到沈盛年!
不论是牺牲自己,还是牺牲他人。
付玲子想趁着沈盛年与秦红颜分手的时候趁机而入,于是特意在校门口等着,想要约沈盛年吃饭。
正在仔细用后视镜补妆,付玲子忽地望见了沈盛年的身影,忙开车到他面前,娇声道:“盛年,你晚上没事吧,我发现一家日本料理店,味道很不错,我们一起去吧。”
沈盛年单肩背着书包,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前走:“晚上我有事,没空。”
“有什么事啊?”付玲子开着车缓慢跟着他在街边行走。
“我要回去等我女朋友。”沈盛年毫不客气地道。
“是那个秦红颜吗?你们不是分手了吗?”付玲子咬牙:“她都搬家了,这么决绝,肯定是心里有了别人,你就放弃吧。”
沈盛年忽地转过头来盯着付玲子,冬季的天黑沉得早,付玲子看不清他的脸,却清楚地感受到沈盛年眼里那股阴郁。
她禁不住浑身颤粟了下。
然而转瞬之间,沈盛年便对她绽开个笑容。那笑容衬着他的玉颜,如三月天里,漫天清丽梨花盛开,那美景直击人心。
付玲子看得呆了。
沈盛年保持着那样美好的笑容,说出的却是最冷的话:“第一,她走多久,我就等多久。第二,我肯定会等到她。第三,就算是等不到她,我也绝对不可能用你这样的来将就。”
说完,他三两步便冲入了街边的小道里,进&入她的跑车驶不进的地方。
付玲子刚从沈盛年给予的惊艳中醒来,便被他恶毒的话语给伤到,气得浑身发抖,眼泪大颗大颗落下。
但,她虽然痛恨沈盛年,却是一种掺杂着爱意的上瘾的痛恨。
一切让人上瘾的东西都是痛苦的,例如毒品,例如辣椒,例如沈盛年。
她已经上瘾,欲罢不能。
付玲子抹去眼泪,继续开着车,跟着沈盛年离去的方向转悠。终于,在一处小巷里,她看见了沈盛年的身影。付玲子犹豫着,却迟迟不敢靠近。然而恰在这时,一辆遮住车牌的面包车飞快地驶去,忽地停在沈盛年的面前。接着,从里面冲出几个壮汉,动作迅速且粗暴地将沈盛年给抓上了车。
这一切都发生在一分钟内,快得像是一场幻觉。
付玲子被一切惊呆了,然而呆愣之中她却发现,那几个壮汉里有她熟悉的面孔,那是时常和奚欢接触的一个男人!
沈盛年觉得自己失策了。
为了躲避付玲子,他来到了偏僻小巷里,没提防竟被人暗算绑架。
那些壮汉对沈盛年很不客气,在车上就拳脚相向一番,看来指使者对他积怨已深。
当沈盛年被踹下车,推进一处偏僻的仓库时,他看见了西装革履文雅静致的奚欢。
“你好,我们又见面了。”奚欢的语气很是礼貌客气,仿佛是在迎接客人。
“你抓我来,可能不是想要叙旧吧。”沈盛年边说边打量着四下。
这里是个废弃荒僻的仓库,周围人烟稀少,就算是把他杀了埋在这也没人知晓。
估计这就是奚欢绑架他的目的。
“我是想请你不要再出现在她的生活里。”奚欢开门见山地道。
他没有说出“她”的名字,但是他们俩都心知肚明。
“好,当然可以。”沈盛年竟一口答应。
然而紧接着,他又做出苦恼的模样:“可是,就算你把我从她生活里剔除,可是我印在她心里的那部分你要怎么剔除呢?”
奚欢浮起笑容:“你不觉得自己太过自信了吗?”
沈盛年也浮起同样的笑容:“我和她的关系,比你想象中更加亲密。不是说,女人会一直记得自己最初的男人吗?”
