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亨利的身体将在我们第一节 解剖课上出现,他被放上一架推车,从一部摇摇晃晃、吱吱呀呀的老电梯被送上楼,送进解剖室,移到一张玻璃面的解剖台上,盖上一张白色单子,安静、耐心地等着他的学生到来。
如今我们会用很长时间将学生的第一次解剖营造得既难忘又不造成创伤。大多数学生和我当年一样,在这一刻之前从未见过尸体。在1980年,当我进行解剖学操作时,没有介绍环节,也没有渐进流程让我们熟悉将在未来几个月为我们担当无声老师的尸体。在那个星期一早上,我们四个三年级本科生吓得要死,手上只有《斯内尔医科生临床解剖学》(Snell’s Clinical Anatomy for Medical Students)、一部解剖手册——G. J. 罗曼内斯的《坎宁安实用解剖学手册》(Cunningham’s Manual of Practical Anatomy),还有包在黄褐色布巾里供我们选用的吓人的解剖工具,此外别无他助,我们就按手册第一页的内容开始上手。我们不用手套,不戴护目镜,实验服不能带出去清洗,很快就变得不堪入目。现在想来,世事变迁啊。
格雷厄姆和我在我们的解剖台上看到一排海绵,很快我们就明白过来,在解剖过程中一定得用海绵擦掉尸体上溢出的液体。我们得频繁地拧干海绵。台子下放了一个不锈钢桶,用来盛放当天解剖结束后收拾的组织碎片。这是很重要的事:一具身体的所有部分都要留在一起,即便只是一小块肌肉或皮肤,这样在被送去埋葬或火化时它才尽量保持了完整。在我们旁边,还守着一位影响卓然的导师:一具人造的人类骨架,帮助我们理解将要在亨利的皮肤和肌肉之下看到和感受到的东西。
第一件要掌握的事,是怎样组装手术刀而不切掉自己的手指。用镊子夹住刀片,将刀片上的狭窄凹槽对齐刀柄上凸起的卡位用力,直到咔嗒一声卡到位。装上和卸下刀片都需要些巧劲,也需要练习。我常想,手术刀总能出现更好的设计吧。
我被警告说,要是你把刀切进尸体,看到尸体涌出鲜红的动脉血,要记住尸体根本不会流血,你切到的是自己的手指。手术刀刃极锋利,解剖室又极冷,你是感觉不到刀切进自己皮肤的。所以,要是你伤到自己,第一迹象就是看到鲜红的血液在经过防腐处理的尸体的淡褐色皮肤上积聚起来的画面。不用担心感染,因为你并不是在处理未经防腐的尸体,防腐过程实质上已经使尸体上的组织基本无菌了。幸好如此,因为手指冰冷,身体脂肪滑溜溜,要控制这些烦人的小刀片真是不容易。如今我们在开始这个教研环节时,会配发大批创可贴和手术手套。
手术刀片装在了刀柄上,你的手指也不再流血了,你向台子弯下腰,眼睛立刻就被福尔马林的气味刺激出了眼泪。解剖手册会告诉你从哪儿动刀,却没说切多深,切下去应该是什么感觉。对“亨利”的解剖亦如此,没有什么明确的注意事项或禁忌,所以我们也不清楚到底应该从哪儿切到哪儿才合适,这导致实操时好像怎么做都不对劲。这会让人觉得有点吓人,还有点尴尬。你停顿片刻,考虑如何在躯干前正中线做个切口,从颈部下方的胸骨上切迹一直切到胸廓下缘。你们两人哪个观看,哪个切?你的手在抖。每一个学生,无论表面上多老练,都会一直记着他切下的第一个切口。我闭起眼睛,还能记起那个切口的样子,记起亨利以无可挑剔的态度,容忍了我们年轻的笨拙。
那纹丝不动的老师耐心地静卧,等待你开始行动,你想到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暗自向他道声对不起,生怕会弄得一团糟。右手持手术刀,左手持镊子……要切得多深?大多数学生开始解剖时从胸部下手,这并非偶然。胸骨与皮肤贴近,下刀再用力也不太会做错,就是不能切太深。你放低刀刃贴近皮肤表面,小心地沿胸壁划下,留下一条浅色的痕迹。
