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喝到兴起,美女的歌唱到动情……
韩濯晨侧身坐在刚刚说话那位年过四十的“小混混”身边,热络地打招呼:“嗨!怎么称呼。”
“阿强。”
“你就是强哥啊。”韩濯晨为他倒了杯酒,“我早听过你,听说你在道上混了二十多年了……道上人都说你最讲义气。”
“是吗?”
“是啊!道上谁不知道你强哥的事。”
“我这人没别的优点,就是讲义气……”三分醉意的阿强开始滔滔不绝讲他的光辉历史。
韩濯晨耐心听了一个多小时,陪他喝了半瓶白酒,才装作无心问着:“你刚才说我长得像一个人,我们很像吗?”
“你长得很像我以前的一个兄弟。”
“有空我见见。”
“早TM见阎王了。”半醉的阿强又倒了杯酒,继续喝。
“他……怎么死的?”
“唉!”他叹了口气,陷入回忆:“小韩挺讲义气,人也不错,就是爱赌钱……为了赌,什么都不顾,连高利贷都敢借,动不动就被人逼债,豹哥替他出过两次头,后来也不爱管了。”
“之后呢?”
“人TM到死的时候点真兴……那天他赢了庄家好多钱,还跟我说,他有钱了,他老婆不会跟别人跑了,他儿子也不会看不起他。他要做点小生意,让他老婆孩子过好日子,没成想……第二天,有人发现他的尸体,被人砍了几十刀……”
韩濯晨低着头看着酒杯,红色与金色交替的射灯在他脸上忽明忽暗。
雷老大凌厉的眼神移到他的脸上,很快又移开,继续和阿豹喝酒……
安以风的目光却一直停留在他脸上。
韩濯晨好久才抬起头,笑着问:“是赌场的人做的?”
“那还用说!”
“下手这么狠,有点像崎野的作风。”
“可不,就是崎野晋爷的场子……”
韩濯晨握着酒杯的手收紧,喉咙发出一声极低的轻吟。
除了安以风没人听清楚,那是两个字: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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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韩濯晨喝醉了,不省人事,他的嘴里一直重复这两个字。
一声一声充满杀意!
夜半时分,酒精的作用褪去,头疼开始折磨着他,他蜷缩在床上,拼命用拳头砸着自己的头,脑海里反复出现那一幕......
他跟着妈妈去认尸那天,他爸爸的脸已经被砍得血肉模糊,手心里死死攥着一张照片——那是他们的全家福。妈妈怕吓坏他,想带他走,他拉着爸爸的手怎么也不舍得松开,因为他知道,一旦松了手,他以后再也看不见爸爸了……
“爸……我没瞧不起你!我从来没瞧不起你……”
无论他说多少遍,他的爸爸再也听不见了!
……
不知道是几点,韩濯晨听见开门声,接着听见浴室里传来水声。
水声仿佛刮着他敏感的知觉,扯断他所有的神经,折磨得他头疼欲裂……
可他宁愿承受这样的痛苦,也不要再去回忆记忆中那张血肉模糊的脸!
终于熬到天亮,韩濯晨疲惫地走出房间,用力拍了拍浴室的门,对安以风喊:“风,我有点事出去一下。”
安以风围着浴巾走出来,眼睛布满血丝,样子比他还失魂落魄。
“你没事吧?”他紧张地问。
安以风没回答,坐在沙发上说,声音喑哑:“我不想出门,你能不能帮我买一碗于记的豆浆。”
“好!”韩濯晨拿起外衣出门。
在于记茶餐厅买完豆浆,他刚要离开,意外地听到一个让他无比震惊的消息:晋爷昨晚被人杀了。职业杀手的作风,手法干净利落,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唯一奇怪的是杀手没用枪,用的是刀……这不是职业杀手的习惯!
