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是有限的,在翡冷翠根本过不上像样的日子,父亲不得不回到家乡,那座位于南方的岛屿。在岛上的小教堂里他娶了昆提良的母亲,那个从小就喜欢他的女孩。
他本以为这样总算过上了平静的生活,可昆提良的母亲在分娩时出了问题,父亲眼睁睁地看着母亲难产而死。他非常清楚如果他们是在翡冷翠,那么他心爱的女人就不会死,那里有全世界最好的医生,可他的退休金和军功不足以支撑他们在翡冷翠的生活。
他握着昆提良母亲的手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说我为什么要离开你去当骑士呢?让你等了我那么多年。什么狗屁的光荣和梦想!我这一生兜兜转转,最后还是只有你啊!
昆提良的母亲虚弱地微笑着说,可我最初喜欢上你,就是因为你说总有一天你要穿上机械甲胄成为英雄啊,如果你不是那样狂妄的男孩,我也许不会知道世上有你……就这样那个美丽的女人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受了这个打击父亲加倍地沉溺在酒精和对过去的悔恨中,一心想让昆提良过上平静的日子,想方设法地送他去学木匠手艺——其实这根本不是母亲的意愿,而是父亲自己的。
可日复一日昆提良长大了,却是越来越像当年的自己。当年那个勇敢而鲁莽的少年,也是眺望着茫茫大海,对靠在他肩头的女孩说,我会成为最伟大的骑士!然后带你去翡冷翠过贵夫人的日子!
父亲摸着昆提良的头说,这就是骑士的命运啊,痛苦远远多于荣耀,成为骑士王当然世人都会称颂你,可那些死在战场上的骑士谁会记得他们?知道了这些之后,昆提良我的儿子,你还想当骑士么?
那是昆提良一生中最漫长的一次思考,他想了整整一夜——这对阿方索来说倒是不算什么,阿方索经常能面对一个小零件思考一个星期,但对昆提良这种神经粗大的家伙来说,思考一夜简直像是思考一生那么漫长——天明的时候他对父亲重复了那句话,他说爸爸,我知道当骑士可能会死,但不当骑士,我不知道自己曾经活过。
父亲点了点头,说我知道我无法阻止你,我只希望在我老死前你能光荣地回来。
他写了一封信,让昆提良带给军部的一位中校,那位中校是他在炽天骑士团的战友,也是他在翡冷翠最过硬的关系。在信里父亲恳求中校为他的儿子安排一个机会,让他参加见习骑士的考核。
那是封措辞非常卑微的信,因为父亲和那位中校的关系也并不很亲密。昆提良看父亲写信的时候字斟句酌,就知道那是父亲能给他的最大帮助了。
昆提良坐着渔船离开了那座岛,渔船离港的时候父亲并没有来送他,直到航行得很远了,后面忽然传来了钟声。昆提良回头看去,那座高高的钟楼上,他曾屡次躲避父亲追打的地方,白发苍苍的中年人撞着青铜大钟,眺望着渔船的帆影。
不知道他是怎么爬上去的。
那一刻从来不流泪的昆提良忽然嚎啕大哭起来,他抱着桅杆,像猴子那样爬到最高处,向着故乡和父亲挥舞他的白色领巾。
那一刻他发誓要成为骑士王!还要在父亲真正老去之前,穿着将军的制服回来见他!

