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被称为吴伯的男子发出了一声冷哼:“齐三,你被逼无奈,便敢再次到我境地作歹,伤害人命?莫非你忘了上次的教训,还想再让我砍掉你右手拇指?”
那齐三微微瑟缩了下,我这才注意到他的左手,少了一个拇指,似乎是连根被断掉。
“不敢,不敢,还望吴伯宽恕,老三我这就带人离开,从今往后,再也不敢踏上吴伯境地一步!”
嘴里说着,那吴三竟然已经双膝着地,跪了下来,而他身后的一干盗众,也是鸦雀无声,我的耳边,除了伤者发出的低低的痛苦呻吟,再无别的声音了。
吴伯盯着他,看了半晌。
天气已是有些冷了,而齐三的额头上,此刻汗水却是淋淋。
“滚。”终于,他的喉咙里挤出了这样一个字。
他的话音刚落,那齐三就如逢大赦,磕了几个头,站了起来,连家伙也不收拾,就带着自己的人,搀扶了伤者,抬起地上的死尸,下了驰道,迅速消失在不远处的山里。
盗匪一走,我耳边的痛苦呻吟声就骤然响了许多,我精神一松,再也坚持不住,失去了知觉。

第15章 伤口痊愈

等我醒来时,就发现自己是趴着的姿势,然后,感觉身下晃晃荡荡,应该是在行走的马车上。
扭过了头,这才发现,我的身边,正坐着沈大娘,她头上的伤口已经包了起来,模样看起来,很是古怪,我一下子笑了起来,这才感觉到了后背的一阵抽痛,忍不住呲牙裂嘴起来。
“哎,阿离,你这孩子,好好地笑什么啊。”
她见我醒来,很是高兴,凑了过来。
“沈大娘,我们这是去哪里?”我想换个舒服点的姿势,但稍稍一动,后背就痛得厉害,只好继续趴着,再也不敢动了。
“吴伯,我们要去吴伯家里。”沈大娘说道。
吴伯,我想起之前那个骑在马上的英伟男子,好奇之意,油然而生。
“吴伯是谁,沈大娘你知道吗?”我问道。
沈大娘笑了下:“我跟着家主,这条道走了不知多少回了,怎会不知道吴伯?他本名吴芮,祖上几代一直居于浮梁瑶里,此地偏坳,楚王管不了那里,他十八岁开始就统领手下一万兵马,但却关爱四周乡邻,更是不允许在其境内有劫掠,百姓爱戴,所以不称其名,尊他为吴伯,我之前就对他有所耳闻,不想此次竟然真的碰到了。幸而苍天保佑,若不是他最后关头出现,你我现在恐怕都已经丢了性命。这个吴伯,他可不是一般的人,据说啊,他的祖上就是被越王灭了国的吴王,为了躲避灾祸,才隐居到这里来的……”
说到最后,她脸上的表情已经变得有些神秘,声音也压低了许多。
我微微地阖上了眼睛。
吴芮,这个名字,我曾经在史书上看过,他就是后来被刘邦封为“长沙王”的西汉初年的七个异姓王之一,而之所以留下印象,是因为他是这其中唯一一个没有最后被刘邦剪除的异姓王。
沈大娘口里的“据说”并没有错,据史书记载,他确实就是吴王夫差的第五代孙。当年吴国被灭前,夫差的长子友很早就发现父亲的政权不稳,国家面临灭亡的残酷命运,在自己无力回天的情况下,友就带着自己的母亲,也就是已失宠的皇后和妻子儿子家眷并一些愿意追随他的兵士到了浮梁一带隐居生活,从而避过了一场灭门之祸。
我正在想着,边上的沈大娘还在那里念叨:“我们商队里,除了你,还有几个受伤严重的这次都一起跟着吴伯到他家中治伤休养了,我家的受伤不重,和家主一去先走了,我放心不下你,所以就跟着来了。阿离啊,沈大娘这条命,还真的多亏你救了,要是没你那一下,我现在可就已经被埋进坟堆里了……”
被她提醒,我伸手往大腿处摸了下,只剩下一个刀鞘,匕首没了。
刹那间,我急出了一身冷汗。
“沈大娘,我的那把匕首呢?”我急忙问道。
她一阵茫然,想了下,才说道:“哦,就是你昏倒的时候还紧紧抓着不放的那把吗?被吴伯收走了。不过说真的,大娘我可是第一回见到这样锋利的匕首啊,阿离,你是从哪得来的?”