皮肤轻而易举地就分开了,真叫人惊异。它摸上去感觉像皮革,又冷又湿。皮肤从组织上分离开,在刀片下,你瞥见了与之对比鲜明的淡黄色皮下脂肪。你自信了一些,将切口从中间的胸骨延伸到锁骨两端,一直向外切到肩膀处,这就完成了你第一个T形尸检切口。所有的焦虑和企盼,片刻间都结束了。世界没有停止运转。你感到一种强烈的解脱感,此时才意识到整个过程中你都屏住呼吸。虽然心脏仍在狂跳,肾上腺素还在飙升,但你惊讶地发现,自己已经不再害怕,反而被迷住了。
现在你要做的是让皮肤下的组织暴露出来。你开始剥去皮肤,小心地夹起胸骨中线与T字两臂交会处的一角。你用镊子钳住皮肤,使一点恰到好处的劲儿,刀刃就能将皮肤与组织分离,并不需要真的去切。黄色的脂肪露出来,碰到你温度稍高的手就液化了。操作手术刀和镊子突然不那么容易了,镊子从皮肤上滑走,脂肪和液体溅到你的脸上,几分钟之前那丝自信不翼而飞。没有人提醒过这事儿。福尔马林闻着恶心,尝起来更糟。这种错误你只会犯一次。
你继续剥离皮肤,开始看到小红点出现,意识到你还是切断了一条皮肤小血管。突然间你完全明了人体的庞大容量和其中的巨量信息。前一天你大概还在疑惑到底怎么才能将一整年都花在解剖一具尸体上,为何还得要三本大部头书来指导。如今你明白过来,一年时间你不过只能了解皮毛而已,自己就是个地道的新手。你想到对于要学的所有东西,自己永远记不住,吃透理解更是不可能,这让人感到绝望。
你在镊子和锋利的刀片上加了点力,刀轻而易举地滑进了结缔组织里,你简直感觉不到它碰到了什么。皮肤下的肌肉暴露出来以后,胸部两排墙垛一样的白色肋骨就从底下骤然凸出,看上去像漂白过的烧烤架子。你的目光打量着身边骨架上凸起和空洞的形状,指尖触摸着亨利的肌肉和骨骼。你开始辨别并叫出各种骨头及其组成部分的名字——它们是人体的支架,而你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在说一门全世界解剖学家都掌握的古老语言:现代解剖学研究的创始人、我少女时代一心爱慕的偶像——14世纪的安德烈·维萨里(Andreas Vesalius)就熟知这门语言。
起先,经过防腐处理的肌肉看起来是浅棕色的均匀的一大片(让人放松下来,隐约想到金枪鱼罐头),但离近了看,你的眼睛开始能分辨出肌肉的纹理,辨别出纤维的走向和其间细细的神经。你找到肌肉的起止点,打量它包裹的关节,推断它的活动。你为你眼前这般精密的工程而折服。你是一个活人,与死亡相隔,但人体解剖那魅惑之美搭起了通向死者之国的桥梁,只有极少数人会走过这座桥,但无人会忘记它。第一次穿过那座桥的所闻所感,是永不再现的经历,极为特殊。
学生对解剖学研究的态度各执一端:要么热爱,要么痛恨。解剖学的魅力在于研究对象的逻辑和秩序;缺点则在于需要学习的巨量信息——还有福尔马林的气味。要是魅力胜过了缺陷,解剖学就烙在了你的灵魂上,你从此将自己视作一个精英群体的一员:这个群体,是被选中的少数人,有人愿意让他们探进自己的身体里去,他们得以眼见、聆听人类的构造之谜。我们站在学术巨人的肩膀上,站在希波克拉底和盖伦,以及他们的继承者达·芬奇和维萨里的肩膀上,但真正的英雄,无疑是决定死后捐赠遗体供他人学习的超凡男女:遗体捐赠人。
在有形工作之外,解剖学还带来许多其他启示:教给学生生与死、人性与利他、尊重与尊严;也教会学生合作,注意细节之重要,耐心,冷静,手巧。我们在触摸中与人体交流,这是非常非常私密的体验。就学习手艺来说,任何书本、模型或电脑图像都和解剖操作不一样。只有进行解剖操作,才能成为一个正牌的解剖学家。
