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琴芳仪所在的品香苑笑声不断,半个皇宫的人都跑去看热闹,梁平帝龙颜大悦,亲口许诺,到了八月,带着琴芳仪和这只聪明的猎犬一起去猎场。
须知御驾出巡,不比在宫内,每次最多带上三四个妃子,名额有限,四大宫妃每次都要占去两个,剩下的也就两三个名额,大小美人们明争暗斗,不知道要使出多少手段,才能抢到。
梁平帝狩猎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练兵,顺便笼络下亲贵大臣们,还有一个原因,是向北方草原诸部示威,每次去差不多都要两个月。
也就是说,到时候,留在宫里的美人,足足有一两个月见不到梁平帝,而跟着御驾秋狩的美人们,则同样有足足一两个月会和梁平帝厮守在一起。
这四五个美人分过去,每个人,一个月都能分到个三五天吧,这伺寝的时间一多,那怀上孩子的几率可就大多了。
就有两个幸运的小美人,在梁平帝秋狩的时候伴驾,回来就有了身孕。
琴芳仪借着一条狗,轻轻松松的就提前拿到了秋狩随行的资格,旁人怎么能不眼红。
琴芳仪对自己这条爱犬也越发精心,没事就打发宫女到御膳房,点名要切好的猪肝,那猪肝还得炒的半生半熟,放上切碎的洋葱和香油,加点盐和花椒粉,比人吃的还精细!
琴芳仪这般行事,自然是得罪了不少人,也不知道是谁出的手,反正没过了多久,她那猎犬突然就跑了出来,跑出来也就罢了,琴贵妃正当宠,她那猎犬也是狗祖宗,一般的小妃嫔也得罪不起她。
偏偏就这么寸,这猎犬哪里不跑,就跑到了在花园乘凉的丽妃那儿,一下冲了过去,把丽妃吓得跌了一跤,好么,刚做稳的四个月的胎当时就滑掉了。
事后调查,不知道谁在丽妃歇脚的亭子四周撒了极碎的猪肝,那猎犬吃惯了这玩意,自然直奔而来了。
好个一箭双雕的毒计。
柔妃病着,元妃不在宫里,淑妃又老老实实的闭门不出,这个案子一时间还成了公案了。
丽妃也是个狠人,还躺在床上养病,就含泪对梁平帝说,日日见一小儿哭泣,说被恶犬追赶,说着说着,就喊上句我苦命的皇儿,梨花带雨泣不成声。
丽妃平日里从来都是艳光照人,何曾这么病恹恹过,梁平帝当时就心疼的许诺,直接把猎犬拉出去宰了。
当晚,琴芳仪的饭桌上出现了一盆狗肉,当然,吃之前,她还不知道。
琴芳仪慢慢的也就冷了下去,谁叫她长得不如丽妃姿色动人,弹琴也是逊了一筹,在丽妃的刻意为之下,琴芳仪在梁平帝心中的热度自然就迅速的冷了下去。
宫里的人最是眉高眼低,琴芳仪的日子很快就不好过了,有段日子,连续七八天,御膳房给她送的餐点,都是炒的半生不熟的猪肝,配上切的碎碎的洋葱和香油一起拌了。
后来还是叶倾听说了,把御膳房的总管叫了去,敲打了一番,琴芳仪的伙食才略好了些。
没多久,琴芳仪就因为一件小事被打入了冷宫,又过了几年,听说缺衣少吃,又夜夜做着噩梦,总是被一只恶犬索命,到底还是疯了,疯了以后,口里只念叨一句话:“铮铮,你又乱跑,快点回来,姐姐做了你最爱吃的猪肝!”
据说,因为她的爱犬能听懂琴音,便起名为铮铮。
这是第一桩,打从琴芳仪这事儿出了以后,宫里妃位以下的,就没有敢养宠物的!
