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山。”

“紫金山?!这山也不错。紫金山天文台嘛。”

白汐没心思和他乱聊。站起来,走到窗台前。才发现对面街道的转角处停着一辆警车。眼风再扫了扫,扫到了站在路边的谢文湛。他似乎等得不耐烦了,直接站在了马路边上。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点了火。抽了几口又踩灭了。

谢文湛本来不抽烟的,他终于学坏了啊…过了很久很久,天都黑了。他还是站在那个地方。警察都把车开走了。他还是无动于衷。

白汐不忍心看下去了。那边林宗哲给自己铺好了床:“美女,过来睡吧。”

对,睡觉。睡觉可以赶走所有的烦恼。

醒来是第二天早上,白汐再去窗台边上望时,谢文湛果然已经不见了。不由得怅然起来。但管不了这么多了。今天她就得去紫金山寻找龙脉。

林宗哲还在刷牙:“美女,昨晚睡得好吗?”

“很好,谢谢你。今天我得走了。”她来不及吃早饭,准备好了行李,打算出门。

林宗哲擦了下嘴,走了过来:“登山一定要注意安全啊!要不然,你留个电话给我。万一出事了,还可以打电话让我帮你。”

“没关系,我一个人可以的。”她戴上遮阳帽。走了出去。呼吸一下清晨的空气,却是冷飕飕地填满了胸膛。

作者有话要说:①参考:《南京断龙脉之说》百度百科《东阳木雕》鉴宝小常识。

关于东阳木雕。

东阳木雕约始于唐而盛于明清,自宋代起已具有较高的工艺水平。据东阳《康熙新志》载,唐太和年间,东阳冯高楼村的冯宿、冯定两兄弟曾分任吏部尚书和工部尚书,其宅院“高楼画栏耀人目,其下步廊几半里”。陆氏墓与唐元和年间进士、宰相舒元舆的墓同在20世纪初被盗,均有精雕的陪葬木俑出土,可见唐代太和年以前东阳木雕已发展到一定程度。

到了明代,东阳逐渐发展成为明代木雕工艺的著名产地。主要制作罗汉、佛像及宫殿、寺庙、园林、住宅等建筑装饰。至清代乾隆年间,东阳木雕已闻名全国,当时约有400余名能工巧匠进京修缮宫殿,有的艺人被觅选进宫雕制宫灯及龙床、龙椅、案几等。

第65章 污蔑

上山的时候,白汐坐的是缆车。

紫金山位于南京市玄武区,又称钟山。这可是南京,甚至整个江南最有标志性的山。自然景点开发的比较完善。登山客和观光客每天都络绎不绝。其他的不说,看看这座山上都埋了些什么:明孝陵,孙权墓,明东陵。中山陵。

缆车上升,上升,像是一个大箩筐,挂在一根粗粗的钢绳上。窗下,弯弯曲曲的小路在绿树从中若隐若现,行人变得和蚂蚁一样。到了山上,别人去玩什么景点。她直接去了头陀岭下方的一棵七百年的银杏树旁。

古树六百年成精。周围的山头,也只有它是精了。

银杏树在一个民国展览厅的后面。鲜少有人来。而铁函告诉她,自己被盗出来之后经过这株树。这就是她选中它的原因。七百年的老树,灵力已经极清澈。双手结印,附到了树根上——“告诉我,一百五十年前,你看到了什么?”

清风吹来。微黄的银杏叶子翩翩而下。淋了她个满身。

银杏树很快有了反应。它一开始还不知道她说的什么事。几百年站在钟山最高的头陀山上。看到的,见到的。多如牛毛。她仔细提示它:1864年左右,一群人挖山,开凿王陵。几百辆车运东西进来。那这些人把东西运到了什么地方?

银杏树说了一个地点,白汐对照了地图看了下。无语了。明孝陵:“不,不是明代的帝王墓。”她又比划了下,奈何银杏树对于时间没概念。又没办法知道今夕何夕。比划了半日,银杏树恍然大悟状,又说了一个位置。

再比对了一下,中山陵…于是,紫金山你到底被挖过几遍?

