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很配合地上了车。

第一百三十七章商谈

槐花巷穆远的宅子里,敞亮的西花厅,喝着木樨清露的容悦惬意地眯起眼。

此时尚是初夏,离桂花盛放的金秋还早着呢,也不知这隔年的木樨清露是怎么保存的,味道居然很正,香醇馥郁,清甜可口,和新摘的没什么两样。

侍立一侧的赵顺像有他心通,即时为她解惑,同时不忘替主子美言几句:“王爷知道王妃爱喝这个,又苦于桂花只秋季才开,让人多方搜寻,年前终于从南海得了两株,一株四季金桂,一株四季银桂,都是栽在盆子里送来的,才一臂多高。王爷怕树苗不耐云都的冬寒,着专人送去葫芦谷,那儿有地热,有温泉,听说由莫公的义子莫尧亲自照料,就种在温泉池边,一开春就挂花了,莫尧把花摘下后送去无名谷,交给江厨制露,因两地相隔千里,每三百里换一匹马,以保住桂花的鲜香…”

容悦默默地放下晶莹剔透、不知用什么质材做成的杯子,里面的琥珀色液体轻轻荡漾着,散发出沁人心脾的香味,诱惑着她的感官,可她再也不敢喝下去,不然她会以为自己其实姓杨,叫杨贵妃。

“听说你有事找我?”

人未见,声已闻,听得出,他很愉悦,整个人也因此显得格外明朗,象牙白的绸袍,衣缘是银灰底黑色小龙纹,交领直裾,头发湿漉漉地散披着,一副刚出浴的模样。

容悦暗忖,叫她等这么久,难道竟是洗澡去了?

穆远低头看了看茶几上的半盏清露,收起笑容问:“怎么啦?不喜欢喝?”

“不是…”

“那为什么会剩下?记得以前每次端给你,很快就喝得光光的。”

容悦还在组织语言,穆远已经自动找好了理由:“是不是这种不好喝?品种不同,味道果然是要差一些吗?”一面说,一面端起杯子细品起来。

容悦的手伸在半空,她很想喊一句:“那是我喝过的啦!”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穆远舔了舔嘴角,认真地看着她说:“怎么我觉得差不多呢?刚送来的时候,我也尝过的,若不是觉得好,我也不会留给你。”

“谢谢你”,容悦由衷地道谢,然后表明观点:“我会剩下,不是因为它不好喝,而是觉得受之有愧。就这么一点东西,劳动了多少人手?跑累了多少匹马?我虽然爱喝,却不是非它不可,其他饮品,如玫瑰露,莲花露,桃汁,梨汁,都很好喝。没有果汁花露,茶水也行;没有茶水,白水也行;没有白水…”

“还有什么也行呢?”穆远俊眉一扬,笑谑着开口。

容悦脸红了:“我就是想说,我什么都能喝,没必要弄得这么复杂,为了一杯府中女眷爱喝的清露,支使得一干手下团团转,只怕有损王爷的清名。”

穆远的手横过茶几,握住她的手说:“本王有什么清名?狂名还差不多,从来不务正业,一年有十一个月在外游荡,我父皇嘴里骂着逆子,其实心里从不真正指望我有出息,所以乐得不给我派差事。这回被我母妃逼得没法,在理藩府随便指了一个名头,叫司赞官,你知道司赞官是干什么的吗?就是接待来宾,陪着人吃喝玩乐的。”

容悦低笑出声:“那还不好吗?免费享乐,完了还有禄米拿回家。”

穆远也笑:“是很好,别人求都求不来”,说到这里,神情有几分落寞:“都说我父皇在众多皇子中最疼爱我,也许吧,别的兄弟对他又敬又怕,每次召见都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我却不当回事。也许我本身天不怕地不怕,从小在父皇面前就很放得开,嬉笑怒骂,随心所欲,他藏在御书房里的好东西,大半都落到了我的腰包,有的是明着要,有的暗着拿,有的则是他当武器砸过来,他明知砸给我的东西都是肉包子打狗,依然照扔不误,被我顺势揣走后,也从不要回去。”

容悦点头重复:“肉包子打狗?这词用得可真妙!”

穆远噗地一声,把她扯过去搂在怀里道:“就知道取笑我,也不知道安慰安慰。”

“安慰什么呀,你父皇确实很疼你”,容悦推开他越来越近的脸,横目嗔道:“你说了不再像以前那样的,要说话算数,你要给我时间适应。”

穆远不甘地坐正身体,嗡声问:“你还要多久才能适应?”

