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楠从会展中心出来时,顺手拿了一份会议议程单。下午的几场讲座中,姜雁北的赫然在列。她一直觉得他的名字有些晦涩拗口,但发觉那三个字印成铅字,看起来却非常特别。

她盯着这个名字看了许久,然后选了一场别人的。

一整天冗长的会展终于结束,沈楠也得以从“拯救地球”中抽身离开,回到属于她的现实世界。

明明一天好像什么都没做,却无端觉得有些累,回了酒店便躺在床上休息,不知不觉睡了过去,这一觉睡得很沉,睁眼时外面的天已经黑透了。

还是被饿醒的。

随便洗漱了把脸,连妆都没化,就出门去找吃的。因为有昨天的前车之鉴,沈楠也不打算走远,酒店旁边就有家本地特色的餐厅,这会儿天气还暖和,门口摆了几张桌子当大排档,用餐的人络绎不绝。

她点了烧烤和啤酒,烧烤上得慢,便又要了份毛豆。戴上一次性手套,一个人坐在小桌上,慢条斯理地吃着毛豆等烧烤。

毛豆还没吃几粒,旁边忽然女人吵吵闹闹的声音。

“不要脸的狐狸精在那里呢!”

“看老娘今天不弄死她!”

沈楠对围观打小三的戏码没兴趣,头也没回地继续吃着毛豆。只是这回豆子还没入嘴,头皮忽然一紧,头发被人用力扯住,紧接着一个带风的耳光从后面扇过来。

幸好她本能的反应还算及时,伸手一挡,将那巴掌挡掉,又反手将抓住自己的人推开,人是推开了,但头皮却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估摸着是头发被揪掉了不少。

沈楠霍然起身,转头看向来人。

是三个女人,为首的那个四十来岁的样子,打扮得珠光宝气,另外两个年轻一点,穿得也有还挺体面,但三人都是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

“你们谁啊?有病吧?!”沈楠确定不认识这几个人,恼火地顺了顺被弄乱的头发。

中年女人指着她骂道:“不要脸的贱人,不要以为没化妆老娘就不认识你!”

沈楠懵了一下,反应过来这是原配抓小三认错了人。她算是知道什么叫做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了,昨天被人抢包,今天就被人认成不知道哪个混蛋男人的小三。

人倒起霉来,真是喝口水都塞牙。遇到这么荒谬的事,她都不知道是该哭还是笑。本来不那么好的心情,顿时更是掉在底谷。

她沉下脸没好气道:“你们认错人了!”

然而气势汹汹的女人怎么可能罢休,中年妇女指着她骂道:“小骚狐狸还装?!我扒光你的衣服看你怎么装?”

说完招呼身边两位同伴欺身上前,将沈楠团团围住,根本不给她解释的机会。

沈楠到底只有一个人,想躲躲不开,只能大声尖叫求助。然而旁边食客虽然多,却没有一个人上前,甚至还有人拿起手机开始拍摄。

人们总是乐于看到小三被打的画面。

她出门时穿得是一件休闲衬衣,被人蛮力一扯,便听到扣子崩开的声音。也不知是谁踢了她膝窝一脚,让她双腿一软坐在了地上。她一时挣不开,只能先用力攥紧衣服,不让人剥开。

耳边都是“狐狸精”“贱人”这些不堪入耳的辱骂。她气得浑身发抖,可是却没有任何人伸出一只援助之手,她真正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孤立无援。

哪怕是当初家里刚刚发生变故,工作屡屡挫败,也没有这场无妄之灾来得更令人耻辱无助。

冰凉的啤酒被人兜头到下,两个女人用力去掰她的手,试图将她的衣服撕开,她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面对几只蛮横的手,她一直死守着最后的防线。

就在她觉得自己快要崩溃时,缠住她的力量忽然一轻,几个女人被人拉开,一道高大的身影挡在了她身前。

“你们干吗呢?”熟悉的低沉男声传入耳畔。

跪坐在地上浑身发抖的沈楠猛得抬头,看到站在自己跟前那高大的身影,仅存的倔强顷刻间就崩塌,鼻子一酸,一股巨大的委屈涌上心头,堪堪才忍住没让眼泪掉下来。

姜雁北个子挺拔,气势强大,那三个女人立马被镇住。中年妇女怔了片刻,才反应过来,义愤填膺道:“这道德败坏的狐狸精抢别人男人,我们给她点教训,你这个年轻人不要多管闲事!”

