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现在乱抖乱颤,觉得就像卡通片中被大锤砸过后的爪子。并不完全是疼痛,更像是后背中间一块你永远也够不着的地方开始痒起来,痒得你快要发疯了。不是那种表面的痒,而是深入骨髓的痒,痒得你咬紧牙关忍着。
但是甚至这种痒也显得遥远而不重要了。
他坐在打字机前。

他一打开打字机,奇痒就消失了……麻雀的幻影也随之而去。
但是恍惚状态还存在,在这状态的核心有某种强制的命令:有一些东西需要写下来,他可以感到他的整个身体都在催促他做这件事,做完它。这种感觉比麻雀的幻影或手上的痒更糟,这种痒似乎发自他内心深处。
他把一张纸卷入打字机,然后坐了片刻,感到遥远而又迷惘。接着,他把手指放在中间一排键盘上按英文打字法的基本位置放好,虽然他几年前放弃了英文打字法。
手指颤抖了一会儿,然后除了食指,其余的手指都向后撤。显然,当斯达克真的打字时,他的方法和泰德是一样——一边寻一边打,当然,他只会这么打,打字机并不是他擅长的写作工具。
当他移动左手手指时,隐隐有点儿痛,但仅此而已。他的食指打得很慢,但文字还是很快就出现在白纸上。它简短得令人心悸。歌特式打字头旋转起来,用大写字母打出了十二个字:
“猜猜我从哪儿打来电话,泰德?”
世界突然又回到它的核心。在他一生中,他从没感到如此惊讶,如此恐惧。天哪,它是如此准确,如此清晰。
“狗杂种从我家打的电话!他已抓住了丽兹和孩子们!”
他开始站起身,不知道他想去哪儿。他的手一阵居痛,好像一把慢慢燃着的火把被在空中猛地一摇,火一下蹿了起来,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站了起来。他龇牙咧嘴地轻轻叫了一声,又跌坐到IBM前的椅子中。在他意识到怎么回事之前,他的两只手已摸回键盘,重新敲击它们。
这次是十一个字:
“告诉任何人他们就死定了。”
他呆呆地凝视着这几个字。他一打完最后一个字母,所有的感觉突然一下子切断了——就像他是一盏灯,谁拔掉了插头。他的手再不痛了,再不痒了,皮肤下再没有那种蠕动感和被监视感了。鸟消失了,那种恍惚的感觉消失了,斯达克也消失了。
除了他没有真正消失,对吗?不。泰德消失时,斯达克在看着他的家。他们留下两个缅因州警察看守那地方,但那没有用。如果他认为两个警察就能阻拦斯达克的话,那他就是个大傻瓜了。就是一队特种部队也没用,乔治·斯达克不是一个人,他就像纳粹虎式坦克,只是看上去像人罢了。
“事情办得怎么样了?”哈里森在他身后问。
泰德跳起来,好像谁用针扎进他的脖颈一样……这使他想起费里德里克·克劳森,克劳森插手与他无关的事……因为泄密而被杀。
“告诉任何人他们就死定了。”
这话从打字机上的纸上怒视着他。
他伸手从纸筒上撕下纸,把它捏成一团。他这么做时,并没有回头看哈里森离他多近——那会是一个严重的错误。他努力使自己看上去漫不经心。他并不感到漫不经心,他感到自己快疯了。他等着哈里森问他他写了什么,为什么他匆匆忙忙地把它撕下来。当哈里森什么都没说时,泰德说话了。
“我想我干完了。让便条见鬼去吧,在范顿太太知道前,我就会把这些档案放回原处。”至少这些话是真的……除非范顿太太刚好从天上往下看。他站起身,暗暗祈祷他的腿别出卖他,让他又跌回椅子中。他看到哈里森正站在门口,根本没看他,耸了口气。片刻之前,泰德说哈里森就站在他身后,气都吹到他脖子上了,但其实哈里森再吃一块饼干,绕过泰德正在看对面几个闲逛的学生。
“嘿,这地方就像死了一样。”警察说。
“在我回家之前,我的家人可能已经死了。”