就在她快要放弃的时候。银杏树又指了一个位置。在太子岩前数公里,有两座背水的山。其中一座被挖过两次,隔得时间比较长。白汐看了下地图。终于不是啥帝陵了。至于被挖过两次,能够理解。洪秀全的墓本来就是分阶段修建的。

根据银杏树的指示。白汐从头陀山东路下山。一路循着登山路向太子岩附近走去。但钟山是如此之大,简直无边无际。在头陀山上看着近的地方,走下去居然花费了一天。

到了晚上的时候,山上已经没人了。她找了一个露宿营地,搭帐篷。

旁边有一个外国旅行团。几个绿眼睛的外国帅哥合住一个营地。看她一个人啃牛肉干,都凑过来打招呼。她也用英语回复。聊了半天。一个老外说:“可爱的girl,你的英语不像一般中国人的中腔英语。是在美国留过学吗?”

“不,我有个英国老师。”曾在民国教会学堂上过学。

“哦。那真是幸运。像你这样长得漂亮,又有勇气一个人上山的女孩很少见了。有没有兴趣来我们的营地,我们为你开一个party!”

她去了。冲着他们营地有美食。

party开到很晚。她吃的是意大利小伙子带来的海鲜拉面。还尝了尝法国的牛排。最后还和这些热情的外国帅哥合了照。第二天她走的时候,几个帅哥还问同不同路。他们的目标是深入钟山山脉。最后从宁镇山脉的另一边出来。

白汐没这么大的目标,就挥手作别了。

下营地的时候。她经过一顶小帐篷。外面立着一个单反的摄像架。想来住了一个前来拍摄美景的摄影师。也没多加在意。继续往下探索而去了。

又走了一日,人越来越稀少。到了下午的时候,就基本进入老林区了。野生动物开始频繁出没。直到傍晚,才来到目标山头的山脚下。

从外面看来。这山实在平淡无奇。也没什么旅游景点。所以没有开发。虽然是旅游旺季,但周围十公里也没半个人影。这也就意味着。没有登山台阶可爬。

白汐拿出登山镐。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不就一座山。爬就是了。

想一想,山里面有天下第一至宝传国玉玺。就有动力了。但才爬到了几十米,就喘个不停。幸好之前把帐篷都给扔了。要不然得累死。

到了半山腰的时候。终于发现一块开阔的平地,她就爬上去休息。平台周围有人工开凿的痕迹。她猜这里该是当初修陵墓堆放石料的地方。从这个台阶上来看。紫金山拔地而起,形似盘曲的巨龙,怪不得被称为“钟阜龙蟠”。

这一座山的好处,也就显示出来了——风水当中,山为龙。水为龙之血脉。所以要依山傍水。而这样两水抱一山的地理格局。则是“水龙升天”。算是大富大贵之地。此处不能安葬小人物,必须是王侯一级的大人物才可享用。

但,也只是王侯而已。和帝王级的陵墓风水环境还差得远了。洪秀全农民出生,也懂不了这么多。一心自比秦皇汉武。却只找到个王侯的墓地修建陵墓。这是老天不收他,就是山神也要收了他这个假称帝的“王侯”。

休息完毕。白汐继续往上爬。铁函说过,墓道的入口在山中段。前面有几株高大的乌桕树。乌桕树山上不多,应该很容易找到。果然,过了不久之后。她就看到了一株乌桕树。紧接着,她看到一大片蓝色的花。顿时自己就要哭了。

被蠢哭的。咳咳。这么解释吧——

当初太平天国运动失败。陵墓本身没造好,却要掩盖起来。守陵的士兵,匆匆忙忙之下,只急着回填了一层土。外面撒上一些花草的种子。以图掩盖。不过,土壤离下面的墓穴太近了。陪葬的什么劣质青铜人,青铜马,全部和土壤接触了。

