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外面驻足观望的路人多达五千人,把整个“锦豪酒店”围个水泄不通,有些人甚至是从各地大老远坐车来此,只为观看一下这场轰动S市的婚礼。

凌玲,一个离婚女人,再度成为了大众的热点,为离婚女人们带来了新的希望,谁说离婚女人不能爱的?

宾客们脸上带着笑意,心里想着,经此次之后,还有谁的婚礼能与之相比?

段子龙与凌玲十指紧扣,不时在人群中穿梭着,接受人们的祝福。

“子龙,凌玲,祝你们白头偕老,”莫少杰看着段子龙对凌玲的体贴与深情,看着凌玲娇俏的脸上闪烁着幸福的光环,他心底深处虽有失落,还是奉上了最真诚的祝福。

“少杰,谢谢你。”凌玲含着浅笑,看着莫少杰的时候,多了一份感激,这个深爱着她的男人,以他宽大的胸怀,以另一种方式关爱着她。

偏头看着段子龙,凌玲觉得,有夫如此,有友如此,夫复何求呀?

001 云初

坐在电脑面前,云初望着电脑显示屏,双手放在键盘上,却敲不出一个字来。最近她总是没有灵感,写不出一部她认为好看的小说来。

有半年时间了,她足足有半年时间没有交过稿了,刚刚她的责编才打电话催稿,她答应责编,一个月后就交稿,可是现在她真的写不出一个字来。

脑里都是浆糊,空白一片,平时的流畅早已离她远去。

她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总是想起妈妈。

她妈妈佩玉是个可怜的女人,自小便是孤儿,在孤儿院院长的支持下,半工半读完大学,然后找了一份好工作,没想到出众的外貌带给她妈妈的不是幸福而是伤害。

她的爸爸,台湾倾云集团的总裁,一眼看中她妈妈的外貌,那时候妈妈是爸爸的秘书。爸爸花言巧语欺骗了妈妈,在妈妈怀孕后,妈妈就不上班了,专心在家养胎。生下她的时候,她的爸爸才告诉妈妈,他在台湾有老婆了,还有三个女儿。原本是想她妈妈帮他生个儿子的,没想到妈妈又是生了一个女儿。失望之下,她的爸爸抛下她们母女回台湾去了。

她的妈妈伤心得差点就要疯了,虽然勉强熬过了情伤,自此却有点精神失常,在她十六岁的时候,出车祸死了。

云家明知道她的存在,但是从来没有想到过让她认祖归宗,因为她是见不得光的私生女。其实她知道她的爸爸还有不少女人的,那些女人大都生了孩子,爸爸也一样疼爱那些孩子,唯独对她是例外的。

妈妈出车祸死了,肇事司机赔了一点钱给她,那点用妈妈生命换来的钱供她走过了读书生涯,毕业之后,她走上了写作之路,靠写文为生。

她不知道爸爸为什么不喜欢她,她也不想知道。在她的记忆中,爸爸只是一个代名词,对她没有什么意义。

妈妈死后的这九年来,她都是一个人熬过来的。她跟别人说,她是孤儿,她拒绝与那个爸爸有任何的关联。

如果真要她感激爸爸的话,那就是她现在居住的这套一百坪大的三室一厅的公寓,是爸爸当年买给妈妈的。过了二十多年了,都已经成为了老房子。最近政府找上门来,说这里要拆迁了。

“铃铃铃…”放在电脑桌上的那台诺基亚7020翻盖手机,在她最没有灵感的时候还要来凑热闹。

双手自键盘上移开,从电脑桌上拿起那台在市场上只需七百元就能买到的手机,打开了手机盖,按下接听键,淡淡地问着:“天雪,什么事?”