姜雁北并不多说,只道:“她是我朋友,你们认错人了。”

刚刚沈楠说这句话,中年女人并没有听进去,但姜雁北这么轻飘飘一说,她却愣住了。当看到姜雁北转身小心翼翼将地上的女人扶起来,她开始自我怀疑起来。

朋友的意思有几种,若是这年轻人口中的朋友是女朋友,那么她就得认真考量是不是认错人了。

面前的男人生得一表人才,无论从模样气质还是穿着打扮,看起来都不像是个普通人。一个女人有这样优秀的男朋友,还要去当四五十岁男人的小三,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在中年妇女陷入疑惑的时候,姜雁北已经将沈楠扶起来,见她紧紧抱着胸口,意识到怎么回事,迅速将身上的卫衣外套脱下来裹在她身上。

沈楠头上都是啤酒湿漉漉的,一双眼睛早已经变得通红,脸上写满了愤怒和委屈,看起来很有些楚楚可怜。

他从来没见过她这种模样,当年在学校时,她从来是嚣张张扬的,哪怕是上回在商场的失控,也没有流露过半丝无助。

姜雁北眸光动了动,从桌上抽了两张纸巾,伸手轻轻将她脸上的水渍擦干净。

这时中年妇女像是想起什么似的,拿出手机,翻开里面的照片,仔细对照了一下,转头对同伴支支吾吾小声道:“不会……真的认错人了吧?”

“是有点不对,照片上狐狸精个子看起来没这么高。”

“还有,狐狸精脖子上有两颗痣。”

再往沈楠一看,那白皙修长的脖子上光洁如玉,一个黑点也没有。

沈楠渐渐缓过劲儿,愤怒压倒了委屈,她隔着身上的卫衣,将衬衣整理好。本想将衣服还给姜雁北,但自己衬衣上端掉了两颗扣子,干脆将这裹在身上的卫衣穿好。

整理好自己后,她寒着脸走上前两步,冷声朝那中年妇女道:“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我到底是不是你狗男人的小三?”

中年妇女这回终于确定自己是认错了人,刚刚嚣张的气焰瞬间委顿,一脸心虚道:“那个……姑娘对不起,是我认错人了……”

她话还没说完,沈楠伸手就是狠狠两耳光,清脆的声响在夜色里,听的人心惊胆战。

“喂!”女人到底是养尊处优的泼妇,虽然自己认错人了,但也不愿意被人打回来,只是这声“喂”,还没落音,脸上又遭了两记耳光,那肥胖的一张脸,顿时红了一片。

女人气急败坏地举起手要还,可那手才举到半空中,就被姜雁北在半途拦截。旁边两个女人要上来帮忙,被他冷冷看了一眼,就不敢上前了,到底是心虚。

四个耳光,让沈楠刚刚受的屈辱发泄了大半,她走回餐桌,从上面拿起茶壶,朝中年女人那两个同伴泼去。

那两人被泼得一脸狼狈,尖叫着要上前,却因为有姜雁北人高马大地挡在前面,又自知理亏,只能怏怏作罢。

姜雁北见沈楠发作得差不多,才松开钳住女人的手后。那女人到底还是理亏,忍着脸上火辣辣的疼,带着两个同样狼狈的同伴骂骂咧咧走了。

“没事吧?”姜雁北走到沈楠身旁低声问。

沈楠摇摇头,片刻后,才抬头看他:“谢谢。”

其实还是委屈,尤其是看到他,更是莫名觉得委屈。但她又明白这种心理是不对的,虽然连着两次帮了她,但这并不意味着两人的关系跟之前有什么不同,可以让她把自己的委屈寄托在他身上。

他仍旧只是一个认识但不熟悉的老同学,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沈楠很清楚自己不应该对他生出任何想法,就像当年一样。

她强行将那点想倾诉在他身上的委屈压下去,面无表情地结了账,拿起包离开。

姜雁北沉默地跟在她身旁。

走了一段,沈楠只觉得一切都索然无味,干脆就在路边的长椅坐下。

姜雁北站在她旁边默默看她,也不打扰她。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忽然抬头道:“他们是真的认错人了。”

就在此时,头顶的路灯在空气中点亮,薄薄的光芒打在她素净的脸上,泛红的眼睛带着一点点被刻意压制的水汽。

姜雁北再起想曾经在森林考察,遇到的那只受伤幼鹿,它警惕地躲在草丛中,就是这种倔强又委屈的眼神。

他点头,柔声道:“我知道。”

