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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还骗我说这里有探头,而我居然还信了…哼,还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小狐狸呢…狡猾的来…”

萧璟欢说话,很欢脱,表情非常的丰富。

这既和她的年纪有关,也和她的性格有关,看得出来,她在萧家还是相当得宠的。父母的离异,似乎并没有给她造成任何影响。

苏锦不觉轻轻一笑:

“你哥是小狐狸,那你是什么?”

这孩子啊,真意思,那闹腾劲儿,真是和暮笙有得一拼呢…

“我是小狐狸精啊…”

萧璟欢说的理直气壮的,笑眯眯的吐出这个字眼后,神思恍惚了一下。

因为她突然记起了这名字,是某人给她取的别称。

这令苏锦不禁好一阵莞然,却又看到她呆呆走了神,不由得问:

“怎么了你?”

“啊,哦,没什么,没什么…嫂子,我真的挺好奇的,你是怎么收服我家狐狸哥哥的,你都不知道,他这个人有多难缠…说说看啊,下午有的是空时间,我想了解了解,智取高富帅应该用什么招?”

小姑娘眼里全是虚心求教的光芒。

看得苏锦一脸心虚:

“我没用招啊!”

在这段爱情里,她一直是被动的那个。

本生着一颗无欲无求的心,却在日常生活中,被他的温柔,他的微笑,点燃了枯竭的热情。

起初,只是好奇,只是责任使然,只是基本婚姻的义务在回应;渐渐地,心却活了起来,在悄无声息之间,就被他打动了早已冷下的心…

是的,他的好,在太多太多,多到让她数不胜数,最后,丢了盔,弃了甲,她在垂死挣扎中,成了他的俘虏。

“没用招,就能把了我哥迷成这样啊?瞧瞧啊,这些画,还都是有些年头的呢…我哥哥则有多喜欢你,才能把你观察得这么的细致入致,然后挥笔于纸上?他居然能忍了这么多年没去找你,呵,难道他是忍者神龟变身的?”

萧璟欢嘻嘻笑的调侃着兄长,却让苏锦心里荡起层层涟漪…

是啊,若不是爱的刻骨,如何能画得入木三分。

二斤哥哥,暖心暖情暖透她的生活,她的世界,遇之,她是何等之幸。

下午,萧璟欢缠着苏锦讲故事:她和靳恒远的故事,她和苏暮白的故事。

这姑娘居然还知道她和苏暮白谈过恋爱。

她说,她好奇,就叫人查了查她后背景,说完还陪笑说:

“我没别的意思,就是好奇心在作祟。不过说真的,那种见异思迁的人,你和他分手越早越好…哎,等一下,不对啊…你们都分手了,这人还这么对不起你,那为什么你们还想找人给他治病啊…那种人,就该让他瘫在床上…”

苏锦没有和这个爱憎分明的小姑娘争辩。

她躺在床上,而萧璟欢呢,霸占着靳恒远的位置,在床上,翻来翻去的折腾,一个劲儿的缠她。

苏锦从来是吃软不吃硬的,经不起萧璟欢缠,只得将自己和靳恒远的打小怎么认得的,一五一十说道了出来。

萧璟欢俨然是把这当作听书了,听到精彩处,就乍乍乎乎几句,拍案叫绝几句。

“哎哟喂,原来哥十四岁时就和你结下了这样一份不解之缘啊,居然为了救你连命都不要了…啧啧啧,真是侠肝义胆,色心不小啊,才十四

岁,就知道英雄救美,为自己找老婆打基础了…我以为我谈恋爱够早了,原来,他更牛逼…真是太叫我膜拜了…看来,是亲哥哥…”

萧璟欢连损带赞的笑侃,语气欢快极了…题外话第一更。

289,怪才萧璟欢:嫂子,被我哥吃是什么滋味?我挺好奇的

“你是不知道,那会儿,我哥是几次面临感染风险,差点没命,幸好都有惊无险的安然度过了,否则,我爷爷奶奶一定得哭死…泗…

“原来哥哥接那个案子,是为了让张如山去你们学校做你的指导老师啊…做的居然还这么的隐晦,果然老奸巨滑啊…

“哎哟,那花田,竟然是哥为了你才去承包下来的;那小别墅居然是哥想让你练手才去造的啊…

“哦,我明白了,我明白,我哥其实呢从来没有真正的喜欢过顾丽君…他喜欢的啊,从来就只有你这个小姑娘…怪不得,他说放下就放下了…

“哈,真的假的?你居然跟我哥说,明天去领?结果我哥说,下午就领。

“你想将他,反被将了唐?