加上南京夏季多雨。水合铜离子,产生化学反应变成蓝色。渗透入土壤,又被植物根须吸收。导致坟墓上面全开了蓝色的花。本来,种花是为了掩盖土壤的松动。现在,却是把墓地的位置彻彻底底地暴露了…咳咳,古代人民欢乐多。

不费吹灰之力。白汐就找到了同一种花,白蓝两色分界的地方,这里就是墓道入口。

一铲子挖下去。二铲子挖下去…挖了十几下。就出现一个铜翁仲。白汐叹了一口气,觉得自打重生以后,人生还真是顺利啊…然后用铲子。打开了墓道的门。底下出现一小块平地。她用一根绳子系住自己,然后跳了下来。

墓室的大门紧紧关闭着。地上横七竖八摆放着许多石匠工具。都烂成渣渣了。

走上前去,轻轻一推墓道门就开了。

里面黑漆漆的。感觉空间很大。这时候天色差不多要晚了。白汐就打开了狼眼手电筒,往里面照了去——但眼前的景象。让她着实惊呆了。不是看到金山银山,不是看到数不清的财宝。而是,空荡荡的。可以说是,空无一物。

是的。很空荡。就好像一个天然的山洞。虽大,但是没什么屁用。

唯独比较显眼的,是地上的十来具骸骨。还留着长辫子。毫无疑问,这是太平天国人。而她感觉到的那一丝灵气。准确来说是神器残留的灵气。显然是很久之前什么东西存在的证明。这么久了还能徘徊不散。只能是和氏璧传国玉玺的灵气了。

她,来晚了。银杏树说的不错。这里被挖过两回。相隔时间很久。呵呵哒。除了一大堆石头,和几块腐朽的木板,尸骸。其余的,什么都没有。连一个古老的物什都没有…

好想死啊。白汐欲哭无泪,忽然失去了所有的力气,颓废地坐到了地上。是不是,过了不久以后,自己也会成了这些白骨当中的一具呢?!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白汐才站了起来,得了。一点线索都没发现。还是走吧。

不管遇到多少挫折,都得站起来才能继续走下去。

但这一趟紫金山之旅,最终空手而回。

唯一的线索是:这座陵墓,大概是几十年前被盗的。而且盗完以后,对方很细心地把土壤给填封了回去。一点儿痕迹没留下。

那,如山的财富,会落入哪里了呢?

抱着这些疑问。白汐下了山。第二天,又去了紫金山附近的档案室查了查。根本没有文。革以前的记录。看来,是真的没办法找出盗墓者了。算了算日子。云纹玉佩只够再维持两三个月。自己就要重新回到钧窑瓷器身上去了。

幸好,这一回出来,没有联系谢文湛。要不然,见了面以后是更长的离别。这才是真正的伤人。

白汐心情沉重地离开了紫金山。打算随便找个地方,过完“余生”得了。

第三天傍晚,她终于彻底放弃了努力,打算离开这里。

只是走到园区入口,正打算踏出去——忽然,前方传来一阵阵警报声。七八辆警车向着自己飞驰而来!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售票的小伙子也一把拉住了她的手。另一只手拿出一副手铐。而两个排在她后面的男人,也把她桎梏住了…

明白了,这是行迹又泄露了。竟然还埋伏在门口被逮她?!但售票台上的小电视,说的是另一件事——“本市发现一起严重的盗墓事件。地点是紫金山太子岩附近。据了解,盗墓者为一名年轻女子。目前,犯罪嫌疑人还在逃…”

去你丫的!谁跟着她上山去了?!还说自己是盗墓贼?!

白汐慌了。偷窃古董罪+盗掘古墓罪…这不是要把人往死里面整么?!

就在几个警察压着她往外走的时候。警车上下来一个人。趾高气扬的样子,走到她面前,打了一个响指。好像在庆祝胜利。

居然是林宗哲:“美女,你就认栽了吧。以后别干这档子事了。”

她冷笑问道:“你跟踪了我?!这到底怎么回事?!”

