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固无语地看着他。张琛扒扒头发笑了:“觉得我奇怪是不是?哎,我可是早把嫁妆准备好了,一套二百平带阁楼的房子,全套装修和家具,在香港中路上;再加一百万现金存款,不算少吧?”

沈固没说话,张琛有点不好意思:“说真的,我也不是说——不过想让我妹妹多认识几个朋友。那个,你带几个差不多年龄的朋友过去呗。没亲戚,咱有朋友给撑撑场面也好。再说我妹妹人真不错的,你就算帮帮兄弟的忙,朋友的朋友,咱也放心点不是?”

沈固考虑了一下:“我也是十几年没回滨海了,没有多少认识的朋友。”张琛的意思,他一听就明白,刚才是多少有些看上他了,现在则是想让他带几个靠谱的未婚朋友过去。他觉得张琛的话有些自相矛盾,既然总怕追求他妹妹的人是为了钱,为什么又这么招摇地把给妹妹准备的嫁妆亮出来?而且从见面到现在,他总觉得张琛有点不对劲,但一时又说不出来。

张琛有点失望:“一个都没有?哎,我可不是变相送罚款单,不信到时候你去看,我一分钱的红包都不要的。我不缺钱,就是想让我妹妹多认识几个朋友。那个丫头吧,你要说给她介绍对象,她死活不去,现在我结婚,她非去不可,我可不是要好好借着机会让她多认识几个人么?你要是实在没有,一个人去兄弟也高兴。”

沈固忽然想起503的庞峰云和卢纬:“好,我准到,可能,能带一两个朋友过去,不一定。”高中的时候他和张琛的关系不错。两人都没父母,也算同病相怜。有一次他们跟另一个学校的篮球队打球,那边有个人不知怎么知道了沈固的身世,输了球就管他叫野种,张琛当时撸袖子就跟着沈固上去打架,结果一块挨老师的批。虽然十几年不见了,沈固还记得这事。再说张琳他也见过,当时觉得是挺老实的一小姑娘,要是这些年人没什么大变化,也是一个不错的谈婚论嫁的对象。而且张琛准备的嫁妆不算少,存款不说,香港中路上的房子少说也得上万一平方,一套房子带装修和家具就得小三百万。现在房子是一般人生活中最大的一笔开销,很有吸引力。虽说结婚不能光为了钱,但要是因为对方有钱就认定了是为富不仁,那也是一种偏见。

张琛很高兴:“那好那好!哎我今天没带请柬,你住哪里?改天给你送去。”

沈固笑笑:“送什么请柬,我一定去就是了。”

张琛搓着手呵呵笑,忽然向门口招了招手:“小洁,这里。”沈固回头一看,一个二十六七岁的女人向他们走过来,张琛站起来介绍,“这是我老婆,李颜洁。小洁,这是我高中的好哥们儿,沈固。”

沈固向李颜洁点点头。李颜洁长得很漂亮,穿衣化妆都很得体,既显得时髦,又不过分妖艳,看得出来是很有格调的人。只是脸上跟张琛一样,都挂着一对黑眼圈,用粉底遮过也还是能看出几分。

沈固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了,往常这个时候,钟乐岑应该已经做好饭就等他回家了,于是起身告辞。张琛也不留他,高高兴兴地又叮嘱他一定要去赴宴,这才挽着老婆离开。

沈固回到家,饭桌上果然已经摆上两个菜了,钟乐岑听到门响,举着铲子跑出来:“回来了?”他曾经很婉转地向沈固提出过交房租的事,被沈固很直接地否决了,于是自发地包揽了全部家务,尤其是做饭。他做饭确实比沈固做的好吃,于是沈固也就乐得享口福。

钟乐岑穿着一件台东早市上买来的围裙,上面印了个可笑的流氓兔,也挥着件近似铲子的东西。沈固每次看见这件围裙就好笑,但钟乐岑穿得很高兴,而且把它洗得很干净,最大限度地保持了流氓兔的洁白。看见这条围裙,沈固突然发现了他刚才在张琛身上感到不对劲的事,那就是——张琛太干净了,干净得有点反常。