“我们为什么不走呢?”他问哈里森。
“好主意。”
泰德向门口走去,哈里森困惑地看着他。“天哪,”他说,“也许教授都这么心不在焉。”
泰德紧张地冲他眨眨眼,然后低下头,看到他一只手还紧握着那个纸团,于是把它扔进废纸篓,但他颤抖的手没有准头,纸团撞在纸篓的边上弹了回来。他还没来得及弯腰捡起它,哈里森从他身边走过,捡起纸团,漫不经心的从一只手扔到另一只手。“你连档案都不拿就要走了吗?”他问。他指指选写作课学生的档案,这些档案被放在打字机边,用一根红橡皮筋捆着。然后他又继续抛那个纸团,从一只手抛到另一只手。泰德从折痕上能看到几个字:任何人他们
“啊,那些,谢谢。”
泰德拿起档案,然后差点儿就把它们摔到地上。现在哈里森会展开手中的纸团,他会这么做的,虽然斯达克现在并没监视他——泰德确信这一点——但他很快就会发现的。当他发现后,他会对丽兹和孩子们干些极为不利的事。
“别客气。”哈里森把纸团扔向废纸篓,它在边沿上几乎绕了一圈,然后摔了进去。“两分。”他说,然后走到走廊,这样泰德就能关上门。

他走下楼梯,后面跟着两个警察。罗立从他办公室探出身子,祝他暑假愉快,泰德也向他表达了同样的祝愿,至少他觉得自己的声音很正常。他觉得好像在自动驾驶仪上,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他到自己的汽车旁。他把档案扔到乘客座位上时,看到了停车场边的公用电话。
“我要给我妻子打个电话,”他告诉哈里森,“看看她要在商店买什么东西。”
“你应该在楼上打,”曼彻斯特说,“那你就能节约二十五美分。”
“我忘了,”泰德说,“也许因为我心不在焉。”
两个警察好笑地互相看了一眼,坐上普利茅斯汽车,在车里他们可以开着空调,并能通过挡风玻璃监视他。
泰德感到心脏似乎变成了破碎的玻璃。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把它扔进投币口中。他的手在发抖,把第二个号码拨错了,于是挂上电话,等硬币退出,然后又试一次,他一边想:天哪,就好像米丽艾姆死的那天晚上,就像那天晚上又重现了。
如果没有这种记忆错觉,他可能就拨对了。
第二次他拨对了,他站在那里,把听筒紧紧压在耳朵上,压得耳朵都疼了。他努力让身体放松,不想让哈里森和曼彻斯特知道出事了——决不能让他们知道,但他似乎无法放松肌肉。
电话一响,斯达克拿起话筒:“泰德?”
“你对他们干了什么?”就像从嘴里吐干棉球。他能听到双胞胎在大声嚎哭,泰德发现他们的哭声让他感到安慰,这有点儿怪。这哭声不是温蒂从楼梯上摔下时的那种嘶哑的叫喊,而是迷惑的哭声,生气的哭声,但不是受到伤害的哭声。
但是,丽兹呢——丽兹在哪儿?
“什么也没干,”斯达克回答,“你自己可以听出来,我连他们宝贵的小脑袋上的一根毛也没碰,现在还没有。”
“丽兹……”泰德说,突然被一种孤独的恐惧淹没,就像被寒冷的大浪吞了进去。
“她怎么了?”嘲笑的语气荒唐而又难以忍受。
“让她听电话!”泰德吼道,“如果你指望我以你的名义再写一个字的话,你让她听电话!”显然,在这种极端的恐惧和惊讶状态中,他心里的一部分仍是清醒的。他告诫自己:注意你的脸,泰德,你只是四分之三是背对警察的,当一个人往家里打电话问他妻子要不要买鸡蛋时,他是不会对着话筒吼的。
“泰德!泰德,老伙计!”斯达克听上去很委屈,但泰德惊恐地确信这狗杂种正咧着嘴。“你太看低我了,伙计,你太瞧不起我了,伙计!冷静一下,她在这儿。”
“泰德?泰德,是你吗?”她听上去痛苦而又害怕,但没有惊慌失措,不是很惊慌。
“是我,宝贝,你好吗?孩子们好吗?”