沈楠继续说:“我从来没当过谁的小三,我最恨小三了。”

这语气像极了受委屈的孩子。

姜雁北勾唇无声笑了笑,嗯了一声。

“我才不会当小三。”沈楠沉默了片刻又道,说着还恨恨地补充一句,“要玩也是我玩男人,才不会让男人玩。”

姜雁北脸上那浅淡的笑容僵了一下,迅速消散下去,顷刻间恢复了平日的冷峻。

沈楠说完才意识到,自己这话听起来实在是有点可笑,又不是当年那个为了气沈光耀故意叛逆的中二少女。

如今的她,连谈情说爱都已经是奢侈品,怎么可能还去游戏人间?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发觉他脸色有些不大好看,以为是被自己弄烦了,站起身道:“刚刚谢谢你。”

姜雁北不复先前的温和,语气冷了下来:“不用谢,就是恰好看到。”又说,“回酒店吧。”

说完这句也没等她回应,自己迈步先走了,沈楠默默跟上他。她不算太迟钝,很明显感觉他是忽然变得不太悦,可是却不知道是为什么。

她无法揣测一个自己不了解的男人,于是也就没继续深究,到了楼层,将身上的卫衣还给他道了谢,便回了房。

第16章 十六章

命运大概也是遵循守恒定律的,沈楠的幸运在少时被挥霍过度,如今倒起霉来,就总是接二连三。在鹏城经过了匪夷所思的两件事,刚刚回到家,沈钰又生病了。

她出差前,沈钰就在断断续续地咳嗽。小孩子呼吸道一直不大好,容易过敏,遇到换季或者空气差的日子,经常咳嗽得厉害。不过大部分时候吃点药就好了,偶尔才需要去医院。

她离家那天,也问过沈钰,但小孩子说自己没什么不舒服,就一点点咳嗽,她便以为跟平日里差不多,没太当做一回事,叮嘱他自己吃家里给他常备的药便作罢。

可出差回来当天晚上,她刚躺在床上,隔壁的沈光耀忽然大声叫她:“楠楠,你过来看看小钰。”

沈楠连忙下床,趿着拖鞋匆匆跑到父子俩房间。在沈钰的小床边站定,往床上已经睡了一阵子的小孩看去,这一看,着实是吓了一跳。

沈钰紧紧闭着眼睛,原本白皙的脸颊红得像是血要渗出来一般。

她伸手在他额头摸了下,差点把她的手给烫得一颤,本来的那点睡意顷刻全无,赶紧摇着沈钰的肩膀道:“醒醒,沈钰!”

摇了半晌,小孩子长长的睫毛才终于动了动,迷迷糊糊呓语了句不知道什么,又重重咳嗽起来,眼睛却始终没有睁开。

就算是沈楠没什么经验,也看得出这孩子是烧得有点糊涂了,她手忙脚乱找了个退烧贴贴在他额头,自己随便换了件衣服,抱着滚烫的小孩子出门直奔医院。

还好现在手机便利,叫车不是太难,到了医院一通兵荒马乱地挂上了急诊,那退烧贴没什么用,小孩子还是浑身滚烫。

一检查,好家伙,高烧四十一度,支气管炎肺炎一并来了,沈楠作为家长还被医生不满地斥责怎么才来医院。她心里焦急,也不敢反诘什么,只能老老实实应下来。

光吃药是不行了,得马上物理降温加输液。

医院儿科病床紧缺,这个季节又正是儿童感冒高发期,家属陪护的床位是别想了,只能在旁边干坐着。

沈钰吊着水人还没清醒,时不时咳嗽两声,小脸还是不正常的红色。沈楠也不敢睡,生生坐在病床边,熬到了早上,确定小孩子高烧退了下去,才总算松了口气。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小孩子虽然脆弱,但恢复起来也快,到了第二天中午,沈钰已经清醒,只是因为生病,眼睛凹下去了一圈,显得那双眼睛更黑更大。

这会儿输完一轮液,护士来拔针。沈钰乌沉沉的大眼睛盯着护士的动作,明明很害怕,却乖巧地不哭不闹。

护士拔了针,看了眼窗外,笑着道:“今天天气不错,可以带孩子出去在楼下的花园活动活动,待会儿记得回来继续输液。”

