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芙做的是大学里最重要、微妙和富于同情的公共关系工作,而她能在家人悲恸最为剧烈的时候毫无瑕疵地履行职责。最近她被授予员佐勋章(MBE),因为她对苏格兰遗体捐献服务做的贡献——有些鲁钝的记者却将这写为“对尸体的服务”。我为她和她的工作无比骄傲。
我们的遗体捐献者来自生活中的各种人群。有邮递员,也有教授;有爷爷,也有高祖母;有圣徒,也有罪人。在苏格兰,我们能接受捐献的最小年纪是12岁,不过绝大多数捐献者都超过60岁。目前年纪最大的捐献者是105岁。他们曾度过的生命对我们而言无关紧要,我们差不多接受所有人的捐赠。偶有一两例捐献我们不得不回绝,这种情况很少见。要是验尸官或检察官要求进行尸体检验,我们就不能接受遗体捐献,因遗体会在检查过程中损坏。如果死者曾有大面积的癌细胞扩散导致几乎没有正常的解剖结构存留,我们可能会回绝他的捐献意愿。过去我们也曾偶尔回绝病态肥胖者,原因很现实,我们的装备无法把他们抬起来。
大约80%的捐献者身处大学周边区域,与泰赛德(Tayside)社区的关系令我们很自豪。如今我们有好几个几代人都“到大学去了”的邓迪家庭,他们的名字被记录在我们的纪念册上。这个册子不仅仅是对捐献者的致敬,也每天提醒我们的学生,他们何等幸运,能从这么多人的赠礼中获益,而这些人只要求一点回报:学生们学到东西。纪念册就在学部楼梯顶部展示,每一个学生每一次走进解剖室时都会看到。
有一位老年捐献者尤其体现了我们与当地社区的关系,我称他阿瑟。阿瑟总是带来欢乐:他参加所有的大学活动,无论我们组织的是法医学讲座还是创意写作讲座。他头脑活跃,渴求丰富经历,思想深沉,一直考虑的是自己能留下的东西,而不是自己的死亡。他并不是宗教信徒,认为值得为了共同利益将自己的遗体“循环利用”(用他的话来说),而不是在一场“浪费的葬礼”上毫无必要地花掉一笔钱。
而阿瑟已经给自己规划了离开世界的独特方式。他坚决不愿在自己年岁增长、软弱无能的时候倚赖他人。他希望等到自己活够了,就着手安排后事,用自己的手终结生命。他不愿邻居或朋友发现自己在死亡过程中毫无尊严。他牢牢把握着自己的心智,心思笃定,面对什么争辩都不改主意——我真的尝试过很多次了。阿瑟做了一番详尽研究,选择了他决意离开的方式。他告诉我,他已从网上购买了设备,可让他平和地离去,不会对身体造成任何损伤,且直至最后一刻他仍可完全控制自己的行动和决定。
我们可能都能抽象地理解阿瑟的这些考量,有些人也会产生共鸣,但这毕竟不是许多人会采取的细致思考过程,其结论阿瑟认为很自然,其他人则未必尽然。辅助自杀和自愿安乐死在英国仍然属于非法的。政府法案提了又提,我相信最终会有一个法案允许我们在想要进行安乐死时做出如何、何时终结自己生命的选择。我想有一天我们将能够不受政府的压力,在适当的法制管控下做出这种成熟的决定。这样,想要多少把握自己死亡的人,就不至于只能积蓄一笔钱到另一个国家去寻求安乐死,或者采取些更激烈的手段。
自杀旅游是门昂贵的生意。人们决定进行这种旅行时往往早于他们要采取安乐死的时间,因为他们担心耽搁太久,病情会加重,无法成行。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他们很可能就得放弃一些和家人在一起的宝贵时光和经历,这时他们还没有到达毫无生活质量的地步。
辅助自杀(或称辅助死亡)在加拿大、荷兰、卢森堡、瑞士和美国一些州是合法的。在哥伦比亚、荷兰、比利时和加拿大,自愿的安乐死也受法律保护。这两种做法的差异在于另一方参与的程度。如果病人要求医师使用注射致死剂等方式终结他的生命,医师照做了,这可定义为自愿安乐死。如果医师开了致死剂量的处方药让病人自己服用,这就是辅助自杀。
