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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第72章 ...

六年前,姬州。

这几天,我的头疼缓和了些。三两哥说要带我回他的故乡。

三两哥是个江湖赤脚郎中,这厢来姬州医馆倒卖药材,不慎捡到我这个失了忆的拖油瓶。他给了开了七八副药,没能够治好我的病,便说要认我做个妹子。
我非但答应了他,还决定要随他一起去他故乡长住,因我以为,如今的我就是个废柴,能跟着人蹭吃蹭喝是桩不错的买卖。

三两哥的故乡在北荒的香合镇。他虽十分热爱自己的故乡,可惜他的言辞却十分匮乏,对于香合镇的描述,仅限于三种说法:一个字,美;两个字,很美;三个字,美呆了。
我以为能以这种方法来描绘自己故乡的人,都是老实人,因而我一点儿也不担心自己被骗。

因我大抵是三两哥的第一个亲人,得了我这个妹子,他十分兴奋,恨不得将满腹心事都对我一吐为快。是以,在去香合镇的路上,他羞红着一张脸,便将自己一个心仪的姑娘拿出来八卦。

姑娘名叫景霞,据说美得似天仙。景霞姑娘原有个相公姓宋,可惜她相公几年前患病去世了,如今余她一人带着个顽皮的小不点。
景霞家里另有一人,是她的弟弟,叫做景枫。

三两哥说起景枫,便不由多提了两句。说这人虽是香合镇人,但却跟朝廷有点关系,他这些年一直在外游历,直到两年前才回到这镇子上。
景枫性子孤傲,脾气有点大,因三两哥喜欢他家姊,他便对闫三两不大瞧得上。

三两哥不喜欢他,叮嘱我说:“景枫这小子,眉目虽生得极好,但人却不太地道。你别看镇子上的姑娘个个对他有意思,但定然谁也不愿招他来做相公。妹子,话说到这个份上,容我这个做哥哥的劝你一句,你可千千万万要离那小子远些。”

他这么说,我便点头应了,心里却琢磨着这景霞景枫姐弟,到底生了怎样的面容。
三两哥却是不大放心的样子,他说得到了香合镇,他打头第一桩事,便是替我去寻个相公,免得被那景枫招惹上了。

却不曾想,我刚来香合镇的第一日,便遇上了这景枫。

当时我在柳树下,想着要为自己琢磨个好听的新名儿。正想得出神,却见一青衣男子风风火火地跑来,见了我,愣了半晌,瞬时拉了我的手便怒道:“闫三两真不是个东西,居然背着我姐又自个儿讨个媳妇儿,走,我带你评理去!”

我愣了半晌,从他的言语间,竟琢磨出他的身份。
那一瞬,也不晓得是出于玩乐,还是因我从没瞧见过这般好看的男子,随即便半开玩笑半魔怔地问:“三两哥说出去给我寻个相公,是你吧?”

他的反应真真好笑,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了,再回身来看我时,耳根子已然有些发红。
他摸了摸鼻子,支吾道:“你…我、我不是…”
我故作一愣,半晌“哦”了一声,与他说:“三两哥说出去为我寻相公去了,我方才见你急急忙忙过来,还以为他给我找的相公是你。”

他看着我,尴尬地挠挠头:“原来你不是被闫三两掳来做老婆的啊。那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名字。”我亦看着他,复又看向这山头十里芳草,柳绿如丝绦,便冲他笑起来,“从前的事我忘了,你就叫我柳遇吧。”

柳遇,柳下相遇。

“哦,我、我叫景枫,是这镇子的人。”他怔怔地答道,半晌,他忽又道:“哎哎,你别这么看着我,我只不过把事情搞错了而已。你、你笑什么…你别笑!”

我将笑容敛了些,心底却不明因由地生出几分情愫,有些欢喜,却不可名状。我认真地道:“因我方才还在为自己想新名字呢。你一问我,我便想出一个不错的,所以有些开心。”

景枫一愣,须臾间两耳根子烧得通红,偏头看向一旁又问我:“那你想不起从前的事了,难过么?”我怔了怔,可还未等我回答,景枫又忽地回过头来,有些急切地问:“你既然想不起以前的事了,日后定会呆在香合镇的,对吗?”

这话我却不知如何答。沉吟了一会儿,我才道:“我没想过,因我不认识谁,这地方也不知能不能住惯。”顿了一下,我又说,“这里的槿柳花漂亮,可我在姬州听人说,江南沄州那一带,才有真正漂亮的绿柳木槿,我便总想着去瞧瞧,可却不知怎么去。”

景枫愣怔地看了我一会儿,忽地勾唇一笑:“我却是晓得的。”他回头看了眼镇子口的炊烟暮色,忽又道,“我得回去了,明日我再来瞧你。”
走了两步,他忽而又转身与我说:“香合镇也就冬天冷些,春日和夏日都是极好的,你定然住得惯。沄州那地方,我也熟悉得紧,你若想去,我、我…哎哎,我走了。”

他朝我挥了挥手,清隽挺拔的身影在夕阳下渐行渐远。
我忽地觉得,这仿佛是我沦为空白的记忆中,第一抹色彩。

我在香合镇一住就是月余。
因我与三两哥并非亲兄妹,所以住在一起终是不便。三两哥将他香合山下的精舍让给了我,自己去寻了个离景霞的居所挨得近的屋。
这些日子,反倒是景枫常来瞧我。

