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是什么组织。
她翻过那张纸,激动地让我看背后,又是一行字:白玫瑰别动队。
别动队的意思,我大概懂,电视上每晚正在放一个电视剧,叫女子别动队。
你这个别动队是干什么的?我问。
她说,是要对抗大人的,要去揭穿他们说的假话、谎话。
我被她的雄才大略惊呆了。
那天我问了她很多很多问题,从为什么叫白玫瑰,到怎么收服了一个十五岁的大人,再到怎么实行这个伟大的行动计划…微微一半矜持一半羞愧地表示,她还没想到行动计划,并慷慨邀请我一起来想。
不过首要的一件事,是我得发誓保密,加入白玫瑰别动队,发誓一辈子不背叛。
我感到这个誓言不能轻易发,背叛好像是很严重的一件事。
于是我表示不想加入白玫瑰别动队。
微微震惊愤怒地质问为什么。
我解释不来,只知道,不愿意。
乃至很多年后,我也反感加入学生会,拒绝被要求写申请书加入组织,拒绝各种形式的“入伙”。人有群居、抱团、在集体化中寻求安全感的天性;也有追逐自由、保持自我、不愿被群体化的天性。我的性格是后者占上风。
微微傲气,我也硬气,我们是两个倔强的小姑娘。
这段刚刚萌芽的友谊和信任,就此结束。
女孩子之间的友谊,十之八九终结于各种原因的微妙妒忌。
我和微微从来没有妒忌过对方。
我们的友谊却结束得更加干脆利落。
此后我们都不再和对方讲话,在教室里面对面走过也当没看见,各自维持着小小骄傲。直至我随父母搬家、转学,离开那个小学,也没有再讲过话。到了新年,小伙伴们送贺卡的时候,我收到一张来自微微的卡片。她不知道我新家的地址,是托一个邻居孩子送到我爷爷奶奶家里的。卡片上写着满满的字,全是早熟于那个年龄的深思,和对远大未来的热望。
我也写满了另一张贺卡,设法送给她,却得知她也已经转学,没有人知道她的地址。
微微在她的卡片上写道,以后她要去美国。
我已算是个早熟的孩子,但微微比我早熟更多。
对于异国异乡,我还没有什么概念,美国英国德国什么国都只是一个模糊的名字。
很多年后,当我穿行在欧洲各国,居住在古老小城,离家万里,偶然会想起小时候的事,想起那个叫微微的女孩,不知她是不是真的去了美国。也许在某个宁静小镇上,她在过着典型的美式田园生活,也或许在纽约某个街口,她风风火火走过。
熊孩子嗖嗖地长,从小女孩到少女,就是一眨眼的事,快得自己也还没反应过来。
最开始,要上幼儿园了,奶奶就有点心疼地叹气说,小犟牛今天开始就被穿上牛鼻子咯。
人生之不自由的开端,都在这一句话里了,幸好那时我还听不懂。
起初,每天早上起床要被送去幼儿园都觉得很悲惨,后来成了小学生,更觉得读小学真痛苦,每天都要写作业。等读到中学才知道,天啊,原来幼儿园和小学的烦恼根本不算什么,中学生才是全世界最烦恼的人。
谁说不是呢,考试升学的苦恼,青春懵懂的烦恼,汇总起来可以叫作——从未成年到成年的烦恼。要开始习惯去竞争,去实际,去被规范,收折起孩童无拘无束的想象力翅膀,做中规中矩的少年人,尔后成年人。
这么多不快乐的事,当然要反抗,要逃跑躲起来。
每天背上书包去上学,坐在教室里枯对课本,身体不能自由,还好思想可以自由。
我的自由就藏在课桌抽屉里,偷偷压在英文课本下,如山如海的蕴藏在校门口小巷子的租书店里…多么感激,那些写出了武侠小说的作家们,救星一般的存在,造出侠义江湖的自由世界给不自由的人们去避难。
武侠小说是我给自己找的逃难出口,别的熊孩子们各有不同,有人看少女日漫做红粉泡泡梦,有人学电影里古惑仔,打打杀杀讲兄弟义气…夹杂其中的惨绿青春主旋律,是各种早恋、暗恋,各种情窦初开。
看武侠小说多了,早恋的可能性就低了,因为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楚留香。看日本少女漫画多了也一样,书中自有二次元的美男子,谁还稀罕身边满脸青春痘的愣小子。