在美国,只有在既被诊断为绝症,又心智健全的人身上进行辅助自杀,在俄勒冈州、蒙大拿州、华盛顿州、佛蒙特州和加利福尼亚州是合法的。俄勒冈州是美国第一个将辅助死亡合法化的州,在1994年通过了《有尊严地死亡法案》。病人只有在经两名医生确认活不过6个月以后,才能获得医师开出的处方药物,自行使用,在这一过程中配有严格的预防措施,确保了其间没有任何一例滥用。获许使用的药物是苯巴比妥、水合氯醛、吗啡硫酸盐和乙醇的混合物,花费在500~700美元。提出申请的病人中,大约64%会服下药物,通常是在自己的住处。还有高达36%的人决定不服用药物,这表明他们明白这个选择的本质,也许只需知道在需要时手头有药,就足以安慰绝症患者,对生死的控制权仍然在他们自己手里。
在英国的医院,绝症患者对自己的最后时刻没有多少控制力,亲属也只能依赖医疗人员来让他们死去时尽可能没有痛苦。医师可能会持续使用吗啡镇静剂,撤去饮食,让死亡发生得更为迅速,我母亲就是这样。
英国医学协会定期投票反对辅助死亡,可能是担忧这种做法会让社会对医生产生不信任。但一项欧洲调查结果显示,对医生信任度最高的国家是辅助死亡合法的荷兰,看来获得选择权比压缩选择权更能增进信任。
合法化辅助死亡的正反两方讨论已进行得相当充分。支持者坚持我们应有权利自己选择时间有尊严地、人道地和无痛地死去,恰如我们有权利生存。反对者表示,任何立法都有被滥用的危险,也可能会对老年人和体弱的人造成“不要成为负担”的社会压力,还可能让人觉得患病或残障就可以终结生命。有些人出于宗教原因不同意辅助死亡,他们相信只有创世主有权力决定我们何时死去。批评者的声音经常淹没了遭遇着无法忍受、极度痛苦的不幸人群的看法,而正是这群人拼命地要获得选择辅助死亡的权利。他们要结束生命也不是非法,但要符合法律的要求,他们就不能得到任何协助,这也就意味着他们可自己操作的手段往往会造成创伤或是非常暴力。
无论是何种主张,我认为选择何时去死应是个人问题,而不是由国家控制的决定。也许,对寻求自由决定自己的死亡方式和时间之人的此种愿望报以不那么悲观、怀疑的态度,可被看作是一个负责任的社会的表现。辅助死亡合法的国家和州通常也对缓和医疗投入更多,对死亡和生命终结方式有更开放的态度,这恐怕不是巧合。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我就更希望,我所在的社会允许人们对自己的生和死有更大的掌控权。
我尊重阿瑟和他决意自己死去的意愿,我也同他一样,因为现今社会逼得他只能考虑独自操作而感到愤慨,因这社会不能或无意实现立法的弹性,令他实现他所渴望的有尊严地退场。幸好他捐献遗体给解剖学部的意愿否定了最为暴力的手段:他不想经历尸检,所以也就不想“损坏自己的身体”。
他与我们谈过要回避圣诞节和新年大学关闭的时期,询问对解剖学部来说最方便的是哪些日子。他这样谈话的时候,我感到一阵焦虑。不过我也知道我做不了什么来劝阻他,我们已进行过许多许多次这种对话了。我不会帮助他,但也不能阻止他——我没有这个权利,他也没有征询我的意见。于我来说,这大概是种特权:他觉得可以与我谈话,我不会干涉他,只听着他反复陈述,看看这些语句听上去对他自己和对旁人而言是否足够舒服又合理。
虽然阿瑟已把一切都考虑过了,他在向另一处解剖部门征询意见时却被告知说,要是他自杀,他们就不会接受他的遗体。阿瑟为此陷入深深的悲伤。他发现很难调和相关部门的这种态度和自己合情合理希望“好好死去”的愿望,以及他真心实意想帮助他人接受教育的意愿。