 

第六十二节 致命的数学家
阿方索倒不是外省人,他从小在翡冷翠的一所教堂里长大。
他是个弃婴,被丢在教堂门口。父母是谁已经无法查证了,但他应该是东西方的混血儿,既有西方人的挺直鼻梁和白发头发,也有东方人的细长眉眼和柔和脸庞。
管理那间教堂的老神父很是慈爱,而且也很寂寞,便收养了阿方索,所以阿方索的童年倒并不那么孤苦。
老神父还是位数学家,阿方索送四岁开始就跟随老神父研究数学,十二岁的时候他的数学水准已经达到大学水准了。按照他原本的生轨迹,本该成为一位数学家。
但这一年发生了一件意外,某位年轻神父宣称老神父管理的那间教堂已经年久失修,理应拆除。当然这不会影响到信徒们的祷告,他们只要多走几步路去他的教堂祷告就好了。
这其实是教区之间争夺信徒的一种手段,教堂的钱是信徒们捐赠的,信徒越多,教堂越富。那位神父深得主教大人的宠爱,想借助主教的支持吞并老神父的教堂。
老神父反复写信给主教大人,哀求他改变这个决定,那间教堂既是阿方索长大的地方,也是老神父自己长大的地方,它确实有些破旧,但绝对不到必须拆除的地步,几十年来每个周末老神父都跟附近的居民在教堂中聚会,像一家人。那座教堂一旦拆除,那个维系了几十年的家也就不在了。
但主教大人迟迟不回信,而那位得势的神父已经等不下去了,派人把圣像从老教堂里搬了出来,然后浇上煤油焚烧。
他倒是没有要把老神父烧死在里面的意思,只是想把他赶出来,但老神父想要把他的数学研究资料搬出来,连续进出火场几次后,他被浓烟熏倒了。阿方索赶回来的时候,养育他的小教堂和老神父已经化作了冲天的火炬。
教廷高层默默地压下了这件事,这足以证明那位年轻神父确实在主教那里很得宠。漫长的秋天过去了,附近的信徒从开始为老神父鸣不平到沉默,然后渐渐地转去了年轻神父的教堂做祷告,只剩那座漆黑的废墟矗立在初雪里。
初雪落下的那天,人们看见老神父养大的那个混血男孩提着一个沉重的黑箱子,在废墟上放下了一束白花。当天晚上,阿方索提着那个黑箱子走进了年轻神父的教堂。
第二天早晨他才出来,出来的时候他苍白得像个纸人,走了几步就倒在雪地里。他就躺在雪里,默默地看着飘雪的天空,无声地大笑。
第三天早晨,人们发现年轻神父吊死在了他自己主持弥撒的祭坛上。
大家都知道是阿方索为老神父报了仇,可一个十三岁的男孩凭什么能向那位深得主教大人宠爱的神父发动报复呢?直到今天,对于那些看着阿方索长大的人来说,这也还是个谜。
唐璜是知道的,在某个寂静的雨夜,喝了点酒之后,阿方索将当年的报复计划缓缓道出。
听他讲故事真是叫人不寒而栗,他的声音就像平日里那么平淡,好像说的是方程怎么配平、函数怎么解,可实际上他讲的是一个十三岁的男孩怎么一步步地了解他的仇人,锁定他的弱点,最后用合法的手段把仇人逼上绝路的故事。
“那位神父是个很好赌的人,他赌博经常赢钱,因为他也是个出色的数学家,很精于计算。”阿方索说,“他逼死我的老师固然是因为他想拉走那些信徒,也是以为他不愿意老师在数学上的成就超过他。我用了整整一个秋天学会赌博,从高利贷者那里借了一大笔钱,然后去拜访他。我跟他说你不知道我的老师在数学上的造诣到底多高吧?可惜他已经死了你没法知道了。不过眼下就有一个机会,我是老师唯一的学生,老师去世前说我已经跟他旗鼓相当了,赌赢了我,也就赢了他。他不可能拒绝这种赌局,这是数学家之间的赌局。那是一场惨烈的赌博,简直要把大脑的最后潜能都榨尽,走出那间教堂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一棵枯死的树,而他输掉了整间教堂的经费。他还不上那笔钱,所以吊死了自己。”
唐璜这才知道阿方索那手不可思议的赌术从何而来了,同时万分庆幸阿方索是他的朋友而不是仇人,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人想跟这个身兼数学家、机械师和骑士三重身份的疯子结仇。他永远不会像昆提良那样一拳打碎你的面骨,他只会默默地结好一个套索放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怎么就拿这个套索去上吊了。
法律上说阿方索是无罪的,但那位年轻神父的朋友可没准备放过这个男孩,他们密谋雇凶杀人,但那个雇来的杀手却眼睁睁地看着阿方索走进了炽天骑士团的训练营。
阿方索毫无悬念地取得了见习骑士的资格,也跟过去永远断绝了关系。
至于唐璜,他也是在翡冷翠长大的,但他的故事没人知道。
“就是那种正常的翡冷翠美少年啦。”每当昆提良问起他的身世时,唐璜总是这么说。
长大之后他把美少年改成了美男子,其他的还是照搬当年的说法。
没人见过唐璜的家人,但唐璜声称他家就在翡冷翠,只是“懒得回去”。此外唐璜宣称他家“很有钱”,“钱多得花不完”,但鉴于那帮“老混蛋”总是要限制他,所以他跟家庭处在半决裂的状态。他来当骑士,是追求那种“豪侠般的自由生活”。
即使是昆提良这种单纯的海岛少年都不会相信这种鬼话,最初的一段时间他总是跟唐璜开玩笑,说嗨嗨唐璜少爷,什么时候我能看见一辆加长礼车来接你回家啊?我还没有坐过那种礼车,大少爷你就带我兜兜风呗!
