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他们会在庞波回电话之后开始,也许他们甚至会通过庞波来谈,庞波提问题,泰德回答,丽兹在一边倾听。对——也许他们会那样开始,因为泰德觉得庞波像催化剂。泰德觉得,庞波似乎是使这事情开始的人,虽然警长只不过是对斯达克的行为做出反应而已。
在这期间,他们坐着等待。
他有一种冲动,想要再试试米丽艾姆的电话,但他不敢——庞波可能正巧在那时侯回电话,却发现波蒙特电话占线。他发现自己毫无目的地希望他们有第二条电话线。好吧,他想,一边是希望,一边是努力。
理智告诉他,斯达克不可能像人体内古怪的毒瘤一样到处乱杀人,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但是,他的确这样做了,泰德明白,丽兹也明白。他不清楚他告诉庞波后他会不会也明白。泰德认为庞波不会,庞波可能叫来精神病医生,因为乔治·斯达克不是真的,阿历克斯·马辛也不是,他是虚构中的虚构,他们都没有存在过,就像乔治·艾略特或马克·吐温、刘易斯·卡洛尔、塔克·考、爱德加·包克斯等一样,笔名只是虚构人物的一种更高形式。
但是,泰德仍认为阿兰·庞波会相信,即使开始他不愿相信。泰德自己也不愿,但是发现自己别无选择,可以说它逼着你相信它是真的。
“为什么他不回电话?”丽兹不安地问。
“才过了五分钟,宝贝。”
“快十分钟了。”
他控制住自己别对她吼叫——这不是电视节目中的加分比赛,庞波不会因为在九点前回电话而得到额外的分数和有价值的奖品。
他内心深处仍然坚持认为,不存在斯达克。这声音合乎理性,但却出奇的无力,似乎处于机械的记忆而不是真正的确信,就像鹦鹉学舌一样。但它是真的,是吗?他应该相信斯达克从坟墓中回来了,就像恐怖电影中的怪物一样吗?那真是一个巧妙的把戏,因为没有人——或非人——被埋在那里,他的墓碑只是混凝纸做的,放在一块空墓地表面,像他的其它部分一样是虚构的——
“不管怎么说,那把我带到最后一个问提……或方面……或随便你怎么称呼它……你的鞋码多大,波蒙特先生?”
泰德一直缩在他的椅子里,忍不住要打盹。现在他突然坐起来,差点打翻他的茶杯。脚印,庞波说过有关——
“这些是什么脚印?
没关系。我们甚至没有照片。我们把所有一切都放在桌面上了……”
“泰德?怎么啦?”丽兹问。
什么脚印?在哪儿?当然,在罗克堡,否则庞波不会知道。它们也许在“家乡公墓”,在那儿,神经质的女摄影师拍了许多照片,他和丽兹觉得很好笑,是在那儿吗?
“不是一个很可爱的家伙。”他低声说。
“泰德?”
这时电话铃响了,他们俩都打翻了各自的茶杯。

泰德的手伸向电话筒……然后停顿了半刻,只是在上面浮动。
“如果是他怎么办?
我跟你没完,泰德。你别想摆脱我,因为当你摆脱我时,你就摆脱了最好的东西。”
他把手伸到下面,靠近电话,然后把它拿到耳边:“你好?”
“泰德吗?”是阿兰·庞波的声音,泰德突然觉得全身无力,好像本来身体是铁丝捆着,现在铁丝突然抽去一样。
“是,”他说,声音咝咝的,像叹气一样。他又吸了一口气,“米丽艾姆没事吗?”
“我不知道,”庞波说,“我给了纽约警察局她的地址。我们很快就知道,虽然我要警察告诉你,今天晚上十五分钟或半小时对你和你妻子来讲不算很快。”
“不,不算。”
“她没事吗?”丽兹问,泰德捂住话筒,告诉她庞波还不知道。丽兹点点头坐下,她的脸仍很苍白,但看上去比以前冷静多了。至少现在人们在做事,再也不只是他们俩的责任了。
“他们还从电话公司得到了考利先生的地址—”
“嘿!他们不——”
“泰德,在他们知道考利前妻的情况前,他们不会做任何事。我告诉他们,有一个精神变态的人在追逐《大众》杂志文章中提到的一个人或一些人,这文章是关于斯达克笔名的,我还解释了考利夫妇和你的关系。我希望我解释的对。我不太了解作家,更不了解他们的经纪人,但警察明白,如果那位女士的前夫比他们早到那里,事情就糟了。”
“谢谢你,谢谢你做的一切,庞波。”
“泰德,纽约警察局现在正忙于行动,来不及要求更进一步的解释,但他们会要的,我也一样,你认为这个家伙是谁?”