沈楠道了声谢谢,将沈钰扶起来,问:“有力气吗?姐姐带你下去走走。”

沈钰点头:“有力气。”

住院大楼旁边有个小花园,是病人的活动区。到了楼下沈楠才想起自己还没吃早饭,先前没觉得,出来一走动,那饥饿感立马涌上来。

她见沈钰站在初冬的暖阳下,还挺舒服的样子,想了想说:“你在这里待着,姐姐去买午饭。”

“好!”沈钰点头,说完又想起什么似的,道,“我就站在这里不动,一步都不动。”

沈楠知道他这是被上次在商场走失弄怕了,有些哭笑不得地摸了摸他的头:“别离开这里就行,在小花园走走还是可以的。”

沈钰昂头看着她,乖乖点了点头。

沈楠朝他笑了笑,转身离开,走了几步,又回头。小孩子站在原地目送她,纯净的眼神里,写满着对她的依恋。

她有些苦涩地扯了下唇角,忽然觉自己的人生真是荒谬透顶。当初这个孩子出生时,她嫌恶地恨不得掐死,可谁知道,时隔几年,他们到底还是成了相依为命的家人。

陈姐笑话她是圣母,她并不以为然,相反她自认从来不是个多善良的人,年少轻狂时是,如今在社会丛林中摸爬滚打,更谈不上什么善类。可连她自己都弄不清楚,怎么就一步一步走到了这里。

她朝沈钰挥挥手,小孩子这才转过身去看旁边的花花草草。

医院餐厅是一栋专门的小楼,就在住院部大楼后面。沈楠快要走进餐厅大门时,余光忽然瞥到旁边的职工餐厅里,走出来一道熟悉的身影,她脚步一滞,转过头定睛一看,正是前天才见过的姜雁北。

那天两人从外面回酒店,姜雁北再没说过一句话,直到她出电梯时,还了他的衣服说谢谢,他才淡声道了句不用。也就是那一刻,沈楠确定,他对自己的出手相助和友好,只不过是基于他的好品性和修养,并不是因为她有什么特别。

这个认知,彻底掐灭了她那点差点不合时宜冒出来的自作多情。

此时的姜雁北没有看到她。他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和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女医生并肩而行。那女医生长得很漂亮知性,是家境优渥成长顺遂的好女孩长相。两人年龄相当,外形也很登对,有说有笑地往外走,显然相谈甚欢。

沈楠默默看着那对背影,自顾地笑了笑,转身走进了餐厅。

“姜院长这么多年还一直坚持在一线工作,真是咱们这些年轻医生的楷模。今天那位病人要不是有姜院长亲自制定的手术方案,成功的几率没那么大。”

姜雁北轻笑着点点头。今天他办完事正路过医院,基于礼貌,给他爸姜之明打了个电话,约他一起吃饭。姜之明应了约,让他来医院餐厅一起吃。等他到了医院,姜大院长却临时要去开会商讨一个病人的后续治疗方案,让李佳染带了他来职工餐厅。

姜之明这个会是不是临时的,他不敢确定,但让李佳染带来吃饭,显然是刻意安排的。

直到见到自己这位高中女同学,他才勉强将面前这个美丽知性的女医生,和高中那个学习委员联系起来,不过仍旧印象浅薄,只隐约记得当年这位成绩优异的女孩,跟自己一样,很得老师喜欢。

一般来说,成绩好的学生大都会得到老师优待,而成绩好家境又好的学生,又会得到优待中的优待。李佳染和他都是这一类,如果没记错,李佳染的父亲似乎是卫生厅的官员。

以姜之明在医学界的地位,当然不用去攀附谁,但正是他和宋岑在主流社会中的身份地位,儿子未来的妻子必然也得符合他们的标准。这种骨子里傲慢清高的知识分子,在门当户对这件事上,比那些真正的有钱人更加严苛,他们甚至都看不上那些短时间内发家的富商。

如果不是这几年在国外的生活和经历,姜雁北觉得自己大概会像少时一样,按着他们的要求,去继续这种主流的人生选择。李佳染自然就是个非常合适的对象。

这个女孩好吗?当然是好的。要是自己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心动,那么他也许也会喜欢上这样的女孩,就像当初在大学时交过的那个女朋友一样。

