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闹看到你和小春燕就不想要嬷嬷了,他好像更亲你们一些。”花官的这个理由竟然让我十分受用。我没出息地妥协了。

于是今年我和三爷又沦为了闹闹的奶嬷。闹闹会说话了,完全正常交流自然是不行的,但我们说的有些东西他隐约能听懂,他说的我们能明白。

由于容先生的到来,许多未被宴请的文学名士都纷纷不要脸地上门贺喜,前院热闹非凡。闹闹听到动静,也很想去前院凑热闹,但没他父亲的批准,我可不敢私自带他去。

三爷虽然对闹闹向来是以宠为上,从不管景大人吩咐了什么,但这回许是也考虑到前院人多,觉得闹闹暂时不宜过去。

闹闹很难过,抽搭着小小的红鼻子,眼巴巴地望着我们。那满眼的水儿,看得我的心酥去一半。

饶是很难过,难过得都哭了,他仍然在小板凳上坐得背脊笔直。据说这是景大人教的,我一猜就是他。花官可没这么丧心病狂,委屈哭了还要求别人正襟危坐。

我瞧着他这般一边委屈得红了眼睛一边把小手放在膝盖上坐得笔直的模样实在有些好笑。他爹太丧心病狂了,我决定揭露他爹的蠢事为可怜的闹闹缓缓气。

不过这么些年,他爹做过的蠢事实在太多,待我坐下来要说时,竟不知该从何说起。

印象中最值得一说的,恐怕就是建在他府中溪畔的木屋,和木屋中的萤火虫。说来也许大家不信,那木屋是景大人亲手搭建的,说来也许大家更不信,那是专程建来养萤火虫的。

那一车车木板被横街拖来的时候,我在他府中喝茶,他则在溪畔仿佛插秧般种植某种灌木,据说是要通过养殖灌木培育萤火虫。我说他这么能耐那些建屋的木板怎么不自己从砍树开始搞?

后来我得知,那还真是他自己砍的。若我跟他抬个杠,险些就要说你这么能耐怎么不自己从种树开始搞?开个玩笑。

堂堂副都察使大人公事毕了后的日常是砍树和插秧,没想到罢。

当然,除却这两项体力劳动以外,他闲暇时间自然还有其他娱乐活动。譬如画画。

起初他的画惨不忍睹,从他的画我可以看出他内心的疯狂。这是一幅被注入了灵魂的画。后来他学好画画之后,我逐渐看出他这么半年画的究竟是个什么。是个貌美的女子,正撑着下巴趴在桌上。满目星辰,灵气逼人。

“画像上的女子灵气逼人。”我不过这么笑着赞了一句,想拍他马屁,他却恶狠狠地虚眸睨着我。难道我笑得太猥|琐,他以为我觊觎这女子?

“好了好了我开个玩笑……”我赶忙补救,他睨我的眼神却更狠了。

“不是,我说开玩笑不是说她不好看,我的意思是……”求生欲使我立即机智得令人嫉妒,“我的意思是,她和你很登对。大人,这画上女子和你很登对。”

他看我的眼神这才和善了一些。要知道,当时我离原地去世就只差那么一点儿。

我与他的友谊八成全靠我的求生欲维持着。他这般除却那画上女子外容不下任何人事物的一个人,却拿我当朋友,可见我的求生欲有多强,说出来的话有多讨他欢心。

他的娱乐活动还有下厨。准确来说,这个娱乐活动是下面。

每年生辰,来贺他寿辰的人很多,但他从不办宴,只在傍晚买来长寿面。我的本意是与他分食,但在亲眼看见他将盐巴跟不要钱似的往锅里使唤时,我决定就看着他吃也挺好的。

跟他说放多了他不听,我猜他是故意的。独不晓得究竟是什么魔鬼一样的女子让他心甘情愿遭这种罪,每年都来一遍。也不怕齁着。

除却娱乐活动,大人他也有许多陶冶情操的文艺活动。譬如插花和看书。

他曾同我说过,他父母墓前正巧有一树红梅,冬日开花时便落红坟头,寓意不好。想过要将那树砍了,后来听风水师说恐会动此地气数而作罢。自打他父母去后,他便不喜欢红梅。但有些不喜欢的,不是总会随着时间、随着别的事、别的人而转变为喜欢吗?

