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给我找一个老人来问问看。”我道。
黑三可能是以为我不信他,直接掏出了一个电话打了过去,毕恭毕敬的道:“爷爷啊,我三儿啊,问您个事儿,我现在在重庆呢,啊,对,丰都,有个事儿想麻烦您一下,您认识不认识这边儿的老先生,对,就是那方面的人。”
黑三对着电话支支吾吾了几句,一两分钟的事儿,说着他拿了一个纸笔,记下了地址,挂断电话之后耀武扬威的对我道:“我爷爷走南闯北,知道凭的是啥?一是胆识能打,二是朋友多。”
我真他娘的想说你一句你爷爷跟我爷爷比,算个毛,可是说出来又感觉丢脸,因为到目前为止,我发现我爷爷就是一个怪侠,没朋友,树敌倒是不少。
黑三爷爷给的这个人,不是说风水先生,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一个老盗墓贼,在这边的老朋友,也是个倒斗儿的,就是以前这个人去洛阳倒斗儿(倒斗儿之风在巴蜀之地,并不风行,而洛阳邙山遍地是古董,所以曾是盗墓北派的核心)的时候,因为过界被人砍了一只手,后来黑三的爷爷救过他一次。后来这人就回到了这边,做了一个散盗,黑三到最后老实坦诚道:“其实我爷爷都不确定这人是死是活,只是当时他留了一个地址,说以后用的上他的地方,就来这里找他,巴蜀多英雄豪杰,这不是开玩笑,这边儿的人,一般都重情义,豪气干云。”
其他暂且不表,我们就拿着这个地址去找人,可是到了地方之后,却发现,这里已经变成了一栋酒楼,这下黑三脸上挂不住了,我也没说他什么,道:“几十年了,沧海桑田的,很正常。”
后来不死心的黑三,找到一个路边修自行车的老大爷,问知不知道,这边儿有一个人,以前是倒斗儿的,断了一条胳膊。
老大爷结果黑三的烟,都没犹豫,笑道:“你说的是吴一手吧,你找我算是找对人了,那家伙就在我隔壁住呢,前面这块拆迁,统一移民了。”
老大爷是个热心肠的人,东西往路边一收,直接就带我们去了吴一手家里,黑三还以耽误人家生意为由塞了两百块钱过去,那老大爷死活不要,最后算是收了一百。我们敲开了门儿,开门的是一个坐着轮椅的老人,满脸的伤疤加皱纹。两只眼睛还写满了凶狠的光。
他这一个老枭雄的形象都把我给吓住了,不知道怎么开口,而黑三则毕恭毕敬的递上去名片道:“洛阳老黑家的人,我爷爷叫黑鬼。”
这个老头这才收敛了眼神儿,打开了防盗网,开了门之后,我才发现,他的手里,紧握着一把尖刀,都成这样了,还在这样防备,到底在防备谁?
他把我们让了进来,问黑三道:“黑鬼老哥身体还健康不?”
黑三一笑,道:“好着呢,警察跟我念叨您,说也不去看看他。”
这个吴一手没接话,只是轻笑道:“黑鬼老哥的生意越做越大,哪里还能记得到我?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今天来找我,有什么事儿?”
黑三被顶的讪笑了一下,道:“那我就直说了,在咱们丰都,您是老前辈了,有没有听说过昆仑龙胎这东西?”
这个老头听完,诧异的看了黑三一眼,道:“黑鬼老哥,打上这玩意儿的主意了?”
“不是不是,你知道,老爷子从来就没想过这些,他说了,倒斗儿一辈子损阴德太多,黑家没有断子绝孙就已经是老天爷网开一面了,从来没想到从政这方面,也就是现在朋友有点事儿,牵扯到这边儿了。”黑三解释道。
“知道了,不该问的我不问,昆仑龙胎这事儿,我听过,而且是分两次才带走的东西,这算是那帮老家伙的切腹之恨了,自己的宝贝被抢走了。”老头道。
这吴一手腿脚不方便,黑三像个小丫头一样的,给他刷了杯子倒了茶,直到这时候,老头才放下手里的刀,自嘲道:“年轻时候造孽的事儿干的多了,现在来找我老头子寻仇的比较多,让你们看笑话了。”
他喝了一口水,道:“其实这昆仑龙胎的事儿,很久之前就闹的沸沸扬扬,昆仑龙胎,听名字就是昆仑的东西,他是被人,送到这里来的,说到这个,就牵扯的有点远,我以前听一个自称百事通的老头说过,运这个过来的人,应该是老蒋,你应该知道,在那个年代,重庆这里,是什么位置,等于第二个京都,谁在这里发号施令,你们年轻娃娃都念过书,应该也知道吧?”