可惜在老师和家长眼里,小说和早恋是一样的洪水猛兽。
班主任跟我妈说,你们家这孩子多才多艺学习好,既不搞早恋,又不捣乱,多好的学生啊,唯一缺点就是爱看小说!家长会上,这番话,班主任对我妈说完,又对另一个熊孩子的爸爸复诉一遍。
那个熊孩子就是小杰。
我们是唯二的两个成绩够好了,还要被老师严防死守的倒霉蛋。
就因为热爱武侠小说。
被老师搜查课桌,突击检查书包,是我俩的家常便饭。
小杰是男生中的异类,不爱上体育课,不踢球不打架,更不和女生打交道。
上课不是睡觉就是看小说,数学全班最好,考试随便写写也是前三名的成绩,典型的学霸。这人瘦高,皮肤黑,黑得让人不仔细看不知道五官长什么样;仔细看还是勉强能看出,其实眉眼清秀,眼睛很大,只是黑框眼镜把仅有的优点全挡了。
这么一个眼镜学霸,寡言少语,独来独往,存在感低到近乎于零。
做了很久同班同学,我也没注意过他,最多每次老师念成绩排名时,那几个排在我前面的名字里,总有他。我也不在乎考试拿第几名,心情好考了第一和心情不好考不及格时,都一样领完卷子下来继续看小说。我关心黄药师和楚留香,远远超过自己的分数。
那时候老师还没发现我狂热看小说的行径。
小杰也隐蔽得很好。
我们都不知道身旁潜伏着一个同党。
直到有天课间他走过我座位,无意中瞥见我压在英语课本下露出的一个书角,是我偷偷看了一节课还没来得及藏起的武侠小说。
他恰好也才看过这本同一个租书店里的《冰川天女传》。
这个从不主动和女生说话的木讷学霸,惊讶地站在我桌前,张口来了句,你看武侠?
我也很惊讶,难道一个学霸也看武侠小说?
我们相见恨晚地就《冰川天女传》相关人物剧情交换了意见。
梁氏书里惯有的名门正派,凛然一团正气的少侠,正把我给郁闷得不行,正想大骂一顿男主角,而小杰也正为金世遗的遭遇愤愤不平,对名门少侠满怀腻歪。
我们的三观,简直一拍即合,都喜欢金世遗、黄药师那样离经叛道的人物。
区区课间休息的十分钟完全不够聊,上课铃响起,我们的话匣子才刚刚打开。
于是下一节课,这个学霸,破天荒地与女生传了一回纸条。
我们把对小说人物的意见奋笔疾书在笔记本里,假装交换借阅笔记,在老师眼皮下传来递去。鉴于他一贯正经的学霸身份,老师没有起疑。
聊完冰川天女,我们又聊金古梁温…书中许多疑惑不解的剧情,如鲠在喉的槽点,原本压根没想过能与谁分享,突然间遇到一个人,你说上句,他立刻接出下句,意见一致时恨不得越过课桌来击掌,意见不同处,笔记本密密麻麻写一大篇来激辩。
那会儿还没有网络,更没有电子书,武侠和言情小说都是校园违禁物品,更是稀缺资源,共享就很必要。以往我都是自己到处找书,以刺猬嗅西瓜般的灵敏,临近街巷哪里有租书店,都摸得门儿清。有了小杰这个同党,互通有无,越发眼界大增。他老爸也是个武侠迷,家里一柜子武侠书,背着老爸偷书看从来没被发现。
一开始他胆小,不太敢去租书店溜达,那时候一个中学生踏进那种地方就和踏进录像厅一样禁忌。我租了书就再借给他看,慢慢他也被我带出几分胆子,敢自己去租书了。
他也把家里的书偷出来借给我看,怕老爸发现,每次都心惊胆战。
一部武侠总有好几册,有时某一册被人租走了,我俩也等不及,囫囵跳过从后面开始看,云里雾里一起猜剧情。有时针锋相对,我挺一个人物,他挺另一个人物,吵得面红耳赤。说服不了对方,就各自埋头翻书找论据,在笔记本上长篇大论写感想。
最终不管谁辩论赢,都觉得淋漓痛快。
十几岁的年纪,青春薄脆易敏,男生女生都像摆着尾鳍小心游过对方的电鳗,怕一挨到就有高压电奔流。谁与谁走得近点,立马绯闻传得红光闪闪,自己也很容易莫名其妙就对一个人怦怦心跳,又莫名其妙就厌倦冷淡。可能爱上一个男孩只是因为他某天穿的白衬衣很好看,转眼不小心看见他踢球的样子笨拙,就失望不爱了。