他已将一切都考量过了。他告诉我一个只有他和我知道的暗号,说他会在周末把这个词留在我办公室的电话答录机上,等着我周一早上听到。我接收到这个信号,就去提醒相关部门开始安排各种事项,满足他的心愿。他不会提前告诉我准备何时去死,这样是为了保护我免涉他死亡的嫌疑,也是因为他不想我尝试阻止他。这是一种古怪的善意,而我开始自然地期待电话上闪动红色信息提示灯,尤其是在周一早晨。但至今阿瑟还没有留言的迹象,我希望永远不会收到他的暗号。我得承认,他总有一天会执行自己的计划,但我当然希望他届时会享有平和、迅速、自然的生命终结过程,这既符合他的愿望,也减轻了社会现有的恐惧和限制。这件事他也知会了薇芙,以免他留言时恰逢我休假或不在办公室。阿瑟将我们两人都置于他的股掌之上。
很难描述出我对阿瑟全力支持遗体捐赠和解剖教学、与我分享他的内心愿望有多感激,但在坚持遵守各种法律要求的同时也要确保他的愿望能够实现,这让我感到了巨大的责任。但道德争议则更为沉重。深夜阿瑟蹦入我的脑海,我想到他不知在做什么,这时真正的角斗才刚刚开始。他孤独吗?他好吗?他害怕吗?他是不是正在组装自己的“谢幕”设备?我能阻止他吗?我应不应该阻止他?他有我的电话号码,我却没有他的号码。我完全不知道如果他真打算这么做的话,会在什么时候做,而他做了的话,我要干预就太迟了。现实中我能做的,只有一直和他谈话。
我不确定自己想要他改变主意,那可能就意味着他会经历他自己断然拒绝的那种死亡。但我觉得,要是我一直向他提问,至少可推动他不断地重新评估自己的决定。有时他相当生气,因为我坚持要管他的闲事儿。我对他说,我的问题都是出自“爱的心意”,他通常就做个不屑一顾的表情说:“这心意可不怎么样,这个什么爱的心意。”
他惯于抛出些看似不相干的问题,实际上却勾勒出一些理论情境,令你停下来反思一番。这样做的时候,他总是闪烁着魔鬼一样的眼神。很久以前,他问我能不能看一看我们的解剖室,观看解剖过程。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我们从来没有过捐献人要求看看解剖室里会发生什么的先例。不过,我为什么会惊得神魂出窍呢?我们保护的是什么?你可以买票去逛人体世界展览会,看到各种不同姿势的解剖人体赫然陈列。你可以去外科博物馆,脊背发冷地从玻璃盒子里看从人体上摘下的各类病理或异常器官,检视在玻璃罐子的福尔马林溶液里阴森冷酷地堆积着的不会腐败的器官。在互联网上你能找到各式各样和人类遗体解剖有关的图片。你也可以走进一家书店,买一本人体解剖图解,或者在电视上观看解剖过程。阿瑟似乎对参观解剖室并无疑虑,而我却不知为何陷入剧烈矛盾。我参与这事是不是太私密了?责任是不是太大了呢?
要是阿瑟实现了自己的心愿,他终有一天会成为某个解剖室中的一具遗体。我肯定他会做到的。既然他热切盼望这样做,他想看看自己在那解剖室里会是什么样子,可能在其中度过好几年的环境是什么样,那也合情合理。当可能报考的学生来参观大学,他们获得许可来参观解剖室,那可能捐献遗体的人为什么不能来看呢?说到底,他们还是这种共生关系中的另一方。想到我自己第一次走进解剖室的经历,也许我是怕他会害怕或困扰。我们完全没法知道,这对他而言会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灾难,还是能让他的内心无比平和。
我试过油腔滑调地回绝他的请求,但他不打算就这么算了。他礼貌而坚定地告诉我,他想和我一起做这件事,是因为他了解和信任我,但要是我觉得不自在,他也完全理解。他会去另一处解剖学部提出请求。好一番威胁!我远远地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说,我会询问有关部门看是否可行,看起来就是我同意了。同意得很勉强。我一直没法拒绝阿瑟,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因为我太喜欢他了,我也为学部里的教职员工们全心投入服务于捐献者及其家人、学生和教育工作深感自豪。如果我们的“无言良师”是在“教学”,那他们也是教职员工。也许在未来,我也能把阿瑟看作解剖学教学团队的一员。我知道,要是我就这么打发了他,他肯定要轻蔑地笑,可能还会指责我将他当作廉价劳动力来剥削。