不过,这个科目曾担负污名,也曾受尊崇。从盖伦到格雷这些早期解剖学家的光辉岁月,一直到今天,解剖学都不时被恶人利用营利。在19世纪的爱丁堡,伯克和海尔两人犯下滔天罪行,通过谋杀来给解剖学校供应尸体。1832年的《解剖法》就是因此而颁布的。直至1998年,雕塑家安东尼-诺尔·凯利(Anthony-Noel Kelly)还从皇家外科学院偷窃人体器官,最终被送入监狱。这个案子引起人们对艺术伦理和捐赠供医学使用的人类遗体的法律地位的关注。在2005年,一个美国医疗组织公司的总裁被控非法采集人体器官并卖给医疗组织,公司因此关停。看来解剖学不能脱离供应和需求的经济链,也始终会受到不顾体面、尊严和礼仪的诈骗罪行的困扰。为此,确实应当维护我们的捐赠人,让他们受到法律的保护。
从死亡之中能挣钱,有钱可挣的地方,就总有人不吝跨越伦理边界,以赚取更多钱。在许多国家,买卖人类遗体是合法的,世界上也有许多机构会为一副清晰的人体骨架花大价钱,那么古老的盗墓行为到当代还以新形式延续也就没什么令人惊讶的了。在20世纪80年代我还是学生时,解剖室里大部分的教学用骨架都是从印度进口的,印度长期被视为世界范围内医用骨头的第一来源地。虽然印度政府在1985年规定出口人类遗体非法,但供应全球黑市的行为却活跃至今。在英国,我们已经不容许人骨或其他人体器官的买卖,这是理所应当的。
和所有的社会态度一样,对于在人类遗体的处理方式中哪些是可接受的,哪些是不能接受的,并没有固定不变的认知,有时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就发生很大的改变。目前,英国解剖学学生教学使用的骨架多数是塑料复制品。真品仍可在学校科学实验室、执业医师诊所和急救训练中心灰溜溜的旧柜子中找到,但许多合法拥有人体骨架的机构如今对保存骨架感到颇为尴尬。有些机构就将人体骨架捐给本地的解剖部门,作为回报,它们会得到一具人造教学用骨架作为替代品。
当今的解剖学家比先辈幸运,可以花大量时间用于解剖实践,从遗体上收获大量人类形态的微末细节研究。这要归功于数个世纪以来对人体防腐保存方法的研究。解剖学家最早只能解剖从绞刑架上卸下的新鲜尸体,在努力将尸体保存得尽量久的探索中,他们使用了食品业开发的技术,学习在酒精或盐水里泡制尸体,或者将其烘干冷冻。
1805年,纳尔逊爵士在特拉法尔加战[1]中殒命,其遗体在运回祖国举行英雄葬礼途中都保存在一大缸“酒之精华”(白兰地和乙醇)中。在酒精中浸泡一直是更受推崇的尸体保存方法,直至19世纪稍晚期,人们发现了一种令人生厌的化合物——甲醛,解剖学科因此而转型。甲醛是一种消毒剂、杀菌剂和组织固定液,效能出色,其水溶剂福尔马林至今仍是在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防腐剂。
但人们也留意到,甲醛对人类健康有害,最近几十年开始考虑使用其他防腐方法。其中包括速冻遗体,即将人体分解后冷冻,在需要解剖时解冻,并使用软修复法使遗体更柔软,在质地上更接近活体。在20世纪70年代,解剖学家冈瑟·冯·哈根斯(Gunther von Hagens)率先尝试了塑化法,即在真空条件下将尸体内的水和脂肪抽出,灌入聚合物质。这样处理过的身体部件拥有永恒的生命,永远不会腐坏,结果我们成功设计出一种新的环境污染物。
无论我们在防腐保存身体或医学成像探索身体方向上取得多少技术进步,解剖学本身都不会变。维萨里在1540年剖开的遗体中看到的,或罗伯特·诺克斯在1830年看到的,与格雷厄姆和我在与亨利一起度过的一个学年中看到的并无两样。但维萨里和诺克斯只能解剖新鲜遗体,他们和一具遗体待在一起的时间有限,解剖人和被解剖人之间大概不会生出信任和尊重的纽带,而我幸运地与亨利建立起了这种关系。也可能,只是社会和文化态度随时间改变了。
