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男子生前独来独往,死后也无人知晓,没有人挂念他,也没有人了解他。警察对周围邻居一家一家进行询问,他们都没有觉察到他不见了,虽然有的人仔细思考之后想到几个月前他的窗台上有很多死苍蝇,也有难闻的气味传出来,但他们以为那是夏天温度太高导致垃圾变质发出的气味。
死因无法确定,也没有指纹,DNA和牙齿的记录可以证明这具尸体就是那个中国男子本人。最后验尸官根据他的种族和年龄判定了他的身份。有的时候,在有几百万人口的大城市里,你可以轻而易举地把自己隐藏起来。面对这样的尸体,我们不知道该从哪里着手调查,也没有亲朋好友可以联系,让他们提供死者的一些线索,仅凭警方的调查很难找出死者的身份来。在理想的世界里,我们希望警方有无限多的预算,也不缺人手,可以一个个比对失踪人口,再跟没有确认身份的尸体匹配。然而现实世界有各种各样的限制,失踪人口越来越多,有的人永远也无法找到,我们也不知道他们的生死。事实上,在英国的每一个警察局,不管警察们多么努力,都有无法确定身份的遗体(我们称之为无名氏)。每一年,这些无法被确认身份的人被埋葬,墓碑上没有姓名,也没有亲朋好友去探望。
我们当中的大多数人,死亡时都能被确定身份。因为大多数人在临死前都是在医院或者家里被医治或看护,或者在养老院、收容所。那些突然死亡的人,比如因为事故丧生,也都会有一些证据证明自己的身份,例如钱包、手提袋里的银行卡、驾照或者其他有名字的资料。即便有时候突然发现一具尸体,如果是在他自己的房子里或者车里,我们也有可能知道死者的身份,会有一些纸质的材料能够追踪死者的身份。在那样的情况下,我们会及时通知亲属来认领尸体,协助调查。
最有挑战性的情况是在隐蔽偏远的地方发现一具尸体,或许尸体已经腐烂,也没有间接的证据可以证明死者的身份,DNA和指纹数据库里也没有记录。这个时候就需要法医人类学家的介入了,法医人类学家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提供最好的线索,或者是唯一的线索,将死者和他的身份联系起来。
法医人类学家的每一步操作过程都会被记录下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用到很多常识性知识和逻辑学的解释,还有对细节的重视。我们在遇到人类遗骸时通常要做两类身份的认定:一种是生物身份认定,也就是进行一般性分类;另外一种是个体身份认定,我们需要确定死者的名字。一种身份可能会帮助另外一种身份的认定,但不管怎样,我们都会做好准备,因为这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和耐心。显然,我们会首先比对DNA和指纹信息,希望可以通过这种最简单直接的方式找到死者的姓名。通常,这么容易就确定死者身份都是白日梦,我们还得用到传统的人类学的方式方法,都是些繁复细致的工作。
把人类大体分为几种常见的类型,这样可以缩小可能的范围。死亡时间越近,我们就越有可能精确断定包含四种因素的生物身份:性别、年龄、身材、种族。这些信息可以让我们发出失踪人口告示。例如,我们发现一具白人女性的尸体,年龄在25~30岁,身高158厘米左右。正确地收集这些基本的指标非常重要,因为如果哪个细节搞错了,就可能无法确认死者的身份,或者会延长警方的调查时间。我们也有可能作为专家证人出庭,所以我们的建议必须建立在可靠的科学基础上,不能仅凭自己的猜想。
决定身份识别的第一个因素就是性别,性别就是很直接的两种类型——男性和女性。Sex(性别)这个词在我们这个领域里是很特别的,它不能和gender这个词混为一谈,前者仅仅是指因为基因组成的不同而区分的男女,后者却是跟性格、社会、文化的选择相关,可能跟生理上区别的男女不一致。