昨日,镇子落了雨。他在镇子里闲逛,捡来一只仅有他手掌大的小灰猫。
他一手抱着灰猫,一手拧着桂花酿,兴冲冲地来寻我。将灰猫递到我手里,他又问:“你真的连名字都没有么?”
灰猫仅有数日大,团在我怀里,一副慵懒的模样连眼睛都睁不开。
我又惊又喜,逗弄了好半晌小猫,这才讪讪道:“从前的事情我真忘了,我觉得这处景致挺好,花红柳绿的,你还是就唤我柳遇吧。”

小猫在我手掌里拱了拱身子,像是附和我说的话。我一喜,复又抬起头,问道:“我唤这只猫叫可可,可人的可,你觉得好不好?”
景枫一怔,抬手摸了摸鼻子,说:“随你,我嫌养猫麻烦,正巧你这个人平日也没什么事,顺便捉只猫来放在你这儿,你爱唤它什么就唤什么好了。”

说罢,他忽地又俯□子,从我怀里接过可可,提着脖子将它拎起,说:“可可,这是你亲娘,你可得认准了,日后要吃要喝都得找她。”

北荒温暖的清辉倾洒在他温润的眉目,我从他手中又接过可可,揉了揉它的圆脑袋说:“可可,对面这个是你的亲爹,日后若受欺负了,都可以找他为你报仇。”
语罢,我抬起头,笑嘻嘻地看向景枫。

他的一张脸早已石化,脚步僵在原地,半步也移不得,双眼却失了神般定定地将我看着。

我抬起可可一只爪子朝他挥挥手,说:“跟爹作个别,我带你去找吃的。”说着,我刚转身走了两步,却听身后,景枫难以置信地道:“你,你给我站住!你这是什么意思?给我说清楚了…”
我懒得搭理他,回屋为可可找了吃的,又爬上床榻,抱着可可顺畅地睡了个回笼觉。

等到傍晚霞色满天,我复又推开门出去转悠时,却意外见得景枫仍守在门口,他见了我,张了张口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却执意要跟着我转悠。
是以这一夜,无论我走到哪里,他便不远不近地跟在后头。
我停下,他也停下。我转头去看他,他便看天看水,看北荒绿柳,十里青草。

如此,第二日,第三日…以后的七日,他日日来我房前守着,却甚少与我说话,但我去哪里他也跟去哪里,直到深夜了,才自个儿回家。
第七日,我用自己不多的铜板,去集市上为可可买链子。

付钱时,景枫忽地从旁边探过身,拣选了条银链子,与我那道一并付了一两银子。
遇着这么个冤大头,我便利索地将自己的铜板收好,与他要了可可的链子,便转身回家。

回到精舍,景枫在身后叫我的名儿。
他跑到我面前,说了句:“你、你等着。”语罢,他从瞧见取了匕首,在银链子的坠子上划了“景枫”两个字,递给我说,“我送、送你的。”
我接过链子,便径自戴在脖子上,与他道:“你这些日子,莫不是怕我跑了才寸步不离地跟着我吧?”
见得景枫神色一滞,我又道:“刻了你名字的链子我都戴上了。”
景枫再是一愣,目色闪烁了片刻,忽地道:“不和你说了,我回去了。”

我悻悻然点了点头,但走了没几步,就听身后景枫隔得老远又喊了声:“小遇!”
我回过头,见他气喘嘘嘘的跑来,吐纳间有些紧张有些负气,他看着我,道:“你愿意嫁我给我做我媳妇儿吗?你是愿意的吧?我觉得你是愿意的。”
没等我答,他又说:“那银链子是聘礼,你聘礼都收了,你不能拒绝了。”再顿一下,他看着我,忽地勾唇笑起来:“那就这么说定了,我去准备准备,从今往后,除了我若有人敢来与你提亲,他们提一个,我揍一个。”

 

作者有话要说:

说一下计划,

①如果不出所料,龙凤还有两到三章完结。

②1月12号开新文,新文名字叫《公子无色》,古言长篇,希望丫头们会去看,有一个惊喜哦~(透露一下,乃们可以猜猜男主是谁←我觉得我说得好明显捂脸…)

③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把我包养了?→来这里包养:

下更,2011/01/12(注意是星期三啊,不是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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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第73章 ...

暮春又稀稀拉拉地落了雨,雨水一过,初夏来临。
我与景枫去香合山头拜了天地,那日阳光正盛,他与我说,他是穷小子,我是穷姑娘,我用我的精舍做嫁妆,他便用他的后半辈子守着这份嫁妆。

我以为他说的不错,寻常夫妻过日子理应如此,便回他了句“万水千山,岁月久长”。不想我回了这么句话,他却日日将这话头挂在嘴边,说是我对他许诺了要一直一直与他在一起。

成亲那日的夜里,他要与我洞房。我以为时机委实不成熟,便严词拒绝了他。他一人在屋外悻悻站了一会儿,便自个儿回了家。

我与景枫的成亲的消息,本只有三两哥和景霞姐晓得。
后来镇口的周书生来向我提亲,景枫知道了后,便真地去将他揍了一顿。这么一闹,香合镇的家家户户也晓得我们成了亲。

酒席一定得张罗,吉日也得选定。

这一日,有商队途经香合镇,带了好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因我素来是个混日子的,听闻这等新鲜事,便随了景枫去瞧。

那商队花里胡哨摆了一地东西,我都提不起兴趣,独独有一把七弦琴做得精致。我瞧了,心中生出些许异样,便与景枫说:“这琴我像是会抚的。”