对我来说,不会再有第二个亨利。对每个解剖学学生来说,他们自己的亨利都是特别的。在那一年,我学到的不仅关乎人体,还关乎自己。当回顾一生找寻快乐和满足的时光时,我总会追溯到亨利。那一年中每个时刻我都不愿与人交换,但要说所有的时刻都很好,那是骗人的。我讨厌切开他的手指和脚趾的甲床,我总会毫无理性地觉得,这样会很痛。还有,实在不会有人喜欢冲洗消化系统。
但对我来说,研究死者所得的回报远远胜过了这些令人不快的时刻,也胜过了意识到有多少知识需要掌握时突然袭来的纠结恐惧:要记住650多块肌肉,记住它们的起点、走向、神经分布和活动;要记住220多条已被命名的神经,记住神经根编码及其类型,是自主神经、颅神经、脊神经、感觉神经还是运动神经;要记住从心脏以树状生发出去,又回到心脏里来的几百条有名字的动脉和静脉,记住其起点、分支和相关的软组织结构;此外还有360多个关节,更别提肠道走向、组织胚胎学、神经解剖学和其中各神经束的三维关系。
就在你觉得自己开始掌握这些解剖结构的时候,它们又刺溜滑走了,像淋浴时肥皂从手中滑落一样。你又得全盘重新开始,十分气人。但反复记诵如山的实物和其联系,是学习和理解人体三维复杂结构的唯一方法。解剖学家不需要特别聪明,只需要有一个好记性、一个有逻辑的学习计划和空间意识。
亨利让我探究他身体运转的每一个细节,探索他的解剖学变异(他的上腹动脉异常贴近皮肤,我永远忘不了!),允许我在切了本不该切的地方时气恼,帮助我和肉眼根本不可见的副交感神经系统缠斗。他坚韧地包容了这一切,从不呵斥,不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傻瓜。逐渐地,我们之间的天平倾斜,在某种意义上,我学习到的关于他的事情,比他了解自己的还要多。
我发现他不抽烟(他的肺很干净),他没有饮酒过量(他的肝脏状态很好),他营养状况良好,也不暴饮暴食(他身材高挑细长,几乎没有身体脂肪,但并不瘦弱),他的肾看起来很健康,脑内没有肿瘤,也没有动脉瘤或缺血的表现。他的死亡原因记录为心肌梗死,但在我看来,他的心脏颇为强壮。不过,我知道什么呢?我只是个大三的小毛头。
也许他死去,只是因为他死亡的时刻到了,死亡证明上又得写点原因。我们的学生在探查遗体死亡原因指明的器官却没找到病变或异常时,常常会发出疑问。对于因年老而发生的死亡,死者又希望捐献遗体的情况,记录中的死亡原因就必然会被检验,被视为推测。确定死亡原因的唯一办法就是做尸体检验,但这个操作又会让遗体无法再用于解剖,这就和死者的遗愿相悖了。因此,只要不是可疑死亡,和死者的年龄相符,许多遗体的死因都被归于心脏病、中风或肺炎——这些疾病都被戏称为“老年人之友”。
我们完成了对亨利身体的检视记录,从头顶到小脚趾尖,没有一处我们没有检查过,没有一处我们不曾在书本中查询过、辩论过、检验又确认过。对这位我不能在他活着、呼吸着,能交谈和活动的时候认识,却以一种别人都不曾也无法再认识的方式,特别私密、亲密地了解的人,我感到如此骄傲。他所教会我的,从此一直伴随我,并将永远伴随我。
几个月后,该向亨利告别,并向他承诺我会好好使用他教会我的知识了。在阿伯丁的国王学院礼拜堂为遗体捐献人举行的一场感人的感恩节礼拜中,我与他做了最后的道别。他们的家人和朋友,学院的员工和学生都参加了礼拜。在他们的名字被挨个朗读出来时,我不知道哪个名字是亨利的。我坐在唱诗席的硬木座位上,扫视礼拜堂中的各个面孔,猜测哪位悲痛的亲属正为他落泪。坐在那些陈年磨损了的长椅上的人,哪个是他临死前的朋友呢?我衷心希望他去世时不是独自一人。想到他所爱之人曾在他身边握着他的手说他们爱他,我会大为宽慰。
苏格兰的所有解剖学校每年都安排此类礼拜。我们由此得以向遗体捐献人的家人朋友表达敬意,表明他们的赠礼何等重要,我们无比珍视能造福于下一代的教育。
