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承喜知道自己问错了话,但是话已出口,覆水难收:“大帅家里……房子真多。”

马从戎哑然失笑了,体谅他是个乡巴佬,没见识:“前头的大楼,是我们大帅见外客的地方。这边的小楼,是我们大帅做学生时的书房。那边的房子院子,是当年老夫人住过的。现在我们大帅住的是老帅的楼,天气热了,还会搬回后面的小园子里。小园子里景致好一点儿,当然,冬天是没什么好看的。”

顾承喜被他说出了一脑子乱麻,没大听懂,只能身不由己的紧跟慢赶。终于走到了一座白色的二层洋楼前,马从戎停住脚步,又侧身对着楼门一伸手,微笑着告诉他:“到了。”

顾承喜傻乎乎的点头,没说出话。拖着右腿上了台阶进了楼,扑面的暖风立刻熏出了他满头满脸的汗。脚下虚飘飘的不踏实,一步一步都像是走在了云里。拘谨的垂下了头,他发现自己脚上的新棉鞋已经陷入了厚厚的地毯。地毯无边无际的铺向四面八方,五龙捧日的巨大图案正对了前方楼梯。左右两边一边是白墙,另一边开了门,垂着晶莹剔透的珠帘子。隔着珠帘,依稀可见帘后是个小厅,厅里的陈设仿佛是珠光宝气,仿佛是的,因为帘子闪烁着光芒,刺了他的眼睛。

随着马从戎上了楼梯,他走过二楼长长的走廊。一颗心直跳到了喉咙口,他一口接一口的咽着唾沫,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来。一个是天一个是地,也许老死不相往来才最合适。

可是,他真的很想念平安。分离了两个多月,平安本人的影子都虚幻了,唯有他的想念永远真实。

随着马从戎停在了一扇门前,他看见马从戎抬了手,不轻不重的敲了门。

然后握住黄铜门把手,马从戎缓缓推开了门,同时对着顾承喜一点头,轻声说道:“顾爷,请。”

顾承喜一把抓住了自己的棉裤两侧,直挺挺的,茫茫然的,通过了房门。

房门无声无息的关了。他往前看,看到一张硕大的写字台后,坐着他的平安。他的平安是西装打扮,上身箍着一件青缎子马甲。右小臂横撂在写字台沿,衬衫袖扣是亮晶晶的一滴水。

顾承喜看着他的平安,他的平安也在看他。霍相贞侧身靠着大沙发椅的靠背,微皱着眉头注视了前方的顾承喜。仿佛是第一次认识顾承喜,他发现顾承喜是个松散的大个子,大得不上台面,和书房里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所以还是不可思议——他和顾承喜的关系,不可思议,是个荒谬的梦,而且不堪回首。但是救命之恩大过天,所以一笔旧账,他不能翻。

正当此时,顾承喜缓缓的弯了腰,轻轻的出了声音:“大帅。”

霍相贞垂下了眼帘,不愿继续正视他:“腿好了吗?”

顾承喜痛苦的面对了地面,霍相贞的目光和语气都让他无地自容:“还有点儿瘸,不耽误走路。”

霍相贞端起手边的茶杯,无声的抿了一口。热茶通过口腔,不知怎的,让他联想起了顾承喜的舌头。两道眉毛瞬间拧了一下,他放下茶杯,几乎作呕:“我在盐务局给你留了个差事。你救了我一条命,我没的报答,所以许你个前程。进了衙门好好干,我的人有了升腾,我的脸面也添光彩。”

双手一按写字台沿,他起了身。单手插在裤兜里,他开始来回的踱步,仿佛写字台前横着雷池,他原地打转,保持着他和顾承喜之间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房子也给你找好了,到时我再拨几个人给你使唤。一会儿马从戎会带你去账房取一笔款子,你先用着。不够直接找马从戎,我吩咐过他,他会负责你的花销。”

他认为自己已经为对方设想得很周到,然而顾承喜向他抬了眼,却是轻而坚决的说道:“大帅,我不要钱,房子和差事也可以不要,我只想要……要我的表。”

此言一出,霍相贞意外之余,不由得垂眼看了自己的左手腕:“表?”