“那是我不想在电话上告诉你的事。我愿意去你那儿,庞波,但现在我不想离开我的妻子和孩子,我想你能理解,你必须到这儿来。”
“我做不到,”庞波耐心地说,“我有自己的工作,而且——”
“你的妻子病了,庞波?”
“今晚她好像不错,但我的一位副手打电话说他病了,我必须替他,这是小镇中的标准程序,我正准备去上班。我要说的是,你这时绕圈子是很不合适宜的,泰德,快告诉我。”
泰德考虑了一下,他确信当庞波听了后会相信他的,但泰德不想通过电话告诉他。
“明天你能到这儿吗?”
“明天我们肯定要见面,”庞波说,他的声音既平静又固执。“但今晚我需要你所知道的一切。纽约方面需要解释是次要的,我有我的事要做,这镇上有许多人要求迅速抓住杀害豪默·加马齐的凶手,我恰好是其中之一,所以别让我再次要求你。虽然很晚了,但我可以打电话要求地区法院的潘考特把你作为罗克堡谋杀案的证人抓起来。他已经从州警察处知道你是一个嫌疑犯,不管有没有不在场证据。”
“你会那么做吗?”泰德问,既困惑又感兴趣。
“如果你逼我,我会的,但我想你不会逼我的。”
泰德的头脑现在清楚了点儿,他的思想实际上好像跑到别处去了。对于庞波或纽约警察来讲,他们在寻找的是个认为自己是斯达克的心理变态者还是斯达克本人,这其实并没有多大关系,对吗?他不这样想,他也不认为他们能抓住他。
“我确信他是个心理变态者,正像我妻子说的,”他终于告诉庞波。他和丽兹两目相遇,试图传给她一个信息,他成功了,因为她轻轻地点点头。“这产生了一种很怪异的感觉,你还记得对我提到的脚印吗?”
“记得。”
“它们是在家乡公墓,是吗?”对面的丽兹眼睛瞪大了。
“你怎么知道?”庞波第一次听上去很吃惊,“我没有告诉过你。”
“你读过那篇文章了吗?《大众》杂志上的那篇?”
“读了。”
“就是在那儿那个女人竖起了假墓碑,就是在那儿埋葬了乔治·斯达克。”
电话另一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庞波说:“瞎扯。”
“你明白了吗?”
“我想我明白的,”庞波说,“如果这家伙认为他是斯达克,如果他疯了,那么他从斯达克坟墓开始是有道理的,是吗?这个摄影师在纽约吗?”
泰德吃了一惊:“在。”
“那么她也可能处在危险中?”
“对,我……哎,我从没想过,但我猜她可能处在危险中。”
“姓名?地址?”
“我没有她的地址。”她曾给过他她的名片,可能是想和他合作搞一本书,但他扔掉了,他只能给庞波她的名字,“菲利斯·迈尔斯。”
“还有写文章的那个家伙?”
“麦克·唐纳森。”
“也在纽约?”
泰德突然意识到他并没有确信真是那么回事,他向后撤了一点儿:“哎,我猜我只是假设他们俩是——”
“这是个很合理的假设。如果杂志的办公室在纽约,他们关系会比较密切,是吗?”
