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现在他的牙齿变得松动起来。另外,还有一些伤口。
三天前,他的右手肘内侧发现第一个伤口——一块红色的斑点,四周是一圈白色的死皮。这种斑点让他想起玉蜀黍疹,这种病六十年代曾在南方流行过。前天,他又看到一个,这次在他的脖子上,在他左耳垂下面。昨天又发现两个,一个在两个乳头之间,一个在肚脐眼下。
今天,他的脸上出现了第一个红斑,就在右太阳穴上。
它们并不疼,只是隐约有点儿痒,如此而已……至少现在是这样。但它们扩展得很快。他的右臂从肘到肩现在已是一片红肿,他挠了几下,这可坏了,肉很容易地被划破了,鲜血和黄色的脓沿着他指甲挖出的沟慢慢流出来,伤口发出一种难闻的气味。但它不是感染,他确信这一点,它更像……腐烂。
现在看着他,即使一个受到医学训练的人也会以为他得了由辐射引起的黑素瘤。
不过,这些伤口并未让他很担心。他认为它们会越来越多,在各处扩展,连成一片,最终活活吃了他……如果他置之不理的话。既然他不会置之不理,旧没有必要为它们担心。但是,如果他的脸变成了一个爆发的火山,就会引人注目了,所以,他要化妆。
他仔细地用海面把液体粉底从颧骨涂到太阳穴,完全盖住右额边上的红块以及刚开始从左颧骨皮肤下显出的新伤口。斯达克发现,用水粉饼化妆的男人看上去非常奇怪。那就是说,他要么是电视肥皂剧中的一位演员,要么是表演会上的一位嘉宾。但什么都能掩饰一下伤口,他褐色的皮肤也减轻了化妆的痕迹。如果他留在暗中或出现在灯光中,几乎一点也看不出他化过妆,或者他希望能这样。还有其它的原因使他避免阳光直射,他怀疑阳光加速了他体内灾难性的化学反应。他好象在变成一个吸血鬼,但那没关系,从某个意义上讲,他一直是一个吸血鬼。而且——“我是一个晚上活动的人,一直是,那是我的本性。”
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尖牙。
他拧上液体化妆瓶的盖子,开始扑粉。“我能闻到自己的气味,他想,很快别人也能闻到我的气味,一种很浓的、令人不快的气味,就像一罐肉放在太阳中晒了好几天。非常难闻,非常非常难闻。”
“你会写的,泰德,”他看着镜中的自己说,“但是很幸运,你不必写很长时间。”
他笑得更欢了,露出了门牙,这门牙已变得黑死了。
“我是一个记忆力很强的人。”
五
第二天十点半,休斯顿街的一个文具商卖了三盒贝洛尔牌铅笔给一个高个宽肩的男人,这男人穿着一件格子衬衫,蓝色牛仔裤,戴着一幅很大的墨镜。文具商注意到,这个人还化了妆——可能是昨晚在酒吧寻花问柳的结果。从他发出的气味判断,文具商认为他不仅是洒了一点香水,他简直像在香水里洗过澡。但香水仍没盖住这个宽肩膀花花公子身上的臭气。文具商一闪念想开句玩笑,但忍住了。这个花花公子臭烘烘的,但很强壮。再说,买卖时间非常短。毕竟,这家伙只是在买铅笔,不是一辆罗尔斯——罗伊斯汽车。
最好别理这病态家伙。
六
斯达克回到东村的寓所,把他的很少几件行李塞进帆布包中,这包是他第一天到纽约时在一家海军商店买的。如果不是为了那瓶酒,他可能根本懒得回来一趟。
当他走上吱吱作响的前门阶梯时,经过了三个死麻雀的尸体,没有注意到它们。
他步行离开B大街……但他不会走很长路的。他发现,一个意志坚定的人,如果他真想搭车,总能搭到车的。
─── 黑暗的另一半 ───
第二十章 最后期限
一