沈固绝不是个不讲卫生的人,虽然训练和执行任务的时候他什么地方都呆得住,但有条件的时候当然还是干净的,毕竟部队里也要讲个军容风纪,不能影响军队形象不是?钟乐岑就更不用说了,医生基本上都爱干净,这也算职业习惯。所以他们两个的衣服是经常换洗的,绝不会穿脏衣服出门。可张琛的干净就有点夸张了,不只是衣服挺直干净得像刚从干洗店拿出来的,而且那辆车也像刚洗过的,车里的椅套什么的都一尘不染,甚至那个车载烟灰缸里都铺了一层白色丝绒。上岛咖啡虽然不是什么特别高级的地方,但窗明几净是算得上的,可是张琛夫妇俩一进去,做的第一件事都是叫侍应生来擦桌子,这已经不是讲卫生,而是近乎强迫症的洁癖了。从心理学上来说,洁癖也是心理紧张的一种体现,这夫妻两个人,到底在紧张什么?难道这就是流行的婚前恐惧症?

“怎么了,有什么事吗?”钟乐岑看沈固不说话,有点茫然。

沈固笑笑:“没事,今天遇见个同学,说了几句话,回来晚了。对了,隔壁回来了没有?”

“好像有人回来,我听见钥匙响了。”

“那我过去说句话。”

503只有庞峰云在,听了沈固的话,他也好笑:“哪有这样办婚礼的…我估计卢纬是不能去,五一正是结婚高峰期,他在婚庆公司,不忙死就算好的。我,我倒是能去,可——去参加婚礼不送红包,也不是个事吧?”

沈固倒不打算勉强他:“我也是答应了,所以过来问问你,去不去都随便,没别的意思。”

庞峰云歉意地笑笑:“那我还是不去了吧,总觉得很奇怪。”

沈固点点头,回到502,钟乐岑已经把最后一道汤也端上了桌。沈固洗了手,过去盛了饭。汤圆在钟乐岑在家的时候就比较胆大,扒着自己的饭盆呼噜呼噜猛吃,不过眼睛还是很警惕地盯着沈固。

“对了,有你一封快递。”钟乐岑刚坐下,又站起身拿了一个信封给沈固。沈固看了一眼,是律师事务所的,他已经猜到了一半,冷笑一声拆开看看,果然是周文寄来的,里面是一份资产转让文书——萧士奇把近年来刚刚置办的一处别墅转到了他的名下,算做他认祖归宗的第一份礼物。

沈固根本不仔细看,随手把文书撕了,往废纸篓里一扔:“不用管它!”显然,周文不敢亲自上门,才寄了信来。

钟乐岑看看他,没多问。

五一小长假很快到了。沈固没有什么节假日的概念。从前在军队里,别说普通节假日,就是春节,只要不是请了探亲假回家的,也要照常训练;现在当了警察,又是轮休,更不知道什么周末假期了。钟乐岑也差不多,越是假期,带宠物来看诊的人越多,难道人放假,猫猫狗狗就不生病了么?所以五一第一天假期,钟乐岑照常去诊所,沈固照常去值班,然后中午跟人调了个假,去香格里拉大饭店参加婚礼。

张琛的婚礼在西餐厅举行。他确实没有收红包的意思,餐厅门口扎着花门,摆着大幅的婚纱照,却连个放红包的箱子都没有,只有饭店安排的两个礼仪小姐在迎宾。

虽然是在西餐厅,婚礼还是完全按照中国人习惯的程序,11:58分新郎新娘进场,12:18分开席。沈固被安排在新郎朋友一桌上,看看同桌的人没认识的。新郎家的亲戚果然一个都没有,倒是女方的亲戚坐了好几桌。