顾承喜定定的盯着他看:“你说过给我。”

霍相贞沉默了片刻,然后答道:“让人带你去洋行再买一只新的好了。”

顾承喜摇了摇头:“我只要你的。”

霍相贞对着他抬起了头,右手抚摸着左腕的表盘:“它……它是我的未婚妻生前送给我的。对我来讲,它是个珍贵的纪念品。”

顾承喜死皮赖脸的,斩钉截铁的告诉他:“我不管是谁把它送给你的,我只知道你已经把它送给了我。你是大人物,还要说话不算话吗?”

霍相贞望着顾承喜,知道他的意思。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他摘下了手表,然后迈步走向了顾承喜。

停在顾承喜面前,他将手表又翻来覆去的看了一遍摸了一遍。最后一横心,他把手表递向了顾承喜:“拿去吧。”

顾承喜伸出了一只手:“我不会戴。”

他是实话实说,不是得寸进尺。他真不会戴,如同当初他不会摘。

霍相贞从鼻子里呼出了短短的一股气,介于不耐烦和苦笑之间。将表带套上了顾承喜的腕子,他“喀哒”一声,摁上了表带的暗扣。将表盘转到了腕子上方,他恋恋不舍的,又用手指蹭了蹭表蒙。指尖无意中划过了顾承喜的手背,顾承喜哆嗦了一下。

随即猛的对着霍相贞一鞠躬,他转了身,忍着一腔酸楚的泪往外走。不是一路的人,不在一个世界。一个是天,一个是地,而他又如何才能翻天覆地?过于灵活的左腿和过于笨拙的右腿结了绊子,让他一路扶着墙走了个东倒西歪。候在走廊的马从戎见了,连忙去追:“哎,你跑什么?”

顾承喜不跑不行了,他想回家,回他那个黄土蔽日的小县城里去。起码在那个小土窝子里,他能挺得直腰抬得起头。

跌跌撞撞的冲下楼梯,他被一群勤务兵阻住了脚步。水晶帘子高高掀起了,勤务兵们从帘子后面抬出了一架紫檀框子的大穿衣镜。穿衣镜碎了一角,勤务兵们显然是要把破镜子运走。顾承喜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镜子,受了惊似的停在镜子前,他被镜中的人吓了一跳。

在进京之前,他明明已经给自己预备了最好的衣裳——最新的棉花,最贵的料子,加钱让县里最有名的裁缝赶了工。他以为自己已经是体面到极致了,可是大穿衣镜呈现给他的影像,却是个窝囊臃肿的傻大个儿。他的绒面棉鞋,他的黑布棉裤,他的缎子面大棉袄,他刺猬似的脑袋,全都可怜又可笑。他在火车上已经用毛巾使劲搓了脸和脖子,可是和旁边的马从戎一比,他还是不干不净的糙。

他对着大穿衣镜愣了,而未等他回过神,镜子后的楼门一开,一名少年跳跃着进了来。抬手一指大穿衣镜,少年扯着大嗓门问道:“嗨!昨天晚上我弄坏的,现在你们才给搬走?”

一名小勤务兵陪着笑容开了口:“白少爷,昨天一时没找到合适的大玻璃镜配,大帅说碎了一角也能将就着照,所以就等到现在才搬。”

少年穿着爱尔兰花格子呢上衣,头上歪戴着一顶学生帽。一边张嘴一边转向前方,他仿佛是预备着继续说话,然而冷不防的见了顾承喜,他当即一耸肩膀:“哟,这是谁啊?”

顾承喜呆望着少年,少年太漂亮了,一张脸冻得白里透红,鲜艳娇嫩得如同花瓣,配着斜飞的长眉和清澈的大眼睛,他一颦一笑都像是带着戏文。

身边的马从戎开了口,替他回答:“白少爷,这位顾爷救过大爷的命,当时您没在场,不知道。”

白摩尼一扬头:“我怎么没在场?我怎么不知道?我只是没见过他而已,让你说得我好像根本没去似的!”然后他对着顾承喜不伦不类的一抱拳:“你是好人,我谢你啦!”