“将得好,将得好啊!

“这叫什么来了?

萧璟欢笑得哈哈哈,小巧的双足直在被面上蹬着。

“这叫绵羊入狼窝,自罗投网。

“我可以肯定,当时我哥心里肯定乐坏了,一定在那里乐颠乐颠笑:哈哈,苏锦啊苏锦,我想吃你很久了,这下,我看你怎么逃。做了我老婆,你就等着被吃得骨头都不剩吧…”

还配了一个特别可爱的表示口水直流的像声词。

惹得苏锦低笑不已。

唉,虽然这孩子在兴灾乐祸,可她却一点也不生气,相反,心情似乎被她感染了,变得轻快起来。

苏家没有女儿,所以,苏锦没有姐姐,也没有妹妹,表妹韩彤是个乖巧的孩子,不像萧璟欢,性子欢快,有时犀利,有时直率,感觉是一个很放任自我、很洒脱的女孩…

让人不喜欢都难。

“哎,嫂子嫂子,说说看,被我哥吃是什么滋味?我挺好奇的…”

萧璟欢越问越露骨。

苏锦莫名就脸红了,萧璟欢笑得越发的发肆了:

“哎哟,嫂子,你真的很好逗呢…一逗就脸红…

“我哥很喜欢逗人的,你们平常二人世界时,他是不是老逗你玩啊…

“嘿,肯定逗。逗你变成猴屁股,很有意思了!

“哦,对了,对了,我还听说,嫂子你用一张医院的证明,把我三姑姑气得那是一个哑口无言…

“我告你哦,我三姑姑是出了名的迂腐君,古板的不得了。她不像我二姑姑,总爱端着长辈的架子。她啊,只有抓足证据之后才会发难。结果,这一次,她阴沟里翻船了。

“哎呀,你是不知道,我听说了之后,笑得肚子都痛了…”

愉快的笑声在房内,一阵阵回荡着:

“不许笑…有什么好笑的?”

这孩子消息怎么这么灵通呢,居然连这都听说了。

真是好不尴尬。

“怎么不好笑了?二十六岁呢,居然还保留着第一…唔…”

她偷笑,苏锦忍无可忍去堵她嘴,她笑得越发的张狂了,从床上逃下来,在地毯上打滚:

“不准我说?我偏要说…哈哈哈…我哥一定乐疯了…心里肯定上美的直叫:哎哟,便宜死我了,便宜死我了,居然还是个黄花大姑娘…嘻嘻嘻…”

唉,这孩子,此刻此刻,哪还有名门小姐的样儿?

完全是一个被宠坏了的疯丫头呢!

苏锦有点拿她没辙。

靳恒远骨子里有点坏,萧璟欢也有这样一种劣根性,她实在好奇啊,这种劣根性,继承谁的基因呢?

萧至东那么的严谨,而靳媛呢,又是那么的优雅。

这一刻,她忽想到,靳恒远说过的:萧至东是爱靳媛的,因为阴差阳错,才离了婚,莫名就点怅然。

再后来,萧璟欢又逼着她说了她和苏暮白的事。

她简单说了说,后来,说的多了,甚至连他为了保护她而娶了秦雪的事都说了——她就是不想别人误会他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

事实上呢,他一直念旧,一直痴心不变

,变的那个人成了她。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啊,看来我是误会他了…嗯,好吧好吧,他还算是个男人…”

萧璟欢比一般女孩子要早熟,听得这些事,竟没多少惊讶,而是很平静的接受了。

“欢欢,你觉不觉得…我很无情啊?”

苏锦试着问,很想知道在她眼里是怎么解除这种情感的变迁的。

萧璟欢眨着眼反问:

“嫂子为毛这么觉得?

“拜托,当真是他没和你说清楚,是,我知道,是他不能和你说清楚,是形势所逼之下的迫不得已。

“可你不知道啊…一对情侣,分开四年,然后喜欢上别人,很正常…

“在这世上,没有一个人会永远在原地等着的。有句话不是那么说的吗?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好吧,这话是有道理的。

不过,听着怎么老秋气横的…

苏锦斜眼睇了一眼盘坐在地上,手上抱着一个大雪熊的小姑子——那是她从自己房间拿来的,问:

“你确定你才二十岁?”