我诧异道:“陪都?”
老头点了点头,道:“对,所以说,这事儿复杂极了,甚至还能牵扯到别的秘闻,我老头子跟你们说说,你们也就当闲谈听一下就行。”
“当时汪伪,派遣过特殊部队,去过长沙那边,为的是坏其风水,只是当地老百姓,把墓碑都提前给拆了,后来甚至有人故意带错路,才保下了那个人的坟地,这些什么龙脉之说吧,其实谁信?谁不信?大家都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总之当时就是有人说,长沙的那块地,在风水之力上,是压过这边儿一头的,于是,才有了人,去找这个昆仑龙胎,万龙之源。”
“然后,就是在这里,运送龙胎的军队,被伏击了,对手是谁,你们也能琢磨明白,可是后来,怪事儿连连,就是来了不知道多少拨人马,都没有找到,这个昆仑龙胎,似乎就消失了。”
“那时候,丰都这里到处都是军人,挖山掘墓什么的,找的不亦乐乎,也是没找到。这就算了,那些来找这东西的士兵,还大批大批的失踪,有人说,那是因为认为要败了,很多士兵逃了,放他娘的屁,其他的伪军会逃,可是我川军也会逃?”
“我不知道你们听没听说过,川军失踪?反正旁人说,当年南京保卫战的时候,后来知道守不住了,唐生智下达了撤退的命令,有2000川军官兵从青龙山撤退的时候,失踪了,其实不是,因为当时那批人,就是从这边征的兵,对这里比较熟悉,被派来找昆仑龙胎,所以他们失踪是真的,却不是青龙山,而是这里。”


第三十章 进山

  原来昆仑龙胎,竟然隐藏着这么多的秘密,这是我始料未及的事情,此时我们四个人,都竖着耳朵听吴一手道出当年的往事。
“两千荷枪实弹的士兵失踪,是绝对不是小事儿,虽然你感觉战争就是个大场面,中日战争死亡的将士都是一百万计算,可是现实中,如果有两千人站在一起,你还是会惊叹,这是多么大的一个数量。而且昆仑龙胎代表的是什么,就算是平头百姓都知道它的份量,虽然百姓们不敢掺乎这件事儿,但是那些豪绅,土豪之类的人,也想暗中去搏一搏,所以当时的局面很难控制,昆仑龙胎到底找到了没有,这是一个迷,因为假如你得到了,你也不敢公开。”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不管是当时被伏击的人,还是当时参加伏击的人,甚至于后面所有的去寻找的人,基本上都是一个结果,消失了,这件事儿,在越穿越邪乎之后,甚至都没有人敢去继续追寻。”
“昆仑龙胎被找到,带走,其实已经算是二十多年前的消息了,这个消息是真是假,很难辨别,但是那几个人是这么多年来唯一走出过那个地方的人,这是可以确定的。”老头说到最后,终于说到了正题。
“那一群人,是不是脸上要么带着鬼脸面具,要么就是带着花旦脸谱?”我第一的反应是问这个。
吴一手看来我一眼,道:“你认识?”
“不认识,不认识,我只是听说过这么一群人,得到过那么玩意儿。”我说道,开玩笑,说我认识,现在是要来拉仇恨的么?
吴一手却对我明显的怀疑,问黑三道;“你这个朋友是?”
黑三瞪了我一眼,显然是怪我刚才乱说话,我却不知道,我到底说错了什么,黑三道:“不是,这就是家里一伙计,吴爷爷,不瞒您说,我这次来,是因为收到了消息,在昆仑龙胎的位置,地下有个大墓,所以我爷爷让我来看看您,顺便咨询一下,我就是问一下,那个地方叫什么名字,怎么走?”