话音落下,他咕咚咕咚的跑上了楼。马从戎不屑的一笑,随即对着顾承喜说道:“顾爷你跟我往这边走。这帮家伙也够可恨,早不搬晚不搬,非得这时候挡咱们的路。”

顾承喜站在原地没有动。

镜中人和镜外人一起刺激了他。真的要走吗?一步迈出去,从此可真就是天归天、地归地了!

看看平安的家,看看平安家里的人,平安养的狗大概也比他高贵百倍!不能走,怯也不能走,怕也不能走!走了,就回不来了!走了,这辈子就连平安的边都摸不着了!

拖着右腿向后一转,他涨红着脸开了口:“马副官,我不走,我还有话对大帅说!”

第13章 交错

白摩尼今天不知是怎么了,兴致特别的好,冲进书房之后二话不说,直接开始对着霍相贞载歌载舞,哼哼呀呀的满屋转圈。霍相贞坐在写字台后,本是在沉痛缅怀着自己的手表,冷不防的看了他的洋相,不由得抬头笑问:“疯了?”

白摩尼将双手交握在了胸前,摆了个要唱西洋歌剧的姿势。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对着霍相贞一伸手,同时走腔变调的曼声唱道:“大哥——带我去上海玩——好不好——”

霍相贞向后一靠,彻底笑了:“小崽子,你又闹的是哪一出?我没时间带你去上海野跑。”

白摩尼不唱了。向前走了两步,他“啪”的一声,把上半身拍上了写字台。双臂长长的伸向了霍相贞,他仿佛是浑身的皮肉全在做痒,赖唧唧的不撒娇不行了:“大哥啊……”

没等他把话说完,书房的房门忽然被人轻轻的敲响了。响过之后即刻一开,马从戎并不给他恢复原形的机会,故意请家里外头的人一起欣赏白少爷撅向门口的屁股:“大爷,顾爷说还有话要对您讲。”

霍相贞很意外,几乎吃了一惊。一扯白摩尼垂到自己腿上的手,他低声说道:“你出去。”

白摩尼溜下大写字台,回头看了顾承喜一眼,也有点不好意思。他快步离了书房,马从戎也一如既往的关了房门。

霍相贞把两边胳膊肘架上了写字台,遥遥的问话:“还有事?”

顾承喜彻底的不看他了,垂着头喃喃说话:“大帅……我、我不想去盐务局,你……您能不能让我当个兵?您是带兵的人,我……我……”

霍相贞明白了。将手边的一支自来水笔投进瓷笔筒里,他答道:“可以。”

一句“可以”,截断了顾承喜的语无伦次。顾承喜心中天大的事,放在霍相贞的口中,只不过是“可以”或者“不可以”。

顾承喜深深的鞠了一躬:“谢谢大帅。”

霍相贞无言的挥了挥手,可惜顾承喜垂着头,不能领会他的示意。于是霍相贞只好额外的开了口:“去吧。”

顾承喜晕头转向的往外走。房门一开,他听到后方的霍相贞喊道:“马从戎!”

马从戎和他擦肩而过进了书房,留他一个人站在了幽暗的走廊里。走廊的另一端开了一扇门,门内有人在哼着古怪的小曲。忽然哼曲的人向外一探身,顾承喜看清了,认出那是活泼美丽的白少爷。白少爷已经脱了外衣摘了帽子,衣衫不整的趿拉着一双兔毛拖鞋,是个随时要就寝的模样。对着顾承喜一挑眉毛,白少爷屈尊纡贵的笑了一下,紧接着缩回了头。

顾承喜没有笑,因为感觉白少爷似乎是把自己当成了一条通人性的好野狗。

片刻之后,马从戎出了书房。一边关门一边转向顾承喜,马从戎压低声音笑问:“不想去盐务局了?其实盐务局挺好,是个肥衙门。”

顾承喜倒是感觉马从戎更可亲一点:“我……我想跟着大帅做事……”

马从戎带着他往楼梯口走,声音始终是很低:“也对,有大帅提携着,从军比去盐务局更有前途。你等着,我必定给你掂量个好位置,你认字吗?”

