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大风大雪,一觉醒来,练了两张大字,许薇姝本来想抱着球球在屋里猫上一整天,结果还不到晌午,洞箫山上她前阵子刚刚结交的一忘年交就送来一封信。

普普通通泛黄的旧纸,宝琴替她展开,不觉惊奇:“这是什么花?”

纸上一字没有,只有一朵花。

一朵雪绒花。

许薇姝一愣,苦笑。

这家伙的画技实在不错,出去摆摊卖钱,说不得还能过上不错的日子,只是这种礼物,许薇姝一点儿都不喜欢。

一看就知道,那家伙又没了粮食,专门到自己这儿打秋风来了,可她的食物也不算多,养活自家一家子应该没大问题,问题是,自家的忘年交养了三百多口子人!

那老头闲来就有捡人的毛病!

自天正十年开始,大殷朝始终是多灾多难,地震,洪涝,干旱,冰雹,瘟疫,一年又一年,民不聊生,这也就罢了,羌国秣马厉兵,战事频频,国内文臣弄权,党争不断,武将养寇为患,各地农民造反如雨后春笋,不肯绝迹,老百姓的日子一年比一年难过,到越发有寄托于神佛救苦救难的兆头了。

天下大乱的征兆越发的明显。

还有不到十年,诸王割据,战争不绝。

许薇姝一直琢磨,等到替父母守完孝,她该想办法摆脱国公府,离开京城,找个安全的地方建一座安全性高的家,最好是石堡,万一将来天下大乱,好歹也能保护自家的安全。

忘年交那边缺粮,许薇姝想了想,去粮仓检查了下自家的存粮。

还剩下四十三袋子各类粮草,除了面粉,大米,还有一些高粱米,加起来也有个四千多斤。

今年她们庄子大丰收,但地其实不算多,也就三十亩左右,而且都是比较贫瘠的土地,许薇姝只收了两成粮食,剩下的是庄户自己的,这两成粮食,也够她们一家子吃。

毕竟庄子里的人现在并不算多,而且还养了鸡鸭,种了些小菜,手里也有些闲钱,平日出去买些肉食的时候也多。

可是,要帮衬她那个忘年交,除非她动用储备金,就是君卓送的银子,否则可不够。

许薇姝是不怎么介意掏钱帮忙养别人的,对她来说,结交的这个忘年交,简直是刷功德的利器。

只是能力实在有限,还有一大家子人要养,看现在的年景,大家的日子一准儿越来越艰难。

也该想办法寻个门路,有些进项了。

许薇姝叹气。

第八章 险情(修)

琢磨了一整天的银钱粮食,许薇姝觉得,再想下去她都要魔怔了。

她那位忘年交捡来的人,正好可以给她刷功德,这种功德如果不要,她自己都过不了自己这一关,可要养人,要功德,那是需要钱粮银子的。

赚钱这种事,想来容易,做起来却不大简单,尤其是她这样的身份,必须低调行事,哪怕想到了某些赚钱的门路,也不敢随便就有行动。

她如果只是个普通的农家女,也许会更顺当。

在庄子上生活的这近三年时光,宝琴她们都没感觉到什么,可许薇姝自己,却是经常能察觉到不怀好意的窥视。

也不知道原主落魄至此,究竟还有什么东西值得别人觊觎!

就是从记忆中,也翻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来。

“喵呜。”

账本上被踩出一连串的梅花,还是墨梅,挺漂亮!

窗户半开,冷风吹得帷幔翻飞,球球跳起来,趴在许薇姝的怀里,整个身子缩成一团儿,眼睛似闭非闭,眯成一条细缝,憨态可掬,稍稍解了主人的忧愁。

摸了摸和火炉一样的爱宠,许薇姝打了个呵欠,寒风凛冽的冬日,还是大被一盖,窝到床上睡觉最舒服。

宝琴给她端了一碗黑芝麻糊,吹灭了灯,服侍自家小娘子躺下,许薇姝不许她守夜,就让她也睡在外面的软榻上。

庄子里的炭不足,宝琴干脆就和主子一块儿睡,既能互相照应,还节省了炭火。

抱着球球,许薇姝想明天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也不知道睡了多久,门外忽然有声响。

“是谁?”

