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药儿,她大概是这世上最了解他的人了,有时候那样的了解和默契,连他自己都心思彷徨。

第一次见到徐药儿是在录像带上,她斩获医学大奖,站在领奖台上的风姿让人记忆犹新,自信从眉眼间流溢而出。

他觉得那是一个天之骄女,因为生来就拥有一切,所以才会笑得那么明媚。如果非要让他说她哪里特别的话,他只能说身为名媛,她能有这样的成绩,让人刮目相看。

第二次见面,是在哈佛大学,她穿着白大褂远远走来,身姿灵秀,步伐洒脱无谓。

眉眼相对的那一刻,他笑了,那双轻灵的眼睛里闪现出慧黠的光芒,得知他的身份,得知他邀请她前往总统府做事,她还能神情平静,不见激动外露,可见是个做事很沉稳,心事落定的人。

他喜欢这种有智慧,有才气,凡事不动声色的人,不管那人是男人还是女人,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共事,势必会很愉快。

六年,他和她在有过那样的纠葛,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怎么一步步走到了现在呢?

六年来,她用最明媚的笑脸面对所有人,可是心中的痛却只能自己放在暗夜里舔舐,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她会不会拉开窗帘,在阳光的沐浴下,自我催眠:“徐药儿,没什么的。”

那一刻,站在阳光下的她,身体温暖的同时,心是不是还那么冷?

她一个人的苦,自己尝。十一年不曾获知的辛酸和痛苦过往,每次想起,他都会觉得心如刀割。

如今,她说她相信他,那么平静的语气,好像回到了过往年月,他抱着她,能说,该说,最想说的却是:“谢谢。”

她任由他抱着,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缓缓流进她的脖颈间,身体有些僵,然后慢慢放松下来。

“哭了吗?”话语带着一丝轻叹。他…不轻易流泪的。

因为埋首在她颈窝处,所以元清声音闷闷的:“药儿,我们好好的。我想过了,孩子出生后,朗朗病情有救,等朗朗身体恢复,你如果担心朗朗身世曝光,会伤害朗朗,伤害徐家的名誉,我就卸去一切职务,我们去国外定居,国外不比国内,在那里没有人会认识我们,我们一家四口,可以肆无忌惮的牵手,拥抱,我和你可以光明正大的叫朗朗儿子…”

“…元清,别说了。”真的别说了,泪水就那么毫无征兆的从徐药儿的眼里滑落而出,她不想哭的…

PS:今天更完,明天继续。我这两天尽量把白素的坑开出来。

391深吻,他怕自己会爱上她!

徐药儿醒来的时候,元清还在睡着,他昨晚因为工作的原因,很晚才回来,大概怕惊醒她,所以上床的时候,动作小心翼翼,她怎会不知道?

习惯了身边有一个他,晚上他不回来,还真是不习惯,翻来覆去睡不着,夜里他在她身边躺下,数着他的呼吸声,这才缓缓入睡。习惯,有时候真的很可怕!

怀孕四个月了,是个女孩。

元清当时看着彩超照片,先是笑了笑,最后无奈的叹气:“果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她该怎么说呢?很显然vivian的恶魔形象深入人心,元清一向怕麻烦,他喜欢女孩子乖顺,最好心眼少一些,再不济每天少招惹是非都可以,前有vivian做了不良示范,所以元清难免有些顾虑重重。

话虽如此,但元清还是很高兴地。离开医院,他拉着她的手开始逛商场,一件件的挑选孩子衣服,起先她看着那些小小的衣服还颇有兴致,但挑选了几件,干脆站在一旁看着元清挑。

但凡他喜欢的,也不看是几岁孩子穿的,全都买了下来。

他说:“药儿,我们女儿穿上这些衣服,一定很漂亮。”

徐药儿觉得丢人,元清见什么买什么,好像没有见过世面的土包子,相较于售货员眉开眼笑,徐药儿的笑容就显得有些勉强了。

好在戴着墨镜,要不然丢人只怕要丢到报纸上面去了。

那天,徐药儿看着大包小包的婴儿用品,场面真的很壮观,她迟疑了一下,问元清:“其实你很喜欢女孩子吧?媲”

元清笑,“被你发现了吗?”