顾承喜思索着答道:“我小时候念过几天私塾,报纸差不多能读通……”

马从戎一点头:“好,够了。本来也不用你做学问。”

马从戎带走了顾承喜。出楼门时勤务兵还在搬运大穿衣镜,于是顾承喜得以又照了一次。把自己的全貌深深印在心中,他狠狠记住了自己今天的熊样。

顾承喜成了霍相贞心中一根刺,埋伏在心底,时不时的扎他一下,让他一疼或者一惊,可又扎不出他的血。起身慢慢的踱向了门口,他想去看看白摩尼。然而房门一开,马从戎欲语还休的向他一笑:“大爷,人送走了。”

霍相贞一点头:“嗯。”

马从戎迈步进房,顺手关了房门:“大爷,盐务局的缺,顾爷不要了,是不是……”

霍相贞又一点头:“给你了。”

马从戎微笑着堵住了他:“还有件事,想求大爷帮忙说句话。”

霍相贞抬头看了他:“嗯?”

马从戎垂了双手,站成了顺顺溜溜的一棵树:“内务部的前次长何克柔,自从卸职之后,也在家闲了一年多了。近来他得了个门路,想进财政部,但是竞争的人太多,所以他辗转的托了我,想投到大爷门下。凭着大爷现在的声威,随便发句话,比什么后台都硬。而何克柔也有几分才气,他……”

不等马从戎说完,霍相贞沉声问道:“他要去财政部干什么?”

马从戎陪着小心答道:“原来他是个次长,如今想做总长。”

霍相贞抬手拍了拍马从戎的肩膀:“行啊,现在连外面的总长都要巴结你了。你打着我的名号买官卖官,威风得很啊!”

马从戎脸色一变:“大爷……”

霍相贞甩手抽了他一个嘴巴:“混账东西!我看你是要把我当枪使!何克柔是出了名的无能无耻,狗屁一样的东西,你让我保他当财长?他顶好是在家养老,他到哪里哪里遭殃!”

马从戎被他打得一晃,半边面颊火烧火燎的泛了红。手指微微动了一下,他没敢抬手捂脸。而霍相贞拉开房门,对着他的肚子便是一脚:“滚!”

马从戎趔趄着直跌到了门外走廊里,东倒西歪的摔了个大马趴。一声不吭的起了身,他贴着墙边跑向了楼下。而走廊尽头有人吹了一声尖锐的口哨,正是白摩尼在笑嘻嘻的看热闹:“大哥,怎么啦?”

霍相贞站在门口,无言的扫了他一眼,然后转身回了书房。

白摩尼悄悄的进门,轻轻的问话:“大哥,上清丸惹你生气了?”

霍相贞背对着他,望着窗外怒道:“小官小职的倒也罢了,至多是混口闲饭吃,只占便宜不害人。没想到他胆大包天,竟然连总长的任命也敢包揽!别说我现在不是大总统,纵算将来我当上大总统了,他一个副官,也没有干预政务的资格!”

然后他转过了身,一屁股坐回了沙发椅:“早就想教训他了。去年他跟我要了多少缺?他爹挺好的一个老头儿,怎么养了个贪得无厌的儿子?”

白摩尼听得痛快,越发欢喜:“知道他贪得无厌,你还宠着他惯着他?听说你过年赏了他两万?”

霍相贞盯着写字台面答道:“他有他的毛病,也有他的功劳。”

白摩尼低声嘀咕:“他有功?你是看他有个洞吧?”

霍相贞一拍写字台:“你也滚!”

白摩尼扯着自己的衬衫下摆,很认真的对他摇头晃脑:“我才不滚。实话告诉你吧,你对别人好,我就不高兴。你将来要是娶妻生子了,我更不高兴。我想让你只做我一个人的大哥。一想到你和上清丸睡了觉,我都恨不能挖一铲子土把他的洞填了。你听明白了没有?”

霍相贞本是含着怒,骤然听了白摩尼的一番表白,他在出乎意料之余,不由得笑了:“什么屁话!”

白摩尼抬手一指他,同时又做了个鬼脸:“看,笑了吧?一逗就笑,大哥真乖。”

霍相贞起身绕过写字台,笑微微的走到了白摩尼面前:“不去上海,上海太远了,大哥没那个时间。大哥带你去天津吧,玩一个礼拜,行不行?”

白摩尼抿嘴笑了,一边笑一边抬手一指自己的脸:“大哥你咬我一下。你都一年多没带我出去玩过了,我是不是做梦呢?”