韩濯晨回到家推开门时,看见安以风还坐在沙发上,连姿势都没有变。水滴从他黑亮的发丝间一滴滴滑落,将米白色的沙发靠背浸湿了一片。
他一步步走向安以风,每走近一步,周遭的空气都会更冰冷一些。
“我听说晋爷被人杀了。”因为冷,他声音都在颤抖。
安以风身体颤抖一下,混沌无光的眼神闪过一丝恐惧,苍白的脸色有发青。
安以风的表情已经给了他答案。
韩濯晨退后几步,战栗的背抵着墙壁才站稳,手中的豆浆摔落在地上,乳白色的液体四处蔓延。
“真是你做的……”韩濯晨用布满血丝地眼睛看着安以风:“为什么?!杀人是要偿命的你知不知道!?”
安以风吸了口气,装作很平静地说:“大哥让我告诉你,不管你有没有当他是大哥,他一直把你当亲弟弟……现在,杀父之仇他已经帮你报了,你不想混黑道就别勉强自己,现在脱身还来得及。”
“我的事情我自己能解决,不需要你帮我……”
安以风低头看看自己的双手,扯动嘴角,露出一丝苦涩的笑意。“大哥给我怎么多钱,这么罩着我,不是为了让我看看场子,收收帐。我当初既然收了他的钱,这条路迟早是要走的。晨哥,我知道你不想混黑道,趁着现在还有退路,千万别为了仇恨卷进这条不归路……”
韩濯晨冲到他面前,焦虑地抓住他的手腕。“风,回头吧,混黑道没有一个好下场……”
安以风闭上眼睛,摇摇头:“回头?你应该比我更了解大哥,他会放过我吗?!”
“我帮你求求他。”
“不用。大哥是个有野心的人,他想要的不仅仅是霍东的地盘……是整个黑道。现在他急需要一个他信得过的人帮他,这对我来说是个最好的机会。”
“他信任你,重用你又能怎么样?你要拿命去拼!你没看见于哥死得有多惨?!”于哥是雷老大很重用的一个打手,几天前刚刚被人在街头乱枪打死。
“我看见了!”安以风坚定地说:“所以我想得很清楚,既然选择了混黑道,我就一定要混出点名堂,我要做整个黑道的老大!”
“你!”韩濯晨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几乎不敢相信眼前的人还是两个月前那个坦坦荡荡的少年。
“晨哥,黑道要乱了,你别再搅这摊浑水,趁早脱身吧。”
韩濯晨坐在沙发上,焦躁地拿下茶几上的一根烟点燃,任由灰色的浊气浸染他的胸膛。他的确不想混黑道,不想在这种砍人与被人砍的生活中生存。
可是现在脱身,他对不起雷老大,更对不起安以风……
韩濯晨用指尖捻熄,剧痛从指尖传遍全身,在胸膛聚集。只有这种刺痛才能让他保持清醒,保持应有的理性。“等我帮大哥除了霍东,我就离开。”
安以风点点头……
从此以后,安以风不再买白色的衣服,他所有的东西都是黑色,死气沉沉的黑色!
第 4 章
如安以风所料,野心勃勃的雷老大很快掀起一场黑道的血雨腥风,经过几次交锋和血拼,雷老大和霍东斗得可谓惨烈,手下兄弟死伤惨重,两败俱伤。为了保存实力,雷老大不得不由明变暗,选择派安以风施行暗杀。
谁知有人走漏了风声,霍东不但很快闻风躲了起来,还派了很多人追杀安以风。
看似风平浪静的黑道,暗藏着汹涌的急流,蔓延的杀机……
有天清晨,一直藏身在某仓库暗间的安以风突然接到电话。电话是韩濯晨打的,他说话的声音很急促。
“风,快点带人去绵德街130号B座地下室……”
安以风还没来得及问清楚,电话已经挂断。安以风皱眉看向跟着韩濯晨混的一个小弟,问:“你知不知道怎么回事?”
“我也不太清楚。昨天晚上,我看见晨哥在夜总会门口救了一个被欺负的女孩儿,晨哥送她回去……”
“女人?!”安以风的眉峰蹙得更深。女人,在黑道不过是发泄欲望和利诱别人的工具。韩濯晨一向不喜欢和女人有所纠缠,又怎么会在这种杀机暗汹的时候,单独跟女人去过夜,除非……
安以风立刻意识到出事了,他根本没有时间召集人手,直接带着身边负责保护他的十几个人赶到韩濯晨所说的地下室。
他永远不会忘记他偷偷带着人潜进霍东藏身的潮湿地下室时所看到的情景。房间里有十几人,其中有一个看起来楚楚可怜的少女坐在椅子上,冷漠的表情与他的打扮完全不符。
而韩濯晨蜷缩在地上浑身痉挛,脸色苍白如纸,半裸的上身早已血肉模糊,地上除了鞭子,断了的木棍,还有一支刚刚注射过药物的针管,针头上血迹还未干……
霍东揪着他的头发,大声问:“说!安以风在哪?”