11:58分,婚礼进行曲准时奏响,新郎新娘入场,光婚纱后面拖的裙摆就有将近一米长,绣了无数的玫瑰花,其价格可想而知,引起女客们一阵轻轻的议论。沈固一眼看见那个摄像师的助手居然就是卢纬。卢纬也看见了沈固,不过手上忙得不行,只好远远点下头打个招呼。婚礼由婚庆公司的司仪主持,程序还是老一套,什么新郎新娘介绍认识过程啊,什么长辈致辞领导证婚啊,倒是最后司仪把伴娘特别挑出来介绍了一下:“这位就是张先生的妹妹,在座的年轻小伙子们可要注意了,张小姐还没有心上人,张先生给妹妹准备了丰厚的嫁妆,未婚青年们要追求的抓紧时间啦…”搞得伴娘满脸通红。

沈固微微摇摇头。张琳比起小时候又黑又瘦的模样来可是大变了,要不都说女大十八变,现在也出挑成清秀小美女了,不过那腼腆劲还在。司仪这么一闹,底下客人再一起哄,弄得她手脚都没处放。张琛这算是怎么回事呢?这么一弄,不是把妹妹搞得很尴尬么?不像婚礼,倒像来卖妹妹的了。座上的年轻男客们倒像是很感兴趣的样子,但女客人都在撇嘴。就说要给妹妹挑男朋友,可是张琳才二十出头,至于急成这样?说出去也不太好听吧?

“新郎够有钱的啊!这次结婚都不收红包的。”沈固这一桌上大部分是已婚人士,显然对张琛的推销法不太感冒的样子。

“听说都是炒股赚的。听说新郎父母早死了,本来穷得不行,后来忽然他一个叔叔死了,一家子都出了车祸,老婆儿子都死了,就把钱都留给了他,这才有资本炒股,想不到就赚成这样。现在股市不是还在往上长嘛,还不知能赚多少呢。听说给他妹妹在香港中路买了一套两百多平方的房子,一平方一万三,精装修带全套家具,还有一百万存款。到处宣扬,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

沈固无心去听这些家长里短,尤其是还酸溜溜的。虽然张琛是张扬了些,但靠炒股赚钱也是个本事,自己赚不来就说酸话,其实有够无聊。这样的婚礼场面,果然他还是不能适应。

第43章 愿者上钩

金玉大厦是萧氏地产在滨海的标志性建筑。当初从设计到修建都是当家人萧士奇主抓,萧家小儿子萧轻帆主管设计,为的就是卯着劲要打进滨海的市场,因此质量上乘,即使过了近十年,仍然是一栋很漂亮有气派的建筑。一层到三层是商务酒店,四层到十二层作为写字楼,部分出租,最顶层则是萧家当家人的办公室。

已经是晚上8点半,夏天吹着口哨在做最后一次检查。他是滨海周边人,技校毕业之后来滨海,在金玉大厦做电梯组的维修工人。普通的维修工工资不算高,但萧氏提供简易宿舍,这在房价日涨的滨海算是很有诱惑力,所以夏天已经在这里做了两年。

对面的展览广场还有人在进进出出。这几天军事博物馆想在这里为青少年搞一台世界军事史简介兼冷兵器展览,运来了许多仿古的刀枪箭戟,虽说是仿的,也挺值钱,搬的时候都小心翼翼的,折腾了三四天,还没完全布置完呢。

夏天无心去关心别人。这展览也是要收钱的,虽然近在咫尺,他也不会去。他累了一天了,只想赶紧回宿舍睡觉。电梯在地下一层叮地一声停下,夏天吁一口气,检查完电梯井底部的缓冲装置,就可以下班了。金玉大厦除了酒店内的滚动电梯外,总共有四部箱型载人电梯,再加一部货梯,应该说,不算多。四部载人电梯分别放在正东正南正西正北四个方位,这在滨海这个大多数人都只说左右不说东西的城市不太多见。夏天坐的是正东的1号梯,检查完这一部,他就右拐到正南的2号梯,然后是正西的3号梯,最后是正北的4号梯,每天如此。