霍相贞劈头盖脸的摸了他一把:“小崽子,收起你的贱相。”

霍相贞说到做到,当真带着白摩尼去了天津,并且不许马从戎随行。白摩尼喜气洋洋,满拟着自己这回可以快快乐乐的狂欢一场。哪知霍相贞轻轻巧巧的拂乱了他的如意算盘——霍相贞的督理公署设在了天津,平日他不来,公署是个空壳子摆设;如今他来了,公署立刻名副其实的开始了运转。白摩尼自己去看电影,自己逛跳舞厅,因为身边没有同行的朋友,所以反倒比在北京时还要寂寞。到了第三天晚上,他忍无可忍了,在寓所里对着霍相贞发脾气:“我看你真是官迷心窍了!你来是干什么的?你要是来办公的,就别打着带我来玩的幌子!也别让我领你的情!”

霍相贞单手摁着一侧太阳穴,头疼:“孩子,你多大了?还得让人陪着你玩?要不然——”他放下手,忽然感觉身边空落落的,因为少了个得力干将马从戎:“我给你找个伴儿?”

白摩尼虎视眈眈的瞪着他:“好,你给我找吧!”

一夜过后,天光大亮。白摩尼依旧憋气窝火,也不玩了,单是寸步不离的跟着霍相贞,从寓所一直聒噪到了督理公署。汽车停在公署院门外,在他随着霍相贞下车之时,正巧从北京来了一批军需处的人。

霍相贞不理会,昂首挺胸的往公署院子里走。一只脚刚要迈过门槛,他的衣袖忽然被白摩尼扯了一下:“大哥!”

霍相贞应声回头,却是在军需处的一行人中,看到了顾承喜。

顾承喜换了一身单薄利落的戎装,标枪似的站在人群里,也看不出他是否还瘸。一双眼睛陷在帽檐阴影中,他在早春的寒天中呼出白色雾气,雾气之中,目光明亮。

视线瞬间交错而过,霍相贞面无表情的转向前方,大步流星的走出了一大氅的风。而在紧随其上的卫士队中,白摩尼的声音响了起来,清朗而又狡黠:“大哥,你把他给我吧!他是个好人,肯定不会耍嘴皮子骗人!”

霍相贞头也不回的抬起了一只手,是个不置可否的手势。黑色大氅最后一闪,他一言不发的进了公署大门。

白摩尼留在了院中。一转身面对了军需处的方向,他抬起带着皮手套的手,逗狗似的对着顾承喜一勾手指头:“过来过来,今天给你放个好差事!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看不出来啊,你打扮起来也像个人似的!”

第14章 一心向学

白摩尼在英租界内的一家小馆子里坐住了,翻开了侍者送到他面前的皮面大菜单。顾承喜在他对面正襟危坐,双手扶着膝盖,仿佛是随时预备着起身。

他心里也的确是预备着的,跟着白摩尼逛了一上午的百货公司和洋行,他被对方支使得滴溜乱转,怎么转都是不对劲,都是没眼色,都是乡巴佬,他出着热汗忍着腿疼,几乎有些无所适从了。

白摩尼嘴里咕噜着英国话,一样接一样的点菜,因为平时也是常来,所以轻车熟路,不假思索。遛马似的跑了一上午,他并没有什么收获,只跑出一副闹了饥荒的肚肠。把菜单交还给了侍者,他懒洋洋的抬头去看顾承喜,越看越感觉顾承喜挺有人样。顾承喜虽然还是怯头怯脑的带着土气,不过坯子是好坯子,平头正脸的很精神,皮肤也是白皙的底子,只是糙了点,抹几天雪花膏兴许就能细嫩了。想到霍相贞百务缠身,自己只能领着个乡巴佬压马路,白摩尼自怜自艾的叹了口气,感觉自己怪可怜的,晚上得回去闹一闹霍相贞,不闹对不住自己。横竖他和霍相贞永远闹不翻,他们是至亲。

百无聊赖的又望向了顾承喜,他眼睛忽然一亮,伸手一把抓住了顾承喜横撂到桌边的小臂:“哎?让我瞧瞧!”