“好,我们还好。我们……”她说最后一个字时声音减弱了一点,泰德能听到那狗东西在对她说什么,但听不清具体内容。她说是,好吧,然后又回到电话上,现在她听上去快哭了,“泰德,你必须去做他让你做的事。”
“是,我知道。”
“但他要我告诉你,你不能在这儿做,警察很快就会过来。他……泰德,他说他杀了那两个监护房子的警察。”
泰德闭上了眼睛。
“我不知道他怎么干的,但他说他干了……而且我……我相信他的话。”现在她开始哭了。她竭力控制自己,知道这会使泰德沮丧,如果他沮丧的话,他会做出危险的事。他紧紧握住电话,使劲压着耳朵,努力显出漫不经心的样子。
斯达克又在背后低声说什么,泰德听到一个词:合作。难以置信,真他妈的难以置信。
“他要把我们带走,”她说,“他说你会知道我们去哪儿。记得玛莎姨妈吗?他说你应该甩掉跟着你的人。他说他知道你能做到,因为他能做到。他要你今晚天黑前与我们会合。他说——”她惊恐地抽泣了一下,然后努力把第二下抽泣咽了回去,“他说你要跟他合作,你和他共同写作,它将是最出色的一本书。他——”
斯达克又在低声说什么。
啊!泰德真想把他的手指掐进乔治·斯达克该死的脖子里,直到他的手指穿过皮肉,抠进狗杂种的喉咙。
“他说阿历克斯·马辛死而复生,比以前更强大。”然后她又尖声叫道,“请照他说的做,泰德!他有枪!他有一盏喷灯!一盏小喷灯!他说如果你敢骗他——”
“丽兹——”
“求求你,泰德,照他说的做!”
她的声音小了,因为斯达克把电话从她手中拿走了。
“告诉我一件事,泰德,”斯达克说,现在他的声音中已没有嘲弄,非常严肃,“告诉我一件事,而且你要说真话,伙计,否则他们会为此付出代价,你明白我的话吗?”
“明白。”
“真的吗?因为她刚才讲喷灯的事是真的。”
“真的!真的,他妈的!”“她告诉你记住玛莎姨妈,她他妈的是谁?这是某种暗号吗,泰德?她试图欺骗我吗?”
泰德突然看到他妻子和孩子们的生命悬在一根非常细的线上。这不是比喻,这是泰德能看到的东西。那根线是蓝色的,像冰一样透明,像游丝一样纤细,几乎看不见。所有的一切都归结到两件事上——他说什么,乔治·斯达克信什么。
“录音装置从电话上拆除了吗?”
“当然拆除了!”斯达克说,“你认为我是什么人,泰德?”
“你让丽兹接电话时,她知道吗?”
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斯达克说:“她只要看一下就知道了,电线就扔在该死的地上。”
“但她知道吗?她看了吗?”
“别跟我绕弯子,泰德。”
“她试图用暗示的方法告诉我你们要去哪儿。”泰德告诉他,努力保持一种耐心的、讲课式的语调——耐心,但有点儿居高临下。他不知道斯达克听出来没有,但他猜斯达克很快就会以某种方式让他知道的。“她指的是夏季别墅,在罗克堡。玛莎·泰尔福德是丽兹的姨妈,我们不喜欢她。每次她打电话说她要来访,我们就想逃到罗克堡,躲在夏季别墅中,直到她死去。现在我们已经说了,如果他们在我们的电话上装了无线录音装置,乔治,那只能怪你。”
他全身冒汗,等着看斯达克是否相信这话……或在他所爱的人和永恒之间惟一的细线是否会突然断裂。
“他们没有装,”斯达克终于开口了,他的声音听上去又放松了。泰德真想在电话间上靠一靠,闭上眼松口气,但他忍住了。“如果我再次看到你的话,丽兹,”他想,我会因为你冒这么大的危险拧断你的脖子。”只是如果他再见到她的话,他猜他真正想做的就是亲吻她,一直吻到她透不过气来。
“别伤害他们,”他对着电话说,“请别伤害他们,无论你要什么,我都会做的。”
“啊,我知道。我知道你会的,泰德。我们将一起写作,至少开头部分是这样。你马上行动吧。甩掉跟你的警察,然后赶往罗克堡,尽快赶到那里,但别快得引起别人注意,那就错了。你可以考虑换车,但具体细节还是你自己考虑吧——毕竟你是个很有创造力的家伙。如果你要他们活着,天黑前赶到那里。别捣鬼。你明白我的话吗?别捣鬼,别耍小聪明。”
“我不会的。”
“很好。你不会的。伙计,你要做的,就是遵守游戏规则。如果你捣鬼,等你赶到那里时,你只会看到几具尸体和一盘你妻子临死前诅咒你的磁带。”
咯嚓一声,电话断了。

当他走回自己的汽车时,曼彻斯特摇下普利茅斯汽车乘客座位一侧的窗户,问家里是否一切都好。泰德从他眼中看出这并非闲聊,他从泰德脸上看出了什么。但这没关系。泰德认为自己能应付得了,毕竟他是一个创造力的家伙,他的大脑像日本高速列车一样在默默的飞速运转。问题呈现在面前:撒谎还是说实话?和以前一样,这没有什么好争论的。
“一切都好,”他说,语调自然轻松,“孩子们脾气很大,如此而已。丽兹也跟着脾气很大。”他的声音提高了一点儿,“我们离家后你们俩就一直有点儿不安。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吗?”
