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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老实交待。

她心头再一惊,闷闷的转身就走,砰的一下,把自己关了起来。

房内,她盯着手上的床单怏怏的很不高兴:

原来,这人一直打着这样一个如意算盘…居然连床单都准备好了。

看来这一次,她真的是上了贼船了!

唉,这可如何是好?

477.477,单相思17,那年情动:欢欢,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可好

靳长宁的房间,很男性化,萧璟欢以前来过,简单的很。

最大的特点是,他有一个摆满了花花草草的阳台,面积颇大,就设在卧室落地窗外。

春秋季,睡在床上,一抬眼就能看到满眼的鲜花,非常的赏心悦目…而他闲来没事,就爱摆弄这些花花草草。这个习惯,想来是受姥姥的影响才养成的撄。

房间和衣帽间连成一气,而让这间卧室显得有点大。不过中间做了一道麻沙玻璃拉门,两间房间既能合而为一,又能各自成为一个独立的空间。

萧璟欢把旧床单换了,塞进了洗衣机,铺上了新的,看着那花纹美美的,她的心情也跟着美美的了,那些不快的情绪消散了不少偿。

关上门,她去给花草浇水,有几盆菊花开了,一阵阵淡淡的香气飘进卧室。

完事后,她躺在床上,看着这个环境,有点陌生,又有点熟悉,空气里貌似还沾着一些从小习惯了的味道,心思渐渐就沉静了下来,不知不觉睡着了。

门,轻轻开了,靳长宁悄悄走了进来,看着她大喇喇的躺在床上,睡得香,不觉莞然而笑,心底有一份柔情在一点一点的蔓延开来,脑海似有一些陈封的记忆在翻出来。

璟欢十六岁那年,靳长宁二十三岁,大学初毕业,在靳哥这边实习刚好满一年,并拿到了律师执照。

那是暑假的一天,他来香港办事,回了一趟萧家,想请萧伯伯帮忙引见一个人,就跟着萧伯伯去了一个酒会。

其实,他不是一个喜欢应酬的人,繁忙的工作之余,最喜欢做的事是,侍弄花草,练练沙包,又或是去赛赛车,攀攀岩,蹦蹦极…不过常常是独立成行,但是有些社会交际,作为一个男人,是必须要去面对的。

那天,他一身文质彬彬的出现在宴会上,便引来了不少人的侧目。

一,他长得挺好看。

以前,璟欢老说他戴着一副老土眼镜,难看死。

为此,他曾深深的研究过自己的长相,在进行了诸多对比之后,他自认不是很差。甚至为了让她改观,而去买了隐形眼镜。

虽然戴着,让他觉得不太适应,可他还是作了改变。

也因为戴了隐形眼镜,大学中,常有学姐学妹来示爱,害他好不困扰。

“对不起,我要勤工俭学,没时间谈恋爱。”

他总用这一招来挡走那些围着他嗡嗡作响的美女苍蝇们。

结果并不理想,他勤工俭学的地方,总会出现一些同校或是别校的小姑娘,或是用手机匆匆拍他,或是用爱慕的眼神悄悄膜拜他——那会儿,他已经开始展露头角,优秀的天份,一点一点被挖掘了出来。

有些小姑娘还会买通贪财贪吃的小跟班萧璟欢来递情书。

因为他去打工,璟欢觉得无聊,也会跟着。

没办法,萧家太冷清,萧伯伯又那么忙,所以那几年大学生活,都是他在带着璟欢。

对于淘气的璟欢四处给他拉红线,他甚是头疼。可他又舍不得凶她。

为此,他一连换了好几份工作,并且还特意编了一个理由:

“欢欢,我有女朋友,她出国了。以后不要再帮别人瞎递情书了…”

如此这般,他和她说了一番大道理之后,她才算打消了将他推销出去的想法。

之后,他因为好奇曾问她:“喂,我说,欢欢,为什么你这么热衷帮我牵红线啊?靳哥比我大多了,之前的事出了之后,一直没再碰感情,我怎么没见你替他着急,尽替我在那边瞎琢磨了?”

那丫头是怎么回答的?