最后期限那一天像七月底而不像六月中旬。那天,泰德开车到十八里以外的缅因大学,天空像镀了一层铬,他的汽车空调开到最大限度,不管它怎么费气。在他后面有一辆深棕色的普利茅斯汽车,总保持两卡车长的距离,从不落到五卡车长的距离外。它很少允许别的车插到它和泰德的汽车之间,如果恰巧有辆车插进来,棕色的普利茅斯车会迅速超过它……但如果这做不到,车里的一位警察就会扯开盖在仪表盘蓝灯上的布,那灯闪几下就行了。
泰德主要用右手驾驶,只有万不得已时才用左手。左手现在好些了,但如果他弯得太厉害的话,就疼得要命,他不由自主地盼着再吞一粒止痛片。
丽兹今天不想让他去大学,保护他的州警察也不想让他去。州警察的理由很简单:他们不想分散保护力量。丽兹的理由则稍微复杂一些。她口头上说这是因为他的手受伤了,他开车会使伤口破裂,但她的眼睛却不同,她的眼睛表明她担心乔治·斯达克。
你今天究竟为什么要去大学呢?她想知道——对这个问题他必须准备好答案,因为学期已经结束了,他又没有教任何暑假班。他最后找到的借口是有关选修课的。
六十个学生申请上高级写作课,这是去年申请者的两倍,但去年没有人知道乏味的泰德·波蒙特又正好是写恐怖小说的乔治·斯达克。
于是他告诉丽兹他要看这些申请者的档案,从六十个申请者中选出十五个学生——他最多只能教这么多人。
当然,她问他为什么不推迟呢,至少可以推到七月份再说,她还提醒他,去年他就一直推迟到八月中旬。他解释说这些申请者太多,又很尽职地补充说,他不想让去年的懒惰成为习惯。
最后她不再说什么了——他认为不是自己说服了她,而是她看出无论如何他一定要去。另外,她和他都知道,他们迟早总要出去的——躲在家里直到谁杀了或抓住乔治·斯达克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她的眼睛里仍然充满了疑虑和恐惧。
泰德吻吻她和双胞胎,然后迅速离开。她看上去要哭了,如果他在家时她哭了,那他就只好留在家里了。
当然,不是为了选修课的事。
今天是最后期限。
今天早晨他醒来时也充满了恐惧,就像腹部绞痛一样不舒服。乔治·斯达克六月十日晚上打来电话,给他一周的时间开始写那本有关装甲车的小说——泰德根本就没开始写,虽然他越来越清楚地看出书应该怎么写,他甚至梦见了它两次。他过去总是梦见在他自己空无一人的房间漫游,一碰什么东西就爆炸,现在摆脱了那个梦,很不错。但今天早晨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最后期限,我已越过最后期限。
这意味着又到跟乔治·斯达克谈话的时间了,他根本不想和他谈话。有到了发现乔治多么生气的时间了,啊……他猜他完全知道回答是什么。如果乔治非常生气,生气得失去控制,如果泰德惹得他完全失去控制,那么狡猾的乔治可能犯个错误,泄露一些秘密。
“失去凝聚力。”
泰德有一种感觉,但乔治允许泰德在他日记本上写这些字的时候,他已经泄露了一些秘密。如果他能弄清楚它们到底是什么意思,那就好了。他有一个主意……但他还不能确信,在这紧要关头,一招不慎,全盘皆输。
于是他前往大学,前往英语——数学大楼中他的办公室。他不是去看申请者的档案——虽然他要看的——而是因为那里有个电话,一个没装窃听装置的电话,因为必须做点儿事。他已经过了最后期限。
他瞥了一眼放在方向盘上的左手,他不止一次地想到,电话不是惟一与乔治接触的途径,他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代价太高了。这代价不仅是一支削光的铅笔扎进手背所带来的难以忍受的折磨,或看到他的身体在斯达克的指挥下伤害自己所带来的恐惧。他在心里付出了真正的代价,真正的代价是麻雀的飞来,他惊恐地意识到在这里起作用的力量比乔治·斯达克本人更强大、更不可思议。
他越来越确信,麻雀意味着死亡,但指谁的死亡呢?