即使在这样紧急的情况下,他仍此感到内疚。确实发生了什么事——但他这个知情人却不说实话。
“没什么事,”坐在方向盘后面的哈里森身体前倾,对他说道,“我们和留在家里的查特顿和埃丁斯联系不上,就这么点事,也许他们进屋了。”
“丽兹说她刚做了点儿冰茶。”泰德随口撒谎说。
“那就对了,”哈里森说,对泰德笑笑,泰德又感到一阵内疚,“我们到那儿时也许还能剩下一点,对吗?”
“什么事都可能的。”泰德砰地关上了他的汽车门,把钥匙插进孔中,手像木头一样麻木。问题在他头脑中飞速旋转:斯达克和他家人已离开去罗克堡了吗?他希望这样——他希望他们被绑架的消息在警方通讯网中传开之前,他们已经安全离开。如果他们乘丽兹的汽车被人发现,或如果他们还在鲁德娄,那就麻烦了,太麻烦了。他竟然希望斯达克顺利逃走,这真充满讽刺意味,但这正是他现在的处境。
说到逃走,他怎么才能甩掉哈里森和曼彻斯特呢?那是另一个问题。靠加快速度甩掉他们是不可能的。他们开的普利茅斯汽车看上去很破旧,但它强有力的发动机声表明它能在任何路上行驶。他认为他能把他们甩掉——他已经想好了怎么和在哪里做——但开到罗克堡还有一百六十里的路程,他怎么能避免被再次发现呢?
他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他只知道他必须设法做到。
“记得玛莎姨妈吗?”
他对斯达克所做的解释纯属瞎扯,而斯达克确信以为真了。由此看来那狗杂种并不完全了解他的思想。玛莎是丽兹的姨妈,这是真的,他们曾躺在床上说要躲开她,但他们所谈的是躲到像阿鲁巴或塔希提那样的外国地方去……因为玛莎姨妈对罗克堡非常了解,她到那儿看望他们的次数比到鲁德娄的次数多得多。在罗克堡,玛莎姨妈最喜欢的地方就是垃圾场。她是全国步枪协会的会员,总是按时教会费,她喜欢在垃圾场射杀老鼠。
“如果你要她离开,”泰德记得有次他对丽兹说,“那只有你自己去对她说,她是你姨妈。而且我害怕如果我告诉她,她会用那支枪来打我。”
丽兹说:“我想血缘关系也没什么用,她眼里有一种凶光……”她假装害怕地哆嗦了一下,然后咯咯笑起来,捅捅他的肋骨,“你去吧,上帝讨厌胆小鬼,告诉她我们是环境保护者,连对老鼠也一样。泰德,走到她面前去,说,‘走吧,玛莎姨妈!你已经杀死了垃圾场最后一只老鼠!打点行李走吧!’”
当然,他们谁也没开口叫玛莎姨妈走,她还是每天去垃圾场远征,她在那里射死了几十只老鼠。最后,幸福的日子终于来到了,泰德开车送她去波特兰德机场,把她送上了回爱尔尼的飞机。在门口,她令人难堪的双手用力握手——好像她刚结束一次商业谈判而不是告别——并告诉他她明年可能还会来看望他们。“我他妈射得太棒了,”她说,“肯定射死了六、七打那些传染病菌的小东西。”
她再也没回来过,虽然有一次她差点儿就来了。
她最后一次来访后,“记住玛莎姨妈”就成了暗语,就像“记住缅因州”一样。它的意思是他们中的一个应该去仓库把步枪拿出来,射死某个特别让人讨厌的客人,就像玛莎姨妈在垃圾场射老鼠一样。现在回想起来,泰德相信丽兹曾在《大众》杂志的采访拍照过程中用过这句话,她曾转过头低声对他说:“我不知道那个女人迈尔斯是否记得玛莎姨妈,泰德?”