我喜欢过一两个男孩子,也有被男孩们暗恋,递情书,守在校门口送花…但和小杰说的话、传的纸条,比和任何男生都多,偏偏我们是两个绝缘体,绝对没有火花,越是感情好到像兄弟姐妹一样,越没有别的想法,好朋友就是好朋友。
武侠小说伴随我初中三年,从未间断,连中考前夕也手不释卷。
小杰虽然是学霸,我成绩也不差,但都是不肯努力的家伙,玩心大过天,没心没肺,不知道什么叫考试压力,无所谓成绩分数。直到中考前夕,小杰突然休学,因为健康原因没有参加中考。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他一直在男生中不合群,不打球,不爱上体育课,是因为有先天性心脏病。
人生的分界岭就从中考开始。
小杰没有像我一样,按部就班读高中、读大学,他在家休息了一段时间,被家里安排去读了一所没有升学压力,可以随便混日子的学校。他的未来也被家里设置为简单模式,只要平平淡淡、轻轻松松把日子过下去就行。
当我在高中水深火热,被课业重重包围时,小杰依然逍遥自在,终日书海漫游。
我读了一所封闭式寄宿学校,周末回家,学校在很远的郊外。
那时没有网络,还在邮政通信时代。
我们没有因为距离而中断对小说讨论的热情,反而开始勤快地写信。
有一个外校的男孩子正在热烈地追求我,一天一封情书。
可是小杰的信,是上午一封,下午一封,滔滔不绝地写,常常是我刚接到信,还没来得及写完回信,他新的一封又来了。不知究竟的同寝室女生们,都以为小杰是我另外一个追求者,看到我每次接到小杰的信雀跃的样子,又以为我也喜欢这家伙。
解释也不会有人相信,这单单纯纯只是友谊带来的暖心暖肺。
看到信封上小杰标志性的难看笔迹,拆开信封,看到长篇大论的字儿,就忍不住咧嘴笑,周身都是暖和的,拥有一个心意相通的好朋友,就是这样踏踏实实的快乐呀。
我们的通信依然是孜孜不倦的小说讨论,像初中时的课堂纸条一样。
慢慢也开始说说各自生活,他抱怨他的沉闷无聊,我牢骚我的高三压力。
青春的烦恼多种多样,家人父母的不理解,小恋曲的失落,未来的迷茫,夹杂在我们对小说天马行空的畅谈里,像梦境偶尔也落入现实的小灰尘,我们为彼此擦去这些烦恼的灰尘,手牵手营造一个无忧无虑的新次元,那是侠客的快意江湖,科幻的星辰大海,任我们上天入地,自在无拘。
看过的小说都聊完之后,我们把彼此都最喜欢的金庸小说,读了又读,谈论每一个细节,互相提问,游戏般的挖空心思,把书里字句旮旯都翻了,非要想出几个刁钻问题,以考倒对方为乐趣。这样的讨论,渐渐从小说情节,上升到对历史、哲学、人性的探讨。
那时的探讨不免幼稚,却是两个懵懂少年在真正享受着思想自由碰撞的快乐。
随着话题的深度渐增,求知欲随困惑增长,我们在无意识中拓开着眼界和思维,大量地查阅资料,大量地思辨和讨论…大篇大篇的通信,最多时写满了十页信纸。
不管课业有多繁重,半夜熄了灯,我打着手电,躲在被子里也要回信。
三年高中,我们的信攒了一大口袋,随便抽一封来看,都忍不住要笑出声。
真正见面反而很少,有次周末趁着回家,我们相约见面,在初中校门口,相隔许久,小杰还是那么黑黑瘦瘦,笑容腼腆。我们互相打量,笑嘻嘻开玩笑,沿着大街溜溜达达走着、聊着,话题无边无际,有一搭没一搭。小杰突然说,你知道吗,那些信我都攒起来了,好大一袋。我说,一样啊,你的每一封信都在,当然要攒起来。
他站住,回过头看我,那一刻笑得很灿烂,眼镜下的大眼睛亮闪闪的。
我也突然很感动,想想几年时间飞快溜走,攒下的信已经那么多,我们都已经做了那么久的朋友,久得像有一辈子了。小杰笑着说,要保存好喔,以后谁要是出名了,就把这些信出版成书信集,到时读这些信的人,不知笑成什么样。我说去你的,谁要出名啊。