“也许,但如果他们是自由撰稿人的话——”
“让我们回到这张恶作剧照片。无论照片的文字说明还是报道本身都没有明说是家乡公墓,我对此确信不疑。我应该能从背景上认出它,但我关注的是细节。”
“对。”泰德说。
“镇长丹·凯顿坚持不要明说是家乡公墓——这是严格的先决条件。他是那种非常谨慎的人,实际上谨慎得有点儿让人讨厌。我可以理解他允许拍照,但我认为他决不会允许明说是哪个公墓,因为害怕引起破坏行为……人们也许会去寻找那块墓碑或做出诸如此类的举动。”
泰德点点头,这很有意思。
“所以,你的心理变态者要么认识你,要么来自这里。”庞波继续道。
泰德曾做过一个假定,他现在为此感到羞愧,他曾认为一个树比人多的小镇的警长应该是个笨蛋,这个人不是笨蛋,他显然比世界著名的小说家泰德·波蒙特优秀。
“我们至少现在必须这么假设,因为他似乎有内幕消息。”
“那么你提到的脚印是在家乡公墓。”
“是的,”庞波几乎心不在焉地说,“你还满着什么,泰德?”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他警觉地问。
“我们别绕弯子,好吗?我必须给纽约打电话,告诉他们这些名字,你必须认真想一下,看看还有没有别的名字要告诉我的。出版社……编辑……我不知道。现在,你告诉我,我们要抓的那个家伙实际上认为他就是乔治·斯达克。星期六晚上我们做过这个假设,认为它是不可能的,今天晚上你却告诉我它是确凿无疑的事实。为了证明它,你向我提出脚印问题。要么这是你从我们共有的事实中做出的大胆的推测,要么你知道一些我不知道的事,当然,我更喜欢第二种选择,所以,告诉我你的理由。”
但他有什么理由呢?以几千只麻雀的叫声为先兆的恍惚状态?庞波告诉他克劳森寓所客厅墙上所写的字之后他在稿子上所写的同样的字?在一张后来被撕掉焚化的纸上所写的字?一个梦,其中他被一个可怕的看不见的人领着穿过他在罗克堡的房子,他所触摸的一切包括他的妻子都自我毁灭?我可以称之为心里的事实而不是心灵的直觉,但仍然没有证据,不是吗?指纹和唾液暗示了非常古怪的事——但真那么怪吗?
泰德不这么认为。
“庞波,”他慢慢说道,“你会嘲笑我的。不——我收回这句话,我现在知道你不会的。你不会嘲笑我的——但我也非常怀疑你是否会相信我。我反复考虑过,但结果是:我真的认为你不会相信我。”
庞波的声音马上传过来,这声音急迫、威严、难以抗挡。
“试试吧。”
泰德忧郁了一下,看看丽兹,然后摇摇头:“明天吧,当我们能面对面的时候,那时我会说的。今天晚上你相信我的话,它无关紧要,我所告诉你的就是我能告诉你的所有有价值的东西。”
“泰德,我说过以目击证人拒捕你——”
“如果你必须这么做,那就做吧,我不在乎。但在我见到你之前,我不会再说什么了,不管你做出什么决定。”
庞波沉默片刻,然后叹了口气:“好吧。”
“我要向你描述一下警察正在寻找的那个人。我不敢说它准确无误,但我相信它比较准确,准确到可以告诉警察。你有笔吗?”