“小娘子,是素绢。”

宝琴早披上衣服,走出去和素绢说了两句话,便回来道:“咱们庄子上来了两位赶夜路的师太,好像错过了宿头,想在咱们府里借宿一夜。”

“既然是师太,那就请她们暂时住在迎客斋。”

许薇姝皱了皱眉,心下惊讶,深更半夜的,还是大冬天,出家人居然还会赶夜路,还真古怪。

不过,她到没大放在心上,大殷朝的道家和佛家,似乎都喜欢四处乱走。

宝琴又检查了一下炭盆,服侍自家小娘子喝了一杯温水,这才继续睡,结果刚刚躺下不久,吴妈妈竟然迎着风雪过来敲门。

许薇姝吓了一跳。

宝琴赶紧把人让进屋,拿了个汤婆子给她,“怎么了?吴妈妈你这是干什么?”

一向收拾的干干净净,做事不紧不慢的吴妈妈,此时六神无主,脸上冷汗淋漓。

“刚…前院传来信儿,国公府的玉珍倒在门口,好像,好像是小郎君让拐子拐了去。”

许薇姝一怔:“什么?”

连忙起身穿好衣服出门,玉珍就被安置在耳房,整个人已经醒过来,神情木木,看见许薇姝,张了张嘴,声音沙哑,磕磕绊绊,完全说不清楚。

许薇姝来不及煮安神茶,直接让宝琴取银针,在她指尖用力刺下去,血珠飞溅,玉珍一个激灵,总算回神。

“小娘子,小郎君半夜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自己开了侧门跑出去,婢子惊醒了出去追,就看见有两个男人把他给抱上车走了,婢子拼命追,拼命呼喊,可就是追不上。”

玉珍一边说,一边涕泪横流。

许薇姝一张脸也阴沉一片,真正要说,原主的这个弟弟,才是前任英国公唯一仅剩的血脉。

她,只能算半个,魂可和英国公府毫无干系。

就是不为功德,不为其他,自己也不能放任那个孩子流落在外。

“你先别急,咱们这就回国公府看看,没准儿小郎君都被找到了,你发现的及时,国公府那边不会放任不管,拐子三更半夜的,也离不了京城。”

那些拐子总不能和京城权贵府邸的下人一样,拿着府里的牌子就能轻松半夜出城。

许薇姝深吸了口气,换好衣服,交代了几句,让宝琴和吴妈妈留下看家,自己和玉珍上了马车,疾驰而去。

一路狂奔,许薇姝忽然有些心惊肉跳,心口的玉璧不停闪烁,她忍不住揣测,莫不是那个便宜弟弟当真出了事?可为什么?他只是个孩子而已,难道是二叔,二婶?

不会,二叔、二婶养了他这么多年,如果不想他活着,在孩子还小的时候,稍微不经心些,就能让他一命呜呼了,何苦这般麻烦?

再说了,一个被养成废物的孩子,哪里有必要非除去不可,留下来,正好衬托他们自己的儿子优秀出色!

正胡思乱想,拉车的马忽然一声凄厉长嘶。

许薇姝目光一凝——大意了!

玉珍吓了一跳,赶紧掀开窗帘,就见驾车的马不知何故,忽然发了疯似的向前狂奔,车夫已经不见踪影。

许薇姝一把搂住玉珍,从马车的底座下取出一把**,两下就把缰绳砍断。

车厢在地上惯性地滑动了两下,险险在山崖边停下。

扑通,扑通!

玉珍一颗心狂跳。

许薇姝扶着她下车,举目后眺,隐隐能看见一道黑色的身影速度飞快地滑动。

是那个车夫,在雪地上迅速行动,一准儿提前准备好了雪橇,远处光火闪烁,显然是有人举着火把,人还不少,起码有十几个。

许薇姝抬起手,接住两大片雪花,隐约听到有人扯开嗓子大吼:“就在前面,不小心看错了路,走过了一点儿,就在前面,两个女人…”

“小娘子?”

玉珍哆嗦了一下。

许薇姝吐出口气,眯着眼睛计算时间,随手从车厢里拽出一个小包袱,低声道:“帮忙把车厢推下去。”

“啊?”