[1]1805年10月21日,由纳尔逊率领的英国舰队与法国-西班牙联合舰队在西班牙特拉法尔加角外的海面相遇。双方激战5小时,法国-西班牙联合舰队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主帅维尔纳夫被俘,而英军主帅纳尔逊爵士阵亡。这场海战被视为海军史上最著名、最辉煌的胜利。——编者注


第二章
了解死亡从了解自己的身体开始
不能系统关注死亡的话,生命科学就不完整。
——埃黎耶·梅奇尼科夫
微生物学家(1845—1916)
我们因何而为人?我最喜爱的一个定义是:“人属于一个有意识的存在群体,以碳为基础,倚赖于太阳系,受限于知识,易于犯错,必死。”
因为我们是人,就被默认可以犯错,如此想来可以带来一种奇异的安慰力量。我们并没有能力第一次就把所有事情做对,也没有无限的寿命可反复练习,将件件事务都打磨完美。既然如此,我们就应接受自己的生命无法如此纯粹。有些事务我们会做得很好,它们会丰富我们的生活,也丰富他人的生活;那些我们显然永远无法掌握的事情,只是在浪费我们宝贵的时间。
《佩姬·苏要出嫁》(Peggy Sue Got Married)这部电影里有一个可爱的情节,集中呈现了人们想要一窥未来,好知道当下值不值得在某些事情上下功夫的欲求。“我正好知道,未来,”佩姬·苏在数学测验后对老师说,“我根本不会用到代数——我可是根据既有经验知道的。”在我们对未来之事毫无头绪时提前进行规划,可不怎么容易。而且,年轻时提前规划看起来无足轻重,当我们离那命定的六七十岁越来越近的时候,生命仿佛流逝得越来越快,我们才开始意识到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作为人,“有意识”可能是决定性特征,这集中体现为我们有关于“自我”的认识——自我审视,由此认识到自己是有别于他人的个体,这几乎是一种独特的能力。身份和“自我”认知的心理学极为复杂。在20世纪50年代,发展心理学家埃里克·埃里克森(Erik Erikson)将身份总结为:(1)一种社会范畴,由群体规则和(所谓的)特征属性或预期行为定义;(2)一个人引以为傲或认为不会变化,同时是有社会影响的社会性特征。(或者两者同时适用。)
学者认为,身份认同感是自我概念成熟的彰显和延伸,我们由此得以发展出密切相连、错综复杂的社会。具有身份认同感使我们探索和展示我们是谁,想要做怎样的人,选择什么价值,于是在某种程度上就令我们能够表达个性,可能也让他人对此报以包容态度。这样,我们就能积极地吸引志同道合的人,排斥我们不认同或不愿认同的人。这种个体性的自由,以及对它的压抑,使人具有了独特的能力和契机来转换身份,调整甚至改变“自我”的感知、描绘和概念。就此而言,我认为埃里克森忽略了身份最为重要的第三种范畴,也是最好玩的一种:物理身份。
作为一个物种,如果我们认识到自己和他人的物理差异,我们就能区分任意两个个体。调查科学的核心正在于身份,就是因为在我们的社会中身份极为重要,而身份又可以调整。包括我所学习的法医人类学,就是为了医事法律目的,对人或人的遗体进行身份辨识。
怎样使用我们天生的人体生物学或化学,来证明我们是自己所说的人,以及我们说自己是谁我们就一直是谁?我们可以把法医学科看作一套将身份不明的尸体与它的生前身份相关联的技术。法医人类学家根据身体的生物学或化学信息,分析死者生前可追溯、可读取的历史,检验还原出来的证据是否符合死者在过去留下的痕迹。或者可以说,我们搜寻在身体中由先天和后天写下的,布在出生和死亡之间的叙事线索。