电话是云初的好朋友刑天雪打来的。刑天雪是个优越的女孩子,家里虽不敢说很有钱,却衣食无忧,有疼爱她的父母,有深爱她的未婚夫。

相对来说,云初则是个独立性强,非常自主的女性。

“云初,你窝在家里做什么?快点来‘锦豪酒店’这里凑热闹。”刑天雪甜美的声音自手机里面传过来。

“那里发生什么事了?”云初凉凉地问着,似乎对热闹并不感兴趣。

“段氏集团的总裁,段家大少爷,在商场上被称为‘太子爷’的段子龙今天结婚呀,新娘听说是个离婚女人,叫做什么凌玲的,哇噻,这场婚礼呀,真是空前绝后呀,婚车一共有九十九辆,都是世界名车呀,就像名车展览一样,壮观到极点。”刑天雪把她看到的滔滔不绝地说了出来,语气里满满是羡慕。

“人家结婚,我凑什么热闹,我又不认识他。”云初对那种豪门婚姻不感兴趣,也不看好。在她的意识里,豪门男人都是花心无情的,就像她那个爸爸一样。

“哎呀,你就来看看吧,真的很热闹的,还有记者拍摄呢。”刑天雪在电话那端撒起了娇来。她有她的目的,因为她知道唐家六位少爷也参加了婚宴,如果有人让唐家大少一见钟情的,那真是比飞上枝头的凤凰还要像凤凰。

反正唐家放了话的,谁能让唐大少爷对她一见钟情的,不管她是什么出身,就算是街头乞讨的,他们唐家一样会风光娶进门。

这种诱惑真的太大了。

再说了,那唐家大少爷长得也不赖,虽然冷了点,总比那唐二少爷好一点,那唐二少爷呀就像个“哑巴”一样,只会指手划脚。除了唐家大少爷长得真的不赖之外,还有最让女人动心的便是,一旦医好他的寡情病,他一生一世的爱全都给了你,那是多么唯美幸福的爱呀。

刑天雪有了未婚夫,很幸福,她不想让好友二十五岁了还是孤单一人,她希望云初也幸福。虽然说让唐大少爷看上,这种几率是几万分之一,不过总是有一丁点希望的。如果好友是那个幸运儿,那么她也放心一点。

“天雪,我要写稿呀,我的责编又催稿了,如果我再不交稿,只怕她会亲自上门了。你也知道的,我那个责编嘴巴厉害得很,我呀,真的怕她的口水轰炸了。”她是个三流的言情小说家,靠写文为生,对她来说写稿才是最重要的。

“又不会占用你很多时间。云初,我不管了,如果你在半个小时内没有出现在我面前的话,那么我们就一刀两断!”她是云初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朋友,她就不信她的威胁没有效果。一说完,她也不给云初反驳的机会,直接挂了机。

把手机重新放回了电脑桌上,云初苦笑着摇摇头,刑大小姐都下了命令了,她哪敢不从呀。

一只手握着鼠标,点了一下“开始”菜单,她把电脑关了。

起身离开电脑桌前,云初随意地换了一套衣服。

她一百六十公分的苗条身材,穿什么衣服都能把她的身材发挥到恰到好处,后脑随便披着及腰的长发,或许是写文的缘故吧,她喜欢写女主长发飘飘,然后她自己也长发飘飘。

她有着清秀的五官,明亮的大眼,不过戴着一副近八百度的眼镜,镜框是金色边的。她随意的打扮把她的美掩盖了稍许,不过依然能引起不少男人的注意,因为她身上散发出一股浓烈的书香味。

云初穿着一双拖鞋,随手拿来一个发夹,把满头青丝夹了起来,那发夹像是很快就要断了似的,不过她懒得再去找新的发夹,而且有没有新的发夹,她都不记得了。夹好头发之后,再随手拿起摆放在桌上的公寓的锁匙,就出了门,认命地赶往“锦豪酒店”看热闹。

云初的公寓在S市东街的新景旧花园,这里面的公寓都是二十多年前建的。在二十多年前,住在这里的人就是有钱人。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如果当年的那些人还住在这里的话,说明那些人从有钱人变成了穷人。

002 候等金龟婿

从新景旧花园到“锦豪酒店”步行需要半个小时,当然如果坐车的话会更快一些。不过云初喜欢步行,这样不但能锻炼身体,又可以省钱。她的银行卡里还有几万元,不多了,她是能省则省。