听说只是被吴伯收走,并非是我昏迷中丢掉了,我才松了口气。但是很快,我的眉头又微微皱了起来。
这样的一把匕首,绝非凡品,吴芮何等人物,他若是向我追根究底,我又该如何作答?
心中有些烦闷,便微微地垂下了眼睛,她以为我是因为伤口的缘故,疲惫想要休息,便也不再说话,只是不停做着手上的活。
到了晚间,我和另外几个伤者就被送进了一所庄子的室内,这里还不是瑶里,只是吴芮在彭蠡的一个落脚之地。很快,就有人过来为我们一一处置伤口。
解开我身上那由沈大娘胡乱裹扎起来的布,露出背后的伤口之后,我听见周围的人都抽了一口冷气,看着我的目光里都流露出了不忍之色,我便知道,自己的伤口,一定是非常可怕了,这个时代,还没有缝合技术,更谈不上消炎,即便我之前侥幸没有死于失血过多,只怕过了今晚,伤口开始发炎无法自愈,最后还是会死于感染。
果然,在这庄子里,休养了将近十日,其余人的伤势都已经渐渐稳定,可以离开了,只有我,背后的伤口不但没有好转的迹象,反而开始脓肿溃烂,到了后来,甚至发起了烧,根本无法下地。我知道这是因为我年岁偏小,对感染的抵抗力本就弱于大人,加上长期营养不良,更是难以靠自己体内的免疫系统杀死感染细菌。
昏昏沉沉地,也不知过了几日,这天喝完沈大娘递到我嘴边的苦的要命的药汁,眼皮沉重,迷迷糊糊中,耳朵里似乎听到了沈大娘和什么人在说话。
“这个小姑娘,现在怎么样了?”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耳熟。
“多谢吴伯相救,还收留我们在此养伤,只是阿离……”我听到沈大娘似乎在哽咽的样子,“阿离只怕是活不了了……,这孩子,她是为了救我才被伤成这样的,她要是真的就这么没了,我这一辈子都无法安心,吴伯,求求你一定要救她啊……”
是吴芮来了吗?我想转过头去,向他讨回我父亲的匕首,但是眼皮沉重,竟然无法开口说话了,只是微微翕了下唇,便再次沉沉睡去。
醒来之后,又是在马车之上了,我的身下,铺了厚厚的软垫。
“你醒啦?”这次,听到的是一个清脆的声音。
我的身边,坐的不再是熟悉的沈大娘了,而是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小姑娘,她看起来,比我只大了两三岁的样子。
“吴伯已经让沈大娘先走了,现在由我来照顾你,我叫语,本来是彭蠡宅子里的,我阿姆他们都在瑶里,你不知道我老早就想去那里啦,可惜都没有机会,现在好了,我求了吴伯好几次,他才答应让我一路照顾你,说起来还真的要谢谢你啊……”
这个叫“语”的小姑娘,还真的像她的名字那样,说话又快又脆。
我吃力地笑了下:“水……”
她这才不好意思地吐了下舌头,手脚麻利地从边上的一个罐子里倒了碗水,小心地送到了我的嘴边,这一碗水,我喝起来也是十分地吃力,几乎洒了一半在胸口,才软软地将头继续靠在枕垫上。
后背的伤口,早已感觉不到痛了,只是一片麻木,疼痛仿佛转移到了我的前胸。虽然看不见,但我知道现在肯定已经溃烂得可怕无比了。
我很奇怪,自己的这口气,居然还真的可以吊到浮梁瑶里吴芮的宅院里,只是,我也真的只剩下一口气了。
迷迷糊糊中,一阵幽凉的感觉,从我的后背传来,这是自从受伤的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以来,我感觉最舒服的时刻了。
等我再次恢复意识,看见身边除了那个叫“语”的小丫头,还有三十左右的妇人,娥眉淡扫,肌骨莹润,举止娴雅。
“夫人,你说阿离会不会好起来?”