从一种更加无趣的生物学视角来看,人可以被粗略地看作一堆可自我调节的细胞的大集合。组织学研究的就是动植物细胞和组织的显微解剖。这门学问和细胞周期没有激起我太大的兴趣,里面的生物化学知识复杂得要命,叫我简单的小脑袋运转不停,困扰不已。但我们得承认,细胞就是一切已知生物的基本组成单位。要是说一个生物体的存在就此结束是因为死亡,那死亡就是因为每个细胞的死去。解剖学家知道最终的机体死亡通常可以追溯到细胞,及至组织,然后到器官或系统。所以无论我们怎么看,死亡乃是从细胞始,至细胞终。对个体来说,死亡只是一个单一事件,对身体的细胞来说却是一个过程。要理解这个过程如何发生,需要先熟悉这些生物机体组成部件的生命周期。继续往下读吧——不会太枯燥的……
两个细胞融合,开始增殖,一个人就诞生了——这是个微不足道的起点,从一小团蛋白质开始。这两个细胞在子宫中停留40个星期以后,历经神奇转换,变成了超过260亿个细胞的高度有机集合。实现胚胎大小的巨量增长及各个部位的高度特化,需要有大量的精确规划,让一切按计划发生,幸好,大多数时候事情都这样发生。婴儿长成成人时,细胞集合扩张到了超过50万亿个细胞,分成约250个细胞类型,组成4种基本组织——上皮组织、结缔组织、肌肉组织、神经组织,以及各种亚组织。这些组织又组合形成不同的器官,分别组成9个主要系统和7个局部区域。不过要注意的是,只有5个器官被认为对维持生命至关重要:心脏、大脑、肺、肾脏和肝脏。
每过一分钟,我们身体里就有大概3亿个细胞死亡,平均每秒钟500万个,其中许多是被直接替换了。我们的身体自有安排,知道在何时、如何替换哪些细胞,大体上这是一个持续性过程。每个细胞、组织和器官都有预期寿命,安排得就像超市根据“最佳食用日期”来管理仓储周转。有些讽刺意味的是,寿命最短的细胞,正是启动一切的细胞:精子细胞形成以后,只能生存3~5天。皮肤细胞只能生存2~3周,红细胞生存3~4个月。组织和器官自然生存得更久。肝脏替换所有的细胞需要一整年,而全身骨骼细胞的替换则需要差不多15年。
有个美妙的说法是,我们定期地替换掉这么多细胞,每隔10年左右我们就变成一个身体上全新的人。但很遗憾,这个神话完全走偏了。这个说法当然根源于忒修斯之船的悖论——如果一个物体的所有部件都被替换掉了,它还是同一个物体吗?你能想象在法庭上我们可以怎么耍弄这个神奇的概念吗?假设一个老谋深算的辩护律师在一桩谋杀案审理过程中坚称:“但是,法官阁下,我的当事人的太太是在15年前死去的,所以,即便曾经的那个他杀了她,生理上他已不再是同一个人,他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已经死去,被替换掉。您面前的这个人无法出现在犯罪现场,因为那时他还不存在。”
这样的论述应该还没在法庭上出现过,要是有的话,我真心愿意去做原告证人,和一个律师探讨这些形而上学的思考会很好玩。不过,这确实生出一个问题:一个生物体可承受多少变化,而仍被认作是同一个个体,延续其可追溯的身份?看看已经去世的迈克尔·杰克逊在多年间发生的身体变化。我们几乎已看不出他是杰克逊五兄弟中那个童星,但还是有其他成分在他的生命中持续存在,一直标志着他是独一无二的自己。我们的工作,就是去找到这些成分。
我们的身体中至少有四类细胞不会被替换,活得和我们一样老——有些细胞在我们出生之前就形成了,可以说比我们活得更久。也许可以用这些细胞来反驳那个狡猾律师的论点,说它们就是我们身体的生物一致性所在。这四种永久性细胞是神经系统里的神经元,颅脑底部的一小块骨质区域,称为耳囊,牙齿上的釉质,以及眼睛里的晶状体。牙齿和晶状体只是半永久的,因现代牙科和外科已能在不伤害患者的条件下将其移除和置换。另两种则不可移除,真真正正是永久性的,它们一直隐藏在我们的身体内部,是证明我们从出生前到死亡后的独特身份无可辩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