人类基因构成形式是46个染色体配成的23对染色体,父亲和母亲各自贡献了一半的细胞核基因。其中22对染色体虽然有细微的差异,但有相同的配对形式(就好比是给黑色袜子配对,只是黑的程度有一点差异)。然而第23对性染色体携带决定性别的基因信息,有很大的区别(就好比是不同颜色的袜子组成的一双袜子)。
我们当中的大多数人还能记得在学校生物课上老师讲的,X染色体携带的是形成女性的基因,而Y染色体携带的是形成男性的基因(尤其是SRY基因)。女性携带的是XX性染色体组合,男性携带的是XY性染色体组合。我们从母亲遗传的都是X染色体,如果从父亲那里得到的也是一个X染色体,那么XX的染色体组合就会形成一个女胎。如果从父亲那里得到的是一个Y染色体,那就形成一个男胎。有时候会出现很少见的染色体畸形配对,跟正常配对相比多或少一个染色体,例如克兰费尔特综合征(XXY)即先天性睾丸发育不全,特纳综合征(XO)即先天性卵巢发育不全。但这些病症都非常少见,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病人。
胚胎的性别在精子和卵子结合的那一瞬间就决定了,但在开始的几周,胚胎的性别并不显现出来,不管是外部还是内部都没有明显的男女之分。即使是在受精8周后,也只有一点点的软组织能够表明这是一个男胎或者女胎。直到第12周,我们才能确定胚胎的性别,那就是在孕妈妈第一次做B超时,有可能看见胎儿的外生殖器官。
现在,有一些医院选择不再告诉准父母胎儿的性别,表面上看是因为人手不足,鉴定性别需要比较多的工作。但实际上他们有另外的担心,比如害怕搞错性别可能会面临诉讼,还要防止有的文化更倾向于一种性别,夫妻进行选择性流产。所以,胎儿的性别要等到出生的那一天再揭晓,跟没有发明超声波之前一样。我喜欢这种惊喜,不想提前知道我腹中胎儿的性别。就好像我的公公说的那样:“只要有一个头,十根手指,十个脚趾,管他是什么性别。”
如果准父母非常想要知道胎儿性别,B超医生也是通过观察胎儿的外生殖器官给出答案,跟生产时护士、接生婆用到的方法一样:如果有阴茎,那就是男孩;如果没有,那就是女孩。这也是法律上对性别的定义。实际上这样的定义并不全面,因为定义一个孩子法律上的性别不应该只看生理,还有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因素。但因为从一开始我们就只是通过生理结构来定义性别,所以直到现在,这也是我们最常用的方式。
从确认胎儿性别的那一刻起,这孩子的整个童年就被设定好。根据狭隘的文化给出的定义,我们只是通过有没有阴茎来判定男女,继而按照这个判断来养育男孩或者女孩。也就是说,当一个男孩进入青春期,第二性征开始发育时,我们要看到他的外生殖器官(睾丸和阴茎)长到合适的大小,还有手臂上、大腿上、胸口、腋下、脸部和生殖器官区域的男性体毛,声音也应该变得低沉。而女孩则要发育胸部、臀部,长出腋毛和阴毛,月经来潮。试想一下这个狭隘的期望对个人信心的打击,如果这个孩子有性别认知障碍,或许前12年一直以为自己是个男孩,结果开始发育胸部,或者他一直被告知自己是个女孩,却开始长胸毛。青春期是一个最敏感的阶段,也最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奇思妙想,如果突然发现另外的真相,那样的打击有时候真的可以摧毁一个年轻人。
在大多数的案例中,我们从出生就被定义的性别都是正确的,但作为法医人类学家,我们对另外的可能持开放态度。如果男性的骨骼是蓝色,女性的骨骼是粉色,那对我们来说就太方便了。虽然这听起来很滑稽,但我们暂时先用这两种颜色来区别男性和女性的身体。蓝色代表能产生睾酮的SRY基因,而粉色则代表没有SRY基因,雌激素是主导。每一个婴儿都有两种性激素,只是每种激素的含量不同。因为男性胚胎只有一个X染色体,除了主导的睾酮,也会产生一定量的雌激素,这些雌激素只是起普通的生物化学作用。女性即便没有Y染色体,也可以通过其他的生物渠道产生少量的睾酮,比如卵巢和肾上腺。如果你怀疑我的说法,想想等到更年期,雌激素开始下降,不能跟身体产生的睾酮相抵消,女性就会开始长出胡须。维多利亚时代马戏团里经常见到的长胡子女士并不是违背自然的怪物,而是人类正常的身体变化。