徐药儿想想也是,好比说萧何,虽然时常找vivian“谈话”,但是眉眼间却是极为宠溺vivian。云萧长得跟萧何很像,表面沉稳伪善,其实心里却是百转千回。而vivian尽得萧何和苏安的优良遗传,外貌美丽,跟小仙女似的,但行事作风却有萧何的影子。

这样一双儿女,萧何又怎么会不喜欢呢?

元清对朗朗很好,可以看得出来他是一个好父亲,将心比心,对待女儿自然不在话下。

她轻轻起床,洗漱换衣,离开卧室的时候,给他关好卧室门,已经是初夏了,清晨的阳光早就高悬于空,细碎的光亮洒落一室,有一种夹杂着温暖的朝气美。

这是早晨的事情了,中午她接到元清的电话:“中午,我请你吃饭,怎么样?”

“不想出去。”怀孕后,她越发倦怠了,走几步都觉得累。

“想变成小懒猪吗?”温和的声音里带着丝丝缕缕的纵容:“出来走走,对孩子也有好处,如果累的话,大不了我背你。”

最后那句话完全是取笑,徐药儿假装没听到,但在中午十二点的时候还是准时出门了。

元清亲自回来接她吃饭,在“元家”石雕处等她,等她慢悠悠走过去的时候,元家似乎已经等了很久。

上车,她问:“我迟到了吗?”

“没有,只是十分钟而已。”元清笑,帮她系好安全带。

说出这番话,并非元清计较,而是他心情尚好。

原本去吃西餐的,徐药儿临时改变主意,去了一家面食店。孕妇为大,别说是吃馄饨了,就是她想要天上的星星,只怕元清都会想方设法给她摘回来。

跟她相处以来,他渐渐发现了,有时候满足她的想法,其实是一件很愉悦身心的事情,如果能够换来她一个笑脸,即便再辛苦都是值得的。

元清平时不会来这种地方,就算是美食,都不足以吸引他前来。这里顾客很多,吃饭没有隐蔽性,万一被认出来,事情就会变得很麻烦。

走进饭店的时候,还是招来了很多视线。元清身材英挺,五官线条冷峻,英气逼人间贵气尽露,手里拿着一串车钥匙,姿态闲适,平添了几分亲和;徐药儿穿着一袭白色长裙,同色平底凉鞋,乌黑发丝柔柔的披在肩上,虽然戴着墨镜,但是气质却很独特。

找了靠窗位置坐下,元清看着轻松自在的徐药儿:“常客?”

“来过几次,朗朗喜欢吃这家的馄饨。”

元清微愣:“没听他提过。”看来有关于朗朗的兴趣爱好,之前调查的结果并不细致。

“现在知道,也不迟。”徐药儿叫了两碗馄饨。

馄饨味道真的不错,元清问她:“你是怎么找到这家饭店的?”

“苏安带我来的。”第一次来这里,是因为苏安和她刚合作完成一个大型手术,整整十二个小时滴水未进,两人都很饿,于是开车来到了这里。

“…有点出乎意料。”话出口,想起几年前他和阁下一起去泰国找苏安,当时他和阁下还跟苏安一起在早市吃过咖喱饭。这么一想,似乎也没什么可稀奇的。

元清想,他如果早知道这个地方就好了。徐药儿难得把馄饨都吃完了,看到邻座有人端着碗,把碗里的汤也喝完了。她干脆双手捧着碗,直接把汤喝了。

喝完,舔了舔唇,元清见了,轻笑,觉得模样倒是很可爱,探身飞快的吻了一下她的唇,惹得她一声惊呼,脸瞬间就红了。

“喜欢的话,我吩咐人每天给你送一份回去…”顿了顿,似是想到了什么,紧跟着说道:“还是两份好了,不是说郎朗也喜欢吃吗?”

