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的实习呢?!你的Boss允许你从项目中退出?!”

“他不允许。”

“然后?”

“我把他炒了——”

容我多说一嘴,炒Boss这事儿,对陆逊这样的人才来说,是个轻喜剧。

对我辈而言,是个带有一丝荒诞色彩的悲剧,结局往往是让你摸不到头脑的悲怆——

“陆逊!你抢了我好几年的ACM考试资格!好几年的特等奖学金!好几年的风云人物!你就不能放过我一次,让我好好找份工作嘛!”

“别激动,阿斩,毕竟你还上过男色排行榜,这是我一生不能企及的高度啊——”

为他这句话,我决定和他断交。

这事儿只维持了三天,因为第三天的傍晚,陆逊他无比正式且严肃地出现在我面前,说:

“阿斩,我是很认真的想要考入盛世的。作为一家国际公司,盛世新推出的网游‘欢场’将是这个圈子最大的变革,而我,不能允许自己错过这次饕餮盛宴。”

那一瞬,我后悔和他断交了。

因为我的狭隘,把这孩子活活地给逼疯了。

下一秒,他的问题,却把我逼疯了。

“阿斩,你又是为什么一定要考入盛世呢?”

是啊,我又为什么呢?

天下Offer那么多,就算出国,咱也是流失型人才一个。

可我为何,就偏偏要考盛世呢?

陆逊一直也没有得到我的正面回答,实际上,我自己也答不出。

一直到我们过五关斩六将冲到这最后的战场,一直到陆逊一脚跨进了那道门,我依旧无法说出那个答案。

这一次,不是不知道,而是,不敢知道。

耳机里再次传出那首歌,歌词如此温婉动人,就好像蓝丝绒包裹着我不外常人所见的心动:

“不经意的某年某月某日,你是否还能再邂逅了那个他?”

“小丫头,你是个女孩子,要被好好珍惜才对。”

一千五百六十八天三小时二十七秒前,就是同一个声音,对我这样说,温柔的,就像蓝丝绒。

叶欢学长。

原来,这么久了,我还是不能忘了你。

陆逊他进去已经很久很久了。

在此之前,我们一起闯过了两轮的单挑面试且顺利过关,他一向都比我快个十分钟。

可今天,向来速战速决的陆逊,居然也进去足有半个钟头了。

面试官会是谁呢?

我低头看了看那首宣传曲的制作目录,只写着,欢场幕后团队倾情献唱。

那个熟悉的声音,应该是叶欢学长吧,他今天,会不会亲自来面试呢?

到了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多么的可笑,将十几年寒窗苦读的功名都献给了一个许久未见的念想。

而这念想,却叫我现在连呼吸都不能均匀。

大门开启的那一刻,我的心跳快得要崩猝。

人事主管林宛如出现在大门边儿上,朗声喊着:“下一位——涂龙斩——”

她的目光在报名表上定格了一阵子,推了推金丝边眼睛,漫不经心地说:

“这位同学,报名不可以用——马甲”

我大抵知道她突然顿住、进而羞涩的因由。

因为她的眸子死死地锁住了我。

除却我是个女人不谈,基本上,我是个美男。

“主管,涂龙斩就是我的本名。”

走廊里传来几声轻笑,我转头一看,一个有那么几分堂而皇之、高人一等气质的臭屁男人正从我身边走过,然后大摇大摆地就抢在我前面,十分自来熟的对主管说:

“小林,我赶时间,你看能不能——”

还没等林主管说什么,她的耳机里先传出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规矩不能坏。”

叶欢学长?!

果然是你啊——

那我这一次,没有白来。

“什么人敢和我这样说话?他知道我是谁吗?”

还没等我酝酿好婉约的重逢心情,加塞男又一次大放厥词。

林主管显然两边都不想得罪,于是卖笑说:

“廖凡,你先去那边喝喝咖啡,叶总说的对,要一个一个按照名单来,否则把你的成绩算在别人的名下了——”

“别叫的那么高贵,他不是总裁,只是总监。”

丫的,我叫你马上变成大内总管。

还没等那厮反应过来,我一头撞进了屋子里面,脚后跟一起,啪的把门带上。

利落干净。

面前的是一面屏风,因为我大力关门送起的风而微微晃动,我胆战心惊地绕过了屏风,居然不敢抬起头。

怕他不是,也怕他是。

怕他记不得我是谁,也怕他还记得我是谁——

那个向他告白无果的傻丫头。

“涂龙斩,真的是你。”

温润的声音,蓝丝绒一般,我咬住嘴唇抬起了头,阳光深处,一片眩迷。

叶欢学长他依旧那么文质彬彬,只是不像从前那样架着一副框架眼镜了,摘下了眼镜的他五官竟然又精致了几分,看来国外的水土甚是养人。

他也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眼睛微微眯着,饱含笑意,这笑意让我有些不自在。

“学长真巧。”

“你还记得我?”