顾承喜刚换了个姿势,冷不防的被他一把撸起了衣袖,不禁也是吓了一跳:“白少爷,怎么了?”

白摩尼看着他左腕上的手表,一双眼睛瞪得又圆又亮:“这不是我大哥的表吗?”

顾承喜一点头:“大帅……送给我了。”

白摩尼当即转向了他:“他送给你了?他为什么要送给你?”

顾承喜乖乖的答道:“我挺喜欢它的,就跟大帅开口讨要了。”

白摩尼把他的小臂往下一掼,若有所思的坐回了原位。给出去更好,他想,否则他身上总有灵机的东西,他总忘不了灵机。可若是灵机不算数了,自己的地位会不会也随之动摇?

他自知没有灵机的智慧与魅力,霍相贞肯把他当个活宝宠着,他绝对是沾了灵机的光。灵机走得太久了,走的时候他还是个小少年,现在已经长成了大人。他承认灵机的好,但是对于他来讲,灵机真的是已经淡化成了一个符号,一个可供他在和霍相贞吵架时,大喊“要是我姐活着的话”的符号。

白摩尼想入了神,直着眼睛发呆。他一直在向灵机学习,霍相贞的部下,他全认识。他替霍相贞瞄着他们听着他们,顶着嚼舌头的罪名做千里眼顺风耳。然而还是比不得灵机。没办法,天生成的,他没那个灵气。不过话说回来了,慧极必伤,他傻一点,也是个福分。

一道罗宋汤上了桌,白摩尼终于回了神。勺子蘸了汤送到嘴边,他伸舌头轻轻一舔,紧接着满意的点了头:“小顾,吃啊!”

顾承喜早就饿了,但是管着自己的手和嘴,不肯妄动。终于得了白摩尼的命令,他端起面前的小白瓷碗,呼呼噜噜的一口气把汤喝了个精光,一边喝一边还用勺子把汤中的菜叶往嘴里划,勺子在瓷碗里刮出一阵清脆的响。末了把小碗小勺往桌上一放,他舔着嘴唇抬起头,忽然发现满餐厅的人全在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

莫名其妙的望向白摩尼,他不知道自己又犯了什么罪过。白摩尼手里捏着一小块面包,苦笑着低声骂道:“丢人现眼的货,你是饿死鬼投胎吗?”

顾承喜红了脸,也长了知识。跟着白摩尼是有好处的,他半天里明白了很多的事。

沙拉和羊排上了来,顾承喜不敢再妄动了,他认认真真的向白摩尼学习。刀叉全都用不惯,羊排却是香气四溢。他垂涎三尺的一心向学,费了牛劲才切下了一小块肉。白摩尼慢悠悠的吃,他也跟着慢悠悠。白摩尼边吃边说,东一句西一句的都是闲话。他停了刀叉静静听着,从闲话里面,听平安的故事——平安特别厉害,前几天刚把马从戎给抽了,抽得马从戎那脸像花瓜似的;平安特别好玩,在玉清池泡了回澡,说是泡得舒服,回去就在家里砌了个大池子;平安不分美丑,总让马从戎把他剃得愣头愣脑;平安可没意思了,到了天津都不知道玩……

听着听着,他忽然发现白摩尼嘴里除了平安没别人。不动声色的仔细审视了白摩尼,他没看出白摩尼的岁数。白摩尼像小孩子一样细皮嫩肉,又像少年一样活泼顽劣,一掷千金的气派,则是成年人式的。顾承喜想他至多也就是二十岁左右,反正得比小林大。小林要是好穿好戴的打扮起来,也能挺好看,但是比不得白摩尼。就好比自己虽然也穿上了一身呢子军服,但是站在平安身边,都不如人家手下的一名副官像样。

一顿西餐吃得他不饱不饿。出了馆子继续玩,他拖着微跛的右腿,鞍前马后的为白摩尼效劳。在北京他已经是眼花缭乱,如今到了更摩登的天津,他越发的露怯,一动就是出丑,而且还全是一般人想出都出不成的丑。白摩尼被他逗得哈哈大笑,看他和万牲园里的猴子也差不多。