徐药儿觉得还是不说话比较好。

元清温温的笑,似乎很喜欢逗她:“吃胖一点,晚上我抱着也舒服。”

徐药儿真的想封住元清的嘴,因为隔壁有位老太太很好奇他们的谈话内容,但是离得稍微有点远,所以调适了一下耳朵里的助听器,身体向他们的方向倾斜,完全一副正大光明“偷听”的架势。

徐药儿哭笑不得。

旁边有人在看他们,眼神暧昧。也有人,盯着他们看,皱眉间神情疑惑,很显然快要认出他们来了。

在这样的眼神里,徐药儿敲了敲餐桌,站起身,无言示意元清离开。

元清走的很慢,徐药儿干脆拉着他出去,看她火急火燎的要离开,他忍不住笑了笑,带他来这里吃饭的人是她,着急拉他离开的人也是她,现在开始后悔,是不是太后知后觉了。

他很想告诉她,刚才来这里的时候,就有狗仔队一路尾随,这样牵着手出去,真的合适吗?

她如果不怕曝光的话,他是无所谓的,反而很支持。

他之所以不说,是因为贪恋她牵着他走路的坚定。

他是一个很讨厌别人牵引他如何走路的人,但是跟她在一起,他却觉得很安心,哪怕她带他去的地方是阿鼻地狱,也是心甘情愿的。

她的手很修长,很漂亮,但是中指指腹侧部有着淡淡的薄茧,那是常年练习手术刀留下的印记,他觉得…很美。

如此贪恋一个人的温暖,如此贪恋一个人的笑语嫣然,从什么时候起,她在他心中的感觉完全变了质。

他在乎她,也许比他想象的还要在乎。

他和她之间友情沸腾,爱情恒温,火候不敢加大,也不敢减小,只因加大一分是热恋,友情可以永久,爱情一旦熄灭,他和她连朋友都做不成。

他们都彼此明白爱情的危险性,所以一直就那么耗着,可是如今,他知道他再也不能将她当成一个知己好友来对待了。

有时候无谓微笑,有时候漠然无视,有时候对待她可有可无,只是因为他怕自己会…爱上她。

有刺目的光线在两人交握的手指上一闪而过,那是…蛰伏在暗处的摄像机。

元清微微一笑,温声唤徐药儿的名字:“药儿——”

“先上车再说,怕是有人认出我们了。”徐药儿步伐很快,但话音刚落,身体已经被一股力道带到了元清的身体里。

“别闹。”徐药儿推他。

他搂着她的腰,缱绻温情的看着她,含笑道:“哪有人?”

“饭店里。”徐药儿皱眉:“你没看到…唔。”未完的话语被元清成功的堵在了唇齿间,他深深的吻着她,气息紊乱间,含糊不清道:“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他只是看到了她,还有…暗处的摄影机。

PS:还有一章,写完发上去。

392那一刻,他和她周身彻寒!

徐药儿这辈子没少在报纸头刊上出现过,同事六年,她和元清被视为情侣恋人强行安排在一起,这样的新闻比比皆是,但是那些图片都是单独分割,PS合成的,现如今却是货真价实,那么真实的亲吻照,熟悉的饭店,熟悉的街景,镜头清晰率很高,她甚至能够看到元清嘴角的笑意,她眼睛里猝不及防的愕然。她似是明白了什么,抓着报纸就奔上楼。

走进卧室,元清正在穿衣服,转身第一眼看到的是她,第二眼看到的是她手里抓着的报纸,呃…抓着报纸的白皙手指似乎正在一点点的收缩,如果他没看错的话,指尖似乎因为太过用力,所以还泛着青白。

生气了?

