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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听说,这是和以往任何朝代都不同的一个朝代。她是有史以来第一个由来自民间的力量建立的王朝!
你也许不会想到,我最初对汉家文化发生兴趣,就是因为我听说这个王朝的建立者是一个亭长!
我从传说中得知,他“约法三章”、“秋毫无犯”的事迹,从史书中看到,他的臣下居然包括贩缯吹箫屠狗之流。
我爱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个不是凭着高贵的血统,而是依靠民众的拥戴建立的政权。我相信,在这个属于民众的国家里,每一个平民子弟都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得到他应有的地位和尊荣。狱掾主吏、屠狗贩缯者都能成为将相重臣,还有什么不可能发生呢?
当今天子用人不拘出身,文有家室寒微的公孙弘、主父偃,武有起于奴仆的大将军卫青。种种事实都激励着我相信,生在这样一个伟大的王朝,生在这样一个伟大的盛世,凭着自己的努力,总有一天,我会获得采撷那颗明珠的资格!
然而,当我真的开始试探入仕之途时,才发现自己离那一天有多么遥远。
这个国家表面上尊儒尚文,骨子里用的却是前朝法家那一套。平民要入仕,正统的道路就是刀笔起家。年满十七岁,品行端正,经乡官推荐,官府考试,能背写出九千字的东西,便可捞个小吏当当。
问题是,谁来裁定一个人的品行是否端正?这种制度与生俱来就带着难以修正的缺陷。
大名鼎鼎的开国元勋韩信,据说年轻时曾被定为“无行”,以致不得推择为吏。那是前朝的事,但本朝其实也是如此。
况且就算做上了小吏,没背景没靠山也毫无意义。誊公文,编名册,催赋税,捕盗贼,一年年熬资历,熬上几十年,如果有幸还没被繁重无聊的文牍工作折磨发疯,也没有犯任何过失,也许就能被推荐到长安,在某个三公九卿的府衙中当个员吏掾属,成为令乡里羡慕的京官。而这也就是他们的极限了。似乎总有一层无形的隔板挡在这些来自底层的小吏的头顶,不管如何努力,不管怎样优秀。他们中的绝大多数终生官不过令丞,俸不过六百石,永远无法进入这个国家真正的权力圈。
我在长安东郊见过一个被人戏称为“求仕村”的地方。那里汇聚着无数来自全国的优秀年轻人,他们和我一样,雄心勃勃,对自己的才华充满自信。他们夜以继日地书写着各种辞赋策论,向皇帝投递,渴望重演公孙弘、主父偃、司马相如的幸运。然而,常常是年复一年,渐渐锉平了进取的锐气,销蚀了满腹的才华,耗尽钱财却一无所获,失望地回到故乡。还有少数人,或者不死心,或者不甘心,或者因为无颜回乡面对家人,在长安一年年混下去,乃至落魄到混迹于关东流民中,蓬头垢面,乞食街头。
我大惑不解。
怎么会这样?
朝廷大肆向外宣扬的“求贤诏”是怎么一回事?公孙弘、主父偃、卫青…那些神话般的不次拔擢又是怎么回事?
我仔细打听观察。以前,我忙于做生意,所接触者,是这个国家庞大、繁华的外表。现在,随着我深入了解,一个新的、完全不同于过去外界传说的汉朝呈现在我眼前。
是的,皇帝确实求贤若渴,但是,并不是每一个自认为有才能的布衣百姓都可以直接呈书皇帝,展现自己的才能,表达自己的主张。“贤良”、“文学”,是要二千石以上的官员举荐的。没有高官举荐的投书献赋,事实上根本递不到皇帝面前。公孙弘是凭菑川方面的举荐,主父偃的成功与卫青出力有关。至于卫青,人们只看到他从奴隶到将军的罕见际遇,却往往忘了他有一个好姐姐——卫子夫。
如果卫青没有一个在侍衣轩里把皇帝伺候得舒舒服服的姐姐,如果公孙弘不是与淄川官场关系密切,如果主父偃没有搭上卫大将军这根线…他们的命运会怎么样?