性别,也就是我们理解的男性和女性,是指在基因和生物化学物质相互作用下身体各个组织包括大脑的不同。试想一下,一个女性的胚胎产生过量的睾酮(基因突变造成的肾上腺增生),或者是一个男性胚胎的SRY基因没有起作用或者没有产生足够的睾酮(肾上腺发育不全),或者产生过量的雌激素,这个时候你就可以看到基因上的性别区分和相貌上、心理上的不一致。
作为法医人类学家,我们必须要有这样的认知,那就是骨骼显现出来的特征是性别基因和各种生物化学物质相互作用的复杂结果,不是明明白白的蓝色和粉色,还有灰色的区域。(或者根据色彩混合原理,粉色和蓝色混合应该是紫色。)有的基因上定义为男性的人也会显现出一些女性的特征,有的基因上定义为女性的个体,可能比那些性别基因和生物化学物质和谐共处的男性更有男子气概。人类最奇妙的地方就是我们有很多的可能,这些特质让人类成为值得探究的物种。
即便是刚去世不久的人类,要确定生理上的性别也很困难,尤其是如果死者曾经做过一些手术。所以对于我们来说,不被间接证据影响判断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比如发现死者身上有女性内衣的残留物),我们要注意死者是否存在先天发育不良或者后天手术的可能。死者没有子宫可能表明他是男性,但也有可能是做过子宫切除手术,或者是先天没有子宫的女性(当还是胚胎的时候,器官就停止了发育)。没有阴茎或者有乳房性征可能证明死者是女性,但同样也有可能是死者生前做过部分变性手术。
2006年的亚洲海啸导致超过25万人丧生,在那些专门判定死者性别的工作人员看来,仅从生理的角度判定男女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其中受到海啸影响的一个国家就是泰国,泰国被公认为世界变性之都。在这里,男变女的手术费用仅是美国同样手术的四分之一,所以泰国每年都有300例以上这样的手术。而且第三性别或者说“人妖”,是泰国社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传统意义上的两性区别在这里没有办法完整表述第三性别人群。而且在灾难发生后,外部身体的评估一定是建立在内部检查的基础上的。
当尸体开始腐烂后,要鉴定生理上的性别会更加困难。人在死后,外生殖器会很快腐烂,而解剖尸检也许不能完全判定性别。用DNA分析法来查找SRY基因可以帮助证明死者是男性,但这个方法却没有办法证明死者是女性,除非构建完整的染色体组来分析(个体染色体分析法)。那如果摆在我们眼前的只是一堆枯骨,我们该怎么办?
虽然我之前所说的男性骨骼是蓝色,女性骨骼是粉色,纯属天方夜谭,但一具完整的成人骨骼已经有很多判断性别的依据了。我们要寻找的那些特质,是青春期时性激素水平上升,身体因这些激素的作用开始显现出来的特点。如果占主导的是雌激素,那么骨骼上对应的变化我们称之为“骨骼女性化”。这并不能表明这个个体就是女性,而是仅仅表现出了一些女性的特征。这个时候女性骨骼最大的特征就是骨盆要为以后胎儿的成长提供空间,并且保证胎儿的头部能够顺利通过。
女性的骨盆有时候也会有异常的情况,在过去,头盆不称(婴儿的头与产妇骨盆不相称)对于孕妇来说是实实在在威胁生命的情况。如果产妇骨盆不够宽敞,胎儿的头部无法入盆,也不能通过这一段骨性产道,产妇可能好几天都生不出孩子来,也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法。还记得我们在鲍多克挖掘的因为难产去世的产妇和三胞胎吗?在过去的好几百年里,很多妇女都死于难产。