奚欢笑着摇头:“你在撒谎。”
奚欢太懂秦红颜,懂她的冷清,懂她的专一,懂她身体的每一分气息。
所以他绝对相信秦红颜仍旧是处&子之身。
沈盛年也跟着摇头:“我没有撒谎——除了那一个动作,其余该做的,我们都做了。”
奚欢收住了笑容,他的面上静如沉水,像是在用全部的表情来消化沈盛年的那句话。
时间一如既往地流逝,可是在奚欢整个人情绪的笼罩下,却像是过得异常缓慢,整个仓库死寂得令人胆寒。
终于,他重新笑出了声。
奚欢仿佛听见了天底下最好笑的事,忍俊不禁。那笑声ting大,在空旷的仓库中回响,到最后,那笑声里竟有了“嘶嘶嘶”的音调。
如同吐信的毒蛇。
在这样的笑声中,奚欢开了口:“打。”
他笑着对手下说:“给我往死里打。”
几个壮汉得令,立即卷起袖子露出拳头,刹那间,无数的拳脚都砸在了沈盛年的脸上,小&腹上,双&腿上。仓库里响起了拳头撞&击皮肉的声音,那声音听着便让人头皮紧缩。
沈盛年根本没有反抗,他只是任由他们击打着。他先是站着,之后被打得跪下,再后来变成躺卧的姿势。他没有躲避的动作,甚至于他张开双手任由他们攻击自己的小&腹。
没有惨叫,没有求饶,甚至没有痛苦的表情。这样的人肉沙包让打手们打得意兴阑珊。
终于,奚欢叫了停止。
此刻,沈盛年满脸鲜血,已经分不出那些血是从他哪处伤口流淌出来的。他的整张脸上,五官面目全都辨不清晰,只看得见鲜血以及一个大大的笑容。
一个大大的,诡异的笑容。
“你还想继续吗?”奚欢转动着手腕上的佛珠,问道。
就如同他所说的,佛珠最终会回到自己的手上。
沈盛年缓慢地撑起身子,累累伤痕让他的动作变得异常艰难。每一寸的移动对他的身体而言都应该是痛苦的,可是他的表情却仿佛在享受。
他最终没能成功站起,只是坐在地上,用手从后撑住身子。他从嘴里吐出一口血,缓声用一种阴而低沉的语调道:“我劝你打死我,如果你今天打不死我。那么,我会彻彻底底地,完完整整地,完成那个动作。占有她的身体,夺去她的心。”
沈盛年望着奚欢手腕上的佛珠,用一种必得的眼神。
是的,奚欢再次把佛珠拿回去了,但那只是暂时的。当他再次抢过来时,他会把那佛珠剪断,重新连接。从此,那佛珠便不是旧的佛珠,也不再认旧的主人。
奚欢安静地听着沈盛年的话,每听一个字,他的眼睛便冷一分。
到最后,他的双目仿佛已成了两颗冰珠。
两个壮汉一左一右夹住了沈盛年的胳膊,让他无法动弹。
奚欢取过一截皮绳,一步步向着沈盛年走来。
他那冰珠一样的眼睛,正盯着沈盛年那毫无保护的颈脖。
第三章(3)
望着那可怖的,充满死亡气息的皮绳,沈盛年脸上却没有丝毫惧意,反而嘴角勾起了抹嘲讽的笑。
奚欢觉得这笑容格外碍眼,他想要,彻底地,消灭这个笑容。
消灭沈盛年。
奚欢直接来到沈盛年的身后,快速地用皮绳系上了他的颈脖。少年的颈脖纤细白嫩,被狰狞的皮绳一拧便拧出了血印。
“害怕吗?”奚欢问。
沈盛年颈脖被紧紧锢住,无法自由呼吸,因此他的声音沙哑得连自己也认不出:“正在害怕的人……应该是你……你……害怕我把她夺走……”
奚欢从后垂目望着沈盛年,他的眼神仿佛在看一具死物——他面前的人,将不会再有生命。此刻,奚欢身上的文雅全部消失,只剩下可怖的气息,像是凶恶的修罗。
他的双手在用力,青筋暴露,骨节处发出咯咯的响声。而沈盛年的脸逐渐变成猪肝色,他的颈脖疼得像是要裂开,他的xiong腔涨得像是要爆炸,他的大脑因为缺氧发出阵阵的昏眩。
他即将死去,可是嘴角却仍旧挂着那个嘲讽的笑容。
奚欢恨到了极致。
多年以来,他将秦红颜如珍似宝地供着,给她的吃穿用度全是最好的。除了付郁的事情,他未曾让她受过半分委屈。同时他也将她的身子看得很重要,在那件事解决前,他会忍耐。她是他人生中第一个真心对待的女人,也很可能是最后一个。
而现在,面前的这个少年却告诉自己,他亵渎了秦红颜。在奚欢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与她已经做了许多事。
嫉妒像是染油的火,迅速燃烧。奚欢的眼里也是火,两团火牢牢盯住沈盛年,想要将他焚烧殆尽,要他挫骨扬灰。
沈盛年的意识在逐渐消失,听说,人在临死前,过去的一切都会在脑海中浮现。
而在这一刻,沈盛年的脑海里回想起的,却全都是秦红颜的影子。她的一颦一笑,她的喜怒哀乐,她白&皙如羊羔的身体,他们最接近的那个夜晚。
回想起这些,沈盛年的脸上竟有了满足。
奚欢深吸口气,决定做最后一击,他要将这个少年的颈脖给勒断!