求仕村那些怀才不遇的潦倒士子大概就是答案。
不止一次,我在那里看到,一些鹑衣百结的穷汉,走着走着,一跤跌倒就再也站不起来了。没有谁会知道,那倒毙街头的饿殍,也曾是满腹诗书的才子俊秀,在那茫然失色的眼里,也曾洋溢着治国平天下的热情。一道冠冕堂皇的“求贤诏”,使他们将整个青春乃至生命都赔进了这场无望的赌局,却不知道幸运之门其实永远不会对他们打开。
我陷入了极大的矛盾。我知道这个国家的历史,当年陈涉首义,号令天下,最振奋人心的一句就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每阅史至此,我都为之心潮澎湃,向往不已。
然而数十年过去了,陈涉振聋发聩的呼声渐去渐远,当年反秦的各路义军被慢慢淡化遗忘,仿佛暴秦是高祖一支独力推翻的。布衣卿相的后人们又形成了新的世卿世禄,他们满坑满谷,将仕进之途填塞得容不下任何异类。他们用事实告诫痴心妄想的寒门子弟:乱世结束了,今日的吹箫屠狗之辈,再也休想成就布衣卿相的美梦!
历史走了一圈,又回到了原地。
既然如此,当初那场尸积如山的战争到底意义何在?当年的逐鹿天下,又是为谁逐鹿?
我不愿意承认,自己多年的追求和信仰是错的。我告诉自己,那些完美的道德信念没有错,那些先进的纲纪伦常没有错,只是现在的朝廷偏离了先王之道。
我无法改变朝廷的施政之道,所以,我只有一个办法:投军!
这是我唯一的机会。
几乎一切向上的通道,都被权贵子弟们占据了,唯一没被彻底堵死的,只有从军一途。近年来战事频繁,这是一条要用生命来换取荣誉的道路,这代价对那些权贵子弟来说太高了,他们通常是不愿意用自己娇贵的生命来冒险的——尽管在军中,与平民子弟比起来,他们升迁的速度快了十倍不止,而在阵前伤亡的可能不到寒家子弟的十分之一。
京师诸军,能接纳胡人参军的本就不多,而且大多数已经招满,只有一支还在招人,那就是长水军营。
长水营没招满人,是因为长水校尉苏建是一个特殊的人。
苏建是一名出色的将领,但对待胡卒极其苛刻。有人说,他曾因胡人赵信的背叛,输了一场大仗,从将军贬为庶人。也有人说,那场败仗,是因为他中了胡巫的巫术。总之,那件事给他的打击极大,后来因大将军卫青助力,才得以重新被起用。他出掌长水营以来,招募胡卒,聪明识字的一概不要,只选一字不识的粗人。他认定胡人都有反骨,聪明识字的,将来窃取军政密件,投效蛮夷,为祸更烈,愚笨一点的至少无甚大害。平时操演训练,他就像跟胡人有仇,挑剔严苛,到了不近人情的程度。
所以,在他手下干,太聪明和太笨的,都没有好日子过。笨拙木讷的,会因为无法及时领会命令而受惩罚;聪明机智的,他又戒备猜忌,甚至会找借口行军法杀掉。
在这样的背景下,每年长水营的兵源都不足。
然而也正因为这份苛刻,他训练出来的胡骑是最受朝廷信任的,立功的机会也多。防守要塞、拱卫京畿,到处可以看到长水胡骑的身影。
我不顾家人的反对,去了长水。
我没有选择。
为了阿妍,我愿意做任何事,包括抛却自己对文章诗赋的爱好,和一群目不识丁的武夫一起流血挥汗,枕戈执戟。
在投军前,我又一次去了李家。我找了个机会,背着延年兄弟,快速而低声地对阿妍说:“三年,等我三年!”
阿妍正在绣什么东西,她低着头,手好像微微停了一下,又好像没有。
当李广利送我出门时,阿妍抱着我的缎面翻毛披风跟了出来。
“公子,”她轻声道,“你忘了你的东西。”
李广利警惕地看着阿妍和我,我平静地伸手接过,点点头:“多谢。”
厚厚的披风下,似乎多了点什么东西。我握在手里。
走出很远后,我才拿出那东西。
一股淡淡的清香飘了出来。那是一枚小巧精致的佩帏,以浅黄色丝帛做成,上面用黑色的丝线绣着一只姿态优美的燕子。
燕子!