一路上,云初觉得平时热热闹闹的街道都静了下来,能看见的行人几乎都是男人,真奇怪。

她根本不知道那些女人,怀着那万分之一的希望,个个都往“锦豪酒店”跑去了,人人都希望她们能成为拯救唐大少的圣女。

云初穿着一双拖鞋出门,走起路来,还会发出“踏踏”的声音,原本像她这种有身材有外貌的女孩,一向会介意自己在人前的形象,可是云初不会。她一向是随心而做自己想做的事,她不会在意别人如何看她,她在意的是,她是否看清了世人。

新景旧花园出口处便是一条不算繁华但也不寂冷的街道,街道左右两边林林立立的都是商店。而街道的尽头横空多出一座交叉的天桥,天桥底下是数条交横纵错的公路,无论什么时候,这些路上都是车涌人挤,而且每条街道都有着七分的相似,如果是初来乍到的人,没有熟人带着,是无法从这些路口走出去。

这座天桥被人戏称为“迷路桥”,初来乍到的人或者并不算很熟悉周围环境的人,步上了这座天桥都会迷路。

云初在新景旧花园里住了二十五年,对于周围的一切环境,市里的导游都没有她熟悉。她快步地跑上了天桥,越过众多的行人,没有任何的迟疑向另一边的天桥台阶走下,下了台阶后便是另一条街道,那条街道的尽头是一条很大的国道,穿过国道之后,又是两条相连的街道,在左手边的街道左边便是“锦豪酒店”。

远远地,云初就看到了“锦豪酒店”就像摩天大楼一样屹立在那里,这是S市最有名的酒店,一般有钱人结婚都习惯来此摆婚宴,向世人诏示他们多么的有钱。云初虽然身体里流着的是豪门贵族的血,可是自小的环境却让她不曾踏进过“锦豪酒店”。

“云初,云初。”一百七十三公分的刑天雪,在众多女人当中,如同鹤立鸡群。她眼尖地看到云初穿过了国道,立即吩咐未婚夫占着比较前面的位置,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钻出了人群。

看着眼前这夸张的阵势,再抬头看看天上的太阳,虽然没有六月那般烈,站久了也会晒得脸红头痛的。可是眼前这人山人海,似乎毫不在意,这场婚礼就如此瞩目吗?云初有点失笑地对天雪说道:“天雪,你让我来看人家结婚,可是你看这阵势呀…”她看到头都痛,更别说让她钻进人群里面去了。

云初自从靠写文为生之后,便不再好凑热闹,她觉得凑凑就会失去很多写文的时间,她试过沉浸于写文当中,一个星期不出门的。

“婚礼都过了,现在大家都在守着金龟婿出来。别说那么多了,我费了很大的劲才帮你抢了一个较前面的位置,现在让我未来老公占着,走,我带你钻进去。”刑天雪一手拉起云初,就开始像泥鳅一样,往人群里面钻。

我的位置?

云初只觉得好友的话让她好笑,为什么好友会说帮她抢的位置?婚礼都过了,还让她来凑什么热闹呀?

周围的人看到又多了一个女人,脸上都露出了敌意,她们都冷漠地睨了云初一眼,下意识地很有默契地不想让天雪与云初挤进去。

云初大惑不解,她一边手扶着眼镜,任好友把她拉着往里钻,说老实的,让她一个人钻进来抢位置,只怕天黑了,天又亮了,她都钻不进去。人太多了,她最担心的便是她的眼镜会被挤掉。

费了十几分钟的劲,刑天雪靠着她比一般女人都高,左撞右撞,才把云初拉到她刚才占着的位置上,她的未婚夫乔清站在那里尴尬地张着双手,就是不想让刑天雪好不容易占来的位置被别人趁机抢走。看到云初后,乔清腼腆地朝云初笑了笑,脸上有点红。

三人站在一起,乔清保护般地护着刑天雪,而云初则是失笑地看着那些年纪跟她差不多的女人,正在踮着脚往酒店里面瞧着。就连身边的好友也是同一种表情,一把她拉进来站稳脚之后,便自顾自地看着酒店里面。里面有什么好看的吗?

云初轻轻地碰了碰她身边的一位女人,那女人的年纪看上去却有三十岁左右,看似是某公司的高级白领,一身精明干练,可是眼神却是无比的向往,在对方瞪向她的时候,她连忙扯出友善的笑容,笑问着:“里面有什么好看的?为什么你们每个人都紧紧地盯着里面看?”