“这个地方很好走,知道为什么,在名山外面修建的古刹有27座之多,阴曹地府又建在那里?因为在名山山后,还有一片人至今未能探到的地方,那里,才是真正的幽冥地狱,只是那个地方,真的很难去到达,名山之后万山连,那一块区域,到底在哪里,已经没有人知道。”吴一手说完,补充道:“年轻人,我劝你们一句别去,那里是个有来无回的地方,但是我估计,我劝不住,送你们四个字儿,好自为之。”
我们就这样离开了老头的家,在看到老头临行的时候,给自己的房间加了好几道锁,想起他在我们进房间的时候手里紧紧的拿着的尖刀,临走时候我在看到街道口那个修自行车的大叔,已经不认为这是一个热心肠帮我们指路的邻居了,他明明知道自己这个邻居小心翼翼的防备着邻居前来报仇,却还那么热心的在看到我们就直接引到家里来,这不是明显的坑爹玩意儿?
至于为什么,恐怕只能问他自己,而我,只能理解为,他这盗墓贼的邻居,其实他在心里,是希望他死掉的。
我们既然有了线索,就迅速的采购了一批装备进山,这一切肯定是交给黑三来,因为他有足够的野外探险经验,我们可以把这次之行,当成斗儿一样的来倒,之后,我们算是全副武装一样的,往27座古刹林立,分布着禅道儒三教古迹的名山进发,这个过程就不再累赘,穿过了旅游区,到达了人迹罕至的山脉腹地,之后继续前行,直到我们都可以见到大型的野兽,这时候的我才知道,我们已经走的太远太远,野兽出没的地方,基本上算是见不到人烟。
我们在荒草湖泊之中继续前行,我现在在体会到,这世界上就没有容易吃的饭,倒斗儿是个暴力的行业,但是在这种野外穿行的感觉更不是让人省心的活,直到有一天晚上,正在赶路的我们三个,忽然胖子大叫了一声,掉进了一个洞穴之中,胖子在掉下去之后,马上破口大骂道:“我操他祖宗!”
这是一个陷阱,非常明显的陷阱,黑三一看,就道:“这可能是猎人,为了猎取大型野兽埋下的,看来这里,并不是真的没有人。”
好在我们不是四个人一起掉下去的,而我们的装备还算是完善,我直接丢了绳子下去,让胖子绑到腰上,等我跟黑三把胖子拉上来,本来对胖子不停的叫唤我还想笑,至于么?拉上来之后才知道,他的脚,竟然被一条削的很尖的木头洞穿,成了一个大大的血洞。
黑三对此习以为常,直接打开了医药包,塞胖子嘴巴里一个布条,道:“猎人会在猎洞里放上这个来重创野猪什么的,这还算简单,古墓中的机关,如果掉下去,那就是立马千疮百孔,因为里面,会是倒立的尖刀。”
现在我非常后悔,我极力的反对那个女医生何小花的跟随,因为我拿二叔会去丰都来骗她,才勉强的把她留了下来,一遇到伤员,才能体会到医生的可贵。黑三拔掉了尖木,男人的动作能有多轻柔?把胖子疼的破口大骂,黑三也不恼,就这样给胖子包扎好之后道:“看来我们今晚已经不适合继续赶路下去,我们最英勇的胖爷已经负伤了。”
我们在这边搭建着帐篷,在帐篷打道一半儿的时候,忽然草丛里细细碎碎的声音传来,我听到了还以为是什么小动物,没在意,可是紧接着,几声疯狂的狂吠之后,我看到草丛里剧烈的狗叫声传来,下一刻,三条猎狗就直奔我们冲来。
我们来的时候,不可能配有枪支,一看到这种情况,我立马就拔下了手中的匕首挡在了胖子的身前,而黑三在看到野狗之后,同样是拔下了匕首,却弯下了身子,一个俯冲,上去一匕首,就划过了其中一条猎狗的脖子。
剩下的两条狗反应也非常的迅速,一转头,对着他就扑了上去,黑三也是个绝对的高手,此刻竟然在伤了一条之后被另外两条给撕咬住胳膊挣脱不得,我对林二蛋道:“你愣着干什么?快去帮忙!”