这是小丫头的声音。
然后,我听到了一声轻轻地叹息,接着,一个我这辈子,不,两辈子加起来都没有听过的温柔声音说道:“我这几日,日日都给她上了我家世代传下的秘药,好与不好,就只能看天意了。”
老天既然已经把我送到了这里,看来,并没有轻易收我回去的意思,在持续发热了这么多天后,有一天早上醒来,我竟然发现自己没有像往日那样头晕,而后背的伤口,也不再是之前那让人绝望的麻木之感,而是又痛又痒。过了几日,我终于可以用自己的脚踩在地上走路了,虽然还是有些绵软,但是精神,却已经好了许多。
我好了起来,奇迹般地好了起来,现在,后背只剩下一道长长的疤痕了。
大病初愈,我愈发黑瘦了,只是一双眼睛,大得几乎要盖过了我其他的五官。
这是语说的,对于她的夸张,我已经习惯了,只是淡淡笑了下,但是我的消瘦让眼睛看起来更大,这却是真的。
“阿离,你这次可以好起来,真的多亏了夫人啊,夫人她是这世界上最美丽,也最聪明的人了,我跟你说,夫人她会作诗,会给人看病,还会吹笛呢,她吹起笛子,东边竹林里的鸟儿伴随笛声飞舞,院子池塘里的鱼群裙浮在水面上听,庭院里花丛里的朵朵花儿,仔细看也会随着笛声轻轻抖动呢。夫人常说,世间万物都有灵性,尤其是小动物啊,花啊草啊,它们都是有生命的,只不过我们现在还不懂怎么和它们说话而已……”
语说得很是动情,一脸完全的崇拜,这一次,就连我也听得有些入迷了。
“你好了?”
突然,我听到门口有人说话,抬眼望去,竟然是吴芮,这里的主人。
这是我到他家这么多天之后,第一次见到他,一下子竟有些紧张起来,不知为什么,他眼里的那种神采,总是让我有些不安的感觉。
这也是为什么我的伤已经差不多痊愈了,我却至今还迟迟没有去找他开口要匕首的原因。
语似乎对他有些敬畏,看见他来了,鞠了个躬,就很快离去了,室内就只剩了我和他两个人,他只是盯着我,不说话,我愈发紧张了,甚至有了连手放哪里好都不知道的感觉。
辛离啊,辛离,我在心里暗暗鄙夷自己,你真的以为你只是个八岁的小孩子吗?前世的你,可是从来没有在一个男人面前这样局促过,更何况,你面前的这个男人,他还是一个两千多年前的古人!
这样想着,我才终于慢慢地调匀了自己的心跳,终于,当我感觉自己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我抬起了眼,坦然对上了他的。

第16章 筹算之术

一定是我的眼睛太大了,就像语说的那样,大得盖过了其它的五官,所以当吴芮看到我与他对视的时候,表情里有了微微一丝惊讶。
“那把匕首,你是从何得来?”
终于,他开口问我了,声音并不高,但有一种压迫的力量。
“路边偶尔所得。”
我淡淡说道。
他微微笑了起来:“好个路边偶尔所得啊!这样的神兵利刃,弃在路边,旁人不得,为何会偏偏让你这个孩子所得!”
我望着他突然绽放的笑容,一语不发。
“此等利刃,乃是玄铁经由千锻万炼而来,若非神匠,绝难造出,而我观此匕首,其柄如新,应该不是上古流传而下,若论现世,几十年来,也只有赵国徐夫人才有此功力。只是听闻他不久之前,卷入燕丹刺秦一事,秦王在秦赵两国,发文大索其父女二人,而今下落不明。你与徐夫人,到底是何关系?”
他双手负于身后,神情怡然,望着我的目光却是如电。
我的心微微一跳,万万没有想到,吴芮的洞察力竟然如此之细密,一语便道破了这匕首的来历,甚至,他很有可能已经隐隐猜出了我的身份?