今天还是老样子,头两部都没任何问题,夏天很愉快地走到3号电梯处,忽然看见坑道底部有一块水泥翻了起来,露出一点白色的东西。夏天第一反应是电梯底部掉下什么东西来把水泥地面都砸裂了,他走过去看看,地上真有个螺帽,可就算螺帽脱落,也不至于把水泥地都砸裂了啊?他蹲下身去用手电照,那点白色像是块扁方的石头,上面好像还有些花纹。水泥地面已经掀了起来,,夏天没费什么劲就把那块雕花的石头抠了出来。石头大约有烟盒那么大小,底色纯白,但上面有些红褐色的印子,像是颜色浸进去了。夏天用袖子擦了擦,泥土擦掉了,但印子擦不掉。他眯着眼看看,石头上雕的好像是一只老虎。

水泥下面怎么会出现这么个东西?夏天疑惑地用手电再仔细照了照,觉得这石头握在手里感觉特别圆润,不像普通石头冰凉的手感。他想了一会,突然想到,这东西,会不会是块玉?

金玉大厦的商务酒店里也有个小珠宝柜台,当然主要是卖珍珠,不过也有别的。夏天有空的时候也会去逛逛,当然他不是买,那价格他根本连看都不敢看,就是过过眼瘾罢了。黄金什么的他还明白,是按重量来的,但那翡翠玉石柜台的定价他就弄不明白了。那么小的一个坠子,就卖几千上万块,一块石头而已,怎么就那么值钱?他听柜台小姐们说过:黄金有价玉无价,这话他听不懂,只知道玉是很值钱就是了。有个和他关系还不错的姑娘给他讲过,玉也分颜色的,白玉特值钱。他手里这块虽然有些红褐色的印子,但大部分都是白的,比上次那姑娘指给他看的那块还白,而且个头也大得多,要是这真是块玉…那不就发了?不过,这要真是块玉,怎么会埋在电梯坑道下面?说不定,不是玉?

夏天肚里翻来覆去地盘算,手却把这块石头放进了衣兜。不管怎么说,这东西没主,他捡了也不算什么,等拿出去给人看看,万一要真是玉,那,他下半辈子就不用再拼死拼活地干了。

把水泥块铺回原处再踩平,夏天捂着衣兜溜了,兴奋之中,他没听见另外三部电梯里隐隐传来的闷声,像是什么野兽在嘶叫,只是声音被泥土闷住了,很不清楚…

“有什么事吗?”沈固看着卢纬。说有事要麻烦他,过来半天又不吭声。

卢纬的表情很不好意思的样子,半天才吭吭哧哧地说:“沈哥,那天那婚礼,你和张先生认识?”

“是同学。”

“我听人说张先生请了很多人,主要是为了给他妹妹找男朋友?”

“对。”沈固已经猜到了卢纬下面要说的话。

“那——沈哥你能不能给我介绍一下?”

“你想认识张琳?”

“嗯。”卢纬低着头,“我知道沈哥你肯定觉得我是为了钱。确实,要是我们有钱,当初罗薇也不用累得在街上犯心脏病。不过我不全是为了钱。张小姐人确实不错。那天婚礼总管是新娘的表哥,使起我们来跟使牲口似的,一分钟也不让你闲着。中午我们都没吃饭,还是张小姐看见了,特地叫肯德基送的外卖过来。我觉得她人很好,说了几句话,一点也不像有些暴发户似的那么嚣张…”

沈固沉默了。确实,张琳看起来就是那种很单纯的姑娘,即使是有个糟糕的推销方式,也不能抹杀人家姑娘本身的价值,问题是,他要怎么去给卢纬介绍。虽然张琛说过只要人好,但张琳既然带了那么丰厚的嫁妆,以卢纬这种一穷二白的状况,张琛能不能看得上是个问题。如果被悍然拒绝了,卢纬的面子往哪里搁?