又过了几年,大概是琴芳仪疯了以后,有个刚进宫一年的小美人,毕竟没亲身经历过琴昭仪的事儿,没见过琴芳仪从盛宠到落魄的变化,感受不到那股子心惊胆战。
加上入宫一年了,梁平帝只在最初召唤她伺寝过一次,却嫌她为人木讷,再没搭理过她,小美人特寂寞,就寻思着,养了两只乌龟,乌龟这玩意好啊,不挑食,不乱跑,给点阳光就能趴上一年半载。
养了没多久,还是出事了。
第二十八章 皇后凉凉就是这么拽
这次是柔妃,走路的时候,一脚踩在了龟背上,刚从水里爬出来的龟背滑的站不住脚,柔妃一下就摔倒了,偏偏旁边就是湖!
旁人落水,倒霉的感冒上十天半个月,也就好了,柔妃本就体弱,这下好了,整个冬天都没出来。
那两只乌龟,当天就被炖成了王八汤,送到了柔妃的病床前。
这小美人可没有琴芳仪的帝宠,当天就被打入冷宫,和不住呼唤铮铮的琴芳仪做了邻居。
叶倾却知道另外一番隐情,柔妃家中当年惨遭剧变,一家老小只逃出了她和一个弟弟,寻找弟弟多年,终于有了信,却落草为了寇。
而且还刚刚做下了一起大案子,抢了当地一家富户,又杀了人家满门几十口子,妇孺都没放过。
整个朝廷都震惊了,梁平帝想盖都盖不住,那审理此案的地方官也硬气,柔妃的弟弟一被抓住,就直接给判了斩立决,让梁平帝连发恩旨的机会都没有。
下了判决的那个地方官,就是养乌龟的小美人的亲爹!
叶倾觉得这事柔妃做的特别不厚道,但是当时叶家表面上锦绣膏粱,实际上一家壮年男子尽皆战死,要她直接跟梁平帝对着干,她也没那个本事。
叶倾只派人问了那小美人一句话,冷宫和尼姑庵,选一个吧。
早被隔壁的琴疯子吓了半死的小美人二话不说,果断选择了出家做尼姑。
叶倾叫人送足了香火钱,又过了几年,尼姑庵一场大火,那小美人尸骨无存,也就不了了之了。
后来,叶倾吃着小美人偷偷摸摸派人送进宫的山核桃,还有些怨怪对方,好不容易觅了个知冷知热的相公,就该好好过日子,送什么不值钱的山核桃,被人发现了可咋么办!
她身边的女官夏至笑眯眯的道:“这是记得娘娘的好呢!”
叶倾嘴上不说什么了,心里却也甜的很。
连续两起子养宠物引发的倒霉事,宫里是真消停了,别说猫啊狗啊,连鸟都没人养了。
所以那只番邦的贵妃犬送来的时候,一干妃嫔各自拿着团扇,远远的看着,啧啧称奇,却没有一个人提出来要这贵妃犬的。
最后还是元妃霸气出手,豪迈的收走了这只番邦来的可怜小东西。
结果一年后,元妃有了身孕,这狗就留不住了,元妃的爱犬,谁敢接手啊,伺候的好也就罢了,伺候的不好,有个三长两短的,担待的起么!
而且养宠物这么危险的事情,别到时候这狗被元妃保下了,自己出事了!
其实元妃这一年来带着自己的心肝宝贝,没少耀武扬威,看的眼红的人不少,可真没人敢养。
最后,元妃实在没辙了,就去求了梁平帝出面,找上了叶倾。
叶倾有时候都觉得,梁平帝的英明神武都毁在他这几个心爱的女人身上了。
为了一只狗来见她这六宫之主,也亏得梁平帝做的出来!
叶倾立场也很鲜明:“养可以,但是这狗,以后就是本宫的了,甭管本宫用这狗去捉耗子,还是直接杀了炖肉,元妃都不能干涉!”