“我哥那人,比狐狸还要狡猾的,一般人哪作得了他的主?我可不敢去招惹他。再说了,凭他那长相,但凡他肯招招手,姑娘们就能自觉自愿排个转弯长队的。需要我~操什么心。

“你不一样,你从小就是问题孩子。木成这样,又不善和人交流的,比较不好讨老婆。所以,我觉得,我该帮着你一点。结果呢,你还不领情。算了…不管你了…唉,真是有点想不通啊,你这么木,怎么还会有人喜欢啊…”

面对这样一个评价,他甚于无语。

是,他承认,自己不如靳哥,可他也有他的特色的好不好。比如,他比较喜欢微笑待人;比如,他赛车非常的牛;比如,他的电脑技术挺高端…

好吧,那丫头,从来不关心这些的。

而这一天的酒会上,他的高颜值,再次吸引了一些年轻女子的目光。

二,他跟在萧至东身边,经萧至东那么一介绍,他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也立刻变得金光闪闪了。

这一天,他成功认识了想要认识的人,并约定了后会之期,然后呢,正打算撤退,却看到宴会主人之女,被隆重的介绍了上来。才知道这天还是人家千金小姐十八岁生日。而在这位小姐身后则跟着两个花枝招展的少女。

其中一个,正是他那很久不见的璟欢妹妹。

这一天,璟欢穿了一件浅兰色小礼服,V领,无袖,不规则的裙摆跟着她的走动而飘起优美的弧角,短发,青春洋溢的小小脸孔,飞扬着大大的笑容…

她就像一个误闯人间的精灵,提着裙摆,和朋友在酒会上轻快的走着,无敌的笑脸,无论到哪,都能引来宾客的***动。

她的美,甚至于把正主都比下去了,也深深的把他的目光吸引住了。

那一刻,他才赫然发现,萧家养在深闺的女儿,已然出落的如花似玉了。

是的,也正是这一天,他终于正视到了这样一个事实:家里那个小小坏孩子,早已在不知不觉当中,长成了大姑娘——那足有一米六五的身材,已发育的非常完美。凹凸有致,笑容又迷人,青春焕发的,太能引人注目。

他站在那里看着,时萧伯伯已功成身退早早离开,欢欢看到他后,冲他眨眨眼,示意他别认她。

这丫头虽出身富贵,但平时与人交往,甚是低调。

她衣橱里多的是名牌,不过,在学校,她多半穿平价衣服,也不会炫耀自己的出身。

就比方说,那天,穿在她身上的裙子,仅仅只是一件寻常的小礼服,并不昂贵。

她常常花钱似流水,又常常装穷。

这一天,璟欢那俏皮的模样,流露着几丝少女的甜美,以及小女人的灵动,深深的惊到了他。

那颗从来没被异性吸引过的心脏,因为她那一瞬间的美丽,而狂跳不止,四周的一切声音都远去了。

那一刻,他的眼里只有她。

没有认,但他留了下来。无他,他听到了一些对话:某几个纨绔子弟似想打她的主意,留下自是为了给她保驾护航。

后来是璟欢主动上前和他说话,却还是为了帮别人牵红线:“长宁哥,酒会主人家那位姐姐想和你跳个舞。你是男生,要不你去邀个舞吧!”

他满口拒绝了。

“为什么不好?”

她挺不满的。

“不想和陌生人跳。”

那时,在他活了二十三年的人生当中,只和三个女人跳过舞:奶奶,靳姨,还有小璟欢。

“一回生两回熟吧…我都听说了,我爸他们都在暗中给你物色相亲对象了。与其被逼着相亲。不如自由恋爱啊!”

“我说了,我心里有喜欢的女孩子。你少给我招惹是非。”

“可你那心上人不是已经出国了吗?而且还嫁人了,你还惦记着那人干什么?瞧瞧啊,眼前这位长得这么好看,对你有意思,家世又好,你就没半点想法?”

“哎,你好扫兴。”

“这是原则。”

“这是木讷。”

后来,她没有勉强他。

宴会散场后,璟欢和她的同学准备回大学宿舍,她们才出酒店大门,就被两个公子哥给拦住了。

为毛,泡妹子呗!