“有,说吧。”
泰德闭上上帝安在他脸上的眼睛,睁开上帝安装在他大脑里的眼睛,这眼睛总是能看到他不愿看的东西。读过他的小说的人第一次遇见他时,总是很失望,他们总是竭力隐瞒这一点却又做不到。他并不讨厌他们,因为他理解他们的感觉——至少理解一点儿。如果他们喜欢他的作品(有人甚至声称热爱它),他们就会事先把他想象成半个上帝。相反,他们实际看到的是一个六英尺一英寸高的家伙,戴着眼镜,开始脱发,很容易绊倒。他们一个头皮屑很多、鼻子上有两个鼻孔的男人,和他们自己完全一样。
他们看不到的是他脑中的第三只眼睛,那个眼睛在他黑暗的另一半中闪闪发光……它像上帝一样,他很高兴他们看不到它。……如果他们能看到,他想他们中的许多人会试图偷走它。是的,即使这意味着用一把钝刀子从他的肉体中把它挖出来。
凝视着黑暗,他招来他自己的乔治·斯达克形象——真的乔治·斯达克,和为书封底摆姿态的模特毫不相同。他寻找在那里潜伏了数年之久的影子,找到他,开始向阿兰·庞波展示。
“他很高,”他开始说,“至少比我高,六尺三,穿鞋时也许六尺四,头发是金色的,剃得很短,很整齐。蓝眼睛,他的远视力很好。大约五年前,他开始戴眼睛做细活,主要是读书和写作。
“他引人注目的不是高度而是宽度。他并不胖,但他非常宽,肩宽十八点五寸,也许十九寸。年龄和我一般大,庞波,但他不像我这样显老或发胖。他很强壮,看上去像施瓦辛格。他练习举重,鼓起二头肌,可以蹦断他衬衫袖上的缝线,但他不是死肌肉。
“他出生于新罕不什尔,但他父母离婚后,他随他母亲移居密西西比州的牛津,她是在那儿长大的。他一生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那儿度过的。他年轻时,有很重的南方口音,在学院里很多人拿他的口音开心——虽然不是当着他的面,你不会当着这种家伙的面开玩笑的——他费了很大劲克服这口音。现在,我想只有在他生气时你才能听到这种口音,而让他生气的人我想很少能再找到来作证的。他很容易发火,很狂暴,很危险。确切地说,他是个严重的精神病患者。”
“什么——”庞波开口,但泰德不理他。
“他晒得很黑,一般金发男人不会晒得那么黑,所以这一点很好认。大脚,大手,长脖,宽肩。他的脸看上去像一个有才华的人匆匆忙忙从一块坚硬的岩石上凿出来的一样。
“最后一件事:他可能开一辆黑色的托罗纳多车,我不知道是哪一年造的,不过是老式的马力很大的那种,黑色的,密西西比牌照,但他可能已换样了。”他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在后保险杠上有一张粘贴纸。上面写着‘高贵的狗杂种’。”
他睁开眼睛。
丽兹正凝视着他,脸色比以前更苍白了。
电话另一头沉默了很长时间。
“庞波?你——”
“等一下,我在写。”又是一阵更短暂的停顿。“好啦,”庞波最后说,“我记下了。你告诉了我一切,除了这家伙是谁,你和他的关系,以及你怎么认识他的,你能告诉我这些吗?”
“我不知道,但我会试试,明天吧。今天晚上知道他的名字没有任何用,因为他用另一个名字。”
“乔治·斯达克。”
“哎,他可能疯狂到称自己为阿历克斯·马辛,但我怀疑这一点。我想他会自称斯达克,对。”他试着对丽兹眨眼,虽然他不认为眨眨眼就能改变气氛,但他无论如何要试试,他看上去像个猫头鹰闪动双眼。
“今天晚上我没办法说服你再多说一点儿,是吗?”
“没有,没有办法,我很抱歉,但没有办法。”
“好吧。我会尽快跟你联系。”他就这么挂了,没说谢谢,没说再见。仔细想想,泰德认为自己并不要庞波说谢谢他。
他挂上电话,走向妻子,她坐在那儿像一座塑像一样看着他。他拉住她的手——它们很冰凉——说:“一切都会好的,丽兹。我发誓会好的。”
“明天你跟他谈时,你会告诉他那种恍惚状态吗?鸟叫声?你在一个孩子时怎么听到它,当时它意味着什么?你所写的东西?”
“我会告诉他一切,”泰德说,“他选择什么告诉别的有关部门……”他耸耸肩,“那是他的事。”
“你知道的这么多,”她无力地低声说,眼睛仍然盯着他——好象每力气离开他,“你对他知道得这么多。泰德……怎么知道的?”
他只能跪在她面前,握着她冰凉的手。他怎么能知道得这么多呢?人们一直这么问他。他们用不同的话问他这个问题——你怎么虚构出来的?你怎么写成的?你怎么能记住?你怎么看到的——但总是回到同一件事:你怎么知道的?
