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很少为痴呆症做计划,只是直接处理。汤姆和我每遇一个新难题,就拿出一个新办法。我的父母自1955年就住在这所房子里,我们提了许多回,让他们缩小房子面积,父亲总是挤挤眼说,他们走后就该我们来清理这房子了。如今我们不能移动他了。我们安排了一位护理人员,一日三次探访,确保他好好吃饭了(我们订了只需加热的食物送到家),确认他安全、温暖。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往返于这里和230英里(约370公里)开外的因弗内斯,打扫和维修房屋,给父亲换床单、洗衣、添置物品。
要经历一场危机,才能面对现实,做出艰难重大的决定。我们的这个时刻,是在一个冷极的冬天早晨,接到苏格兰北部警署的电话。我收到警方致电通常是讨论案件,但这次是个人事务:早上5点钟在-10℃的低温中,我父亲出现在一个疗养院门外,穿着跑鞋和T恤。警察以为他是从疗养院出来的,将他带进去,却得知他“不是他们的人”。他们为他取暖,给他饼干和咖啡,尝试在谈话中发现他是谁、住在哪儿。显然他还有足够理智领着警察回到住处,那里大门敞开,厨房墙上有我永远实干的妈妈钉在那里的一张电话号码单子。A9公路啊,无论我在上面来来回回多少趟,它都不会变短一点,测速摄像头也不会少一个。
显然让他独自居住已经不安全了。这个曾经强壮顽固的人,得接受照料了。
我记得,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母亲的姨妈列娜“糊涂了”“烧糊涂了”,父亲是这么描述的。她因痴呆症加剧被送入因弗内斯的本地医院,父亲每周去看望她。她完全不能做出任何反应,也不认得他,但一向含蓄的父亲每次都会坐下与她聊几个小时,她前后来回摇摆时,他就不停地轻揉她的手指。有一天我问他为何如此费力,他的回答令我震惊得从来不曾忘记,从中我还听到了祖母的腔调。“我们怎么知道她听不见?”他说,“我们怎么知道她不是被禁锢在头脑里,只是没法交流?我们怎么知道她不孤独,不害怕?”他不要冒这个险,所以在母亲不想目睹列娜的情况,免得太过伤心时,他就去探望,和她谈话,与她做伴。父亲的这一面令我惊讶不已。所以在他自己遭遇痴呆症时,我从不曾假设他的意识已不在,我相信他的意识只是被禁锢在他的头脑里,他充满恐惧且孤身一人。
父亲活到差不多85岁,在他余下的岁岁年年,我们看着他180多厘米的高大身材、刚硬的军式小胡子、罗圈腿、宽胸膛和能喝止交通的大嗓门,非常缓慢地、一点一点地萎缩下去,最终他自己都差不多消失了。疾病肆虐间,早期难挨的情绪激越阶段逐渐转为平顺迟缓的状态。我们将他转到斯通黑文(Stonehaven)离我们5分钟路程的一处护养院,在近两年间我们的小家庭就是他唯一的陪伴。他的老友因路途遥远无法来探望,他也不再记得他们。我们即将学成的护士格蕾丝在护养院兼职工作,见他最为频繁。我们一度怀疑这段工作经历是否会让她改变这个职业选择,但看起来她反而更坚定了决心。
我们与父亲一起度过了好多日子。说来可能有些自私,那些年给了我们良机与他共度回味无穷的时光,我们一起闲聊,和他一起听音乐、唱歌,在他摔跤导致髋骨骨折以后推轮椅出行。
我曾与他一道坐在阳光下,握他的手:我还是孩子的时候想都不敢想这种用触摸表达情感的方式。他喜爱太阳的温暖,我们带他去花园时,他就抬起脸,像一只猫一样满足地沐浴阳光。显然他仍在这些活动中获得巨大的乐趣,还有他的麦丽素、冰激凌,和他那古怪的小瓶酒。他啜过第一口,小胡子就抖一抖,脸颊上开始出现红斑。他看来并无疼痛,也不沮丧,他知道我们是谁,因我们走进房间时,他的脸就会亮起来。