然后她捂着嘴咯咯笑起来。
很好笑。
只是现在它已不是一句玩笑。
现在也不是射杀垃圾场老鼠。
如果他没弄错的话,丽兹是在试图告诉他跟在他们后面,杀死乔治·斯达克。平常丽兹听到无家可归的动物被送到动物收容所都会哭的,而现在她却要他杀人,那一定是她认为别无选择了。她一定认为现在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斯达克死,要么她和双胞胎死。
哈里森和曼彻斯特正好奇地看着泰德,他意识到自己坐在发动起来的汽车方向盘后沉思了差不多一分钟。他举手致意了一下,把车倒了出来,然后驶向缅因大街,离开学校。他试着考虑在这两个警察通过警讯无线电知道他们的同事死去之前甩开他们。他试着思考,但总是听到斯达克对他说,如果他捣鬼,等他到达罗克堡的夏季别墅时,他只能发现他们的尸体和丽兹临死前诅咒他的磁带。
另外,他总是看到玛莎姨妈,她用那枝枪瞄准着老鼠,这些肥胖的老鼠正在;垃圾堆和上面燃烧的红色火焰间跑来跑去。他突然意识到他想射杀斯达克,而且不用0.22口径的步枪。应该给狡猾的乔治更大的东西。
一门榴弹炮可能刚合适。
在破瓶子和罐头交织成的反光中,老鼠先是身体扭动着飞起来,然后内脏和皮毛炸裂开来,溅得叭叭作响。
是的,如果看到同样情景在乔治·斯达克身上发生,那真是太好了。
他把方向盘握得太紧了,弄得他左手都疼了,疼到骨头和关节中去。
他试着放松一些,从胸前的口袋中摸出止痛片,把它干咽下去。
他开始考虑校区的十字路口,那个四面都有停车标志的路口。
他开始考虑罗立说的话,罗立称麻雀为灵魂摆渡者。
活死人的使者。


─── 黑暗的另一半 ───

第二十一章 绑架


虽然他从没来过鲁德娄,但却知道做什么和怎么做。
斯达克梦中常来这里。
他开着一辆偷来的破本田车驶离大道,在距波蒙特家一英里半的地方停下来。泰德去学校了,这很好。有时他搞不懂泰德在做什么或想什么,虽然他努力的话总能知道泰德的情绪状态。
如果他发现和泰德联系很困难的时候,他就摆弄一枝贝洛尔铅笔,那是他在休斯顿街文具店买的。
这很有用。
今天很容易,这是因为不管泰德对警察说了什么,他去大学只有一个理由:因为他已经超过最后期限了,他相信斯达克会跟他联系的。斯达克的确想跟他联系,的确很想。
只是他并不准备像泰德预期的那么做。
当然更不是从泰德预期的地方跟他联系。
快中午了。在他停车的地方有些野餐的人,但他们或是围在草地的桌子边,或是聚集在河边石头的烤肉架旁。当斯达克从车上下来走开时,谁也没有看他一眼。那很好,因为如果他们看见他,他们一定会记住他。
对,记住他。
但无法描述他。
他迈步走过柏油马路,然后沿路向北面的波蒙特家走去,这时斯达克很像H.G.威尔斯笔下的隐形人。一条宽宽的绷带裹住了他的前额,另一条绷带裹住了他的下半边脸,头上扣着一顶棒球帽,戴着一副墨镜,穿着一件马夹,手上戴着黑手套。
一种黄黄的脓状液体像树脂一样不停地流出来,浸透了棉纱,弄脏了绷带。更多的黄色液体从墨镜后点点滴滴地流出来,他时不时地用他那副薄薄的仿羊皮手套把它们从面颊上抹去。由于这些液体在慢慢变干,手套的掌部和手指部都变得粘乎乎的。绷带下面的很多皮肤都已脱落,剩下的也不像是人的肌肉,而是黑色的、海面一样的东西,不停地渗着液体,这种液体看上去像脓水,黑乎乎的很难闻——像浓咖啡和墨水的混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