他害怕为了再次与乔治·斯达克接触,他不得不拿麻雀冒险。
他可以看到它们飞来,他可以看到它们到达联结他们两人的神秘的中间地点,在那里他最终将于乔治·斯达克搏斗,以控制他们公享的那一个灵魂。
他不知道在那个地方搏斗谁会赢。
二
阿兰·庞波坐在罗克堡警长办公室,它在镇办公大楼的西侧。这是漫长压抑的一周……但这没什么新鲜的。一旦夏天一到,就变得这样。从阵亡将士纪念日到劳动节,警察局总是忙得不可开交。
五天前,在117号公路发生了一起撞车事故,是由酒醉引起的,死了两个人。两天后,诺顿·布里格用一个煎锅打他老婆,把她打倒在厨房地板上。诺顿结婚二十年来多次揍他老婆,但这次他显然相信他杀了她。他写了一张便条,充满悔恨和语法错误,然后用一支手枪自杀了。他的妻子醒来,发现她的折磨者的尸体就躺在她身边,于是她打开煤气炉,把头放进去。从牛津来的空降急救队救了她的命,他差一点儿就死了。
两个从纽约来的孩子离开他父亲在罗克堡湖边的木屋,在森林中迷了路。八小时后找到了他们,他们吓坏了,但没什么事,庞波的二号副手约翰·拉波特情况不佳,在搜索中他沾染上栎叶毒漆树,神志不清。两个来度假的人为最后一份《纽约时报》打了起来;停车场也发生了一次打斗;一个周末来钓鱼的人在往湖里扔鱼钩时扯破了右耳朵;有三起商店偷窃事件;在撞球厅和电子游戏室内有一起因吸毒而发生的打斗事件。
这是六月里小镇典型的一周,像是庆祝夏季的到来。庞波忙得连喝杯咖啡的时间也没有,但他仍发现自己一次次地想起泰德和丽兹·波蒙特……想到他们,以及追杀他们的那个人,那个人还杀了豪默·加马齐。庞波好几次给纽约警察局打电话——某个叫李顿的警官现在一定很烦他了——但他们没什么新情况。
庞波今天下午以外地空闲。舍拉没报告什么,诺里斯·里杰威克正在他的办公室打盹,两腿放在桌上。庞波应该叫醒他——如果镇长丹佛斯·凯顿进来看到诺里斯这么睡觉,一定会发脾气的——但他不忍心这么做。诺里斯这一周也很忙,117号公路事故后,诺里斯负责清理道路,干得非常好。
庞波现在坐在桌子后,往墙上做动物影子……他的思绪再次转向泰德·波蒙特。胡默医生在得到泰德的准许后,打电话告诉庞波泰德片子结果出来了,没事儿。庞波现在又想到胡夫·布里查德医生,他在泰德十一岁时给他开过刀,那时泰德离出名还远着哪。
一只兔子从墙上那片阳光中跳出来,后面紧跟着一只猫,一条狗追逐着那只猫。
“别管它。它是件令人难以置信的事。”
它的确是件令人难以置信的事,而且,他的确可以不管它。很快就会又有一件突发事件需要他去处理,这是显而易见的,夏天总是这样。你忙得团团转,连思考的时间也没有,有时,不去想到是件好事。
狗后面跟着一只象,它摇着身躯,那实际上是庞波左手的食指。
“啊,去他妈的。”他说,拉过电话。同时,他的另一只手从口袋掏出皮夹。他按了一个键,它自动拨通了牛津州警察局,他问接线员刑侦科的警官亨利·白顿在不在。很巧,他刚好在。庞波想,看来州警察局今天也不忙,刚想到这儿,亨利说话了。“庞波!有什么事要我帮忙吗?”
“我想问一下,”庞波说,“你能不能为我向黄石自然公园的森林警察打个电话,我可以给你电话号码。”他有点吃惊地看着电话号码,一周前,他从查询台得到这个电话号码,把它写在一张名片背面,他敏捷的手似乎自动地把它从皮夹中掏出来。
“黄石!”亨利听上去觉得可笑,“是不是瑜珈熊聚集的地方?”
“不,”庞波微笑着说,“你说的是竭石,而且这事和熊毫无关系,至少就我所知是这样。我需要和一个在那儿野营度假的人谈谈,亨利。哎……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需要跟他说,但那会使我安心下来,总觉得事没干完。”
“它和豪默·加马齐有关吗?”