容悦想了想,决定给自己一个期限,如果真到了那一天,她仍没法接受,那就对此事做个了结,不再浪费彼此的时间,因而道:“等回到云都后,我们再办一个简单的仪式,不需要请外客,只府里摆几桌酒,再在我们房里点上红烛…”

穆远的眼睛亮了:“你要跟我重新拜堂?”

“什么重新?我还没跟你拜过堂呢。”

“嗯嗯,我们还没拜过,是得好好拜拜。”穆远激动得声音有些不稳,兴冲冲地宣布:“我们今晚就动身,叫长孙葵快马先行,去布置好喜堂和酒宴。”

容悦被他箍得差点喘不过气来,使劲挣了挣,然后拍了拍他的手,努力安抚着说:“你别急,别忘了你来这里是干什么的。”

穆远不以为意:“我们回去拜完堂,再过来就是了,耽误不了多久。”

容悦不得不出言提醒:“都已经把我找回去了,你再有什么借口往这边跑?云都你父皇那里,还有个陪吃陪喝的司赞官等着你呢。”

见穆远皱眉忖度,容悦又道:“一次来是随意,二次可就是刻意了。”

穆远突然扳过她的脸,直视着她的眼睛问:“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根本就不想跟我拜堂?”

容悦不避不闪,正色道:“不是,如果我不想,就不会说那样的话,我这人,一是一,二是二,做不到的事,就不会承诺,以前我可有答应过要跟你成亲?”

穆远总算放开手,把她拥在胸口问:“那你这次,是真心要嫁给我了?”

容悦却又迟疑了,意识到穆远猝然变冷的视线,忙收摄心神回答:“我是真心那样打算的,等我们办完了这边的事,再一身轻松地回去,正式成婚,好吗?”

穆远疑心仍在:“如果你是真心,为什么非要等回到云都才肯成婚?这里不行吗?你要一个简单的婚礼,这里也可以办,我今晚就可以搭个喜堂给你,喜服也可以马上叫人去准备。”

容悦直叹气,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的通情达理,果然是有实效性的,这不,才过了几天啊,就恢复了强横霸道、胡搅蛮缠的本性。但即使如此,该坚持的她一定得坚持,不能被他牵着鼻子走,故耐下性子解释:“之所以要回到云都,是因为,我想有一段互相了解的时间,须知我们之前的交往都是不正常的。”

“哪里不正常了?”

“你觉得正常吗?要么,你是王爷我是侍婢,要么,我装病你爬墙。”

穆远笑得胸口一阵震颤:“我从没爬过墙,最多是偷偷摸上你的床。”

容悦差点噎住,忙转移话题:“我希望王爷能以大局为重,你好不容易瞅了个机会接近东海大营,要是为了我,这样不负责任地跑回去,就不怕手底下的人寒心?”

“回去了再回来嘛。”穆远做垂死挣扎状。

容悦乘胜追击:“你自己说,回去了还有什么借口回来?”

穆远卡壳了,容悦谆谆善诱:“只不过推迟几个月而已,我们是要在一起过一辈子的。”

穆远在她头顶叹息:“恐怕不只几个月,一年半载,甚至几年都有可能。”

“真要那么久,你父皇就该猜忌你了,也许他现在就在猜忌你,必须速战速决,三五个月已经是极限了,即使这样,你也要不时传一些消息回去,比如说没找到我,或者说我病了,我反正是个公认的病秧子,就接着装吧。”

穆远又有了些高兴劲儿:“你是说,你要留在我身边,然后装病?”

“呃,我想暂时住在周家,有那个逃跑的拳师顶杠,我在那儿没问题的,你这边,就说还没找到。”怕穆远拒绝,容悦紧跟着说:“我今天来,其实是为了另一件事。”

“什么事?”

“平城太守你认识吗?”

穆远摇头:“我是微服,并没有惊动官府,寻找逃妻这种事,也不好对外宣扬。”

容悦郑重地告诉他:“平城太守有个外甥,叫祁渝,跟七皇子长得很像,不是相貌像,而是气质像”。

容悦仔细回忆几次见面的印象,后来他又去过周家几次,容悦总是尽量躲着,但每次都被他挖出来调侃一番。这人一会儿狡黠,一会儿纯真,作为卧底,容悦对伪装什么的最敏感了,祁渝越表现得像孩子,她越是警惕,又因为他像皇族中人,所以忍不住提醒穆远:“他不只像七皇子,甚至还像你,乍看不觉得,越看越像,尤其是举手投足之间,颇有七皇子的风范,那种气度不是掩饰得来的。他目前就住在太子镇,时常跟周兴互访,关系越来越密切,也不知所图为何,照常理,一个贵族公子,和一个渔村大户,有什么可谈的。”