他不知道他怎么知道的。
他只是知道。
“你知道的这么多,”她重复说,就像一个在做恶梦的人在说话,然后他们俩都沉默不语。他期待着双胞胎感受到他们的父母的难过,醒过来哭叫,但却只能听到钟单调的滴答声。他移动了一下,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仍然握着她的手,希望能让它们暖和起来。十五分钟后,电话响的时候,它们仍然冰凉。

阿兰·庞波的声音低沉平实。里克·考利在他的公寓中很安全,在警察的保护之下,他马上要去看他的前妻,她现在将永远是他的前妻了,他们俩经常谈到并渴望复婚,现在永远不可能了,米丽艾姆死了,里克将去正式认尸。今晚泰德别指望里克会给他打电话,他自己也别试着打过去;泰德与米丽艾姆·考利谋杀的关系没有告诉里克,因为里克的“不稳定状态”。菲里斯·迈尔斯已找到,并处于警察保护之下。米切尔唐纳森很难找,但他们指望半夜前能找到他,并将他保护起来。
“她怎么被杀的?”泰德问,其实他完全知道答案,但有时你不得不问,天知道为什么。
“喉咙被割断拉,”庞波故意粗鲁的说,他又追问一句,“你仍然没什么要告诉我的?”
“早晨,当我们能看见对方时。”
“好吧。我想问问总没关系。”
“对,没关系。”
“纽约警察已发出通缉令,通缉一个叫乔治·斯达克的人,按你所描述的。”
“很好。”他认为很好,虽然他知道这是无意义的。如果乔治·斯达克不想被发现,他们肯定发现不了他,如果谁碰巧发现了他,泰德认为这人会为此而感到遗憾。
“九点,”庞波说,“你一定要在家呆着,泰德。”
“放心吧,一定在。”

丽兹吃了一片安眠药,终于睡着了。泰德打了一会儿盹,时不时醒来。三点十五,他起床去浴室。当他站着撒尿时,以为听到麻雀声了,紧张地倾听着,马上不尿了。声音既不增大也不减小。过了一会儿,他才意识到那只是蟋蟀的声音。
他向窗外望去,看到一辆州警察巡逻车停在路对面,关着灯,没一点儿声音。如果他没看有到香烟头一闪一闪的,会以为里面没有人呢。看来他、丽兹和双胞胎也在警察保护之下。
或警察的守卫之中,他想,回到床上。
不管是什么,这似乎让他心里静了点儿。他睡着了,八点醒来,不记得做过恶梦。不过真的恶梦当然还在那儿,在某个地方。


─── 黑暗的另一半 ───

第十四章 血腥之夜


留着愚蠢的小猫胡子的家伙比斯达克预料的敏捷得多。
斯达克在唐纳森住的那栋楼的九楼走廊等他,就在唐纳森寓所门边的拐角处。如果斯达克能够先进入公寓,就像他杀那婊子一样,事情就容易得多,但是他看了一眼锁,就确信这些锁不像她的锁那样能轻易打开。不过一切仍会很顺利的。已经很晚了,养兔场的兔子应该都睡着了,正在梦里吃苜蓿。唐纳森会醉醺醺的反应迟钝——当你凌晨一点回家时,你决不是刚从公共图书馆出来。
唐纳森的确似乎有点醉,但他的反应一点儿也不迟钝。
唐纳森正在摸索他的钥匙圈时,斯达克从拐角转出,挥动剃刀向他砍去,盼着迅速而有效地弄瞎对方的眼睛,然后,在唐纳森能叫喊之前,割开他的喉咙,在割断他喉管的同时切断他的声带。
斯达克没有试图悄悄地冲过去,他要唐纳森听到他的声音,要唐纳森朝他转过脸,这会使刺杀更容易。
唐纳森开始的反应和他预料的一样,斯达克把剃刀短促有力地向他脸上砍去,但唐纳森设法闪了一下——幅度不大,但对斯达克的目的来讲影响太大了。剃刀没有砍到他的眼睛,却砍到了他的前额,见了骨头,一片皮肤卷起盖到唐纳森的眉毛上,就像一张脱落的墙纸。
“救命!”唐纳森用低沉的、像羊一样的声音喊道。没有一击而中就是这种结果,操他妈的。
斯达克逼近,剃刀举在他自己眼睛的前面,刀刃微微向上,就像一个斗牛士在第一次斗牛之前向公牛敬礼一样。没关系,并不是每次都很顺利的,他没有把告密者弄瞎,但鲜血正从他额头的切口喷涌而出,小唐纳森只能通过一个粘乎乎的薄雾看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