就在他双手开始用力时,仓库大门被人打开,一个内敛低沉的声音响起:“奚律师在忙吗?”
那个声音听上去很是闲适,仿佛他看见的并不是奚欢在杀人,而是奚欢在办公。
奚欢转过头,看见了逆光而站的沈昂。
最初的惊讶过去后,有几个壮汉开始向沈昂靠近。他们准备悄悄地将他制住,然后灭口。反正,杀一个,杀两个,都是一样的。
“别徒劳了。”奚欢对着自己的手下道:“沈经理既然敢单独来,肯定是有所准备的。”
沈昂敛目而笑:“不愧是奚律师,什么都能猜到。不错,我来之前便通知了我的一个警察朋友,如果十分钟后我还没有给他打去电话,那么他便会带着人赶来这里。”
奚欢放下了皮绳,仿佛安抚般地mo了mo手腕上的佛珠,问道:“沈经理是来救你侄儿的吧,其实你应该知道,我并不想与你为敌。可惜你的好侄儿太不上道了,随便动了我的东西,我不得不出手。”
皮绳放开,新鲜的空气重新涌入了沈盛年的xiong腔内,他的生命得以延续。
沈昂望了眼沈盛年颈脖上那像是被剜去一圈皮肉的红肿勒痕,目光沉下,可语气仍旧平稳如常:“他小,不懂事,回去后我会好好教育,再不会给奚律师添麻烦。”
奚欢抬眼望向沈昂:“哦,沈昂律师还真的以为我会放他走?而且,就算是今天你能救走他,那明天呢?后天呢?总有一天他会再落在我手里。”
奚欢威胁的语气轻渺,但内容却很重。
沈昂当然清楚,自己不可能时时刻刻都陪在沈盛年身边,也无法次次都及时将他救出,所以他来之前便已经准备了法宝。
沈昂拿出了一个文件袋,道:“我想用这里面的东西交换他的命。”
文件袋被传递到奚欢手中,他漫不经心地打开,取出里面的文件,然而刚看第一眼,便像是被毒蜂蛰了般,表情有瞬间的扭曲。
“我想,这个东西应该比我侄儿的命更重要吧。”沈昂对那份文件的重量xiong有成竹。
奚欢阅读着文件,仿佛很专注的模样。可是看仔细了会发现,他其实根本没有看进去一个字。
所有人都在等待着他的命令。
放或者是杀,全在他的一念之间。
终于,奚欢闭上眼,细长眸子的形状本如流水般流畅,如今看上去却有些凝滞:“沈经理,你赢了。”
因为那份文件,奚欢决定放他们走。
沈昂上前扶起遍体鳞伤的沈盛年,道:“奚律师放心,我会对里面的内容守口如瓶。毕竟,我本就不是付家的人,他们的事与我毫无关系。”
奚欢抿嘴:“沈经理能这么想就再好不过了。”
经过这不算短的谈判时间,沈盛年从濒死边缘醒来,稍稍有了些力气。他对着奚欢咧嘴一笑,露出的牙齿里全是鲜红的血:“放我走吗?你可是会后悔的。”
话音刚落,沈昂立即放开扶着他的手,沈盛年未曾提防,又再次摔倒在地。这次摔得够惨,令他忍不住哀嚎了声。
沈昂对着奚欢道:“奚律师放心,我回去也会好好教育他这个嘴贱的毛病。”
说完,沈昂重新拉起了沈盛年,快步将他拖离仓库,塞上车,一踩油门,扬长而去。
直到上了车,沈盛年才忍不住叫唤:“嘶,好疼,好疼,妈的,这群人太没有道德了,居然玩命打我,遭了遭了,肋骨估计都断了几根……叔,你怎么不早点来呢?”
其实沈盛年在小巷里便发现了自己被人跟踪,当即就悄悄用裤袋中的手机拨打了沈昂的电话。而沈昂也是通过手机的定位系统找到沈盛年的下落。
沈昂没理会他,只是故意甩了方向盘,将沈盛年颠得苦不堪言。
等听够了沈盛年的痛哭哀嚎,沈昂才训斥道:“你什么人不好惹,居然去惹奚欢,你以为自己是猫,有九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