对方瞪她一眼,却不理她,好像云初抢了她什么东西似的。

云初愣了愣,有点讪然。脑里记起了刚才天雪说过现在大家都在等着金龟婿从里面出来。什么金龟婿?能称得上金龟婿的段大少不是今天结婚了吗?她们守在这里看到他又能如何?那只会让她们嫉妒凌玲的得天独厚。

云初不认识凌玲,不过听说了她的事,她对凌玲这种由弱变强的女人,很敬佩。如果当年她的妈妈像凌玲一样坚强的话,那么妈妈就不会因为神经失常而被车撞死了。

对此,她在心底里深深地送上祝福给凌玲,真心希望凌玲能在豪门中成为另类,永远地抓住段大少的心。

众人等了很久,也没看到唐家六位少爷从里面出来,只看到一位厨师打扮的高大男子沉着脸从里面走出来。那名男子很高大,也算俊逸,只是脸色沉冷,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冷冽之气,加上他穿着厨师的衣服,从里面走出来引不起别人的注意,那些女人甚至主动让出一条路给他走过,而当他走过的时候,那些女人还在低声说着:“怎么五星级的酒店,厨师也敢偷懒?”

那位偷懒的厨师面无表情地越过了人群之后,便穿过了国道,往对面街道走去了。

看到众人顶着太阳站在酒店门口引颈张盼的样子,云初觉得无聊至极,她想离去,可是又怕被好友骂。

“铃铃铃…”云初的手机再次响了起来,她一看是责编打来的,立即朝天雪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才按下了接听键。

“云初,你有没有老老实实地在写稿?”责编的声音从手机另一端传过来。

“嗯…有呀。”云初想不到责编居然无时无刻都在鞭策着她,为了不被责骂,她硬着头皮撒了一个谎,然后冲着手机那端甜甜地笑道:“大大呀,你放心,我这个月底一定会交稿的。”她的钱不多了,再不交稿就断了收入,到时候她吃什么呀。

责编又叮嘱了几句才挂了电话。

云初重重地舒了一口气。

“天雪,我责编又催稿了,我不看这热闹了,我先回去了。”云初说完后转身就走,心里不由得感谢责编的催稿电话适时地解救了她。

“喂,云初…”天雪回过神来,正想阻止云初离去,可是云初已经被好几个人阻隔开来了。天雪只能气恨地瞪着好友的背影,心里想着:看来云初真没有嫁入豪门的命哪!

别人挤都要挤进来,而她替云初占了位置,云初却轻而易举就放弃了,难道云初不知道那唐家六位少爷就是金龟婿吗?唐氏集团无论在权势还是财势都与段氏在伯仲之间,嫁入唐家,就等于古代的女人嫁入皇宫一样,有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

望着人群,天雪只能叹惜了。因为钻进来的时候,如同在法定假日挤公车一样难,但是出去的时候,却容易得很。那些女人看到又有一个人离去了,求之不得,这样她们的希望就会多了一分。

看到云初毫不留恋地穿过国道,往家的方向走去,天雪再一次叹惜,好友真的错过了这万分之一的机会呀。

003 好心指路(二更)

唐曜黑着一张俊脸,在这座交横纵错的天桥上转悠了不下十次,可是还是找不出回家的路。

这座天桥看不出与其他天桥不同,可是桥下的街道有着七分相似,对于一个习惯坐车,而且大部份时间都是别人开车载着的人来说,他真的很难找出回家的路。

刚才在酒店里,他不着痕迹离开婚宴,想偷溜的时候,发现门口人山人海,都是一些花痴女人,他立即又折了回头,结果被奶奶发现了。

当他再一次不着痕迹地偷溜时,他聪明地换了衣服,小心地自奶奶的眼皮底下偷溜出来,远离了那群想把他们兄弟六人吃进肚子去的,所谓名门淑女。为了不引人注目,他没有开车,步行而出,准备离酒店远一点了,再从别的地方回到家中去。可是没想到上了这座天桥,桥下那八条街道都有七分的相似,他不知道该往哪里走,才能回到唐家。

按理说以他的身份,S市没有地方他是没去过的,可偏偏这里他从来没有来过,今天才会栽在这里回不去。

他问路了。

问男人的时候,人家把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后,然后脸色一沉,不耐烦地道:“不知道,不认识。”

搞得他莫名其妙的,他得罪他们了吗?