景枫闻言,亦有些诧异,当下便将这琴为我要来。

我失忆后,唯一听得多的调子,是北荒的一曲“龙凤谣”。在这里,龙凤有鸳鸯成双的意思,曲调激扬,大抵是想说倘若相知相许,便一定要轰轰烈烈。
盘膝而坐,置琴于膝上,微一拨动琴弦,一曲龙凤谣便流泻而出。待再回过神来,却见四周里三层外三层围得尽是人,纷纷说好听。

我自知抚琴没能到出神入化的地步,这厢被吹捧,大抵是因为香合镇子的人,从未听过用七弦琴奏的龙凤谣。
可景枫却得意得不像样子,大摇大摆的欢喜模样,好似抚这曲子的人是他。

他这个人,有点自以为是。比如我顺口说了句话,他便将那当作誓言,非要我遵循不可;又比如我有时为他做点事,他便觉得我十分喜欢他。

我对他是不是喜欢,有多喜欢,其实我自己也不明白。只晓得在北荒香合这地儿,我唯一比较愿意与他过一辈子。若这地方没了他,那天大地大,我换个地方去逛逛也好。

我正这么想着,回过神来却见景枫已与商队里的人争执起来。

过去一问,才晓得这七弦琴原是冰蚕丝做得琴弦,百年泡桐的琴身,非达官贵人不卖。
景枫想为我将这琴买来,他与我说:“你在这北荒呆着,若我不在,你便时时落单。我觉得你平素里总得有个消遣。这厢好不容易忆起一桩会做的事,将这琴买来,你日后也不至于过得聊赖。”

因他执意要买琴,已然让商队的人有些不悦。

我见他们面露愠色,便慌忙拦了景枫说:“你别买了,这琴买不着就算了。”景枫还要争,我又忙添了句,“我有可可便够了,也并不是一定要抚琴。你这么下去,岂不是为难了他人?”

这话出,我忽又觉得自己说话重了些。他这厢分明是为我要琴,我却责怪他为难他人,实在有些不厚道。我抿了抿唇,正要与他道个歉,却见他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沉默了半晌,便闷闷地说了句:“嗯,若你不想要,那就算了…”

与我在一起时,景枫的甚少这般发闷的说话。今日得见他一幅失望的形容,我心里一顿,片刻竟似有些发涩。

一连好些日子,我几乎没能瞧见景枫,即使有时相见,说不上几句话,他便也匆匆离开了。

成亲的日子近了些,景霞姐为我张罗的嫁衣是极美的,招隔壁的尹姑羡慕。

我又去寻了景枫几趟,却听三两哥劝说:“近日朝廷来了旨意,像是寻景枫的,八成这小子又忙别的事去了吧。”顿了一顿,三两哥复又道,“不过即便是忙别的事,他也不能如此不搭理你。妹子我还需得劝你一句,景枫这小子脾气大,你若与他怄气,他八成不是个能让步的人。趁着亲礼未成,你若不想与他一处了,做哥哥的替你退了这门亲事便成。”

我却真将三两哥的这番话放在心里想了想。
成亲做夫妻,理应得寻个过日子的人,若因三两句话便闹这许久别扭,日后便很难过得舒畅。

思及此,我心里边越发有闷堵,漫无目的地散着心,不由便逛去了香合山头。

背山处的柳树长得极盛了,一片一片随风拂动如同绿涛。我远远望去,瞧见柳树下有一人的身影竟与景枫有八分相似。

我复又走近两步,瞧见他正在捣弄一个形状古怪的木头,身旁还放着马鬃,弯刀,锯子和糨糊。我愣了愣,不禁问道:“你在做什么?”

听了我的声音,景枫身子一僵,他惊诧地抬起头来问:“你、你怎么上这里来了?”

我与他对面坐下,又仔细瞧了瞧他手里的东西。木头被磨平了,两边挖了孔,像是琴身。马鬃被揉成七缕,是琴弦。好些日子不见,他的手指上,亦有了大大小小的血口子,应是做琴的时候被割伤的。

我心中沉了又沉,往他身旁再挪了挪,垂头看着他的手,闷闷地道:“你在为我做琴?”

我没抬头瞧他,只听着他沉默了好久,才“嗯”了一声。
山头的风声很大,草色如浪。
过了须臾,景枫又道:“小遇,你别生我的气。”
我心底一跳,喉间竟发起堵来,却听景枫又说:“那日,我真是瞧见你抚琴时极开心,所以才想为你将琴买来。我晓得我当日有些蛮横,你别对我失望。你那日那般失望的看着我,我心里…”我抬起头,见他正定定地看着手里的琴身,喉结上下动了动才说,“我心里其实很难过。”

我心中猛地一顿,抿了抿唇,听得自己的声音十分干涩:“景枫…”

他听得我这么一唤,忙又回过头来认真地将我瞧着:“我平素里,是很晓得分寸的。兴许、兴许是因为我从没喜欢过姑娘,所以这些日子遇了你,说话做事全乱了套。”他说着,声音又放低了些,“我、我给你做了把琴…”

也不知为何,他为我做琴原是桩好事,可我听他这么说,却更难过了些。我点了一下头,看着那琴身道:“这块做琴的木头不好找吧,你前几日不在,是去了姬州玥城么?”