但曾经的那个他,定会憎恶现在自己对他人,包括对我的依赖。护养院的护士非常喜欢他,他从来不惹麻烦,眼睛里总带点狡黠,见她们总露出笑容,送去慰藉。我们并不为他的此种状况感到“快乐”,但他是安全的,他被照料得很好,他被人爱,他身上温暖干净,没有疼痛,生活得平和宁静。话虽如此,那仍然是个无灵魂的环境:功能齐全,足够舒适,但毕竟带有临床色彩,没有家庭氛围。父亲称之为“上帝的候客室”。
在生命的最后几年里,他忘记了如何行走,又忘记了如何说话。然后,他开始缓缓地停止身体功能的运转。有一天,他仿佛已经受够了,他停止进食。很快他又不再饮水。他面向墙坐着,等着最后一刻的到来,这动作仿佛寓示着什么。也许他甚至在邀请死亡到来,我不知道。我有权过问他的健康,像对母亲那样给他的医生做出指示:不对他进行复抢救,不输液维生,只让他感觉舒适,为他止痛,在他准备完全时不阻止他离去。
死亡来把他带走时,并不激烈,相当地平和、安静、舒缓,他会喜欢这个节奏,也许其实他是导演。汤姆、贝丝、格蕾丝、安娜和我意识到时间不多了,一起去探望他,不想那就是他的最后一日。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和目的,他似乎就是决定把自己“关上”了。他蜷在床的一边,没有意识房间里是否有人。要是他能听见的话,他会听到我们聊天、大笑,听到他最喜爱的音乐《高地大教堂》(Highland Cathedral)在CD机中播放,就是我家小姑娘们的学校管乐队演奏的。他一直一动不动,也毫无反应。他不再摄入任何液体,两只熊掌样的大手上,皮肤温暖,却干燥得像上等纸张。
夜晚到来,我们该离开时,我告诉他我们要走了,早上会再来,请他等我们,就像我曾经对临死的母亲说的那样,老习惯真难改。一种明显的恐惧掠过他的脸,从他富于表露情感的黑眼睛里流露出来。我呆若木鸡。父亲已经有几个月没有与人交流了。贝丝倒吸了一口凉气,我看到的,她也看到了,这个我倒没想到。“妈,我觉得你哪儿也别去。”她说。多年以前父亲质疑过我们对列娜的揣测,他是对的。他还在,被禁锢在自己的静寂世界里,无法或不愿交流。如今在他真正看重的时刻,他聚集了气力,用唯一能做到的方式发出了求救信号。他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不想一个人度过。
孩童时期我应承过祖母,说在父亲的最后时刻我会陪伴他,现在显然是时候了。我对他保证,回家只洗个澡换件衣服,很快就回来。我回来以后,汤姆、格蕾丝和安娜就走了,贝丝决定留下与我和外祖父在一起。
我不觉得父亲害怕死,他只是焦灼于可能会独自死去,他的母亲真是了解他。贝丝和我坐在光线暗淡的卧室里,聊天,欢笑,唱歌,哭泣。他没有回应,但我们握住他的大手,不让他有一刻独自一人。要是我们有一个人离开房间上厕所或取咖啡,另一个人就留下。他一动不动,他的手没有回握我的手,他的眼睛不曾张开。毫无疑问,这个夜晚就会是他的最后一夜——所有人都知道,他也知道——但气氛却很平和。
在那个凌晨,在生命幻影最后一度到访的时候,他的呼吸逐渐变浅。我对他说他可以走的,我们与他在一起,他不是独自一个人。他的呼吸变缓了,更缓了,加深,然后停止。我以为这就结束了,但他又浅浅地呼吸了几下。他在进行临终前最后的呼吸——几乎上气不接下气,然后发出预示着死亡的咯咯声,那是黏液在喉咙后部积聚,再也无法被咳出的临终之人呼吸之时所发出的声音。最终是最后一口喘息,那只是一次脑干反射。几秒钟后,我看到他肺里冒出的泡泡出现在他的唇边和鼻子下面,那表示肺里已没有空气,我就知道,他已死去。整个过程就这么简单,不忙乱,不沉痛,不疼痛,不仓促——只是逐渐地放弃掌控。