庞波把电话放到另一个耳朵边,心不在焉地用指关节弄着地址的名片。
“对,”他说,“但如果你要我解释,我听上去会像个傻瓜。”
“只是一种预感?”
“对。”他吃惊地发现他的确有一种预感——只是不能确定是什么。“我要谈的人是一位退休的医生,名叫胡夫·布里查德,他和妻子在一起。森林警察也许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我想进去的人肯定要登记的——野营地可能有电话,他可能会告诉他们的。”
“换句话说,你认为森林警察负责人会认真对待一位州警察官员,而不理睬一个狗屁警长。”
“你真善于外交辞令,亨利。”
亨利·白顿高兴地笑起来:“我的确很善于辞令,对吗?好吧,我要告诉你,庞波——我很乐意帮你的忙,只要你别把我拉下水,只要——”
“不会的,”庞波感激地说,“这就是我的全部要求。”
“等一等,我还没说完呢,只要你理解我不能用我们这儿的电话打。局长很注意那些电话帐单,我的朋友,他看得非常仔细。如果他看到这个电话,我想他会问我为什么用纳税人的钱谋私,你明白我的话吗?”
庞波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你可以用我个人的信用卡号码,”他说,“你可以告诉森林警察让布里查德打对方付款电话,我会注销那个电话,用自己的钱付费。”
电话那一头停了一下,亨利再开口后时,他更严肃了:“你真的认为这事很重要,是吗,庞波?”
“对。我不知道为什么,但它的确很重要。”
第二次停顿。庞波可以感觉到亨利·白顿正强忍着不进一步打听,最后,亨利决定不问了。“好吧,”他说,“我会打这个电话,告诉森林警察你要跟这个胡夫·布里查德谈一件谋杀案,他妻子叫什么?”
“赫尔佳。”
“他们从哪儿来?”
“福特·拉马里,怀俄明州。”
“好吧,警长,现在到了关键部分:你的电话信用卡号码是什么?”庞波叹口气,告诉了他号码。
一分钟后,他又开始在墙上玩动物影子游戏。
“那家伙可能永远不会回电话,他想,如果他真的回了,他不可能告诉我任何有用的东西——他怎么可能呢?”
不过,亨利有一句话是对的:他有一种预感,有关某写事的预感,这预感久久不肯离去。
三
阿兰·庞波跟亨利·白顿说话的时候,泰德·波蒙特正把车停到英文——数学后面的停车场中。他走出汽车,小心翼翼地注意别碰左手,站了片刻,欣赏校园难得的宁静。
棕色的普利茅斯汽车停到他的车旁,两个高大的男人走了出来,驱散了宁静的幻觉。
“我只是到楼上办公室去一下,”泰德说,“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可以留在这里。”他看到两个姑娘走过,可能是去东配楼选下学期的课。一个姑娘穿着一件坦胸露背的短上衣和一条蓝色短库,另一个姑娘穿着一条迷你裙,露着背,屁股高高翘起,让人怦然心动。“享受一下这景象。”
两个警察目不转睛地盯着姑娘,脑袋像装在一个看不见的轴上一样随之转动。现在其中一人——雷·加里森或罗伊·哈里曼,泰德记不清了——转过头遗憾地说:“我们很想这样,先生,但最好跟你一起上去。”
“真的不用,就在二楼——”
“我们可以在走廊等。”
“你们这些家伙不知道这让我多么沮丧。”泰德说。
“这是命令。”加里森或哈里曼说。显然,他才不在乎泰德是沮丧还是快乐呢。
“好吧。”泰德让步了,“既然这是命令,那就服从吧。”
他走向侧门,两个警察跟在后面,保持十二步的距离,泰德觉得他们穿便衣比穿制服更像警察。
经过室外的闷热后,室内的空调让泰德全身一震,马上觉得衬衫像冻在皮肤上了。大楼平时总是热闹的,但在今天这个周末下午去冷清得有点儿令人悚然。下周一为期三周的暑期学习班开始,大楼会热闹一些,但今天泰德觉得很高兴有两个警察护卫着他。泰德的办公室在二楼,他猜那里肯定没有一个人,这样他至少不用解释为什么两个高大警觉的朋友跟着他。