这时唐璜就会变得格外严肃,说我只要说句话,随时随地都会有那种礼车来接我,你会看见老妈子抱着我的大腿上唐璜少爷你可算回心转意啦,以后再也不要跟家里闹别扭啦,好好地继承家业吧,当什么豪侠啊?然后我就会被拉回家里去,穿上丝绸衬衫和羊绒外套,像别的翡冷翠美少年那样过我的人生。可他妈的那能叫人生么?那只是一头猪被养在豪华的猪圈里而已!如我这样有气节的少年,那么地热爱自由,家庭出身只是我的束缚!我就是为了打破那种束缚才来当骑士的!
昆提良觉得这个笑话棒极了,拍着唐璜的肩膀哈哈大笑。
可根据阿方索的分析,唐璜确实是出身于某个豪门。后天的经历固然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习惯,但先天的气质是很难抹去的,唐璜随随便便披着军服往那里一站,感觉就是会有女侍来帮他整理衣领的样子。
他喝咖啡的时候,咖啡好他就不加糖,以便享受咖啡豆的天然香气,咖啡不好他也喝,但就会加入过量的糖,好掩盖那股粗糙的味道。
在他最落魄的时候,外套也是笔挺的,头发凌乱却透出一股迷离的气质,鞋擦得闪闪发亮。
昆提良听了阿方索的分析,对唐璜的过去很感兴趣,但以他的情商是别想从唐璜那里问出什么的,他就想让阿方索去问。
阿方索拒绝了,阿方索淡淡地说这座城市里每个人都有秘密,你可能没有,但你不能把别人的秘密都揭开,反正你知不知道唐璜的过去都会继续跟唐璜当朋友对不对?
昆提良说对啊,无论他是个公爵的儿子还是个马夫的儿子他都是我的朋友。
阿方索说,那不就行了?反正知道不知道都不影响结果,你就别知道好了。

 

第六十三节 肥羊(上)
这样三个出身、家境、智商和情商都完全不同的男孩,竟然在那间艰苦的训练营里成了好朋友,而且友谊维持至今,这很有点不可思议。
就像是把一头躁动的公牛、一头沉静但危险的逆戟鲸和一只时时刻刻梳理羽毛的孔雀关在一起——如果有种办法能把这三种东西关在一起的话——当笼子打开的时候,你发现它们成了好朋友,小公牛站在逆戟鲸的头上眺望前方,孔雀则站在公牛角上梳理羽毛。
他们的组合就是这样的不协调,但又神奇地默契。
也许是因为在那段最孤独的少年时,他们都渴望着朋友,而又恰好相遇了。
南部小子过人的体魄和协调性令他在驾驭机动甲胄方面占绝对优势,他不穿机动甲胄就已经是一匹奔马或者斗牛了,穿上机动甲胄简直就是一头铁甲暴龙。
唐璜驾驭机动甲胄的技术也相当过硬,但他的实战剑术甚至比他的驾驶技术还要出色,他还是个天生的演员,能扮演任何人,射击也是超一流的,根据这些特长,最适合他的职位其实是间谍。
至于阿方索,他原本应该成为一名数学家,而数学和机械学在某种程度上是相通的,他很快就能自己维修机动甲胄的外设部分了。这令教官非常惊喜,这种男孩有很大的机会成为战场上的支援者,而一个支援者远比一个战斗力超强的孤胆骑士有价值。
见习骑士的未来不过是两条路,要么获得骑士衔,成为炽天骑士团的正式成员;要么没能获得骑士衔,转入军部其他部门就职。以唐璜、阿方索和昆提良的成绩,所有人都相信他们会轻而易举地获得骑士衔,可直到十五岁那年,骑士衔依然没有到来。
昆提良开始心浮气躁了,想去军部询问,唐璜怕他闹出事情来,于是陪他去。
大概是对这个不懂事的南部小子有些好感,军部的某位少校私下里为他们做了解释。原来骑士衔是由教廷授予的,而不是军部。每年新增的骑士名额是有限的,并非只有训练营的男孩们想要获得这个头衔,贵族少年们也很渴望。他们获得骑士衔之后并不会留在炽天骑士团里卖命,而是转入其他部门担任大人物的秘书,骑士头衔会让他们平步青云。本该授予他们的骑士衔都被那些有家世有门路的贵族男孩半路劫走了。
“但最后你们还是会被授予骑士衔的,”少校拍了拍唐璜的肩膀,轻轻地叹了口气,“因为这个国家不仅仅需要拥有骑士衔的贵族,也需要死在战场上的那种骑士。”
那一刻昆提良才明白,教皇国的炽天骑士还分两种,一种是永远不用上战场却能享受荣誉的上等人,一种是迎着重炮冲锋的炮灰,而他的父亲,恰恰就是后面那种。
男孩们对此异常愤怒,原来他们再怎么努力怎么辛苦都没用,归根到底这个恶心的世界是靠家世和地位说话的,他们开始荒废训练,在军营附近的酒馆里瞎混,像小流氓那样找机会搞点小钱,有钱了就去大吃大喝。
以阿方索的性格原本是不会去酒吧里混的,但既然他的朋友都想去,那么他也愿意跟着。他就是在那几个月里学会喝酒的,以前他滴酒不沾。
阿方索很擅长赌牌,他占据一张赌桌,坐庄。唐璜负责拉人来赌,昆提良负责“看场子”。大人们都对一群十五六岁的男孩在酒吧里赌牌很好奇,往往都会坐下来玩上两把,可结果往往是输光了才离开的。
那种赌局其实应该算是一种诈术,一般人的计算能力,在阿方索手下是全无胜算的。
胜利一直持续到某一天,那个十五岁的男孩在赌桌对面坐下,抬起紫色的眼眸,看了阿方索一眼,“这种赌法很新鲜。”
他有点弱不禁风的感觉,可偏偏穿着高级军官才有的黑色呢绒军服,系着宽阔的腰带,只是没带肩章和领章。
一看这种人昆提良就来气,分明是那种世家出身的小少爷,想在军队中混一份资历,其实连剑都捏不住!就是这种人抢走了他们的骑士衔!还敢穿着军装出来招摇!