我向皇家解剖学监察官咨询了这个情况,他认为只要一路有人陪同,这种安排就没有什么问题。于是,在预约的当天,阿瑟和我在我的办公室见面,再次谈了会儿捐献事宜和捐献对他、对我和对学生的意义。我们聊到他的死亡计划,我尽力表达出自己的观点,他也一如往常地充耳不闻。我解释了防腐过程,他向我询问在细胞层面发生的化学反应。他问到了气味、触感和外观。我们一起查看了一些教材,他评论说,肌肉组织看上去没有他预想的那么红。他说,他本来想象那更接近在肉店里看到的肉的颜色,实际上肌肉却是粉灰色。对他来说,先看到这些图片,可以让他对将要在解剖室里见到的内容做好心理准备。
我们聊到挂在我办公室角落里的骨架,以及骨架上用颜色标记出的各种肌肉的起止点。我们拿起书架上的颅骨,讨论了骨头如何生长和折断。喝茶的时候,我们又聊到了生、死、学习。我让他掌控着节奏。
当他准备好了,我们就从办公室走到陈列馆去。阿瑟那时年纪已大,腰弯背驼,走得非常困难。但他坚持走着,一手抓着扶手,一手拄着拐杖。我们停了一会儿,我将楼梯顶上玻璃匣子里的纪念册指给他看。阿瑟感叹了一下向我们捐献遗体的人的数量,推测了一下他们的动机。我们讲到每年5月的纪念礼拜,他问到当时捐献者中的最大和最小年龄,是男人多还是女人多。我诚实、坦率地回答了他所有的问题。
我们穿过走廊时,经过了富有才华的医学和法医学学生做的出色的艺术作品,由此聊到解剖学和艺术之间的久远关联,尤其谈及了光辉灿烂的荷兰大师们,他们对解剖怀有一种病态的痴迷。
我们的陈列馆在一个明亮的房间,陈设了几列白色长桌子,学生会在这里学习,将解剖标本与课本中的插图进行比较。阿瑟在一张桌子前坐下,我给他展示了人体的矢状、冠状和水平切片。这些切片陈列在沉重的有机玻璃罐里,我们就可以教授与CT(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和MRI(核磁共振)扫描图像有关的解剖知识。我将一个罐子拖到他坐着的桌子前,告诉他这是一个男人胸区的水平切片。“你怎么知道是个男人的?”他问。我指了指切片上从皮肤里冒出的毛发,我们都哧哧笑起来。
我指出了心脏、肺、主要的血管、食道、肋骨和脊柱的位置。阿瑟完全被迷住了。他惊讶于脊髓居然那么细,却承载着身体上所有的运动和感觉信息;食道也这么细,他说以后他肯定得小口小口地吃东西。他评论说,看到这些人体结构如此精细,他意识到生命是何等脆弱。他看着心脏里的冠状动脉,又看看那条致使许多壮年男子死亡的动脉(左冠状动脉的前室间支),要我指出可见的心室。他被心脏的腱索逗乐了,这些组织通常被称为“心弦”,听起来很浪漫。实际上呢,他说,它们看起来就像固定着小人国帐篷的微型拉绳。他问这些标本有多老,能保存多久。
这位老先生在观看和讨论时都非常自在,这让我很放松。我没有觉察到他的厌恶,可能我自己才有这种情绪。他湿润的眼睛里没有恐惧,说话没有颤音,手也不曾颤抖。是时候上那个大家伙了,我让阿瑟继续细细查看玻璃罐子,然后自己走进解剖室,一个明亮、开放的空间,在像往常一样的工作时间里,解剖室里充斥着谈话声,学生们走来走去,进行解剖学部的正常业务。我扫视房间,想找一桌更成熟的学生。找到一群合乎要求的学生以后,我将阿瑟的事情告诉他们,问他们是否愿意与他谈话。显然,他们为此有点焦躁:他们可能要与一位遗体捐赠练习生进行一场关于解剖的谈话,而他们还站在另外一个人的尸体前,手里拿着手术刀和镊子,把肩关节打开了一半。不过,他们仔细地考虑,彼此讨论过后,决定要做这件事,于是他们选出了一个发言人。