“上一次,警察去你家找人。告诉我说,你是偷窃出土文物的贼。我是记者,当然要主持社会正义把你绳之以法。不过我发现你带了这些工具,像是要盗墓。所以就放你走。再跟在你背后,用长焦摄影头远距离拍摄你盗墓的过程——”

白汐冷哼了一声,觉得人生真是嘲讽:“我的背包就在身后,你们查吧。我到底偷窃了什么?!”

“当然,我下山以后就去报警了。也不知道你把盗墓所得放在什么地方。不过我劝你,老实交代比较好。要不然可能是终生监。禁。”

她笑的更冷:“林宗哲,你是想弄个大新闻,想疯了吧?!”

林宗哲更冷地笑道:“当然,能够报导这一起轰动事件。我的记者生涯会提升一个档次…人家都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还有警官过来,感激林宗哲帮忙破获了这一起盗墓事件。

白汐觉得可笑,真可笑。她看到自己的包被人倒了出来。里面的东西都被当做“犯罪工具”没收。恨,真恨,为什么背后没有长个眼睛?!不过想一想,远距离拍摄也就是说起码隔了五百米。长了眼睛也看不到这么远。

但是她怎么会心甘情愿束手就擒?!虽然明白谢文湛不久就要过来了,他有办法救自己。可是她不能这么丢脸地被当做盗墓贼!

谁陷害的自己。就找谁算账!

正好,经过一座桥。桥下面是万丈深渊。她活了这么多年了,还没玩过这么刺激的事情。

现在,她的灵力全部来源于玉佩。玉,是金水属性。水暂且不说。金则可以使用雷电法术。这是对付人类最有效的办法。

默默念了个咒语。电光火石间,一道小小的雷劈了下来,把手铐劈为两半。而几个拿住她肩膀的警察也因此中了招,手不自觉地颤抖起来。纷纷松开了——白汐就趁机逃脱,并且眼疾手快地抓住了一旁的林宗哲。

林宗哲大吃一惊,急忙要反抗。白汐嘴角上翘,把指间的雷电导入他体内。顿时,林宗哲惨叫起来。四肢都僵掉麻木。彻底失去了意识。

她拿住昏死的林宗哲来到了悬崖边上。“你想干什么?!——”一个警察大叫道。

“没什么。玩玩而已。”说完,白汐把林宗哲推下了万丈悬崖,自己也跟着跳了下去。

少年,让你好好看看什么是天高地厚!

第66章 沈阳

夜晚来临的时候,林宗哲才醒过来。四肢被几根绳子绑着。

白汐面无表情地烤着一条鱼,身边是她从警察手里抢到的包。

白天的逃跑,实在太大胆了。但她一点都不后悔。假如现在被人抓进去。接下来的几个月都会不得自由。自己还有许多想做的事情,每一天都不得浪费。

找不到传国玉玺借灵气。那么,变回钧窑海棠红碗,不可逆转。但她不想浪费生命在监狱里。好歹要把自己安置在沈阳的程璋纪念馆才行。那样,就可以陪着爹爹的坟墓,爹爹的手稿,爹爹的高仿…这也是最后的心愿了。

抓了林宗哲,一来要出气。二来,她要利用这个人去沈阳。现在,谢文湛和警察都在找自己。直接出紫金山,就是扑进了天罗地网。

那么想要安全到达沈阳,那只能利用一下林宗哲。

鱼烤好了。林宗哲也醒了。他先是朦朦胧胧地问了句:“我在哪里?”她瞪了他一眼,没理会。林宗哲发现手脚都被捆上了。就手脚并用在沙子地上爬了一段。爬到她面前。又小心翼翼地看看自己的四肢。好像在确认自己是否健全。

白汐没好气道:“鬼才懒得动你。”

林宗哲尴尬地笑了笑,解不开手脚的绳子:“美女,你这是要把我抓起来。慢慢玩我?”