父亲,这个物质和精神上的存在,一度是我生命的基石,现在就像合上电灯开关一样从这个世界消逝了。他离开了这个房间,留下一个更瘦小的躯壳。这种感觉很奇异:我对这个躯壳毫无依恋,因为那不是他。我的父亲不是他的身体,他远甚于此。
我们打开窗户,让他的灵魂飞升。他的母亲是不是像承诺过的那样等着见他,我不知道。当然我也不惊讶,但可能有一点失望。然后我们哭了一小会儿,才稳住自己的情绪,着手做该做的事。我们找到护士,她来检查脉搏(我们检查过了)和呼吸(我们也检查过了),然后确认一个死亡时间——比实际发生的时间整整晚了10分钟,不过这没什么关系。
父亲确实是老死的。在过去,他的死亡证明可能会用更诗意的语言来描述死因,但今天平庸的医学词汇将其归于急性中风、脑血管疾病和痴呆症,许多老年人的死因都是这么写的。可我当时就在场:他没有急性中风,他可能是有点脑血管疾病(在这个年纪也是正常的),而我最近读到的文献说痴呆症并不致死。他就是时限到了,他选择在这时离去。
不过,我从他的病症中感到,阿尔茨海默病是通向死亡的残酷路径。他向死亡走去的漫长时期对我们所有人来说都很痛苦,可能在他独自一人、偶尔在夜间神志清醒的时刻,他自己也同样痛苦。我们都觉得在他至少死前两年就开始哀恸了,那时我们已经开始失去我们曾经认识的这个人。不过最后,他迎来的是“高质量的死亡”,只是过程太久。他的时间用尽,他将脸转向墙壁,他在爱他之人的陪伴下平和死去。还能有比这更好的结局吗?
[1]冯特拉普一家为电影《音乐之声》中爱唱歌的一家人。——编者注


第五章
身后事一切却并未终结
衡量生命的不是其长度如何,而是其赠予如何。
——彼得·马歇尔
牧师(1902—1949)
如果说无论国家、文化和信仰如何,我们对死者的帮助和安慰都大体相同,关于葬礼却不能这么说。新奥尔良的送葬队伍是出了名的色彩鲜亮,有喧闹的爵士乐;在英国传统中此类场合则比较肃穆。无论是以上哪一种,都在悼亡人情感爆发之时给了一套抚慰的程式。这些仪式之所以重要,不仅仅在于家庭和社区可在仪式中纪念逝者,公开与之道别,还在于丧失亲人的人可将他们的哀恸融进仪式里,无论这仪式要求表达还是掩饰情感,对他们来说都是一种慰藉。
而真相是残酷的:哀恸永不消逝。美国咨询师洛伊丝·汤金(Lois Tonkin)谈道,丧失感(loss)不是我们能“克服”的,也并不一定会减轻。丧失感停留于我们内心,生活围绕它延展,将它深深埋在表层之下。随时间流逝,这种感受也许日渐遥远、稀薄,也就更容易对付,但它不会离开。
荷兰学者玛格丽特·施特勒贝(Margaret Stroebe)和亨克·舒特(Henk Schut)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丧亲哀恸理论认为,哀恸主要经两个途径发生作用,我们在二者之间摇摆。他们提出哀恸的“双重过程”模型,指出一个过程是“丧失导向”的应激源,我们在此沉浸于痛苦中;另一个过程是“修复导向”的应对机制,包含了能让我们从痛苦中分一会儿神的活动。我们能指望的,就是那排山倒海而来、压得人瘫软无力的哀恸来得不那么频繁。不过,带着丧失感生活对我们所有人而言都是个人体验,没有什么预定好的路径或时间表。
至亲至爱的人的葬礼只是那条路上刚起头的一步。在英国,这些仪式大部分都根源于基督教会的某个宗派,但现在整个国家的文化都日趋多元化和世俗化,我们标记死亡的方式也是如此。大体而言,全民都不那么笃信宗教了,结果,我们的医院病床上挤满了呼求医治的人,教堂长椅上却没有了倚赖信仰的人。过去,我们会接受生存年限预测,然后就到教堂去祈祷灵魂的健康,现在我们更可能扒遍互联网,搜寻能让我们活得更久一点点的最后一线世俗的希望。