“确是我偶尔所得。”
我看着他的眼睛,再次清晰地说道。
他盯了我半晌,突然说道:“如果那把匕首,我不打算还与你呢?”
“血溅三尺,在所不惜。”
我立刻接口,毫不犹豫。
他一愣,突然呵呵地笑了起来,转身而去。
等他走了,我才发现,自己手心,已经是微微地沁出了汗,黏黏地很是不舒服。
他会将匕首还给我的,这一点,我很是肯定。
果然,没多久,他就遣了一个家人,将匕首置于盘中,送回了我面前。再次将匕首放回老地方,我微微地吁了口气。
身上的伤已经渐好,匕首也已取回,我便想着找个机会和这里的主人谢别,毕竟,像现在这样用客人的身份长期留在救命恩人的家里,让我觉得很是尴尬。
当然,我是不会找此间的男主人的,而是瞅了个机会,让语带着我,去见了女主人,吴芮的夫人。
她在我尚迷迷糊糊的时候,几乎日日都来为我上药,最近我伤势稳定了,她便很少来看过了。
我进去的时候,她正盘膝坐在塌上,面前的矮几上,堆了一摊帛卷和细小竹棍,我知道那是此时的算筹,手上执了毛笔,似乎正在写什么,脸上微微地有一丝倦容。
见我出现,她轻轻将笔架下,面带微笑,转向了我,她的腹部,微微隆起,应该是已经有了身孕。
对于这个温柔的女子,我存了极大的好感,上前对她施以深深一礼。
“夫人,辛离多蒙吴伯和夫人相救,本该留在此处报答,只是辛离人微身贱,实在无以为报,救命之恩,只能铭记心头,今日特意来寻夫人,道声告辞。”
她听了我的话,脸上微微地露出了讶异之色:“我听说你也并非那王姓商队里的人,只是半路搭车,想来应该也无亲人了,现今你伤口虽已结痂,但我见你身体羸弱,只怕经不起行路劳顿,为何不继续留在这里?”
她说的,不无道理,只是……
“你若要去,可有目的之地?”
我正思量间,她又问我。
“夫人,辛离本是要去长沙……”
我未说完,她便摇了摇头,打断了我的话:“长沙夏末之时,遭了洪泽,现今虽水已退去,但瘟病横生,你若现在再去,岂不是自送性命?”
我一下子有些呆住了,长沙一带,现在正瘟疫流行?
见我犹疑,她又笑道:“辛离,我看你年岁虽小,倒也不是没有主意之人,你若执意要走,我也不好勉强,但我瑶里庄子虽小,却也不是不能留人之所,你若没有急事,尽可安心住下。”
她既已如此说了,我若再拒,便真的是不知好歹了,当下对她再次躬身为礼,口里道了谢。
她略略点了下头,便又转过身去,左右摆弄着算筹,右手执起了笔,写写画画,片刻,眉头又微微锁了起来。
话说完了,我本来已经应该离去了,只是见她神色不畅,忍不住便问了出来:“夫人可是有什么愁烦之事?”
她转头朝我,有些无奈地笑了下:“旧年将去,庄里人口众多,循了旧例,每家要按人头数分发一些物品,这人头数是已经齐备了,只是所分之物甚是繁杂,需按人头计出总数入账,再分派下去,从前庄里有位账房专营此事,只是不久之前他有事离去,庄里又寻不到其他可以代替之人,我便只好自己筹算……”
中国早在商周时代,就已经根据人的十个手指之数,建立了完整的十进制计数系统,现在,虽然在度量衡的某些方面,和现代稍有区别,例如,此时的一石等于四钧,一钧等于三十斤,一斤等于十六两,而不是现代意义的十两,但只要知道了转换之数,计算原理,都是相同的。
我心念一动,便想帮下吴芮夫人,于是走上前去笑道:“夫人,不如让辛离来试下看看?”
她望着我,面上带了惊异之色:“你懂筹算?”