林二蛋提着刀就要上去帮忙,胖子对他叫道:“别用刀,最好是制服这两条狗!”
说完,胖子对着空气叫了一声:“山里来的朋友,我们只是迷路的旅人!”
我刚才还不明白胖子的举动,现在才瞬间反应过来,不得不佩服胖子的心细,这猎狗和猎洞的出现,都说明,猎人不远了,而在山区里面得罪当地的土著,这绝对是不理智的行为。
林二蛋最听胖子的话,他真的丢掉了刀冲了上去,一下子就抱住了一条咬住黑三胳膊的猎犬,然后重重的砸在了地上,胖子一拍大腿,骂道:“你说这傻犊子!”
我也看到要喷出来,林二蛋这一摔之下,那条狗马上就七窍流血,眼见是活不成了,跟用刀是有什么区别?
刚才程犄角之势冲过来的三条猎狗,现在就只剩下了一条,那一条似乎都有点晕圈,马上舍弃了黑三,但是也不走,就在附近转圈,看着自己同伴的两条尸体。
“等下看你怎么面对村民的围攻!”胖子瞪着林二蛋道。
“要不咱走吧?能省麻烦就避免麻烦。”在林家庄长大的我,知道村民们的难缠,胖子却一看周围,拿起了匕首,道:“人已经来了,走不了了!”
转眼间,呼呼啦啦的,我们的一圈,竟然围满了人,咋一看这些人,我他娘的还以为是拍电视剧,因为这些人的脸上,画着奇怪的图腾,身上更是穿着兽皮衣服,每个人看起来都非常的壮硕。
这哪里是猎人,分明是他娘的野人!
我学着胖子的口气对他们招手道:“hi,山里的朋友,我们只是过客。”
谁知道,这些人蹦蹦跳跳的,却在此时说着我们听不懂的话,呜呜啦啦的,这样一来,更符合野人的气质,我紧了紧手中的匕首,对胖子道:“他娘的我们不会是碰上食人族了吧!”
“食你妹,巴蜀之地十万大山,很多人还过着原始部落一样的生活,至于话听不懂更加正常,这边的方言,都几十种之多,甚至村子跟村子之间,隔一座山头,语言就不流通。”胖子道。
可是我张大了眼睛,看着他们拉弯了弓箭的时候,双腿一样打摆子道:“不管是啥,先让咱们活着再说啊!”
胖子马上丢掉了匕首,举着双手,开始往那边爬,一边爬一边指着自己的脚,示意自己有伤在身,甚至嘴巴里大叫了一声:“iama普通人!”
这时候,他们的弓箭已经拉满,随时准备出弦,胖子却在此时不靠谱的投降,更搞的我很紧张。
这时候,在一个高大的野人乌拉拉的两句之后,忽然他的身后走出来了一个瘦小点的年轻人,道:我们首领问,是哪位勇士伤了我们的神犬?
我感动的眼泪都差点出来,他娘的,原来你们里面,也有会说人话的啊!


第三十一章 崇尚力量的种族

  这句话问的颇有兴师问罪的意思,一下子把我们四个人问的发呆了起来,这一句话起的作用竟然是瓦解敌人内部?
不过黑三跟林二蛋也不是说特别孬的人,他们连两个在听到这句话之后马上全神戒备了起来,并且站了出来向前一步,其实现在就算不问,很多事情也得他们俩抗起来,胖子是伤员,而我的战斗力则可以基本上忽略不计,不累赘就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我以为接下来会是一场殊死的搏杀,却看到那个瘦弱的野人上前一步,对着他们两个鞠了一躬,道:“尊敬的勇士,我们统领,想要跟你们决斗,因为我们是一个崇尚力量的种族。”
这下别说是他们俩,就是我跟胖子都吃惊了,这是什么意思?崇尚力量的民族,就是看到别人就要决斗定生死?不过这个消息也的确让我们喜上眉梢,决斗就算打不过,也比现在被万箭穿心射死要来的强吧?