不知道谁更害怕,是学生、阿瑟,还是我。这事会有什么后果,我仍然毫无头绪。这会是一个巨大错误吗?阿瑟慢慢地站起来,随我走进解剖室。室内安静得能听到针落到地上的声音。刚才那欢快的玩笑声消失了,在一瞬间代以一阵尊重的沉默和勤勉工作的专注气氛。真神奇,屋子里的整个气氛在一秒之间就变了,仿佛收到一道无声的命令。所有人突然意识到有一个外人在场,随即一致调整了行为。在太平间我们常见到这种情景,仿佛不成文的规定:一个陌生人进来,在你搞清楚这是谁、来做什么之前,你会调整自己的行为举止。解剖室里的学生没有收到任何提示或指示就这样做了。我真为他们骄傲。
阿瑟走近台子,有一点犹豫。带头的学生进行了自我介绍,紧张地开玩笑说,他们眼下正做着这种工作,握手恐怕不太适当。台子边其他学生也介绍了自己。他们都面色苍白又紧张,我简直以为其中一两人会晕倒。阿瑟指着台子问:“那是什么?为什么你们这样切?”我退后,看着眼前发生的最让人惊讶的奇迹:阿瑟和学生们并没有因死亡而隔离,而是在解剖学的光辉世界里因死亡联合起来了。
屋子里的谈话声再起,阿瑟被接纳到他们的圈子里来。他与这个解剖小组聊了足足15分钟,实际可能还要更久些。我听到学生们因他说的话发出一两次轻松的笑声。我觉得一刻钟对他们来说够长了,阿瑟站着的时间也太久,我前去把他引开。他为学生们的专业向他们致谢,他们也为他计划赠予的无价礼物感谢他。我感觉到双方都很真诚,不太愿意结束对话。不过我也注意到,在阿瑟转身开始慢慢走开时,学生们一起发出了一声如释重负的叹息。他们真的担心会冒犯他或让他难过。但他们也明白,他们为阿瑟做的事何等重要,阿瑟为他们做的,以及将为以后的学生做的事,又是何等重要。
对阿瑟来说,重要的是回到我的办公室,再喝点茶,舒缓恢复一下情绪,再聊一会儿。他满腔热忱,兴致勃勃,比以往更为坚定地要执行捐赠计划。他唯一的遗憾,据他说,是他只能在手术刀的另一端。他发现与解剖过程的邂逅令人着迷至极,我都怀疑要是可以让他重新选择一次,他可能会成为一个伟大的解剖学家。
这段经历对每一个牵涉其中的人都产生了非比寻常的强烈影响。那我会不会再做这种事呢?老天,再也不会了。


第六章
遗骨会说话我想证明你曾活过
在壁橱里,白骨就显得更加阴森恐怖了。
——威尔森·米兹纳
剧作家、企业家、故事家(1876—1933)
一个人的死亡,要过多久才不会影响他的后代亲友,布雷恩·帕顿在他的诗集《时间的长度》(So Many Lengths of Time)里写道:“一个人,只要他还在别人的记忆里,他就还活着。”我非常赞同这种说法。尤其是当我的年纪越来越大,我经常说些我父亲说过的话。只要地球上还有人记得我们,我们就没有死去。
在这样的标准下,我们有一个潜在的“生命周期”,或者叫作“死亡周期”,虽然通过亲人的记忆、家庭故事、照片、影像,可以让我们存在的时间长一点,但这个周期大概是四代。在我的家族里,我们这代是最后能记得我祖父母的人,我的孩子是最后一代能记住我父母的人,因为我的孙子们并没有见过他们的曾祖父母。当我想到最终我死去的时候,我的祖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最后记忆也会消失,我就会很伤心。但想到我会和她一同死去,我又释怀了。我的生命结束,她在我脑中的记忆也消失了。而我自己,也会随着我的孙子们的死去而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当然如果我足够幸运,就能活久一点,等到我的曾孙长到一定年纪,会对我有点印象。现在想想都觉得恐怖,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我已经这么老了。
从法律上来讲,如果一个人的死亡时间已经超过70年,就不再有什么法医学的价值了。从现在倒回去70年,正是二战期间。我很清楚地知道,我的曾祖父母,虽然我没有见过他们,已经成为考古标本了,而我的祖母,再过不到30年,也将成为考古标本,可能我还可以活到那个时候。如果有人要去挖我祖母、曾祖母的坟墓,把她们的遗骨作为考古标本来研究,我会不会觉得被冒犯了?我想会的。