汉人称为信期绣!
我欣喜若狂。
她答应了!她会等我的!
◇◇◇◇
我顺利地投入了长水军。
在长水营中,我小心地掩盖自己的才智,克制着自己对文字的兴趣。我伪装得很好,没有人识破我。
至于校尉苏建,确实像外界所说的,对待胡人严厉苛酷,稍有小过,辄施重罚。以我的敏捷机智,都不能幸免。我的颊上至今留着一道伤痕,那是苏校尉一次发怒时,用马鞭给我留下的纪念。然而和我后来的遭遇比起来,他简直可谓仁慈之至了。
在长水军中,我干得比谁都努力。我本来对骑射弓马毫无兴趣,我爱的是音律和文字,但到后来,我的骑射功夫竟然比军中所有士卒都出色。
苏建开始注意到我,他发现我与别人有些不同。
他对我的那种永不停息的勤奋很疑惑,不明白我如此刻苦的动力何在。他观察我,旁敲侧击地探询我,但每次都被我机智地躲过去了。
我有些警觉,我见过那些聪明而有进取心的胡人在这个军营里的下场。
在这期间,我又收到了阿妍不知用什么法子,辗转托人送来的一枚精致的玉韘。和现今市面上那种做成佩饰的中看不中用的玉韘不同,那是一种很古老的样式,简单而粗犷,是真的可以戴在指上引弓控弦的。那使我兴奋了很长一段时间。显然,这是阿妍支持我投军的表示。
第二年初夏,长水练兵比武的时候,皇帝来了。这是很罕见的。
那段时间,皇帝有意表现对夷夏子民一视同仁。
这是一个好兆头,我心里想。虽然作为进长水营才一年的新人,我没有资格参加比武选拔,但一想到能亲眼见到皇帝——这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我就感到莫大的兴奋。
那是一个十分燠热的日子,那种日子里,顶盔贯甲是十足地受罪。一天下来,盔甲里的衣衫能拧出一瓢水。别人都被这天气弄得没精打采,只有我的心情丝毫不受影响。
那个未央宫的主人,那个统治着这个世界上最广袤的土地、最多的人口、最高的山川和最宽广的河流的君王,是怎样一个英武睿智的人物呢?我激动而迫切地想要见到他。
御驾终于到了。队伍很长,宦官宫人,侍卫随从,排出足有两里路。
许多士卒情不自禁地偷偷向队伍中那些装点华丽的乘舆窥望,那大概是宫眷所乘坐的。早就听人说了,皇帝好女色,不论到哪里出巡,总会有一群美人随驾。只有我一动不动,目不斜视。
皇帝从他的金根车里出来,我有些紧张地遥望着他,这个世界上最有权力的男人。我离他很远,看不清他的面庞,但那些令人目眩的服饰,玉藻邃延,黼黻文绣,在夏日阳光的反射下熠熠生光。我熟读典章,知道那每一缕纹饰,都蕴含着无穷的寓意,每一个细节,都透射出古老文明的光辉。我知道它们象征着威严,象征着仁义,象征着天地运行的规律,象征着世间最完美的道德。我激动得难以言表。
苏建上前晋见、行礼,他只是微微颔首,然后苏校尉陪他上了点将台。
我看着那个遥远的身影,心里一阵颤抖。
他就是这个国家的化身,就是这个文明的极致吗?我想,总有一天,我会用自己的努力,得到他的赏识,成为这个伟大国家的最出色的武将!
苏校尉挥动令旗,下令开始演武。
阵法、剑术、骑射、角力…
演武场上马蹄起落,尘土飞扬,连天空都显得有些暗了。
不!不是尘土,是云。
我看了眼天上,乌云遮住了太阳。一阵东南风吹来,带来了暴雨的气息。
我有些沮丧。千盼万盼,难得的一次机会,就要让一场大雨给毁了?