“不错。”她看了一眼掉进火坑里的鱼:“帮我捡起来。用手。”

“什么?!”林宗哲好像没听清楚。于是她重复一遍。并且捡起一根带火星的枝条。凑到他脸边:“要不然,我就烫坏你的脸!”

林宗哲只能照做了。被烫的嗷嗷直叫。她冷笑着把烤焦的鱼过了一遍水,撕了下来。一条条塞进他的嘴里。林宗哲不吃也得吃。吃完了,她拍了拍手。好了,运输工具补充油脂完毕。到了忽悠的时间了:“我不想当贼了。”

“什么?!”林宗哲满嘴的鱼刺,正在挣扎着吐卡。

“我说我不想当贼了。我要把我偷的东西还回去。”白汐顿了顿,目光忽然放的很远。变得很感伤道:“你知道我偷了一只钧窑莲花碗吧?在济南博物馆。”

“不错。据说那是钧窑真品。你也真胆大。”

她还就把这只“钧窑真品”莲花碗拿出来了,在林宗哲面前晃了晃:“在这里。不过,这才不是什么钧窑真品。事实上是程璋的钧窑窑变后期加。就是前几年闹得风风雨雨的…”忽然想到林宗哲不是玩古董的:“你知道这个新闻吗?”

“知道。是什么董翊的事儿?我记得,我们组里还讨论过,董家该怎么要赔偿。最后得出结论,至尊行不用赔偿。”

“不错。这就是那一只钧窑莲花碗。”白汐叹了口气道:“你也看到了,我是个玩古董的。平生最佩服程璋。程璋的案子澄清以后,我的内心感触很大。于是想为程璋做一点好事。后来,我看到济南博物馆有这个碗,然后就…”

林宗哲露出意外的表情。点了点头:“难怪。不过这东西不是在董家吗?怎么去了博物馆?”

“董家入不敷出,就把这只莲花碗卖了出去。而买主又当真东西转手了。如是转手好几次。被人捐献给了济南博物馆。”

林宗哲叹了口气:“这是坑人呐”

白汐弱弱道:“我不想假的东西流入博物馆。所以去偷了出来。没想到,却惹祸上身了。但我盗亦有道。程璋的高仿,该摆在程璋的纪念馆。而不是摆在博物馆糊弄人。是不是?”

林宗哲连连称是:“白小姐,假如真是这样。那我向你道歉。不过我不明白。你也是个明白人,偷窃这种事,做了就是违法。怎么敢知法犯法?!”

白汐无奈地笑了笑,解开自己的外套,又脱了一件衬衫。只剩下最里面一件吊吊衫。少女玲珑的身段一下子呈现在眼前。映着火光,格外娇嫩。林宗哲早红了脸。还觉得口干舌燥。白汐又凑到他的身边。使出最后的杀手锏——把他的手,托了起来。放在了自己的胸前。林宗哲直愣愣地看着她憔悴的容颜:“你…”

手掌下的心跳。简直不可以称之为心跳。好像很久,才波动一下。

白汐又举起一只手。卷起袖子。手臂上有一道很深的伤口。但从伤口望进去。里面的肉居然是青红色的。林宗哲几乎是目瞪口呆。

白汐穿好了衣服:“我有很严重的病。快死了。死之前,想完成这个心愿。所以不惧怕自己犯了什么罪。你明白吗?”

林宗哲好久没出声。良久,才深深鞠了一躬:“对不起。白小姐。我日后肯定会向媒体澄清这件事的。有什么我能替你做的吗?”