“我不知道……”韩濯晨口齿不清地回答,颈上的动脉都是青紫色的,很明显是药物刺激过度。
“MD,再给他打一针,我就不信他不说!”
阴暗得发霉的地下室,安以风疯了一样冲进去。在他的激愤中,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在他枪口前倒下去,一条条生命在鲜血中被终结,血流遍地的同时,他的良知彻底被仇恨麻痹……
“晨哥?”他冲过去拉起韩濯晨。
韩濯晨的目光开始涣散,不停地呕吐。可意识模糊中他还在说着:“我不知道……”
他毫不犹豫背起韩濯晨,奔向最近的医院。
一路上他深刻地体会到一句话:做兄弟——有今生,没来世!
医院的急救室门外,安以风度过了他人生中最漫长的两个小时。
他的耳边始终萦绕着韩濯晨如遗言般绝望的声音:“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安以风痛苦地用染血的双手捂着脸。韩濯晨不知道他的藏身地点?他不知道就没人知道了!因为他藏身的仓库正是韩濯晨帮他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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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韩濯晨年轻,身体素质好,抢救又及时。经过两个小时的急救,医生总算把他的命从阴曹地府抢回来。
第二天的深夜,他终于度过危险期。
他醒过来看见安以风,松了口气,才问:“那个混蛋死了没有?!”
安以风张开口却找不到任何声音,只得点点头。
“有没有帮我多砍几刀?”他艰难地说。
“嗯!”安以风搓搓脸,强迫自己笑出来。“帮你剁成肉馅,包成包子了……估计够你吃一个月的。”
“靠!”
……
他看看韩濯晨被缠满绷带的身体。“晨哥……你为什么不说?”
韩濯晨苦涩地笑笑。“说了也是死。”
“至少死得痛快点!”
“我相信你会来!”
昏暗的病房里,他们依旧笑着。
兄弟这个词对他们来说已经不再是一个名词。
……
休息了半个月,韩濯晨的伤势基本没什么大碍,但有些东西已经侵蚀了他的血液和伤透了他的灵魂。他开始沉迷于两样东西,海洛因和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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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后。
——那一年他们不到二十岁。
自从霍东的事轰动了整个黑道,安以风黑道称为第一杀手。随着雷老大不断吞并其他的帮派,扩张势力,安以风和韩濯晨早已不是刚出道时拿命去拼的小混混。他们也有了自己的手下,自己的势力,雷老大还分给他们两间夜总会,与他们兄弟相称。
道上混的,除了崎野没有人不给他们几分面子。
结果也许是辉煌的,但过程有多么惨烈没人会知道。
想起杀霍东的过程,安以风心口一阵憋闷。他将车停在街边,买了一条韩濯晨最喜欢的香烟。坐回车里,他慢慢拆开包装,把十包香烟塞进车子的置物箱里,继续向健身房的方向开……
红灯时,安以风摇下车窗,雨后的天空洁净得的如刚刚被水清洗过。
倒后镜里他看见一个女孩儿在街上奔跑,如黑缎的直发和淡黄色的长裙在风里飞荡,看上去似秋天的落叶……
他伸手用袖子擦了擦倒后镜上灰尘与雨滴凝结的污渍,看着女孩儿越跑越近,纤细的身材让他禁不住担心她会被风托起来……
当后面的车发出催促的喇叭声,他才发现绿灯亮了,刚要启动车子,女孩儿突然出现在他车前,按着下腹不停地急喘。
她的脸上都是汗水,略显凌乱的长发黏在没有任何修饰的素颜上,半遮的眼瞳黑白分明,流转的眼波清凉如山泉。
对他投怀送抱的女人多了,追他追得气都喘不过来的他还真没见过。为了她这份执著,安以风决定下车表达一下“关心”。
“妳不要命了?!”他大声怒吼。
女孩儿按着下腹足足喘了三分钟,才将拿着钱包的手伸向他。“你的钱包……”
“……”他哑然失笑,原来是他买烟的时候把钱包掉了。
他接过钱包,见她轻咬着因为剧烈运动而充血的红唇,手指把略湿的发别在耳后。一丝孱弱的美让他心生怜惜,有种想去为她理顺发丝的冲动。
他不禁起了逗逗她的兴致:“追我追得这么卖力,我还以为妳是警察呢!”