在有些文化里,或者某些具体的情况下,产妇的生命安全更为重要,一些可怕的助产工具会用来帮助头盆不称的准妈妈,比如产钳。早期的产钳是一种状似小长矛的金属工具,可以通过产妇的阴道到达宫颈口并推入子宫,通常产钳会刺到它遇到的胎儿的任何身体部位。在正常的分娩中,胎儿应该是头部朝下,所以产钳一般会刺穿胎儿颅骨的前囟,这里是胎儿头部最柔软的区域,骨头可以移动,所以头部可以通过产道。
早期的产钳前端有一个钩子,操作者会将产钳在胎儿头部来回移动,找一个可以钩住的地方,通常是眼眶(眼窝)。在这个过程中,胎儿的头部通常都会被破坏一部分,这样才能将胎儿的头部硬拉出产道。后来改进的产钳前端有交叉式的装置,两叶设计贴合胎儿头部,这样就保证胎儿能被完整地拉出产道。
头盆不称在现代社会不是那么常见了,可能这就印证了“适者生存”的道理,因为不合适的骨盆形状会导致母婴的死亡,女性的骨盆逐渐进化为适应生产需求的形状。即便是现在,在世界上有些地区,生产对于孕妇和胎儿来说还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在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报告中,每年有34万产妇因为生产死亡,270万死胎,310万新生儿死亡,大多都发生在不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每7名妇女中就有一名死于生产,头盆不称占产妇死亡原因的8%。
但在医疗条件好的地方,产妇骨盆的大小形状就不那么重要了,因为可以通过剖宫产取出胎儿,这个手术对于产妇和胎儿来说安全率都很高。在一些发达国家,因为麻醉技术和抗生素的普遍应用,再加上“自然生产不时髦”观念,剖宫产成为非常热门的选择。而且医院为了避免法律经济纠纷,发现产妇和胎儿只要稍微有危险就会建议进行剖宫产。
21世纪的西方妇女的骨盆形状和尺寸实际上是写在基因里的。让人觉得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利用骨盆的形状及大小确定性别这个方法在考古样本中取得的成果比近代的法医样本更加精确可靠。因为在近代,两性特征中为了保证顺利生产形成的骨骼特征正在逐渐丧失。
如果身体中的主导激素是睾酮的话,那么青春期的首要任务就是增加肌肉量。我们都知道额外摄取合成的类固醇会降低健美运动员的脂肪含量,增加肌肉量。骨骼肌肉之间的方程式很简单:强壮的肌肉需要附着在强壮的骨骼上,这样才能抵消肌肉附着的压力。在头部、长骨、肩部和骨盆区域的肌肉会发育得更好。所以睾酮会让骨骼更加男性化。不过还是那句话,这并不代表这样的遗骨就是生理上、基因上的男性。
在还没有主导激素出现之前,例如青春期前的儿童,骨骼就会保持孩童的特点,这个时候人体的骨骼相对来说更趋向于女性化。因为我们鉴定性别需要的骨骼特征在青春期前还没有出现,根据骨骼来鉴别儿童性别不具有可靠性。
如果有完整的成年人骨骼用作分析,那么法医人类学家大概可以有95%的概率断定性别,当然我们必须把不同人种骨骼稍有不同的因素考虑进去。比如荷兰人是世界上公认的最高的人种,但是他们的婴儿并不会比其他西方人种的婴儿大多少。所以,他们的产科并发症的发病率极低也就不奇怪了,因为荷兰女性不需要为了保证胎儿娩出的顺畅而进化出更加宽大的骨盆。身材相对矮小的女性,其盆骨显示出更多的性别特征,因为自然界会为了让女性安全地孕育生命进化出更合适的骨盆形状。这个研究告诉我们,在鉴定荷兰人的性别时,单用骨盆来区别会很困难。
很显然,如果遗骨受到破坏,破裂或是不完整,鉴定性别就会更加困难了。想要比较精准地确定性别,需要辨认出很小块的骨骼,还要知道这些骨骼是身体的哪个部位。是肱骨的末端,股骨的上端,还是肩胛骨棘突的一部分?当我们在寻找这些最能体现男女差异的单个的身体部分时,我们需要仔细甄别。所以我们希望这些有较大男女差异的骨骼部分没有受到损害,这样才能得出结论。比如骨盆的坐骨切迹,突出的颈部后侧肌肉纹理,耳后乳突的大小,眉毛下面的眉弓,这些都是线索。