问女人的时候,人家也是把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后,然后满脸花痴笑容,说道:“帅哥,把你电话告诉我,我就帮你指路。”

唐曜当场黑下了俊脸,这是什么世界呀,问个路还要有交易条件。真是世风日下,人心难测呀。

一看到那些花痴女人,他就觉得恶心。他的病能不能好,他都不在意了,因为看着这种女人,他都没有胃口吃饭,更别说娶一个进门当妻子了。

没有人愿意替他指路,尽管他的脸色黑得吓人,此时也是无可奈何,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份,谁会鸟他呀?现实就是如此残酷。不过…唐曜嘴边勾出一抹冷笑,这些人就只看到他的衣服,却没看仔细他的人,觉得他让他们得不到什么好处,所以懒得理他。现实的人,都看着利益呀。

因为迷路了,他一直在此来回地转悠着。他不敢坐计程车,因为他身上一向不带钱,平时有保镖跟着,今天被奶奶命令不准带保镖,所以他身无分文。

他想打电话回去给他的手下,让手下来接他,可是他又不知道这里叫什么地方。

唉,他唐曜,也有头痛的时候。

再一次懊恼地转身往天桥的另一边走去,却在转身的时候与一个女孩相撞,对方的眼镜被他撞到跌在地上,然后很不幸地摔碎了眼镜片。

“噢,我的天,我的眼镜呀!”云初顾不得责骂莽撞的路人,心疼地蹲下身去捡拾着眼镜碎片,嘴里心疼地道:“天,五百元没有了。”

更让她懊恼的是,她随手拿的发夹是快要断的了,而很不幸的是,在她蹲下身捡拾眼镜碎片的时候,那个该死的发夹居然在这个时候断了,满头秀发随即散落下来。

唐曜的心一下子狂跳了起来,觉得那是一幅绝美的画面,他忍了很久,才不让自己伸出手去抚上那黑得发亮的三千青丝。他从来不知道女人的头发会带给他美好的感觉。

当他看到云初站起来,抬起脸看向他的时候,他整个人都呆住了,那是一张白皙精致的脸,脸上方托着一双凤眸,虽然因为近视有点失去应有的风采,不过还是相当的吸引人,光洁的下巴上是滟滟诱人的红唇,高矮适中的鼻子嵌在正中,搭配得恰到好处,而满头及腰的秀发,黑得发亮,如瀑布一样披散在她的身前身后。她或许不是绝美的,但是却很迷人。

唐曜只觉得一股强烈的电流传遍了全身,把他给电了。而他的下半身立即有了反应,那是一直以来都不曾有过的。

他怔怔地看着云初那张白皙精致的脸,一动也不动,心里只闪过了一个念头,他想要她!

对,他想要她!迫切地想要她!

这是他三十一年来第一次产生了这种念头,他不想去思考,这个女孩是不是医生说的能拯救他的圣女,他只想着,他要立即娶她入门,让她成为他的妻子,他要得到她,不管她是谁,他就是要得到她。

“先生,你没事吧?”云初的眼镜摔坏了,她看不清楚面前这位高大的男人长得什么样子,只有模糊的一点印象,觉得这个男人长得不赖,就是冷了点。

唐曜回过神来,低冷地道:“对不起,撞坏你的眼镜了,我会赔给你的。”

云初看看手里的眼镜,其实她很想骂人,不过看在对方是无心的份上,她忍了。听到对方说要赔给她,她随口应着:“不用了。”他们不认识,他如何赔给她?除了自认倒霉之外,她还能如何?

云初越过唐曜就朝天桥的另一边走去。

唐曜下意识地跟在她身后。

停下脚步,云初回过身来,没好气地问着:“先生,还有什么事吗?我说过不用你赔了,你也是无心的。”撞坏别人的东西时,一般人都想着逃之夭夭,这个男人却想纠缠着赔钱吗?