景枫一愣,却得意笑起来:“我去玥城找的这木头,虽及不上那百年的老泡桐,但用来做琴,也是一等一的才质。”他说着,又捡起一根弦来,与我笑着说:“我这边将弦接上,你挑几个音来试试。”

他说着,便在琴弦尾处抹了糨糊,又将马鬃穿入琴身的孔里。
天空里尽是云,遮了阳光,将他脸颊映得深黯。我看着他,过了好半晌,才伸手牵了他两个手指,说:“景枫,对不起。”见他抬起头来一愣,我又添了句:“我原以为你是生气了,所以这些日子不搭理我。”

这话一出,景枫的神色诧然,片刻他笑起来,伸手揉了揉我的发,三分宠溺七分包容地道:“傻丫头。”

我又坐近了些,将头埋入他怀里,闷着声音道:“是真的。其实那日原也是我的错,你去为我要那把琴,本也是为了我好。我却…”我咽了口唾沫,又伸手环住他的腰,“景枫,我觉得我真有点喜欢你了…”

他听了这话,却有些发怔:“你原先,不就是喜欢我的么?”说着,他又伸手将我揽住,慢慢问,“你不是吧?都与我是夫妻了,还不晓得自己是不是喜欢我?”
我自他怀中抬起头,愣神地道:“这次不一样,这次我觉摸着自己是真有点喜欢。大抵想与你在北荒过一辈子,生许多小崽子那般,做真正的夫妻。”

我想了想,又道:“只和你,谁也没法替代了去。”语罢,我又将头埋入他的脖颈间,闷闷说道,“那日拜了天地,你说还没能洞房花烛。这里山明水秀,纵然、纵然没有红烛霞帔,可也是块风水宝地,你若想,我…”

日晖明明被遮了起来。我抬起头,瞧见景枫眼里,却有一团更胜阳光的烈火。

他的呼吸渐次变沉,顷刻将我更搂紧了些。
景枫垂下头来,抵着我的额头,哑着嗓子问:“你晓得做真正的夫妻,是怎么一回事吗?”
他说话时,与我双唇相抵,吐纳间呼吸的热气渗入唇齿,带着些许潮湿的气息。

我闻得他逐渐喘息起来,抵在唇上的吻,也愈发粗重近似掠夺。

我全然没了主意,待反应过来,他已然将我的身子放平在草地上,俯身于我的耳畔道:“会很疼。”

我自然晓得会很疼,可当他一件一件剥去我的衣裳,当他面颊变得潮红,双眼迷离成痴时,我也未曾有过犹疑。
他俯身在我其上,定定地看着我时,我在想也许我还是琢磨不透自己的想法,可当他这样出现在我眼前,我便觉得纵使天大地大不能瞧个齐全,能和景枫在一起,我这一生也算是花好月圆了。

唯愿人亦能长长久久。

景枫的吻,自脖颈而下,细细密密如一场逐渐变剧烈的急雨。

我听得我们彼此的喘息声,在香合山头潮湿的草地上,逐渐交叠在一起变得粗陈。天际积了云层,色泽苍灰,像蒙上一浓雾。

景枫再次探身上来时,他的双眸如有坠落的璀璨星辰,耀眼夺目如烈火,让人不敢逼视的光华。似不收控制般,我茫然伸出手去,笨拙地剥去他最后一件衣裳。

衣裳下有肤色如蜜,矫健的体魄,朦胧的眼光。
须臾,我竟情不自禁地吞了三口唾沫。

景枫一笑,又俯身在我耳畔,一手从我身侧滑下抬起一条腿,喃喃的声音充弥着雾气:“遇儿,我进去了?”
灼热□往门户前抵了抵,我浑身一颤,伸手勾住他的背脊。

他忽地再一笑,另一只手自我身侧环过,将我揽入怀中又道:“别怕。”语罢,他猛地挺身。
□尖锐的刺痛感像是整个身躯被贯穿了。

像是窒息了一般,我回过神来只得大口大口喘着气,一边伸手抓着他的背脊,一边艰难地喊疼喊着他的名字。
景枫的声音也沙哑,他道:“我晓得,我也很疼。遇儿,忍一忍,忍一忍便会过去。”说着,他便一下一下律动起来,逐渐变快,逐渐变剧烈。

我想我有片刻是失去了精神,可待我再反应过来时,□尖锐的疼痛早已退去,取而代之的却是灼热的激扬,我瞧见他的双眼迷离,而我亦如堕云端。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发出来的h有点突兀,所以我又来修了一次。

说一下最近的更新计划,每天的更新顺序是:公子无色→龙凤→一色春

一色春还有两章完结(周末写完),龙凤还有两三章,公子无色日更。

如果我某天有哪篇文没更,一定是没能写过来去睡了。

今天下午有课,晚上有事,来得及的话,我回来就更新龙凤,来不及的话,我明天来更~

新坑求支持:【点图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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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第74章 ...