估摸着元妃当时想,等她生完了孩子,再找梁平帝出面,妥妥的把狗再要回来,她就一口答应了叶倾的要求。
这狗倒是好养活,反正洗澡喂食都有专人管理,叶倾只管在心情好的时候摸一摸。
叶倾答应下来,其实也有点赌一口气的成分,元妃不是惯会找梁平帝来压她么,她就叫这狗以后再不跟元妃走!
说起来也是有点子前因,那个时候,琴芳仪训狗有方,不知道多少人眼红,明面上,私下里,估计整个后宫的美人都找她打听过。
琴芳仪那时候也是圣宠正浓,谁的面子也不给,直接就一口回绝,到底是她争宠的秘密武器,换了叶倾,也不一定会告诉别人。
结果后来琴芳仪倒了,御膳房的人给琴芳仪难堪,还是叶倾出面解决的,琴芳仪倒也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寻了个机会,主动的把训狗的法子教给了叶倾。
叶倾还以为这辈子都用不上了呢,元妃居然主动送上门来打脸。
其实说白了挺简单的,狗这种动物,记吃,只要在喂它吃东西的时候,念它的名字,教导它做动作,做的好了有好吃的,做的不好就什么都没有。
叶倾有了打算,就把这狗的喂食给包了,还给这狗起了个特土的名字——阿呆!
这狗果然争气,没多久就只认叶倾一个人了,元妃养着那会儿,还会让别的妃嫔摸摸抱抱,到了叶倾这里,见谁咬谁,那个凶悍。
元妃还沾沾自喜,觉得叶倾养狗的本事不行,这狗早晚得回到她手里。
九个月后,元妃诞下一子,本应是七皇子,可惜没出满月就去了,据说是误饮了红花,叶倾很久以后才知道,是丽妃动的手脚,估摸着丽妃被狗冲撞那次,和元妃脱不了干系。
元妃心情抑郁,怏怏不乐了很久,梁平帝百般讨好都没用,最后梁平帝甚至许诺:“除了皇后之位,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弄来!”
元妃沉默半晌,开口道:“那把我的雪团弄回来吧。”
雪团,就是元妃给贵妃犬起的名字。
梁平帝再次找上了叶倾,这次他也知道,君无戏言,自己却反口了,主动打出了人情牌:“你看阿阮刚刚丧子,心情不好,你就让她把雪团抱回去吧!”
叶倾一脸为难:“可阿呆只认我呢,旁的人喂它东西都不吃!”
梁平帝不信,雪团他又不是没见过,又乖巧又可爱,他见雪团就在叶倾脚边的篮子里半趴着,一双黑漆漆的眼睛盯着他,还和以前一样可爱,就伸出手,想要直接把雪团抱走。
手指刚刚探出,阿呆嗷的一声就扑了上来,幸亏梁平帝退的快,阿呆只咬住了半边龙袍。
梁平帝一头冷汗,伸手扯住袍子使劲往外拽了拽,没拽动,阿呆突然松开口,嗷嗷嗷的又扑了上来,梁平帝惊的连退两步,脸色惨白的吼道:“来人,快把这畜生弄走!”
叶倾心道,阿呆,咬的好,对畜生就得这样!
不要怕,这畜生不会咬你的!
第二十九章 这些都是你的了!
梁平帝落荒而逃,因失了颜面,也不去元妃那里了,元妃候了几天没得半点音信,终于按捺不住亲自出马了。
她小产未愈,却穿戴上了全套的一品妃位的朝服,坐在銮驾之上,带着大队人马,浩浩荡荡的来了叶倾这里。
见面第一句话,就是毫不客气的质问:“我的雪团呢?”
叶倾笑了,上下打量一番元妃,元妃这般兴师动众,从她的长春宫出发到叶倾的坤宁宫,一路上动静无数,叶倾早就得了信了。
叶倾也没做什么,就是把皇后大朝服给换上了。
她一甩金黄色的袍口,淡淡的道:“听说妹妹身体欠佳,今天我看气色倒是还好,怎么,特意来给我问安了?”