人家想要电话号码。

璟欢不给,还牙尖嘴利了回击了几句,那两个不识趣的就动手动脚渐渐失了风度。

这种情况下,如果他来个英雄救美,或者可以在这个死丫头脑子里改一改自己打小那“胆怯如鼠”的印象,偏偏他们家欢欢,是个文武全能的小才女,不仅读书厉害,打架功夫也一级棒。

还没等他有机会出手相救呢,人家就脱下高跟鞋,将对方痛打了一顿。

最后还是跟在后面的他,以律师的身份去劝开的。

那几个挨了揍的公子哥,在发现他是璟欢这边的人之后,灰溜溜就跑了。

之后,璟欢把同学送上了自家的车,让司机送去学校,自己却没回去,说是好久没见到他,想陪他走走,聊聊家常话…

那天后来,他们一边走一边聊天,走了很长一段路。

这丫头啊,走路还是和小时候一样,蹦蹦跳跳的,穿着高跟鞋呢,哪经得起这么走,结果呢,跟一歪,崴了脚了。

他背她呗!

慢悠悠的在路灯下,他一步一步向往走,一边听她说话。

他们俩在一起时,总是她控制着话语权,而他只需要静静的聆听,偶尔插上几句,或是故意逗她一下,她就能笑得咯咯作响。在那样一个凉爽的夜里,这样的时光,就像做梦一样。

其实,他不是第一次背她。

严格意义上来说,他是背她最多的那一个。所以,她会毫无想法的爬上他的背,还和小时候一样,勾着他的脖子,嘻嘻哈哈的说笑。

唯一不同的是,这一刻的他们,他已经是成年男子,而她则出落成了一个妙龄少女,背着的感觉自是不一样的…女孩子那娇娇软软的身子,让他深刻的意识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他的丫头长大了,这样的丫头,肯定会很受男孩子追棒。

将来,一定会有一个优秀的男生成为她的男朋友。

不知为何,只要想到会有一个男子代替他,往后头,会牵她的手,走进婚姻的礼堂,会陪着她走完一辈子,他的心,就莫名的心慌意乱,非常的不高兴。

那一刻,他突然发现自己有一种想将她深藏的冲动,不想她被外头的人看到,也不想她被那些长得漂亮的小帅哥吸引了去…

那一刻,他很烦躁,曾轻轻问她:“欢欢,以后,你会找怎样的男朋友。你们医学系有让你看得下眼的师兄吗?”

她的回答让他有点哭笑不得:

“没,一个个全和你一样,都是死读书的书呆子。

“哎呀,生活好无趣,我怎么就撞不到一个能让我为之惊才绝艳的男人呢。

“我想谈恋爱啊…十六岁花季,要是不能来段浪漫的爱情,是不是太浪费青春了呀…”

那一刻,他的心里猛的就蹦出了这样一个想法:欢欢,让我做你男朋友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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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478,单相思18,那年情动,想倾尽一切爱一场

这句话,能说吗?

当然不能。

说了的结果,可能会是惹来那孩子扑哧扑哧一阵狂笑,然后,她会拍拍他的肩说:“哎,木头,你在开哪国玩笑,你是我哥哥好不好。乖,别胡闹。好好做哥哥。不准胡思乱想。”

是的,那一刻,他突然弄明白了自己的心:从少年到青年,他一直一直没有找女朋友,是为了什么偿?

为了这丫头,为了当初靳姨的那一句戏言:要是女孩,配你作媳妇。

可问题是,那是一厢情愿。

在萧璟欢的心里,他的定位就是:哥哥,而不是男人。

她自是喜欢他的,只是,那种喜欢,只是妹妹对哥哥的依赖,总有一天,会有一个让她为之仰望的男子,走进她的心里,偷走她的心去。

那天的再后来,他什么也没说。

她呢,说累了,睡着了,赖在他背上,睡得无比香甜。

而他背着她,又走了很长一段路,直到走不动了,才让送完人之后回来一直跟在他们身后慢慢驶着的车子停下来,坐进去,一起回了家。

等回到家,他将她抱上楼,送进房,放上床。

那丫头赖上床后,就抱着自己的被子呼呼睡去。

而他,则静静的坐在边上,看着她美丽的睡颜直发呆,始终没有从发现自己心之所归的真相当中走出来。继而苦恼,继而患得患失。

因为,他苍白的知道自己与璟欢之间,隔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而那不是他可以横渡的。