他偏头看着我说,谁知道呢,你写作文这么好,以后说不定会是一个作家。
我哈哈大笑。
高中三年就在一封封书信记载的欢笑烦恼里过去了,单纯的少年时代也过去了…那些夏日知了吵吵闹闹的午后,窗外的梧桐树,绿得凉悠悠,教室顶上的吊扇摇摇晃晃,黑板上粉笔的印子还留着上一堂课的数学方程式,生物老师却在展示着他的草履虫图片…
我进入了大学时光,小杰继续无所事事地悠闲生活。
我一头扎进大学的图书馆,开始读教授们列出的长长书单,迷上在影视课上放映的文艺电影。我想分享自己在读的书给小杰一起看,他一听外国作者那么长一串名字就提不起兴趣。
他也推荐他在玩的游戏,让我一起打游戏,那个时候网络刚刚兴起,游戏开始颠覆世界。
我哪里有时间去玩游戏,看书都看不过来,紧接着大三开始实习便是迈入社会的开端。
和小杰的通信渐渐变少,内容渐渐变短,终于有一天,提笔觉得乏味,不知可以说什么。我的生活,他的生活,似乎各在一个星球。
几年间,我们一起读了那么多书,那些嬉笑怒骂,针锋相对,字里行间建立起来的友情,纯粹得像书里的世界,天马行空,高来高去,一旦落到现实里,却让人无所适从。
联系自然而然荒疏下去,即使有了网络,有了Email和QQ,我们每天上QQ都能看见对方在线,却没有什么可聊的话题,他的回答似乎永远都是,等一下,我在打游戏。
过了好久,有一天,他突然说要来学校看看我。
我在校门口等他,他远远走来,懒懒散散的样子,穿件格子衬衣,模样一点没有变化,还是那个初中男孩。
他看着我,很错愕,好像看见另一个人。
我只是留长了头发,化了淡妆,穿着裙子和带一点高跟的鞋子,这是一个初入职场的实习生很平常的打扮。
坐在一条长石凳上聊天,对面是修建于民国时期的老教学楼,第一任校长的雕像掩映在树丛间,小杰望着这些,神往地说,你们学校很美啊。我问他要不要逛逛。他摇头,想想又说,如果可以,你帮我从图书馆借点书来看看吧。
他从未这样生分客气地和我说过话。
我问他想看什么类型的书。
他似乎被这个问题问住,怔了一会儿,说我也不知道要看什么,很久没有看书了,突然不想打游戏,就来看看你,看到你又觉得想看书了。你在看什么,看完就借我随便看看吧。
那天他心不在焉地,时不时沉默,没待多久就说还有事要走了。
我想着,下次吧,反正还要帮他借书。
互道再见时,我们还是一样大大咧咧挥挥手,都笑嘻嘻的,却像有一个声音,隔在中间小声地叹了口气。
有些改变,不可逆转,无从挽留。
在图书馆找了几本或许他感兴趣的书,发信息问他几时来拿,他说过几天吧。
这一过,到现在已经十年,我们没有再见过面。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失去联系的,起初只是淡了联系,偶尔问候,渐渐连偶尔的惦记也被一天天高速变化的生活冲淡。总是在高节奏的生活中,从住处到工作,从邮箱到手机号,变动更新如家常便饭。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行走的路越来越远。
那些遗落在路上的时光,某一天想起回头去找找,早已不在。
我们争先恐后地改变,生怕被这个善变的时代丢下。
那些手牵手,同路而行,一起走过时光的小伙伴们,每到一个分路口,各有各的方向,总不能牵着小手走完所有的路——记得幼儿园时,老师带小朋友们出去玩,用一条长长的黄色带子把排成队的小朋友拴成一队,一个接一个,谁也不会走丢。
可人生是一场自由奔跑。
有人快,有人慢,有人左转,有人右拐,跑着跑着小伙伴们就跑丢了。
一年年的时光流去,不会刻意想起,也从来没有忘记…就像和小杰的那些信件,多少年没有打开来看,一直在那个口袋里,不用真的打开,也还是记得那些深夜拿着手电筒写信的快乐。
小伙伴们,如今,你们一个个奔跑在哪里呢?