景大人的房间墙角,便插了许多红梅。他时常为它们剪枝,低垂着眉眼时整个房间都泛着脉脉温柔的水光。文艺,忒文艺。

故作文艺的下场便是,本不会修枝的一个人将那红梅越修越短,这就好比给人修剪头发,怎么都不满意,最后剪完再看,剪得过头了。死在他手下的红梅无数。忒扯的是,他竟还找方泥地,将断枝的红梅插在里面,祈愿来年它能被救活,自己再长出来。

求求你了,文艺上突然的自我可以适当丢弃一些了。

好在,多年的磨练教他学会了如何剪好花枝。

本以为他在办公时必然是正常的。直到我发现了一本他常随身携带的书,在都察院办公时也喜欢摸出来看。有回我去都察院找他。看见他摆在桌上的书,决定瞅一眼,瞻仰瞻仰究竟是什么文字令他如此爱不释手。

而当我知道他看的是《千字文》时,我的尴尬都快要溢出整个都察院。最令我无法理解的是,他竟然还作批注。《千字文》?稚子启蒙教育?作批注?

“《千字文》……闹闹,也读。”闹闹突然打断我的话。他语序不太对,我能听明白,他是说他也在读《千字文》。

“闹闹,你这么小被启蒙启蒙《千字文》是应该的,你若是能认识上面的字就十分厉害,但是你爹都多大了,不需要看那种书的。”

闹闹抽着鼻子,仰起一张湿哒哒小脸望着我和三爷。三爷默然摸了摸他的脑袋,顿了片刻后才低声道,“好了,前院好像散了不少人,带你去找娘亲。”

三爷抱起闹闹往前院去,我望了望他们的背影,又低头自顾自踱步,忍不住笑起来。

久别重逢这个东西,究竟是愁还是缘,谁也说不清楚。

作者有话要说: 1.机智的我将作话里的选择二合一啦~如你们所愿~2.这里完善了正文两个细节。

一个是祭拜父母那章,当时我说有个细节,其实就是墓前的红梅,这是景弦当年拒收红梅的原因,他看到红梅总会想到死去的父母,但是有些东西会被替代,往后他看到红梅,想到的都是花花送他红梅时的娇俏和柔情。

另一个是!弦子有章(好像是27左右)反问花花,小春燕能将断枝的红梅救活。因为他自己试过,没救活2333333

3.下章是小春燕的视角番外,解释清楚全文最后一个疑惑:他为什么会从乞丐变成淳雁卿。并解释清楚燕爷对花花的感情。燕我cp番外的你们自己善良,我是不可能写的!!

 

第54章 小春燕视角·风月

 

身为淳府嫡次子,我自小被强加管教。有些自我意识开始, 就过着别人教我做什么我就得做什么的日子。

我父母之间早已没了什么情意, 算个相敬如宾就不错了,他俩便是都抱着这辈子将就着过的心思。我看在眼里,觉得实在无趣。

当我明白他们的相敬如宾竟是父亲一手造成的时候, 寒意丛生。听说在我之前, 母亲还怀过一个孩子。在腹中活到了两个月大。

淳府背后是个家族, 云安的淳府不过是偌大家族其中一支而已。家族宿敌施伎俩搞垮了父亲名下三家酒楼, 又谣说淳府正凝着鬼祟降龙之气,所以才使酒楼破产。坊间所谓凝结鬼祟降龙之气,便暗指我母亲凝胎养孕之事。

族中长老担忧这个说法会为家族招致灾祸,于是向我家中发难,以表明忠贞态度。

大梁是皇帝的天下,鬼祟降龙,这说法岂止是招致灾祸,简直是把淳府往死里坑。

父亲当然知道是被奸人蜚语陷害, 可家族利益至上, 淳府至上。他领着府卫押下母亲,亲手给母亲强灌下落胎药, 见了血,我那不知是哥哥还是姐姐的便没了。此事平息下来。

父亲说,会还母亲一个孩子。母亲那时已心灰意冷不想再要什么孩子了。但仍旧有了我。府里人便说,我是老爷和夫人莫名其妙结合的产物。这个说法很有意思,我听着颇觉好笑。笑着笑着就觉得有些胸闷难受。

这件事, 说是父亲的错,好像也不是,覆巢之下无完卵的道理我彼时懂一些。说是母亲的错,又怎么可能,她不过是个从深闺中无忧无虞长大,相信了爱情才嫁过来的女人。那他们无意结合,却有了我,难道是我的错?