“辛离从前在家,跟随父亲学过一些筹算,只是……,”我微微有些不好意思地补充道,“辛离笨拙,有些字不大认得,夫人只要教下我认得帛上的字便可。”
吴夫人显得很是高兴,立刻便拉了我上塌,把她已经列在帛书的上的字一一指给我看,我听她讲了一遍,便已经明白了,庄里现在要分的,和现代的人过年前要备的年货种类差不多,只不过单调了许多,主要就是黍稻,葵、藿、萝卜、蔓青等当时已有的蔬菜,鸡、鸭、猪等肉类,还有布帛并钱。
认得了字,我便坐了吴夫人原来的位置上,竹筹我不会用,推到了一边,开始埋头计算起来。吴夫人原本还有些不放心地在我边上看下,后来见我一副很是专业的架势,也就丢给了我,自己离去了。
我的毛笔字,本来就是初中那会每个星期一节写字课的时候练过几下,当年就写得不怎么样,一张纸上难得被老师批个红圈。到了现在,加上又是在布帛上落笔,更是歪歪扭扭得可怕,自己都看不下去,又费时间,想了下,便干脆抱了几上的布帛资料到了门口,蹲在了泥地上,捡了跟细细的枯枝,这下在地上终于运“笔”如飞,不过两个时辰,等吴夫人再来看的时候,我已经全部算好了,当然,过程我是用阿拉伯数字算的,但最后,我把计算过程都抹掉了,只在地上按照各种类别一一分列出结果,又换成了现在他们可以理解的数字写法。
吴夫人看着满地的字,很是吃惊。
“呃,夫人,辛离字迹实在是拙劣,所以不敢在帛布上落笔,但计量结果都已出了,就写在地上,还请夫人让人来誊写下便可。”
吴夫人仔细看了下结果,满面笑容:“很好,辛离,未曾料想你竟然对数算如此精通,你可是帮了我的大忙。”
我微微笑道:“夫人和吴伯对辛离的救命之恩,辛离无以为报,些须小事,何足挂齿,还只希望辛离没有算错,以免误了庄里的大事。”
夫人摆了摆手:“有无计量错误,过几日便会知晓,即便有误,也无大碍,从前的账房,也并非次次精准,当真有误,到最后补了便是。”说完,也不叫人,自己到了屋里,取了未曾用过的帛布和笔墨,到了院里,蹲□去,一一抄录。
长沙短期内既已无法成行,我便只好安住了下来。吴夫人应该是对家中仆从说过什么,我在这里,竟也俨然成了半个主人,每日里吃饱了肚子,便只看着众人忙忙碌碌地为着迎接岁首的“腊祭”和“逐除”做准备。
新年前夕要腊祭这一习俗,据说在夏朝建立之后就流传了下来,在夏朝的时候年还称为“岁”,商时称“祀”,而从周开始到此时,便一直称为“年”了,拜祭的对象,除了祖先,便是各路神灵。而所谓“逐除”,应该就是“除夕”的最早形态了吧,我听语说,在岁首的前一天,整个瑶里的人都要击鼓以驱逐“疫病之鬼”,这样的风俗,我虽然来此已经两年,但还是第一次听说。上一个十月初一的岁首前夕,我只是跟着父亲,简单地拜祭了下祖先就了事了。
闲荡了几日,我便知道了吴芮家中,尚有一母梅氏,他现在并无妾室,只有吴夫人一妻,现在已经有了三个儿子,最大的和我差不多年岁,名为臣,小的还只有三四岁的样子。吴芮还有一个弟弟吴延,据语说,他虽然只有十四岁,但从小喜欢采药打猎,论武艺和箭法,在整个瑶里,都是数一数二的,说起这个的时候,我看见她的眼睛里的光,一闪一闪,亮得像是天上的星。
吴芮的所谓庄子,在我看来,其实就是一个自给自足的村庄,这个村庄的周围,群峰环抱,如画如屏,一条河流穿村而过,数百座房子依山傍水,错落有致地分布在小河两岸,庄里的民众,大多应都是当年跟随吴芮祖先隐居于此的将士后代,平日里男耕女织,藏兵于民,到了紧急时刻,便立刻可以拉出一支队伍出来。
庄子里和外面一样,一般一天也只备早晚两顿的,但晌午厨房里一般也会有一些冷的糕点置放在那里。我到此这么久了,心理上终究还是难以习惯一天只吃两餐,私底下也以为这对身体并无好处,所以现在既然有东西可以吃,我也就常常厚着脸皮去取食了,反正现在在庄里,我识字懂算术的名声,已经差不多传遍,夫人有什么账房上的事情,也都交给了我,大家看见我,神色里也多了几分尊敬之意,所以去拿几块糕点,估计就算被人看见,也不会有什么闲话。
这日晌午,我吃了些东西,肚子有些饱了,便拣了块平整的石头,坐在了上面,闭目养神起来。
这里的“过年”气氛,再次勾起了我的伤感之意,这伤感,是因为已经逝去的父亲和前世里的母亲,也是因为我自己。
这么久了,我竟然还是无法将自己融入这里的一切,或者说,在这里,我不知道自己这么存活下去的意义到底在哪里,只是单纯为了见到一个又一个的从前在史书里才可以见到的人物,然后,冷眼看着他们经历着自己各自早已被写入史书的人生?……
“哎,你就是我哥哥救回来的那个辛离吗?”