“嗯?”她愣了一下,一点没有领悟到他的幽默感。
“开个玩笑!”
她僵硬地笑了笑。“这个玩笑很好笑!”
他讲笑话有这么冷嘛!太很打击他的自信心了!
她转身离去,毫无留恋。
安以风望着她离去的背影,风吹乱了她长长的直发,她淡黄色的裙摆……
第 5 章
安以风刚上车,接到韩濯晨的电话,他说临时有事不能去练拳,安以风只好一个人在夜总会喝酒打发时间。
“生活啊!!” 酒过三巡,安以风感慨万千。“太TM无聊了!!!”
对有些男人来说,安以风过的日子堪称“醉生梦死”。除了偶尔有事做,他每天睡到中午,起来后去夜总会吃点早餐兼午饭,和韩濯晨去健身中心练练拳,再回夜总会和兄弟喝酒喝到午夜,有时他直接睡在夜总会的沙发上,有时回他除了睡觉不会呆的公寓。
生活灰暗不要紧,没有彩虹五颜六色的绚丽也没关系,人生总不能一点色调都没有,过着一成不变的百无聊赖的生活。
他的手下阿苏非常善解人意地凑过来:“风哥,要不要我给你找个美女?”
“美女?!”他抬眼扫视了一圈“波涛汹涌”的夜总会。“没劲!”
以前他也想过找个女人填补一下寂寞的时间,有一次他看见一个女人长得挺不错,样子也蛮清纯的。于是叫她过来聊聊,谁知他开场白还没想好,名字还没来得及问,那女人便靠在他肩上,柔腻的小手在他的大腿上来回抚摸,涂着淡粉色眼影的眼睛紧盯着他半敞的领口……
如果他不是个男人,他一定会说:“先谈谈感情不行么?妳没发现我挺有内涵吗?!”
……
阿苏见他一脸厌烦,又贴近他一点,覆在他耳边小声说:“夜总会新来了几个男的,长得不错……”
“男的?!”因为他太过惊讶,声音不自觉提高。当他发现他的手下们都在用异样的眼神看他时,他一巴掌拍在阿苏的头上。“滚一边去!你哪只眼睛看出我喜欢男人?”
阿苏揉着头坐到一边,茫然看看大家,表情似乎在说:他不喜欢男人,难道喜欢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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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安以风实在忍受不了夜总会的灯光,开车回家。他刚走下车,意外地看见中午追了他几条街的女孩儿——后来他才知道,她叫司徒淳。
那天是司徒淳第一天搬来这个区,她左手拖着大大的行李箱,右手提了个旅行袋,背上还背着一个比她肩膀还宽的双肩背包,样子看起来好无助……
他正欲绅士一次,以回报她追了他五条街的壮举,一个十三四岁的小男孩跑过来,行动敏捷地掏出她口袋里的钱包,飞奔而逃。
她愣了一秒,没像别的女孩儿一样惊慌失措,也没大喊大叫,而是直接丢下手里的行李追了过去,她跑得很快,身姿轻盈,没超过两百米便抓住小男孩儿的手臂。
“你……”她喘了口气,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滴:“你几岁了?”
安以风闻言不自觉牵动一下嘴角,这问题问得实在很可爱。
“放手!”男孩儿试图挣脱,发现怎么努力都是徒劳,他只好把钱包丢在地上,不满地大叫:“还妳!”