别人家的孩子,七岁说不定还在玩泥巴,我七岁就需要想这许多,弯弯绕绕的。越是去剖析,越是觉得这些事脏。

云安最肮脏的哪里是地上的淤泥,应当是淳府的人心。那时候的我并没有太过高深的觉悟,只是觉得脏。因此我清楚地知道,于我而言,无论人事物,我都喜欢干净纯粹的。

我脱掉一身繁冗又虚伪的锦裳,赌气跑出淳府。淳府的人遍地找我,我藏在破旧的花神庙中,不愿意出去被他们发现。饿得实在无法时,在泥地里滚出一身狼狈才跑了出去,偷拿几个小贩的包子糕点吃。

我吃完了包子仍是觉得饿。走着走着,就在梨花小巷里遇见了正坐在小板凳上和一只大黄狗分食一块饼子的花官。

那是我第一次见她。她只穿了一条破破烂烂的裤子,上半身什么也没穿,幸好她上身脏得根本不需要穿什么,短碎的头发耷拉在耳朵边,随着她低头的动作覆在脸侧。她乖巧地坐在板凳上,用那小鸡崽子一般精瘦的手轻轻拍着大黄狗的头。

我走过去时,她下意识被惊吓到,从板凳上跌了下去,半懵半退,“别打我……”

大概是被附近别的流浪子打怕了,她以为我也是这附近流浪的,想要打她。我点头,“不打你。你给我分点你的饼子吃,我就不打你。”

那好办。她忽然笑起来,比我头顶上的太阳还要明媚。她把小板凳让给我,拍着大黄狗的头,跟我讲说,“这个是我的朋友,我的饼子是它给我的。”

这姐们儿有点傻啊。我笑,“那是只狗,你怎么跟狗做朋友。”

她发懵地望着我,很真诚地问,“不能的吗?”她顿了下,又对我道,“啊,因为那些大孩子是不和我玩的,他们嫌我太小,不好玩。我也不想和他们玩,因为他们要打我。你还没有回答我,不能和狗做朋友吗?”

我反倒一怔。寻思了一会儿,好像没有什么理由说服她是不能的,“能的。我刚刚说错了。”

紧接着,她给我介绍了这只大黄狗的由来,据说是巷子里一户人家养的,养来看门。她经常去偷它的饭吃,被它发现之后就不得不和它打上一架。在今日之前,她的志向是希望有一日能取代它的地位,给这户人家看门,然后就有饭吃。

所谓不打不相识,她和它今日就在我的见证下成为了好友。

于是,这条狗吃饼子的时候,她能光明正大地拿去一半。她将自己那一半又分成两半,唯恐分得不公平,比了又比。

她一手拿一半饼,递给我时,她自己那半已经全都进了她的嘴里。我佩服。没有人要和她抢罢,这么个破饼子,油味儿这么重,还是从狗嘴里抠出来的,若不是实在太饿,我才不吃。

我自小受的规矩便是吃东西细嚼慢咽,因此可以想见,我吃饼子的时候,她挂着两行鼻涕将我眼巴巴望着的可怜模样。她一边咽口水,一边催促我吃快些。说什么若是被别的大孩子或者大狗看见,可能会被抢。

这个道理我明白,可目前来说,我只觉得她的眼神才更像是想要扑过来抢的那一个。

我大发慈悲地把没吃完的还给了她。她就高兴地手舞足蹈。半个拳头大小的破饼子,至于么。我却忍不住随着她一起笑。

那处破旧花神庙是我带她去的。外衣也是我脱下来送给她穿的。名字也是我抬头看见花神娘娘时琢磨着取的。

无心插柳,这处花神庙就成了她安身的家,这件外衣就成了她唯二的衣裳,这个名字就跟了她一辈子。

如她所言,这附近的大孩子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常常来打她,抢她的东西吃,她与狗争食这些年挨了不少打。为了逞一时少年英雄气,我同她说,以后有我在,她不必再与狗争食,我也不会再让她被那些大孩子打。

其实彼时我心里清楚,过不了多久,我就会被抓回淳府。这些承诺我给得有些心虚。

直到那晚。

这样一团小小的瘦巴巴的人儿,还是很能激起本少爷的保护欲的。但我要说的不是我保护她的那些事,而是我高烧不退躺在石板地上时,她保护我的那件事。

那晚我高烧不退,她跑到老远的池塘里,拿荷叶给我打水来喝。本少爷都病成这个鬼样子了,那么脏的水怎么喝?我觉得自己以后有必要教她一些常识。心里还正这么想着,我的嘴已经往那荷叶边凑去了。

怎么说呢,有人把一颗纯粹的真心捧到我面前来,我这个见惯了利益至上的小少爷好像一点儿都拒绝不了。

喂完水,她才将藏在怀里的一块枣泥糕拿出来,很小声很小声地同我说,“快吃罢,这是刚刚我去路边小摊求来的,那个哥哥只给我了一块,你生病了,今天可以吃多点,我也有些饿,咬一小口就好。你要吃快些,不然会有大孩子来抢的。”

相处两三日下来,她好像时时刻刻都在提醒我,会有人来抢我们的吃的,三句不离那些“大孩子”、“大狗”,我听得耳朵都快要生茧。

但我想,她常常挂在嘴边,也不是没有道理。

似乎是为了验证她说的话,即刻便有三四个看起来十来岁的大孩子冲进了门,凶神恶煞地喊她,“诶!把给他的东西拿过来!”