此刻身边,和我们一起跑着的人,也是在从前一个个不同的路口,切换了方向,偶然或是必然与我们相逢,跑在了同一条路上。于是我们继续奔跑,结伴或独自,相逢又道别。
再见,那些注定不会再相逢的小伙伴们。
即使不再相逢,我们说过悄悄话,有过小秘密,熊孩子们的快乐时光,少年的烦恼青春,这些时光里真正的宝藏,不会被偷走,永远永远都是我们的。
第十六章 曾经爱过这些人——80女花痴笔记
2014年的春节,似乎大家都在谈论一个来自星星的“叫兽”。连我远在意大利,从来不看韩剧,也被微博里铺天盖地刷屏,刷到对“叫兽”不能和女神接吻这种细节都知道了。
然后,某天我看见一条微博圈我,是个读者,说她在百度百科上搜索“薛晋铭”这个词条被震惊了。我一好奇也去搜,这个名字是我长篇小说《衣香鬓影》三部曲里一个迷倒诸多女读者的人物。百度百科他的词条一看,不知是谁,把六十多万字书中关于他的正面、侧面描写,各种细节,全部挑出来编辑成了人物档案,考据推断出了他的生平、爱好、经历、亲缘关系…
谈恋爱,对男朋友也没有这么热烈和上心吧。
谁没有爱过一些来自二次元的男人呢。
爱能跨越时空、种族、性别界限,跨越一下次元也很正常。
以前这叫花痴,现在叫“我是某某的脑残粉”。
还在小学的时候,班上女生就几乎个个都有一本秘密的小笔记本,抄满了某个明星的档案资料、歌词,贴满花花绿绿的明星不干胶贴纸。90后不知见没见过那种不干胶,那个不干胶的年代,没有明星微博,明星也不会和粉丝互动,一个个都遥远得真的像天边的星星,能得到一张印着他剧照的不干胶贴纸,就能让粉丝幸福陶醉好久。哦,那时的粉丝还叫作追星族。严格来说,追星族追的是现实中的明星,更多时候,我们追逐的星在另一个次元,是书里剧里的角色。
在那幸福的脑残粉时代,我也曾经爱过这些人——
《倚天屠龙记》的杨逍
《大时代》的丁孝蟹
《包青天》的展昭
这三位并列为我初中时代的三座大山,不,是三座奥林匹斯山上的男神。
前两位都同样是迷倒了天下女子,却爱上一个把他往死里整的女人。所以他们只能负尽天下人,却被一人负。这种角色设定,就奔着一个虐字。情深不寿,强极则辱,他们都是一个江湖、一个时代的极端强人,然后绝望痴心地一头扎进爱情,被自己的深情溺死在悲剧命运里,敲碎一地女人心。
展护卫在剧中谈过几次恋爱,都不得善终,最终命运不是和锦毛鼠去相爱相杀,就是和开封府里的男人们去相濡以沫…不知道说他什么好,反正吧,那一身黑衣清俊,红衣制服诱惑,时不时受个伤,中个毒,吐个血,苍白个脸的展护卫,无论搁在当年还是现在,都是尤物。
另一个尤物,走出了反深情的另类路线。他也总是很深情,却是跟不同的女人深情,上一集还在和盐帮帮主海誓山盟,下一集你还在为程帮主的“从此萧郎是路人”而心痛,他已经一转身去和那个要杀他报仇的侠女拥抱滚黄沙了…对,他就是那个比清宫戏里什么阿哥皇帝都早火好多年的四爷,乾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