“你要给卢纬介绍?”钟乐岑关了诊所买菜回来,听沈固说起这件事,“卢纬他是真喜欢那姑娘吗?”

“应该不只是为了钱。其实张琳那姑娘应该不错。问题是怎么介绍?”

“姑娘人好就好。卢纬不是给他们策划婚礼那婚庆公司的人么?他手里还有什么婚礼的什么录像照片之类的,就说送东西。你和他一块过去,我想你那个同学一定会明白,如果不同意,大家也不会面子上过不去。”

沈固看他一眼:“好主意!”

“那当然。”钟乐岑抬抬下巴,“也不看看是谁出的!”

沈固失笑。钟乐岑的情绪这一阵子已经渐渐从低落中走出来了,有时候炒着菜还会哼歌。沈固很喜欢看他这样子,嗯,苏完虽然是个混蛋,但这次失踪确实是做了件好事。

既然答应了卢纬,沈固就不想拖拉,下一个休息日,他就带着卢纬去了张家。张家从前住在河南路的小房子里,现在已经搬到了香港路。钟乐岑的方法还真不错,张琛一看卢纬是沈固带过来的人,立刻就露出会心的模样,把两人让了进去。

房子是复式带阁楼,很大,装修得也十分华丽,可是沈固一进屋就觉得不舒服。这屋子太干净了,跟张琛夫妇一样干净得过份。所有的家具包括地毯都是浅色的,但凡有一点灰尘就看得出来,可是到处干净得发亮,搞得他和卢纬在门口都愣了一下,硬是不知该不该进去。

张琛忙着拿来两双鞋套:“不好意思,小洁她就是太爱干净,要不,穿上这个?”

楼梯上响了一下,张琛回头喊了一声:“琳琳?哥哥的同学来了,还记得不?高中的时候跟哥哥一块打篮球的。来叫沈大哥。”

张琳从楼梯上走下来,小声叫了一声:“沈大哥。”

沈固对她笑笑,卢纬主动自我介绍:“张小姐,我是玫瑰婚庆的,那天婚礼上有几张你的照片,当时忘记交给张先生,这次特地把底片送过来。”

“哦——”张琳显然有印象,“你是摄像师的助手。”

“对。”卢纬把照片双手奉上,“当时多亏张小姐,不然我们都要饿死了。”

张琳不好意思地笑笑:“没什么的。这照片是你照的吗?”

当然是卢纬照的,而且是他特地抓拍的张琳的特写,尤其是抢新娘捧花的那一张,还经过了处理,拍得很不错,张琳一张张翻看着:“你拍得真有意思。”

张琛会意地看了沈固一眼,悄悄竖了竖大拇指:“琳琳,哥跟沈大哥到阳台上抽根烟,你慢慢看照片,要是好,哥给你放大几张挂起来。”

沈固跟着他走到阳台上,一关上阳台门,张琛就迫不及待地说:“兄弟,谢谢你啦,我看琳琳跟这个小卢还很谈得来呢。琳琳喜欢画画,也喜欢摄影,我看合适。”

沈固无奈地摇摇头:“张琛,我怎么觉得你急得过头了?我先声明,卢纬人不错,不然我不会带过来,但是家庭条件不好,他父母都早死了,只有一个姨把他养大的,以前跟几个同学一起做杂志,后来出了点事不做了,现在在婚庆公司,条件就是这样,你看合适吗?”