通过骨骼鉴定性别时,两性骨骼特征差异越大,法医人类学家的发现判断就更可信。但我们必须牢记,我们用于分析的男女特征,实际上是人体分泌的生物化学物质作用的结果,它们本身并不能作为证明个体生理或基因性别的证据。正确地辨别无名尸体的性别非常重要,因为在将失踪人员和死者相匹配时,首先筛除另外一个性别的失踪人口,会有更大的机会找到答案。相反,假如我们的鉴定错误,那么找到匹配人员的可能性就会很小。
虽然我们在判定成年人性别上成功率很高,但涉及断定儿童性别时,我们做得很不好。有趣的是,就鉴定工作中的第二要素年龄而言,儿童骨骼更容易鉴定,成人骨骼鉴定起来更加困难。如果你能理解,活着的成年人可以给我们提供很多的线索,但估计他们的年龄却很困难,那么对于断定尸体年龄的困难性就不会感到惊讶了,尤其是如果尸体已经是一堆枯骨,甚至是一堆支离破碎的枯骨。
在现实生活中,年纪越大的人,我们越难估计他们的年龄。我们可以随意走到一所小学的任意班级,估计这些孩子的年纪,最多会有一年的误差。如果是估计一个中学班级孩子的年纪,我们能猜到大多数孩子的年龄,但肯定会有一些特殊情况,有的孩子要么看起来要大很多,要么看起来要小很多,因为他们不可能同时经历青春期的各种生理变化。如果要猜测一屋子成年人的年龄,我们应该会让一些人很开心,同时让另外一些人很生气。
在幼年时,年龄与面容、身材之间有很明显的关系。脸部是一个判定年龄的可靠标准,因为面部为了适应牙齿的发育也需要相应地改变。每年在我的孩子们过生日的时候,我都会给她们拍张照片,这让我可以创建一个她们面部变化的时间轴。(合格的科学家总是把自己的子女当成实验对象。)第一次明显的变化是在四五岁,面部的下半部分,也就是下巴要开始发育,为了有足够的空间让孩子在6岁左右长出第一颗恒牙的磨牙。第二次明显的变化是在青春期前,下巴会再次发育,为第二颗恒牙的磨牙提供空间。在这之后,青春期的激素开始汹涌而至,导致各种各样的生理变化,她们的生活(或者说是我们的生活)也会天翻地覆,与之前大不相同。这个时候,她们美丽的脸庞就要开始定型了。
儿童年龄和身材尺寸之间的关系可以在我们给孩子买衣服的时候看出来。童装是按照年龄而不是具体的测量数据来区分的。因为生产商可以估计一定时段的儿童身高,例如从出生到6个月之间的孩子,身长可能是67厘米左右。我们买衣服的时候不会说买多长的,我们会说给4岁孩子买的。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标签上的年龄间距也会增大,婴儿的衣服开始会是3个月的间距,然后是6个月。周岁左右及一些更大的年龄阶段,商标上的间距会是1~2岁,直至12岁。随着青春期的到来,年龄和身材尺寸之间的关系变得更难以预测。
所以当我们检查胎儿或者婴儿的遗骸时,上肢的长骨(肱骨、桡骨、尺骨)和下肢的长骨(股骨、胫骨、腓骨)可以让我们估算出年龄,误差大概是几周。如果是幼童,误差大概是几个月,年长儿童的误差可能是两三岁。
然而我们的鉴定并不只是简单的测量。儿童的骨骼跟成人不同,有的骨骼是由好几部分组成的,这是为了让骨骼有发育空间,随着年龄的增长最终会融合。因为骨骼的发育和融合跟年龄有很大的关系,所以骨骼发育的程度是一个很可靠的指标。例如,成年人的股骨(大腿骨)就是一个单独的长骨,然而儿童的股骨却是由四部分组成:股骨干,远端的关节(靠近膝盖部分),近端的股骨头(靠近臀部的地方),以及股骨头侧边有肌肉附着的大转子。股骨第一部 分从软骨转化为骨头的部分是股骨干,胎儿在子宫内第7周时出现这样的变化。胎儿在足月生产前,膝盖中心的骨骼骨化形成。事实上在过去,这部分骨骼在X射线中可以显示出来,就表明从医学的角度来说,这个时候的胎儿出生就可以存活了。这个指标非常重要,因为如果女性在这个时候引产会受到处罚,而且这个处罚会比死产严厉得多。