“快吃掉!”她急切地对我小声道。

我皱起眉,不明所以间,只觉得喉咙一梗。她竟为了那不值几个钱的糕点不被他们拿去,直接给我塞进了嘴巴里。

紧接着,那些狼崽子捡起庙外的柴棍子蜂拥而至,上来便薅起我的衣领,将我丢出去,挥棍要打。如今我明白,他们常来抢她的东西并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玩。

我头昏脑涨地,没有还手之力,只好让她自己快跑。被利益熏陶太久的我心里甚至还想着,方才她将糕点放进我口中,是不是专程为了把这群狼崽子的注意力转移到我身上,我挨打了,她就可以幸免于难。

这么想太卑鄙,也确实是淳府的人应该有的想法。所以当我看见她扑过来抱住我,让那些棍子都落在她背上的时候,心底一股暖流瞬间涌成无名之火。我拧紧眉头望她,她同样拧紧眉看着我,脸都揪成了一团。

她那么小的身板儿,挡是挡不完的。棍子插空落在我腿上时我尚且觉得受不住,险些疼出眼泪,她竟还咬牙忍着,把我抱得紧紧地。我推都推不开。

等那些人走后,她才从我身上爬下来。然后趴在地上舔那荷叶上散落的水渍。舔了一会儿抬起头看我,十分抱歉地对我说,“对不起,我忘记你了,水被我舔完了……明天我再去给你打水,今晚跑不动了。”

我心底不知什么感受,酸酸胀胀地。我父亲教我的是,世间所谓的真心,在利益和荣誉面前不堪一击。可彼时彼刻,我却由衷觉得,那些熏陶了我七八年的利益和荣誉,在她的真心面前不堪一击。

我好半晌挤出来一句,“下回他们要吃的,给他们就是……我没那么容易饿的。”

“给了他们也是要挨打的,而且还会饿肚子。我给过的……”她很认真地告诉我,又很失落,顿了顿后,庆幸地笑道,“幸好你吃掉了,不会饿肚子,也没有被打。”

所以后来景弦为什么将她当作光一样的存在,原因我从来都很明白。有些人看起来很脏,却干净纯粹得好似一张白纸,有些人穿得光鲜亮丽,内心却肮脏得教人不忍直视。

有时候我会想,倘若中途不出现景弦,我与她或许会一直生活下去,待到她十五六岁待嫁之时,我将她娶进淳府,让她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

可我私心里又觉得,衣食无忧的日子似乎不如我们一起相依为命的日子幸福快活,淳府太脏,不应当将她放进淳府。

这件事我考虑了许多年。我不知该不该娶她,把她接进淳府来。我很喜欢她,包含太多的喜欢。情爱与血亲并重,因此我自诩与她同命共生,惟愿她这辈子好,我便也觉得好。

若她不好,我便要她余生都放心地托付给我,我亲自对她好。若有人对她好,她便去罢。

所以,我也会庆幸中途出现了景弦。她对景弦的爱慕替我做出了选择。

无论是那七年,还是六年后,只要她在我身边,与我亲近,我便沾惹了她的风月。然,无论是那七年,还是六年后,只要我将她送到那人面前,我与她便是无关风月。

我愿意留她的纯粹在我心底,无论有无妻室,一辈子都护好她在我心底的那份纯粹。因为只有护好了她的纯粹,才能守护好我自己心上那一块纯粹之地。

淳府很脏,庆幸的是,我在淳府待了这么多年,心底始终有一片净土。如此说来,除了情爱与血亲,我还很感谢她。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啦【伸懒腰.jpg】鞠躬感谢大家的陪伴!感谢大家对这部文的喜欢与支持!感谢为我微博推荐这本文的所有小天使!感谢所有写长评的语文课代表你们真棒!

希望大家都能拥有燕爷的气度,留过之后不强留,ta要去时随ta去。

希望大家都能像花花一样追爱时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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