林二蛋摩拳擦掌的走了出来,看着林二蛋,我就说不出的放心,斗力气?这家伙绝对是当仁不让,林二蛋一走出来,那个最高大的人也把弓箭和长矛丢给了身边的人,脸上带着微笑走了出来。
决斗还未开始,那些野人就手持着火把,开始跳起舞来,一边跳,一边唱着我们听不懂的歌谣,似乎在他们看来,决斗,就是最大的狂欢。
“你去跟那个会讲普通话的人套套近乎,问问这群人到底是什么来路。”胖子在这个时候对我道。
“那你咋办?”我看着胖子肿的乌粗的脚道。
“难不成胖爷我还需要你照顾不成?去吧,就这点事儿,赶紧办完。”胖子催促我道。
我把匕首别到腰上,既然是找人家聊天的,就不能带着匕首跟挑衅的一样,我硬着头皮,朝着那个人走了过去,走到他身前的时候道:“山里的朋友,你好。”
他对我做了一个善意的微笑,甚至还给了我一个熊抱,道:“你好。”
其他人说着我们听不懂,可是这个人却说这稍显蹩脚的普通话,这才是最奇怪的地方,我问道:“请问一下,你们是,来自大山深处?”
这个人对我点了点头,道:“我们是神的后裔,我知道你一定好奇,我会说你们的语言对不对,这是我父亲之前,跟一个远来的客人学的,之后传给了我,真的好奇,山外面还有如此厉害的人,你们竟然能杀死我们的猎犬!”
“那你们来这里,是狩猎?”我无视了他的夸奖道,因为再怎么夸,也不是夸我的,山外面的人厉害?是刚好你遇到了两个怪胎,跟我打一场,你还说我厉害,那才是真的厉害。
“对,这边,发现了狼群的踪迹。”这个人道。他似乎用上自己会的普通话非常兴奋,变成了话痨,道:“山外的人,我叫阿扎,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林小凡。”我对他道,场上的决斗,也在此时正式开始。
他们两个决斗的第一项,就是摔跤,那个高大的人速度很快,伴随着吼叫,搞的跟牛魔王似的,一下子朝着林二蛋冲了过来,直接就懒腰抱起了林二蛋,直接丢了出去,摔出了足足一米多远。
人群中的尖叫声更大,放佛在为他们的首领欢呼庆祝开战大捷。
林二蛋被这么一摔,也有点愣神,我看到他认真的表情,就知道这犊子刚才肯定轻敌了,他快速的朝着那个族长冲过去,想要报一摔仇,谁知道在靠近首领的时候,那个首领快速的一个转身,并且伸出了一条腿,林二蛋一下子就被拌了一个狗吃屎,得胜的首领,像是一个大猩猩一样的捶着自己的胸脯大叫着,这真的是个原始的种族,只有这样的种族,才会如此彰显自己的力量。
林二蛋爬了起来,脸上的郁闷就别提了,拼力气,林二蛋绝对怕不了谁,但是对方的力气一是爷极大,而是摔跤的技巧真的很好,在遇到普通人的时候,蛮力就是无敌的存在,可是遇到真的对手的时候,就明显的不够看。
就比如说黑三,他就说过,如果真的和林二蛋打,靠游走走位,他完全不怕。
此刻的林二蛋就是这样,空有蛮力却无法近身,我身边的阿扎都笑道:“林小凡,你的朋友好像并不是我们首领的对手。”
我点了点头,不置可否,对着场上的林二蛋骂道:“丢人不丢人?!”
林二蛋回头对我咧嘴一笑,道:“丢人,俺也知道丢人,要不你来?”一句话,说的我马上熄火,对林二蛋抱了抱拳,道:“英雄,要加油啊,能不能活命,就全靠你了!”
林二蛋点了点头,眼神如狼,他不再蛮冲,而是围着这个首领转圈,快速的转圈,转的我都要眼花的时候,他猛然的冲出,一把抱住了首领的腰,他这个犊子,竟然一用力。
力拔山河兮气盖世!