股骨头的骨性部分,也就是后面会发育成髋关节的部分,在婴儿1岁左右形成骨化。大转子在2~5岁开始形成骨化点,大转子的周围会附着臀中肌、臀小肌、股外侧肌及其他肌肉。骨骼的其他部分也会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融合。
女性在12~16岁,男性在14~19岁,股骨头会跟股骨干融合在一起,不再是分开的两部分,再过一年左右,大转子也会跟股骨干融合在一起。在完全形成成年人骨骼之前,最后融合的骨骼部分是股骨的末端,靠近膝盖的部分,女性在16~18岁完成,男性在18~20岁完成。当未成年人骨骼骨化完成,骨头就不会再生长了,那个时候的身高就是我们以后一生的“高度”了。
未成年人骨骼的生长和成熟一般都会遵循一定的规律,如果生长过程跟我们预计的差不多,那么我们就能估计出他的大概年龄。相比较而言,有一些骨骼能提供的信息更多,例如,成年人的手骨大概是27块,而一个10岁孩子的手骨大概是45块。分析手骨可以让我们估计活人或者死者的年龄。因为手掌是最容易,也是最没有道德争议的可以暴露在X射线下的身体部位,所以经常用于移民申请或者难民庇护中,鉴定申请者是否是未成年人。
在世界人口当中,大概有一半的人口是没有出生证的,也就是没有文件可以证明他们的年龄。如果是在那些不在意出生证明或者其他文件的地理区域,没有这些证明也不会有太大的麻烦。但是如果没有这些证明的人想要移民到一个很看重官方证明的国家,那他们就很容易跟当地政府产生冲突。
在联合国大会上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的国家,有义务为儿童提供保护,包括住所、衣服、食物和教育。当政府发现有虚假的移民申请,或者是儿童穿越防护栏这样的情况时,有时候法医人类学家会被要求鉴定这些人的年龄,尤其是跟刑事案件相关联的人,比如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拐卖的受害者。
我的同事鲁西娜·汉克曼博士是英国仅有的两名有资质鉴定活人年龄的专家之一。她利用骨骼的医学成像,例如CT扫描、X射线、磁共振等估计成年人的大概年龄,之后她的判定会被呈到法庭上,法官在量刑时会参考年龄判定,做出具体的刑罚,或者是作为处理国际儿童权利案件的证据。
一旦个体度过儿童期和青少年期,年龄相关的特征跟实际年龄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弱。40岁之前的个体我们断定年龄的误差大概在5年,40岁以后,人体骨骼的机能逐渐下降。说实话,机能下降的程度跟我们的基因、生活方式、健康情况有关。有时候一个60岁的人看起来只有40岁,相反的情况也有。当我们面对一具50~60岁的遗体时,我们通常会描述他为“中年人”。我特别讨厌这个标签,尤其是我也处在这个标签描述的年龄阶段。如果超过60岁,我们会描述他为“老年人”,这太让人失望了。这就显示了,我们在鉴定40岁以上人群的年龄时,不管是活人,还是死尸,或者遗骨,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
情况就是这样,我们更擅长鉴定成年人的性别,鉴定未成年人的性别要困难很多,然而未成年人的年龄更好断定,判定成年人的年龄却很不容易。那么其他两种生物特征的鉴定呢?身高和种族。总体上来说,我们很擅长判定其中的一个特征。我们期许的是,我们最擅长、最有把握的判定可以在鉴定死者身份时起最大的作用。唉,如果生活能那么简单就好了!不幸的是,我们最擅长的身高测定应该是四个生理特征中最不重要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