徐药儿的确在生气,但她很懂得沉敛怒气,扬了扬手中的报纸:“恭喜你,也顺便恭喜一下我自己,因为我们一起上报纸了。丫”

“…我看看。”他惊讶的伸出手,皱了皱眉。

徐药儿观察了一番他的神情,把报纸递给他媲。

元清看着报纸上接吻的男女主角,抿唇,“啪”的一声把报纸直接摔在一旁的桌案上。

看那架势,明显是震怒了。

“太过分了。”拿起手机,开始拨打号码,电话刚一接通,就对下属吩咐道:“立刻命令发刊报社停刊,有关于道歉声明,我希望抵达办公室的时候,它已经出现在了我的办公桌上。”

徐药儿面无表情的看着他,是演戏还是真的不知?如果是前者,他演得很好,如果是后者…

“道歉有什么用?报刊量发行很广,现在这个时候,看到报纸的人如果有五分之一,那么吃完早餐的时候,就有五分之二;上班的时候,有五分之三;中午吃饭的时候有五分之四,到了晚上全家聚在一起,议论八卦的时候,将会是五分之五。”不是徐药儿太把自己当回事,元清是国家秘书长,内阁议员长,她是总统御医,他和她的关系被媒体炒作了那么多年,一直是云里雾里,虽说是朋友,但国民和媒体却都是半信半疑,如今可真是太好了!他们上报纸了,而且还是亲吻照…

徐药儿深深吸了一口气,他们的关系公诸于世,她是不是该有一个心理准备呢?

他搂着她的腰,头靠在她肩上,安抚她:“别担心,就说图片是PS的,过一段时间,这事也就消停了。”

她嘟囔道:“越描越黑。”

“那你说该怎么办?”元清下巴处的胡渣轻轻的扎着她的脖子,她有些痒,避开脸:“正经一点,我跟你讲正事呢!”

他直起身体,低头,眼神漆黑的盯着她,一字一字道:“好,你讲,我听。”

他这么一说,她反倒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沉吟了片刻,她才问他:“你事先知不知道这件事情?”

他微微皱眉,似乎有些不悦:“如果我知道,今天的报纸不可能会出现在你的面前?”

徐药儿半信半疑:“你真的不知情。”

“不知情。”元清神情严肃。

徐药儿沉吟片刻,开口道:“好吧!元清,我换个方式问好了。看到报纸,你有什么感想?”

元清看了她一会儿,转身去盥洗室的时候,声音传来:“有点生气。”

她心一紧,跟过去问道:“生气什么?”

元清挤牙膏,刷牙前,他淡淡的笑:“摄影技术一般,画面感不太唯美,”

“…”徐药儿倚门,叹声道:“我跟你说真的。”

“我很认真。”声音有些含糊不清,因为他在刷牙。

她泄气,干脆走出盥洗室,她知道是问不出什么结果了。

她离开后,元清的嘴角扬起一抹弯弯的弧度。

报刊影响力是惊人的,这样的情感新闻无疑最能戳中媒体新闻价值,所以当徐家,元家,住宅区域,总统府外面聚集着锲而不舍的媒体记者时,元清跟徐药儿象征性的打了一个电话,说好听点,是在征询徐药儿的意见,难听点也就是走走过场,在她面前演上那么一出戏。

徐药儿刚跟父亲通完话,父亲很生气,问他们这是在干什么,闹得人尽皆知,以后分开的话该怎么收场?

她听到分开二字,有些恍惚,尤其在听到父亲恼声让她和元清晚上一起回来的时候,头都是疼了,所以当元清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她的异常还是被元清察觉了。

“不舒服吗?”声音里有着淡淡的隐忧。

“没有。”顿了顿,她说:“爸爸刚跟我通完电话,希望我们晚上能够回徐家。”

“爸态度怎么样?”这话问的有些迟疑,毕竟徐父对元清的态度在那里摆着,寻常人喜欢不喜欢他,对他来说都无所谓,但徐父毕竟是他的岳父,一切就又另当别论了。

徐药儿实话实说:“很生气。”

“那可真糟糕。”元清声音听不出情绪,停了一会儿,温声道:“你不要出门,我到时候接你一起回徐家。”

“嗯。”现在外面这么乱,她出去纯粹是没事找事。

沉默几秒,他说:“有一件事情,我想跟你商量一下。”

“你说。”

“我们的事情现如今已经见报,总不能一直保持缄默,我打算发布声明,说我们已经订婚了,你觉得怎么样?”