逢秋,槿柳花开得极盛极盛了,可北荒却起了战事。景枫前些日子做了副将军,忙得不落脚,但隔三岔五,他总会回家来瞧瞧我。

可可这半年连下几窝小崽子。它平素里自个儿窝着,倒也温顺,偶尔犯抽便要爬树。上了树下不来,只得叫唤,有好几次,是景枫使了轻功将它从树上逮下来。

我觉得日子这般就好,大红嫁衣也要绣齐全了,景枫说,他娶我那日要穿将军服,等日后,他要给我天底下最好的东西。可自战事起后,我却以为,这天底下最好的,其实是两个人在一起过长长久久,安安稳稳的日子。
我自然没有把这个想法与他说,因他是北伐军的副将军,带着万千将士要保家卫国。我的想法不过是份私心,怕拖累了他。

我只是不晓得自己何时这般在乎他了。后来景枫说,这是因我觉察出了他的真心。他说我是个实心眼的姑娘,别人对我有几分真心,我便对那人付出几分真心。他满腹身心地喜欢着我,我自然格外在乎他。

我没搭理他,因觉得他说的全是歪理。我对可可也倾心,可它趁我不注意,还是爬树气我。

秋更深些的时候,我接过嫁衣的绣活。裙摆只剩一对鸳鸯,我想要亲自绣上去。
彼时北荒的战事已吃紧,北伐军明显兵力不够,可景枫和将军还是率了士兵在硬拼。我好安稳,觉得这样下去,景枫的安危堪忧,便寻了个时机劝景枫,问他能不能先退兵驻守,熬到朝廷的莫老将军率兵来资源。

那一日,景枫的神色有几许黯淡。听了我的建议,他沉默良久后,只问我:“小遇,是不是无论发生何事,你都相信我?”
这问题来得突然,令我心中隐生不安,可我还是点着头,与他说:“我现如今亲近的只你一人,便是不信你,又能信谁呢?”

不久后,我才晓得,有句话叫做一语成谶。

那天,香合镇蜚短流长,所有人看我的目光都有了异色。我愣神地回到家,将街头恍恍惚惚听到的流言一字一句凑齐:北伐军副将军景枫叛变,向窝阔国投诚。

我原是不信他会叛变的,纵使我知道他的真实身份扑朔迷离,但香合镇确是他的故乡,他不会毫无因由地放弃守卫这里的草木,这片水土。
可我在家等了他五日,十日,却再不见他归来。

北荒的战事日渐吃紧。我每天去镇口守着,等北伐军的消息,可等来的却是因景枫叛变,北伐军节节败退。
烽火终有一日燃在香合山头。我已近一月。
镇子上的人能走的都走了,大多数却留了下来,想来是要守着这片故土。我不知道自己的故土在哪里,可是曾有一度,我以为自己会在这里,与景枫长相厮守下去。
他的故乡会变成我的故乡,他的往事,会成为我的回忆。

槿柳花开败了。我独自扛了锄头,去挖我们拜天地时,埋在树下的那壶酒。
那一日,我在山头看见烽火连天,战场残酷,每一刻都有生离死别。我想也许北伐军没能将这片山守住,我,连带着香合镇人,亦要葬身于此。
可我又觉得,自己既想不起往事,唯余一个亲近之人,便是他叛国投敌,我也应当在最后去见见他才是。

我回屋抱了他送我的那把琴,在无尽烽火中四处找寻。待寻到景枫时,身上已然开了几个血口子。他果然穿着窝阔国的战袍,见了我,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却一如往常般,唤了句:“小遇…”
我隔着烽烟看他的脸,点了点头,说:“景枫,你一月没回家,我来瞧瞧你。”

我瞧见景枫的眼有一刹那的失神。下一刻,他忽地将眉头拧紧,大步上前来,一手拉着我,一手挥剑将围来的士兵挡开。我从旁侧,看见他的唇线绷得很紧,像是十分难过。可我就这么跟着他,一路跌跌绊绊随他去了后山头。

景枫的衣衫染了血,他的唇角已有些干裂,张了张口,好半晌没能说出一句话。

我抱着琴站在原地,有许多话憋在心里,却没能问出一句。须臾,我又径自点点头,垂眸道:“我就是来瞧瞧你,见你还好,我就回家去了。”
说着,我退了一步,方要转身,却见景枫也跟着上前一步,双眼定定地看着我,哑着声道:“那你…还等我回家吗?”

我心底猛然一疼,我想说我这些日子一直在等。我虽不哭不闹,不催也不怨,可我终究还是喜欢与他在一起的日子。

然而,当我抬头瞧见我们曾相许一生的香合山已沦为沙场,便不禁摇头说:“不等了,我可能要自个儿去沄州了。哪里的槿柳花和绿柳堤,我还未曾瞧过。我失忆以来,便一直想要看看这天大地大。”

身后的十里芳草变作无尽烽火,他在身后沙哑地唤我的名。我再没回头,他却低低地苦涩地笑问:“万水千山,岁月久长?”

谁说万水千山,岁月久长?

我抱着琴,走了几步,忽然觉得舍不得。
精舍外的篱笆该翻修了,大红嫁衣缝了一半,衣摆上的一对鸳鸯还少了一只,屋外的母猫可可打了肚子要生产,也不知他今后一人,能否照料好可可和它的子子孙。

我回过身,唤道:“景枫。”
他立在原地的身子一僵,抬起头来怔怔地看着我。

“可可要生小猫崽了,它大了肚子,夜里不喜欢进食,你白日里,要记得多喂它吃东西。”
他的眼有一霎时的迷离,嘴唇张了张,又唤我的名:“小遇。”
“我的大红嫁衣…还少了一只鸳鸯没绣好,可是现在穿不成了。隔壁的尹姑一直很喜欢,你我帮送给她吧。”

他的神情一伤,却又百般固执地扬起嘴角:“我不送。”

我心里有点微微的疼,但是我又说:“精舍太小了,我原本还想再讨半亩地,种些槿柳树。这样一来,日后我们若想摘花来绕篱笆,也不必翻几个山头。可是,我现在明白,这样的嫁妆,你其实是…瞧不上的吧。”