阿方索倒也没准备白白地放过这位小少爷,扑克牌在他手中翻转,便如蝴蝶扑动双翼。他每发一组牌就给小少爷设置了一个陷阱,小少爷每踏入一个陷阱都会损失几个金币,而作为见习骑士,他们三个的薪水加起来也就每月几个金币。
昆提良和唐璜兴奋得都快蹦起来了,小少爷和阿方索却像雕像般端坐着不动,冥思苦想。
小少爷对于输钱全然不在意,无论输掉多少枚金币,他都会从钱袋里摸出更多的金币来,好像那个钱袋是没有底的。可这场赌局的计算量正在急剧地上升,达到了和跟年轻神父的那场赌局差不多的程度!
阿方索开始感受到压力了,巨大的、海潮般的压力!那个沉默的、看起来弱不经风的男孩正以惊人的计算量反过来给阿方索设套,赌局迅速地白热化,阿方索赢来的钱开始流回小少爷的钱袋里。
昆提良意识到不对了,在那之前他一直觉得阿方索是这个世界上最能控制局面的人,现在赌桌对面的男孩释放出的气息跟阿方索一模一样……甚至更强!
赌局持续了足足三个小时,最后阿方索和小少爷都累得不行了,阿方索看向小少爷,用眼神询问他要不要终止,小少爷擦去额头的汗,点点头,以上等人那优雅的声调说,“难得在这种地方……”
这本该是局完美的告别辞,下面的话应该是“认识了数学能力那么强的对手,今天很晚了,不如改个时间再继续?”
可昆提良一个箭步,冲过来把小少爷抱了起来!阿方索和唐璜都愣住了,眼睁睁地看着昆提良抱着小少爷旋风似地冲出酒馆,等他们追了出去,昆提良已经把小少爷捆起来了……正在他全身上下搜罗值钱的东西。
南部小子以超卓的行动力向他的朋友们证明了一个真理,靠运筹帷幄搞不定的那种对手,可以尝试冲过去一棍子放翻。
事到如今就算不洗劫小少爷也没法免罪了,本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义气,唐璜帮着昆提良鉴别了一下那些财物是容易出手的那些财物是会惹麻烦的,只拿走了那些容易换钱的东西。
而阿方索则很缜密地买了一瓶茴香酒来,把小少爷给灌醉了,扔上了一辆过路的租赁马车,随口说了个地址。这样就不用把小少爷扔在野地里,被野狗咬了可不好。这应该算作……热爱数学的少年之间的相互关照。
之后他们带着当晚的收获物,唱着歌,欢天喜地地溜回了训练营。

 

第六十四节 肥羊(下)
按说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销赃的事情就落在唐璜身上了,反正这家伙永远都有很多野路子的关系。
唐璜对自己做贼的天赋很自信,他根本没碰那些很容易被追踪到的高级珠宝,只拿了小少爷的钱袋。金他带着钱袋里的金币去附近的商店破钱,店主拿到金币翻过来看了一眼,忽然尖叫了起来,“博尔吉亚家的印记!”
军法处的军官们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如狼似虎地按倒唐璜。
后来唐璜才知道,同是教皇国发行的金币,其实是有细微差别的,金币边的齿纹不一样。他拿去破的是一块博尔吉亚家的金币,那种金币在市面上流通很少。军法处的人监控着附近所有的商店,一旦有人拿着博尔吉亚家的金币来,店主就必须发出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