张琛直点头:“家庭条件什么的我不在乎,琳琳也不在乎,要不我干嘛给她准备嫁妆?只要琳琳喜欢,人好,对琳琳好,就行。你介绍的人我信得过,如果琳琳喜欢,我没的说。”

沈固摇头:“我还是觉得你太急了。”

张琛搓搓手,嘿嘿笑了笑:“你不懂。长兄如父,这就跟嫁女儿一样的。”

沈固觉得这比喻并不合适,没见过当父亲的拼命要把女儿往外塞的,虽然这是人家的家事,但卢纬毕竟是他带来的,还是尽一句的好:“你还是多考虑考虑,如果琳琳真的觉得好再说。她才二十出头,你急什么呢?”

张琛嘿嘿笑着,连连点头,递了支烟。沈固一般不抽烟,但还是接了过来。伸手的一刹那,他眼角余光在阳台的玻璃窗上瞥到一抹反光,金色的,小蛇一样一闪。沈固猛地回头,客厅里还是只有张琳和卢纬在说话,并没有什么异常。

“怎么了?”张琛正要给他点烟,就见沈固猛一回头,吓了一跳,“有什么东西?”

“我好像看见什么东西闪过去了。”

张琛脸色微微变了变,笑了两声:“什么东西?”

“没看清,一道金光似的。”

张琛低下头去点烟,打火机连按了几下才按燃:“眼花了吧?要不然就是下头汽车的反光。”

“也许吧。”

张琛抬头笑笑,沈固觉得他笑得有些勉强:“肯定眼花了,楼下汽车来回跑,反光得厉害,有时候眼都晃花了,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光污染吧。哈哈…”

从张琛家回到康佳花园,沈固还没进小区花园就看见门口停了一辆车,车牌号他见过,周文的。果然他拿钥匙开了门,就看见周文坐在客厅里跟钟乐岑说话,一看见他就站起身来:“沈先生——”

沈固把外衣脱下来扔到沙发上:“周律师有什么事?”

周文看见他就有些说不出来的紧张,清清嗓子:“前几天送过来的文件,沈先生看过了吗?”

“看过了。”

“沈先生什么时候有空,去办一下过户手续?”

“用不着。”

“呃——”周文勉强地维持着笑容,“这是萧老先生——”

沈固皱皱眉:“周律师知道我外婆现在在哪里吧?”

周文的笑容快维持不住了:“在,在疗养院。”

沈固眼睛弯了弯,却冷冷的:“那周律师知道她为什么在疗养院吧?”

周文说不出话来了。为什么?被他气的呗!这些天文件送过来如同泥牛入海,他就知道这事不好办,偏偏萧士奇非要认这个孙子不可,他想不来也不行。他是知道萧家内情的,萧士奇本人很有魄力,可是教子就不算有方。长子萧一帆风流且平庸,不成气候;次子萧正帆倒是很有些商业才能,但风流劲跟大哥有一拼,而且机能强健,私生子私生女一堆,光付抚养费就是好大一笔开销;老三萧萍萍是个女儿,其实是最有商业头脑的,但在守旧的萧士奇眼里,女儿根本不算数;老四萧莫帆是个病秧子,年年发哮喘,根本不能用;老五萧轻帆倒是个聪明人,但他的才能是建筑设计,虽然对萧家的生意正好有用,但却不是当家人的料。第三代的问题首先是正统出身的太少,萧一帆不用说了,萧正帆那里绝大部分都是私生子,萧莫帆只有一个女儿,萧轻帆则抱独身主义,萧士奇也拿他没办法;其次,第三代的这些少爷小姐们纨绔气太重,不成材料。相比之下,沈固虽然也是私生子,而且没经过商,但周文直觉他比萧家现在这几个正统出身的第三代都要强得多,至少拿得出场。而且萧一帆除了他再无所出,现在又没有正式的妻子,只要沈固改了姓,对外就可以说是前妻所生,当然这未必能瞒过所有的人,但有时候,只要话能冠冕堂皇地说出去,谁管它是真是假呢?估计萧士奇也是看中了这一点,所以非要认他不可。可是萧士奇不用亲自来面对这个人啊…

“怎么,周律师忘记了?”沈固冷笑一声,“周律师是不是觉得,你是律师,我就不敢动你?”