元妃瞪着叶倾,叶倾慢条斯理的从上到下整理起了袍服,金色的皇后朝服上,那只振翅欲飞的凤凰异常醒目,半晌,元妃不情不愿的跪了下去,“皇后娘娘金安,臣妾有礼了。”
叶倾得了便宜,不再卖乖,伸手虚扶,笑眯眯的道:“行了行了,咱们姐妹间,不讲究这些虚礼!”
元妃气的嘴唇都哆嗦了,“赶紧把我的雪团还我,我就走!”
叶倾一头雾水,“雪团?什么雪团?”
元妃看着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叶倾,恨不能上来掐死她,“就是番邦进贡的那条贵妇犬!”
叶倾恍然大悟,“你说阿呆啊!”
她声音未落,在后殿小憩的阿呆以为在叫自己,欢叫着跑了出来,到了叶倾脚下,绕着她不断的转着圈圈,过了会,又人立而起,只用一双后足站立,前足搭在了叶倾的袍子下摆,汪汪的叫了起来,摇头晃脑,十分讨喜。
元妃看的心花怒放,又惊又喜的连声叫道:“雪团,雪团,雪团!”
阿呆却不理她,头也不回,继续蹭在叶倾脚下卖萌,见拜拜的姿势不管用,小东西聪明的往地上一躺,打了一个滚,又打了一个滚,然后肚皮朝上赖在地上装死,湿哒哒的黑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叶倾。
叶倾大笑出声,随手从手边的盒子里取出了一条肉干,往远处一抛,“阿呆,去!”
阿呆兴奋的一跃而起,哒哒哒的就追了过去,元妃气急败坏的在后面连声叫了起来:“雪团,回来!雪团,快点回来!”
片刻后,阿呆叼到了肉干,嗖嗖嗖的跑了回来,兴奋的扑到了叶倾身上,摇头晃脑的求表扬。
叶倾伸出手,抓了抓阿呆背上的长毛,笑眯眯的看向了元妃,“妹妹也看到了,阿呆现在可是只听我的话了。”
元妃气的脸色铁青,一甩袖子,也不管她带来的大队人马,竟是连辇车都忘记乘坐,直接一路走回了长春宫,回去后,据说把长春宫里的摆设都砸了个稀巴烂。
回头叶倾收到她宫里女官送来的讨要各种摆设的单子,叶倾直接叫人送到了梁平帝的案头,她的理由很充分,这次元妃把自己宫里的东西砸了个稀巴烂,然后从内库出了,下次旁的妃子有样学样,那内库很快就空了,这个先例,绝对不能开!
末了,梁平帝心痛的从自己的私库里出了这些东西。
一想到那日元妃铁青着脸离去的样子,叶倾就是一阵暗爽。
想到往事,有些怀念阿呆的叶倾看着眼前呆呼呼的林栋,眼珠一转,不怀好意的叫了声:“阿呆!”
林栋:“嗯?”
叶倾:“…”
艾玛不行了,笑的肚子疼。
“嗝~”林栋又打了个饱嗝,他突然动手解下了腰间佩剑,双手举起,捧到了叶倾面前,双眼喜的眯成了一条缝,欢声道:“既然你回来了,以后这老大的位置还是你来抗吧!这是我林家祖传的宝剑,你收好了!”
说完,不由分说的把剑往叶倾手里一塞,林栋又从腰间解下一条软鞭,再次捧到了叶倾面前:“这鞭子虽然不是祖传的宝贝,却是祖父在我幼年时亲手制作的,也该是你的!拿好!”
叶倾怀抱着宝剑,手忙脚乱的又接过软鞭,接着看林栋抬起右脚,从脚底抽出了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匕,叶倾眼睛都直了,这家伙到底在身上藏了多少兵器!