想到动心,他脑子里忽然跳出沈楠的模样,然后又想到她在鹏城说得话,不由得自嘲一笑。

他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可悲,在乏善可陈的感情经历中,唯一明确的参照物,竟然只有曾经那段愚蠢可笑的独角戏。

李佳染觉察到身边人在走神,抬头看向他,却见他忽然转过头朝后面看去。

“怎么了?”她问。

姜雁北摇摇头,暗笑自己大概是鬼使神差。

李佳染不动声色地打量他,虽然他始终彬彬有礼,但却总有种距离感。就像当年在高中时,两个人因为一个班长一个学习委员,经常同进同出,也会一同讨论学习。姜雁北从来都是有礼貌的,也不吝于跟人答疑解惑,但好像也就只是这样而已,很难再让人靠近一步。

学习优异模样英俊又礼貌绅士,这是很多女孩子理想中的对象,李佳染也不例外,包括姜雁北身上那种似有似无的疏离感,也莫名给他添了一份吸引力。高考后,她拐弯抹角地表了白,但他似乎没有意识到,再后来因为不在一个城市,渐渐断了联系,年少时的那点情愫也就淡了。

毕业工作,又恰好单身,前段时间因为院长的关系,无意中看到了一回多年未见的故人。当初的男生已经变成了男人,却仍旧是清风霁月的模样,打听之下得知他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副教授,更是心动。姜院长和她父亲熟识,近水楼台自然是容易的。所以就有了多年后的这一次重逢。

刚刚吃饭时,姜雁北的话不多,明明是老同学,却好像没什么旧可叙。他这种不着痕迹的疏离,并没有让李佳染觉得多失落。相反,她觉得成熟男人对还不相熟的女性,保持着一点边界感,更让人放心,况且在学医的她看来,感情本来就该循序渐进,哪有那么多一见钟情二见倾心。

医生到底工作繁忙,两个人到了住院大楼就说了再见。

姜雁北也懒得再去找姜之明,准备直接回学校。

路过住院部大楼侧前方的小花园时,不经意瞥到一株盛开的红龙月季前,站着一个小小的熟悉身影,他停下脚步,转头定睛一看,果然是自己见过的那个小孩。

思忖片刻,姜雁北走过去,停在沈钰面前,弯下身柔声问:“小朋友,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沈钰抬头对上他的脸,他记忆力不错,很快认出了是当初在商场带他去广播室的叔叔,于是笑眯眯道:“叔叔好,姐姐去买饭,我在这里等她。今天我没有乱跑,姐姐不会找不到我的。”

姜雁北了然地笑了笑,看向刚刚他一直盯着的粉色月季,问:“你喜欢这个花吗?”

沈钰绞了绞手指,小声道:“我觉得这个花很漂亮,想送给姐姐。但是幼儿园老师说了,花园种的花不能随便采摘,而且姐姐也说过,花花草草都是有生命的。”

姜雁北轻笑了声,揉了把他软软的脑袋顶:“你为什么想给姐姐送花?”

沈钰认真道:“因为姐姐像花一样漂亮。”

姜雁北失笑,脑子里浮现沈楠那张或妖冶或清纯的脸,可不是么?如果不是因为漂亮,怎会让年少的他鬼迷心窍?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其实一直没弄明白,自己当初为什么会对沈楠那样的女孩动心,后来他不得不承认,其实就是肤浅的青春荷尔蒙作祟,他姜雁北曾经也不过就是个肤浅的男生。

他思忖了片刻,对沈钰说:“这里的花不能摘没关系,叔叔去给你找别的。”

说完在小孩子懵懂不解的目光中,疾步朝大门走去。那里有一个鲜花店,他挑了一只粉色的玫瑰去而复返,递给沈钰:“你送这个给姐姐,这是专门送人的,不是摘的。”

沈钰欣喜地睁大那双童真的眼睛,对比了下身前的月季,觉得叔叔手中的花更漂亮,笑眯眯接过来:“谢谢叔叔。”

姜雁北揉了把他的头,嗯了一声:“叔叔走了,你在这里等姐姐回来,不要乱跑。”

沈钰乖乖点头,拿着玫瑰,眉眼弯弯目送着他离开。

第17章 十七章

沈楠打好饭回来,远远便见站在原地等她的沈钰,手中拿着一枝花。

她眉头微蹙,走上前,看了眼旁不远处的粉色月季,说:“不是说过不能随便摘花的吗?”

沈钰举起手中的花朵,笑眯眯道:“不是摘的,是送给姐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