我垂眸看了看他染了血的剑尖和衣摆,初时的淡淡桂花香已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却是无尽的烽火硝烟味。

远天的天幕被黄昏染红,我又一次叫了他的名字,我说:“景枫,我走了。”
夕阳下,有马匹渐近,有人在唤他将军。
可他没有回应,他只是悠悠地看着我“嗯”了一声,问道:“还回来吗?”
他往前一步,声音更加沙哑:“因为、因为你的可可,我一直照顾不好。”

我看着他的样子,我想,纵是隐瞒欺骗,纵是事与愿违,我还是十分地喜欢他的。
不然我也不会光是站在这里,光是这样看着他,便觉得圆圆满满了。

他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声音也轻轻地:“那嫁衣,我也为你留着可好?”
我怔了好半晌,忽然想对他说,那句我早想好的誓言,忽然想对他说,若他实在无法照顾可可,我其实可以,再留一段日子。

可我终是未来得及。
一如槿柳花朝开暮谢,所谓缘分,亦不过是朝华一瞬。

前方有百骑奔腾而来,我听得有北伐军的将领在叫嚣,说:“景枫将军,窝阔狗贼果然中了我们的圈套。”

景枫卸去窝阔战袍,露出皇子才穿的水龙服时,窝阔军震怒,不远处有流箭铺天盖地而来。北伐军纷纷被围起来,我听得有人在喊:“拼死一战。”
可我前方草地上,景枫一人身着皇子袍,持着剑,孤立无援地站着。

那一刻,我忽地很难过。我想起初遇时,他跑来找我,傲然的神色里透着几许紧张。自那后,他时时便来。我曾问过他:“你日日来瞧我,也不去瞧你别的朋友么?”
那是头一回,景枫在我眼前露出黯淡的神色。他说:“我在北荒也呆得不久,跟别人都不熟。我姐又时常说教我,说我脾气大。我见你平日里闲着没事,性情也过得去,便时时来找你了。”

我失了忆,偶尔顾影自怜,觉得天底下旁人都有亲人相伴相随,可我却孤身一人。如今看来,景枫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我再抱紧了前,掉转头跑去他身边,与他一起站在烽火之中。
远天有残阳血色,可青草如初,来年定又是一片绿涛如海浪。

身上的伤不知添了几道,我听得自己努力把持着呼吸,对景枫说:“我与你一起。”
我说:“我想好了,无论你做什么,我都跟着你,叛变也好,谋权为好。你若为龙,我便成凤。可你若做了阶下囚,要被株连九族,也可以将我算进去。”
我一边说,一边大口地喘着气。双目染了血,恍恍惚惚地瞧不见什么了,我努力攀住他的手,对他再笑一笑:“景枫,我们会一直一直在一起。”

仿佛有怀抱如初,将我揽入怀里,仿佛有人在一声一声沙哑地心疼地唤我的名。
我闭上眼,又见北荒碧草如浪,垂柳绿荫,有那么好看的一个男子跑来身边,如初的眉眼,如初的紧张。

“原来你不是被闫三两掳来做老婆的啊,那你叫什么名字?”
“从前的事情我忘了,你就叫我柳遇吧。”

柳遇,柳下相遇。
当生命成为一场空白,与你在柳下的相遇,是我这一生最无法割舍的回忆。

 

作者有话要说:
孩子们这两天居然没怎么催文,真乖~~

今天搞定公子无色和龙凤了,现在居然还有时间,先去吃个饭,吃完饭跳到一色春的坑上面,洒一把土~~~

下更,2011/01/16

 


76

76、尾声 ...

永京城东开了个琴艺馆子,我闲来无事便去瞧一瞧。

我现如今走得慢,腿脚落下毛病后,便有些跛。
我爹娘说,每每看着我自个儿走去城东,心里都十分难过。

可我却以为这没什么大不了。我日后也不打算再嫁人,跛着就跛着吧,反正腿上的伤是景枫划的,这样我也能惦记他一辈子。

我落崖后,运气十分好,山间伸出的树桠将我拦了拦,使我落得在山间一颗岩石上,并未能毙命。可饶是如此,我还是在姬州昏睡了一月。
睡过了一场冬雪。

大夫说我睡了这么久,大抵是自个儿不愿醒来,因我的身子已大好了,就连从前脑中的淤血也似渐渐散了。只不知为何,我腿上的伤却一直血流不止,最终也没能痊愈。

我昏睡醒来后,北荒的战事已近完毕,窝阔国最终大败在莫子谦手中。
可对这些,我却不大关心。我后来又去了几次我与景枫跌下的山头,却没能找到他的尸骨。他们许多人跟我说,从前的景枫将军已经死了,他的尸首也早已被窝阔狗贼带走了。

我起初不愿意相信,后来渐渐冷静了,便想,死了就死了吧,幸而我已经将从前的事忆起来了。
从前,他以为我死了,一个人独自惦念了好些年,可我却将他忘得一干二净。原来世事真有因果报应,如今换我来惦记他,一惦记,就是五年,十年,一生一世。

他只念了我三五年,可我却要念他一辈子。我虽是个贪小便宜的性子,然而这桩交易,我却并不觉得很吃亏。

想通这一点,莫子谦再次劝我回永京时,我便应了。临行前,我又自个儿揣了好些小银票,给驻扎在北荒的将士,给住在北荒的人,挨个挨个地送去。我托他们帮我找找景枫的尸骨,等找着了,便知会我一声。