我怎么会忘了呢?

我大概一辈子都忘不掉了吧。

“你是来面试的,还是来认亲的?”一声冰冷的质问突兀地杀出来,我这才恍然注意到,这屋子里面除了叶欢学长与我,还有第三个人。

他同样逆光坐着,看不清那张脸,只是光影切得恰到好处,显得一片扑朔迷离。

犹如一团温暖中,横空出世的一抹犀利的寒光。

“开始吧。”

恰是此时,屋外阳光被云一寸一寸侵蚀,屋子里面,他的脸一寸一寸展现在我面前。

宛如一副拼图,零星的碎片到了最后,是一副让人瞠目结舌的作品。

我被这个男人的脸震得人仰马翻。

“你你你你你——你就是——”

“没错,我就是——”他看着我的眼神颇有些故事,仿佛一早就认识我一般,而我却生生打断了他。

“你就是欢场夜王的原型!”

我不顾礼节地一跳而起,手指颤抖着直对着他的鼻子。

他略感不悦地向后移了半分椅子,挑高了眼角,默默地将自己的名签,向前移动了三寸。

我定睛一看。

欢场脚本设计总监艾寻欢

“错了,我是欢场夜王的生父。”

夜王,欢场之中男性玩家的最高称号。

他让游戏的服装设计变得多余,他穿什么都好看,不穿就更好看了。

当玩家级别升至顶级,头像和游戏中的人物都会变成“夜王”:

他会穿着合体剪裁的黑衣,就像此时的艾寻欢,

他会歪着头打量着对方,就像此时的艾寻欢,

他会狭长的眼睛一眯,还是就像此时的艾寻欢——

他是让无数女性玩家落马的至尊玩家,就像此时能让无数女人爬上床的艾寻欢——

这男人,他是个妖孽。

艾寻欢,艾寻欢。

这个名字,似曾相识。

我瞪着他,他颇有耐心地回瞪着我,我手指放下来,他手指却升了起来,只是他的手臂更长,那手指尖,几乎要触摸到我的鼻尖——

有一种,一厘米外的诱惑气息。

无色,无味。却有声。

“你,为何,拒绝了我的妹妹?”

一句话,电闪雷鸣。

陆逊曾在一个月前那个炸了锅似的下午,摇曳着我的肩膀,吼着:“爷,你发达了,你知道艾小萌的哥是谁吗?!我告诉你,就是业内第一的奇才,艾寻欢!”

当时我一心春水已纷扰,无暇估计此般信息,如今看来,这真是我的失误。

艾寻欢微微扬起他自恋的下巴,狡黠无比的眼神叫我不寒而栗。

“你,为何拒绝了我妹妹?”

“我是个女人。”

“哦,是么?”

他眸子一黑,于是我被录取了。

现在我站在房间里,抖擞着我的Hello Kitty。

他明明没有笑,我却分明听到了一丝揶揄。

“我前几天听得很清楚了,你是个女人。”

他的眼再次停留在我的Hello Kitty胸衣上,颇有深意的说:“可惜这猫本是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却被你穿成了个2D效果。”

我的头嗡的一下子就大了。

2D?平面?

话虽这样说着,他却开始解自己的衬衫纽扣,那修长的手指真是好看啊——

可惜这动作不能深究,因为随着那熟练的动作,他胸前的大好春光正一寸寸蚕食着我的神经——

今天莫不是世界脱衣日么?

“艾总,我——”

“不要忤逆我。”

眼前扫过的却是一片淡紫,一件带着他体温的衬衫就那样轻巧地披在我的身上,两只袖子交叉在我的胸前,挡住了我大片的风光。

我一抖。

“艾总,你——”

“衬衫要干洗。”

他话毕,就把我目瞪口呆地扔在这咖啡间,张扬着六块腹肌和转身后的紧致背部,双手插兜,悠然而去。

到了门口,脚步停了下来,似乎思索了一秒钟,说:

“还是直接扔了吧,损失会从你第一月的工资里面扣。”

我第一个月实习期的工资是四千二。

他这件淡紫色的衬衫是四千三。

于是我在欢场的漫漫求生记,以负资产一百元光辉灿烂地开篇了。

作者有话要说:请大家多多支持鹅子吧!

3

3、不能得罪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