死亡越来越世俗化,与之有关的肃穆、规矩和仪式也在衰落。过去岁月中连续数周的专业哭丧,从中世纪到维多利亚时期都要佩戴的哀矜首饰(我就有很不错的一套),送葬队伍经过身边时要行的脱帽礼,还有我总是觉得有点诡异的死亡冥想(memento mori),都已消失了。古老的圣诗正让位给法兰克·辛纳屈(美国歌手、影视演员、主持人)或是詹姆斯·布朗特(歌手)。我所在的解剖学部最近有一位先生来访,询问我们是否能对他的身体做防腐处理,这样他就可以骑着自己的哈雷摩托下葬,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保持肉体的强度。也许创意十足,但也真是疯狂——我们只能拒绝他。
我肯定是生错了时代。我偏好传统送葬队伍那样进行得体的发丧,今天在伦敦东区还能看见的那种,用羽毛装饰的黑马拉着闪亮的黑色车子,戴高帽子的葬仪员迈着恰到好处的庄重步子在前面引路。如此盛大的典礼,给人的震撼直入骨髓。
我也喜爱好墓地。好的墓地是极其平和惬意的地方,尤其是在城镇中心的,这样重要的位置反映了过去墓地对周边社区的意义。夏天祖母和我去唐纳赫里奇公墓(我父亲总把这地方叫作“因弗内斯死人中心”)看望祖父时,我们会爬到公墓山顶上进行野餐。我丈夫汤姆在进行橄榄球训练时在公墓的陡峭台阶上跑上跑下。如今那么多公墓被废弃、空置了,未来也许会创建电子坟墓,家人朋友都可将纪念照片传到网上。但在我的字典里,这种方式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我们年纪渐长,出席的葬礼也增多,越发留意到各种变化和潮流在弃用旧有风俗,转而实施今日我们认定的合理安排。一些传统习俗的消失确实令我惋惜,但我也承认,如今我们有自由安排一场更能反映逝者的身份、个性和信仰的道别,在许多方面来说这都是积极的变化。虽然悼念仪式时间没有那么长了,也没有那么公开,哀恸仍是真实的。只要能实现安慰生者、褒扬死者的目的,那谁能规定事情该怎么做呢?同样,只要仍然有人从传统中得到安慰,传统就还是有意义的。
举行葬礼之前有这么多事情要做,有时你可能都要疑惑是不是故意设置了这一整套流程,好让你忙忙碌碌,忘却哀恸。做死亡登记,安排葬礼指挥人,领取死亡证明,发布讣告,这期间要做好多决定。我父母的葬礼都是在火葬场的礼拜堂举行的,那就要选择鲜花、圣诗,为牧师写演讲词。要不要举行送葬礼?用的话,要多少辆车合适?要选一口棺材(要是我父亲看到那口棺材,他会说还是把他烧了好,这就滑稽了,因我们正是准备将他烧掉),葬礼后举行餐会的地点和饮食安排要一一决定,还得确定该出席的人都被通知到。在苏格兰,从死亡到下葬的时间非常短,要将各种程序紧凑合理安排才能把事情按时做完,因此能把人心中最好和最坏的面都体现出来。难免有些事件会成为谈资,在家族中流传几年。
我父亲曾是多年的教堂风琴师,我了解他对自己的葬礼会喜欢和不喜欢说什么、唱什么。但即便我多想尽力令他自豪,也逃脱不了一种荒谬的感觉,因为我仍然顾及他的喜好,而当天他是唯一一个不在现场也操不上任何心的人。
我父亲通常在星期六晚上去教堂为周日礼拜排练。有时我和他一起去,就坐在前排,听他弹奏教堂的风琴发出悦耳的声音。他经常选取格伦·米勒(Glenn Miller)的《兴之所至》(In the Mood)。听着这本是大乐队演奏的曲调在空空的教堂里回荡,感觉奇特,不过我很喜欢。到了周日,作为一个小姑娘,我就该随父亲去教堂,坐到前方第二排,正对着管风琴,在唱诗时留意着唱诗本。大家唱到圣诗最后一句时,我就要把手放到前排长椅的椅背上——我们约定以此示意父亲在这一句结尾时停止演奏。有几回我忘了示意他,父亲就高高兴兴地弹出了根本不存在的下一个乐句。那天我就会挨一顿骂。