二楼其实并非空无一人,不过同样没有让他为难。罗立·德莱塞斯正从系公共休息室出来,向他自己的办公室摇摇晃晃地走去,他总是这么摇摇晃晃地走路,就像刚被人打了一棒,使他的记忆力和运动神经受到破坏。他梦游似的从走廊的一边晃到另一边,眼睛盯着贴在公告栏内的漫画,诗歌和通告,公告栏钉在他同事们锁着的门上。他可能是走向他的办公室——看上去像是这样——但即使熟悉他的人也不敢肯定这一点。一个很大的黄色烟斗咬在他的假牙间,假牙不像烟斗那么黄,但也差不多。烟斗没点着,从1985年末以来就一直这样,那时他心脏病发作了一次,医生禁止他再吸烟。“我其实不怎么喜欢抽烟,”每当有人问起他的烟斗,罗立总是用他轻柔的心不在焉的语气解释说。“但如果不在牙齿间咬着它……先生们,我会不知道去哪儿或该干什么。”大多数时间,他给人一种不知道去哪或该干什么的印象……就像他现在这样。有些人认识罗立几年后,才发现他并不像表面那样是一个心不在焉的傻瓜,有些人从来没有发现这一点。
“你好,罗立。”泰德边找钥匙边说。
罗立冲他眨眨眼,然后把眼睛移到泰德身后两人身上,打量着他们,接着又把眼睛落回到泰德身上。
“你好,泰德,”他说,“我记得今年夏天你没课。”
“我是没有。”
“那你干吗在夏天第一个真正的大热天跑到这儿来呢?”
“只是看一下申请高级写作教程的学生的档案,”泰德说。“看完就走,真的。”
“你的手怎么了?青一块紫一块的,一直到手腕那里。”
“哦,”泰德有点尴尬地说。显然他编得故事听起来让人觉得他像个醉汉或白痴,但总比讲真话好得多。泰德觉得很好笑,警察不加置疑地相信了他的故事,就像罗立现在一样——至少对于他在猛地关上卧室橱门时怎么或为什么会把自己的手压了,没有人提出一句疑问。
他本能地知道该遍什么样的故事——甚至在他疼痛难忍的时候就知道这一点。人们知道他苯手苯脚的——这是他的特点。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就和告诉《大众》杂志的采访者说乔治·斯达克是在鲁德娄而不是在罗克堡被创造出来的,以及斯达克用铅笔写作是因为他从没学过打字一样。
他没想过对丽兹撒谎……但他要求她对所发生的一切保持沉默,她同意了。她惟一关心的是要他答应再不与斯达克联系了,他很乐意地答应了,尽管他知道他可能无法遵守这一诺言,他怀疑在丽兹的内心深处也知道这一点。
罗立现在很感兴趣地看着他。“壁橱门里?”他说,“了不起,你们在玩捉迷藏游戏?还是某种古怪的性行为?”
泰德咧嘴一笑。“1981年我就放弃了古怪的性行为,”他说,“医生的劝告。实际上,我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整个事情让人很尴尬。”
“我想是的,”罗立说……然后眨了一下眼睛。那是非常微妙的一眨,浮肿的、皱巴巴的眼睑不易察觉地动了一下……但肯定是动了一下。泰德以为自己骗过了罗立?不可能骗过他。
突然泰德灵机一动:“罗立,你还在教民间传说课吗?”
“每个秋天都教,”罗立回答说,“你没有看你自己系的课程表把,泰德?魔杖探寻、巫术、定数疗法、富人和名人的不详征兆,这课一直很流行。你为什么要问这个?”
泰德发现,对那个问题有一个千篇一律的回答。当作家的好处之一就是你总能回答你为什么要问这个。“啊,我在构思一篇小说。”他说,“现在还在探索阶段,但我认为会写成的。”
“你想知道什么?”
“在你所知道的美国迷信或民间传说中,麻雀有什么特殊意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