这件事总算吸引了穆远的注意力,不再急吼吼地催着拜堂,让容悦暗吁了一口气。

第一百三十八章庾琛

当天下午容悦就回了太子镇,穆远自是舍不得,留着吃了午饭,喝了午茶,又要留晚饭,容悦很坚决地拒绝了。周家虽乱,一时半会注意不到她,离开太久终究不好解释。

马车从平城的街道上驶过,两旁屋舍井然,店铺林立,旗幡飘扬,人流如织,热闹程度不亚于云都。

平城所在的平郡是楚溟国第二大郡,加上城郊东部大营的二十万驻军,总人口少说也有四五十万。

别小看这个数字,古代城市能有这样的规模,已经相当繁华了,要知道清顺治时的北京人口也就四十二万,直到民国初年才达到七十万。

起先,听说东部大营驻军四十万,容悦就觉得不可思议。楚溟国共有四处大营,分守国境四方,虽说东部大营乃是重中之重,驻军最多,其他兵营也不可能太少,这样算起来,楚溟国岂不是常驻军就超过了一百万?一个总人口不到一亿的国家,养得起这么多兵吗?

后来向穆远求证,果然,四十万只是虚数,实际造册领饷的朝廷正规军仅二十万,再算上豪强私兵,民间团练,勉强能凑够三十余万,然后四舍五入,就成四十万了。

虽然如此,二十万正规军仍是一方巨大的势力,谁掌握了这只军队,就等于掌握了楚溟国的大半命脉。所以,身上一职皆无,纯属无业游民的穆远,只因为娶了庾嫣,就让太子忌惮到迫不及待地设局,在京畿之地的小蓬山下手,若非穆远机警,当场就交代了。

连容悦都一度以为,楚昭帝此举摆明了是在给穆远增加助力,可按穆远自己的理解,似乎远不是那么回事,容悦也不是很明白其中的关窍。

眼看就要走上通向城门的主干道,马车却慢慢地停了下来,容悦撩起窗帘,云肆在外面请示:“王妃,前方的路被堵死了,我们是在这儿等等呢,还是退回去找别的路?”

容悦朝外面瞄了瞄:“发生什么事了?”

这时一个护卫跑过来回道:“听说今天庾二公子回城,街道两边的酒楼都被城里的姑娘占满了,有几家来得晚些,没订到座位,就停在街边,因为抢位置,家奴打起来了。”

容悦心里一动,那天在周家听他们说,“二少爷已经在海上待了半年多,要用三少爷去换二少爷回来”,应该就是指这位了。没想到他在平城的人气这么高,才半年没出现,城里的姑娘们就疯了,听说他今天要回来,全跑到街上围观,不知会不会“掷果盈车”?

真是一地一风俗,海边城市,比起内陆的云都或碧水城,明显要开放得多,这种景象在那两地是不可想象的。

可惜她时间紧,耽误不起,只得按捺住看偶像的冲动,吩咐云肆后退,再找个巷子绕出去。

巷子是找到了,却太窄,她乘的马车又是加宽的,根本转不开身,容悦索性弃车步行,好在她从穆远那里出来时已经换上了男装。

交代云肆等人远远地跟着,她由一个识路的护卫在前面引路,顺便买了些东西回去送人,像她这样消失一天,最好的借口就说来平城玩了。

连着穿过三条巷子后,城门已经遥遥在望,突然,一辆马车从大路上猛地斜插进来,如果容悦只是个没有武功底子的普通女人,只怕就要撞上了。

赶车的小子大概也是这样想的,所以他一下子慌了,竟然忘了拉紧缰绳,说时迟,那时快,一道蓝色的身影从车中射出,猛地跳到了马背上,霎时马头高扬,长长地嘶鸣几声后,乖乖地停了下来。

此时的容悦,已经如轻鸢般飞起,稳稳地落在道旁酒铺的屋檐上,手里还拎着一个吓呆了的小孩。

“公子好身手!”蓝衣青年抬首抱拳,带着满脸的歉意道:“是下仆的不是,仲琨惭愧,公子可有伤到?”