当然,如果有人要去捣鼓我祖母的遗骨,我也不会高兴,虽然我们跟离得远的祖先们的联系没有那么紧密,感情也更疏离,但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血缘的归属感还是有的。用礼貌而敬畏的态度对待考古遗骨,并遵循让逝者安息的要求,这种责任感必须贯穿我们的整个生命历程。这不仅仅是一堆白骨,而是某人的亲属,曾经在这个世界上笑过,被爱过,存在过。
最近我在因弗内斯大学开设了一个工作坊,其间,我们仔细观察了一具挂在科学实验室的教学用人体骨骼。那一天结束时,当同学们知道他们面对的这具人体骨骼其实是一个跟他们年纪相仿的青年男子,身高160厘米以上,因为营养不良患有贫血,可能来自印度,他们对这具骨骼有了完全不同的感受。他们不愿意再把这具骨骼放回壁橱里,认为应该给予它更多的尊重。面对没有身份姓名的人类遗骨,我们不容易产生同情心,而法医人类学的妙处就在于,它能恢复遗骨的身份,重新唤醒人类关爱保护他人的本能。我希望这是学生们该有的反应,希望他们不会让我失望。他们是一群非常成熟负责的年轻人。
有一些遗骨,不管死亡时间是在多早之前,都不能武断地将其只定义为人类考古标本,它可能还具有法医学价值。有一些重要的人为因素让这两者的定义相互渗透,比如遗骨的身份被确认或有可能被确认,或者它还有活着的亲戚可以来认领。这样的事情确实发生过,即便时光流逝,很多年已经过去了,但是在沙德伍沼泽一直没有发现被害儿童的遗骨,杀人犯伊恩·布雷迪、米拉·亨德利在这里埋葬了受害者,所以这里可以有很多的意义,除了与法医相关的东西。
我并没有立志要成为一名遗骨考古学家,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从来没有处理过考古中遇到的骨骼材料。我最开始接触这个领域是在阿伯丁大学学习的最后一年。当我喜爱的解剖课程在第三年结束时,我发现来年要学习的课程完全是某些老师按照个人兴趣随意组合起来的,并不是根据什么可行的学术计划。在我学习了一周的神经解剖后,又学习了人类进化,再后面就是共焦显微术(从来没有搞懂过),还有一位喜欢故作深沉的庸俗老师,喜欢谈论潜水服和阴道冲洗对妇女的影响,太奇怪了。
最后一年跟学习比较相关的是我们必须自己开展一项研究。所有的学生都倾向于在这几个方面选择自己的研究课题:大鼠大脑的铅含量,仓鼠的垂体癌变,小鼠的糖尿病神经病变,等等。我对大鼠、小鼠及一切的鼠类,死的活的,都有病态的恐惧,所以我没有办法面对老鼠的尸体做研究。我向老师们请愿,我恳请他们让我研究其他任何方面,只要不是老鼠就好。我之后的导师建议我考虑人类骨骼的鉴定,为以后研究法医人类学做准备。这真的太好了,没有毛茸茸,没有尾巴,没有爪子,也没有扭来扭去、撕咬、抓痕,我只需要在解剖室一层一层地打开尸体,或者跟肉店买来的鲜肉打交道。
我研究的是如何通过部分骨骼判定性别。我用到的标本来自马歇尔大学博物馆收藏的青铜时代的人类骨骼。这些考古遗骨来自烧杯文化,因为独特的钟形器物而得名。他们的传统就是用钟形器物,有时还有一些小宝石、简单的装饰物为死者陪葬,一起放进石棺(用石头做的棺材或者骨灰盒)。在苏格兰东北部,这些短小的石棺由四块直立的石板和一块压顶石做成。这些石棺大多是农民无意间发现的,通常是犁头撬开了石棺的压顶石,一副蜷缩着的骨骼和一个钟形器物就出现在眼前。这些人可能是商人,从莱茵河地区移居到英国北部东海岸。因为他们通常是被埋葬在沙地里,遗骨被保存得很好。这样一来,我的研究项目就有了很好的研究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