天越来越阴沉,风也越来越大。忽然,一阵裹挟着尘土的大风刮来。我当风而立,被遮天蔽日的尘土迷得几乎睁不开眼。
等我睁开眼睛时,目光无意中落到将台旁一架宫眷乘坐的车辇上。那锦缎帘幕被风吹得飘飞起来,现在正轻轻往下落。就在这帘幕将落未落的短暂瞬间,我看到了里面的乘坐者。
阿妍!
我惊呆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的阿妍!
那个我日思夜想、魂牵梦萦的人,竟然出现在御辇中!她成了皇帝的人!
我头脑里轰的一声。
她背叛了我!而我还在她的默默期许下卖力奋斗!
她是什么时候进宫的?她为什么不等我?
难道本来就是我在自作多情?
可、可那佩帏和玉韘呢?她为什么要给我?要给我那些虚假的暗示?!
我觉得自己的心像被从山巅忽然抛到谷底。
世上还有比这更滑稽的事吗?我在这里拼命努力,只是为了给那个夺去了我最心爱的女人的人卖命?!
无数混乱的念头同一时间在我脑海里炸开来,我只想做点什么疯狂的事情来结束这一切。
这是一个噩梦,我对自己说。
我要结束这个噩梦!
我的手无意识地伸向腰间的箭壶。
然而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刺杀皇帝?杀了阿妍,然后自杀?
正在此时,轰隆一声,天上猛地响起一个惊雷。
世上的事往往如此。如果那雷再早一会儿,或晚一会儿,后来的一切将完全是另一个样子。然而雷偏偏在那时响了,于是,你、我、阿妍、皇帝乃至帝国千千万万人的命运,从此被彻底改变了。
伴随着雷声,豆大的雨点砸了下来。
校场上的队伍因这意外的变故微微有些骚动起来。
咴咴一声长嘶,御驾车队中有马受惊了。旋即,一架马车冲出队伍。
阿妍!是阿妍的!
驭者猝不及防,不但没有拉住马缰,反而被甩到地上。
没有人驾驭,惊马拖着马车在演武场横冲直撞,疯狂地乱跑,所到之处,人群慌不迭地避让。惊马的力量是可怕的,就算铜筋铁骨,被这样一匹疯狂的牲畜踩上,也必然筋断骨折。
我几乎是不假思索地抽出佩刀,迎着那马车冲去。
“危险!”
“卫兄,快让开!”同袍们惊叫道。
我恍若未闻。转眼间,那两匹高头大马,已挟着雷霆万钧之势冲了过来,慌乱惊叫的人群纷纷散开。马车经过我身边时,我侧身一让,一手捞起拖在地上的缰绳,紧赶几步,挥刀向那乘舆与马匹之间的皮靷劈去。一刀下去,皮靷被砍断了一根,但马跑得实在太快了,我一下就被拖倒在地上了。
人群中发出一声惊呼。
我看得见马蹄在我身旁翻飞起落,听得见巨大的车轮在我身后轰轰作响,这一刻,只要稍一松劲,我就会在瞬间被践踏成一摊肉泥。
所以,虽然身体被半拖在地上摔打颠簸,剧痛不已,我却始终死死抓住缰绳不放。
地上的沙砾、石块迅速磨破了我的衣衫皮肉,越来越密集的雨点砸在我脸上身上。我根本无法看清周围的情况,但我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拖得越久,越危险,一旦遇上障碍,随时会车毁人亡。我强忍着疼痛,将佩刀放到口中衔着,伸手攀住车辕,奋身一跃,跳上马车。在剧烈的颠簸中,我拿出衔在口中的佩刀,终于割断了马车的全部皮靷。
摆脱了束缚的两匹马各自跑开去,马车余势未尽,仍向前冲了一段后才停下来。我艰难地坐起身来,这才感到浑身火烧火燎般的剧痛。黄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砸下来,打在我身上,雨水混着血水,湿透了我的衣衫。我回过身一把掀开车帷,大声道:“阿妍!为什么!”