仲琨?记得庾嫣说,她大哥叫庾珂,字孟珏;二哥叫庾琛,字仲琨,莫非这位就是满城姑娘尽倾心的庾二公子?容悦不禁朝他脸上打量了几眼,俊倒是真俊,单论长相,穆远尚不如他。

古人取名字是有讲究的,庾大少爷表字孟珏,就说明他是庶长子,如果是嫡长的话,该用“伯”,而不是“孟”字——曹操的表字“孟德”,也表明了同样的含义。

也就是说,庾琛虽在家中排行老二,却是第一个嫡子,不出意外的话,他将是庾家的下一任家主,即,所谓的少主,难怪地位超然,为一城的姑娘所仰慕。

容悦再想不到会在此地遇到庾琛,他不是该骑着很拉风的马,穿着很骚包的衣服,在大街上招摇过市,接受众粉丝的膜拜吗?怎么躲在车里不算,还慌不择路地跑进小巷子里来了?

闯了祸的车夫也红着脸抓着头过来,呐呐地说:“都怪那些女人那,一条街都被她们占满了,有些还派了人去城门口蹲守,小的怕被她们认出车上的标识,这才慌着往巷子里赶。”

庾琛低斥:“你还有理了?还不快向公子赔罪!”

“我没事,不过下次就不好说了,我看你最好还是换个车夫,免得误事”,容悦一面说,一面带着孩子跳下。接触到地面,看到哭着连声谢恩的娘亲后,那惨白着脸抖得不成样子的小男孩才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好了,没事了,没事了”,容悦把孩子塞到他母亲怀里,又从荷包里摸出一块银子递过去道:“带孩子去医馆看看吧,怒伤肝,恐伤肾,他年纪还小,没经过事,你别太大意了,如果自己抓药的话,可用薄荷、钩藤、双花、防风、猴枣各三钱,分三次煎水服下。当然,最好是遵医嘱。”

妇人千恩万谢地抱着儿子走了,庾琛饶有兴趣地看着容悦问:“你懂中医?”

容悦的眼神变了,中医,他说的是“中医”?

一般人只会问:“你懂医?”决不会说“中医”,中医是什么意思,中国的传统医学啊!

会说出这个词,说明什么?

心里惊涛骇浪,脸上却不敢露出异状,容悦含糊答道:“会一点皮毛而已,谈不上懂。”

“恰巧我也懂一点皮毛”,庾琛深深凝视着她的眼睛,似乎要在其中发现什么:“而且据我所知,你说的那几种药,虽然这里都有,但名字却不尽相同,比如防风,这里叫原全草。”

容悦大惊失色,余光瞅到云肆正带着人挤过来,忙疾步前行,庾琛亦步亦趋,在她身后低语道:“你住在哪里的?我明天上午去找你。”

容悦不欲招揽:“我居无定所。”

庾琛却不肯放过:“那你来找我,我叫庾琛,是庾家排行第二的少爷,你在城里随便找个人问,就知道我住在哪里的。”

容悦生硬地说:“我不是这里的人,而且马上就要离开了。”

庾琛一把扯下她腰间的荷包:“明天上午,云宾楼,天字一号,你如果不来,我就拿着这个荷包找到你家里去。你明白我有这个能力,在平城乃至平郡,没有我庾琛办不到的事。”

容悦急了:“我还要搭车啊,你把我的钱都拿走…”

这里有专供行人搭乘的马车,从平城到太子镇是五个铜子,容悦不可能让云肆直接送回去,本来就说好只送到城门口,再搭车回太子镇的。

庾琛朝后面一招手:“阿土,送这位公子回家,记得认好门哦。你今天办砸了事,要将功折罪,若再办砸了,我就把你扔到马房去刷一辈子马。”

第一百三十九章前世

庾家的马车在家门口出现,周兴慌忙出迎,见车上没有庾家人,才松了口气,却又对容悦和庾家扯上关系大感意外,待容悦三言两语说明缘由,仍将信将疑。

容悦表示理解,庾二公子是什么人物,多少人守候终日都不得一见,你随随便便在一破烂小巷里就邂逅了,未免太好运,太凑巧。

车夫阿土显然是见过周兴的,见容悦在此处下车,也颇狐疑:“这是你家?”

容悦道:“只是暂时借住,早说了我是外地人,偶尔到此游历,过一阵子就会离开的。”

“那,小的明天还到这儿来接您?”