“推。”她自己走过去动手,玉珍只好帮忙,幸好车厢本来就摇摇欲坠,稍微一用力,就把车厢推下山崖,摔得支离破碎。

“应该能阻挡他们一段时间,山上野兽多,天色又黑了,至少在天亮之前,他们应该追不上我们。”许薇姝喃喃自语。

玉珍整个人懵懵懂懂:“他们?”

“没事儿,咱们走吧,先找个地方避避风雪。”许薇姝笑了笑,搂着玉珍艰难跋涉,还得回头注意清理脚印。

虽然这座山离洞箫山很近,但她们并没有来过,还是有迷失方向的感觉,风雪这般大,后面又很可能有不知名的追兵,真不知道前面会遇到些什么。

许薇姝也是担心身后有追兵,顾不得吝惜所剩不多的吉水,往嘴里灌了一大口,体力倍增,就拉着玉珍蹒跚狂奔。

玉珍心惊胆战,生怕她们会迷失道路,这样的雪夜,又是在她从不曾来过的山里,万一找不到出路,后果不堪设想。

第九章 狼

“嗷——嗷——”

耳边风声咆哮,仿佛有狼在嚎叫,玉珍打了个哆嗦,咬着牙道:“小娘子,莫不是,莫不是有狼?”

“没有,风雪太大,你听错了。”

许薇姝轻声道,“别说话。”一张嘴冷风就往胃里灌,嗓子和刀割一般,她也就懒得说话,只闷头赶路。

走了差不多小半个时辰,前面居然出现一片宿营地,人头攒动,隐隐透着火光,把道路堵得死死的,许薇姝远远看了一眼,稍微松了口气,应该是商队。

中间全是装着箱子的马车,所有人围成圈,篝火很旺。

在大殷朝,别看世道混乱,出门在外遭遇劫匪,那都寻常的很,不过商队却很正规。

商人最重视名声,一块儿招牌甚至能抵十万金,商队行走四方,半路遇上落难的人,都会拉上一把,这算是约定俗成的规矩。

许薇姝提着小心,一接近,商队那边就戒备起来,别看她们是女孩儿,还很年轻,但走江湖,本就得防备女人,其中一个账房打扮,四十上下的男人走上前,问道:“姑娘这是要去哪里?”

许薇姝笑了笑道:“我们去京城走亲,半路遇上风雪迷了路,车也坏了,车夫不知道溜去哪里,能不能行个方便,让我们姐妹讨杯热水喝?”

她心里也忐忑的厉害,生怕遇见坏人。

火堆那边到有人过来招呼了一声。

客客气气地把两个人让进来,不光给了热水,还给了一人一碗面糊糊。

就是把一些饼,扔到锅里煮了煮。

显然,商队的厨子在厨艺上需要点个蜡!

许薇姝也没客气,道了谢,弄了些许吉水,跟玉珍分着喝下去。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她控制的吉水的数量,别看少得可怜,效果却惊人的好。

热乎乎的面糊糊一入肚,两个人的身体顿时都暖和许多。

所谓吉水,只不过是世间有的,高质量的好水,并不是天水,在开皇王朝,她也只用来饲养宠物,植物,让自己养的小东西‘心情’愉悦,好好生长,真没想过这东西能治病。

而且,开皇王朝的人一旦生病,那绝不是区区一点儿吉水能治好的,没想到,到了这个世界,吉水到像万能药了,平日可强身健体,还能治病救人。

可惜数量越发的少,要是玉璧的白芒多些,吉水也就多些,白芒枯竭,水也没了。

许薇姝到底不再是能把天下的水玩出花样的九微。

“小娘子,咱们快回京城吧。”

玉珍十分忧虑。

许薇姝点点头,去京城当然不安全,她怀疑绑走小宝,和意图抓自己的那批人,就来自京城,可无论如何,也要回去探探情况再作打算。

就算对方欲行不轨,在京城,恐怕也不敢太嚣张了。

玉珍一个劲儿地在那儿心惊胆战,许薇姝到不怎么害怕,就是觉得麻烦,她虽然一开始仅仅是个普通的女孩子,可在归墟的多年经历,早就让她的神经粗大到不可思议的地步。

主仆两个正发呆,外面忽然传来一阵阵狼嚎声,凄厉且急切!