正冥想间,突然,我的耳边响起了一个年轻的声音,接着,就是有人在扯我的发辫。

第17章 心脏急救

我不悦地睁开了眼睛。
我的面前,站了一个少年。他的面部轮廓和吴芮有些相像,只是眼神里,缺了吴芮那让我有些窒息感的精芒,看起来,反倒是趾气高扬的样子。
我立刻就知道他是谁了,叹了口气,从他的手里,拉回了我的辫子。
他是吴延,吴芮的弟弟。
关于他,除了之前的那些话,语还告诉过我,他是瑶里庄中的小霸王,当然,当时她说这些的时候,眼睛里,闪的是崇拜的光。
“那把匕首,我哥哥说是你的,拿来我再看看!”
他向我伸出了手,一副我是大爷的样子。
我不理他,站了起来,想绕过去回自己的屋子,但他居然故意堵住我的路,然后,趁我不备,又扯了我的一条辫子过来,一边扯,一边还不停啧啧摇头:“这么黄的头发,人又这么黑,偏偏还梳了这样怪异地发型,真是丑得要命,那么好的一把匕首,怎么会是你的,真是糟践了,要我说啊,必定是你哪里偷来的……”
这时的女子,大都梳两种发型,一种是梳于脑后的垂髻,一种是盘于头顶的高髻,而小女孩,大多是前面的那种。我嫌麻烦,所以通常就梳两条马尾,垂在胸前。
我不再试图离开,而是停下脚步,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他,一语不发。
他说完了,见我没有他想象中的小女孩该有的反应,反而既不生气,也不反驳,自己大概也觉得没什么意思,松手放开了我的发辫,有些意兴阑珊地问道:“喂,你哑巴啊,怎么不回嘴?”
“狗咬我一口,难道我也去咬狗一口?”
心里,一直在不停地告诫自己,辛离,不要理会他的挑衅,你已经是个成年人了,而对方,不过还是个心智尚未成熟的毛孩,不要和他一般见识,但是我的嘴里,却已经不受控制地溜出了这样的一句话。
“什么,你个臭丫头,竟然敢骂我是狗?”
吴延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伸出手来,看样子,竟然是要打我了。
我心一横,反正已经得罪了,也不怕再往死里得罪,干脆看着他的嘴巴,作出很是好心地提醒他:“你的牙齿缝里,夹了菜叶。”
他一愣,伸出的手停在了半空,想了下,才说道:“我今天没有吃菜啊。”
“哦——”我拉长了声音,恍然大悟的样子,“原来还是昨天吃了的菜啊……”
这下,他的脸色彻底地变了,我在他反应过来有进一步动作之前,迅速绕过了他,几乎是飞一样地冲回了自己的屋子。
关上了门,想着刚才的那一幕和最后他那几乎变成了猪肝色的面孔,我忍不住捧着肚子,大笑了起来。
到这里这么久了,我一直都是小心翼翼地压抑着生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地肆意放任过自己,蓦地发现,和一个毛孩子斗嘴,竟然也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情。我笑了许久,终于才慢慢地忍了下来,心情也是好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