与此同时,轰隆隆一声巨响,一个响雷从头上滚过,湮没了我的声音。雪亮的电光映照下,是车中阿妍那苍白到几乎没有血色的脸。她颤抖着伸出手,道:“律…”似乎想探查我的伤势。
我叫道:“不…”随之一口鲜血喷了出来,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
很久以后,我才醒来,发现正躺在自己的营帐中。
一名医官正在旁边调制草药。
“你运气不错。”那医官回头看了我一眼,道,“知道你救了谁吗?新近宠冠后宫的李夫人!”
李夫人?宠冠后宫?我转过头闭上眼睛。
“我本来是为李夫人诊脉的,今天看完后,夫人只是受了些惊吓,并无大碍,陛下就让我来给你看看。知道吗,”那医官走到我身边,坐下道,“我从来只侍奉内廷皇室,不为外臣诊治。也就是说,陛下很看重你。”
我懒得理他。
“小子,别以为所有人都是瞎子。”那医官凑到我耳边,压低了声音道,“别人看不出来,我看得出来!”
我道:“看出来什么?”
“没有人比医者更了解人体忍受痛苦的极限。”那医官一边给我伤口清理换药,一边道,“你光是肋骨就断了三根,全身上下没一块完整皮肉,那已经不能用忠诚来解释了。”
我眼皮倏地一跳,双眼睁开,转过头来,盯着那医官道:“你什么意思?”
“况且你还是胡人!”那医官换完药,清洗着满手的血污,继续道,“为了一个异族君王的宠姬,至于吗?”
我强撑着坐起来,忍着伤口的剧痛,咄咄逼人地望向他道:“那么你认为我是为了什么?”
那医官取过一方丝巾,将手擦干,慢条斯理地道:“能叫一个人玩命到这种程度,只有两种可能,爱到极致和恨到极致。你属于哪一种?”
我慢慢将手伸到枕下,摸到了我平时放在那里的短剑,一下抽出,直指那医官的咽喉,厉声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那医官神色不变,道:“敝姓随,太医令随但。”
我道:“你想干什么?”
“很简单,帮你。”随太医镇定地道,“一个医术高明的太医,在宫里是有着许多便利的,可以做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比如,你想再见到她吗?”
我盯着随太医的眼睛,道:“为什么帮我?”
随太医微微一笑,用两根手指捻住剑尖,轻轻移开,道:“此番你立下救驾大功,前程不可限量,我想交个大有前途的朋友。”
我道:“你到底想得到什么?”
随太医哈哈一笑,道:“你很聪明,真是一点就透。很好,我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不过放心,我所求并不过奢,只是在你方便时,为我从宫里带样东西出来。”
我道:“你在宫里都得不到,我在宫外又怎能给你拿到?”
随太医道:“我说了,等你方便的时候,不用急。只有在你力所能及时,在下才会要求。”
我道:“好,如果我能力所及,一定为你办到。”
随太医像是有些意外,道:“你不问我到底要你拿什么?”
我道:“什么都可以。”
随太医点点头,微笑道:“不错,你连命都不要了,还有什么可顾忌的?也许叫你去盗窃武库,你也会答应吧?”
我闭上眼睛,道:“帮我与李夫人见一面。”
随太医满意地笑了起来:“不出我所料。小子,真不知该说你有胆色还是有色胆。不过,老夫诚心劝你一句,舞倡歌伎,学得顶尖技艺,本来就是要待价而沽的。想开点,李夫人是国色,寻常人得之,本就是祸非福。”
◇◇◇◇
一个月后,我伤势逐渐痊愈,皇帝果然召我进宫,任命我为郎中,负责守卫天禄阁。
仅仅一个月前,这样一份职司,还是我梦寐以求的好差事。不是因为工作清闲、俸禄优厚,而是因为我早就听说,天禄阁是宫中两大藏书阁之一,里面藏着我生平最向往、最敬仰的知识学问。可现在,我对此没有丝毫兴致。
我知道我该谢恩的,但我实在打不起精神。
我的一切追求和梦想,都在车帘被风掀开的那一瞬间化为乌有了。
皇帝似乎看出我对新的任命兴味索然。
“怎么,”皇帝指着满室的简牍,道,“你不喜欢这里?”