玉珍吓得猛地一哆嗦:“狼…果然是狼…”

整个营地像沸腾的水一样大乱。

不远处,成群结队的狼群,密密麻麻,到底有多少只,连数都数不清,只有渗人的,冒着绿光的眼睛,让人心里发麻。

玉珍瑟瑟发抖。

护卫们拼命扩大火圈儿,刀剑出鞘,神情都紧张起来,甚至开始恐惧。

商队的主人是个年轻公子哥,但江湖经验不少,一看情况,脸色顿时大变:“大雪封山多日,这些狼恐怕都饿坏了,轻易不会走,大家小心。”

事实上,狼群比公子哥想象的更急切。

当先一头身量比其它狼大一圈的狼王,一声嚎叫,所有的狼群就压了上来。

商队这边顿时心惊肉跳。

护卫们咬咬牙,冲上前,都举着火把,眼看就要和狼群硬拼,许薇姝想了想,转身从商队护卫那儿要了一张弓。

那个护卫不知道是得了谁的吩咐,居然还真给了她,不过到底多瞧了两眼。

许薇姝没精力解释,从脖子里摘下一个红丝绦绑起来的牙齿,是狼的牙齿,抬手拉弓搭箭。

玉珍一惊:“小娘子!”

她一声惊呼,周围的人同时转头,惊骇欲绝地看着许薇姝一箭射出去,嗖一声,插入头狼眼前的雪地,大家心里登时一咯噔——完了,这还不惊怒狼群?

公子哥儿铁青着脸,举起手,让所有护卫准备,心里暗恨,以后绝不收留这些不着调的女人。

所有人紧张兮兮,结果,狼群居然没动,相反,那头狼闻了闻箭枝,呜呜了两声,蹲坐下来。

其它狼也有样学样,都蹲坐下。

一群人:“…”

许薇姝把弓箭一扔,举步走出火圈儿,玉珍吓得脸色青白,惨叫道:“小娘子!?”

喊也没用,好些人不忍地闭了闭眼,好好一女孩子,成了狼嘴里的肉,哎,可怜啊可怜!

就是一开始觉得许薇姝不着调的人,也不免唏嘘。

第十章 惊奇(修)

众人紧张地等待群狼暴走,把细皮嫩肉的小娘子吞入腹中,还有几个护卫青筋毕露,做好了抢人的准备——都是大男人,即便抢不出来,也不好无动于衷。

结果,人家头狼根本不按套路出牌。

小姑娘轻轻松松地走过去,顺手摸了摸头狼的耳朵,还凑近不知道说了句什么话。

“嗷呜!”

头狼就趴下了。

“我好像看到那头狼跟狗似的,舔小姑娘的手背,是不是我眼花?”

好些人一致表示自己眼花,时常在雪地里走动,本就很容易坏眼睛的。

只不过,他们眼睁睁看着小姑娘把手里一个小包袱,系在头狼的背上,又顺了顺它的毛。

那只头狼就长啸一声,扭头领着饿得眼珠子发绿的狼群四散跑开。

众人:“…”

无论如何,大家都松了口气,总算不用拼命,至于许薇姝,完全成了商队的座上宾,被迎到火堆前面,成堆的肉脯递过去,让她烤着吃,煮着吃,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玉珍瞥见自家小娘子在火光下隐约露出来的肌肤,忙往她的脸上涂了一把灰,心下却惊叹,才三年不见,小娘子的美貌,就越发惊人,别说男人,连她身为女子看了,也不免惊艳的厉害,哪里还是当年那个皮肤干黄灰暗的小丫头,只是,美貌太过,也不是好事。

在庄子里,宝琴她们一直和自家主子生活在一起,仅还经常受到冲击,可玉珍久久才见一面,自更是觉得许薇姝的容貌一次比一次夺目。

玉珍低下头,不免担忧。

以前小娘子长得不好,她要操心,可现在小娘子长得好了,她更是担忧。

大殷朝对女子的要求,总的来说,取才不取貌,且中意贞静贤淑的女孩子。

至少,大妇要贞静为美,小妾才要看重颜色。

玉珍不觉想起国公府的阿蛮小娘子。

当年阿蛮才名远播,就是许薇姝还是国公爷的掌上明珠,名望最盛的时候,在京城闺秀们心中,也远远比不上阿蛮,不只是容貌,德行更是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