林二蛋竟然把那个首领高高的抛起!抛了几米之高!扎西都吓得长大了嘴巴,说了一句累死哦买噶一样的语言,看着那个首领掉在地上,震起地上的尘土,林二蛋在他掉在地上的时候就已经冲出去,骑在了他身上,脑袋对着首领的脑袋就打了下去,妈蛋,这犊子的傻逼病又犯了,这一拳头打下去,不得脑袋开花才奇怪了!我赶紧大叫了一声,却已经来不及,接下来的画面,我都不敢睁眼再看。
等尘埃落定,我睁开了眼,看到那个首领在地上睁大了眼睛,林二蛋的拳头,从他的脑袋旁边轰了下去,地上,有一个深坑。
围着我们的人群,紧接着爆发出了剧烈的欢呼声,就连扎西都在那里高兴的手舞足蹈,这让我很纳闷儿,难道被打败的,不是你们的首领?
“我们是崇尚力量的民族,我们只崇拜勇士!你的朋友,会得到我们最大的尊敬。”阿扎在自己首领被打败以后,兴奋的像个傻逼。
那个首领起来之后,更是给林二蛋深深的鞠了一躬,又给他的熊抱,搞的林二蛋局促不安的同时也一头雾水,这家伙听不懂他们首领的话啊。
“阿扎,你们首领说的什么?”我问道。
“首领说,他足以相配我们族最美丽的姑娘最圣洁的身体!”阿扎看着林二蛋,满脸的艳羡。
我忽然就想起了在酒吧时候,美女救英雄一样的救出林二蛋的那个红发女孩儿,胖子说我是烂桃花,我哪里比的上林二蛋?
我们就这样非常莫名其妙的得到了一个原始游猎民族的的尊重,阿扎在看到胖子脚上的伤的时候,一脸的担忧道:“看来我们不能继续游猎狼群以获得冬天的食物了,这个胖朋友的脚,必须马上回到我们的寨子,让巫师治疗,我们的猎具上,有巫师下的诅咒,只要是中招的猎物,都跑不掉,伤口会不停的放大,然后烂掉。”
胖子一听,脸都绿了,赶紧拆开纱布一看,发现他中招的那只脚,已经变成了绿色,并且肿的非常大,胖子叫道:“狗屁的诅咒!这他娘的明明是毒药!”
阿扎一脸的不好意思,道:“其实就是我们这里比较常见的毒,解毒的药草,也只有巫师才有。”
“那还等什么?!”胖子叫了一声,林二蛋最为关心胖子,马上背上胖子,我们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开始去往阿扎的寨子。
这一次,再次翻过了两个山头,我们看到了前面的一个原始部族一样的村落,如同世外桃源一样,同桃花源里的一句话就是说:黄发垂髫怡然自乐。
只是在我们到来的时候,这里的人都看怪物一样的看着我们。小孩子更是像看到了不知名的野兽一样。
他们不是印第安人,肤色没有诧异,最重要的,应该是服侍吧。


第三十二章 巫师

  我们忽然就来到了巴蜀腹地的一个类似原始的部落,可是到了之后,却发现,这绝对不能称作真正的原始,因为这里,有着太多外面生活的气息,当然,除了这里没有通电之外,盆子是塑料的,他们也会用毛巾,香皂,甚至我还见到了一个面膜的包装盒。
一群说着我们不明白话的人,和一干熟悉的生活用品,这让我心里有种巨大的不适应感,最后,我去求问阿扎,除了他也没有什么人可以交流,只有他一个人,会蹩脚的普通话,最后阿扎笑着对我道:“我是负责去外面采购东西的,我们猎到的猎物,皮毛,骨头,都会拿去城里换钱,这是很简单的事儿。”
“你这样出门儿,不会被当成怪物?”我问他道。
阿扎笑了笑,道:“不会,因为这个地方,穿少数民族服饰的人很多,丰都那边甚至很多人办的鬼怪。所以就算穿上兽皮衣服出门,也不奇怪。”
这下我更纳闷儿了,这里不是一个与世隔绝的村子,可是为什么不搬到城里去住,难道是喜欢这个大山之中的自然环境?
我问了这个问题之后,阿扎的表情有点不自然的道:“并不是族人不想搬到山外去住,而是巫师不准,这些年还好的多,我能去山外采购一些东西,但是巫师已经下令,如果我教任何一个族人说外面的话的话,就会处死我。我们族人,肩负着神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