周文没这么觉得。是,他是律师,如果有人敢动他一根手指头,他能告到那人倾家荡产,可是站在沈固面前,他真不敢这么说。

“沈先生,你看,我也是端人饭碗,供人使唤,沈女士这件事,我很抱歉,但我真的并不想伤害到她…”

沈固挥手打断了他的话:“我的意思很明白了,周律师从今往后请勿出现在我面前,我是个粗人,只会用拳头解决问题,说句不客气的话,周律师如果再来,我见一次揍你一次。现在,请吧。”

周文没敢再多说一句,他知道沈固说得出做得到,而且他现在还是萧士奇拼命想拉拢的人,揍了也白揍。他不吃这个眼前亏,所以拿起包溜之乎也,只是出门前扔下一句:“房屋产权让渡文书我留下了,沈先生如果哪天改了主意,请给我电话。”

沈固砰一声关上门,捡起茶几上的文件直接扔进垃圾箱。钟乐岑一直站在厨房里听着,这时候才走出来,小声问:“我是不是不该让他进来?”

沈固吐了口气,看他一眼:“没事。不过以后再看见他当不认识就行。”

钟乐岑抱歉地看着他。沈固最看不得他这种表情,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干什么?我说什么了吗?没你什么事,你这副表情干什么?”

钟乐岑低下头,沈固叹气:“行行,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你就知道我为什么烦这人…”

这事其实并不很复杂,钟乐岑做着饭,沈固就把这三十年的破事讲了一遍,讲出来了,他倒觉得轻松了:“就这么点破事!萧家现在不知犯什么神经,突然又想起我来了,这还就没完了。周文是替人办事,但他把我外婆气进了疗养院也是事实,所以以后看见他就当没看见。我估计萧家一时半会不会死心的。”

钟乐岑担心地说:“他们会不会把这事到处宣扬?”

沈固挑了挑眉:“宣扬?随便。那又能怎么样?其实我就不明白萧家到底什么意思?为了多个人分家产?”

“也许他们觉得对不起你?”

沈固冷笑一声:“会那么想就不是萧家人了。你知道萧家是怎么起家的吗?就是文革那段时间,乱得可以,处处破四旧,萧士奇就借那个机会弄到不少古董什么的,连刨人家祖坟的事都干得出来,他会觉得对不起谁吗?得了,别提这种闹心的事,我们吃饭。”

第44章 纷至沓来

闹心的事什么时候都有。沈固一上班,就先接到局里下发的文件:有一批文物流入了滨海,局里要求各派出所在自己辖区内要多加注意,绝不能让这批文物再流出海外。

坐对桌的陈大姐无奈地叹气:“文物…现在那么多假货,就算这东西摆到咱们眼前也认不出来啊…”

沈固端详着文件后附的图片。东西很杂,有战国时期的青铜爵,秦代战车的构件,汉代的发簪…沈固对古董差不多一窍不通,只觉得这些东西看起来铜绿斑驳,跟文化街地摊上卖的那些假货也没什么两样,就算真在他面前交易,他也不一定能分辨得出来。他翻到最后一张,是一柄铁剑,虽然是图片,也能看得出刃口十分锋利,剑身上有隐隐的缠丝纹,手柄上缠着金线,已经磨损得十分厉害,依稀能分辨出两个小字:泰阿。

“这些东西要真是珍稀的文物,肯定不会随便就在文物市场出现,要交易也是私下交易,我们这些小派出所连点内幕线人之类的都没有,怎么能查得到啊!要查也是海关那边该注意吧?”