林栋抚摸着匕首,颇有些恋恋不舍,“这是南蛮那边一个酋长的玩意,是我的战利品,用材十分稀有,锋利无比,你收好了,以后可传给我林家子弟!”
林栋说着,再接再厉,这次是袖子里,叮当两声,掉下了两把袖镖,他用手指捻起,十分爱惜的摸了摸,才依依不舍的递给了叶倾:“这东西打造不易,统共我也只得了两柄,你拿着玩去吧!”
叶倾小心的伸手接过,她自幼在军旅世家中长大,家里的男人们酷爱兵器,各种兵器都有收藏,这两柄袖镖一看就是好东西,薄如蝉翼,刀刃上泛着一圈蓝光,又薄又利,还足够坚硬。
这一把飞到出去,若是对准了人的喉咙,足以一刀致命。
叶倾怀抱着这许多兵器极品,心道,和林栋一比,表哥洒出的那些粉包,简直是小孩子在过家家酒。
在船上的时候,这些玩意,随便弄出来一样,也够表哥喝一壶的。
那边林栋把一身兵器尽皆解下,登时一身轻松,脸上笑容更盛,带了些得意的道:“这些好东西都给你了,以后有什么长子嫡孙该做的,也都交付给你了!”
叶倾一怔,好么,原来这混球打的是这个主意,登时哭笑不得,她看着双眼明亮的林栋,试探着问道:“比如说?”
林栋眼睛一瞪,忿忿的道:“比如娶叶家的那个泼妇为妻!”
叶倾恨得牙痒痒,还真是酒后吐真言啊,她恨不能把手里这堆杀人利器全部往林栋身上招呼一番,闹了半天,把这堆玩意送出来,只是为了摆脱自己!
叶倾耐住性子,此时这混球理智全失,正是套话的好时机,她倒是要打听打听,这混球为什么如此讨厌原本那位。
叶倾咳了两声,开口问道:“你为什么不想娶她?”
顿了下,叶倾毫不吝惜的夸赞起了自己:“我看她生的美貌如花,性格也还温婉,又是大家千金,配你是绰绰有余了!”
第三十章 不作不死
林栋眼睛一下眯了起来,阴森森的道:“胡说!我第一次见她,她就尿我了一身!”
叶倾一怔:“那个时候她多大?”
林栋脸色越发阴沉:“足足六个月了!”
叶倾心道,那么小的事情你还记得!
林栋继续幽幽的道:“第二次见面,她拿走了我的骑马小兵——”
叶倾插话问道:“什么骑马小兵?”
林栋皱起眉头想了片刻,“就是老爹给三毛做的木头的骑马小兵,被我偷偷拿来了!”
叶倾心道,好么,两强盗,你们俩还真是五十步笑了百步。
林栋阴沉着脸,足足说了数十条,叶倾的恶行恶迹,无非是又拿了他什么宝贝,又恶人先告状,到长辈们面前说他的不是之类鸡毛蒜皮的小事。
不知道说了多久,林栋突然戛然而止,叶倾一怔:“没有了?”
林栋哼了声:“然后我就进了军队,没怎么见过她了!”
叶倾哭笑不得,两个人幼年的那点恩怨,这家伙竟然记了这么多年,也难怪对叶倾印象不好了。
她下意识的摸了摸脸上几乎完全消褪的疤痕:“那你也不该抽花了她的脸。”
林栋一脸恼怒:“她那个时候疯了一样拿着鞭子胡乱抽人,下人们都接近不了,我没办法,只想给她个警告,可谁知道那个时候她偏偏转过头来,本来该落到她后背上的!”
顿了下,林栋补充道:“我算好了力道,隔着衣服,顶多会觉得有一点疼,不会留疤!”