“如假包换二十岁!”

她笑眯眯,一脸天真未泯。

“怎么听着很有经验的样子。”

萧璟欢嘻嘻笑着直吐舌头:

“对啊对啊,我好有经验的,从今往后请叫我恋爱大师,谢谢。”

苏锦噗哧,更度被逗笑了。

下一刻,苏璟欢抱着大雪熊跳上了床:

“玩笑话玩笑话啦…”

“你这张嘴里,有几句话是正经话。”

“下一句肯定是正经话,我可以指天发誓…”

她还真的正正经经的举起来了手。

苏锦一径笑,好奇的问:“什么话?”

“是这样的哈!”

萧璟欢双手合手搓了一下,脸上是甜甜的笑:

“嫂子,你现在我哥的人了,初恋这种事呢,回忆一下没关系,别再惦记了。也不用太内疚的。

“虽然是你把人赶了,可开车的人不是你,闯事的不是你,你从来不是这件事主要该负责的人。

“至于他没办法面对现实。嗯,心理上有一定的障碍,一时也是没办法的事。

“这样啊,我一定帮你,治好这个男人心理和生理两重疾病…”

说到这里,她居然拍拍胸脯,夸下了海口。

这让苏锦有点稀罕,忍不住好奇的问了起来:

“我听恒远说,你是医学怪才!欢欢,你真有本事治疗暮白?”

一般来说,医学院毕业的,成为优秀的医生,至少得在三十几岁,萧璟欢呢,才二十岁,充其量也就是医学院的学生,所以,她实在很怀疑啊,她怎么敢许这种承诺?

“哎哟,我哥真这么夸我啊…”

萧璟欢顿时眉开眼笑,似乎得一声哥哥的称赞,那是一件多么不得了的事似的。

“其实我根本治不了苏暮白…”

苏锦突然有一种被欺负的泪流满面的感觉:

小姑娘居然还不知道心虚脸红一下。

不带这么玩的吧!

“那你学的是…”

“我啊…我是法医系的…专门和死尸打交道…”

萧璟欢笑眯眯伸出了一双手,还献宝似在苏锦面前逛了逛:

“我这双手摸过很多死尸的?你怕不怕…你是不知道,那些尸体,有多臭,多冷,多硬…”

说话间,还坏坏的摸上了脸色已经完全僵化的苏锦的脸孔:

“哎哟,嫂子的脸真是滑溜极了。手感真是一级棒耶…”

那么严肃、恐怖的话题,怎么到了她嘴里,就变成了玩笑似的了?

苏锦觉得自己头脑要当机了,吃惊极了,恒远说她是怪才,还真的是呢,可是…

“你怎么会想到要去当法医的呀?家里人居然还都同意了?”

一个千金小姐,不愁吃,不愁穿的,什么不好做,去做一个和死人打交道的法医?

这孩子,怎么想的呀?题外话明天见。

290,失恋了而已。喜欢上的男人,是个混蛋…

萧璟欢嘻嘻笑得眉眼弯弯:

“是啊是啊,他们都同意。

“我爸,和我哥,都非常疼我的,只要我喜欢的事,他们都会无条件的支持我。

“我爸呢,从小到大,对我只有一个希望,那就是盼着我能快快乐乐的长大。

“他曾这么对我说:丫头,人生这条路,会面临很多很多选择,选择之后,就得一心一意去做。虽然老古话说,有付出就会有收获,但那只是一句话。事实上是,你就算真用心去做了,也不一定会有收获唐。

“他说:有时会成功,有时会失败,这是社会常态。成功了不骄傲,失败了更不气馁,这是一种最起码该拥有的心态。只要你肯端着这样一份人生态度,无论你做什么,都可以,爸爸永远支持你。

“我哥呢,是这么对我说的,他说:职业会跟随你一辈子,选一份自己要从事一辈子的职业,才是最重要的泗。

“他说:欢欢,你是萧家的女儿,你不需要为了糊口而去工作,你只需要为了自己的喜好、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去工作。”

