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如影随形的保镖不见了,盛大那边又派来个生活助理,这次是个年轻小伙子,嘴巴利索会来事,才来两天就上上下下地给混熟了,办事也勤勉,倒是一下子给李蓉和唐咪省了不少事。

五星级酒店的菜,也就那么回事,倒是清酒不错,度数不高,不醉人,口味不算醇厚,挺清冽,唐咪喝了几盅,打着点下酒菜,吃了个饱。

李蓉出去接电话,唐咪酒喝得有点多,转到走廊尽头去洗手间。

洗手间外的水池,是男女公用的,她洗完手,关上水龙头时,旁边递来一块白色手帕,泊溪站她旁边,拄着腿,背挺得有点硬,在那不知看了她多久了。

“我明天就走了。”

泊溪笑起来总有种书卷气,“想想啊,有点不舍得。”

两人拍起戏来,确实很莫逆。

泊溪能瞬间接住她que的梗,临场反应能力,跟她几乎是半斤八两,影帝的金字招牌,是一点水分都没有。

唐咪没用手帕,从旁边抽了纸巾,手烘干:

“做完手术,不还得回来吗?”

“我怕我一回来,你又不是单身了。”

他眼神里藏了点什么东西,呼之欲出。

走廊的灯总特意弄得暧昧而幽暗,泊溪能看到唐咪长长的眼睫毛,不到十来天,她已经整个儿瘦了一圈,瘦下来,眼睛就更大了,水当当的,即使不是特意,可抬起头来时,都像是在勾人。

泊溪死抠着手掌,才忍住想要上前拉住她的欲望。

这么暧昧的话,唐咪没接。

她只是弯了弯嘴角,笑意没到眼底:“泊哥,怎么这么多年,你还看不开?”

“要看开,早看开了。”

泊溪将酥痒的手藏到背后,一手插着兜陪她往里走,屋里是灯红酒绿,屋外是幽暗迷离。他眯起了眼睛:“既然两回都分了,要不要考虑我?”

他有点急躁的表情,让唐咪笑了。

她以前总觉得他过分……完美,或者说,情绪保持得太完美了,没一点活人气儿,此时才有了点真情实感。

“泊哥,我现在不想考虑这些。”

唐咪摇摇头,“我只想好好地把这部戏拍完。”

泊溪眼神黯了下来,半晌,又提起了精神,揉了揉唐咪的脑袋:

“等着哥回来。”

唐咪朝他做了个加油的手势,笑得像一只餍足的小老鼠。

才推门进去,就见李蓉像中了彩票一样,满面红光,见她就扑了上来,抱着唐咪猛跳:“小猫!你被提名了!你被提名了!”

唐咪莫名其妙:

“什么提名?”

“就是金雀奖啊!那个金雀奖!年度最佳新人奖,和最佳女主角两项提名!《丽妃传》!”

“金雀奖最佳新人和最佳女主角?”唐咪有点傻乎乎地重复。

“对!对!对!”

李蓉说风就是雨,“我得去想办法敲定你走红毯的礼服,还得联系……”

隆导在主桌,欣慰地看着她,有前途的新人啊。

“恭喜!”

泊溪抱了抱她,郁姚、男二,几个年轻艺人,都趁势抱了抱她,“祝福你。”

出道没多久,就得了这个提名,要是能拿奖,那就更了不得了。比起在娱乐圈沉浮了好多年只混了个脸熟的艺人来说,唐咪的运势,是冲天了!

而她在剧组拼命三郎的劲儿,让大家对她除了祝福,还是只有祝福。

努力,是能被看得见的。

颁奖典礼,就在这周六。

李蓉提前去联系D家,准备红毯礼服,唐咪在周五晚上,才请了假,一趟飞机,飞回了北城。

回到公寓,之前程昊寄来的包裹已经被父母给归整得整整齐齐,将她衣帽间挤了个满满当当。

唐妈妈看着她在那翻:

“找什么呢?”

“找明天红地毯要配的鞋。”

程昊当初给她买了将近六七十双鞋,家里放不下,他爸妈又去打了一套新的柜子,专门放旁边,跟鞋子陈列柜一样,一打各式各样的鞋。

“啪嗒——”

一样东西掉了下来。

唐咪蹲地上,捡起来。

她认得这个东西,海瑞温斯顿的蓝缎戒盒,她当时以为,程昊会用这个向她求婚的。

“这是……”

唐妈妈随手塞的,想半天才想起来,一拍腿:

“我跟你爸打开一看,血红血红的那么大一块钻石,吓了一跳,后来上网一查,叫什么血钻,老贵了,一想这么大一颗,不还得好几千万?程昊钱多,可也不能丢水里啊,给分手的前女友送这个,那不是傻子干的事儿?不过,你别说,还挺真,挺好看。”

“晚点告诉妈,在哪儿买的,妈也买几个淘淘去。”

唐咪:……

她以前确实有许多带着玩的红宝石、绿宝石戒指,但这一切,仅止于——学生时代。

第121章 相亲

唐咪就这么蹲在地上, 轻轻打开了盒子。

戒指盒四四方方一小只, 不过占据小半个手掌,靛蓝色的缎面上, 戒环深深地嵌了进去,也正因如此, 那颗水滴形血钻越发得耀目,色泽侬艳欲滴——

唐咪还从未见过这样惊心动魄的美丽, 不似人间能有。

头顶blingbling的水晶灯落在这血色的钻石上,一瞬间爆出的光芒几乎刺痛了唐咪的眼睛。

她几乎喘不过气来。

指甲掐入了肉里,生疼生疼的。

泪眼模糊中,好像有个男人,小心翼翼地捧着他一颗红心, 走到她面前,向她求爱。

他说,

“唐咪,别骗我。”