景枫是皇亲国戚,他的尸骨若能寻到,我也留不得的。可我最近起了个念头。我打算等他们将景枫的尸骨从北荒带回来,我便去讨一缕他的发。如此一来,我日后去了沄州,可以将我们的发丝结在一起,埋在自家后院立个碑。
这样我会觉得,我们仍旧还在一起。

我近来十分懊悔。我与景枫相识六年。可在他离开后,我挖空心思想要琢磨出些他喜欢的,爱好的事物,却什么也琢磨不出来。我这才晓得,原来这些年来,我对他的在乎,半点也及不上他对我的。

后来有一夜,我从梦里惊醒。我在梦中瞧见自己又回到十七岁,回到那年的北荒。

香合镇来了商队,景枫为我讨来一把七弦琴。我置琴于膝上,抚了一曲龙凤谣。当时人群里里外外围得水泄不通,景枫脸上有十足十的骄傲。

我抚完琴后,他去为我讨琴不得,十分懊恼。我便笑他:“抚琴的人又不是你,奇怪将将才骄傲的是你,这会儿买不到琴沮丧的也是你。”

我在梦里听得自己当时的话语,当时的念头,心里十分难过。
我觉得自己真是错了。我现如今明白,那年间,景枫的骄傲与沮丧,欢喜与烦忧,皆皆是因情到浓时,皆皆是为了我。

可是后来,我再忆起这桩事,却又十分开心。

我在心里悉数这六年来,景枫每一次的喜怒哀乐,我才发现原来他最骄傲最威风凛凛的一刻,就是我在北荒乡人面前抚琴,琴音惊四座的那次。我记得,就连他身着国师袍对簿于朝堂,抑或驰骋于马上征战千里时,也不曾那般骄傲过。

我想,我总算寻到了一桩可以令他欢喜的事情。

这些日子,我去城东的琴馆跟着老师傅学做琴。我始知做琴是个忒细致的活,切木拉弦都十分讲究。做琴时不小心,我的指尖便添几道血口子,每添一道,我心里就有些窃喜,因我记得曾经景枫为我做琴时,手上也有血口子,我如今做了与他一模一样的事,我觉得我离他挺近的。

我估摸着待春更暖些的时候,我的琴便也做好了,到那时,我会揣着我与景枫的结发去江南沄州。我会寻一处木槿如华,绿柳如涛的地方,在景枫的墓前抚几首曲子给他听。

嗯,以后的日子,最安宁也不过如此了。每每思及,我便十分欣慰。

天下已太平。

浓春落雨时,莫子谦娶了史云鹜。
莫子谦如今是一品镇国将军,可我听说他的亲事却办得不铺张。
他成亲那天,我没有去凑热闹。我现在不大愿意瞧见别人的繁华与欢喜,因景枫在世的时候,我并没能够为他守住这份原应属于他的长长久久。

莫子谦娶了史云鹜后,史丞相就辞官搬去了将军府陪孙女住着。丞相位置悬空没多久,就由前任宰相张三合顶上了。
我爹与我说这桩事时,我反应了好半天,才忆起那张三合便是小喜鹊。好些年前的北荒之战,他因保举景枫,所以被贬去了司天监。

张三合做回宰相的第一日,便跪在乾坤殿上,说了句与五年多前一般无二的话,求皇上为景枫正名。昭和帝叹了一声后,便也应了。

追封仪式的那日,春晖很浓,百花争艳。这一日我十分开心,赶早便起了身,梳妆打扮后,挑了一身最好看的衣裳换上。

因我如今已被贬为庶民,所以天未透亮,我便急匆匆赶去沉箫城外,想要拣选个好位置看景枫被追封。
禁宫外的人多了起来,我个子不够高,又有腿疾,哪怕伸长了脖子,也只能瞧见一颗颗后脑勺。不过当我听到景枫被追封为瑛朝二皇子瑾王时,心底仍有说不出的欢喜。

追封仪式结束后,我正兴高采烈地离开,却瞧见巍峨的城墙根下,有个青衣身影修长挺拔。
有个瞬间,我将他认成了景枫,愣在原地好半晌,不敢动弹。

英景轩回过身来,朝我弯起眼睛。他道:“小眉儿,我原担心你又如上回一般寻死觅活。没想到五年过去,你的韧劲见长,我听说你近日安安分分呆在家里,每日自个儿忙活,可是看开了?”

我仔细想了想,他这个问题,我还真答不上来。便随意转了个话头,与他说:“今日能遇见你运气不错,我过几日要走了,原还想着与你道个别,可巧今日撞上了。”

英景轩看着我,沉默了许久。

我又与他笑道:“你晓得,我素来是个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人。我与你道别,也是因有一桩事要托付你。”我顿了一顿,想着要把辞令说圆滑些,“我冬天在北荒时,托了好些人帮我找景枫的尸首,若找着了,就给我捎个信。可我如今要走了,他们捎信来,便没人能知道。你是太子,过几日就要继位,人面忒广,能不能帮我留意一下这桩事,倘若景枫的尸首找着了,帮我留一缕他的发给我捎来沄州,可好?”