顾承喜好脾气的跟着他笑。在白摩尼面前丢人,总好过在平安面前现眼。想要脱胎换骨,不吃苦头是不行的。

入夜之后,顾承喜终于当完了一天的差。独自在街边找了家小铺子,他进去连吃了三大碗热汤面,一边吃一边回想着今天的事。晚上白摩尼又带他进了外国馆子,还给他点了一杯鸡尾酒。他没见过这么绿莹莹的酒,闻着还带着点清香气。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酒是出乎意料的又甜又辣,让他“哈”的出了口气,紧接着很响亮的咂了一下嘴。

这一哈一咂又惹出了白摩尼的笑。所以此刻顾承喜一边吃面,一边检讨。这一天真是没白过,他长了太多的知识。

吃饱喝足的出了小铺子,他沿着大街慢慢的走。夜风刮着他热烘烘的面孔,抬手用冰凉的表蒙贴了贴脸,他想这块表可能真是平安的宝贝,表壳子都不亮堂了,是被人戴了太久的模样。真想把平安拽到面前狠狠的抱一下,不干别的,只抱一下就好。他和平安是个不分高低的身量,平安正好够他结结实实的抱个满怀,谁也不用迁就谁,是势均力敌的一抱。

顾承喜觉得自己这一天没白逛,白摩尼也有同感。出浴之后托着大毛巾,他一边擦头发一边对着霍相贞大说大笑:“嗬!好个大土包子!这一天丢尽了我的脸,不过人是真恭顺,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我记得当时是怎么来着?他因为偷东西让人打了?看着挺老实的啊,他能做贼?是不是被人冤枉了?”

霍相贞并不比他回来得早。一身的武装卸尽了,他上身只剩了一层白衬衫,衬衫下摆被牛皮腰带服服帖帖的束在了裤腰里。听了白摩尼的话,他没言语。一屁股坐到软颤颤的大床上,他弯了腰想要脱马靴。哪知白摩尼甩掉拖鞋也跳上了床,三步两步的跑到了他的背后。从睡袍里伸出一条光腿,白摩尼试探着踩了踩他的肩膀。

霍相贞正在拔萝卜似的拔自己脚上的马靴,忽然受了干扰,便直起腰想回头:“你——”

没等他说出整话,他肩膀一沉,白摩尼的大腿已经蹭上了他的鼻尖。一双手扳了他的下巴,白摩尼抬起另一条腿,险伶伶的骑上了他的脖子:“大哥,你现在还能不能驮动我了?小时候你总驮我的!”

霍相贞抬手拢住了他的双腿,运了力气向上一挺身:“现在也能!”

白摩尼惊叫一声,弯腰搂住了霍相贞的脑袋:“真高!”

霍相贞被他挡了眼睛,所以一边走一边摇晃脑袋躲他的手。没有走出几步,他忽然问道:“光着屁股呢?”

白摩尼低头去看他的睫毛和鼻梁:“刚洗了澡,干净的!”

霍相贞抬手一拍他的大腿,笑着骂道:“混蛋!”

白摩尼一下一下抚摸着他的头发,忽然又问:“大哥,如果我不是小弟,而是小妹,你是不是早就娶我了?”

霍相贞想了想,然后答道:“不一定。贤内助贤内助,得贤才行。你这样的,好吃懒做,也就是块姨娘的料。”

白摩尼听闻此言,气得大骂,一边骂一边踢动一双小腿,用脚后跟在他胸前乱凿了一气。霍相贞笑着继续走动。白摩尼的大腿磨蹭着他的面颊,软而芬芳。他真想扭头在那皮肉上轻轻的亲一下吮一下,但是不能,因为不确定白摩尼的意思。白摩尼从小到大,一直没个正经,他怀疑对方也许只是闹,傻玩傻闹。

再说,也对不起灵机。

霍相贞按兵不动,白摩尼也只好引而不发。他对霍相贞是怕又不怕。不怕,是因为他知道霍相贞对自己有感情,可以由着自己任性;怕,是因为他离不得霍相贞。霍相贞没了他也是一样的活,他没了霍相贞,活不了。

所以,有些话,他不敢说;怕自己说不好,会说走了大哥。

在霍相贞的脖子上骑够了,他落了地,想和霍相贞同床共枕,然而霍相贞对他一挥手:“回你自己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