“没有。”她知道这男人已经对自己产生了怜爱之情。下面,就是利用这股感情了。妖怪都是狐媚子。别小看了她们了解男人心理的程度:“我就是一个小偷,死了就算了。但是,我真的很想把这只莲花碗,送到程璋纪念馆。”

说完,泪眼婆娑。一幅我见犹怜的样子。好像雪做的人儿,就快融化了。

林宗哲豪气上来了:“你放心。我会替你把碗送回去的。”

白汐挤出一点眼泪:“那就拜托你了。现在,我回头去也是死。不如自由自在地死。”说完,她割下了林宗哲手上的绳子。对方似乎要站起来扶自己。但她把他的手给挥了下去:“那,这只莲花碗交给你了。请你帮我完成这个心愿,等把东西送到沈阳,再拿出来。”说完,她就站起来走了。留给背后的人一个坚定,柔弱的背影。

林宗哲显然想挽留她,但没挽留住。等她走了以后。还坐在篝火旁边发呆。手指上,那温柔的触感还在。但是佳人已走。

刚才看到的,听到的,仿佛是一出女妖与书生的怪谭。

但这一只钧窑莲花碗,提醒着他一切是真的。想想自己,为了名誉污蔑了一名美丽纯洁的女孩。还算什么大男人,还替社会主持什么正义?

男儿的血性,一瞬间就被激发出来了。不就是送一只碗去沈阳么。这姑娘都要死了,还不能替她完成心愿吗?!妈的,大不了工作不要了!

于是,林宗哲拿起了这一只钧窑莲花碗。下定了决心。大踏步地走了开来。

当然,他不知道刚才那姑娘,现在就附魂在这一只钧窑莲花碗当中。

“挥别”了林宗哲以后。白汐躲进了树林。然后摘下云纹玉佩。化为一缕幽灵,钻进了莲花碗当中。这本就是她的容器。

林宗哲把她抱在手上,不久以后,就放在了怀里。然后走出了紫金山。

接下来的几天,她被林宗哲放进了一个小盒子里。周围填满塑料泡沫。林宗哲为了完成那“将死女子”的承诺。还真是拼了。刚刚才找到的实习工作也不要了。直接拿着结算的薪水,卖了去沈阳的飞机票。几天以后,就把她带到了沈阳。

你骗我,我骗你。这个社会太好骗。这就是白汐现在的感受。

林宗哲耍了她。把她污蔑成盗墓贼。现在,她利用了他,免费搭飞机来到了沈阳。

白汐明白,林宗哲有头脑。有耐心。将来必成大器。但是他过于心急成名,脱不离年少气盛。这不,自己奥斯卡了一出戏。就把他给骗到了沈阳来。

不过没想到,这个自称苏州人的大学生,居然在沈阳有家。第一天到的时候,她就随林宗哲住进了一所大房子。房子里有许多佣人。还带了一座很大的后花园。看起来,是一个豪华住宅。林宗哲喊屋子的主人,为“爷爷”。女主人为“奶奶”。但是爷爷奶奶好像对他很冷淡。一家人也不坐在一起吃饭,看起来很不和谐。

原来,这个“穷小伙”,有一个不错的身家背景。这是没想到的。

趁着林宗哲出门的时候,白汐化为了原形,取走了这一只莲花碗。然后,从冰箱里拿出一条冰冻死鱼。放进了盒子里。林宗哲回来了以后,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妥。他在这个“爷爷家”里换上了一身崭新的西装。就打车出门了。

林宗哲是出门向程璋纪念馆捐献“钧窑海棠红碗后期加。”嗯,已经联系了沈阳当地的媒体,要好好出一把风头。

白汐躲在他家门口。等他出门的时候,也打车跟了上去。

等到目的地的时候。白汐发现纪念馆外面铺设了红地毯。几位负责人和纪念馆的所有员工一脸喜气地站在台阶上。礼仪小姐还捧着烫着金字、盖着钢印的荣誉证书。等林宗哲上了台阶以后。纪念馆馆长先握住了他的手。

“哎呀!欢迎,欢迎!早就听说林先生有一件程璋高仿,要捐献过来。成天盼星星盼月亮,可真把您给盼过来喽!”

“客气,这程璋是人人敬仰的民族英雄。为了保护我国的文物而牺牲了。我们都该怀念他。我也只是做了一个中国人该做的事情。”

“来来,林先生,里面请!”馆长摆出一个请的姿势,可见真是有恭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