叶倾倒是信了林栋的话,她以前也玩过一阵子鞭子,一鞭子下去,绝对可以把人抽的皮开肉绽,她脸上的伤痕看着吓人,其实并不严重,只是红肿罢了,应是出手的人控制了力道,只是被鞭尾轻轻扫过了下。
不过,理解归理解,叶倾可没打算就此化干戈为玉帛,这也是她当皇后的时候养成的习惯之一——赏罚分明。
不管是不是无心之过,出了错就得罚。
记得有一次,一位国公夫人进宫谒见叶倾,这位老夫人已经足足八十高龄了,叶倾陪着说了会话,见老太太头上开始冒虚汗,就叫身边的女官白露送老夫人出去。
结果当时白露正忙着,就随手打发了一个小宫女领路,结果半途老太太就走不动了,小宫女急的不行,不知道是先找地方给老太太休息,还是去喊人。
谁知刚巧被路过的淑妃看到了,淑妃亲自把老太太扶起上了自己的座驾,又派了贴身的两名女官,一起把老太太送回了家,还立刻叫了太医过去。
小宫女吓坏了,一路哭哭啼啼的回来,白露也吓坏了,连声责骂小宫女。
叶倾却很冷静,她开始井井有条的下达命令,白露有错,不该把自己的事情推给别人,直接下调三个等级,从二品的尚宫,直降到四品的御伺,并罚半年俸禄,同时责令她亲自前往国公府老夫人床前,伺候汤药。
小宫女也该罚,老夫人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她就该第一时间找人,而不是惶惶如无头苍蝇,同罚去国公府伺奉汤药。
淑妃该奖,叶倾亲自拟定了皇后懿旨,什么贤良淑德,堪为后宫表率,各种溢美之词不要钱一样的丢给淑妃。
最后,叶倾又亲自传了太医院的医正,令他专心诊治老夫人,大笔一挥,从皇宫弄了不少珍贵补品送到了国公府。
因叶倾反应及时,处置得当,到底是没有什么流言传出。
这就是皇后,自己不能犯错,身边的人也不能犯错。
犯了一丁点的小错,就有无数个人在等待着抓你的小辫子,就得付出千倍百倍的代价去挽回。
半年以后,四品女官白露回来,坤宁宫里却已经没有了她的位置。
总之,不管有心无心,林栋抽花了她的脸是事实,叶倾发誓,一定要林栋在清醒时赔大礼道歉,亲口说上一句他错了,不然就和他斗到底!
林栋还在嘟嘟囔囔,高兴已极:“以后那叶家的泼妇就是你的事情了!”
还泼妇!
叶倾心道,不弄死你我就不姓叶!
叶倾不想再听林栋说自己的坏话,灵机一动,想起了当初叶倾发脾气的由头,据说是林栋从边疆带回来两个红颜知己,她好奇的问道:“那你可有心上之人?”
林栋呆了下,随后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傻乎乎的笑了起来。
白天燥热,晚上还是很凉快,夜风吹过,几缕碎发飘了下来,叶倾轻轻的把碎发别在了耳后,看着林栋一脸傻样,心道,看来真是有心上人了。
叶倾放柔了声音,诱哄道:“那是个什么样的女子,跟姐姐说说!”
林栋却突然叹了口气,叶倾心道,看来情路还不是很顺利,如此甚妙。
林栋抬起头,看着天上明月,一脸神往的道:“她端庄贤淑,温柔体贴,接人待物大方得体,无半分不是之处,又孝敬长辈,善待子女,对丈夫更是全心全意的辅佐——”
叶倾听着听着不对劲了,敢情这位的心上人,还是个有夫之妇?!
林栋说了足足半刻钟的功夫,总之,这女子就是天上有地上无,万里挑一的贤妻良母,末了,他长叹一声:“可惜,可惜。”
叶倾好奇的问道:“可惜什么?可惜她已经嫁为人妇?”
林栋幽幽的看了她一眼,叹道:“可惜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故。”
顿了下,林栋声音扬起,带了几分激昂的道:“大丈夫娶妻,自当娶孝贤皇后这样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