唐曜冷漠的双眼此时热得如同一团火,紧紧地盯着云初看,听到云初问话,他才不好意思地说着:“我迷路了。”

想不到云初一听到他迷路了,居然咧嘴就笑,那笑很自然,也很迷人,露出她整齐洁白的牙齿。

“在这里迷路很正常,这里被人戏称为‘迷路桥’。你想去哪里?我告诉你怎么走吧,我在这里住了二十五年,这里有多少间店铺,我都知道。”

唐曜一喜,终于遇上了好心人。

“我想去富裕街。”

看他一眼,云初笑道:“那条街道都是有钱人的世界,你确定你要去?”虽然她看得不是很清楚,可是这男人一身厨师服装,她还是看得出来的。

“嗯。”唐曜低低地应着。

再看他一眼,云初觉得他的话真的不多。

不过多不多与她无关,她只是好心替他指路的人,以后又不会有交集。

云初指着东面的天桥口对唐曜说道:“你从那边的天桥口下了台阶,顺着那街道一直走下去,走到尽头之后,然后再往右拐,穿过一条马路,再左转,穿过一条主心街后,便是富裕街了。不过听起来很短,走起来最少都要两个小时。”因为这些街道都是很长的。

唐曜记住了云初说的话,然后道了声谢,再掏出手机,把云初拍了下来。

云初没有戴眼镜,看不清楚他在做什么,还以为他拿出手机是想打电话呢,心里只是疑惑,打电话为什么要对准她的脸来打?

挥去疑惑,云初转身离去。却不知道这一偶遇,让她成为S市被女人嫉妒的新对象。

004 云初是谁?

云初回到自己的老公寓里,很不舍地取出了银行卡,然后认命地去重新配眼镜。

她近视度数差不多八百度,失去了眼镜就等于失去了光明。

想不到去凑个热闹却害她损失了眼镜,还真有点划不来。脑里记起那个高大冷冽的厨师,虽然看得不是很清楚,可是那男人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气质却不像是厨师的,或许是写文的缘故吧,她的细胞特别的敏感,她觉得那个男人不似普通的厨师。

挥去无聊的思想,云初决定把那个男人当成倒霉事件。

明亮眼镜是S市最大的眼镜店,老板夫妇都是上海人,精明能干。他们的眼镜连锁店几乎垄断了S市的眼镜行业。他们的服务最好,眼镜也最好,只是好的东西自然价钱更高。

普普通通的一副眼镜都要过百元。

而云初近视太深,配一对纤维眼镜,五百元算普通的了。

当云初还在挑选眼镜的时候,一辆深色的轿车停在了眼亮眼镜的门口,车内坐着三个男人,两个是西装革履,一个穿着休闲服,但是那股与生俱来的冰冷却是休闲服掩盖不了的。

那个冰冷的男人坐在车内并不动,只是透过车窗,冷冷而热烈地看着正在挑选眼镜的云初。

“大少爷,你需要配眼镜吗?”一位保镖试探地问着,心里想着大少爷的眼神锐利无比,如果配上眼镜,能隐去不少锐利,这样就不会让他们那样惧怕了。

厉了他一眼,唐曜却不出声。

他不太喜欢说话,不过对于弟弟唐灏来说,他都算好的了。唐灏甚称“哑巴”,就连他们这些唐家人都极少能让他开口说话,外面的人更不必说了。

刚才他以最快的速度回到了家里,然后换下了衣服,再以三分钟的时间查到了云初的所有资料,然后领着两个保镖随意开了一辆车便出了门。他发觉在这短短的两个多小时里,他非常想她,想到让他在下一分钟就出现在明亮眼镜面前了。他知道自己撞坏了她的眼镜,她一定会来配眼镜的。

保镖意外地发现自家大少爷正一眨也不眨地盯着正在挑选眼镜的一个女孩,先是一愣,随即大喜,也不管唐曜不喜欢多话的保镖,兴奋地问着:“大少爷,你在看那个女孩吗?”

再次厉了保镖一眼,这次唐曜说话了。“等她挑好了眼镜,就帮她付钱。”他说过会赔给她的。

“是,大少爷。”

保镖一想到寡情的大少爷,居然真的被一个女人引起了注意,心里早就乐开了花,心里想着:大少爷的病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