我木然地道:“微臣不敢。”
皇帝道:“知道天下多少读书人梦寐以求想进这个地方吗?”
我道:“臣本来就不是读书人!”
话一出口,才发现自己的态度极为不敬。
这段时间,我已被一些好心的同僚私底下暗示,当今皇帝为人刻薄,很难伺候,进宫后千万小心,不要触忤上意。我几乎已经准备好为自己的不敬付出代价了。
没想到,皇帝却丝毫不以为忤,微笑着挥了挥手道:“没关系,干久了就习惯了。”
皇帝那宽宏大量的笑容中,甚至有一丝满意的味道。
一个身份低微的小卒,被他施恩超擢,不但不知感恩,甚至还心怀怨望,他居然还会满意?为什么?
可我不想知道。
就这样,天禄阁,当年萧何所造的,与石渠阁并列的两大藏书阁之一,从那时起,就成了我的辖地。
我统领一队卫士,但既不隶属于郎中令,也不属于卫尉,而直接听命于皇帝。天禄阁的钥匙,也只有我和皇帝有。
为什么?我也不想知道。
我每天按时当值,既不巴结也不懈怠地干着我的职事,寡言少语,跟谁都不交朋友。
天禄阁的简牍,陈旧居多,既无军政密件,又无人口簿籍,进门就能闻到一股极重的陈年霉味,有些简牍残旧得看起来不知有几百年了。就是这么个堆破烂的地方,派驻的卫士却是石渠阁的两倍。
为什么?我还是不想知道。
皇帝好洁净,衣履稍有污损,都会对侍从大发雷霆,然而每到这里,常常捧着那些陈旧朽烂的简牍,手不释卷,一看就是半天,看完还常常发呆。
为什么?我也从来没问过。
一切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我现在只关心什么时候能见到阿妍,问个明白。
◇◇◇◇
在随太医的安排下,我终于在永巷一个黑暗的角落再次见到了阿妍。
阿妍一见我,就急切地道:“律,你的伤怎么样了…”
我道:“为什么!为什么不等我?告诉我原因!”
阿妍道:“我听说陛下叫你看守天禄阁,是这样吗?律,千万小心,别…”
我抓住阿妍的肩头,道:“告诉我,为什么不等我?”
阿妍看着我,眼中慢慢盈满了泪水。
“是你…拒绝了我!”她颤声道,眼中掠过一丝痛苦之色,“而你居然问我为什么不等你?”
“什么?”我呆住了,隐隐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头,“你再说一遍!”
阿妍轻声道:“你拒绝了我!一再地拒绝我!难道还要我厚颜来祈求你的爱?!”
“什么?”我叫道,“我什么时候拒绝过你?!”
阿妍伸出手来,拿起我腰间那枚佩帏,轻轻抚摸着那上面的飞燕刺绣:“你不是胡人吗?你难道不知道,在胡人的传说里,燕子曾经帮助安格女神摆脱父亲北海神的禁锢,与情人远走高飞?”
像有什么东西突然在胸前重重捶打了一下,我的心脏一时被震得几乎停止了跳动。
“你说…燕子就是…”我颤声道,“你愿意?”
“你以为呢?”阿妍的手又移到我的右手,抚摸着我拇指上的那枚玉韘,道,“那么这个呢?你难道不知道,在胡人的习俗里,一个女子将引弓控弦的玉韘戴在一个男人指上,就是把她的全部生命都交托给了这个人?”
我脑中轰轰作响,仿佛千万匹烈马在里面奔腾踩踏。
“我不知道,”我喃喃地道,“真的不知道…”
阿妍道:“你不知道?你那么聪明,你连乐府的编钟高半个音都听得出来,连《上林赋》那么典雅的辞章都知道其中每一个字词的含意,我不相信,你会不知道自己族裔最明了、最浅显的表白。”
一阵天旋地转。
是的,我知道一个哪怕最生僻的汉字的读法,却不知道在我的故乡,燕子就是帮助情人私奔的使者,而玉韘就是定情的信物。
早在很久以前,我就把我的族裔的历史和风俗彻底抛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