父亲讨厌信众不高声歌唱。在他的葬礼上,送葬宾客都咕咕哝哝地唱诗,我就留意到了。我不忍去看角落里那可怜的风琴师,也明白父亲对此会有多恼怒。我做了件不可思议的事:走到前面去,挥舞着手将大家喊停——嗯,就在仪式举行到一半时,我对大家说,父亲演奏风琴时,要是人们没有从心里唱出歌来,他是如何感受;我问大家能不能看在他的分上大声歌唱。我的女儿吓坏了,其他宾客都觉得我失了心智。但我是真的希望这个场合可资回忆。
选取宾客离场时演奏的乐曲对我来说就很容易了。什么曲子比《兴之所至》更合适呢?或者按父亲的叫法——《性之所至》(In the Nude)。
我父亲和母亲都明确说过希望遗骨入土,不过倒不在意埋的是身体还是骨灰。当然也有其他选择,但他们都不希望把遗体留给解剖使用,我也不觉得自己有权利去说服他们。
至此,事情的发展都算是理智的。关于下葬地点的问题才让人感觉荒谬至极,母亲想同威利和蒂尼一起在唐纳赫里奇公墓山脚下安息,父亲想和他的父母一起待在山顶。我们建议过他们是不是可以葬在一起,但最终占上风的是苏格兰实用主义(对父亲来说,那就是袋中鼓鼓却不拔一毛)。在山脚的凹窝处有一个空位,山顶也有一个空位,我们都已经交钱买下了两个空位,为何还要浪费钱买个新的呢?他们两人都觉得死了就是死了,只要埋得合情合理,埋在哪儿没多大关系。他们可能挺传统,但也很实际,毫不感伤。父亲总跟我允诺他会在山顶向母亲招手,母亲总是回嘴说她才不会理他。
这样,父亲就被火化了,在一个精雕细琢、他自己也会喜欢的漂亮盒子里待了差不多一年,在我们能把整个家族约到一起将他下葬之前,他的座位就在我们的门厅桌子上。我一点也不着急。他去世了,哪儿也不会去。我们的清洁工起初很震惊,后来也习惯了他待在那儿,还挺喜欢他。他们从前门进屋时就和他道声早安,给他的黄铜牌子扫扫尘。最后父亲离开的时候,清洁工们还挺舍不得。人不需要活着才有存在感。
圣诞节当天,我们觉得父亲应该和我们一起用午餐,就去把他的盒子放在餐桌一头。有些人可能会觉得这种做法太诡异了,我们却觉得有他和我们在一起,再放一顶圣诞老人帽子在他盒子上,是挺正常的。我们举杯向所有对我们来说意义非凡却缺席的人祝酒,也向他祝酒——他是那一代亲友中最后一个离世的人。
这种家族代际轮替对最小的孩子安娜影响很大,她慢慢发现,她父亲和我现在是家庭里最老的一代了,而她和姐姐们已晋升为“二把手”。因此,她很难接受我父亲去世,不仅仅是出于依恋,还因为她想到下一个去世的可能是谁,被吓坏了。
父亲入土为安的时候终于到了,我们将殊荣交予我姐姐的儿子巴里,父亲曾对他有很大的影响。巴里庄重地捧着“外公”,从汽车尾箱走向地上挖的墓穴,极为肃穆、小心地将他安放进去。安娜认为外公上路前得来一杯,在他被安顿好以后,往他盒子上倒了满满一杯麦卡伦威士忌。父亲可能会觉得这么做是十足的浪费,反正一直隐在人群后留意着我们的负责挖墓穴的工人显然是这个想法。
无论我们认为死后灵魂或者人的实质会发生什么变化,生者通常都会深切地需要至亲的遗骨居寓某处,可供探访,或可在脑海中回想。对有些人来说,这一处就是墓地;对另一些人而言,抛撒骨灰的一片广袤风景,一般是在逝者生前对他有特别意义的一处地方。许多人会把骨灰在身边存留一段时间,像我们对待我父亲一样,有些人会一直留着。有人甚至在出外时也带着骨灰,因这位至亲在世的话,就会和他们一道游玩;或者将骨灰带到逝者未能亲眼一见的地方。我知道有人将他们母亲的骨灰带到纽约去过周末,因为她生前一直想看看中央公园。
火化在20世纪早期被引入英国,现已成为大多数人的选择,其流行之广,从用骨灰可做多少神奇之事就可见一斑。骨灰可被发射进太空,或沉积下海洋变成礁石;可以融进玻璃,制成首饰、镇纸或花瓶;可被放入枪弹,制成鱼饵,填进烟花,嘭一声就把人送走了;甚至还能被压缩制成小颗钻石。