沈固对大妈大姐级人物的唠叨实在是没有抵抗力,拿着图片站起身:“既然局里有通知,我到文化街去看看,说不定能有点什么线索。”

“哎,文化街不归咱们这片管啊…”

沈固皱皱眉,电话突然响了起来,陈大姐接起来,没说几句话就变了脸色,转向沈固:“小沈,咱们片区里出人命了,有人在晨练的小树林里发现一具死尸。你,你快去看看吧。”

沈固到的时候那里已经被隔离了开来,有警察在里面检查现场。沈固一眼看见一个熟悉的面孔,就是当初负责罗蔓那案子的小警察,据左健说是从警校毕业不久刚进刑警队的,因为长得黑,大家都叫他小黑子,本名伍又反而没人叫了。小黑子也看见了他,摘了手套走过来:“这块儿是你们管区啊?”

沈固点点头:“你们来得挺快。”

“不快还行吗?这现场都快被破坏完了。”

“怎么死的?”

“被人捅死的,凶器不在现场,留下一个脚印,不过被看热闹的人踩得差不多了,基本没用。看看你认识吗?是你们片区的人吗?”

沈固过去看了看,死者没什么特点,是很难让人留下印象的那一种,年纪也就在二十来岁,穿着普通,被人在颈部和腹部各捅了一刀,从血液凝结的情况来看,是昨天夜里死的。四周并没有什么搏斗痕迹,旁边的法医正从死者衣袋里掏出一个瘪瘪的钱包,里面有两张粉红一张绿,再就是乘车卡和身份证。沈固瞥了一眼,死者叫夏天,莱西人。

小黑子皱着眉把身份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嘴里嘟哝着:“最怕这种外地打工的人,最难查了…得赶紧给莱西局打电话。”

沈固问他:“左队长这些日子怎么没见着?”

小黑子看他一眼:“左队长回四川去了。”

沈固确定他在撒谎。小黑子还是经验太少了,如果他不抬头用那么警惕的目光看他,这回答就比较可信了。所以,他更确定左健应该是执行任务去了。

“小黑子——”法医在那边喊了,沈固跟着过去,法医已经从落叶里捡起一件手绢似的东西来,那是块白色粗棉布,虽然在地上过了一夜,也能看得出来本来洗得非常干净。棉布上有整齐的褶皱,看来平常是被人叠起来放的。小黑子用两根指头拎过来看了看,嘟哝:“这上头也留不下指纹啊…”放到鼻子上闻了一下,“一股土腥味,说不定就是别人随便扔的。”

法医随手给他后脑勺来了一下,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现场的一切东西都可能是线索,你怎么从警校毕的业?还进刑警队!”

小黑子摸着脑袋把棉布装进密封袋:“我就是随便说说…”

法医哼了一声,拎着袋子又往前去了,小黑子挠挠头,看看沈固,摆出公事公办的模样:“那个,同志,既然人死在你们片区里,麻烦你们帮忙查一下,看死者是不是住在这里什么的,如果有消息,麻烦给我们打电话。”

沈固花了一天的时间走遍了片区,但还是没线索,显然,这人并不住在本区内。天黑透了,他才回到家,钟乐岑已经把饭菜摆上桌,就等着他了。

“那是什么?”沈固一眼看见正对门的柜子上摆了一个立件,塑料的小刀小剑交叉着插在座上,战国时期的外型,还涂了仿青铜的颜色,乍一看还有点样子。

“展览中心过几天举行军事史简介,还有冷兵器展览,里面的展品据说都是仿古精制,虽然不是真品,也很贵重。因为是给青少年办的,十八岁以下半票。昨天小来去看过,人家送的纪念品,他拿来给我的。”钟乐岑说着,很珍惜地摸摸那个模型。

沈固沉吟了一下:“展览到什么时候?”钟乐岑自从上次替苏完赔偿了房东的损失,虽然他没提过赔了多少,沈固也猜得到他手里一定没钱了。到现在他穿的还是那天跑到503来的那身衣服,连件大衣都没有。幸好现在天气暖和了,否则肯定要挨冻。沈固虽然不收他房租,但他总是每天买菜,诊所那个地方是租的,房租也要按时交…所以连一场展览也舍不得去看。

“到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