“这么小年级就敢抢东西,跟我去警察局……”
男孩儿泛黄的眼珠一转,随即跪在地上,可怜兮兮说:“我才十一岁……我妈妈病了,我想给她买药。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你别想骗我。”
“我说的是真的……妳饶了我吧。”男孩儿声泪俱下中,一个一瘸一拐蓬头垢面女人扑过到她们面前,抱着她的腿恸哭:“他才十一岁,进了警察局他以后还怎么做人!?妳送我去吧,都是因为我有病……都是我的错……”
司徒淳看看面前年幼无知的孩子,又看看骨瘦如柴的女人,目光渐渐由愤怒变成怜悯,她的手也一点点松开。
“你们住哪?”
女人指指街边垃圾一样的生活用品。“我就住这里。”
孱弱的旧报纸铺在街边的一个角落,报纸上放着满是油污的薄被,薄被边摆放着又脏又破的碗筷,水杯,还有一些她根本分辨不出为何物的东西。
一个住在这里的人,做什么都是可以原谅的。司徒淳俯身拾起地上的钱包,拿出里面仅有的几百块钱。“这些钱先拿去买点药,明天我帮你们联系红十字会,让他们接你去治病。”
“谢谢!妳真是个好人!”
“我应该做的,以后有什么困难可以找我。我住这栋楼的A座501号。”
在女人和孩子的感激声里,司徒淳没有一点轻松的表情,步伐反而更加沉重。她走回楼前,拾起地上的行李时又看了一眼街边铺满旧报纸的角落,沉重地叹息。
但她不知道,她进门后不久,女乞丐便满眼贪婪地跟小男孩儿争抢着她同情的施舍。
看完整个过程,安以风无奈地摇头。
“这么笨的女人来这个区,早晚被人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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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缘分?
既是人生无处不相逢。
还是同一天,午夜十二点。
安以风下楼去便利店买烟,刚要付帐,意外地看见角落里的司徒淳拿着试用的口红涂在柔软丰盈的双唇上,略有些苍白的脸上顿时染上色彩,清雅得摄人魂魄,可她努努嘴,扬了扬尖尖的下颚,说了句:“难看死了!”放下口红,抱着几桶方便面走向收银台,付款。
安以风第一次发现自己这么没有存在感,他们几乎要挨到一起,她完全对他视而不见。
他随口问:“妳住对面那栋楼?”
她看看四周,没见到其他人,才确定安以风是在跟她说话。“嗯,怎么了?”
“这附近住的全都是坏人,妳最好别相信任何人!”
“这么说你也是坏人?那我应不应该相信你的话?”
“我?!”他凑近她,嗅到一阵幽幽的馨香,比起刺鼻的香水味那味道说不出的诱人,引人犯罪。“我是最坏的……你晚上见了我可要小心点,最好绕着走。”
她看了他好一会儿,才点点头:“这个玩笑挺好笑!”
“我是认真的。”
她装好方便面,从他背后绕过去。走到门口,对他回眸一笑。“你要真是坏人,见了我可要小心点,最好绕着走!”
他看着她消逝在夜幕里,拿出根烟。“这女人,有点意思!”
便利店的小弟立刻拿出火帮他点上:“风哥,这女孩儿一看就是良家妇女!”
“是吗?”安以风勾勾嘴角,吐了口浓烟并吹散在空气中:“我最喜欢良家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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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爱情是寂寞的产物。
所以,有些事也许是偶然,但偶然中往往存在着它的必然。
比如年少轻狂又吃饱了撑得没事干的安以风与聪慧可爱又多情司徒淳相遇。
第二天中午,安以风正坐在车里思考着去哪转转,偏巧又遇见司徒淳提着牙膏香皂等生活用品从便利店走出来。
他认定了这是“天意”,下车迎上去挡住她的去路:“我请妳吃饭!”
“为什么?”她迷惑的表情十分可爱,清泉一样的眼眸化成轻烟。
“因为妳捡到我的钱包,追了我五条街。”
她恍然大悟,随即摇头:“不用,那是我该做的。”
“因为,我喜欢妳!”
他根本不给她拒绝的机会,拉着她直奔最近的饭馆。
饭馆里,司徒淳低头专心致志吃着饭,一句话都不说,只偶尔偷偷看他,遇到他的目光又紧张地避过,白皙的脸上布满红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