微愣,她捏了捏眉心,无力道:“…晚上见面再说吧!没必要这么急。”父亲对于他们见报的事情,已经很不高兴了,如果再看到声明,绝对会气急攻心。

元清晚上接她回徐家,颇费周折,肃清媒体,没少下功夫,可以称的上是斗智斗勇了。

唯一一次去徐家,动用到警卫队,不过这么大的阵势,足以引起媒体追逐。

“算了,随他们跟着吧!”徐药儿透过后车窗看着紧随其后的车辆,无奈的摇摇头,就算现在甩开他们,徐家门口也一定聚集着媒体,到时候还是躲不掉。

元清问她:“担心吗?”

“你该担心你自己,我父亲说不定会对你大打出手。”

他笑:“没关系,我买了礼物。”有句话,不是说的好吗?伸手不打笑脸人。

她好奇的问他:“什么礼物?”

“鲜花和水果。”

她一时无语:“…你这是看望病人的吗?”

“说什么孩子话?”元清对病人二字算是忌讳的很,听徐药儿这么一说,紧了紧她的手。

徐父不喝酒,不吸烟,夫妻两人身体良好,本身就是医生,平时保健品、营养品什么都有,他能买什么?鲜花和水果似乎是不错的选择。

拿花的时候,徐药儿打开后车盖,以为是寻常花,但当她看到上等名贵的兰花时,皱了皱眉,送兰花,显得很高雅吗?要不然为什么都这么喜欢兰花吗?

“我爸爸可能会对你送的花嗤之以鼻。”

“不太好养。”

“那就照死里养。”

徐药儿因为他的话,一下子受惊,头直接碰在了后车盖上,疼的眼泪都快出来了。

“快让我看看。”元清也因为突如其来的碰撞声,紧张的查看徐药儿头部碰撞处有没有出血。

还好,没有事,元清松口气的同时,轻斥道:“做事毛毛躁躁,就没有让人省心的时候。”

这话说完,气氛很沉寂。

徐药儿低着头,没吭声,手仍然放在后车盖上一动也不动。

元清开始后悔了,反思自己刚才是不是说话惹她不高兴了?清了清嗓子,柔声唤她:“药儿,你怎么了?”

“没什么。”她极其缓慢,好比蜗牛缓速爬行一般,小心翼翼的一点点往下拉后车盖。

元清终于注意到她的异常动作,疑惑道:“你这是在干什么?”

“你不是说我做事毛毛躁躁吗?我现在一点点合上后车盖,总可以了吧?”

元清先是微愣,随即失笑,抱着她:“好了,好了,我为我刚才的话道歉。”说着,合上后车盖,笑意未减,搂着她又是好一阵发笑。

徐药儿眉眼间沾染了春色涟漪,正欲说些什么就听到一阵脚步声急促的从庭院中传来。

很快,只见父亲抱着昏迷不醒的朗朗,惊惶不安的夺门而出。

那一瞬间,元清和徐药儿周身彻寒…

393徐朗,我快坚持不下去了!

徐朗没有把自己当白血病患者看待过,徐家人没有,元清更是控制自己不要把朗朗看成一个病人。可这毕竟是在自欺欺人,徐朗是个稳重的孩子,他的心理变化一目了然,好像患上白血病原本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他不害怕治疗,不害怕未来将要面临的生死危险,他把自己生存的希望悉数交给了医生,那种听天由命的姿态,有时候连大人都望尘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