要是没有选出“安息之地”,也没能举行适当的葬礼,对家庭来说是极为难过的事——疑似遭受谋杀的人或灾害罹难者的尸体无从寻觅,他们的亲属就承受着这种持久的痛苦。因此,在丧失感最为剧烈之时不行此类仪式,而将遗体捐出用作解剖或其他科研工作,对死者家庭来说是一种巨大牺牲。在解剖台上教我这一课的,就是亨利。我完全理解,死者亲属会感觉他们没能“谢幕”。根据法律,捐赠给科研的遗体可在三年后取回。对家庭来说,三年后才取回至亲之人的骨灰,是漫长的等待。但就捐赠者来说,他们的夙愿得以实现,我们希望这样能给逝者带来些许安慰。
将身体留作医学和其他科学教研之用不是可以轻易决定的。选择此路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大多是出于利他之心,出于为拯救生命、减免痛苦出一份力的真诚渴望。有些捐赠者是单纯认为“死了就是死了”,与其将自己的遗体销毁或者任其腐坏,不如好好加以利用。有一位时髦老太太就手扶着臀这么对我说的:“姑娘,它太好啦,烧掉可惜了。”有些人的理由却极其实际。在伦敦,从葬礼到入土平均花费7 000英镑,英国其他地区只花4 000多英镑,这笔经济账是很好算的。不过,我们不对人们的动机做任何评判。捐赠遗体是个人选择,我们的工作只是帮助捐赠者实现这个选择。
在邓迪大学解剖学部有一位捐赠管理员薇芙,工作热忱,每天都接听许多咨询遗体捐献的电话。在解剖学部,你可以放心,在谈论死亡时不会出现尴尬的沉默、客套话或居高临下的谆谆教诲。有些有意向的捐赠者希望来拜访我们,谈谈实际操作,或翻阅我们的纪念册。也有人只想把事情安排好,过程越简单越好。对于这种情况,薇芙会将必要的表格邮寄给他们。但我也知道,对一些太过虚弱、无法到访的人,她觉得需要当面接触的话,就会自己开车将相关文件送过去。
捐赠者签署文件时要当着一位见证人(不会是薇芙,那样不合适)的面,文件一式两份,一份寄回解剖学部,一份与遗嘱一起存放在律师处。这就可以了。不过,我们还会积极鼓励他们将捐赠愿望向家人朋友坦诚公开,这样一来,当时日来临,就不至于有亲友太过惊讶,他们在完成故去之人遗愿之时也不会拖延。
选择捐赠的人并不需要甜言蜜语或溜须拍马,只需要温暖、保证、信任和诚实。他们打电话给薇芙,就是找对人了。我听她回复电话时惊讶不已。她是一位和蔼的女性,带点狡黠的幽默,尽力对所有问题都给予笃实、直接而温和的回答,从不说些含含糊糊的安慰之语。有些人不时地打给她,就为了聊聊天,让她知道他们还活着,闲谈几句他们最近的病痛。他们将薇芙看作朋友,当那个可怕的日子到来时会陪伴他们家人的人,而她也总是这样做的。
当薇芙终于接到来自某个人的儿女、丈夫或妻子的电话,她会温和而坚定地引导他们走过所有必要流程,让遗体尽可能快地运抵我们学部。这时是家人备受挑战的时刻。他们可能并不理解,也不同意亲爱之人的这个决定,而且由于惯行的葬礼仪式会因此大幅延期,他们往往也感到很困扰。我们尽可能地促成捐献者的意愿得到满足,但我们也不愿增添亲友们的额外痛苦,有时也会因家人强烈反对而违背死者的愿望。
捐献者同意让我们保存他们的遗体长达三年,同时也可以选择允许一些身体器官被更长久地保存,允许对遗体拍摄用于教学的照片,以及允许我们在无法接收的情况下将他们的遗体交给苏格兰的其他教学机构使用。要接受这一切,对于一个母亲刚刚去世的人来说,是够多的了。所以我们对所有的捐献者建议,公开、诚实地向家人知会他们的捐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