嗯,苏锦听出来了,这两个男人,真的都很疼萧璟欢——看来那萧至东,在萧璟欢面前,应该是一个很成功的父亲。

她没有插嘴,只静静的往下听着。

“那个时候,他们有问我,在我眼里哪种职业,是最有价值的。

“我的回答是:老师和医生。

“在我眼里,做老师,是育人育心,可以激励人心,塑造人才;做医生呢,是救死扶伤,可以将人从死神手里抢回来。都是了不得的职业。

“因为小的时候,我大病过一场,在医院住过好长一段,所以,我对做医生,就有了一份特殊的感情。

“所以,等我面对这个选择时,我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

“那个时候,我最大的理想,是去做一个天才医生,为我中华民族的医学事业,鞠躬进萃,死而后已。结果呢,脑子一浑,居然被骗去了法医系…”

说到最后,她甚是懊悔抓了抓头皮,往床头一栽,瞪着天花板上的水晶灯怪声怪气的叫了起来。

苏锦的好奇心也跟着被挑了起来:

“你这小姑娘,古灵精怪的,谁能把你骗了去?”

虽然才和这丫头认识,但直觉在告诉她:这绝对是一个相当相当难缠且相当有主见的小姑娘。

“爱情!”

萧璟欢抛来哀哀的一眼,同时,扔出两字,还比出了两根手指:

“爱情这玩意儿,从来是最能唬弄人的。我就是被爱情耍得团团转的那个。”

下一刻,萧璟欢噌的一下就坐了起来:

“有一件事,你可能不知道吧?

“其实,我和我哥,都属于天才型的人,我哥是不爱表现,喜欢把成绩考烂考砸。我听我爷爷奶奶说过,哥小时候,从来不把成绩当回事的,直到很后来才愤发图了强。

“我呢,我是特爱表现,结果,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大学,我是连着跳级读的。十五岁,我就读完了高中所有课程。”

这话,令苏锦直咽口水:跳级读书,十五岁就完成了高中课程?

哎哟,这姑娘,真是够厉害的啊!

她在心里轻轻叹了一声。

“然后,我爸走了关系,让我进了医学院,成为了医学院里最小的女学生。

“我跟你说啊,里头全都是闷头搞研究的呆男生。很无趣的。我拼命忍着读了两年。

“第三年,我终于遇上了一个神一样的转校生,男的,我不搞蕾丝恋的哈,人家读的就是法医系,那个帅呀,那个智商高呀,那个人品好呀…

“全系,就他独霸天下了。”

一提到那转校生,萧璟欢一下就双眼发亮起来:

“爱情至上的我,为了追他,毅然决然的就转了学科…从一个可以救活人的天才,变成了一个只和死人打交道的鬼才。

“为此,我老师是天天找我谈话,想逼我回心转意。

“可我就是铁了心要和我心爱的男孩,夫唱妇随,活活就把我老师给气白了头发,然后,见我一次,就骂我一次,骂完,还哭给我看…我呢,我就在边上笑…”

说完,她俏皮的吐吐舌头。

苏锦听着微笑,这对师生,看样子关系好的不要不要的…

可不知怎么的,笑着笑着,她神情就黯了下来,有种疼痛在她眼底一闪而过。

这种痛,苏锦解读得出:那是失恋而引发的痛。

她一下联想到了之前的情形:

又是醉酒,又是休养,又是四处游玩的…

这不是一个学生该有的生活状态。

“怎么了?之后,是不是发生其他什么事了?”

哦,没也什么。”

她忽然以淡一笑来掩饰了心头的怅然,抖落了那一身的黯然,语气里多了几分自嘲:

“失恋了而已。喜欢上的男人,是个混蛋…把我骗进了法医系,自己却跑了…”

果然是失恋了!

萧璟欢看着忧伤的很!

看来心有被伤到。

啧,那到底是怎么一个男孩子啊?

要是不喜欢,肯定不会把人骗去法医系了?

可若是喜欢,怎么会跑了呢?

这么漂亮一个姑娘,男孩子一旦动了心,怎么可能会变心?

“欢欢,没关系的,失恋而已,不懂得珍惜你的人,根本就不是好男人…像你这样好的姑娘,以后一定可以找到一个更优秀的男人的。到时,好好气死他…”

苏锦轻轻柔柔安慰了一句。

像萧璟欢这样的姑娘,又聪明,又能干,又俏皮可爱,太容易招男生喜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