纵有喜欢,也只能放在心里深藏:一,她还未成年;二,她对他并没有同样的想法;三,他不敢弄尴尬了彼此之间的亲呢关系。

既便他无耻的想要表白,也不能是现在。

至少要等她满了十八周岁,或者更大一点。

最后,他选择了沉默,将爱情的荫芽,深深藏有心里,只用怜爱的目光,守着她直到天朦朦亮才回的房。

他想着,以后,他要加倍的爱护她。

可命运没给他机会。

等她好不容易成了年,他却失去了表白的机会——她谈恋爱了,喜欢上了一个高材生,一个无论长相还是学识,都优秀的让人无法挑剔的男孩子,一个有志的寒门少年邵锋。

如果邵锋不死,如果他们的爱情可以一路盛开到婚姻的殿堂,那么,邵锋必将成为一个前程似锦的幸运男人——萧靳两家的乘龙快婿这样一个身份,足可以令他在往后的人生道路上,无往不利。

遗憾的是,他竟凋零了,而成全了他。

这样的机会,绝对是老天恩赐的。

他怎么可能再傻傻的轻易的放走她——哪怕遭她埋怨,可当她以妻子的身份出现在他的结婚证上时,他的心,注定要为她彻底沉沦,放下已经再无可能。

此刻,看着她睡在自己的床上,幸福感,满满当当的就充满了心脏。

从二十三岁,到三十岁,他因邵锋而失去了爱她的先机,也因为邵锋而重新拥有了守护她一辈子的机缘。

多少年了,他的奢望终于成真,而未来如何,就看他怎么去征服她了…

总该倾尽一切的去爱一场的,不是吗?

如果,最终的结果仍是爱而不得,那他只能选择放弃以成全她。

靳长宁思绪翻滚的在边上凝睇良久,末了,给她盖了一条薄毯,悄悄退出去,然后,拿上车钥匙,出了门。

干嘛,买菜,试着做家庭煮夫呗!

晚餐很简单,一碗勉强行的汤,还有一盘看上去烧得不太雅观的炒三鲜,外加四只大闸蟹…

面对食物,萧璟欢很郁闷,长叹一声,看他的目光有点忧伤:

“我哥手艺那么好,你怎么都不跟着学学的?”

“哥以前少有自己做菜的时候。我想学也没地方学。尝尝看吧,实在不行,以后我们往外头买现成的回家吃。”

靳长宁淡淡一笑。

“要换作是以前,给我吃这种食物,我一定讨伐你,不过现在算了。”

现在的萧璟欢不偏食,只要味道还可以,她都能忍下——这份吃苦耐劳的精神,是从邵锋那边学来的。

“味道不算差。”

萧璟欢吃了,这么评价了一句。

靳长宁看着她,心下是惊讶的,现在的欢欢,和以前,真的很不一样。

“别这么看我。这只是我尊重他人劳动果实的习惯性好评…所以不要太感动。”

她吃的很快,吃完了,就主动帮忙收拾洗碗。这和以前的她,也不一样——以前的她,哪会懂这种家务活。

他看着实在有点稀罕。

“哎,拜托你别用这种发现新大陆似的眼神看我好吗?”