容悦点点头,借口疲累,径直回屋去了。

她这会儿心里乱得很,实在没精力应付周家人的好奇与质询。

对于庾琛,她的感觉是复杂的,既期盼解开谜底,又有些隐隐的恐慌。

穿越者的身份本是大忌,不该容于世。试想,如果这话传出去,卢骏他们会怎么想?这根本不是他们为之效忠的主人啊。萧夫人更是不可能接受,对她而言,这不是她女儿,而是一位夺占她女儿躯体的孤魂野鬼,是她的仇人还差不多。就连穆远,都未必能接受。

正因为考虑到泄密后的种种麻烦与可预见的危险,容悦起初穿越时,一直小心翼翼地压抑自己的本性,就连对夏御那种把薄情得当深情、肉麻当有趣的恶心男,都虚与委蛇,极力周旋,务求不露出破绽。

一晃两年过去,她渐渐适应了自己的新身份,对未来也有了初步构想,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在大街上被人戳破西洋镜,由不得容悦不慌。

如果庾琛只是个跟她毫无关系的穿越男,结果会如何?

偷偷见上一面,彼此寒暄一番,万般感慨地忆念前世,互相安慰一下乍临异世的孤寂,看能不能培养出一些同胞爱,以后好守望相助。

——这是所能想到的最好结局。

——而穿越小说中,从来都是惟一的穿越者惊艳异世,背一首苏轼或毛爷爷的词,霎时震撼全场,从此才名冠天下;再种个红薯,皇帝陛下都能倒履相迎,夸你造福百姓、心系天下,男可封高官,女可嫁皇子。

——然而,这样可耻的抄袭,这样不要face的投机取巧,怎能容另一个知情人存世?是故,若有两个同性穿越者同时出现,根据穿越定律,另一个必是反角,是华丽丽的大炮灰,用来衬托另一个的聪明、低调与识时务。若是异性,除非原本有情,女方又够强悍,才镇压得住,否则仍是一桌子杯具餐具,男人好不容易回到了天堂般的封建社会,还能不把种马精神发挥到极致?所以,同穿来的女老乡,你要“一生一世一双人”,还是再穿回去吧,我这么好心,肯定会助你一臂之力。

容悦在黑暗中咬紧自己的唇,继续揣想:如果庾琛真是她的前上司,则当如何?

前一世叫叶永琛,这辈子叫庾琛,或许亦是一种机缘。这世上从没有无缘无故之事,那么她的穿越,又是为了印证什么?

叶永琛,若真的是你,为什么你不早点出现?

她十二岁进军校,十五岁开始接任务,经手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协助叶永琛所在的小组调查一桩贩毒案,由她扮成堕落的富家小姐,在歌舞厅里喝酒嗑药,因为她年纪小,长相清艳,又一副钱多人傻的败家样,很快就引蛇出洞。最后这个案子成功破获,二十出头,刚由警校毕业的叶永琛也从见习警官晋升为正式警官。

这之后,两人又断断续续有过几次合作,每次见面都是公事公办,从没私下来往过。

再往后,叶永琛突然从警官队伍里消失了,记得还有暗恋他的师姐打听他的消息,他的同事也说不清楚,有的说他上调了,有的说他出国了,有的说离职下海了,莫衷一是。

直到容悦(薛琳)十八岁入国安局,在秘密受训基地见到在那里打靶的叶永琛,才知道了这人的真正出向。

不久,他就成了她的直属上司,两人开始了长达七年的合作史。

叶永琛对她很严格,一个案子的前期资料准备就能让她写十遍报告,从中挖掘出一百个可能的突破点。稍有闲暇就把她拎到基地,一个过肩摔能练一万遍,只要她稍有懈怠,就肃容训导:“你知道你从事的是什么行当?面对的都是些什么人吗?只要一个力道没控制好,弄出了不寻常的声响,就能要了你的命!”

虽然他们曾有过整整七年的陪伴,训练时常身体接触,甚至浑身大汗地压在一起,但她从未动过男女之思,因为叶永琛的态度再正经不过,一副大义凛然的魔鬼教练派头,她会动绮念才有鬼。

若非穿越后的那个梦境,她永远也不会知道,原来她的长官竟是爱着她的。

话又说回来,梦里的事,也未见得就能作准,梦境终归是梦境。

不提容悦心思如潮,庾琛更是激动得彻夜难眠,数着更鼓等天亮。

他几乎可以肯定对方就是心爱的搭档,小巷初遇时本来只有百分之六十的把握,因为对方虽是男装,举手投足间,却总给他一种似曾相似的亲切感。

他爱了一个女人七年,也仔细观察了她七年,对她的一些小动作,以及相应的面部表情了如指掌,一个人无论扮成什么模样,都改不掉这些下意识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