“唐咪, 你又不穿鞋。”

“唐咪,该吃饭了。”

“唐咪, 天冷了。”

“唐咪,嫁给我。”

她说:“好”。

她说“好”。

唐咪猛地站了起来,戒指盒“啪地”一声合上了。

在这亮如白昼的炽灯下, 有只阴暗的魔鬼从她心底滋生, 魔鬼撺掇着她:去吧, 去吧, 去试最后一次。

最后一次。

唐咪猛地站了起来,有股劲儿在脑子里左冲右突,让她坐立难安,让她忘乎所以。她忘了红地毯,忘了明天的礼服,也忘了该找的鞋,抬脚就走了出去。

“哎,闺女,你去哪儿啊?”

唐妈妈就看她跟迷了心眼似的,径直走出了衣帽间,也不理人,蹭蹭蹭就往楼下拐。

小兔子拖鞋落地板上,发出一阵让人心烦的声响。

唐妈妈连忙追了出去,却只得到一个背影,唐咪匆匆交代了一声:

“妈,我出去一趟。”

“哎,换鞋!你这孩子……”

唐妈妈从楼上追到楼下,楼下追到门口,也没追到人,在门口支棱了会,唐爸爸擦着头悠哉悠哉地出来:

“在外面闹腾啥呢?”

“咱闺女跑了!”

唐妈妈大喘气。

“跑了?!”

唐爸爸傻了,“跟谁跑了,哪个王八羔子敢拐我闺女?”

他想找个趁手家伙,发现这软绵绵的公寓里,全是女人的东西,没一件趁手的。

“不,不是那意思,反正,咱闺女看了一个东西,就呼啦一下跑出去了。”

唐妈妈悻悻地道,“我猜,肯定跟那小程有关。”

她又叫回小程了。

“跟他?”唐爸爸傻乎乎地道,“什么东西?”

“就你跟我琢磨了半天的红色戒指啊。”

“那戒指?不是糖糖自己给自己买着玩的吗?”

唐妈妈摇头,又点头:

“是啊,是她自己买着玩的,可看着看着就冲出去了,鞋也没换,外套也没披,跟丢了魂一样,关键撒丫跑得贼溜,追也追不上。”

“给打电话!”

电话没人接。

唐爸唐妈面面相觑,最后还是唐妈来了一句:

“看来咱小猫对人……”不是没有心的。

唐咪凭着一股劲儿,冲出了小区。

小区外的路上,行人三三两两地在外散步,卢登昏暗,谁也没朝这么个伶仃在外的女人瞟去那么一眼。

唐咪给孙特助去了个电话。

电话“嘟嘟”响了两声就被接起:

“唐小姐?”

孙特助几乎以为自己看错了。

他记得唐小姐应该在温市拍戏。

“程昊在哪儿?”

唐咪急急地开口,她没穿外套,只有一件薄薄的一件线衫,可心底的热望,让她一点儿也不冷,反倒烧得她坐立难安。

“程总现在在天音歌剧院。”

孙特助几乎一开口,就后悔了。

可那头的电话已经挂了。

再打过去,已经没人接了。

跟他一起享受烛光晚餐的女朋友,在另一头问他:

“怎么了,这表情?”

“惨了,程总在……”

孙特助火烧眉毛一样弹了起来,拿起椅背后的外套就要走,被女朋友按住了:“你敢走,真分啊。”

“你不知道!程总那冰山撞火山,要爆啦!”

“我不知道程总那要不要爆,你要敢走,现在你就得爆了。”

女朋友做了个捏爆的姿势,“你数数看,你都扔下我几回了?”

孙特助哭丧着脸:

“你是不知道……”

“十万火急救人命啊。”

“你是助理,不是保姆,再说,既然有两座山,迟早要撞的,怕什么?”

女朋友叉了块牛排,气势万钧地放他盘里,“你Boss又不是小孩子。”

……也是。

孙特助想了想,出于良心,还是给程总打了个电话,预料之中的没人接。

听歌剧,电话都要静音的,这是礼仪。

他又发了条短信。

感慨了声:

“罢了,尽人事,听天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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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咪凭着一腔热切,搭了计程车,往天音歌剧院去。

一路上,计程车司机从后视镜看了她好几眼,忍不住问:

“请问你是那个大明星……唐咪吗?”

“您也觉得像?我好多朋友都说我像她。”

唐咪摸了摸脸,她知道,眼下的打扮比起屏幕上的精雕细琢,还差了点意思,何况上镜胖三分,总有点区别的。

“啊,不是啊。”

对方显然有点失望,不过很快又恢复了,“像,贼拉像,跟一个人似的。小姑娘,你照着她整的吧?”

司机一副见惯不惯的样子。

“现在整容医院里,很多小姑娘都是拿着唐咪的照片往医生面前一拍,说要整成唐咪那样的。嘿,你别说,你还整得挺成功。”

唐咪讪讪地笑:

“不还是被您看出来了。”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到目的地,唐咪下了车。

天音歌剧院,就在北城文体中心最里,计程车开不进去,唐咪沿着林荫道往里走,走了约莫十来分钟,才到目的地。

歌剧院外形似一朵莲花,整一个琉璃顶,有光落在琉璃顶上,熠熠生辉,美极了。

拱形大门外,有两根巨大的罗马柱,远远看着就气势逼人。

俩小马甲门童分列左右,门口此时已经没什么人。

“请出示邀请函。”

门童拦住了她。