她洗碗的时候,他跟了过去,惊奇的眼神,令她不雅的翻了翻白眼,说了一句。

“记忆里的欢欢,变得这么勤快了,有点不太适应…”

靳长宁实话实说。

“我早就不是你记忆里那个什么事都得依赖你和哥哥的小璟欢了。我都二十五岁半了,怎么你们一个个还把我当成小孩子似的,非要管这管那的…我要没这点自理能力,这些年,一个人在外怎么把日子过好…事实证明,我不靠家里,事事靠自己,还是活得下来了的…并且,还能活得很好…”

她把碗擦干了,往碗橱里一搁,微一笑:“谢谢你的晚餐,我回房玩一会儿游戏。”

说完就想溜,却被靳长宁给拉住了。

“干嘛拉拉扯扯的?放手。”

萧璟欢瞪着那只大手,闷闷的直提要求。

“时间还早。我们聊聊,在客厅。我们好久没聊天了…”

他请求着。

自邵锋被带去了英国,她跟去了英国之后,他想见她一面真是难过登天;有时想打电话,却发现,彼此之间陌生的已经没有话说。爱在心头口难开。他就这样无可奈何的任由他们之间的关系,一日比一日淡寡起来。

萧璟欢拧了一下眉头,对上了他殷殷期待的目光,只好转过了头。

“我不觉得我们之间能有共同语言!”

她静静的阐述了起来:

“这正是我想和你离婚的主要原因。长宁哥,在我看来,俩夫妻之间,至少应该得志趣相投。生活在一起的两个人,白天会有各自的工作,也就晚上见面那点时间是共处的。如果这一男一女,说不到一起。你觉得他们能好多久?”

这一问,的确问的发人深省。

靳长宁沉默。

“打个比方吧!长宁哥,我哥和我嫂子,他们之间是有共同嗜好的。这两个人对于设计非常的感兴趣。所以,他们能很好的谈到一起。再加上,我哥虽强势,复杂,可我嫂子,性子随和,简单,他们性格上是可以互补的…

“再反观我们,工作上头,之前你是律师,现在,你帮我妈管理公司,做事,行规蹈矩。

“我呢,我只喜欢做带刺激感的事情,喜欢在死人身上查找真相,喜欢各种极限运动。

“就性格上来说,我强你弱。你从来不是那种能让我砰然心动的男人。虽然长大之后,你变帅了。可在这一点上,你该明白的。你压不住我…”

这几句话,把他们的关系,挑得够有白了。

不管怎样,她总归是拿过心理师执照的,看人还是颇为透彻的。

也因为太直,所以轻易就能撕痛人心。

不过,如今的靳长宁,哪会轻易被人堵得哑口无言。

他不仅是律师,更是一个集团的高层。

下一刻,他马上作了反驳:

“欢欢,我觉得,夫妻之间,不该是你压着我,我压着你的关系,而是应该互相体谅、互相扶持、互相爱护的组合。如果照你这么说,黄蓉就不能嫁郭靖。黄蓉那么聪明,郭靖那么笨,郭靖怎么压得住黄蓉?”

“很简单啊,因为黄蓉喜欢熟靖啊…”

萧璟欢给了一个很明确的回答:“因为喜欢,所以可以容忍。因为不喜欢,所以排斥。长宁哥,我对你没有男女之间的那种感情。我对你,只有兄妹之情…”

这一刻,她看到长宁的神情黯了下来,刚刚的殷殷之色失尽,转而泛起一抹苦涩的笑:

“算了,你忙你的去吧!我回房看书!”

萧璟欢咬了咬唇,莫名有点难受,有点心疼了,遂拦住了他:

“长宁哥,我不是…不是想伤你,我只是实话实说。一直以来,我希望,我们之间的关系,还能和以前一样,可以是亲亲我我的亲人关系。刚刚如果我说话的时候,伤到你了,我道歉,我只是想说明自己对我们之间关系的看法。”

“我知道。不怪你,早点睡,昨天一早要去酒店…”

他拍拍她的肩,转身进了自己的书房。

门合上时,她却莫名觉得难受。

唉,还是小时候好。

小时候,她那么喜欢长宁哥,喜欢看着他对自己笑,喜欢欺负他,现在呢…他们的关系,怎么会搞得这么砸呢?

萧璟欢回房,还真上了游戏,一款她已经玩了足足有十年的游戏。

而这十年间,游戏上的人,来来去去已经换了很多拨人,只有她,像孤行客一样,在上头流连着。等级呢,从零级,玩到一百四十几级,她在上头不仅耗费了不少时间,也耗掉了不少金钱。

这一刻,面对制作精美的画面,她莫名就怅然若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