我说这番话时,瞧见英景轩的眉微微拧起。他的眼神黯淡,唇角却含着笑意:“我听说了,我去北荒时,听得那里的人说,深冬时节,有个跛着脚的姑娘,曾挨家挨户地送了些小银票,求他们帮忙找一个叫做景枫的人。”

我讪讪地望着他笑。

英景轩沉默一阵,忽而也笑起来了:“小眉儿,我现如今觉得,这世上无论何事,都比不过一个‘长久’,山河浩荡,也有江山移主的一日,唯有让心里坚守的长长久久,这一辈子才算值得。可若要长久,又必先执着。”

停了一下,他脸上的神色更和缓了些:“执着如你所说,他若为龙,你便成凤。”

我愣了神,心里琢磨不出英景轩为何与我说这些话。在我的印象中,他这人很不着调,虽内心里勉强算个好人,却不爱说这样的大道理。

我回尚书府前,他还与我说:“你想去沄州长住,其实也挺好。毕竟这世上,凡事都兜兜转转没个终点。”

这句话我没大听明白,只将它当成耳旁风,直到…直到七日后,我收到了一封从江南沄州寄来的信。信纸上没有落款,没有署名,没有只言片语,空荡荡的一片白中,却画着垂柳丝绦,木槿花开。

我拿着那封信,彻底失了心神。待我反应过来时,才发觉自己浑身在颤抖。我站起身,恍恍然回房抱了琴,恍恍然走在初夏烈日喧嚣的长街,恍恍然来到沉箫城前求着要见如今的皇上,承轩帝。

我一个人坐在老城墙根下等啊等。那封没有署名却画着木槿垂柳的信,被我揣在心口处贴身藏着。我、我心里有个念想,可我又不敢仔细去揣测那个念想。

我怕这一切是个泡影,所以我不敢高兴起来,不敢露出一丁点的兴奋。

我等了许久许久,像是把前世今生都等过去了。一直到夕阳染红了整片天,我才见得英景轩从禁宫大门里走出来。
他没有穿皇袍,一身锦衣像个世俗公子哥。见了我,又侧目瞧瞧我手里的琴,英景轩弯起双眼笑道:“不错嘛,都准备齐全了,走了,我领你去见景枫。”

就在那一刻,我眼里的泪才蓦地落下来。我张了张口,沙哑地发了几个音,除了“景枫”两个字,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情急之下,只得急忙掏了怀里的信,哆嗦着伸出手拿给他看。

英景轩笑着点点头,我便跌跌撞撞地跟了他走,跟他上马车,一路去往沄州。

一路上,因我心神太慌乱,英景轩与我说的许多话,我只听得大概。

他说早在我去北荒前,他便安插了人潜在北荒。那日我与景枫双双落崖后,莫子谦先找着我,却是他的人先找着景枫。景枫离京去北荒前就与英景轩说过,若能战成归来,便废了他这皇子身份,允许他带我去北荒。

因皇家也要顾及颜面,英景轩以为,与其让天下人都晓得景枫被找着了,还不如让人以为他死了,日后他去北荒,也好活得安稳。另也因为彼时景枫命悬一线,活不活得下去还是个迷,英景轩便也未敢将这桩事告诉我,怕空给我个希望。

一直到一月以前,景枫的伤势才好了些。永京城自是回不得了,因而他便自个儿先去了北荒,在那边等着我。

我晓得了这许多后,心绪逐渐和缓下来。可有桩事,我却始终弄不明白。既然英景轩做了皇帝,只要他首肯,景枫即便有个皇子身份也是可以带我去沄州过逍遥日子的,可为何英景轩非要让人误以为景枫已亡故呢。

一日,我与英景轩在茶铺歇脚时,才猛地听人说起永京城一桩震撼天下的事儿。
说是新登基的承轩帝,登基三日,日日不早朝。三日后,他下了一道旨,说新帝昏庸,无益于朝政社稷,特将承轩帝贬为善使,游历神州各地,体察民情,又传位给其五岁幼帝英景贤,封先帝昭和帝为镇国候,摄政王,掌内阁尚书各部之权。

彼时,英景轩对我笑道:“小眉儿你瞧,若景枫回来当皇子,我这么离开,他势必得接手江山是不?他现如今想要的只有一个你。我已不成体统,他若再与我一般,来一次远走高飞,岂非天下人都要看低我大瑛朝的皇位?如此,这皇子的身份,他不如干脆撇开得了。”

六月沄州,小桥流水飞花。
垂柳轻拂水岸,木槿如雪开了一簇又一簇。

英景轩扔给我一个住址,便自个儿上茶楼里喝茶了。

我寻着那住址,穿过窄水巷,穿过青石弄。一路人世杳杳,红尘沾衣。

有座宅子的篱笆墙很旧了也不曾翻修。屋畔种了十里青柳,木槿悠悠。门前有只灰猫走来走去,一如当年的可可。

我抬起头,见黑木门吱嘎被推开,迎来满院的风像承载了多少年的故事。

有个青衣男子朝我走来,熟悉的眉眼,如初的深情。他立于柳下,与我道:“这些木槿和柳树,我家娘子很喜爱。我来沄州后,费了些心思为她寻来。她曾经与我说,槿柳花朝开暮死,如缘分不过是朝华一瞬,我却一直不大相信。”

他静静地说着,朝我笑了,带着多年前的傲气,带着多年后的沉敛,“眉儿,轮回兜转,你还是回到了我身边。”

这一刻,我心底忽地忆起他曾与我说的话。
——槿柳花虽是朝生暮死,但却生生不息地盛放。每一次凋谢,都是为了明日璀璨。而缘分亦是如此轮回不灭。

我怔怔地看着他,终于也笑起来。
我点了点头,道:“万水千山,岁月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